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与分析
加强司法保障
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确保借贷 纠纷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促进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
鼓励和支持调解、仲裁等多元化解决 机制的发展,为当事人提供更多选择 。
强化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民间借贷风险防控和预警机 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 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07
附录和参考文献
附录:调查问卷、数据统计表格等
出借人在借款前未对借款 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 等进行充分调查,盲目出 借。
高利诱惑
出借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息 ,不顾风险将资金借给信 用状况不佳的借款人。
合同不规范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签订 的借款合同不规范,存在 歧义或漏洞,导致纠纷产 生。
市场环境原因
监管缺失
民间借贷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 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纠纷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术论文
关于民间借贷、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探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成因、 特点、解决途径等问题。
案例资料
收集到的典型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包括案情介绍、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资料,用于 分析和比较不同类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VS
案例二
王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中,王 某向赵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 协议并约定了利息。后王某未按期还款, 赵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 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王某应按约定归 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 赵某的诉讼请求。
06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 解决机制和预防措施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浅析
对融资借贷担保合同进行公证确有必要,进 行 公证大额度贷 款实行公证 ,防止产生 不必
要 的纠纷 ,也及 时保障 了普通 民众作为债 权 人 的合法权益 。 ( 四 )加强宣传,加大投资风险教育。 1 . 让 公众具备起 码的法律 意识和风 险意 识 ,加强 民间借贷 等相关法律 知职的宣传 力 度 有关部 门对 民间借贷存在 的危害、应 注 意 的法律 问题 、以及规范 的民间借贷程序 等
况下 ,民间融 资需求也不 断地寻 找出路 。 1 . 发展速度快 ,规模扩大 。 方 面是 中小企业发展 迅猛 ,资金需求 旺盛 ,由于紧缩 政策 ,现行 的国有 银行的信 贷 规 则和运作模 式, 国企和 政府性质 的大项 目永远 是贷款 的重点 ,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
一
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我国长期对民间借贷 采取简单压制的政策,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建 立系统和完 善的监管体 系 ,监管 机构 、监管 职 权和监管 程序不 明确 。 目前我 国缺乏一套
一
、
我 国民间借贷 的现状与问题
民间信用在 国家信用体 系中 的地位 日渐 凸显 ,民间借贷 的发展 也非常活跃 。近来有 关 民间借贷 的话题时 时见诸报端 ,显示 了民 间借贷 之活跃和 民间借贷对 国 内经 济、 民众 生活产 生的影 响之 巨大 。就 目前 民间融资 在 我 国经 济 中所 占的地位 来看 ,它 已是我 国经 济发 展中不可或 缺的部分 ,并且 民间融 资的 优 越 性注定 了银 行信贷很 难取代 它的地位 。 当前 民间借贷现 状究竟 如何 ?目前 中央银行 不断提 高存款准 备金率 ,这 让银行 贷款 的压 力不 断增大 ,在 央行货 币紧缩政策 不改的情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1. 绪论一:课题研究的背景自2017年由美国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一直不景气,特别是2011年的欧债危机,更是使全球经济深陷泥潭。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的出口经济严重受挫,因为我国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国家,很多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出口订单获得利益。
随着国外订单的减少,国内出口企业以及相关产业受到严重冲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的资金出现紧张,无法承受经济危机的冲击,经营出现困难,急需资金渡过难关。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又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所以其很难从银行贷到款。
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开始将融资目光投向民间,因此便催生了火爆的民间借贷。
由于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以及国家对民间资本的种种限制,使得民间资本进入了不合规的领域。
2011年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出现了一些违法案件引起了法律界和社会的关注和讨论,民间资本的的引导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促使国家决定打破现有的金融体制。
2017年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由于该意见中共计有36条,为了与5年前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
本论文就以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为背景,对民间借贷进行介绍并对其发展提出一些个人意见。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近一两年随着世界经济的下滑,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愈演愈烈,民间借贷风暴从浙江温州开始爆发。
江苏、浙江是我国的民营经济大省,从2011年开始江浙地区就陆续发生民企老板“跑路”,而且其中不乏知名的大型民营实体企业。
“吴英”案的发生引发了全国对民间借贷的关注和反思,民间资本的引导和利用又被摆上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程。
新“三十六条”的细则出台以及7月份出台的四十二条细则的发布,都表明了国家对民间资本的重视,国家开始从政策层面上决心打破国家传统的垄断行业,让民间资本进入。
民间借贷市场国内外研究现状
民间借贷市场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波利(1997)的研究表明,金融市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正规金融市场,另一种是非正规金融市场。
如果中央银行降低了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那么正规金融机构必然会采取追加贷款人担保等方式来达到降低贷款利率要求,那么,正规金融机构的利润会减小。
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互补关系,这样一来反而增加了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大量的资金也会从正规金融市场转向非正规金融市场,非正规金融市场贷款利率势必会升高。
29397罗伊(1998)的研究表明,高利贷存在和发展的原因是私人为了达到谋取高额利益的目的。
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民间借贷市场上资金借出方会呈现出排他性垄断的特征。
艾尼斯特(1999)的研究表明,民间借贷市场的贷款利率一般要比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利率高,并且这一贷款利率在同一地区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有大幅度的波动,比较稳定。
朗•M(1974)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后的发现,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坏账率和经营成本比较高、正规金融市场缺乏供给资金以及地区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呈季节性变化等是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偏高的主要原因。
论文网保特莫里(1976)和苏博里特(1988)在资金供给的基础上发现,风险成本、交易成本、垄断利润以及发放贷款的机会成本等因素决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高低。
2.国内研究现状张军(1997)的研究表明,借方与贷方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我国民间借贷利率偏高的原因之一。
由于信息不对称,资金借出方无法对款项的使用与进展进行监督,因此,资金借出方只能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来规避部分风险。
但是在借贷双方存在一定亲戚关系或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借贷利率甚至可以降低到零。
这是因为亲友之间彼此了解,信息对称,能够提前预知还款能力。
源自丁俊峰(XX)的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市场虽然会因为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善而受到抑制,但不会因此消失。
正规金融机构在市场服务中存在缝隙,使得民间借贷得以发展。
肖杰(XX)的研究表明,民间借贷市场产生的原因是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市场的资金需求。
经济学毕业论文《我国民间借贷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研究》
张丹(2007)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正规金融市场存款利率的高低、违约时风险的大小、借款人违约可能性的大小、违约处罚力度的强弱等[9]。
陈时兴,蔡祖森(2007)在研究中指出民间借贷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作用,但是同时民间借贷行为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首先,由于民间借贷没有设定规范的流程,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其次,由于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同时又不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会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不好的影响;最后,由于民间借贷渠道不透明,被一些违法人员大昂做一条洗钱的途径,不利于社会的发展[10]。
高小琼(2009)通过研究指出针对民间融资的自身特点、积极作用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进程,尽快推出类似于《放贷人条例》等的相关的政策或规定,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其走上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11]。
夏晓红(2010)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应该适当放松金融监管,允许在地方和广大乡镇农村地区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商行之外,国家还应创造条件鼓励更多的银行进驻乡镇及农村地区,发展好农村金融业务[12]。
1.2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
对于民间借贷这一研究课题,国内外已有相关学者进行了研究。
民间借贷 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民间借贷现状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民间借贷行为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民间借贷在许多地方都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和小城镇。
而民间借贷所涉及的风险和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民间借贷在我国的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民间借贷数据,并了解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情况、借贷主要用途、借贷金额和利率等信息。
同时,实地访谈则让我们深入了解了民间借贷的实际操作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三、调研结果1. 民间借贷普遍存在调研结果显示,民间借贷在农村和小城镇广泛存在,借贷双方多为熟人之间的关系。
而其中以亲戚、朋友和邻居之间的借贷最为常见。
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习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2. 利率不透明,风险较大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是不透明的,借贷双方往往由于双方交易时的情绪和人际关系而难以达成理性协商。
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缺乏借贷常识和法律意识,容易受到高利率的侵害,从而增加了借贷的风险。
3. 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调研结果表明,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加大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并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更多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援助。
四、调研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监管标准和利率上限。
2. 开展民间借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3. 建立民间借贷信息共享平台,让借贷双方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和借贷记录。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金融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些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但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相关管理和监管,并且提高借款人和出借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以确保民间借贷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民间借贷即指以非金融机构为中介,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的行为。
作为经济生活中一种常见形式的小额社会信用,民间借贷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债权债务人之间信任度不高、法律的裂缝等原因,民间借贷也难免存在着乱象,逾期不还、借贷陷阱等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如何加强对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现状目前,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主要依靠《合同法》、《借款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协议文本示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现。
但是,《合同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尚存在不足,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导致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乱象不断。
三、研究内容及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
2.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
3.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4.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
5.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
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内容与结构第二章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2.1 民间借贷的定义2.2 民间借贷的特征第三章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3.1 我国现有民间借贷法律法规3.2 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形式第四章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4.1 法律法规缺失4.2 法律规制不严格4.3 法律规制协调性不足第五章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5.1 美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2 英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3 日本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第六章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6.1 加强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6.2 提高监管力度和监管手段6.3 建立信用体系第七章结论7.1 总结7.2 展望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法和统计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相关案例以及民间借贷领域的统计数据与相关分析,深入剖析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一、本文概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活动,自古以来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改革,民间借贷在形式、规模和影响上都有了显著的变化。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将对民间借贷的定义、特点及其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进行概述,梳理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
接着,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规模、结构、运作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如风险防控不足、监管缺失、信息不对称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应对当前问题的策略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状况,揭示其内在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文也期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共同推动民间借贷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民间借贷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形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民间借贷主要以亲友间的无息或低息借贷为主,这种借贷形式基于亲情和友情,规模较小,主要用于解决个人的生活困难或临时的资金需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逐渐从个人间的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商业行为。
一些有闲散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开始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进行资金出借,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贷款,也开始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寻求资金支持。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创新,民间借贷逐渐实现了线上化、平台化和规范化。
一些P2P网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民间借贷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民间借贷在满足个体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其非正规性和监管缺失等问题,民间借贷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风险。
因此,对我国民间借贷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历史回顾1. 中国古代民间借贷的起源及演变中国古代民间借贷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
在那个时期,由于缺乏有效的货币交换手段,人们开始采用物物交换或以谷物作为交换媒介进行经济活动。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入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增加,人们逐渐意识到谷物具有储藏价值,并开始以谷物作为贷款的抵押品。
这标志着中国古代民间借贷的起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古代民间借贷逐渐演变为以金银作为交换媒介的借贷活动。
这一演变主要受到货币制度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在明清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兴起,中国古代民间借贷进一步发展壮大。
2. 当代中国民间借贷发展现状随着改革开放以及金融市场改革的推进,当代中国民间借贷迎来了快速发展期。
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创新带来了大量资本需求和融资需求。
同时,由于我国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特定领域存在信贷供给不足等问题,民间借贷填补了这一缺口。
当代中国民间借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间借贷规模逐年增长,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是类型多样化。
民间借贷形式多样,包括信用借贷、抵押借贷、担保借贷等。
三是地域分布广泛。
民间借贷在我国各个地区都有一定的存在,但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发达城市更为发达。
三、民间借贷的影响与挑战1. 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首先,民间借贷为个体和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满足了其资金需求,促进了其经营活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国外研究综述P2P的网络平台曾一度被称为“穷人银行”,这是由于这个平台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正是正规大型金融机构所忽略和放弃的。
而P2P平台的创始人也是希望可以创造出一个较为灵活的平台来帮助那些在被银行所排斥的消费者,使他们能够拥有更加便捷灵活的资金运用。
P2P网络借贷平台最开始是在英国诞生的,之后开始在欧美、日本等国家开始发展起来,因此,国外学者因为拥有更多的研究资源而对其研究也较为成熟。
30282 其中,大多数的文献围绕的是P2P网络借贷现实意义层面。
Eric C. Chaffee,Geoffrey C. Rapp(XX)指出P2P 网络借贷模式是一种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Bruett(XX)认为现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同时保证借款人的质量与数量,P2P网络理财借贷平台是对于传统的微型金融的一种创新,它贡献了一条新的思路来改善目前小微型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
Brad Slavin(XX)主要介绍了Prosper网站和Zopa网站,分别对比了它们的运作模式和盈利模式,作者指出了P2P网络借贷对于人们对于人们的日常借贷、理财而言,十分便捷高效,它不仅拥有银行的很多功能,同时可以代替信用卡和payday贷款。
而借款人的选择,也是由贷款人自行选择的,提高了借贷的灵活性与自主性。
论文网与此同时,有一部分的国外研究者关注了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
Galak, Small, 和 Stephen (XX)通过研究了借贷的背景以及借款人的主要个人特征,针对民间借贷进行研究后发现,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往往贷款给他们熟悉的借款人。
而这同时十分有助于改善信息不对称对P2P网络借贷的负面影响。
Eric C. Chaffee,Geoffrey C. Rapp(XX)研究发现由于 P2P 网络借贷模式是一种比较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所以在监管方面,也是需要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的。
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
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一、本文概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对P2P网络借贷在国内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的文献综述,以期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本文首先将对P2P网络借贷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
随后,将从国内外两个层面对P2P网络借贷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评价,包括其理论基础、运营模式、风险控制、监管政策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P2P网络借贷在国内外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探讨其成功经验与问题挑战。
通过本文的综述,我们希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为推动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借鉴。
本文也期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P2P网络借贷的关注和思考,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外P2P网络借贷理论与实践研究自21世纪初,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在西方国家迅速崛起并引发了广泛关注。
国外的学者和实践者对该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国外学者对于P2P网络借贷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市场效率等方面。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P2P平台通过提供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助于缓解借款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风险管理方面,学者们研究了如何有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并设计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
市场效率理论探讨了P2P网络借贷市场是否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市场结构和竞争对借贷利率的影响。
在实践方面,国外P2P平台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
这些平台通过精细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化的数据分析、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等手段,提高了借贷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国外P2P平台还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合作,以拓展资金来源、优化资产配置、提升服务质量。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行业发展迅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民间借贷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并探讨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民间借贷行业的现状。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非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非银行间的借贷活动。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行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主要得益于金融市场改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
一方面,金融市场改革为民间借贷提供了更加宽松的环境。
在过去,金融机构对于民间借贷持有保守态度,借贷门槛高,利率低,且流程繁琐。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对民间借贷的监管逐渐放松,一些金融机构也开始与民间借贷机构合作,进一步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民间借贷提供了便利。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借贷双方能够更加便捷地进行借贷活动。
通过互联网平台,借款人可以更轻松地找到合适的借贷机构,同时借贷机构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提高了借贷的效率。
然而,民间借贷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风险问题。
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等问题,给借款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其次是信任问题。
由于借贷双方之间缺乏信任机制,容易导致借贷纠纷的发生。
再者,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问题。
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借款人和借贷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使得借款人往往难以获得公平合理的借贷条件。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
首先,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政府应该加大对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防范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其次,建立信任机制,提高借贷双方的信任程度。
可以引入信用评级机构对借款人进行评估,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信用背书服务,增加借贷双方的信任度。
同时,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借款人对借贷机构的了解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
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对于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论界已经做过一些研究,有多种定义。
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等。
一、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麦金农1973年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假说(financial repression hypothesis)与市场分割假说(market segment hypothesis)揭示了民间金融在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1Kropp〔1989〕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是同一国家中同时并存的,相互割裂的,正规金融处于国家信用和相关金融法律控制下,而民间借贷则在这种控制之外进行运转,二者利率不同、借款条件不同、目标客户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借贷资金不能跨市场流动。
2Krahene和Schmidt〔1994〕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之间的区别在于交易执行所依靠的对象不同。
正规金融活动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而民间借贷活动则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以外的体系。
3Stiglitz和Weiss (1981)的信贷配给模型将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引入信贷市场的分析框架,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非正规金融的内生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他们认为,银行的预期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与贷款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借贷市场上供求均衡时的利率水平可以使银行的预期收益最大化,银行无需进行信贷配给。
由于不完全信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结果,当资金的需求大于供应时,利率的提高将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
此时,利率的提高可能是降低而不是提高银行的预期收益。
为了躲避风险,银行会在一个低于竞争性均衡利率,但能使银行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上对贷款者实行信贷配给,即1 罗纳德·I·麦金农(1973).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2 Kropp,E.etal ,Linking Self-help Groups and Bank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scbom: GTZ-Verlag,1989.3 Kratnen,J.P.and R.H.Schmidt, Developing Finance as Institution Buklding, Boulder, SanFrancisco an Oxford: Westview, 1994.使可贷资金剩余,银行也会出现“惜贷”倾向。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民间借贷的兴起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债务纠纷等,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因此,对民间借贷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对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进行阐述,包括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民间借贷的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
接着,分析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如利率过高、风险难以控制、法律监管缺失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并探讨规制路径的选择。
在规制路径方面,本文将从法律、监管、市场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规范要求,为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
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力。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也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共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金融现象,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基础。
其存在依据主要源自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往往不能满足所有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方式,能够满足这些经济主体对短期、小额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民间资本的合理配置:民间借贷市场为民间资本提供了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合理配置,实现其增值。
同时,通过民间借贷,资金能够流向那些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
民间借贷现状及对策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或小型组织之间进行的非银行间的贷款交易。
这种贷款方式已经在中国社会存在了很长时间,一方面满足了部分人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的现状以及对策,以期为相关人群提供一些借鉴和帮助。
一、民间借贷现状1.普遍存在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在中国社会已经相当普遍。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人们都可以轻易找到愿意出借资金的个人或组织,也可以轻易找到需要借款的人。
据统计,中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已经达到了数万亿的人民币,成为了银行以外的主要资金来源。
2.利率较高相比于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较高。
由于缺乏监管和风险较大,出借人常常要求较高的借款利率来弥补可能的损失。
而有些需要借款的人又迫于资金需求,只能接受这种高利率。
这种情况下,对借款人来说还款负担较重,容易陷入债务漩涡。
3.风险较大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不够透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往往不明朗。
一旦出现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就会给双方带来损失。
而且在有些情况下,借款人甚至经营不善而无力偿还,导致出借人面临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二、民间借贷的对策1.加强监管为了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民间借贷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规则,加强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严格限制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行为,确保民间借贷市场的良性发展。
2.鼓励创新政府部门可以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以智能信贷、区块链等技术创新手段,提高民间借贷的透明度和效率,降低成本,优化风控,为民间借贷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宣传教育,引导出借人和借款人理性参与民间借贷市场。
也要提醒出借人和借款人,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降低风险。
4.提高风险意识在民间借贷市场中,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
我国民间借贷相关问题研究报告
我国民间借贷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最早产生在原始社会末期,主要是适应个人之间为解决生活或生产的临时需要而产生的。
通过民间资金的调剂,进一步发挥分散在个人手中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运转,促进国民经济进一步繁荣。
在其漫长的开展阶段之中,既有过顶峰,也经历过低谷。
在建国后的近三十年里,民间借贷活动在我国民间地区一直是自发地开展,但规模不大;20 世纪80 年代初,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开展,民间经济开场呈现活泼势头,民间借贷活动也随之逐渐活泼起来;80 年代后期至90 年代初期,民间借贷越发活泼,在我国到达了一个繁荣时期。
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监管的加强,民间借贷活动纷纷转向地下,其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止。
进入21 世纪后,一直到现阶段,民间借贷又逐渐复苏,其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势头,尤其是XX、XX、XX、XX等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兴旺,当地的民间借贷已经有了不容无视的规模和影响。
民间借贷如同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民间借贷游离于官方金融体制之外,长期以来,得不到官方部门的重视,加上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缺乏外部约束,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等事故,往往会引发连锁不良反响,严重时会危害社会安定,因而具有很大风险,是官方重点的管制对象。
但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确实对我国的经济开展,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开展、对农户的生产经营等民间经济的开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间借贷的双刃性,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引导和标准开展其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方面,消除其负面影响,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开展。
民间借贷概述已有的文献资料没有形成清晰、标准的界定何谓民间借贷,学术界多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的角度出发称之为民间金融、民有金融、非正式金融、非正规金融、非制度金融、体制外金融。
也有学者称之为灰色金融、黑市金融、地下金融。
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内涵的界定多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以是否处于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标准和监管范围之内或以金融活动是否经过正规金融体系为判断标准,来界定民间借贷的内涵,将其称为非正规金融,指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管的!游离于金融法规边缘的金融活动。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与对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行为日益活跃,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人的资金需求。
随之而来的风险和问题也日益凸显,民间借贷乱象频发。
针对当前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和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民间借贷是指个人、家庭、企业等之间非正规的、以非金融机构为中介的借贷行为。
一般的民间借贷包括亲友借贷、民间借款、民间放贷等形式,贷款金额较小、期限较短。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巨大,涉及人员众多,资金流动频繁。
一方面,一些民间借贷主体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为一些急需资金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资金渠道;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民间借贷行为进行非法集资,高息借款、暴力催收等现象屡见不鲜。
一些民间借贷行为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风险较大的问题。
二、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的原因当前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
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和群体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
申请贷款手续繁琐,征信不完善,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进行非法集资。
一些民间借贷从业者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利用投资者的贪婪心理,进行高息放贷、暴力催收等行为,加剧了借贷风险。
一些借款人缺乏正确的财务观念,对借款用途缺乏规划,导致贷款资金被挥霍,无法及时还款。
三、改善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的对策针对当前我国民间借贷问题,政府应加大力度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1. 完善金融体系,增加金融服务覆盖范围。
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缓解其融资难题,降低民间借贷需求。
2.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征信系统建设水平。
政府应加强对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采集、共享和归档工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征信系统的覆盖范围和准确性,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遏制不法分子的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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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对于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论界已经做过一些研究,有多种定义。
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等。
1.3.1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一、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麦金农1973年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假说(financial repression hypothesis)与市场分割假说(market segment hypothesis)揭示了民间金融在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1Kropp(1989)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是同一国家中同时并存的,相互割裂的,正规金融处于国家信用和相关金融法律控制下,而民间借贷则在这种控制之外进行运转,二者利率不同、借款条件不同、目标客户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借贷资金不能跨市场流动。
2Krahene和Schmidt(1994)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之间的区别在于交易执行所依靠的对象不同。
正规金融活动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而民间借贷活动则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以外的体系。
3Stiglitz和Weiss (1981)的信贷配给模型将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引入信贷市场的分析框架,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非正规金融的内生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他们认为,银行的预期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与贷款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借贷市场上供求均衡时的利率水平可以使银行的预期收益最大化,银行无需进行信贷配给。
由于不完全信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结果,当资金的需求大于供给时,利率的提高将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
此时,利率的提高可能是降低而不是提高银行的预期收益。
为了规避风险,银行会在一个低于竞争性均衡利率,但能使银行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上对贷款者实行信贷配给,即1 罗纳德·I·麦金农(1973).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2 Kropp,E.etal ,Linking Self-help Groups and Bank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scbom: GTZ-Verlag,1989.3 Kratnen,J.P.and R.H.Schmidt, Developing Finance as Institution Buklding, Boulder, SanFrancisco an Oxford: Westview, 1994.使可贷资金剩余,银行也会出现“惜贷”倾向。
以上论述表明,即使没有政府的金融抑制政策,由于借款人方面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贷配给也会作为一种均衡现象长期存在。
4青木昌彦(2001)指出在整个的经济活动中,私人治理机制一直发挥着重要的治理作用。
各种合同关系主要是靠私人秩序所形成的各种制度来治理,而不是通过“法律至上论”(legal Centralism)来解决。
5Stiglitz(1990)根据孟加拉国Grameen银行利用非正规群体组织进行信贷机制创新的实践,认为群体贷款(group lending)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连带责任(joint liability)的特征;非正规金融组织背景下的人们彼此相熟,比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组织更有能力相互监督,这解释了为什么在正规金融组织失灵的地方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地运转。
6Besley等(1993)认为以滚动储蓄信贷协会(Roscas)是非匿名的制度安排,利用业已存在的社会网络巧妙地解决了不完美信息和契约执行问题;个人在参与某种非正规金融组织时,必须接受“考核”。
理解它们可持续性的关键,是其利用了群体中的“社会性担保”。
7Chiteji(2002)以滚动储蓄信贷协会(Roscas)为例深入地研究了非正规金融的契约执行机制,探讨了最优组织规模与执行成本的关系。
他认为,成员间相互监督的能力、个人声誉的价值以及能够获得彼此之间信息的关系,三个因素都影响合约的执行能力;这三个方面又都与组织的规模密切相关,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张,合约执行成本随之上升。
8Besley and Levenson(1996)认为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快速增长的转型经济中具有非常高的灵活性,满足了那些被正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的中小企业和家户的融资要求,有助于跨期平滑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促进了经济增长。
94 Joseph E.Stiglitz and Andrew 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th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1(June),1981.5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6Hoff.K.and Stiglitz,J.E,“Introduction:Imperfect Information and Rural Credit Markets:Puzzles and Policy Perspectives.”,the World Bank Economics Review 4:235-250,1990.7 Timothy Besley, Stephen Coat, and Glenn Loury, The economics of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Association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83,no.4:792-809,1993 .8 N.S.Chiteji, Promises kept: Enforcement and the Role of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Associations in An Econom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December,14,2002.9 Besley,and Levenson, The Rol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Household Capital Accumulation: EvidenceAnders Isaksson(2002 )指出,非正规金融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
由于金融抑制下的政府信贷配给以及体制内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偏见和制度歧视,使得中小企业对非正规金融市场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于是非正规金融便应运而生。
并认为非正规金融促进了肯尼亚制造业的发展,正规部门的小企业和非正规部门的企业从非正规金融融资较多,尽管融资规模不大,但是涉及的企业数量较多。
101.3.2国内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张宁(2002)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未得到法律、法规及其他正式形式认可或直接认可的金融活动,它不仅包括犯罪金融、违法金融、地下金融等,还包括正式金融主体未被法律、法规正式或直接认可的金融以及暂未被法律法规认可的金融创新。
11郑畋、王龙锋和肖云(2006)认为,所谓民间借贷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它是尚未纳人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
12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2)认为,民间借贷一直是游离于官方监管和主流金融学研究视野之外的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筹借活动。
13史晋川(1997)强调民间金融业的兴起与发展是在传统国有金融体制的深化难以有实质性推进的情形下,我国国民经济市场深化所引致的结果。
民间金融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金融深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14杨敏科(2004)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未被政府所登记、监督、管制,形式上较为隐蔽的、半公开或不公开的自发性金融活动。
这种金融活动脱离我国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和人民银行监管之外,不为各类统计报表所记录,在正式金融From Taiwan,The economic Journal 106(January),1996.10 Anders lsaksson, The Importanc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Kenyan Manufacturing,the United Nations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UNIDO) Working, Paper N05,May, ,2002. 11张宁.试论非正式金融.当代财经[J],2002年第11期.12郑畋、王龙锋、肖云.论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和谐发展.企业经济[J],2006年第3期.13张建军,袁中红,林平.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金融:产业组织与交易规则.金融研究[J],2002年第10期:101- 109.14史晋川,孙福国,严谷军.市场深化中民间金融业的兴起.经济研究[J],1997年第12期.体系的会计条目中得不到反映,也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纳税的金融活动。
15张杰(2000)关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的研究,从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角度认为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解除不能依赖于现有的国有金融框架,而要寻求以内生性为特征的金融制度创新。
而民间金融恰恰具有对民营经济的内生性支持的特点。
16林乐芬、林彬乐(2002)认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形成是同我国的金融制度安排紧密相连的,是体制内金融制度所提供的信贷工具不能适应体制外产出增加的金融需求而不断内生出来的,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17杜朝运(2001)认为,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一直被认为是制度的唯一合法供给者,其他的制度创新,未得到政府的允许和推广之前,都被认为是非法的而加以制止。
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对绝大部分经济资源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个人和自愿团体几乎不具备制度创新的空间。
改革开放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逐步弱化,附着在经济资源上的权利已不再单纯为政府所有,相当一部分被转移到私人部门手中,多样化权利主体的产生为市场得以运作创造出必要的前提条件,市场化的环境能够为响应获利机会的自发行为提供相当的制度创新空间,使得个人或团体有可能构建一些符合市场需要的新制度,民间金融的兴起就是市场经济诱生的一项制度安排。
18任旭华、周好文(2003)认为,金融制度供求失衡,意味着现存制度下的巨大利益空间。
而当现存制度存在巨大的难以开发的潜在利益时,必然存在制度变迁需求。
因为制度变迁势必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制度供给不足,满足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孕育着丰富的制度变迁收益。
民间金融正是因其激励效率高,运作灵活,信息传递快,交易成本低以及所有制关系对称等而成为市场机制诱生的一种制度变迁。
19史晋川和叶敏(2001)认为,各种制度安排之间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旦由政府决定的强制性制度确定,诱致性制度变迁也随即被选择,完成制度的整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