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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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则
讯达恒通信息科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基本义务 (3)
第三章工作 (5)
第四章工资、奖金与社会保险 (10)
第五章聘用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11)
第六章表彰奖励 (12)
第七章惩戒 (13)
第八章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 (14)
第一章总则
(基本宗旨)
第1条本工作规则(下称“规则”),是为了维护讯达恒通信息科技(下称“公司”)的工作秩序、体现公司的核心价值观、顺利开展公司的业务、保
障公司与员工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而制定的、员工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及其它必要事项。
(员工的定义)
第2条本规则中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适用围)
第3条本规则适用于第2条所指员工。
第二章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之一)
第4条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接受上级的领导,维护工作场所的秩序,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
责。
(基本义务之二)
第5条员工必须经常注意维护公司利益、信誉,发现有影响或破坏公司利益、信誉的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或向自己的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
(基本义务之三)
第6条员工应处理好个人生活与工作的关系,注意不能因个人生活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工作。
(基本义务之四)
第7条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业务及部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上述业务及部信息。
(基本义务之五)
第8条员工在与同事及客户交往过程中,应时刻保持必要的礼仪与风度,使用文明语言,不允许粗暴地对待或侮辱同事、客户及其他人。
(基本义务之六)
第9条员工应对自己的言论及行为负责,如有疑义,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向上级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公司不受理匿名投诉。
(基本义务之七)
第10条员工应注意履行自己对客户及他人的承诺,如果因私事不能出勤工作时,应及时通知上级以保证对客户及他人承诺的兑现。
(基本义务之八)
第11条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任意损坏。
(变更通知)
第12条员工在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将下列容经所属上级告之人力资源/行政部。
1、、现住址及联系;
2、家庭成员(及亲属关系等);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妊娠、最高学历变化等)。
(专利权与著作权)
第13条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创造出与职务相关的发明时,其专利的申请权及其专利权均应归属公司,其中包括著作权在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物,
均应归属公司。
第三章工作
第一节工作时间和休息日
(工作时间)
第14条公司采用核心工作时间与弹性时间相结合的制度。即: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由核心工作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30)和环绕两头的弹性工
作时间。(因业务需要个别员工需早8点上班以及早10点上班)。
(休息日)
第15条休息日规定如下:
1、星期六、星期日;
2、法定的公民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
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十一国庆节三天),全年共11天;
3、公司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4、当公民节假日遇到星期六或星期天时,可根据地方政府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安排休假时间。
(休息日加班)
第16条1、公司不提倡员工延时加班,如因突发事件而导致加班的,由部门部协调安排员工倒休。延时加班时间不足一小时的不计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倒休或向员工支
付加班费。
3、公司统一安排的部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不计加班。
4、单独指标考核的员工不计加班。
(哺乳时间)
第17条哺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在每天给予两次、每次30分钟,或者两次合并60分钟的哺乳时间。本条所规定的哺乳时间必须当天使用。
第二节考勤管理
(门禁卡)
第18条员工每天上下班应按时打卡,以作为自己出勤的记录,每月月末由部门考勤员根据电子门禁系统中的打卡记录进行统计,当天打卡记录不足8.5
小时的(含1小时午餐时间)和无正当理由在核心工作时间未在岗者按
缺勤处理。
(进出公司与打卡)
第19条员工上下班时应亲自打卡,严禁以任何理由托/替他人打卡。第一次发现此种情况,扣除当事人岗位工资的50%,第二次扣除岗位工资的100%,
第三次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忘记带卡的处理)
第20条忘带门禁卡的员工,须在本人上班前和下班后到考勤负责人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迟到(早退)或缺勤。
(迟到、早退)
第21条上班打卡时间在9:05以后和17:30以前缺勤的,计为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且每次时间在15分钟以的,做缺勤记录,不做考
勤扣款,三次以上每次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的按事假计
算。
(外出)
第22条员工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需要早退或外出时,必须取得所属上级的许可,需要时按照病事假手续办理。
(旷工的处理)
第23条下列情况为旷工: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上班;
旷工半天以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5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
100%。旷工两天以上者,除扣除当月岗位工资以外,还将给予降职降薪
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公司将依据《劳动
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离开工作岗位)
第24条工作中因工作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须得到所属上级的许可,返回时须报到。
(会客)
第25条因私事会客应在工间休息和指定场所(前台会客区)进行,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也不得将客人带入工作区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上级领导许
可,超过30分钟按事假处理。
第三节缺勤与休假
(缺勤)
第26条非公司原因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缺勤,缺勤有如下几种:病假、事假、带薪年假、婚前体检假及婚假、产假、流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等。
(请假手续)
第27条各种休假者,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休假手续,并得到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人力资源/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班时间,与所属上级或其它同事联系、说明休假的理由
及不能事先请假的原因,并在事后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
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不影响考勤的迟到、早退和缺勤)
第28条员工因下列原因之一者在办理规定手续后,所占天数和工作时间将不影响本人的考勤:
1、行使选举权时;
2、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委员或法院的证人、见证人及陪审员履行职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