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科研腐败案例-推荐word版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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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行业性区域性腐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word范文 (8页)

2019年行业性区域性腐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行业性区域性腐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篇一:房地产行业性腐败房地产“行业腐败”击倒重庆8名厅级干部的案例分析一、背景:我国房地产行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1998年国家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货币化后,房地产业开始真正发展起来。

90年代发展壮大,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迅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占GDP比例逐渐增加。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高水平的住房,房地产市场的热潮越涨越高。

直至201X年开始房价持续上涨到一个较高阶段,至今为止仍持续上升。

二、噱头:房地产行业高额的利润住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住房在现在的时代不仅是高档耐用的奢侈品,更是令人无可奈何的必需品。

居民收入的增长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增长,然而工资增长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

房地产行业的利润是十分高的,甚至有些数据可以毫不夸张的称之为“暴利”行业,对于那些开发商而言,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最先需要掌握的就是一块土地,有了政府给予的部分权力支持,只要获得了这片土地,随之而如来的利润便是遥遥无期的。

资本垄断以及非市场垄断是房地产业暴利的主要实现途径。

三、“行业性腐败” 权利寻租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利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房地产开发的诸多环节存在着权力寻租和官商勾结,正如材料中所说,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

房地产行业的高额利润为开发商带来更多的利润追求,作为理性经济人,开发商和政府官员在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同时联系在了一起,导致政府官员腐败的原因就在于将权力化作金钱的方式进行利用,开发商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自己进行权力寻租,政府官员掌握着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权力,官员从中获利,将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自然可以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2019年理论联系实际,失败案例-推荐word版 (13页)

2019年理论联系实际,失败案例-推荐word版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理论联系实际,失败案例篇一:书后案例分析答案书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1管理理论真能解决实际问题吗?(P20)分析提示:社会系统理论认为,组织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与外部环境不断进行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同时,系统又是由许多子系统组成的,各子系统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权变理论认为组织和组织成员的行为是复杂的,加之环境的复杂性和不断的变化,使得普遍适用的有效管理方法实质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尽管主管人员早已体会到没有一种可以到处适用的最佳方法,但却难以确定所有影响的随机因素,并指明它们的关系。

1-2案例:美欧日改革的三部曲(P21)分析提示:1、美欧日跨国公司改革的三部曲可能在这些方面给中国的企业产生影响:产品与市场的紧密程度;产品的科技含量;企业机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与市场的匹配性;经营战略与重心的调整;战略重组与企业制度的改革等。

这些跨国公司都将长远战略放在中国,这样对中国企业产生威胁。

中国企业必须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在充分分析国际跨国公司经营战略与策略的前提下,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2、应对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国企业首先要分析自己在世界市场上的优势与劣势,扬长避短地挖掘自身的优势与潜力;做好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的工作,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有差异化存在,这样才能经受住考验。

1-3深深浅浅话海尔(P24)问题:1、海尔的企业文化是完美无缺的吗?2、海尔创建了一套完整的中国企业文化,它为推动海尔走向世界在企业员工中起了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凝聚作用。

在七个层次的海尔文化中哪一层次是最关键、最重要的?3、联系海尔实际谈谈你对企业文化的理解。

分析提示: 1、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企业文化,只有较适合企业情况的文化。

海尔的文化适应了海而发展的需要,得以体现。

2019年痕迹破案案例-实用word文档 (10页)

2019年痕迹破案案例-实用word文档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痕迹破案案例篇一:利用特殊形式痕迹侦破案件的探讨龙源期刊网 .cn利用特殊形式痕迹侦破案件的探讨作者:杨业全来源:《法制与社会》201X年第07期摘要广义的犯罪痕迹除去狭义的犯罪痕迹部分以外的痕迹一般被称之为特殊形式痕迹。

特殊痕迹的包含范围很广泛,运用方法会由于角度不同而有很多变化。

因此在使用特殊痕迹侦查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逻辑推理,挖掘痕迹背后更多的信息,这样才能提高刑侦效率。

关键词特殊痕迹案件侦查作者简介:杨业全,广东警官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X)03-088-02一、引言一般把事物运动而遗留下来的形象和印象称之为痕迹,例如:无形的声、光、颜色为印象;有形的脚印、指纹等为形象。

痕迹有三个基本属性:载体属性、物质属性和反映性。

一般刑侦工作中研究的痕迹特指罪犯在犯罪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形象和印象,其中包括狭义的犯罪痕迹和广义的犯罪痕迹。

狭义的犯罪痕迹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令造痕体(又称留痕主体)和承痕体(又称留痕客体)发生分离作用或者接触作用而在相应部位留下的形象和印象。

研究狭义的犯罪痕迹,统一认定的问题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广义的犯罪痕迹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导致的一切变化而留下的形象和印象。

这既包括犯罪活动留下的印象,如被害人或者目击者的记忆,也包括犯罪行为造成的某些迹象,如犯罪现场物品的位置、结构、数量等等变化的痕迹。

也就是说,广义的犯罪痕迹既包括宏观痕迹,也包括微观痕迹、感觉痕迹以及潜在痕迹等等。

广义的犯罪痕迹除去狭义的犯罪痕迹部分以外的痕迹一般被称之为特殊形式痕迹。

特殊痕迹的包含范围很广泛,运用方法会由于角度不同而有很多变化。

因此在使用特殊痕迹侦查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逻辑推理,挖掘痕迹背后更多的信息,这样才能提高刑侦效率。

舞弊案例-科研经费腐败“黑洞” 有多深

舞弊案例-科研经费腐败“黑洞” 有多深

舞弊案例(Fraud Case)幼儿园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某却因侵吞千万元科研经费,于2014年10月被批捕。

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在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某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

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某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某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

”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据业内人士透露,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某,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

正是通过“空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舞弊案例>>案例回放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某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江苏无锡等地。

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

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某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

据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某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

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

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某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

科研明星与贪污嫌犯

科研明星与贪污嫌犯

科研明星与贪污嫌犯2014年,院士李宁第一次为国人广知时,示于人前的形象是贪污科研经费的“大老虎”。

被羁押4年,案子仍旧悬而未决。

看守所内的李宁始终坚持无罪,外面的家人却迟迟等不来一个结果。

被带走的院士“什么是君子,孔子说不忧不愁的人是君子。

心中善良,公正无私,亲情好友,所以无忧无愁,也许可以称为正人,如果还能够爱国忧民,献身事业,才是我心中的君子。

”2016年6月19日,星期四,李宁在电脑里敲下这段话。

第二天,与研究生拍完毕业集体照后,他被吉林省长岭县检察院人员带走,从此身陷囹圄已有4年。

李宁的博士生谭秦(化名)记得,拍照时,检方的人就在旁边守着,一拍完,李宁跟实验室的老师交代了几句就上车走了,他以为此行只是配合调查,签完字便可回京。

类似的调查,那两年李宁也经历过几次。

2012年初,国家审计署对中国农业大学(以下简称“中国农大”)的科研经费进行审计,查出部分项目用假发票报账现象,但并未涉及李宁课题组。

后来延伸审计,扩大调查范围,李宁课题组的问题才浮出水面。

审计署查出李课题组存在870万元的科研经费违规报销问题。

同年5月,课题组返还中国农大703万元。

事情没有就此打住。

2013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介入调查,但调查后未立案。

李宁的妻子吴晓青告诉本刊,当时检察院给李宁的结论是属于违规,但不是犯罪。

只是这一结论没有形成书面文件,后来开庭时,律师要求调取当时的记录也无果而终。

根据身边人的回忆,检察院调查之后,李宁以为问题已经解决,告诉大家继续专心搞科研。

在2014年1月31日的日记《马年第一篇》中,李宁曾这样写道:“2013年是人生中最困难的一年,检察院的讯问导致我个人情绪悲观、无心工作,而整个公司团队惊慌失措、人心全散。

”虽没表现在明面上,但大家都看得出来,那两年的李院士,状态低落了很多。

李宁头上悬着的那把利剑并未随北京市检察院的调查结束而落地。

2014年5月,吉林长岭县的检察人员来到北京,最高检察院指定松原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侦查李宁课题组科研经费问题,这一任务被交给了长岭县。

2019-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word版本 (15页)

2019-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word版本 (15页)

2019-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word版本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姜巍、吕莉、马世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银刑初字第115号公诉机关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姜巍,男,1965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博士学历,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2月15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宁夏公安厅取保候审;同年3月17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4月3日被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后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X年9月12日被转羁押至银川市贺兰县看守所,同年9月30日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雄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吕莉,女,195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监事长,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3月24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海雷,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世兵,男,1968年9月10日出生,土家族,博士学历,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户籍所在地(略)。

201X年9月20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杨航远,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赵江水,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银检刑诉(201X)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巍、吕莉、马世兵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X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斌、黄艳荣、白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姜巍、吕莉、马世兵及其辩护人陈雄飞、王海雷、杨航远、赵江水等到庭参加诉讼。

2019年拒绝贿赂表扬信word版本 (19页)

2019年拒绝贿赂表扬信word版本 (1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拒绝贿赂表扬信篇一:表扬信模板表扬信我公司***同志,任工程部经理职位,工作态度认真,在工作中做到合理安排工程部全体员工有条不紊的工作,工作作风良好,面对外界的诱惑,能够不为之所动,大义凛然拒绝贿赂。

特此通报表扬!愿我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学习***同志的精神!********公司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篇二:收到表扬信报道专业诚信亮剑延安我延安凤凰大厦项目部收到甲方表扬信我项目部201X年9月22日再次收到延安市宝塔区美术楼商贸有限公司发来的表扬信。

再次发来的表扬信,是甲方对我部工作的反馈,是甲方对我部服务的感受,更是甲方对中建三局的肯定我部的第一个特色是诚信工作。

我们坚决遵守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坚决履行建筑合同,向甲方兑现商业诚信。

我们做到了,甲方感受到了。

甲方延安市宝塔区美术楼商贸有限公司在表扬信中说:“将工期履约和质量履约牢牢树立在第一位”。

工期和质量是我部严抓的两大方向,我部经常组织劳务队加班加点,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安排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参照建筑的相关规范,我部成员特别是王创金经理和国维力经理几乎每天都上工地上观看施工情况,并及时指出其中的问题。

现场变更较多,但我们始终牢牢抓住工期不落下。

我部的第二个特色是规范工作。

我们坚决贯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个体系认证的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向甲方展现职业规范。

我们做到了,甲方看到了。

延安市宝塔区美术楼商贸有限公司在表扬信中写到:“通过多次召开现场会议,采取具体措施,保证了现场的文明整洁、安全,为我司商场的正常开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是的,每个进工地的人都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牌摆放在适当显眼的地方,材料摆放规整,每天工人下班都督促他们收拾好材料及废弃物,保证了整个工地整洁。

这样反过来工人干活效率更高了。

【成功励志】高校科研反腐案例

【成功励志】高校科研反腐案例

【关键字】成功励志高校科研反腐案例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1:20xx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xx年至20xx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2:20xx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

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

20xx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3:20xx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的身影。

李宁等人承担了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

高校科研反腐案例篇4:近年来,随着科研投入的增加,尤其是国家、省市布置的纵向课题经费增加,养肥了不少科研“蛀虫”。

20xx年,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被指控,授意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刷新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2019年国土局观看镜鉴-南充受贿案心得体会-范文word版 (5页)

2019年国土局观看镜鉴-南充受贿案心得体会-范文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土局观看镜鉴-南充受贿案心得体会篇一:关于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观后感一关于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观后感一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进行的一次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挥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作为国之根本,维护、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关系国家前途、关乎人民福祉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证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问题,绝不容许任何挑战。

选举人大代表是一项十分神圣的事情,它关系着国家政权建设,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关系到国家政权建设的不断深化,必须保证选出的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不负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中央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国家专门制定了选举法,党内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

去年以来,针对地方换届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央及中央有关部门专门发文,省委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强调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来自:WWw. : 国土局观看镜鉴-南充受贿案心得体会 )要求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衡阳破坏选举案件,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有关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严重干扰破坏选举,明目张胆“以金钱换选票”,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

只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才能赢得民心,维护党的威信,坚定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信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以钞票换选票,是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从政治上看,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与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

案例-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

案例-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

科研经费出现违法违纪案例类型(一)某些科研人员防腐意识薄弱某些科研人员利用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上的漏洞,将科研项目变成了个人的“取款机”。

据检方介绍,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15万元。

2008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拿到28名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从2008年5月至12月以这28名学生的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共计82400元。

而事实上,根据下达项目的这家部级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定,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

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

例如某研究员,他花100多万元买了台对自己的课题一点用也没有的仪器。

问他原因,这个研究员刚开始支支吾吾。

后来才知道是他和卖仪器公司的老板是朋友,“可以拿回扣”。

这20多万元的回扣,便是从纵向的科研经费里“盗”走的。

(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二级学院的会计,所委派的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富。

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这位会计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金额的变动。

这给会计带来了可乘之机。

起初,她在教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

这位会计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这位会计还有所顾忌,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元。

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将近20万元。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

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这位会计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原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9年推荐处级干部组织部门找考察对象谈话-推荐word版 (6页)

2019年推荐处级干部组织部门找考察对象谈话-推荐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推荐处级干部组织部门找考察对象谈话篇一:浅谈组织部找人谈话浅谈组织部找人谈话当干部是怕纪委找谈话的,对于组织部找谈话却是满怀欢喜。

所谓埋头干活,举头望党,这个“望党”就是盼望组织部门找谈话,得到提拔。

曾几何时,组织部谈话成了组织考察,干部升迁的代名词。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年龄大了,组织部找谈话,就意味着“到站下车”。

如果恋栈就不会满怀欢喜;纪委隔离审查贪官,担心其会闻风而逃,有时也请组织部门打电话,说是组织部找谈话。

更是欢喜而去,悲哀而留,是如何也欢喜不起来的。

一般而言还是希望组织部找谈话。

否则,埋首深山无人问,穷尽华年空余恨。

何苦来哉!只可惜越是盼望谈话越是不见谈话,既不闻脚声也不见脚,渐渐便心灰意懒了。

对于青年干部尤其如此。

余有一友,90年代在中部省份一乡镇机关也算风云人物,余曾作为其追随者之一员听其指点上下五千年历史变幻,纵横八万里河山壮丽,自感不如。

本是一前途无量好青年。

前几日相见,得知该友依然还是科员一个。

非其不苦干也,非其没能力也,乃组织部门十年未找其谈话,不知而不用也。

闻其曰:立高山兮我为峰,处沙河兮不如沙正欲逃之夭夭矣。

可见,组织部谈话真有一谈定终身之妙。

其实组织工作是完全可以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深的,完全可以把谈话作为一种常态工作制度来抓。

比如县组织部门就应该把所有副科以上干部列入谈话对象,轮流与他们交流工作经验、掌握其思想动态。

闻其言,查其行,长期追踪考察。

不仅如此还应把副股级以上干部及刚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列入日常谈话对象。

春风化雨里学习,阳光普照中教育。

要把所有谈话对象的优劣点了如指掌,如数家珍。

扬其长,避其短,各尽其才。

组织部门应作为关心、帮助、培养和提拔干部之家,而不是“侯门深似海”。

有人可能会说全县副股以上干部没有八百也有五百,组织部就算不干其他事,天天找人谈话,一年也最多轮回一次。

科研领域腐败案例

科研领域腐败案例

科研领域腐败案例科研领域是知识创新和学术发展的重要领域,然而,正是由于其重要性,腐败问题也在这个领域中时有发生。

下面是10个科研领域腐败案例的例子。

1. 幽灵作者:幽灵作者是指在科研论文中署名但未实际参与研究工作的人。

这种行为违背了科研的诚信原则,损害了研究者的声誉和学术交流的公正性。

2. 数据造假:科研领域中的数据造假是指研究者故意篡改或捏造数据来支持他们的研究结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还严重破坏了科学研究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3. 抄袭:抄袭是指未经授权将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或文字直接引用或复制到自己的研究中,而不进行适当引用或标注。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学术规范和道德的违背。

4. 学术贿赂:学术贿赂是指为了获得学术荣誉或发表论文而向他人提供金钱、礼物或其他利益。

这种行为扭曲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损害了学术界的信任和声誉。

5. 结果选择偏倚:结果选择偏倚是指研究者基于结果的显著性或有利性而选择性地报告研究结果。

这种行为使得科学研究失去客观性和可信度,误导了学术界和公众对研究的理解和应用。

6. 研究资金挪用:研究资金挪用是指研究者将获得的科研资金用于与研究无关的个人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定,还损害了科研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7. 研究成果夸大:研究成果夸大是指研究者在研究成果的描述和解释中夸大其意义和影响。

这种行为误导了学术界和公众对研究的理解,损害了学术交流的诚信性。

8. 同行评审操纵:同行评审操纵是指研究者在同行评审过程中操纵评审意见或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评审人员。

这种行为扭曲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损害了学术界的公信力。

9. 研究合作不当:研究合作不当是指研究者在合作研究中不充分披露合作关系或未公正地分配合作成果。

这种行为伤害了合作伙伴关系和学术交流的公正性。

10. 悖论论文:悖论论文是指研究者在同一期刊或会议中发表互相矛盾或相互排斥的论文。

这种行为既浪费了学术资源,又破坏了学术交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

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

附件5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一、浙江大学陈英旭违规将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外协单位。

2008 年8 月至2011年12 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贪污945 万余元,被判刑10 年。

二、山东大学刘兆平因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 万元,被判刑13 年。

张春光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168.9万元,被判刑 6 年。

尹志圣参与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47.5 万元,被判刑 2 年。

刘兆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张某某预谋后,于2010年11 月至2011 年9 月,由山东东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魅公司)孙某某虚开17 张试剂发票,金额共计150 余万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全部支付给东魅公司,用于支付刘兆平个人经营的山东欣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博公司)从东魅公司购买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设备款130 余万元。

2011 年8 月,由东魅公司孙某某从济南聚蚨隆经贸有限公司虚开两张试剂发票,金额共计19 万余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全部支付给聚蚨隆公司,此后该款全部转至刘兆平妻子刘某甲的个人银行卡。

更让人惊讶的是,2010 年7 月至10 月,由马某某在德州华州制粉有限公司开具了九张“麸皮、次粉”发票,金额共计57 万余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支付给华州制粉公司,用于支付马某某为欣博公司制冷设备和实验大动物房装修等工程的费用。

此外,刘兆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安排本单位报账员梁某和张某某制作虚假的劳务费名单,由其签字后在山东大学报销的手段,自2010 年12 月至2011 年10 月,共报销110 余万元,并全部转入刘兆平个人银行账户。

2010 年 3 月至2011年 3 月,刘兆平安排本单位报账员梁某从刘实际控制的济南历下科创实验动物服务中心虚开发票,金额共计168余万元,在山东大学报销后转入历下科创账户,梁某将其中140 余万元转给刘兆平或按刘指示支付给他人。

2019-北京重刑案例-word范文 (16页)

2019-北京重刑案例-word范文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北京重刑案例篇一:特大刑事案例北京警察博物馆展出特大刑事案例刚刚落成的北京警察博物馆,将向社会公开展出建国以来一些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其间很多当时的犯罪证物属于首次公之于世。

为此时讯记者到北京警察博物馆进行了深入采访,了解到了当年很多未曾公布的侦破秘闻。

50年代,剿灭韩玉树武装土匪案建国初期,北京潜伏了大批国民党特务分子,数万名散兵游勇以及惯匪、地痞、流氓、恶霸充斥北京,胡作非为,社会秩序混乱。

首都公安机关在粉碎国内外反动势力一次次颠覆阴谋的同时,挥舞治安管理的铁扫帚,清除旧的污垢,建立起新型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

其中发生在北京的以剿灭韩玉树武装土匪案最为典型。

1953年,以韩玉树为首的一股土匪,在河北省境内连续杀人、抢劫作案13起,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恐慌。

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出击,都被狡猾的土匪发觉而溜走,并开始向北京转移。

同年12月19日,北京公安侦查员在大兴县发现了土匪的踪迹,得知情况后,北京民警立即出动追击,并逮捕了一名匪徒,由此找到了破案线索。

经多次审讯,获悉了土匪团伙的情况。

从此次公开的审讯土匪的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到,只有几个公安人员围站在抓获的土匪身边同他谈话,没有任何的辅助手段。

此后,京冀两地的民警联合起来,详细研究了案情,布置了警力,动用了194名民警联手作战,将全案23名案犯全部擒获。

1954年,韩玉树等12名主犯被执行枪决。

60年代,北洼路特大行凶抢劫案根据毛泽东“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北京公安机关紧密依靠群众,使五六十年代的北京呈现出太平景象。

这一阶段北京不多的刑事案件中,以北洼路特大行凶抢劫案最为突出。

1965年12月2日,海淀区供销社出纳员从银行取款返回途中,被歹徒用一种看上去像手榴弹的铁锤击中了头部,6000余元现款被抢。

学术腐败案例

学术腐败案例

学术腐败案例学术腐败是指在学术界内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和违规操作。

这一现象在许多领域都存在,包括科研、论文发表、学术评估等。

学术腐败破坏了学术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对整个学术界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讨论几个典型的学术腐败案例,以期引发对学术道德的思考,并呼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一、科研造假案例科研造假是指科研人员在研究中故意篡改数据、伪造实验结果或者故意省略不利于自己研究结论的数据,以获取不当的研究成果或荣誉。

2018年,中国南方科技大学教师骆建华因在多篇论文中存在严重的数据造假行为,被撤销学术头衔,并受到终身禁用科研经费的处罚。

这一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揭示了某些学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的现象。

二、论文抄袭案例论文抄袭是指在学术研究中,学者未经充分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况下,将他人的研究结果、观点或者文字直接引用为自己的创新成果。

2013年,德国科学杂志《自然》发现多名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存在大量抄袭行为,其中最突出的案例是一篇论文的超过80%的内容被疑为剽窃。

这一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学术界的声誉,也引发了论文抄袭问题的广泛讨论。

三、学术评估腐败案例学术评估腐败指的是在各种评选、评审活动中,学者通过行贿、拉关系等手段来提高自己的评价和地位。

2019年,中国福建师范大学团队在“中南地区高校图书馆领导力与管理现代化计划项目”评选中,因行贿评审专家被查处。

这一事件揭示了学术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四、学术圈权力滥用案例学术圈权力滥用是指学术上位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对下级学者进行打压、排斥等行为。

2017年,美国波士顿大学学术圈知名人物因滥用职权和性骚扰下属而引发丑闻。

这一案例暴露了学术圈权力滥用问题的存在,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并对整个学术界的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科研经费管理失职案例科研经费管理失职是指负责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的机构或个人滥用、挪用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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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腐败案例
篇一: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
1.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X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
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X年至201X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
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201X年至201X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
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201X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车春兰于201X年
至201X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
从科研经费中报销。

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
网站开发费等。

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

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这
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

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
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
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拿到这些虚假的单据后,段振豪将其交给车春兰,车春兰有时还会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从财务的角度更合理。

等每次报销拿到钱后,段振豪承认他都会给车春兰几百块钱好处费,再将部分钱款给了张某、蔺某等人,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将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款项都存在了银行账户,后将账户钱款转存到妻子曹某名下。

(201X年01月04日来源:新华网)
2.湖南某高校2名教师伪造公文骗取经费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X年4月10日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消息,201X年6月至201X年8月期间,该事件主要
责任人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

涉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
费”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两项。

201X年10月8日,该高校致函新闻出版总署,请求确认科研课题有关公文的真伪性,经与总署办公厅核实,所附7份总署公文均系伪造。

201X年12月28日,该高校对两名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王某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机关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科研处副处长职务。

(201X年07月13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3.院长用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日前侦结一起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涉案教师利用学校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漏洞,用学生的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

据检方介绍,201X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15万元。

201X年4月,肖某从所在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拿到28名学生姓名和身份
证号码后,从201X年5月至12月以这28名学生的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共计82400元。

而事实上,根据下达项目的这家部级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定,
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肖某无权领取劳务费。

因他人举报,肖某冒领劳务费由此案发。

海淀区检察院于201X年7月对肖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目前,肖某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肖某拿到翻译研究项目后,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利用学生的名义领款每次都是800元。

每次领取劳务费,肖某一人都在劳务津贴领用
单上“课题负责人”栏和“主管”栏签字同意,而从未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201X年12月27日来源:京华时报)
4.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跑冒滴漏触目惊心
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化学学院的会记,所在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相当丰。

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师们往往不太关心账户的变动,一笔钱有时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

这给赵静带来了
可乘之机。

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报销1万元。

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虑,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袁。

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有用完的,竟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发。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袁,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106笔之多。

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归还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的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

(201X年12月15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5.检察官曝高校科研费腐败群像
“拉大旗作虎皮”
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的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部分经费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财务报销过程中,先报销后签字、假冒他人签名、代替他人签名的现象不在少数,而利用发票冲账也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荒谬的现象:由于当前以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同事或学生在申报课题时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可能实际工作这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他们时,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201X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
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都是利用科
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

“其中发生在高校里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

教授“纵横捭阖”
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的课题项目
“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课题”,但在高校,相对而言,
“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更加便利。

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先以“横向课题”为名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不久,学校出台规定,对于“纵向课题”奖励补贴力度加大,优势超过“横向
课题”,张志刚随后又找到学校改以“纵向课题”立项。

然而,在提取经费时,他却找来一份有20余人的在校学生名单,依旧按照“横向课题”管理规定,以在校学生名义先后8次虚报冒领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

在接到举报调查后,检
察院以其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课题费变“绩效工资”
黑龙江一所高校的财务人员赵老师向记者透露,教授从学校直接拿到的收入大
致分为两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占到至少一半的比例,而基本工资一般在5000元左右。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级别相同、工龄相同的教
篇二: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例
一、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陈英旭
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
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
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知情人士称,如果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记录。

201X年7月12日,陈英旭因涉嫌贪污被依法逮捕。

二、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13年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X年2月13日10时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段振
豪等待候审,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案发前,她是中科院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X年至201X年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
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

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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