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奖计提与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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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焦化有限公司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经各车间、部门领导会签通过, xx年8月3日总经理签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项奖的申报程序,明确奖金分配方法,保证奖金分配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三条申报单项奖项目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申报奖金项目应本着“服务市场、提升管理、贴近一线、贴近员工”的原则,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原则上以通报表扬为主,不参与奖金分配,特殊情况(如管理思路拓展、管理提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高层领导不参与单项奖金分配。

第五条各部门申报的奖金项目要有具体的分配明细表,落实到员工个人。

公司职能部门可以依据其管理职能,为其他部门申报单项奖励。

第六条各部门申报奖金项目应以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可报送,电子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邮箱发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七条每月25至27日,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本月单项奖项目。

第三章单项奖的评审及公示第八条每月3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单项奖评审会,对各部门的单项奖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参加初审的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安环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总管理部、市场部,参会人员应为以上各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

第九条初评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条申报的单项奖项目涉及到参评部门时,该部门应遵守回避原则,不对此发表意见,严禁利用参加评审的机会对其他参评部门施加影响,从而影响评审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通过初审的单项奖提交经办会审议,经办会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拟定奖励通报报总管理部,在月度大会上宣读。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奖励通报存档,报集团备案,在公司内公示同时抄送各部门,各部门应在公司公布奖励通报后3日内将本部门的奖励通报及奖金分配明细向员工公示。

奖励通报的奖金额度与原申报的奖金额度不一致时,原则上奖金分配明细应成比例调整。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本厂旨在鼓励优秀员工,提高生产效率,故制定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如下:一、奖金发放方式:1. 工龄奖:在本厂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无不当事宜的员工,可获得300元的工龄奖金;工作满两年、三年及以上,奖金分别为500元、800元。

2. 表彰奖:当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表现出突出的业绩时,将被颁发表彰奖。

其中,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将获得300元的表彰奖金;表现优异者将获500元,卓越者则可获800元及以上的表彰奖金。

3. 生产奖:按照生产部门月度生产效率及质量评估情况综合考虑,由主管颁发生产奖,奖金最高可达2000元。

4. 安全奖:员工在工作中能够认真遵守厂内安全规定,注意安全事项,加强安全意识;严控现场各项安全风险,未发生过大的安全事故时,可以领取安全奖金。

奖金为1000元。

5. 创新奖: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勇于创新,提出实用性意见并付诸实践,为公司的发展和效益做出重要贡献时,将获得创新奖,金额视贡献大小而定,最高可达5000元。

二、奖金颁发标准:1. 获得工龄奖:员工必须取得年度绩效考核不低于80分的成绩,且无职责事故或违纪行为。

2. 获得表彰奖:员工必须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90分以上成绩,并被主管及部门经理表彰。

3. 获得生产奖:员工必须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被主管及生产部门经理认可。

4. 获得安全奖: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无职责事故或违纪行为,并被安全管理部审核。

5. 获得创新奖:员工的创新成果应为公司所需,并经公司相关部门证实。

三、奖金发放周期及规定:1. 工龄奖和表彰奖:每年一次,于公司年终奖金一起发放。

2. 生产奖:每月评定一次,于下月第一个工作日一起发放。

3. 安全奖:每月评定一次,于评定时间结束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起发放。

4. 创新奖:由部门经理提出,公司相关部门复核,评定完成后,于月末前一次性发放。

四、绩效考核标准:1. 优秀:90-100分2. 良好:80-89分3. 一般:60-79分4. 较差:0-59分五、其他规定:1.因过失造成的违规行为和事故,将受到惩罚,并扣除相应奖金。

单项奖惩管理制度

单项奖惩管理制度

单项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针对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2. 奖励范围(1)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履行职责,取得优异的成绩;(2)员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改进工作流程,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3)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团队活动等,为企业形象和公司文化做出贡献;(4)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 奖励方式(1)荣誉奖励:包括“员工月度表彰”、“员工年度表彰”等;(2)物质奖励:包括奖金、礼品、旅游等;(3)晋升奖励: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表现,给予合适的晋升机会;(4)学习培训奖励:提供专业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知识技能。

4.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名推荐其他员工获得奖励;(2)评选程序:设立评奖委员会或评奖小组,对提名推荐的员工进行评选和表彰;(3)奖励结果公示:将获奖员工和获奖理由公示在公司内部通知栏或企业内部网站上。

5. 奖励效果奖励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本惩罚制度针对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2. 惩罚范围(1)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制度,对企业造成损失或影响;(2)员工擅自离职或迟到早退;(3)员工不遵守工作纪律,扰乱工作秩序;(4)员工虐待他人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3. 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警告;(3)停职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停职处分,期间不发工资;(4)辞退处理:对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可以进行辞退处理。

4. 惩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确保处理事宜公正;(2)听取解释:在对员工做出惩罚决定之前,应听取其解释和申诉;(3)决定处理:通过内部调查、讨论和评议,决定对员工做出何种处理;(4)执行惩罚:依据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并在人事档案中做出记录。

单项奖[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单项奖[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

单项奖[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单项奖 [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焦化有限公司单项奖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经各车间、部门领导会签通过, xx年8月3日总经理签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项奖的申报程序,明确奖金分配方法,保证奖金分配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三条申报单项奖项目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申报奖金项目应本着“服务市场、提升管理、贴近一线、贴近员工”的原则,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原则上以通报表扬为主,不参与奖金分配,特殊情况(如管理思路拓展、管理提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高层领导不参与单项奖金分配。

第五条各部门申报的奖金项目要有具体的分配明细表,落实到员工个人。

公司职能部门可以依据其管理职能,为其他部门申报单项奖励。

第六条各部门申报奖金项目应以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纸质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可报送,电子版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邮箱发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七条每月25至27日,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本月单项奖项目。

第三章单项奖的评审及公示第八条每月3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单项奖评审会,对各部门的单项奖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参加初审的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安环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总管理部、市场部,参会人员应为以上各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

第九条初评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条申报的单项奖项目涉及到参评部门时,该部门应遵守回避原则,不对此发表意见,严禁利用参加评审的机会对其他参评部门施加影响,从而影响评审的公正性。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通过初审的单项奖提交经办会审议,经办会审议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拟定奖励通报报总管理部,在月度大会上宣读。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奖励通报存档,报集团备案,在公司内公示同时抄送各部门,各部门应在公司公布奖励通报后3日内将本部门的奖励通报及奖金分配明细向员工公示。

奖励通报的奖金额度与原申报的奖金额度不一致时,原则上奖金分配明细应成比例调整。

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单项奖计提与发放管理办法

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单项奖计提与发放管理办法

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试行)1.目的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增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担保业务及相关业务;其中相关业务是指委托贷款业务、个人投资经营性融资业务、其他创新业务等。

3.定义3.1 解保是指担保风险完全解除。

被担保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项目一律不能视为解保。

3.2 保费收入是指业务实际发生所收取的担保费、委托贷款利息等,委托贷款收取的利息应扣除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预收保费不能计入。

所有保费均应同时满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原则,否则不能计入。

3.3 折算收入是指根据本办法第4.1条折算后的作为单项奖计提基数的收入折算值。

4.单项奖的计提4.1 计提基数。

计提基数:按照单笔担保风险敞口金额划分区间,以实际净收入按所在区域的折算比例统一折算金额落入第2区间。

折算收入=24万元×95%=22.8万元4.2 计提比例及发放时间4.2.1以单笔折算后的计提收入为基数,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以10%作为计提比例,履约担保业务以15%作为计提比例,投行业务以20%作为计提比例(本条所指的投行业务是指咨询、顾问等无风险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委贷业务比照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执行。

4.2.2所有类型业务的单项奖发放均在项目解保后的当月发放,不作预提。

5.单项奖的分配5.1单项奖的3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单项奖的1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经理。

5.3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经理。

5.4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管理部经理。

5.5单项奖的2%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监管经理。

5.6单项奖的15%用于奖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5.7 单项奖的25%用于奖励总经理。

5.8单项奖的5%用作奖励该项业务来源的提供者,如该项业务为项目经理带来的,直接分配给项目经理,如为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员带来的,直接分配给部门经理或相关人员,单一个人的分配比例由业务部提出分配方案,报总经理确认。

奖金计提发放实施方案

奖金计提发放实施方案

奖金计提发放实施方案一、引言。

奖金是公司对员工工作业绩的一种激励和奖励,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奖金的计提和发放流程,制定本奖金计提发放实施方案,以确保奖金的公平、公正、及时发放,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二、奖金计提流程。

1. 奖金计提对象。

奖金计提对象包括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等。

2. 奖金计提标准。

奖金计提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具体计提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3. 奖金计提时间。

奖金计提时间为每月月底,由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绩效数据进行核算。

4. 奖金计提流程。

(1)各部门填写绩效数据表,包括个人销售业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工作成效等内容。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各部门提交的绩效数据,并进行绩效评定和奖金计提标准的制定。

(3)财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奖金计提标准,进行奖金的实际计提工作。

三、奖金发放流程。

1. 奖金发放对象。

奖金发放对象为经过奖金计提流程核算后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

2. 奖金发放时间。

奖金发放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由财务部门将奖金直接发放至员工的工资卡或现金发放。

3. 奖金发放流程。

(1)财务部门根据奖金计提流程核算的结果,进行奖金的实际发放工作。

(2)财务部门向各部门发送奖金发放通知,通知各部门领导将奖金发放通知告知员工。

(3)各部门领导通知员工前往财务部门领取奖金,或者直接将奖金发放至员工的工资卡。

四、奖金发放的监督与管理。

1. 监督机制。

公司设立奖金计提发放监督小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奖金计提和发放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奖金的公平、公正发放。

2. 管理措施。

公司建立奖金计提发放档案,记录奖金计提和发放的相关数据和流程,以备查验。

五、总结。

本奖金计提发放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奖金的计提和发放流程,确保奖金的公平、公正、及时发放,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单项奖考核管理规定

单项奖考核管理规定

单项奖考核管理规定第一节车队、运作外场提成单项奖考核需求处理规范(不含快递业务)提成:提成是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多劳多得为原则,以员工劳动量多少为依据,按照特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的激励方式。

单项奖:单项奖是为了适应公司特定时期的业务发展需要,以提升特定岗位员工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为目的,在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薪资形式之外,只要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符合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就给予劳动者的特定奖励方式。

一、需求提出规范1、需求提出时间营运事业部、营运办公室、各业务管理部门、薪资研究组等各部门负责人:每月1号-31号。

因业务新增、变更或者取消,营运事业部所辖车队、运作外场(含新成立部门)需要对现有绩效考核标准作出调整,应在业务确定变化前7个工作日内向营运绩效管理组提出申请,由于需求提出时间超时带来的异常情况,对部门直属总监/大区总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2、申请形式原方案标准调整:总监级部门负责人起草“营运提成单项奖设立与调整申请”工作流,工作流中需附上需求申请表。

需求申请表填写一律按照工作流中资源链接的“车队/运作外场类需求调整表”的填写规范进行填写,未按申请表填写的将退回工作流。

0工作流路径:OA-工作流-战略类-营运提成单项奖设立与调整申请。

二、方案制定规范1、方案制定的测算数据来源需求申请部门需积极配合营运绩效管理组提供基础数据进行测算,数据由需求提出申请人(总监级人员)在接到营运绩效管理组数据收集通知的第二个工作日内走“运营考核数据提交申请”工作流进行提交。

2、方案测算数据提交规范需求申请部门须保证所提交数据完整、准确,如发现所提交数据与后期实际产生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偏差率5%),营运绩效管理组将对需求申请部门通报批评,并由需求申请人作书面自检以邮件形式主送营运绩效管理组,抄送其所在经营本部副总、所在事业部总裁。

3、效益目标值承诺事项所有通过提成单项奖设立、调整流程调整的方案,除新运作部门成立、公司调薪计划两种特殊情况下导致无法做出承诺值的,其它调整都必须有承诺值,且承诺值必须大于历史值。

单项奖计提与发放管理办法

单项奖计提与发放管理办法

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试行)1.目的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增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担保业务及相关业务;其中相关业务是指委托贷款业务、个人投资经营性融资业务、其他创新业务等。

3.定义3.1 解保是指担保风险完全解除。

被担保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项目一律不能视为解保。

3.2 保费收入是指业务实际发生所收取的担保费、委托贷款利息等,委托贷款收取的利息应扣除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预收保费不能计入。

所有保费均应同时满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原则,否则不能计入。

3.3 折算收入是指根据本办法第4.1条折算后的作为单项奖计提基数的收入折算值。

4.单项奖的计提4.1 计提基数。

计提基数:按照单笔担保风险敞口金额划分区间,以实际净收入按所在区域的折算比例统一折算例:某项目担保项目保费收入为24万元,风险敞口金额为800万,则该项目单笔担保风险敞口金额落入第2区间。

折算收入=24万元×95%=22.8万元4.2 计提比例及发放时间4.2.1以单笔折算后的计提收入为基数,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以10%作为计提比例,履约担保业务以15%作为计提比例,投行业务以20%作为计提比例(本条所指的投行业务是指咨询、顾问等无风险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委贷业务比照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执行。

4.2.2所有类型业务的单项奖发放均在项目解保后的当月发放,不作预提。

5.单项奖的分配5.1单项奖的3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单项奖的1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经理。

5.3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经理。

5.4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管理部经理。

5.5单项奖的2%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监管经理。

5.6单项奖的15%用于奖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一、前言担保公司是金融行业中的一种重要机构,其业务种类众多,从企业融资担保到个人小额贷款担保等均有涉及。

为了鼓励担保公司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业务质量水平,担保公司管理者通常会设置业务单项奖,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本文主要围绕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进行阐述。

二、业务单项奖的概述业务单项奖是在公司制度中,为奖励员工在完成单项业务任务时所做出卓越贡献的一种激励性奖励。

担保公司的业务种类众多,涉及面广,因此需要根据公司内部制度来设定不同的业务单项奖,以适应不同业务的需要。

通常来说,担保公司的业务单项奖会根据具体业务要求、奖励金额、评选条件等进行规定。

在担保公司的工作中,个人业务单项奖和团队业务单项奖都在惠及业务人员上。

个人业务单项奖适用于个人完成的任务,主要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评选和奖励;团队业务单项奖适用于多人完成的任务,主要是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评选和奖励。

不同类型的业务单项奖应该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评选和确定。

三、业务单项奖的计提方法业务单项奖通常采用一次性计提并发放的方法。

即在发放业务单项奖时,根据实际工作成绩或达成目标的标准,给予对应的奖励,不再进行逐月计提。

这样既能够保证业务单项奖的有效性,又能够减轻公司对单项奖金的发放管理成本,同时营造激励员工的积极性的氛围。

具体的计提方法,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的不同而异。

通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方法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评选标准的确定所有业务单项奖都应该有明确的评选标准,这样才能够保证奖金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但是,每个业务的评选标准都不一定相同,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进行灵活调整,以便更好地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

2、确定奖励金额根据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确定业务单项奖的奖励金额。

一般情况下,业务单项奖的金额应该适当,既要能体现奖励的价值,又要不给公司造成财务压力。

3、计算奖金在确定了业务单项奖的奖励金额之后,需要根据评选标准计算员工的得分,然后在员工的薪资中加上对应的奖金金额。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

担保公司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试行稿)1、目的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增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定义2.1 解保是指担保风险完全解除。

被担保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项目一律不能视为解保。

2.2 目标收入是指各职级对应的目标收入。

2.3 保费收入是指业务实际发生所收取的保费,预收保费等不能计入。

2.4 折算收入是指根据本办法第4.1条折算后的作为单项奖计提基数的收入折算值。

2.5 企业类业务指以对公的各类业务以与担保额20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经营性融资业务;个人类业务指对个人进行的各类消费、信用贷款,以与担保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经营性融资贷款。

3、单项奖的计提3.1 折算收入折算收入=20万元×100%+20万元×90%+5万元×75%=41.75万元3.2 企业类业务计提比例与发放时间企业类业务计提以单笔折算收入为基数,履约类业务以8%作为计提比例,其他业务以5%作为计提比例。

担保时间在1年与1年以内的非履约类项目,单项奖的20%在实现保费收入的当季发放;其余80%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担保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如1年中评级均为正常级,则在担保满1年的当季可以再支付单项奖的35%,剩余的45%部分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履约类业务单项奖的50%在实现保费收入的当季发放;其余50%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担保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如1年中评级均为正常级,则在担保满1年的当季可以再支付单项奖的30%,剩余的20%部分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3.3 个人类业务计提比例与发放时间个人类业务计提以单笔保费收入为基数,以10%作为计提比例。

担保时间在1年与1年以内的项目,单项奖的80%在实现保费收入的当季发放;其余20%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担保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则单项奖的50%在实现保费收入的当季发放,如1年中评级均为正常级,则在担保满一年的当季可以再支付单项奖的30%,剩余的20%部分在解保后的当季发放。

单项奖实施细则

单项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激励和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组织的活力,促进公司技术和管理提升,以及规范单项奖金(以下简称单项奖)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细则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所有单项奖项目设置、实施、考核、奖金分配等各个过程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相关术语与定义1、单项奖:单项奖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瓶颈环节及其它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的工作或管理活动设置的奖项。

2、单项奖归口管理部门:是指对公司单项奖项目、奖金额度及奖金发放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

3、单项奖专业单位为:是指管理处、质量处、安全处、技术处、办公室、财务处,主要负责组织专业相关单项奖奖项设置、实施、评估等工作。

第四条单项奖管理原则1、归口管理原则。

单项奖由人力资源处归口管理,各专业单位具体管理。

2、指标先进性原则。

单项奖涉及的各类指标,必须依据行业先进标准、公司历史最好水平设置。

专项工作、各类活动奖项,必须围绕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设立。

凡是已经纳入公司考核、制度(含体系)的或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惯例要求的指标、工作等,必须按高于要求的指标水平或工作标准的要求,否则不予以奖励。

4、动态设置管理原则:公司将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确定不同的单项奖项。

5、单项奖按照各奖项奖励金额进行奖励,原则上不进行经济效益提成奖励。

6、不得重复申请奖励原则:符合公司奖励申请的事项,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奖励申请;申请团体奖的,不得再以个人或其他形式名义申请其他奖励。

第五条主要类别1 、仅针对团体(综合评价):(1)安全奖;(2)质量奖;(3)产品建造节点奖;(4)设备管理奖。

2、针对团体或个人(1)专案改善奖;(2)提案制度奖;(3)其他奖。

第六条相关单位职责1、人力资源处职责( 1 )负责单项奖项目设置、奖金额度预算的总体管控。

(2)负责单项奖分配方案及个人所得奖金的审核。

(3)负责参与单项奖的具体评审。

单项奖嘉奖管理规定

单项奖嘉奖管理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单项奖、嘉奖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单项奖、嘉奖的管理工作,规范单项奖、嘉奖的设立和发放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单项奖、嘉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此规定。

一、单项奖、嘉奖奖励的对象、形式单项奖、嘉奖是针对单位、员工超额劳动或绩效突出部分的一种奖励,是奖金的一种非常规性补充形式。

单项奖、嘉奖的奖励对象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为公司创造了职责范围外效益、阶段性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工作职责范围内所创造的效益不能作为申请单项奖、嘉奖的依据。

单项奖属于阶段性奖励。

嘉奖属于一次性奖励。

二、单项奖、嘉奖奖励的原则(一)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奖励是手段,激励是目的。

严禁一事一奖。

严禁履行工作职责得奖。

单项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二)、单项奖、嘉奖奖励应加大分配的弹性,拉开分配的档次。

分配时突出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

重点奖励个人业绩突出、部门绩效提升较大、效益增加明显的单位或个人。

(三)、单项奖、嘉奖应实行总量控制,量入为出。

综合考虑公司的效益现状、创效额度、单项奖与员工薪酬水平的关系,岗位职责和超额工作量的大小,适度控制单项奖奖励标准。

嘉奖个人奖励额度以不超过公司个人月平均奖的50%为宜。

特殊情况需要打破限额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单项奖月奖励总额以不超过个人全年月平均奖金总额的20%为宜。

特殊情况需要打破限额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1单项奖、嘉奖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公司所有单项奖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

(四)、单项奖、嘉奖的设立应严格履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原则。

奖励额度应和贡献相匹配,公平、公正、合规、合理、合法。

三、单项奖、嘉奖的审批、复审(一)、单项奖、嘉奖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单项奖、嘉奖奖励的原则进行研究。

制定出具体奖励方式和奖励额度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单项奖考核方案

单项奖考核方案

公司生产管理部单项奖奖励考核及分配方案第一章总则1、指导思想:以安全为保证,以质量为前提,以成本为中心,以管理为手段,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加强三基建设,强化培训,特制定公司单项奖考核及分配方案。

2、依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个人向班组负责,班组向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管理部向公司负责的思想,确保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

3、在抓好考核的同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本方法的实施由公司对生产管理部进行考核,生产管理部负责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分配到班组,班长负责考核到个人。

考核工作由公司考核小组组织考评,每月进行考核。

第二章奖金一、奖金形式1、公司每月发放的单项奖按照考核项分配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考核办法发放到班组,班组再考核发放到个人,并做好记录和公开。

2、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办法发放单项奖。

3、公司如下发嘉奖等单项奖励,生产管理部将根据要求发放到个人。

公司未做明确要求的生产管理部将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二、奖金发放办法1、发放到生产管理部的奖金,除个人所得嘉奖外必须作当月奖金总额进行发放。

2、发放到班组的奖金,班组再分配,必须接受生产管理部指导和监督。

3、日常管理罚、奖部分,发放奖金时即兑现,归集到总经理奖励基金,由总经理支配。

4、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嘉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组。

5、职工竞争上岗,岗位工资和得奖系数随工作岗位变动而随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奖罚通则一、得奖对象1、生产管理部所有转正定级的合同制职工均为得奖对象。

2、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徒工在实习(学徒)期间不得奖,实习(学徒)期满经考核能独立顶岗操作者按100%计奖,不能独立顶岗操作者按考评组意见计奖。

3、凡员工因试岗不合格、半年内违章违纪三次(含三次)以上、不服从指挥、被班组组合在外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实行待岗培训3-6个月,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再试岗1-3个月,待岗期间不得任何奖金。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激发铸造厂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铸造厂特定期设单项奖,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二、奖项设置1.安全生产奖在生产过程中有出色表现或者发现并及时消灭隐患的员工可以获得该项奖励。

每月设立一次,奖励金额为300元。

2.优质产品奖生产出优质产品的员工可以获得该项奖励。

每批产品设立一次,奖励金额为500元。

3.技术创新奖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方面有创新的员工可以获得该项奖励。

该项奖励为半年一次,奖励金额为1000元。

4.突出贡献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对企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可以获得该项奖励。

每年设立一次,奖励金额为3000元。

三、奖励条件1.安全生产奖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并在工作中有明显的表现或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2.优质产品奖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且产品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

3.技术创新奖员工必须在产品设计或者生产过程中有明显的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

4.突出贡献奖员工必须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如在市场拓展,成本控制,工艺改进等方面提出有益建议,并且得到认可或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程序1.评选委员会由铸造厂主管、技术总监、生产经理等5名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

2.推荐员工的推荐应由本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者经过同事的推荐,但除主管外,其他人不得在员工推荐时拥有干预权。

3.初选评选委员会通过资料审核和走访调查对推荐员工进行初选。

4.入围初选后的员工将成为潜在入围者,并且被公示在大厅的通知栏上3天。

5.复查针对潜在入围者的资料进行复查,并进行顶岗三天的检查工作。

6.授奖评选委员会最终审定入围者,并进行授奖仪式并发放奖金。

五、反映机制1.申诉制度奖项被取消后,员工有权向铸造厂领导进行申诉,并说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规定及获得奖项的基础,评选委员会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2.奖项追回如委员会在评估时发现员工行为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真实,可以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励,但必须经过企业主管领导的批准和签字认可。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

铸造厂单项奖发放规定1. 引言为了提高铸造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激励员工创新创造,特制定本规定,对实现单项目标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2. 奖励范围本规定所设立的单项奖励,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工作成绩奖:根据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

2.工作创新奖:根据员工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方案、技术革新等予以奖励。

3.优秀员工奖:根据员工月度或季度考核中的综合表现,给予奖励。

3. 奖励标准工作成绩奖1.出勤率在98以上,所在责任部门的生产指标达到90以上,每月奖励300元人民币。

2.出勤率在96以上,所在责任部门的生产指标达到85以上,每月奖励200元人民币。

3.出勤率在94以上,所在责任部门的生产指标达到80以上,每月奖励150元人民币。

工作创新奖1.员工提出可行化的工艺创新方案第一次实施取得奇效,奖励1000元人民币。

2.员工提出可行化的工艺创新方案第二次实施取得奇效,奖励2000元人民币。

3.员工提出可行化的工艺创新方案第三次实施取得奇效,奖励3000元人民币。

优秀员工奖1.每月综合考核排名前5名员工,奖励500元人民币。

2.每季度综合考核排名前5名员工,奖励1500元人民币。

3.每年综合考核排名前3名员工,奖励8000元人民币。

4. 奖励流程工作成绩奖1.每月月底,各部门向人事部汇总员工出勤率、生产指标等数据。

2.人事部按照标准计算各员工奖励金额。

3.薪资部门在下个月工资中发放奖励金额。

工作创新奖1.员工向工艺部提出工艺创新方案,由工艺部审核方案的可行性。

2.工艺部确定方案可行后,向生产部门组织实施。

3.实施后,由质检部门验收效果,确认取得奇效。

4.工艺部将验收情况进行归档,并按照标准申报奖励金额。

5.人事部审核通过后,薪资部门在次月工资中发放奖励金额。

优秀员工奖1.每月月底,各部门向人事部汇总综合考核数据。

2.人事部根据考核排名,计算奖励金额。

3.人事部审核通过后,薪资部门在次月工资中发放奖励金额。

集团单项奖管理

集团单项奖管理

集团单项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单项奖管理,调整优化薪酬分配结构,营造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切实推进企业安全高效持续向好发展,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规范单项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规范单项奖管理是推动集团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和廉政建设的需要,是调整薪酬结构、构建和谐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关系企业文化引领、士气提振和团队建设等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关集团持续发展的全局。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该规定。

第二条单项奖管理的原则:(一)单项奖的发放要有规定、有考核、有审批,各单位要严格按本规定规范单项奖管理,坚决取消规定之外的单项奖项目,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

(二)突出业绩和绩效导向,对制约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关键环节及重点工作实施重点奖励,切实发挥单项奖的激励作用,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

(三)单项奖管理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逐级备案的管理模式。

集团层面的单项奖励办法由集团统一制定;各单位层面的单项奖励办法由各单位根据集团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四)单项奖要纳入整体分配中统筹考虑,结合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适度掌握奖励标准。

各单位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加强文化引领和企业核心价值观塑造。

第三条规范单项奖项目和范围。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按照保障安全生产、强化节支降耗、鼓励技术创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导向。

第四条根据集团薪酬管理规定,集团层面设立的奖励项目,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文件、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予以审批,同时增加工资指标。

第五条按照年薪制人员工资单列的原则,各成员企业、直管单位年薪制人员的单项奖励由集团审批后发放。

第六条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设立的单项奖励方案文件,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及相应业务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各单位所属单位按本规定设立的单项奖励,需报其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应业务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单项奖励预算管理,统筹考虑单项奖与薪酬结构的关系。

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XX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表彰奖励活动,充分发挥单项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素质的提高,形成“争先创优”的企业文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和争得了荣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二) 谁受益、谁给奖。

(三)突出奖励重点,向贡献大的人员倾斜。

(四)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第二章奖励项目和奖励标准第四条对获得中央、地方(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有关部门、机构表彰的单位和员工,表彰文件中明确了奖励标准的,按文件中的标准给予奖励,没有明确标准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一)荣誉类1、集体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2.5万元。

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班组、省级“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中央企业红旗班组标杆,奖励10000元。

中央企业红旗班组、省级工人先锋号获得班组、“省级和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8000元2、个人奖:全国劳动模范奖励3万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奖励2.5万元。

省级劳动模范、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奖励1.5万元,省部级和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中央企业先进职工标兵,奖励10000元。

市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三八红旗手、中央企业先进职工、省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奖励8000元。

(二)科技创造类1、技术标准和工法奖对在开发编写、推广应用工法和技术标准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国家对编写的工法、技术标准审定的等级给予奖励:①国家一级工法:独立完成的,5万元/项;联合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3.5万元/项,第二完成单位2.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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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增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担保业务及相关业务;其中相关业务是指委托贷款业务、个人投资经营性融资业务、其他创新业务等。

3.定义
3.1 解保是指担保风险完全解除。

被担保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
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项目一律不能视为解保。

3.2 保费收入是指业务实际发生所收取的担保费、委托贷款利息等,委托贷款收取的利息应扣除相应
的资金占用利息,预收保费不能计入。

所有保费均应同时满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原则,否则
不能计入。

3.3 折算收入是指根据本办法第
4.1条折算后的作为单项奖计提基数的收入折算值。

4.单项奖的计提
4.1 计提基数。

计提基数:按照单笔担保风险敞口金额划分区间,以实际净收入按所在区域的折算比例统一折算
例:某项目担保项目保费收入为24万元,风险敞口金额为800万,则该项目单笔担保风险敞口
金额落入第2区间。

折算收入=24万元×95%=22.8万元
4.2 计提比例及发放时间
4.2.1以单笔折算后的计提收入为基数,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以10%作为计提比例,履约担保业
务以15%作为计提比例,投行业务以20%作为计提比例(本条所指的投行业务是指咨询、
顾问等无风险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委贷业务比照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执行。

4.2.2所有类型业务的单项奖发放均在项目解保后的当月发放,不作预提。

5.单项奖的分配
5.1单项奖的3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5.2 单项奖的10%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经理。

5.3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经理。

5.4单项奖的3%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风险管理部经理。

5.5单项奖的2%用于奖励参与该项目的监管经理。

5.6单项奖的15%用于奖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5.7 单项奖的25%用于奖励总经理。

5.8单项奖的5%用作奖励该项业务来源的提供者,如该项业务为项目经理带来的,直接分配给项目经
理,如为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员带来的,直接分配给部门经理或相关人员,单一个人的分配比例由
业务部提出分配方案,报总经理确认。

该单项奖与其他奖项可重复计算。

5.9单项奖的7%用于设立总经理基金,年终时用于表彰经营团队成员和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
工,其分配标准参照日常的考核成绩由总经理分配。

5.10 兼职人员可采用“就高”原则领取单项奖,但不得重复领取。

5.11 对于可计发单项奖的职位,如相关任职人员未到位,则不计发单项奖,单项奖未分配部分充作
总经理基金。

6.出现代偿情况的处理
6.1项目到期未能解保(分期还款的项目以《保证合同》确定的担保到期日为确认的解保日),参与
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务部门经理、风险经理、监管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在领取各自负责的其他项目单项奖时,要在按第4、5条计算的基础数额上,下浮30%,直到该项目进行完全的资产清收后,新产生收费或解保项目方可按照第4、5条计算的数额领取。

6.2.1 项目未能解保而以公司委托贷款还旧借新、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方
式续保的,如果被公司评为正常级,可按100%领取该项目的单项奖,且在领取其他项目
单项奖不下浮。

6.2.2项目未能解保而以公司委托贷款还旧借新、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方
式续保的,如果被公司评为非正常级,该项目单项奖暂计发50%,待评级正常后计发剩余
的50%。

在该续保项目解保前,参与该项的项目经理、业务部门经理、风险经理、监管经
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在领取的其他项目单项奖下浮30%。

6.3 对于在保项目更换项目经理或业务部门负责人,且项目未能正常解保而以展期、借新还旧、以担
保方式融资还款等方式续保的,项目经理和业务部门经理第一次续保项目的解保奖可不按第6.1规定,无须下浮30%计发解保奖。

但如果第一次续保后,仍然未能正常解保,则应该按6.1、6.2条规定执行。

6.4 在资产完全清收后补发因下浮被扣除部分的80%。

7. 单项奖的发放管理
7.1 单项奖按月计发,在每月结束后的次月随工资发放。

7.2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由各业务部门填报担保项目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起止日期、保费收
入、业务部门经理等栏报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填写担保项目的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风险经理等栏,对移交项目注明移交时间、原项目经理、原产品经理、原风险经理、原部门经理等,对被担保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未解保项目作出说明,由风险管理经理审核后在15日前报财务部;综合部就员工在、离职状况出具意见,在15日前报财务部;财务部对确认的保费收入进行审核,计算出个人应得金额后报各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每月结束后次月12日之前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单项奖并入工资中发放。

7.3财务部为所有员工建立单项奖明细账,供员工查询;并报综合部备案。

8. 特殊情况的管理
8.1 在保期间移交的项目,视在保期间项目移交的时间而定。

若前任对该项目监管期限在担保期限一
半以下的,剩余部分的单项奖30%由前任获得,70%由接管人员获得。

若前任对该项目的监管期限在担保期限一半(含)以上的,剩余部分的单项奖的40%由前任获得,60%由接管人员获得。

如果项目再次移交他人,则接手人获得剩余部分单项奖的80%,移交人获得20%。

总经理、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如变动岗位,单项奖的发放比照项目移交方式处理。

8.1.1 因工作岗位调整移交项目、但未离开公司的人员,以及因伤、病等原因离岗人员不能预
支单项奖,但可以在项目解保后领取相应奖金。

8.1.2 其他离职人员离职时未解保的项目不能预支单项奖,在离职后解保的不能追溯,其应得
的部分纳入总经理基金。

8.2 对到期未能解保项目,在1个月内成功进行资产完全清收的项目,单项奖的计提基数按实际折算
收入的70%计算;在3个月内成功进行资产完全清收的项目,单项奖的计提基数按实际折算收入的65%计算;在6个月内成功进行资产完全资产清收的项目,单项奖的计提基数按实际折算收入的60%计算;超过半年仍未完全清收的项目,移交到专门职位/部门负责追偿,原相关人员不得再领取该项目单项奖。

8.3 对提前解保项目,按照实际实现的保费收入进行折算。

8.4 在新产品公布一年内推行和实施该产品的,该项目的单项奖计提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
个百分点;
8.5 在新产品公布第二年内推行和实施该产品的,该项目的单项奖计提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
个百分点。

9. 其他
9.1本办法追溯到公司发生业务时起生效。

其他文件、制度中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9.2 本办法决策权在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

厦门金融昌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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