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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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评标管理制度

公司评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评标活动,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评标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评标活动,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等。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代表组成。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评标方案,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二)组织评标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三)提出评标报告,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四)对中标人进行公示,确定中标人;(五)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明确评标时间和地点;(二)组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三)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四)提出评标报告;(五)公示中标结果;(六)签订合同。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信誉;(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质量、进度、服务等方面;(三)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合理性;(四)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第九条评标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一)技术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二)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三)进度标准: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四)服务标准:投标文件应当明确售后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五)报价标准:投标报价应当合理、公道,符合市场行情。

第十条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一)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进度、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二)最低投标价法: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三)其他评标方法。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评标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评标室是负责监理公司评标工作的场所,由监理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监理评标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保障评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监理评标室设立评标小组,由评标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评标工作。

第八条评标小组根据评标任务的不同,分设技术评审组、商务评审组等专业组别。

第九条评标小组应当明确评标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制定评标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评标小组应当建立健全评标档案,记录评标过程、意见和结论等内容,确保评标结果的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评标小组应当定期召开评标汇报会议,总结评标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监理评标室实行值班制度,保障评标工作24小时不间断。

第十三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进行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评标信息。

第十五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评标纪律,不得私自调整评标方案。

第十六条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勇于承担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评标结果。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履行职责出色的监理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嘉奖、奖金等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具体事宜由监理公司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理公司所有。

以上是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工作,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管理中心采购招标部(简称“采购招标部”)以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项目部、职能中心(简称“成员单位”)现有的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外部专家为基础,经过选拔聘用,建立统一的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并负责评标专家人选入库的审定,以及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工作。

集团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原则上,以选拔聘请外部专家为主,集团内部专业人员为辅。

第三条在集团招标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采购招标部负责集团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及入库条件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按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附件一),集团评标专家库分设技术专家库和商务专家库。

技术专家库按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进行分类。

商务专家库按经济、法律、工程造价等进行分类。

第五条专家入库原则(一)注重实绩的原则;(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3、熟悉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和造价体系,能够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商务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

4、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技术专家的其他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商务专家的其他条件:1、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经济类要求:经济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法律类要求:律师或持有司法执业资格证书;工程造价类要求: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范文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范文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专家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评标水平和工作效能,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评标工作的专家,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专家的条件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2. 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无不良的职业操守和个人行为记录;4.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评标专家的选拔1. 评标专家的选拔由评标工作机构负责,按规定程序进行;2. 在选拔评标专家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选拔结果;3. 评标专家的选拔应充分考虑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职称等因素,确保评标专家团队的专业性和多样性。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五条培训评标专家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1. 评标工作机构应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评标方法等;2. 培训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讲座、研讨会、实地考察等形式;3. 评标专家参加培训的时间和费用由评标工作机构负责安排。

第六条考核评标专家的工作成果和表现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其评标水平和工作质量。

1. 考核内容包括评标报告的撰写质量、评标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2. 考核可以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评分制度、案例分析、模拟评标等;3. 考核结果作为评标专家综合素质评价和任职晋升的主要依据;4. 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并按照评标工作机构的规定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三章评标专家的权益和义务第七条权益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益:1. 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2. 参与评标决策的权利,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3. 获得继续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提升专业水平;4. 参加评标专家协会和学术交流活动,扩大业务影响力;5. 参与评标专家的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奖活动。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引言评标专家是招标评标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其参与评标工作对于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评标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评标专家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针对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一、评标专家的选聘1.评标专家的资格评标专家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需要通过相关资格认证才能够成为合格的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应当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客观公正的态度和保守保密的职业操守,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评标专家的选拔评标专家的选拔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资格考核、面试等环节,确保选聘出的评标专家具有所需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

同时,选拔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干扰和操纵。

3.评标专家的库管理建立评标专家的库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评标专家的信息和资格,并对评标专家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等因素,将评标专家进行合理的分组,以便能够便捷地调配专业人才。

二、评标专家的保障1.评标专家的权利保障评标专家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该享有独立思考的权利,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审查和评定,不受外部干扰。

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给予尊重并且予以合理回复。

2.评标专家的待遇保障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条件等方面进行合理的保障,确保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能够专心致志地完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评标专家的风险防范建立评标专家的风险防范机制,对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纠纷、诉讼、人身安全等问题进行预防和保障,保护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

三、评标专家的管理1.评标专家的培训对新选聘的评标专家进行专业培训,让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评标标准、评标流程等知识,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2.评标专家的考核建立评标专家的考核制度,对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对考核结果作为评标专家能否继续参与评标活动的依据。

评标室管理规定

评标室管理规定

评标室管理规定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一般提前30分钟)进入评标室检查相关设备状态,调试好评标工具,摆放好招标文件。

二、评标开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参与评标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并接受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

三、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行政监督人员同意。

四、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

参与评标人员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五、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会负责,招标人委派的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评审并做好记录。

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七、如需询标,按下述程序进行:评标委员会提出询标要求,经行政监督人员同意后,由代理等候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联系投标人等具体工作。

八、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形成评标书面报告,行政监督人员宣布评标活动结束。

九、评标室门常闭,评标期间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其他无关评标室。

十、评标活动实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需要调阅查询的,按照《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档案查阅利用管理办法》(温政服(2023)40号)规定执行。

十一、若有违反评标通则的行为,行政监督人员应当场依法处置并记录在案。

场内行政监督人员工作守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投标程序、范围和方式实施招标投标监督工作。

三、行政监督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收标、开标、评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不得擅自脱岗。

四、保守机密,不得向外泄漏任何招标投标的保密信息。

五、不得利用行政监督人员的身份,与投标人私下接触,谈论与评标有关的事宜或在开标前单独与评标专家私下接触。

技术评标工作管理制度

技术评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技术评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

第三条技术评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科学、合理、高效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技术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评标专家:由招标单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二)招标单位代表:负责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提出评标意见;(三)监督人员:负责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四)记录人员:负责记录评标过程,整理评标结果。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评标办法;(二)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三)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四)提出评标意见;(五)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条招标单位代表的职责:(一)监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二)对评标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七条监督人员的职责:(一)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过程;(二)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八条记录人员的职责:(一)记录评标过程;(二)整理评标结果;(三)归档评标资料。

第三章评标程序第九条投标文件接收与登记(一)招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投标文件;(二)接收投标文件后,应进行登记,并通知投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予以退回。

第十条技术评审(一)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评标办法;(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重点关注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技术实力、项目实施能力等方面;(三)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形成技术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综合评价(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评审报告,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二)综合评价应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实施难度、预期效果等方面;(三)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意见的依据。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专家的管理,提高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专家是参与评标工作的独立个体,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组建与管理
第三条评标专家应当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资格审核,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四条评标专家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保护评标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评标专家的名单应当在评标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公布,确保透明度和公开性。

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当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三章评标专家的工作职责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真实的评价意见。

第八条评标专家应当按照评标文件和评标规则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不得私自篡改评标结果。

第九条评标专家应当保持评标过程的机密性,不得将评标相关信息外泄。

第四章评标专家的管理
第十条评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明确评标专家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评标机构应当建立评标专家考核机制,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二条评标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对评标专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评标机构应当及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评标专家,评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针对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希望各评标机构和评标专家能够严格遵守,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内容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内容

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监理评标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1.监理评标室设立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

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2.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工作人员按照部门需要招聘。

第三章职责分工
1.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

2.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
1.监理评标室根据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监理评标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进展,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3.监理评标室每月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成果。

第五章工作标准
1.监理评标室工作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2.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相关信息。

3.监理评标室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准时上下班,服从部门安排。

第六章工作考核
1.监理评标室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参考依据。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七章奖惩制度
1.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奖励内容可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工作表现差的员工将给予处罚,处罚内容可包括扣减薪水、降职等。

第八章附则
1.监理评标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未尽事宜,由部门负责人解释。

优化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优化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优化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一、前言评标专家是评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公正评价直接影响着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因此,建立和优化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是保证评标过程顺利进行,确保评标结果合理合法的重要保障。

二、评标专家管理的现状分析目前,评标专家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评标专家的选拔程序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性;二是评标专家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评价标准不够清晰明确;三是评标专家的权责分配不够合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四是评标专家的培训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备,缺乏长期有效的保障机制。

三、优化评标专家管理的思路和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优化评标专家管理制度:1. 严格选拔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库,对拟选拔的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业绩审查和专业能力测试,确保专家的选拔程序公开、公平。

2. 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评价标准。

建立评标专家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 合理权责分配,提高工作效率。

对评标专家的任务分配和工作量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评标专家的工作任务清晰明确,提高评标工作效率。

4. 健全培训和激励机制,提升工作动力。

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培训机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升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同时,建立评标专家激励机制,对优秀评标专家进行及时表彰和奖励。

5. 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评标专家权益。

建立评标专家的权益保障机制,包括社会保险、工作保障等,确保评标专家的权益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

四、优化评标专家管理的效果预期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预期达到以下效果:一是评标专家选拔程序更加严格公正,确保专家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评标专家的考核机制更加完善,确保评价标准更加清晰明确;三是评标专家的权责分配更加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评标专家的培训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备,提升工作动力;五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评标专家的权益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

评标室管理制度

评标室管理制度

评标室管理制度
评标室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评标室是评标工作的核心场所,为了规范评标工作,提高评标效率和公正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评标室管理人员及职责
1. 评标室主任
负责评标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确保评标室流程的顺利进行;
安排评标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 评标室工作人员
遵守评标室管理制度;
参与评标工作,保持客观、公正;
配合评标室主任完成评标工作。

三、评标室工作流程
评标室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评标准备、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确认和评标记录保存四个环节。

1. 评标准备
确认评标项目及评标人员;
准备评标文件及评分表;
检查评标设备和软件的运行情况。

2. 评标过程
评标人员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分;
遵守评标室秩序,保持安静。

3. 评标结果确认
确认评标结果的准确性;
确认各评标人员评分一致性。

4. 评标记录保存
将评标记录保存在评标室指定的文件夹中;
确保评标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评标室管理制度的落实
评标室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评标室主任和评标室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确保每一次评标工作都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事项
1. 评标室工作人员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2. 评标室主任有权对评标室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但需提前告知评标室工作人员。

以上是评标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评标室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工作,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招标中心以集团各职能中心、各成员企业及项目部现有的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外部专家为基础,经过选拔聘用,建立统一的亿利资源集团评标专家库,并负责评标专家人选入库的审定,以及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工作。

集团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原则上,以选拔聘请外部专家为主,集团内部专业人员为辅。

第三条在集团招标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集团公司采购招标中心负责集团评标专家库的日常使用、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及入库条件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所涉及的领域及实际需要,集团评标专家库分设技术专家库和商务专家库(亿利资源集团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见附件一)。

技术专家库按专业分为:“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十七大类。

商务专家库分为“经济”、“法律”、“工程造价”三大类。

第五条专家入库原则(一)注重实绩的原则;(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3、熟悉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能够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商务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

4、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技术专家的其他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商务专家的其他条件:1、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经济类要求:经济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法律类要求:律师或持有司法执业资格证书;工程造价类要求: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作,提⾼评标⼯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条集团公司采购招标中⼼以集团各职能中⼼、各成员企业及项⽬部现有的内部专业技术⼈员及外部专家为基础,经过选拔聘⽤,建⽴统⼀的亿利资源集团评标专家库,并负责评标专家⼈选⼊库的审定,以及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作。

集团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原则上,以选拔聘请外部专家为主,集团内部专业⼈员为辅。

第三条在集团招标领导⼩组的监督下,集团公司采购招标中⼼负责集团评标专家库的⽇常使⽤、系统维护及管理⼯作。

第⼆章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及⼊库条件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所涉及的领域及实际需要,集团评标专家库分设技术专家库和商务专家库(亿利资源集团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见附件⼀)。

技术专家库按专业分为:“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程施⼯”等⼗七⼤类。

商务专家库分为“经济”、“法律”、“⼯程造价”三⼤类。

第五条专家⼊库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基本条件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觉维护招投标双⽅当事⼈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理论⽔平和实践经验。

3、熟悉相关⾏业的标准、规范,能够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商务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

4、年龄⼀般在65岁以下,⾝体健康,能胜任评标⼯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专家的其他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作满5年,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平。

(三)商务专家的其他条件:1、相关专业五年以上⼯作经历。

2、经济类要求:经济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法律类要求:律师或持有司法执业资格证书;⼯程造价类要求:持有注册造价⼯程师证书。

油田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油田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标质量,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四条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专家库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丰富的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四)具有独立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六条评标专家库的专家选拔、培养、考核和淘汰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推荐、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条件的专家入库;(二)培养:对入库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专家的业务水平;(三)考核: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四)淘汰:对考核不合格、违反职业道德、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予以淘汰。

第三章评标专家职责第七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充分了解评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评审;(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评标信息;(四)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五)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告。

第四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九条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接受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娱乐等;(二)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三)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一、前言评标专家是评审和决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人员。

其专业水平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因此,建立科学的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评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

二、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

评标专家是评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关键人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评标工作的质量。

建立良好的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对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2. 保障评标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评标专家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是评标工作的基本要求,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操纵都是不允许的。

建立科学的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将有利于保障评标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3. 推动评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是评标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基础,建立科学的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将有利于推动评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评标专家库专家的申请、审核和备案(1) 申请条件。

评标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 申请流程。

评标专家可通过书面或网络方式向评标专家库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信息、专业证书、工作经历、业绩介绍等。

(3) 审核程序。

评标专家库应设立专门的审核委员会,对评标专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审核结果。

(4) 备案管理。

审核通过的评标专家应在评标专家库进行备案登记,获得唯一的专家编号。

备案管理应包括专家信息的录入、更新和维护等。

2. 评标专家库专家的培训和考核(1) 培训计划。

评标专家库应根据评标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评标专家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职业操守培训等。

(2)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可以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线下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评标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标工作,提高评标质量,保障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监督人员等。

第二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三条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4. 无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和招标人无利益冲突。

第四条评标专家的抽取应遵循随机、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

第五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和评标结果。

第三章评标委员会管理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评标监督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4. 无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和招标人无利益冲突。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和评标结果。

第四章评标监督人员管理第九条评标监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2. 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十条评标监督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负责监督评标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章评标纪律第十一条评标工作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泄露评标信息和评标结果;2. 不得接受投标人和招标人的任何馈赠、宴请、旅游等利益;3. 不得收受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贿赂;4. 不得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活动。

第十二条评标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标专家场内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场内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场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建立健全的评标专家场内管理制度,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保障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评标专家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

三、评标专家的资格1.评标专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评标专家的法定条件。

2.评标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3.评标专家应经过本单位评审合格后,才能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四、评标专家的义务1.评标专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秉公持正,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评标项目。

2.评标专家应保守评标工作的机密,严禁泄露评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不得接受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等。

3.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会议,并提交真实客观的评审意见和评分。

4.评标专家应及时向评标组报告可能影响评标工作公正、公平的情况。

5.评标专家有权要求评标组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

五、评标专家的权利1.评标专家有权参加评标会议并进行发言、提问。

2.评标专家有权对评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并要求评标组说明或解释。

3.评标专家有权对评标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有权否决不合理情况。

4.评标专家有权拒绝接受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等。

5.评标专家有权对评标工作的机密要求得到保护。

六、评标专家的违规处理1.评标专家若接受或索取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标资格。

2.评标专家若泄露评标工作的机密,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标专家若有严重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评标专家若对评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不正当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标资格。

七、其他1.评标专家在评标工作中如发现其他评标专家有违规情况,应当及时向评标组或监督人员报告。

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专家。

第三条公司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业务;4.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评标专家库,由招标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专家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领域、工作单位等;2. 专家工作经历:工作单位、担任职务、参与过的招标投标项目等;3. 专家业务能力:评标经验、培训经历等;4. 专家评标业绩:参与评标的项目、评标质量等。

第六条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专业化、规范化;3. 动态管理、持续更新。

第三章评标专家抽取与回避第七条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当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第八条评标专家抽取时,应遵循以下回避原则:1. 与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予以回避;2. 与评标项目有直接关联的专家应予以回避;3. 曾参与过该项目评标的专家应予以回避。

第四章评标专家职责第九条评标专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守评标秘密;2. 独立、公正、客观地评审投标文件;3. 及时提出评标意见,对评标结果负责;4. 参与评标过程中的讨论,充分发表个人意见;5. 对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

第五章评标专家培训与管理第十条公司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对评标专家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评标质量等。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如有以下情况,将予以清除:1. 违反评标纪律,泄露评标秘密;2. 拒不履行评标职责,影响评标工作;3. 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4. 评标质量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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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五建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工作环境,有序开展招标评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五建内部工程分包、材料、工程设备、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的管理。

3 职责
3.1 五建总裁
负责组织成立招标评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2 生产副总裁
负责招投标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
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认定、提供人员培训。

3.4 施工生产部、五建设计院
临时召集招投标工作人员。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机构
五建成立以下工程分包、材料、工程设备、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分包等招标评标管理机构:
4.1.1 建立以五建总载任组长,经营、施工生产、管理副总裁以及总工程师、总会计
师、总经济师等相关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见五建行政发文)。

4.1.2 建立以五建生产副总载任组长,经营、施工生产、合约、技术、材料管理、财
务等部门为组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审定标的和中标单位。

4.1.3 建立以监察审计、纪委、工会、团委等部门的监督机构。

4.1.4 各工程(区域)公司、五建设计院,依据4.1.2要求,成立分包招投标工作小
组。

根据工程(设计)分包计划,组织招标比价,审定标的和中标单位。

4.2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准则
4.2.1 入选招标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b.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c.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d.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4.2.2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a.接受工作小组聘请,担任评标工作人员;
b.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c.五建规定其他权利;
4.2.3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负有下列义务:
a.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
b.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c.协助、配合五建审计或纪委监督、检查;
d.五建规定的其他义务。

4.3 回避公正制度
4.3.1 参与评标比价工作的人员包括相关协助人员,与竞标方无利益、或关联关系。

如有应主动申请回避。

4.3.2 发现评标比价小组成员与竞标人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
评标的情况时,应向生产副总载(副总经理、五建设计院院长)汇报,由其决
定回避措施。

4.3.3 评标专家原则上不全选同一单位(因工程设计专业的特殊性,设计分包评标应
由技术管理部专家参加)。

4.4 违规罚则
4.4.1 凡属招标范围的工程(劳务)分包、工程设计分包或物资采购,不经招投标而
进行分包或采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和行政处理。

4.4.2 未经工作小组同意,擅自变动中标价格或中标单位的,对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
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4.4.3 参加招标的招标工作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严格招标纪律;若在招标过程
中出现串标、泄秘等其它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由招标工作组提出建议,给予违规人员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5 引用文件
5.1 建工集团《工程分包管理指引》
5.2 上海建工《完善物资供应(租赁)及工程分包商管理的指导意见》
6 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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