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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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一、科室职能
(一)研究、拟定并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
(二)组织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汇总年度市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批复区级财政总决算、市直部门决算,
(三)负责政府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财政预算内外收支和各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四)负责专项指标的管理;
(五)负责市直及市对各区的财政资金调度;
(六)负责全市财政收支汇总统计和上报,跟踪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七)负责市直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八)负责稽核财政拨款和市、区的专项指标分配;稽核应缴预算内、外收入情况;
(九)负责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十)负责拟定政府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
(十一)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二、职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科长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对局长负责;
2.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3.负责预算执行与预算内外资金调度工作,做好国库现金管理与运作;
4.负责预算单位及财政银行账户审批;
5.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6.负责科室与其他科室、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7.负责建立科室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8.负责科室队伍建设及科内各岗位的人员安排;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稽核工作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全面工作;
2.执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财政法规制度,推进财政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
3.忠于职守、依法稽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财政政策法规为准绳,如实反映稽核发现的问题;
4.负责对业务主管科室在预算执行中下达和追加的本级预算单位支出指标、追加区专项支出指标、各类专户拨款进行审核;
5.负责接待市审计局、省审计厅、审计署的全面审计,接待
审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与审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6.负责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有关制度、运行,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
负责各类账户的规范管理工作;7.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拟订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
2.全面负责总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负责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基本建设、国债转贷、粮食风险金等各项资金的收支记账、年终转账等工作;
3.统计、分析、预测财政资金收支变化趋势,科学调度财政资金,做好国库现金管理;
4.负责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开户银行对账工作;
5.负责编制预算资金资产负债表及各类会计统计报表;
6.负责编制市直和汇总上报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撰写总决算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批复区级财政总决算;
7.负责会计凭证、账本装订、财政总决算、会计月报表等会
计资料归档;
8.负责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的审批管理工作及账户信息维护;
9.负责接待市审计局、省审计厅、审计署的全面审计,接待审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检查;
10.负责与人民银行国库等部门进行日常业务和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11.负责对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市直预算单位会计业务指导和培训;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预算外总会计管理工作
1.贯彻预算外总会计制度,全面负责预算外总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住房基金等各项资金的拨付、收支记账、年终转账等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收缴管理工作;
3.负责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开户银行对账工作;
4.负责编制预算外专户资产负债表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支月报;
5.负责协助配合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
6.负责会计凭证、账本装订等会计资料归档;
7.接待市审计局、省审计厅、审计署的全面审计,接待审
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检查;
8.负责组织对各区预算外总会计业务指导和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1.负责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建立与统计、经委、发改委等综合部门的数据信息交流制度,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2.负责做好财政收入按月份预计工作,及时掌握收入进度,为市领导及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协调税务部门,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完成情况的跟踪工作,做好税收增减因素分析;
4.负责撰写月度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报送;
5.跟踪监督市区财政体制日常运行情况;
6.负责科室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部门决算编审管理工作
负责布置市直及各区部门决算工作;1.
2.负责按照通化市部门决算编审工作流程,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市本级及市区部门决算工作;
3.负责组织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会计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撰写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决算编制说明及工作总结,
装订并上报省财政厅;
5.负责年度部门决算的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预算内拨款、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1.负责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债转贷、粮食风险金等项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
2.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工作;
3.负责预算内资金银行票据、报表等取、送工作;4.负责省专项、市下达区专项指标登记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1.负责财政各专户资金的缴拨管理工作;
2.负责与业务科室、预算单位、开户银行对账工作;
3.负责会计凭证、账本装订等会计资料归档;
4.接待市审计局、省审计厅、审计署的全面审计,接待审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检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