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优秀项目管理奖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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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中建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5
合作伙伴调查的详细程度及有效性,是否有助于了解合作伙伴的资金、管理、技术、人员等实力,每扣一项扣1分。
5
对合作伙伴信息的利用,是否在投标策略或项目策划中反映,每缺一项扣1分.
项目风险评估
15
5
风险评估的真实性有效性,每缺一项扣1分
5
对风险的防范措施,每缺一项扣1分
5
是否向项目部交底,每缺一项扣1分
4.7考核后控制
被考核企业或项目部按照考核报告中整改意见改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向实施考核的单位反馈整改情况.
5附录
5.1企业项目管理能力考核表
5.2项目部管理绩效考核表
项目管理能力考核汇总表
共 页第 页
批准
时间
编制
时间
分类
分项
分数
得分
权数
一、项目启动及策划管理
项目启动管理
20
0。1
项目管理能力考核表
共 页
第 页
批准
时间
编制
时间
分类
项目合同管理
分项
分数
评分办法
检查记录
实际得分
合同谈判控制
10
5
合同谈判策划及控制情况,每缺一项扣1分
5
合同谈判向项目交底情况,每缺一项扣1分
合同评审及风险识别
10
3
合同评审情况,每缺一项扣1分
3
合同风险识别的情况,每缺一项扣1分
4
合同评审及风险识别对项目的交底,每缺一项扣1分
5
企业项目管理方针及目标的宣贯情况,根据方针目标分解及宣传情况酌情给分
项目管理策划过程控制
15
5
项目管理策划的计划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间制定项目管理策划计划并组织策划工作,酌情给分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12.31•【文号】•【施行日期】199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29日)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1989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五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二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是中国建筑业协会为表彰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果的单位或团队而设立的最高荣誉。

该奖项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项目质量管理的技术创新、管理技术应用、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

以下是关于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的详细介绍:
评选标准:主要考虑项目质量管理的技术创新、管理技术应用、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

评选标准要求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创新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和难点,提升工程质量。

评选流程:通常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和综合评定等环节。

申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项目成果报告,经过初审后,优选出部分小组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现场评审环节中,评审专家将对小组的实际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成果报告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奖励措施: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一等奖的小组将获得证书、奖牌等荣誉标识,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同时,获奖小组的经验和成果将被广泛分享,为行业内的其他单位或团队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社会影响:该奖项的评选和推广有助于提升全行业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激发各单位和团队的创新活力,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获奖小组的成果也将为社会公众带来更好的建筑产品和服务。

1。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7.07•【文号】建监字第392号•【施行日期】1995.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200人以内。

第三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件:(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三)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抵制不正之风,在经济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七)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四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工作,按建筑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进行。

地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全国性总公司,下同)和军队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基建局,工程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审核推荐。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

案例
第二章 申报成果的工程范围与基本条件
第十条 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 房屋建筑、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 电、铁路、冶金、石油、石化、化工、煤炭、设备安装、通信与 广电等工程,以及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对提升工 程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 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工程项目必 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程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基 本建设管理要求; 2、工程达到中型及以上规模(国家和各行业规定),对国 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提升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 工程可适当放宽; 3、工程建设过程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项 目无亏损、无不良反应; 4、工程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管 理规定或国际项目管理的有关标准、规范实施管理; 5、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企业须在工程建 设中无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科学 技术进步和现代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效 益性。
1、创新性。成果符合项目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工程项目管理 的客观规律,达到或超过国内、国外先进水平的发明、创造;或 借鉴、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成果,并有所改进、 →
完善、提高和取得显著效果;或在我国工程建
3、成果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背景及要求(工程项目概况 或成果的背景、选题理由、实施时间);管理及创新特点 (管理难点及重点、管理策划和创新特点);管理分析、策 划和实施(管理问题分析、管理措施策划实施、过程检查控 制、方法工具应用);管理效果评价;
4、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形成成果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获奖文件 (或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为制度体系、管理模式或管理技术等成 果已形成文字材料的也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中国建筑CI创优奖评选细则

中国建筑CI创优奖评选细则

中国建筑CI创优奖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股份公司系统各单位在施工程项目CI达标工程。

二、奖项设置中国建筑CI创优奖:240-320个,其中:杰出CI示范工程:5-10个。

CI示范工程:10%左右,CI评比达到117-120分。

CI金奖工程:30%左右,CI评比达到115-117分。

CI银奖工程:60%左右,CI评比达到110-115分。

CI推广海外贡献奖:2-3个。

三、评选条件(一)在施工程建筑面积为35000平米以上或工程合同在8000万元以上、施工期在半年(六个月)以上的项目。

(二)工程特殊,对“中国建筑”品牌宣传意义重大,创鲁班、国优、“中建杯”等工程项目。

(三)联合体工程中中建股份达到或超过50%的项目。

联合体工程中中建股份不足50%的项目,只要使用“中国建筑”品牌,符合达标条件的必须达标,但不能参加CI创优奖评比。

(四)转包、挂牌项目不得参加CI创优奖评比。

四、推荐申报及评选程序(一)达标工程施工现场CI达标工程的具体检查、验收工作由各二级企业CI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创优工程1.由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组成的CI评审组及具备评审资格并授权的办事处同各二级企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在施创优工程进行初级验收,经验收符合条件的工程填写“中国建筑施工现场CI创优项目推荐表”,上报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备查。

2.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接到“中国建筑施工现场CI创优项目推荐表”后,对已通过初验工程项目进行复查、抽查,并产生CI金奖工程、CI银奖工程。

3.在施项目如要申报国家、中国建筑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评比,工程项目必须报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备案,并经验收组全面复查,确认工程CI创优。

4.创杰出CI示范工程、CI示范工程的审查评比,经初评后由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组成的CI评审组进行审核。

5. CI推广海外贡献奖的评比参照总公司CI评比条件评选,由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会同海外部组织评选。

(三)CI达标创优工作程序1.各二级企业及时上报本年度在施工程“CI基础数据库”(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8月15日前)。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表彰在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规范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三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第四条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

第五条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五年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二)仍在项目经理工作岗位,并在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三)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四)近三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五)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六)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五新”应用,重视管理和技术创新;(七)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第六条申报者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七条申报者填写《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章。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八条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交由地方、行业协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要求进行审核后,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办公室推荐。

如地方或行业未设立协会,可由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无行业协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由总公司推荐。

第九条在各地方、行业协会或中央直属企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办公室初审后,交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十条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证书证牌,并在有关媒体公告。

中建杯管理条例

中建杯管理条例

附件1:中建总公司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中建总公司系统“法人管项目”力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根据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总公司设立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以下简称“中建杯”),用以鼓励全系统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机构和项目管理团队。

凡总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均可申报“中建杯”。

第三条“中建杯”是总公司系统项目管理方面的最高奖项,是对总公司系统内各项目进行科学的全方位量化评价体系,属于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奖项,不分奖励等级。

第四条“中建杯”评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只有全面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项目经过严格评审方可获得。

第五条获得“中建杯”是总公司组织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以上简称国家级奖)的基本条件。

总公司推荐全国优秀项目经理部、全国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全国优秀项目经理时,获得“中建杯”的项目和项目经理具有优先权。

第六条“中建杯”每年评选一次。

每年获得“中建杯”的项目数量不超过80个。

其中,境外工程(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奖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

第七条总公司将从已获“中建杯”的项目中通过排序直接评选出总公司十佳效益项目,十佳质量工程,十佳科技进步项目,十佳CI项目,十佳项目商务经理。

同时,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将直接成为总公司优秀项目经理。

第八条总公司在推荐各种全国性奖项评选时,将直接从获得“中建杯”的项目中通过优中选优,确定推荐项目或人员名单。

有关评选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第九条评选“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以及对提升总公司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公共建筑。

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激励建筑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创先争优,促进建筑技术进步和创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是指对在境内外完成的建筑工程,按照一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和奖励的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工程评奖评优工作。

二、奖项设置第五条设立以下奖项:(一)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二)中国建筑工程詹天佑奖;(三)中国建筑工程金质奖;(四)中国建筑工程优质奖;(五)中国建筑工程创新奖;(六)中国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奖;(七)中国建筑工程节能减排奖;(八)中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九)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十)中国建筑工程科技进步奖。

第六条各个奖项的评选条件和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三、评选程序第七条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

申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二)初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工程纳入评选范围。

(三)专家评审。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现场评审和综合评价。

(四)公示。

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

(五)批准。

公示无异议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批准,并颁发奖项证书和奖杯。

四、奖励措施第八条获奖工程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获奖工程单位和相关人员,在申请工程招投标、资质认证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对在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纪律要求第十一条参与建筑工程评奖评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二)行贿、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泄露评选过程中的秘密;(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奖项介绍国家优质工程的创建倡导“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精神理念,评定注重工程质量的全面、系统管理。

工程质量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以及监理质量。

通过对获奖工程的表彰,鼓励建设单位用全面、系统、科学、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式,组织并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企业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

同时引导各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和创优活动,转变工程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观念,促进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质量全面提高和持续不断改进,进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及表格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及表格

施工工程管理奖惩方法(试行)1目的为到达公司对于各工程部"平安、质量、进度、效益〞的管理目标进展更好的控制,明确各工程部的管理责任以及强化公司所属工程部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鼓励各部门及科室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及责任心,特制定本管理奖惩制度。

2适用围省第四工程第六分公司各工程工程部管理班子能力的考核,以及承当工程施工的工程部管理绩效的考核。

3相关文件中建股份"工程管理手册";其它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或规定,各级企业质量体系、平安及职业安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工程管理考核4.1企业〔含派出机构〕的工程管理能力考核4.1.1考核对象:集团各级企业及其派出机构或担负工程管理职能的办事机构。

派出机构一般指承当工程经营管理的实体,办事机构一般指承当工程施工管理监视的办事处、经理部等相关机构。

4.1.2考核依据:"工程管理手册"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

4.1.3考核结论:被考核企业工程管理能力的整体或其*一方面可以按以下四个等级进展考核评价。

4.1.3.1优秀工程管理能力:考核得分95分以上;企业建立了以工程全过程管理为核心的工程管理体系并根本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无管理亏损工程、工程平均毛利在8%以上;无重大平安及质量事故。

4.1.3.2优良工程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80~94分之间;企业建立了工程管理体系;无管理亏损工程、工程平均毛利率在7%以上;无重大平安及质量事故。

4.1.3.3合格工程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65~79分之间;企业工程管理体系根本健全;有管理亏损的工程部不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平均毛利水平在3%以上;无重大平安及质量事故。

4.1.3.4有待改良的工程管理:考核得分在64分及以下;企业没有建立统一的工程管理体系;有管理亏损的工程个数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的平均毛利在3%以下。

4.2工程部管理绩效考核4.2.1考核对象:公司各级企业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的工程部。

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评奖标准.doc

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评奖标准.doc

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评奖标准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评奖标准的具体内容。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银钥匙奖、铜钥匙奖。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工程项目管理金奖项目:为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合同,采用国际通行的有风险责任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技术达到同期的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成效突出,对推动中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有重大影响;工程项目管理银奖项目:为工程项目实施的若干阶段项目管理承包或管理服务合同,采用有风险责任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技术达到同期的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成效显著,对推动中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有重大意义;工程项目管理铜奖项目:为工程项目实施的若干阶段管理服务合同,采用其他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技术达到同期的行业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成效好,对推动中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有较大意义;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项目: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采用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和工程技术达到同期的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效果成效突出,对推动中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有重大影响;工程总承包银钥匙奖项目: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采用其他EPC总承包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和工程技术达到同期的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效果成效显著,对推动中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有重大意义;工程总承包铜钥匙奖项目:项目为设计-采购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和工程技术达到同期的行业先进水平,项目合同执行效果成效好,对推动中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有较大意义。

工程质量管理三个奖项

工程质量管理三个奖项
工程质量管理三个奖项
因此,为了激励和鼓励那些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各地纷纷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奖项,以表彰他们的努力和成就,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三个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奖项,分别是“全国优秀工程项目奖”、“全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奖”和“全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优秀奖”,并对这些奖项的评选标准、评选流程以及对获奖者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2.全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奖
全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优秀奖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主办的工程质量管理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建筑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和创新性、施工管理和效率、质量检测和控制、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评选流程一般包括:提名推荐、初审评审、复审评审、终审评选等环节。获奖者将获得行业的认可和肯定,提升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总之,工程质量管理奖项的设立和评选是为了推动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的发展和提升,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构建优质建筑工程。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和组织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奖项的评选活动,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全国优秀工程项目奖
全国优秀工程项目奖是由建设部门(建委部门)主办,每年评选一次的工程质量管理奖项。该奖项旨在推动建设行业的科学发展,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的提升,树立优秀工程项目的典范,提高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创新性、施工质量和效率、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控制和环境保护等。评选流程一般包括:提名推荐、初审评审、复审评审、最终评选等环节。获奖者将获得国家颁发的奖杯、证书、奖金等荣誉,并获得广泛的媒体宣传和报道,提升单位和个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附件 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 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四)工程质量可靠,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发布办法(试行)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发布办法(试行)

附件1: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发布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是指评价组织对建筑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承担工程建设任务中,项目管理团队以某一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标准,以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信誉为目标,以项目文化建设为窗口所进行的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项目管理成果(包括以单一项目或项目群为核心的现场项目管理成果或围绕项目管理目标实施的课题研究或软件开发等项目管理成果)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是经评价组织评价认定,符合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条件的成果,是对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内项目管理成果的最高评价。

凡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含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完成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课题研发成果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

第四条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

凡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项目管理成果,经过严格评审认定,方可作为优秀成果进行发布。

第五条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每年评价发布一次。

每年获得一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25%,二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30%,三等奖的数量按照发布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基本条件第六条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港口工程、水电工程、铁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以及对提升工程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工程和项目管理专项课题研发成果。

第七条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各类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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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费)
安装、装饰工
程≥12%
2
工程款回收 率
90%
基本分 25 分 15 分
加分条件与分值
毛利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 1 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
工程款回收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 加 1 分。
3 工程结算 结算已完成 10 分 —
4
工程质量
1、工程已竣工 验收; 2、获得二级单 位优质工程; 3、获地级市质 量奖。
5
提高项目管理绩效有积极促进作用。
12. 项目没有发生过农民工突发事件或者农民工投诉的情况。
13. 项目获地级市质量奖和安全文明工地。
14. 项目没出现过工期罚款。
15.项目使用了通过总公司认定的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 四、
评审指标与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指标
基本要求
房屋、市政、
1
毛利率 (不 路桥工程≥7%
领导必须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二级企业公章。如在检查中发
现指标填报不实时,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并酌情减少申报单
位的申报名额。
2.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 有关
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样式现场检查,就申报资料中的有关指 标和工程
质量进行验证和核实。现场抽样检查总数不低于申报项目 总数的 30%。
20 分
1、获省(市)级优质工程加 5 分。(一个项目获省(市)级优 质 工程只加分一次)。 2、获省(市)行业(协会)QC 成 果加 1 分。获国家级 QC 成果加 2 分。 (同一成果以最高奖为准 加分一 次,不重复加分)
1、无四级以上
(含四级)安
1、获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加 2
5
安全文明施 工与环境管 理
知,采取各单位自行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二级企业负责,
按照申报要求统一组织推荐,同时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项目的有关
获奖材料。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各项指标,在申报表中签
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二级企业牵头组织申报的部门必须对申
报项目以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各项指标和数据严格审核,认真
把关,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各二级企业主管申报工作的
10
共页
序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号
项目类型
项目规 合同造价 竣工验收 工程结算 毛利率 模 (万元) 时间 价(万元) (%)
第页
工程款回收 备注 率(%)
11
附件一
中国建筑优秀项目管理奖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中建系统各单位自行完成的工程项目,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均可 申报中国建筑优秀项目管理奖。评选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 程、路桥工程、专业工程等以及对提升企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工 程。 二、奖项设置 每年评出 60-80 个优秀项目管理奖。其中设房屋建筑、市政 工 程、路桥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五个专业项,另设海外工 程奖。 其中,海外工程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奖数量 原则上控制 在 10%左右,市政工程、路桥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 程获奖数量根 据申报情况具体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项目规模要求 1.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 楼、 侯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 等公共建 筑。 2.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或合同额在 3000 万 元 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3.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建 筑面 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主的综 合楼)。
全事故;
2、未发生被政 府认定的重大
10 分
环保事故;
分。 2、获“AAA”安全文明标准化工 地 加 5 分。 (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加
3、获地市级安
分,不重复加分)。
全文明工地。
1、通过总公司或省部级科技示范
工程验收加 5 分;
通过二级单位
2、每获得一项总公司或省部级科
6 科技工作 科技示范工程 10 分 技成果加 3 分。
3
4.高速公路 1 个标段以上(含一个标段)、一级公路 2 个标段 以上(含二个标段)的公路工程,或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5.市政工程 (1)桥面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以及 10 万平方米 的 城市道路。 (2)日供水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3)日处理能力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4) 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5)投资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 程。 (6)一个标段长度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铁路工程。 (7)用地面积 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 建 筑工程以及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8)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各类构筑物。 (9)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10)具有重要意义或普遍推广价值的工程项目(如省级以上 的 纪念馆、纪念碑等)以及城市标志性建筑。 (二)其它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是上年度 9 月 30 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全面投入使 用 的工程,但自申报之日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上年度已申报而未获得优秀项目管理奖的项目,下年度原则 上不得再次 申报。 各单位申报优秀项目管理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获得二级单位优质工程或者项目
4
管理奖。(二级单位指股份公司所属的二级企业或事业部。下同。) 2.工程结算已完成(即与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已完成,且与 劳务
分包、专业分包、供应商分包的结算完)。如与建设单位竣工 结算未完 成,但项目已收回全部合同工程款且成本核算已为盈利, 并与劳务分 包、专业分包、供应商分包的结算已完成。
3.项目未发生生产死亡事故。 4.项目未发生被政府部门认定的重大环保事故。 5.项目已经过所在的法人单位进行的财务审计,房屋建筑工 程、 市政工程、路桥工程的项目毛利率(不含税费)在 7%以上(含 7%),安 装工程、装饰工程的项目毛利率(不含税费)在 12%以上 (含 12%)。 各类项目的责任成本降低率在 1%以上(含 1%)。毛 利率、责任成本降 低率均以竣工结算为计算依据。 6.项目已通过股份公司企业文化部或股份公司授权各办事处 组 织进行的 CI 创优验收。 7. 项目工程款回收按《合同》约定回收,工程款回收率并达 到 90% 以上(含 90%)。工程款回收率以竣工结算为计算依据。 8. 项目已通过二级单位科技示范工程验收。 9. 项目已经过所在单位进行的效能监察,且项目经理部成员 未 出现违反廉洁从业和其他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10. 项目没发生过法律诉讼,且没有出现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 不 良影响的投诉或通报批评。 11.项目执行中国建筑《项目管理手册》,并认真总结、提炼成 功经验,按《项目管理手册》要求完成的《项目完工总结报告》并 对企业改进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管理考核、
8
附表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优秀项目管理奖预申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说明
1、封面中“单位名称”为二级法人单位全称,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二级法人单位公章。 2、 预申报表中的“申报单位”为预申报法人单位全称。 3、“项目名称”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 4、“项目类型”可分为:A、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 库、会 堂等 。B、工业建筑 。C、住宅。包括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单体高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D、公路工程。 包括公路隧 道和公路桥梁。E、市政工程。包括城市立交桥、城市道路、水厂、污水处理厂、城市跨河桥、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 程。F、铁路工 程。G、园林建筑工程。H、构筑物。I、装饰工程。J、其他工程。填写时,只需将以上工程分类编号填上即可。 5、“项目规模”填写时,按照《中建总公司优秀项目管理奖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填写。未明确具体规模的可不填写。 6、“竣工验收时间”填写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填写地方政府备案日期。 7、计划申报国家级奖的项目,可不填写毛利率,未完成结算的可不填写结算价。 8、计划申报国家级奖的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申报奖项名称。如“申报国优奖”。 9、 本申报表必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进行填报,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现场检查完成后,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各单位提 供的资料和相关评
审标准,对各项目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报告,推 荐参与正式评审的项目
名单。境外项目由中海集团和海外事业部参 照本细则的规定并结合本企
业的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股 份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
3.初评完成后,由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组织召开正式评审
验收
3、每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加5 分。
(同一成果以最高奖为准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67 CI 形象
通过总公司政 工部或总公司 授权各办事处 10 分 组织进行的 CI 达标验收。
五、评选程序
1、获总公司 CI 金奖加 2 分。 2、获总公司 CI 银奖加 1 分。
1.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每年发布优秀项目管理奖评选通
会议,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根据申报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各单
位情况介绍,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对每个项目进行投票,产生
7
评选结果,将初评情况报告及拟获奖名单送交中国建筑奖项评选办 公室,报中国建筑奖项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建筑奖项评选办 公室将拟获奖名单在系统内进行公示,由股份公司发文表彰。
4.优秀项目管理奖是系统内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性奖项,是对 项目 进行科学的全方位量化评价体系,获得优秀项目管理奖是参评 中国建筑 杰出项目管理奖的前提,也是组织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 奖、国家优质 工程奖的基本条件,推荐全国优秀项目经理部、全国 优秀项目管理成果、 全国优秀项目经理时,获得优秀项目管理奖的 项目和项目经理具有优 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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