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质量惩罚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质量惩罚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医院医疗质量惩罚的制度、标准和程序,使医院在管理医疗质量方面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同时也是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
对于各类医疗质量问题,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管理等,如出现违规行为或质量缺陷,均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惩罚。
三、惩罚制度为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本医院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 警告:针对轻微的违规行为或质量缺陷,如工作疏忽、记录不完整等,将对责任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质量缺陷,如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投诉等,将对责任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规定。
3. 停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质量缺陷,如误诊、错误治疗等,将要求责任人暂停职务,接受调查和处理。
停职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影响进行具体规定。
4. 解聘: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质量缺陷且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如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等,将予以解聘处理。
在进行惩罚时,应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允许当事人在认为惩罚措施不当或不合理时提出申诉。
四、奖励制度为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医院将采取以下奖励措施:1. 优秀医疗工作者的评选:每年度对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业务精湛、患者满意度高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广大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 推荐参加各类专业比赛: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通过比赛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对于获奖者,医院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3. 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医院将根据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和社会声誉等因素,给予合理的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机会,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及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普洱新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标准及奖惩方法一、医疗质量管理内容〔一〕根底医疗质量管理根底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给、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根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标准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效劳,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效劳临床一线:医政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给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效劳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效劳,让病人满意效劳。
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表达出来的,医疗效劳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效劳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效劳对象是人,效劳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
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那么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服务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奖惩管理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规范医院内部秩序、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纠正违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机制。
二、奖励管理1. 奖励对象范围医院奖励管理制度应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各个岗位。
奖励对象应根据其在医院工作中对患者疗效、医疗质量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定。
2. 奖励标准和形式奖励标准应该公正、合理,根据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评定。
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
3. 奖励程序奖励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性和公平性。
医院应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定奖项的候选人以及最终的获奖人选。
同时,相关人员可以对评选结果提出申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惩罚管理1. 惩罚对象范围医院惩罚管理制度同样应该涵盖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各个岗位。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等行为应进行相应的惩罚。
2. 惩罚标准和形式惩罚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对于不同的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常见的惩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来决定。
3. 惩罚程序惩罚程序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并公开透明。
医院应当设立惩罚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证据收集,最终确定惩罚结果。
同时,申诉程序应该设立,以确保相关人员在被处罚之前有权利进行申辩和申诉。
四、落实执行医院奖惩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奖惩情况的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此外,应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总结医院奖惩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管理、提高整体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不仅可以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还可以纠正违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院奖惩管理规定
医院奖惩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坚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1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赋予奖金或者奖品。
成绩特殊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 ;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者张榜发布 ; 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 元。
奖励范围: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琐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者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用,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2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者个人。
医疗质量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一)1、检查标准及方法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质量检查及评分意见》为标准。
由医、护、办组织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要求:质量检查得分在85%以上者为合格,低于85%者为不合格。
3、分组:(3)门诊和急诊科作为特殊科室,单独检查。
4、具体奖惩办法:(1)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个人和科室,按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单项处罚。
(2)质量检查得分在85%以下的科室,扣除本季度效益工资的5%以 处罚。
(3)凡有无故旷工、脱岗和发生责任性医疗差错事故,以及因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等违规违纪现象而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科室除按医院原有规定处理以外,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无条件的扣除10分/项,且不能进入质量检查前三名。
(4)凡发现有丙级病历的科室,除按医院原有规定处罚外,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无条件的扣除10分,且不能进入质量检查前三名。
(5)凡质量检查连续2次为倒数第一名者,扣除科室本季度效益工资的5%以处罚。
(6)临床科室,每半年按照质量管理评分名次,分别给予前二名奖励。
第一名 第二名医疗:300.00元200.00元护理:200.00τt100.00元医技科室:按质量管理评分,给予第一名100.00元奖励;第二名50.00元奖励。
医疗质量检查均以核标准、实施细则》、《 XXXX 年修订版《XX 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 县第三人民医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以及《XX护理单列:按质量管理评分,给予第一名50.00元奖励。
(7)按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分别给予年度个人第一名200.00元奖励;第二名100.00元奖励;第三名50.00元奖励。
各项奖惩科室应拟出相应的分解办法,因本办法为质量管理奖,原则上奖励按照科室负责人占30%,质控人员占20%,其他科室执行人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
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二)院内各科室:为健全和完善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实现持续改进。
医院对2007年处罚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升医院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通过奖罚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医疗安全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奖励机制1. 表彰奖励:对于在质量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绩效奖励:员工在质量安全管理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可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或发放奖金。
3. 职业发展:对于在质量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优先考虑职业晋升和培训机会。
三、惩罚机制1. 警告:对于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2. 罚款:对于因违反规定导致医疗差错或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记过:对于重复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害医院声誉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评定1. 成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委员会,负责奖罚事项的评定与执行。
2. 奖罚评定应基于事实,公正、公平、透明,确保所有员工了解评定标准和程序。
五、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2. 奖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背景医疗行业是一个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领域。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疗质量是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
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不仅仅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
而医疗质量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质量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地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奖惩制度的概念奖惩制度是指依据相关规定或者内部制度,对于工作、业绩、行为、言论等方面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奖励或者处罚的制度。
奖惩制度设计得当,能够有效激励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文明规范的行为。
奖惩制度的作用奖惩制度是医疗质量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工作进行激励与监督,安抚激化的情绪、化解内外矛盾,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保障服务质量,并能有效促进医生职业精神的培养和传承,同时还能明确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净化医疗服务行业环境。
奖惩制度的内容奖励•绩效奖励: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个人、团队、部门、医院层次的绩效奖励等。
•荣誉奖励:依据不同的贡献给予不同的荣誉称号,例如优秀医生、优秀护士等。
•物质奖励:医务人员工作条件的改善,例如奖励使用较好的工具、设备等。
处罚•纪律处分: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状况进行处理,例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罚款、暂停停业、吊销执照等处罚处理。
•经济赔偿: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赔偿。
奖惩制度的实施实施奖惩制度需要制定细致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要为医务人员制定具体的奖励标准和处罚条款。
此外,还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监督机制,使得奖惩制度得以有效地执行。
在实施奖惩制度的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客户投诉、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结论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是医疗行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保障,是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医疗质量是国家和社会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提升医疗质量,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概念解释、存在问题、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医疗质量考核方法是通过对医院、医生和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检测其是否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医疗技术的水平、服务态度、医疗安全等方面。
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可以帮助检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医疗质量。
其次,当前我国医疗质量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资源不均衡、医患关系紧张、医疗安全问题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的提升。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医疗技术水平。
这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通过评估医院和医生的学历、职称、技能培训等来评估其医疗技术水平。
第二,医疗设备和设施。
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和完好程度直接影响医疗质量。
可以通过检查医院的设备类型和数量,以及设施的环境卫生状况来评估医疗质量。
第三,医疗服务态度。
医疗服务态度是评价医院和医生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服务态度调查问卷、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来评估医疗服务态度。
第四,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重要方面。
可以通过检查医院的医疗事故报告、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来评估医疗安全。
其次,医疗质量奖惩制度是通过制定一系列奖励和处罚措施来激励医疗机构和医生提升医疗质量。
第一,设立奖项。
通过评选优秀医生、医院和护士等,发放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激励医生提升医疗质量。
第二,建立追责制度。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此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第三,建立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机制。
即根据医疗质量考核结果,对医疗机构进行评级,评级高的机构可以享受更多的医保支付。
第四,加强对不良医疗行为的打击和惩罚。
例如,对虚假宣传、开展不必要手术等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总之,医疗质量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是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激励医务人员乐观投身医疗工作,建立有效的考核与奖惩机制,特订立本《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内部规定和管理要求订立,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条考核内容医疗质量绩效考核重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诊疗质量:如诊断准确性、手术成功率、合理用药等; 2. 医疗安全:如隐患排查、事故处理、医疗纠纷等; 3. 医患沟通:如信息沟通、患者满意度等; 4. 科研工作:如科研项目、科研成绩等; 5. 学术沟通:如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等; 6. 团队协作:如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制度所涉及的考核对象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医务人员。
第四条奖惩激励目标1.激励医务人员加强工作动力和责任感;2.促进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3.提倡医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4.推动医务人员乐观开展科研和学术沟通。
第二章考核流程第五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计算。
第六条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依据考核周期,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不定期考核:医院将随时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定期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订立,由医院订立考核指标和权重,并向全体医务人员公示。
第八条考核结果1.优秀:实现考核标准的医务人员将获得“优秀”评定,并获得相应的嘉奖;2.合格:基本实现考核标准的医务人员将获得“合格”评定;3.不合格:未实现考核标准或严重违反院内规定的医务人员将获得“不合格”评定,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考核结果权威认定医院将成立由主管部门、医务管理等相关人员构成的考核结果权威认定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第三章嘉奖与激励第十条嘉奖类型1.绩效奖金: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可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2.荣誉称呼:医务人员依据优秀的考核结果可获得荣誉称呼,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3.学术沟通:医务人员可获得参加学术会议、研究沟通的机会;4.职称晋升: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和个人发展情况,可获得相应职称晋升的机会;5.物质激励:医务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可获得相应的物质嘉奖,如奖金、礼品等。
医院奖惩制度(7篇)
医院奖惩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____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____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____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____元。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患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而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则是一种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保证医疗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提升。
下面是一份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的大致框架,供参考。
一、医疗质量奖励措施1.优质服务奖励:对于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获得较高评价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与表彰。
2.优秀团队奖励:对于医疗团队在特定疾病治疗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对其团队进行资助和扶持。
3.学术研究奖励:对于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并提供研究基金或资金支持。
4.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取得技术创新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和技术交流机会。
5.教学质量奖励:对于医学教学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并提供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
二、医疗质量惩罚措施1.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岗位职级、停职、撤职等。
2.经济惩罚:对于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的医务人员,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3.挂证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可以暂停或撤销其执业资格,同时禁止其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4.调查处理:对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医疗质量管理奖惩的执行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定期评估:每年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和有效。
3.信息公开:将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公开,向社会大众介绍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公众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医疗质量问题的关注。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医院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疗质量的评价和奖惩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指标1.手术中并发症发生率:对手术科室或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进行统计和评价,发生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2.感染率:对医院内感染率进行统计和评价,感染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3.病死率:对医院内病死率进行统计和评价,病死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4.药品错误率:对医院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的错误率进行统计和评价,错误率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责。
5.临床病历书写质量:对医院医务人员的临床病历书写质量进行评价,质量不达标的将被追责。
三、奖励措施1.表彰: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
2.奖金: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激励,具体金额根据评价结果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3.荣誉称号:对在医疗质量评价中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医生、优秀护士等。
四、惩罚措施1.警告: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一次轻微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扣减工资: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较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一定比例的工资扣减,扣减比例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3.停职: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限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4.开除:对医务人员在医疗质量评价中出现极其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处分,取消其职务和职业资格。
五、实施机制1.建立医疗质量奖惩评价小组,负责统计和评价医院医疗质量,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2.医疗质量奖惩评价小组将医疗质量评价结果和奖惩意见报送给医院院长,并公示在医院内部。
3.对于获得奖励的医务人员,将其表彰、奖金或荣誉称号公示在医院内部,并向社会公开。
4.对于受到惩罚的医务人员,将其处分决定公示在医院内部,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建立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旨在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可连续发展。
第二条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医务人员应乐观搭配并按要求进行医疗质量考核。
第三条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守则包含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机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嘉奖措施和惩罚措施等,确保医疗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机构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负主任委员,各临床科室主任、质量管理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等构成。
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每年订立医疗质量考核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考核专责部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三章考核指标第七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包含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具体指标由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八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应用性,而且能够真实反映医疗质量水平和工作实绩。
第九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指标应依据不同科室、职称和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权重设置,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内容第十条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包含:1.临床操作技能:医生临床操作技能是否娴熟、准确,操作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诊疗流程:医生和护士是否按规定的诊疗流程进行工作,是否开展全程十五分钟救治;3.诊断准确性:医生对患者的诊断是否准确,治疗方案是否合理;4.用药安全:医生是否依照规定的用药流程进行药物治疗,用药是否合理、准确;5.医疗记录: 医生是否及时、准确地填写病历资料、医嘱、手术记录等。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内容的具体评估方法由医疗质量考核委员会订立并告知医务人员。
医院奖惩(暂行)办法
医院奖惩(暂行)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奖励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
(全院共选8人)(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医院科室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科室等。
第三条奖惩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医院整体发展。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对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荣誉证书;2.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在患者满意度调查中得分较高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对年度考核优秀、年终考核优秀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金;2. 对在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金;3. 对在技术创新、服务改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金。
第三章惩戒第七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第八条对下列行为给予警告: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 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患者利益的;3.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医疗事故的;4.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患者红包、回扣的。
第九条对下列行为给予记过: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 服务态度恶劣,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4.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患者红包、回扣的。
第十条对下列行为给予降级、撤职:1.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2.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3. 涉嫌违法犯罪的;4.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构成犯罪的。
第四章程序第十一条奖励程序:1. 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2. 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3. 医院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和实施。
第十二条惩戒程序:1. 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惩戒建议;2. 医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 医院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和实施。
医疗单位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医疗单位质量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单位质量奖罚管理制度是以科学与有效的方式对医疗单位的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质量合格和不合格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章质量奖励管理第四条医疗单位对于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质量优异的科室、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医疗单位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进行个人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六条医疗单位对于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质量表现优异的科室和团队进行集体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团体旅游等形式。
第七条医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定的质量奖金基金,用于对质量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八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质量奖励事项的申报和评选机制,确保奖励对象公平、公正。
第三章质量惩罚管理第九条医疗单位对于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科室、团队和个人进行惩罚,并根据严重程度进行人身与财产处罚。
第十条医疗单位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员工进行严厉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追回奖金、取消晋升资格等。
第十一条医疗单位对于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科室和团队进行集体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降级、停职、责令整改等。
第十二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惩罚事项的审核和决定机制,确保惩罚对象公平、公正。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与考核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
第十四条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情况,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医疗单位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网络化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疗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管理与保障。
第十七条医疗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管理与保障。
医院管理制度奖惩措施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措施。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 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3. 依法依规、奖惩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1)年度优秀员工: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季度优秀员工: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季度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 先进科室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1)年度先进科室: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年度先进科室”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2)季度先进科室:根据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选,授予“季度先进科室”称号,并给予一定奖金。
3. 优秀党员、团员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四、惩罚措施1. 违纪违规处罚: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形象、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对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医疗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 质量事故处罚:对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医疗质量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 通报批评: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不佳、影响恶劣的个人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评选,并公示结果,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由医院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予以处罚。
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对医务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考核与激励,特订立本《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式第一节医务人员考核内容1.执行临床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2.是否依照病人需求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是否依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包含接诊、诊断、治疗、处方等环节。
4.是否依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规定使用医疗设备、药品及其他诊疗工具。
5.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病历文书记录。
6.是否乐观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
7.是否依照医院规定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订立。
8.是否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包含工作时间、工作服装、礼仪、患者隐私保护等方面。
第二节相关部门考核内容1.医技科室是否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
2.护理部门是否依照规定的护理程序进行工作。
3.各部门是否及时响应患者的需求,解答疑问。
4.医院管理部门是否依照规定进行管理,包含人员布置、资源调配等方面。
5.医院设备管理部门是否依照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6.医院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及时处理病患投诉,并提出改善措施。
第三章考核指标与权重第一节医务人员考核指标与权重1.执行临床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占总分的15%。
2.是否依照病人需求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占总分的15%。
3.是否依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占总分的10%。
4.是否依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规定使用医疗设备、药品及其他诊疗工具,占总分的10%。
5.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病历文书记录,占总分的15%。
6.是否乐观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占总分的10%。
7.是否依照医院规定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订立,占总分的15%。
8.是否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占总分的10%。
第二节相关部门考核指标与权重1.医技科室工作质量与效率,占总分的20%。
2.护理部门工作质量与效率,占总分的20%。
3.各部门对患者需求的响应和解答本领,占总分的20%。
医院管理制度奖惩措施
医院管理制度奖惩措施一、奖励措施1. 奖金激励医院可以设立各类奖金,鼓励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例如设立工作成绩奖金、学术研究奖金、科研成果奖金、卓越医疗质量奖金等,以此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 评优表彰医院可以定期评选优秀医务人员,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优可以从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多个方面评定,最终选择出优秀医务人员,以此激励全院医务人员争创一流,并为医院树立榜样。
3. 职称晋升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制定晋升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进行评定,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以此激励医务人员不断进取,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4. 学术交流医院可以组织医疗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也可以扩大医院的学术影响力。
5. 奖励制度正义医院的奖励制度要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能出现随意性或主观性。
对于获奖者要及时公示和通报,并及时发放奖金、发证书、发奖品等,确保奖励制度的正义性和有效性。
二、惩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于医院工作中存在失职、玩忽职守、职业操守不端等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分措施,警示医务人员及时纠正错误,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2. 记过记大过对于医院工作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失误或过失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同时要求医务人员进行深刻反思,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再次犯错。
3. 停职对于医院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疏忽导致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停职处分,暂时中止其工作职责,以确保医疗安全和医院声誉。
4. 辞退解聘对于医院工作中存在违法乱纪、重大失误或犯罪行为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辞退或解聘处分,终止其与医院的雇佣关系,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5. 惩戒制度公平医院的惩戒措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惩戒措施时,必须事先做好充分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避免出现冤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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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病历书写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经各科室多次讨论后报院办公会审议决定制定本办法。
(护理质量管理细则由护理部另行制定。
)
第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操作常规、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
第二条 医院对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积分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科室进行奖惩。
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不良行为积分达到20分,即自动停止执业一个月,连续两年不良积分均达到20分,停止执业三个月。
(停止执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上年度积分不累计到下年度。
第三条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本院《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1分对应人民币50元,当月扣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
1、开具虚假证明、出具虚假报告。
2、收受患方礼金的。
3、违反毒、麻药品管理与使用规则;滥用毒麻药品导致患者成瘾
者。
4、未经准入审查批准擅自将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或新麻醉方法
引入临床。
5、紧急、重大抢救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临阵推诿,见死不救,影
响正常抢救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6、人为因素主观原因导致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
重要记述,影响诊治并造成严重后果。
7、输血前未进行输血前必要检查。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
1、病案收送至病案室,缺少手术记录的。
2、不按医院规定使用体内植入物和一次性医用物品材料。
3、手术、有创操作、特殊用药等无书面告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的。
4、血型书写、检验错误,血样错误未造成后果者。
5、未经批准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
6、病历复印后原病历被改动,造成病历前后不一致,扣每位当事
人分。
(当事者与病案室操作人员并罚)
7、新诊疗技术未经准入审查批准擅自操作。
8、涂改、损毁、添加病历内容,造成病历资料不可靠。
9、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然恶化,下级医师未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未及时指导或及时组织必要会诊,未导致严重后果者。
10、实施治疗(包括药物性、侵入性及各类非侵入性治疗)措施错误。
11、急诊科及病室的常规抢救设备未保持完好状态或使用不当致贻误抢救时机,影响抢救者。
(扣科主任和护士长)
12、无麻醉同意书或麻醉同意书中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
13、术后由第一助手记录但主刀无签名确认。
14、入院记录无患者或家属签名。
(终末病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分。
1、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
2、抢救病人结束后6小时之内未完成抢救记录。
3、8小时内时未完成首程,24小时内未完成入院病历。
4、手术结束6小时无麻醉记录。
5、器械、敷料等医疗物品上台后发现消毒灭菌不合格。
(消毒供应室)
6、发放或使用过期药品未导致严重后果。
7、擅自改变集体或上级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手术方式。
8、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
9、病历首页未填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
10、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在24小时内无医嘱执行,又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
11、遗漏合并症、并发症,影响主要疾病疗效者。
12、重要引流管未妥善固定而脱出或过早拔出,影响手术效果者。
13、手术记录与病程记录内容不一致的,记录错误者。
14、病历缺页造成病案不完整。
15、产科无新生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及性别有误。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
1、三级或疑难重点病例手术术前未组织讨论的(扣主诊组长或科室负责人)。
2、院内急会诊,10分钟未到位的。
3、主管医师对留观病例未及时书写留观病历。
4、住院患者死亡后7日内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5、死亡时间记录不一致。
6、无明确指征随意使用药物或其他各类治疗。
7、主要并发症、合并症未及时处理。
8、未按规定做好各项术前准备。
9、医技检查结果与临床病情明显不符,又未及时复查确定者。
10、患者出院24小时内未完成病程记录的。
11、工作疏忽造成病人身份中姓名、性别、年龄、疾病部位明显错误。
12、人为因素导致院内感染或遗漏院内感染诊断及其治疗。
13、各类手术的主刀者不具备《青白江区中医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的相应授权,未导致后果者。
14、抢救危重症患者处理原则错误或使用药物错误,未造成后果者。
15、违反医院请假制度,影响正常治疗和抢救工作者。
16、使用置入物等医用高值耗材物品,未书面告知患者或家属。
17、患者清醒,其亲属签订各类知情同意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
18、手术病人交接没有书面签名的。
19、麻醉师术前未看病人或看过病人未签署书面意见。
20、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术前未书面告知的。
21、患者病史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处均记1分)。
22、新生儿出生病历记录评分前后不一致的。
23、抢救药品过期的(扣护士长)。
24、会诊科室建议需转专业科室诊治,本科不予办理转科手续(扣科主任)。
25、手术无术后麻醉访视。
26、危重病例24小时内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7、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未对入院记录中的病史、体征、诊断存在的遗漏、错误进行补充、修改并无签名者。
28、疑难病例讨论中未真实记录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疗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指导性意见。
29、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30、安全核查无签字者。
31、日常病程记录未按要求书写。
【病危患者每天至少1次;对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会诊当天、输血当天、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至少有一次手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出院前一天或当天应
有病程记录。
】【缺一次病程记录扣1分】
32、缺临床有创操作记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0.5分。
1、每例次乙级病历。
2、无交班记录。
3、无转科记录。
4、缺住院期间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及出院记录。
5、入院记录缺药物过敏史、输血史、传染病史者。
6、病程记录未能真实反映病情演变。
7、病情危重时未及时下病危医嘱并书面告知家属。
8、缺重要医技检查报告结果及临床意义分析。
9、缺新补充诊断的明确依据或原诊断修改意见。
10、病程记录中缺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分析。
11、缺重要医嘱的补充更改理由。
12、在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缺对诊断分析、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的指导意见者。
13、有化验或特殊检查的医嘱,但缺该化验或特殊检查结果回报者。
(终末病历)
14、病历首页填写缺项或错误者。
15、遗漏次要诊断,但不影响治疗者。
16、新入院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术后病人缺少交接班的。
17、谈话告知没有如实记录并签字的。
18、无医学诊断超范围用药。
19、首次病程记录中对所有诊断未逐一列举诊断依据。
20、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未能真实反映三级医师查房情况。
21、科室间非急诊会诊,会诊医师未能在48小时内完成者。
22、申请会诊的医师在会诊后24小时内未执行会诊医嘱者。
23、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中缺死亡原因分析、最后诊断、经验教训者。
24、检查结果有异常而未及时处理者。
25、72小时内缺有关实验室检查结果回报。
26、手术记录关键性内容记述有错漏者。
27、诊疗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未及时上报者。
28、住院超过30天患者,主管医生未及时上报以及进行大查房记录者。
29、未及时发现或处理药物的毒、副反应,未导致不良后果者。
30、无正当理由不进入临床路径,发现1份扣主诊医师0.5分。
路径变异弄虚作假,不按规范执行,每例次扣0.5分。
第十条 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无丙级病历、无不合格病历、全年甲级病案率达95%以上的,每位医生奖励500元人民币,科主任奖500元。
完整临床路径病种每例奖20元。
第十二条 临床科室(内、外、妇产科、康复科)科内累计扣分40
分以下奖励科室5000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个人扣分多于10分的,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年终考核不合格。
第十四条 科内累计扣分50分以上的,取消本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第十五条 相同缺陷连续出现三次以上将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