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城市排水,保护水环境和人民生活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介绍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包括排水管理的基本原则、责任与义务、监测与评估、处罚与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2. 排水管理的基本原则广州市排水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合法性原则:排水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公平性原则:排水管理应公平、公正、透明。
•环境保护原则:排水应遵守环境保护要求,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
•全面管理原则:排水管理应包括整个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
•预防为主原则:排水管理应预防水环境问题的发生,避免事后治理。
3. 责任与义务3.1 政府责任政府在排水管理中的责任如下:•制定排水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
•确定排水管理的目标和指标。
•组织排水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监督排水单位的行为。
3.2 排水单位责任排水单位在排水管理中的责任如下:•遵守排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排水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规范排水行为,确保排水符合排水标准和要求。
•建立排水设施的维护与修复机制。
3.3 监督机构责任监督机构在排水管理中的责任如下:•监督排水单位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排水行为。
•监测和评估排水单位的排水活动。
•提出排水管理的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4. 监测与评估4.1 排水监测排水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排水水质,包括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等指标。
•监测排水流量,掌握排水量的变化情况。
•监测排水设施,包括泵站、管道、渠道等的运行状态。
4.2 排水评估排水评估主要目的是评估排水活动的合规性和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内容:•评估排水单位的合规性,包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性、排水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等。
•评估排水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包括水质污染、水量变化等。
5. 处罚与奖励5.1 处罚措施对于违法排水行为,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警告:对轻微违法排水行为给予警告。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方案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方案污水处理厂是一个复杂的设施,它需要定期进行运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达到排放标准。
然而,许多城市和企业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进行这项工作,这就需要委托专业的运营管理方案。
下面是一个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方案的范例:一、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合作关系1.委托方是城市政府或企业,负责提供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资金,并确保按时支付受托方的服务费用。
2.受托方是专业的污水处理公司,负责管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包括设备维护、水质监测、操作员培训等。
3.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受托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二、受托方的职责和义务1.设备维护和修理:受托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中的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
2.水质监测和控制:受托方应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排放标准。
如果水质不合格,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投加药剂、调整操作参数等。
3.运营管理:受托方应派遣专业的操作员,负责处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启停设备、检查工艺流程、收集记录数据等。
4.管理培训:受托方应确保其操作员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知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资源管理:受托方应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管理,包括设备维护费用、化学药剂购买费用、操作员工资等。
受托方还应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分析,以供委托方查阅。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支付费用:委托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受托方的服务费用,包括设备维护费用、水质监测费用等。
2.监督检查: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设备维护记录、水质监测报告、操作员培训证书等。
3.协助配合: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的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设备清单、操作手册、原始数据等。
四、合同期限和费用1.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服务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费用、化学药剂费用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
污水站运营管理方案
污水站运营管理方案一、污水站的基本运营管理要求1. 设立科学的运维管理机构:污水站运营需要建立科学的运维管理机构,包括运营部门、设备维修部门、水质监测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2. 建立规范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站内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负责人员及其职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以确保操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安全检查、现场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等,确保运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4. 密切监测污水质量:建立完善的污水质量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污水处理的有效性和合格率。
5.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停工或工艺出现问题。
6. 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合作与沟通,共同解决运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运营的顺利进行。
7. 加强培训和考核:对污水站运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关于污水站的设备运行管理1. 设备巡检和维护:设立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
2.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备品备件的完整及时供应,及时更换损坏的备品备件,提高设备故障处理的速度和效率。
3. 设备改造和更新:根据运营情况和技术发展要求,定期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提高设备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信息化管理:建立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情况,便于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提高管理效率。
5. 设备使用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提高操作的技能水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故障。
三、关于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1. 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根据不同的污水特性,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处理的效果和节约能源的效果。
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方案
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方案一、引言污水处理是城市环境保护和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管理至关重要,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方案,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效率。
本文旨在探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管理方案,包括日常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处理工艺、人员培训等方面,希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1.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为了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管理机构应该包括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运营人员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制度需要在污水处理厂内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检要求、设备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更新。
3.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定量化指标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并据此制定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设备的正常运行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关键,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随时处于最佳状态。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评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故障。
5. 加强设备管理和更新及时更新设备是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改造和更新,并确保设备与最新技术和工艺相适应。
三、污水处理工艺方案1. 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在污水处理工艺方面,需要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确保对污水进行有效、高效的处理。
比如采用生物膜技术、超滤技术、反渗透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标准。
2. 确保污水处理工艺稳定污水处理工艺稳定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关键,需要根据污水水质特点和水量变化合理调整处理工艺,确保工艺稳定运行。
3. 加强废水资源化利用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可以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如利用生产污水中的有机物质、氮和磷肥等。
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精编版】
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包括污泥的产生、采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泥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者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沉砂和各池体大修时清理出的沉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污泥产生单位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污泥处理单位是指对污泥进行浓缩、调质、污泥脱水及稳定等一系列的过程,通过合格的污泥处理流程,使污泥达到减量化、稳定化的单位;污泥处置单位是指通过污泥堆肥、污泥焚烧、建材利用等各类方式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的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是指依法从事污泥运输的单位。
第五条污泥的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
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保障污泥泥质符合国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
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鼓励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符合国家要求、技术可行的多种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的处理、处置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普通规定第七条各地应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统筹协调、管理、指导污泥的产生、运输、处理、处置以及最终去向监管。
污泥异地处理、处置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
第八条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转移污泥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受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在接受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转移,并向污泥移出地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和处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所有运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1.3原则:本制度实行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客户导向的管理原则。
二、组织管理2.1质量目标: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质量目标,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2质量责任: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3培训与考核:污水处理厂应定期组织运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和管理水平,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三、设备维护管理3.1设备管理计划:污水处理厂应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设备台账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和保养情况,确保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
3.3备件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备件管理制度,确保备件的合理采购、储存和发放。
4.1设备操作:运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和处理污水。
4.2变更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任何对设备、工艺和操作方法的变更都需要明确的计划、审批和验证。
4.3事故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事故管理制度,及时处置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周围环境的事故,并进行相应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运行数据管理5.1数据采集:污水处理厂应进行运行数据的采集,包括进水水质、出水水质、设备工况等相关信息。
5.2数据分析:污水处理厂应对采集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3数据报告:污水处理厂应定期编制运行数据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方进行报告。
六、质量改进6.1不合格品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2客户投诉处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和处理客户的投诉,提出改进措施。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简版)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简版)一、设备维护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是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关键,主要包括设备清洁保养、检修和维护等措施。
应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对于易损件要进行定期更换,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二、工艺运行管理工艺运行管理是污水处理厂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监控和调整。
操作人员应根据水质情况,对相关工艺参数进行调整,确保污水处理效果达标。
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避免工艺流程受到影响。
三、安全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与演练等。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过程符合安全规范。
此外,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污水处理厂可持续运营的重要保障。
应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对物料消耗、人员开支、税费缴纳等进行核算。
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污水处理厂的盈利能力。
污水处理厂的成本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1. 建造成本:污水处理厂的建造涉及土地购置、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设备购置等多个方面。
建造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建筑和安装费用、设备购置费等。
2. 运行成本: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电力消耗、化学药品消耗、人员工资等多个方面的费用。
运行成本包括污水处理厂的电力消耗、化学药品费用、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管理费用等。
3. 污泥处理成本: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泥。
污泥处理成本包括污泥处理的费用、药剂使用费用等。
4. 水资源成本:污水处理厂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进行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
水资源成本包括水源的开采、供应、管理等费用。
5. 环境影响评估成本: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如噪声、气味等。
环境影响评估成本包括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的费用。
以上是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成本组成部分,了解这些成本的构成有助于污水处理厂管理者制定合理的运营方案,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总经理是污水处理站的最高领导人,拥有决定污水站所有事宜的权力。
2、运营经理: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等。
运营经理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等。
3、运维主管:负责污水处理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运维主管负责污水处理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具体操作工作,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具体操作工作,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三、污水处理站运营部工作职责1、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等工作。
污水处理站运营部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等工作。
2、制定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安全有效运行。
污水处理站运营部制定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安全有效运行。
3、组织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污水处理站运营部组织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4、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站运营部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数据管理和报表统计工作,及时汇报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站运营部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数据管理和报表统计工作,及时汇报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
4四、污水处理站职业道德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安全运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安全运行。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果。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果。
3、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
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
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规定
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和任务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果,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明确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管理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1.3 管理规定1.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健全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
2. 污水处理厂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运营维护管理。
3. 污水处理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
4. 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5.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确保污水处理效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组织架构污水处理厂应设立运营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运营维护管理部门应包括以下岗位:厂长、副厂长、技术负责人、操作工、维修工等。
2.2 职责分配1. 厂长: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和安全负责。
2. 副厂长:协助厂长进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3. 技术负责人:负责污水处理技术指导、水质监测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4. 操作工: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运行和参数调整等工作。
5. 维修工: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三、运营维护管理流程3.1 设备运行1. 操作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 操作工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3. 维修工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完好率。
3.2 水质监测1. 技术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 操作工应按照监测规程进行水质监测,并及时记录监测数据。
3. 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和参数,确保污水处理效果。
广州市排水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
广州市排水条例正文:----------------------------------------------------------------------------------------------------------------------------------------------------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的《广州市排水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0月26日广州市排水条例(2021年8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内涝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农业生产排水、水利排灌以及排污单位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排水应当遵循尊重自然、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污染防治、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设施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精细管理。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工作的领导,把排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保障排水工作的资金投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目录1. 应对日常运营挑战的策略1.1 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的措施1.2 管理运营成本的方法2. 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建议2.1 招聘合适的员工2.2 培训和激励员工的策略3. 改进污水处理厂环境和设施的思路3.1 更新设备和技术3.2 提升环境卫生水平4. 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计划4.1 预防污水泄漏4.2 应对天灾人祸的措施一、应对日常运营挑战的策略在日常运营中,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确保设备和技术的运行正常,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此外,还可以通过优化污水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减少能耗和资源消耗。
管理运营成本也是一项重要工作。
可以通过选用高效设备、优化运营流程,降低能源和维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建议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中,人力资源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首先要招聘合适的员工,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还需要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激励员工也是关键,可以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奖励制度等方式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改进污水处理厂环境和设施的思路为了改进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和设施,可以考虑更新设备和技术,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需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整洁和有序。
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卫生水平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计划面对突发事件,污水处理厂需要制定紧急应对计划,预防污水泄漏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可以采取加强设备检修、加强监控和预警系统、定期进行演练等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同时还需要制定天灾人祸的紧急应对方案,保障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设置1.设立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设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组建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组成的团队,确保运营管理水平和效果。
3.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环节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运营管理流程1.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流程,包括进水监测、处理工艺、排放标准、设备维护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2.建立进水监测制度,对污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处理。
3.定期对处理工艺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污水处理效果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
4.建立排放标准制度,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能够安全的排放到环境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6.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污水处理厂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三、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规范。
2.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设施可靠运行。
3.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四、绩效考核和改进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运营管理指标进行评估和考核。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3.定期组织内部和外部的专家进行评估和审查,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进行外部监督和指导。
总之,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意义重大。
只有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运营管理流程、安全生产管理和绩效考核和改进制度,才能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安全、稳定地运行,实现对污水进行有效治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治理城市水体污染、保护水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省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粤价【2008】257号),按照我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广州市城区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番禺区(大学城除外)、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征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所属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广州市水务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减免审核。
广州市财政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制定污水处理费使用和监管实施细则。
第四条对使用自来水的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随同自来水水费一并收取。
对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按月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收支按照企业财务及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设。
市水务投资集团每年编制城市污水处理费年度收支计划报市财政局。
第二章计量和收费第六条凡使用城市自来水的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用水量按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抄表水量为准。
第七条凡使用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下同)的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取水量的90%计征,取水量按市水务局核装水表的抄表水量为准。
第八条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或生产过程中水的蒸发量较大的单位,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实际排水量计征。
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由排水户向市水务局提出实际排水量计算申请,并提供水量平衡测试表和有资质单位核算的排水量额度或提供在线监测数据,报市水务局审核后,按照排水量额度或在线监测到的实际水量计征城市污水处理费。
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规定分以下五类情况收取:(一)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条据书信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1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13届9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下文是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洪涝灾害,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等功能的湖泊、河道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以及相关的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四条市水务局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负责排水行政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1 / 16市水务局和区、县级市负责排水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卫生、环保、规划、物价、工商、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排水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控制污染的原则。
新建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应当与供水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损害排水设施和造成水污染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排水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排水的现代化水平。
鼓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倡在工业生产、景观水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车辆及道路冲洗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污泥综合利用。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排水工程,是指收集、输送、处理、处置污水和雨水以及污水再生利用的工程,包括公共排水工程和自用排水工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一)市水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查和排水许可管理;统筹排水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地表径流量控制及雨水调蓄利用等各项措施;对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并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配合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就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出具相关意见;配合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水体规划控制蓝线、控制水体及排水设施用地。
(二)市规划局:负责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征求市水务局专业意见,确定道路、建设用地的规划高程,落实雨水、污水管(渠)的空间布局;落实水体规划控制蓝线,控制水体及排水设施用地;审批水体、排水设施的用地红线;将市水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排水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意见(包括建设地块雨水地表径流控制论证、建设地块排水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初步设计),作为规划审批依据;在建设项目室外排水工程及公共排水工程规划许可时落实雨污分流要求;配合市水务局制定《广州市防洪排涝规划》及相关河涌水系、排水规划等;配合市水务局编制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的排水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市城乡建委: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时,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市环保局:对依法需办理排水许可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许可的建设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核实排水设计条件咨询意见,在竣工环保验收阶段,核实排水许可;对向江河湖泊等水体直接排放污水、废水以及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排污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并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办法
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办法运行考核的主要指标为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必须对处理成本、处理总量、处理质量、设备(设施)完好率、设备运转率、能源(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以便反映和掌握运行系统总体状况。
1、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处理能力,降低处理成本,进行成本核算。
计算成本费用主要方法有,处理每立方米污水所需要的成本费或处理每千克BOD所需要的成本费。
2、处理总量和处理质量每日进入污水厂处理的总污水量,是考核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一个指标,也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数据。
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指标,是根据设计规模达产率来考核。
处理质量可按设计的不同处理工艺应达到的出水水质进行考核。
3、设备完好与运转率4、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能源消耗主要指电耗,是城市污水处理运行系统成本组成的重要部分。
污水处理系统在运行管理中,必须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尽可能减少设备与人身伤亡事故。
记录与统计在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中,有系统的记录与统计分析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每年每月乃至每日都要进行及时记录,并注意检查原始记录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做好收集、保存、积累分析、整理与汇总等工作。
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完整、清晰、实事求是地反映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系统各工作段、各泵站,都应按既定的运行记录格式逐项填写,不可遗漏,统计报表也同样如此。
统计报表最终须经技术人员校核和综合分析。
技术人员应及时把结果向领导和运行操作管理者汇报。
原始记录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工作日记性的记录、统计与报表等。
管理制度在污水处理运行系统的日常管理中,为了运行好各种设施设备,管理好各种运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需要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整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通过奖励和批评,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使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积极、主动、熟练地投入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之中。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6(000)020
【摘要】印发《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市政、公用、水务、规划)局,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4页(P17-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J],
2.印发《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建字[2006]31号 [J], 无
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 [J], 无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十一五”后三年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J], ;
5.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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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1·2条本市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1·3条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平、公正地选择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第1·4条运营企业应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确保处理的污水达标排放,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第1·5条鼓励污水处理中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
第1·6条鼓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或进行深度处理后的污水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1·7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等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对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
第1·8条市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每月考核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章运营资质管理第2.1 条运营企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时、方可承担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第2.2 条污水处理厂按建设规模分为五类:一类:50~100万吨/日;二类:20~50万吨/日;三类:10~20万吨/日;四类:5~10万吨/日;五类:1~5万吨/日。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运营企业运营各类污水处理厂应具备表1 列出的基本条件。
第2.3 条运营企业应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委托运营企业应提供运营项目履约保函,金额不少于该项目一个月运营收入,BOT、TOT 等项目由相关合同另行约定。
第2.4 条运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严重违法、违规、不良市场行为纪录和无法及时处理的合同或法律纠纷。
第2.5 条运营企业应制定运营项目的生产运行、设备管理、质量控制、安全和环境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保障运营项目正常、安全、高效运行的可靠机制,具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生产调度等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经验。
第2.6 条污水处理厂运营资质管理纳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考核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运营企业更换污水处埋厂技术负责人,需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本市从事污水处理厂运营而未达到本章规定要求的,或在运营期间出现违反本章规定的运营企业,应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扣减运营服务费,直至终止运营服务合同。
表1 运营企业运营各类污水处理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三章工艺运行管理第3·1条污水处理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工艺运行的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出水、废气的排放、污泥的处理、噪声的控制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3·2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工艺运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艺运行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调度、巡查管理和工艺参数调整等工作。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编制工艺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工艺运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3·3条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规定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3·4条污水处理厂应确保进厂污水100%的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出水合格率达到95%,不得擅自减产、停产,更不得偷排,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上报:(一)进水水质异常,可能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
进水水质异常指:(1)水质超过设计标准;(2)可生化性差,导致生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因碳源严重不足等因素影响生化系统除磷脱氮;(4)有毒有害物质至使生化系统遭到破坏;(5)进水水质变化较大且无规律,影响生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水量大幅度超出污水处埋厂设计处理能力,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
(三)因供电部门线路故障、错峰用电、紧急限电等造成长时间停电或停产,或主要设备、控制系统遭到雷击等造成停产,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
(四)设备、设施的抢修、检修,以及按计划进行的大中修或技术改造,可能影响正常运行的。
(五)因工程建设(包括新、扩、改等)需要造成设备、设施停运,可能影响正常运行的。
第3·5条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
第3·6条应根据水量和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工艺单元的投运组数和相关运行参数,并保证各组之间的水量分配满足工艺要求。
应定期对生化池、二沉池和污泥浓缩池等工艺中间控制点进行取样分析,指导工艺运行。
第3·7条应控制格栅过栅流速,并及时清除和外运栅渣;应及时排砂和调整沉砂池曝气强度等运行参数,保证除砂效果。
第3·8条应观察活性污泥的颜色、气味和絮体状态及泥水混合程度,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当生化处理系统产生异常的泡沫和浮渣时,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恢复正常运行。
第3·9条每日测定污泥沉降比及污泥指数,定期测定MLVSS,观察生物相,了解污泥的品质。
定期核算生化处理系统的污泥负荷、配水、配泥和配气的工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工艺运行要求。
第3·10条应根据生化处理系统溶解氧控制要求及时调整鼓风系统的投运台数和工况,按工艺要求合理分配各池风量。
应观察曝气是否均匀,发现不均匀现象应及时处理,必要时清洗或更换曝气器。
第3·11条应控制二沉池的进水负荷,及时排泥;应检查二沉池出水堰出流是否均匀,若不均匀应及时调整;经常观察二沉池有无污泥上浮或污泥膨胀现象。
应经常检查二沉池吸泥机,保持吸泥管路畅通;检查浮渣斗与排渣管道的排渣情况,及时清除浮渣,第3·12条应控制重力浓缩池负荷,合理进泥和排泥,及时清除池面浮渣,并定期观察上清液的悬浮物情况。
第3·13条应严格控制滤池进水SS,并根据进出水水质和水头损失等状况调整各组滤池进水量、反冲洗周期和反冲洗强度。
第3·14条应加强消毒工艺的运行管理,各项操作应严格按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其按达到消毒效果。
第3·15条应加强各工艺段的通风、除臭工作,从运行管理上降低臭气的产生量,并保证除臭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3·16条应根据污泥性质和出厂泥饼含水率等因素,选用合适的污泥絮凝剂,调整投加量,控制脱水设备的运行参数。
第3·17条脱水污泥含水率应不大于80%,泥饼在厂内露天停留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并应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第3·18条应按照混/絮凝剂的种类、有效期、贮存条件来确定贮备量和贮存方式。
第3·19条污水再生利用时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章设备及设施管理第4.1 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的设备及设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保养、检修、维修、故障鉴定和更新等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设备及设施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及设施维护规程以及点检、巡检标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设备及设施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职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并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第4.2 条污水处理厂应保存完整的各类设备及设施的档案资料,具体包括构筑物的设计图纸、竣工资料、维修改造资料,设备的出厂资料、开箱记录、安装、运行、维修以及报废、更新的全过程纪录资料等。
第4.3 条污水处理厂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对各种设备、设施作好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维修工作应按照预防性维修原则制定设备、设施维修计划和设备技改、大修、更新的年度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污水处理厂应采用计划维修与故障维修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大、中、小修理,严格按照维修作业流程进行。
需要停产或部分停产检修维护的,应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出现紧急停产维护和抢修时,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
第4.4 条污水处理厂应按设备的重要性科学地分类管理设备,加强重点关键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建立设备档案管理和设备台帐管理的制度;并建立润滑管理制度,每台设备的润滑应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设备三级巡检和二级维护的管理体系,明确设备管理人员和各级巡视人员的职责,同时,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和工单管理制度。
热备设备应定期开启,保证能随时投人使用。
第4.5 条应加强各类格栅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日常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观察各部件工作状况、易损件的磨损和腐蚀情况和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常噪音,并及时清除堵塞物或缠绕物。
第4.6 条应定期检查水泵、污泥泵的电压、电流、轴温等,各种仪表显示值是否正常、稳定,是否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并及时清除水泵叶轮、闸伐和管道的堵塞物。
应检查填料密封的水泵和污泥泵填料泄露情况,滴水是否正常;停机时先关出水阀门,防止水锤发生。
潜污泵停止使用后,应防止泵内留下沉积物,保证泵的清洁。
第4.7 条应根据各类除砂机械工作原理和进水情况,合理制订除砂机械运行周期,并加强现场监视,确保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处理措施;同时,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要求,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
第4.8 条应定时观察搅拌器和推流器的运行状况,并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定期吊出水面检查。
第4.9 条应定期观察鼓风机、曝气机的风量、风压、电压、电流、轴温等各种仪表显示值是否正常、稳定,是否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冷却、润滑系统是否满足要求,并做相应记录,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故障排除前不得开机。
第4.10条应及时清理检修生物池的堵塞和淤积、更换损坏的曝气头,维修水下管路、放水气阀。
第4.11条应定时检查刮(吸)泥机和污泥浓缩机的负载情况,行走是否平稳、走偏,是否有异常振动和噪声,并记录电流、电压等数据,应定期检查刮(吸)泥机易损件和其它部件的损坏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当清埋二沉池时,应检修刮(吸)泥机水下部件。
第4.12条应观察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应定期检查传动装置的润滑和油位情况,及时给予保养;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动机、电缆,发现故障隐患应立即停车检修;应定期测量水下机电设备的绝缘性,每年至少对水下机电设备吊起检查一次;长期不用的机电设备应从水中取出,不宜长期浸泡在污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