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值班
劳动合同9个小时合法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
其中,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的时间,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那么,劳动合同规定的9个小时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分为以下几种:1. 标准工作时间:我国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规定,全日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即每日工作40分钟,每周工作208小时。
2. 综合工时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以周、月、季、年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制度。
但综合工时制下的每日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3. 不定时工作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但应保证员工休息、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4. 特殊工时制:对于特殊情况,如加班、值班等,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9个小时工作时间的合法性分析1. 从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来看,全日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因此,劳动合同规定的9个小时工作时间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规定,从这一点来看,是不合法的。
2. 从综合工时制来看,虽然综合工时制下的每日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如果劳动合同规定的9个小时工作时间超过了这个限制,那么也是不合法的。
3. 从不定时工作制来看,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但应保证员工休息、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如果劳动合同规定的9个小时工作时间影响了员工的休息、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那么也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没约定要值班
劳动合同没约定要值班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对员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也日益多样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合同中关于值班的约定成为了一个焦点问题。
一方面,企业希望员工能够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满足工作需要;另一方面,员工也希望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要值班,员工是否需要履行值班义务呢?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二、法律法规的分析1.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从《劳动法》的规定来看,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履行值班义务。
因此,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要值班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需要履行值班义务,需要进一步分析。
2. 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从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看,工作时间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要值班,那么劳动者是否需要履行值班义务,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要求与企业协商确定工作时间,企业不能强制要求劳动者履行值班义务。
3. 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常常会要求员工履行值班义务,但员工认为这超出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范围,从而引发纠纷。
年假值班有值班费的规定吗
年假值班有值班费的规定吗我们知道职⼯在公司⼯作满⼀年以上的都是可以享受年假了,但是有的公司因为⼯作安排要求职⼯加班,那么在年假值班的话有值班费规定的吗?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年假值班有值班费的规定吗有的。
不发、少发、多发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都属于违法。
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作⼈员)应该依法享受加班费(包括节⽇加班费),节⽇假、年休假、婚丧假、⽣育假等等法定的假期⼯资福利待遇。
⽤⼈单位不向劳动者发放、少发放加班费以及未休年休假补贴等规定,以及滥发、多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补贴等,均为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付⾼于劳动者正常⼯作时间⼯资的⼯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作时间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百五⼗的⼯资报酬;(⼆)休息⽇安排劳动者⼯作⼜不能安排补休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百的⼯资报酬;(三)法定休假⽇安排劳动者⼯作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资报酬。
第四⼗五条国家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作⼀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年假的时候加班⼀般都是有三倍⼯资的,值班费应该由单位规定的,发放多少就要看公司了,希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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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值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单位值班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维护单位利益、确保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关于单位值班的法律规定也日益健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单位值班法律规定,以期为各单位提供参考。
二、单位值班的概念单位值班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定一定数量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单位日常运行、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职责的行为。
单位值班分为全天值班和夜间值班,全天值班是指从早8点至晚8点的工作时间,夜间值班是指从晚8点至次日早8点的工作时间。
三、单位值班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责任。
四、单位值班的人员安排1. 值班人员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值班人员数量。
一般情况下,值班人员数量不应超过本单位员工总数的10%。
2. 值班人员资格:值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理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值班人员轮换:值班人员应当实行轮换制度,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
五、单位值班的工作职责1. 日常运行:负责单位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单位正常秩序。
劳动法对值班的定义
劳动法对值班的定义一、引言值班是工作中常见的一种形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值班是指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待命,随时可以应对工作需要的一种工作状态。
劳动法对值班的定义主要涉及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劳动法对值班的定义。
二、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实际工作的时间。
值班时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值班期间,员工需要待命,随时准备履行工作职责。
然而,劳动法并未对值班时间的具体安排和时长进行明确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制度等形式进行约定。
三、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应当获得的经济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值班期间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值班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发劳动者的值班报酬。
四、休息和劳动保护值班期间,员工需要随时待命,可能会面临连续工作或者长时间工作的情况。
因此,劳动法对值班期间的休息和劳动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值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确保员工每日休息时间不少于11小时。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值班员工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避免员工因值班工作而受到伤害。
五、权益保障劳动法对值班的定义,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制度的约定,强制员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进行值班。
如果员工需要参加值班,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六、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值班的相关规定,例如拖欠或少发劳动者的值班报酬、限制员工的休息权利等,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值班
劳动合同法-值班随着企业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升级,员工的工作也变得更加灵活和多样化,不同的值班制度也应运而生。
值班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它要求部分员工需要在非工作日或者节假日上班,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在值班制度下,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
本文将介绍在劳动合同法下,如何保障值班员工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保障值班员工权益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点:1.公平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平等自愿地签订劳动合同,严禁违反公平原则,如强迫、欺骗或者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具体实行原则:劳动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行,不能无限制地约定加班和值班,必须考虑到劳动者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3.人格尊重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严禁进行人身伤害等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值班制度下的劳动权益保护在值班制度下,企业应当保障值班员工的劳动权益。
保障劳动权益,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值班应当遵循合理、公正的原则,不能强迫和加班。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值班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同时,值班员工的劳动时间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免除因过劳而导致身体不适或者伤害的风险。
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值班员工在工作之余,需要有合理的休息时间。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休息时间应当不少于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并且应安排在员工工作时间内。
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员工的休息时间,充分考虑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合理补偿工作时间对于值班员工的补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合理补偿员工的值班时间。
合理的补偿应包括值班津贴和额外休息时间等。
24小时值班劳动合同怎么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24小时值班劳动合同怎么写-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在撰写24小时值班劳动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薪资待遇、工作内容、假期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合同主要条款:1. 合同双方:合同签署方为雇主和员工,确保双方身份清晰明确。
2. 工作时间:明确员工需要进行24小时值班工作,以及具体的值班时间安排。
3. 薪资待遇:规定员工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值班津贴等。
4. 工作内容:明确员工需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5. 假期制度:规定员工的休息和假期制度,包括带薪休假、调休等情况。
6. 福利待遇:明确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等。
7. 合同期限:规定合同的起止时间以及可能的解约方式。
8. 其他条款: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添加。
在撰写合同时,建议明确、简洁地表达各项内容,确保双方都明白并愿意遵守合同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
最后,合同签署前最好向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家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示例2:24小时值班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安排,通常用于需要全天候监控或服务的行业,如医疗、交通运输等。
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待遇,雇主通常会与员工签订24小时值班劳动合同。
以下是一份示范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信息: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工作内容:详细描述24小时值班员工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监控、应急响应等。
3. 工作时间: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包括轮班制度、休息时间等。
4. 工资待遇:约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相关条款。
5. 福利待遇:规定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如加班费、休假制度、社保等。
6. 工作安全: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7. 合同期限:约定合同的起止时间和终止条件。
8. 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24小时值班劳动合同之前,雇主应咨询相关法律顾问或劳动法律专家,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护雇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周末值班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周末值班现象日益普遍。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末值班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周末值班的法律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周末值班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等事项。
”二、周末值班的实施细则1. 周末值班安排(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周末值班人员,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2)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制定周末值班制度,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值班待遇等。
(3)用人单位应当将周末值班制度向劳动者公示,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
2. 周末值班待遇(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周末值班人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应当为周末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确保其身体健康。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第一章总则本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的作用和适用范围本法的目的是确立和维护劳动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第二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书面约定。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与予以解释的有关劳动规章制度报告工会或全体职工,并应当将其公示。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内容: 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联系地质; 2. 劳动合同的期限; 3. 劳动合同执行地点和工作内容; 4. 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时间; 5. 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6.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内容。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有确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工作,视为所订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等。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前通知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效力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并办理关于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事宜。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劳动合同法内员工值班费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员工的权益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关于员工值班费的规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体现了对员工辛勤付出的认可。
本文将围绕劳动合同法内员工值班费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值班费的定义值班费,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管理等原因,要求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在单位进行值班所支付的报酬。
值班费是员工加班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旨在保障员工在值班期间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内值班费的规定1. 支付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对于值班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标准,但可以参照加班工资的标准来确定。
2. 值班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工作的,应当与员工协商,并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值班时间通常是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
3. 值班安排《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与员工协商,并征求员工的同意。
对于值班安排,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员工协商,并确保员工的休息权。
4.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岗位,如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等,因工作性质需要24小时值班,这些岗位的值班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值班费的支付与争议处理1. 支付方式值班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参照当地的规章制度执行。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银行转账。
2. 争议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值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机构将依法对争议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四、结语值班费是劳动合同法内对员工辛勤付出的一种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值班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单位值班人员聘用合同协议7篇
单位值班人员聘用合同协议7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单位值班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2. 工作内容: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值班巡视、应急处理等任务。
二、聘用期限1. 聘用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作时间与地点1.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调整,确保完成值班任务。
2. 工作地点:甲方的办公区域及指定地点。
四、薪酬待遇与福利1. 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为____元/月。
2.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甲方可给予相应的奖金、津贴和补贴。
3.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4.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
五、岗位职责与要求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履行岗位职责。
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3. 乙方应完成甲方安排的值班任务,确保甲方的安全。
六、保密条款1. 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乙方如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3. 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的,合同自动终止。
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夜班值班用工合同范本
夜班值班用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夜班值班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期限1.1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夜班值班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负责夜班期间的值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人、处理突发事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等。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
三、工作时间3.1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安排执行,一般为夜班,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3.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
四、劳动报酬4.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月。
4.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五、社会保险5.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2 乙方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六、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6.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6.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提高乙方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七、保密义务7.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7.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3)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乙方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值班
篇一:劳动法对值班与加班的解释劳动法对单位晚上19:00—7:00班值班怎么算工作日我是一名邮政押运员白天上班8:00至12:00 下午2:30至18:00 晚上19:00至早上7:30这一天怎么算工作日?网上答案: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二、值班与加班的区别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调整规范不同.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第四,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节假日值班劳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处提供节假日值班劳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1 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节假日(具体节假日由甲方提前通知)期间,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值班服务。
1.2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接待来访客人;- 处理紧急事务;- 维护现场秩序;- 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工作时间与地点2.1 节假日值班时间:自甲方通知的节假日开始,至节假日结束。
2.2 工作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三条工作报酬3.1 乙方在节假日值班期间,甲方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报酬:- 每小时报酬:人民币____元;- 每日值班补贴:人民币____元;- 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计算。
3.2 甲方应于乙方完成值班任务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值班报酬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休息与休假4.1 乙方在完成值班任务后,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2 如因工作需要,乙方被要求加班,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安全5.1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值班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2 乙方在值班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值班任务,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相应报酬。
6.2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支付报酬的____%。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 甲方节假日值班安排表2. 乙方个人信息表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的值班津贴
劳动的值班津贴值班津贴是劳动者在特定的情况下,因需要加班工作而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
它旨在提供给劳动者积极参与工作并保持工作效率的激励。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角度解析劳动的值班津贴,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劳动法对值班津贴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值班津贴属于加班费范畴,应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规章制度的约定进行支付。
具体而言,劳动者在加班期间可享受相应的值班津贴,以补偿其超时工作所带来的劳动力和时间的消耗。
然而,虽然劳动法对值班津贴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对其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
二、问题分析1.不同单位待遇差异大由于各个单位之间的经营状况和管理制度不同,对于值班津贴的支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一些企业或机构根据经济实力和行业特点,给予员工较为丰厚的津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而另一些单位则可能对津贴的支付存在拖欠、减少或未支付的情况,导致员工利益受损。
2.缺乏具体的制度规定尽管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值班津贴做出了一定规定,但具体的津贴标准和支付方式并未明确规定。
这导致一些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支付津贴或随意制定津贴标准,给劳动者造成了不公平和不稳定的工作环境。
3.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劳动者可能由于对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不了解,不敢维权或缺乏维权的途径和手段。
这使得一些企业或机构可以对值班津贴进行随意扣减或克扣,从而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促进劳动的值班津贴制度的健康发展。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大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制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和值班津贴的相关知识。
劳动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津贴,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2.完善制度规范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明确规定津贴支付的标准和方式,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
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是公司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的值班与调休管理,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第三条定义1.值班:指公司布置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的情况。
2.调休:指员工因值班或加班产生的工时可以获得相应时间的休息。
第二章值班管理第四条值班类型1.值班分为日常值班和特殊值班。
2.日常值班:指公司依照工作需要布置的正常轮值班次,如轮班、夜班等。
3.特殊值班:指公司临时布置员工进行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值班布置1.公司依据工作需要合理布置值班人员,并提前告知被布置的员工。
2.员工应定时到岗,并完成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
3.若员工因故无法完成值班任务,应提前请假并经上级批准。
4.员工可以申请调班,但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上级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上级批准。
第六条值班补贴1.值班人员享受相应的值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订立并公布。
2.值班补贴将按月发放。
第七条值班记录1.公司将建立值班记录表,记录每位员工的值班情况。
2.员工应依照规定填写本身的值班记录。
3.值班记录将用于员工绩效考核和工资结算。
第三章调休管理第八条调休申请1.员工如需申请调休,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休原因和具体日期。
2.上级审批通过后,员工可以依照调休布置进行休息。
第九条调休规定1.调休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需求敏捷布置。
2.调休应在公平、合理、经济的原则下进行。
第十条调休余额管理1.公司将建立调休余额管理制度,记录员工的调休情况。
2.员工调休余额将在员工工资结算时进行结算。
3.员工应合理布置本身的调休时间,不得滞留调休余额或滞销。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调休处理1.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员工搭配临时工作布置,此时员工应乐观搭配并依照公司要求进行调休。
2.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协商订立特殊调休的具体布置。
值班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值班工作概述1. 定义:值班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
2. 目的:确保组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3. 主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
4. 内容:值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及时掌握组织内、外信息,了解工作动态;(2)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4)上传下达,确保组织内部沟通顺畅;(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值班工作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值班人员,保证值班人员的合法权益。
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履行职责。
公务员在值班期间,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等职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6. 各类行业规定除上述法律法规外,各类行业对值班工作也有明确规定。
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
三、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1.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值班内容等。
国企值班补贴制度文件范本
国企值班补贴制度文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值班补贴发放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标准工时制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值班补贴制度,合理确定值班岗位,严格执行值班补贴标准,确保值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值班岗位及补贴标准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合理设置值班岗位。
值班岗位应当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值班补贴标准。
值班补贴标准包括基础补贴和加班补贴两部分。
第六条基础补贴标准:每人每班不低于XX元。
第七条加班补贴标准:(一)工作日加班:每人每小时不低于XX元;(二)周末加班:每人每小时不低于XX元;(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每人每小时不低于XX元。
第三章值班补贴发放及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值班补贴,不得拖欠。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值班补贴发放台账,详细记录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补贴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值班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漏洞和违规现象。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企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值班补贴:(一)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二)迟到、早退情节严重的;(三)值班期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四)其他违反企业值班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企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月值班补贴:(一)旷工的;(二)累计迟到、早退达到三次的;(三)值班期间违反企业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劳务合同值班
一、合同编号本合同编号为:XX劳务合同值班。
二、合同双方甲方:XX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乙方:XX劳务派遣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三、合同内容1. 劳务派遣甲方根据业务需求,委托乙方派遣员工至甲方处从事劳务工作。
乙方负责招聘、培训、管理派遣员工,并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派遣员工到甲方工作。
2. 工作内容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内容:(1)值班工作:负责甲方场所的日常值班,确保场所安全、秩序良好;(2)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在甲方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并协助甲方处理;(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工作时间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 工资待遇(1)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乙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 劳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与乙方派遣员工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6. 违约责任(1)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五、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自动解除合同;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注: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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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法对值班与加班的解释劳动法对单位晚上19:00-7:00班值班怎么算工作日我是一名邮政押运员白天上班8:00至12:00 下午2:30至18:00 晚上19:00至早上7:30这一天怎么算工作日?网上答案: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二、值班与加班的区别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调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三、值班是否应当支付报酬?通常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并不直接从事劳动,亦不存在工作任务,其仍然处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但不管值班人员是睡觉还是要巡视,主要是安全与值班时间的一些事务处理(或联络)。
在值班期间假如发生意外(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或告知,否则由于值班人员的失职而让企业的财与物受到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可见其职责重要,并非摆设,要求其担当这样的责任,又不支付其工资,是责与利的严重失衡,侵害了值班人员的劳动得益权。
因此,应当肯定的是安排劳动者值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但因值班毕竟不等同与加班,而对于值班费或值班津贴的标准,《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应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篇二: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今日讨论: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再过13天就要放元旦的假期了,可王小姐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公司安排了她和其他同事轮流值班,好好的假日就泡汤了。
更让人郁闷的是,她听之前安排在国庆节假期值班的同事说,公司只发给他们每天100元的值班费,而不是按照法定的300%的工资支付,后来同事找到公司领导理论,公司告诉他这是值班不是加班。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也不断的调整,在保证经济正常运转的同时还要适应人们对于休闲和消费的需求,但随之而来的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加班、值班就是其中一个充满争议的点。
记者了解到,与王小姐有类似遭遇的员工还有很多,他们最大的困惑就是:如何来界定值班和加班?法定假期或是周末值班不算加班吗?薪资又是如何计算?案例一:老李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今年国庆节这天,单位安排他值班,还给了他30元/天的值班津贴。
老李认为,值班也用了他8小时,且人又不能离开单位,因此,他的性质属于加班。
但企业认为,老李值班时,大多只是接电话或处理简单的事务,因此,不能算加班,只能算值班。
案例二:老王在一家公司担任门卫,今年国庆节,单位组织员工加班,也要求他在门卫室“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无异。
事后,老王听说,节假日在本岗位上工作的,应该算加班,而不能算值班。
就此,他心里产生了疙瘩。
焦点一:是加班还是值班?老李和老王到底应该算加班还是值班?必须指出的是,关于加班和值班,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
节假日有些职工上班算加班,有的只能算值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到企业到底要不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因此,这是节假日中存在的极其焦灼的问题之一。
但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
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显然,老李节假日上班属于值班性质,而老王则属于加班。
此外,也有特殊情况,在国家法定假期,一些二十四小时运营的单位,比如医院、消防单位等仍然照常有工作人员工作,这些人算加班吗?法律专家认为,二十四小时运营的机构必然需要一些人,有可能是晚上或节假日必须在工作岗位坚守,它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或者是特殊的工时制,它跟正常的每天白天8小时工时制不一样,只要工时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公示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也是约定了的,就不管是法定节假日轮上了,还是晚上轮上了,都是不能被认定为加班的。
焦点二:值班是否应有值班费?如果是值班的话,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是加班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
值班是否应有值班费呢?对于值班费或值班津贴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但在各地方劳动部门的政策规定中,值班费的发放标准同加班费相比差别较大,毕竟值班和加班的工作性质、工作量不同,待遇有所不同也是合理的。
执行中,各地劳动部门一般参照公务员值班费标准。
法律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定时,不妨将“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和待遇标准做出说明,并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值班时预先解释值班费用发放标准等,从而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篇三: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100问职工维权常见问题释疑100劳动合同法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何时公布,自何时起施行?解答:《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6月29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3、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解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4、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告知对方哪些情况?解答: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7、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解答: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解答:《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1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解答: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