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孙子兵法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应用

班级 4115

学号 3114351017

姓名任通

[摘要]:《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伟大的一部兵书。在这本仅五千余字的兵书中,著者孙武以辩证的思想论述了关于战争的战略与战术问题。虽然该书的写作宗旨是用之指导行军作战,攻城掠地,安邦定国,但在“商场如战场”,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已足以影响到其在世界上政治地位的今天,《孙子兵法》已不仅仅被当作一本兵书看待了,机灵的西方商人早已察觉到经商与打仗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本文以实际事例说明孙子兵法在现实商务谈判中的应用,并说明其内在的谈判智慧。

一、孙子兵法、商务谈判和语用学

商务谈判是商业竞争中十分重要的一环,谈判时,双边或多边人员代表各自的利益和目的,走到谈判桌前,开始了一场智慧、实力、体力、知识、技巧等各方面综合素质的较量。这是一场没有销烟的战争,嘴为枪,舌为剑,战争的胜负可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兴衰存亡。正如孙子《孙子兵法》开首中指出的“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商务谈判正是公司动作中的一件大事,“不可不察”。在“不是战争胜似战争”的商业谈判中,运用《孙子兵法》中阐述的种种思想,将其中提出的某些具体的战术,稍加变通,即可成为很好的谈判策略。

孙子在《孙子兵法》的第一篇“计篇”中提纲挈领地指出:战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军事力量的强弱,而且涉及到政治、经济、天时、地利、人和等多种因素,提出“兵者,诡道也。”强调“庙算”的重

要性。“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同样,商务谈判成功与否,并不仅仅与公司的实力相关,它同当时当地的政治条件、国际经济大环境、企业内部小环境、谈判者的水平、素养、谈判方式、地点的选择,谈判的技巧等等因素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因而,在谈判前掌握上述情况,拟定谈判提纲,制定谈判计划和对策是非常关键的。商务谈判不应被孤立、隔离地看待,高明的谈判者和有远见的企业家会将谈判视为一种”corporate capacity”,是前后连贯的、一致的。只有经过这种“庙算”,谈判才有可能取得预期的成功,并且这种成功才有可能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新的推动力。

“作战篇”提出的速战速决的观点,被美国商人充分吸取了。在谈判中,他们注重效率,喜欢速战速决,从而使之成为一种谈判风格。在“谋攻篇”中,孙子提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至今流传甚广的至理名言,在商务谈判中受到了高度重视。谈判前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对方公司的资信、经营、动作情况,了解他们谈判的意图乃至诚意,甚至包括对方派出的谈判者的背景材料、个人爱好、水平能力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它被众多谈判者认为是谈判成功的必要保证。《孙子兵法》中的其他思想,如“形篇”强调的要创造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的客观物质条件、“势篇”认为作战要灵活机动,出奇制胜、“虚实篇”论述的在军事行动中如何避实击虚,根据敌情的变化制定作战方案,形成了今天谈判中的各种策略和技巧,例如:欲擒故纵、以逸待劳、声东击西、空城计、激将法、车轮战术、反间计、缓兵计等。正

是这些从兵法中提炼和演变而来的战略战术成了谈判的致胜法宝,为谈判的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语用学研究的是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及在不同的语言交际环境下如何理解和运

用语言的问题。初看起来,它与商务谈判之间似乎并无联系,与孙子兵法更是挂不上钩。其实,商务谈判中最重要的环节就在于“谈”,而谈离不开语言,有了语言,就会存在语言的理解和运用的问题。用语用学的观点来研究商务谈判这一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语言,研究在采用不同战略战术的具体环境中,语言的理解和运用问题,将可以从语言的最本质层面来观察这些商业问题,从而有利于帮助谈判者更好地掌握语言这门武器,争取谈判的成功。美国语言哲学家H.P.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所谓“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它包括4个准则(Maxim):

1.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所说的话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2.质的准则(Quality Maxim):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关系准则(Relavant Maxim):所说的话内容要有关联并切题。

4.方式准则(Manner Maxim):要清楚明白,避免晦涩、歧义,要简炼、井井有条。

概括而言,合作原则就是要求说话双方以最经济的话语表达最充分、真实、相关的信息。人们在言语交际时,总是希望双方话语能互

相理解,共同配合。因此,他们都遵守合作原则,以求实现这个愿望。当然,同样是遵守合作原则的情况,不同说话人在不同场合会对不同准则有所侧重。比如在谈判中,当双方讨论到买卖商品的品质、规格等时,双方都会把“质”准则放在首位,力求所说的话真实、有根据,同时也会顾及到其他准则,如“方式”准则强调说话清楚、完整、避免引起歧义。但在实际交往中,人们可能有一方会有意无意地违反合作原则,因为他们还会常常遵守另一语用原则:礼貌原则。由Leech 提出的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onceple)包括6个准则:

1.得体准则(Tact Maxim):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

2.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

3.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

4.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减少对自己的表扬;

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

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

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互为益补。谈判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对另一方的观点并不赞同,但是在表达不同意见之前,他往往会先部分或笼统地赞成对方的观点,这里该谈判者为遵守礼貌原则的一致准则和赞誉准则,放弃了合作原则中的“质”准则。在上述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的谈判者就不能只从字面上去理解对方的回答了,他必须透过对方话语的表面意义去设法领会对方话语中的深层意义,寻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