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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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分析及建议
【摘要】为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颁布并实施了“就近入学”政策,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择校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学者对就近入学政策也有不同的看法,争议颇多。本文利用最优化方法论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分析就近入学政策,认为就近入学政策是全局最优的,同时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当前就近入学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权利义务博弈论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就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的义务,必须为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教育机会,但并未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必须就近入学,不能择校。有学者针对该规定提出就近入学对受教育主体来说,是权利而非义务。由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通过缴纳赞助费、购买学区房等方式择校的现象依然很严重。
二、就近入学权利与义务的争论
就近入学政策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是权利还是义务呢?关于这一问题,教育界对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一种观点认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一种可选择享用的权利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1] 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家庭、学生享有受教育的优先选择权,拥有择校的自由和权利,而提供就近入学的机会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2] 义务教育阶段应严格地执行就近入学政策,禁止择校入学行为,这样才能够维护社会公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入学权利。
笔者认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是权利也是义务,特别是在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环境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可支配的财富日益增加,人们对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不断高涨。如果强调就近入学是权利而非义务,那么必然导致择校的合法化,择校必然影响其他本该享受就近入学教育资源的学生,最后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不仅不能体现教育
的公平性,而且还会恶化教育公平性的发展趋势。美国学者罗尔斯认为,教育公平就是指教育机会均等。教育机会均等又可以分为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机会均等和教育结果机会均等三个方面。[3] 就近入学实现了教育机会均等中的入学机会均等。如果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强调权利的同时也强调义务,能够在让政府统一协调教育资源、统一进行优化整合的同时,使学生降低交通成本,降低政府办学及政策运行的成本等。
三、就近入学政策理论分析
影响教育差异的两个因素:学校的软硬件水平与生源的质量。假设人的智商分布是均匀的,那么根据就近入学政策的片区划分,每个片区生源的质量就是近似相等的,就近入学政策可以让生源在各个学校的分布均衡化,在生源这个因素上保证了各所学校的差异变小。
1.公平性分析
我国现阶段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B学校在软硬件条件上比A学校好,如果允许择校,以分数择校则会导致B学校生源越来越好,从而使B学校教学成果越来越高,B学校与A学校差距越来越大,优质的生源更倾向于选择B学校,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以金钱择校会导致B学校的师资力量、硬件环境越来越好,从而使B学校教学成果越来越高,B学校与A学校差距越来越大,优质的资源更倾向于流向B学校,形成恶性循环。如果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A学校与B学校在生源和资源获取的增量上近似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A学校与B学校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学生就近入学的学校与选择的学校教育质量相当,从而达到教育公平性的目标。
2.投入产出与效率分析
假设当前有两所学校,A学校和B学校,A学校较差,B学校较好,同样增量的优质生源、资源投入A学校比投入B学校产出要高,那么对于这两所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优质生源和资源投入A学校要比投入B学校获得的整体收益大。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就是确保校际之间差距越来越小,同样的投入,总体获得的产出是最大的。
四、就近入学政策实施与博弈论
博弈论是一种方法论、对策论,它主要是运用数学和逻辑方法,研究一些个人、团队或组织面对特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制约下,依靠所拥有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行动,从而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的理论。[4] “博弈的目的是为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博弈双方都具有充分的理性,并具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博弈的规则是平等的,因而可以保证合理的预期能够实现”。[5]
A和B是两个适龄儿童,他们需要对有限的教育资源(假设总共的教育资源为4)进行争夺,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A、B都会选择择校,因为无论对方怎么选择,选择择校的结果对他个人来说是最优的。
五、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建议
1.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
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政策,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教育法规对违反这一政策的行为做出惩罚规定,这一政策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具体的法规来支撑,也因此导致了“择校风”。各种形式的择校行为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保障政策的实施,并对违反这一政策的行为制定一定的处罚措施。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的过程,让民众参与监督,真正做到公平教育。
2.加强改造薄弱学校
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还存在着大量办学条件差、教学设备简陋、教师水平低、教学质量不高的学校,这些薄弱学校不仅阻碍了教学效率的提高,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择校热”和“乱收费”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行就近入学。首先,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其次,提高薄弱学校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同时可以引进一些优秀教师,带动整个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再次,薄弱学校需要招收一些优质生源,带动其他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的整体水平提高了,薄弱学校与好学校之间的差距缩小了,家长和学生也就不会去择校了。因此改造薄弱学校与就近入学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3.均衡校际师资水平
教育质量的高低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成败,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人才是第一资源,这个论断在教育系统体现最为明显、最为彻底,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人民教师这支队伍,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人民教师这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