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人员需要对关键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并进行送检。
这样可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制定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通过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可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要求,提高工程质量。
2.加强监理人员的监督职责:监理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者,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3.明确责任和权利:制度的实施能够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工程监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应对纠纷和法律风险,保护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见证取样的时间和节点: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的时间和节点,确保取样时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取样方式和方法:制定取样的具体方式和方法,要求监理人员在取样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
3.取样样品的封存和保管:对于取样的样品,制定明确的封存和保管措施,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样品送检程序和要求:制定样品送检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确保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5.监理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对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结果,监理人员需要及时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记录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6.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明确监理人员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其正常履行监理职责,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四、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宣贯培训:在制定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后,要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宣贯培训,确保其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制度。
2.制度的强制执行:相关部门应对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进行强制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对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的执行效果。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
三、术语定义1. 见证取样: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派员到现场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取样,并在现场进行记录和封存。
2. 送检:指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取相关检测结果。
四、实施程序1. 见证取样(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施工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进行见证取样的安排。
(2)见证取样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向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提前通知,并约定见证取样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见证取样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在现场进行记录。
(4)见证取样完毕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进行记录,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送检(1)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将见证取样得到的样品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2)送检前,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检测样品的标识、包装和准备工作,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3)送检时,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送检,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4)送检后,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检测进展,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
五、工作要求1. 见证取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2. 见证取样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在取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见证取样时,应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污染和偏差。
4. 送检人员应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进行标识、包装和送检,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5. 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进展,并妥善保管送检单据和样品。
6.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旳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旳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构造旳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构造工程旳重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旳重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旳其他试验项目。
见证规定: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旳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旳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旳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旳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旳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汇报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并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告知旳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旳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旳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旳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规定旳试验室进行试验旳一种程序。
(1)见证取样波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旳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获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旳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旳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汇报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旳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国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职责。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及作用1. 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现场施工工艺等,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2. 作用(1)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取样,确保了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2)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监理单位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了试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3)加强质量管理。
通过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单位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为工程验收、评估提供依据。
监理单位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记录,为工程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以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试验项目。
2. 内容(1)材料检验: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取样检验。
(2)工艺检验: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取样检验。
(3)施工质量检验:对施工现场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
四、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和要求1. 程序(1)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取样,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现场监督。
(2)取样完成后,将样品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设部____《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____通知(建建〔____〕____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____: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二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____)____号《____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____)____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
具体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
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见证取样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____人。
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
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流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定义、作用、程序、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及作用1. 定义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指定的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材料、构件等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见证人员对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2. 作用(1)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见证取样送检,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2)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取样、送检流程,有助于各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3)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材料、构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维护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检测平台,保障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
二、程序1. 见证取样(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指定见证人员,并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取样。
(3)见证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4)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在取样单上签字确认。
2. 送检(1)施工单位将取样后的样品按照规定包装,并在样品上贴上标识、封条。
(2)标识和封条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3)施工单位将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后,应对样品进行核对,确保样品与标识、封条一致。
3. 检测报告(1)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四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 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篇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最终版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概述1、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2、见证取样检测标准、依据3、见证取样一般规定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文(四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文一、背景说明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见证取样人员的要求(1)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2)见证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见证取样人员应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利益干扰。
2. 见证取样的流程和要求(1)项目经理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人员参与取样工作。
(2)见证取样人员应准时赴现场,进行取样工作。
取样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见证取样人员应即时记录取样情况和现场环境,并保存相关样品和资料。
3. 取样送检的要求(1)见证取样人员应将取样样品按照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附上合格证明和记录的相关资料。
(2)见证取样人员应将包装好的样品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3)见证取样人员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和报告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4. 处理不合格样品的程序(1)如发现样品不合格,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三、执行和监督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工作的公正和可靠。
2.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确保取样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建设单位和见证取样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跟进整改。
四、制度宣贯和培训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向参与本制度的各方进行宣讲和培训,确保各方了解并能正确执行本制度。
2.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见证取样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能力。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监督。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文(二)大唐闻喜风电工程项目部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试行)一、见证取样制度1、每个单位工程设定1—____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至第七条,本制度中的见证取样送检指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承包单位的指定取样人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
项目监理机构需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包括其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及本工程试验项目等。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需将审核合格的送检单位及见证人员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获得认可,同时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指定见证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
第十条,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箱,见证人员加封。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标明工程信息、取样信息、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并归档见证记录。
第十一条,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项目监理机构在单据上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遵循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取样和送检,以及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施工工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
2. 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度。
3.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提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取样和送检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事项。
4. 在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填写相关取样记录和送检报告。
5.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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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
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
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
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
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
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
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处、处和处之间
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
(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
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
0.1Mpa)。
(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
(另行规定)钢管、扣件也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以判定其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