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2021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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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每章节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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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每章节重点整理每章节重点: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夏朝的监狱:圜土、均台、夏台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

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墨: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头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者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

劓:割鼻子的刑罚。

刖:断足的刑罚。

宫: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

大辟:死刑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

(重点)七出:西周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西周婚姻家庭制度。

古代对丈夫休弃妻子的三种限制。

西周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

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目听、耳听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1)义刑义杀: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德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德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婚姻制度【重点】1、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西周的媒氏是婚姻管理机关。

2、婚姻的成立婚姻成立的要件:(1)父母之命;(2)媒妁之言;(3)到达结婚年龄:“冠礼”、“及笄”。

婚姻成立的限制:(1)同姓不婚:实行“同姓不婚”,其二,“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西周的“六礼”:西周婚姻家庭制度。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5)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5)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5)共116道题1、依照唐律规定,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是“十恶”之一,其罪名为(单选题)A. 谋反B. 大不敬C. 不义D. 谋叛试题答案:D2、金国制定《泰和律》主要参照的法典是(单选题)A. 《宋刑统》B. 《唐律疏议》C. 《重熙条制》D.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试题答案:A3、西周时期,当事人对司法判决不服,可以要求重新审理。

这称为(单选题)A. 读鞫B. 乞鞠C. 州告D. 告劾试题答案:B4、清朝的职官选任方式主要有(多选题)A. 科举考试B. 捐纳C. 门荫D. 察举E. 辟举试题答案:A,B,C5、中国古代允许独子兼祧的朝代是(单选题)A. 唐朝B. 宋朝C. 明朝D. 清朝试题答案:D6、清朝中期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单选题)A. 大理寺B. 廷尉C. 都察院D. 羽部试题答案:D7、中国古代律典中最早规定“十恶”的朝代是(单选题)A. 汉朝B. 北齐C. 唐朝D. 隋朝试题答案:D8、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讯走向制度化。

其中测因之法出现于(单选题)A. 南梁B. 南陈C. 北魏D. 北齐试题答案:A9、“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西汉法律中的主要体现是(单选题)A. 上请B. 亲亲得相首匿C. 矜老恤幼D. 死刑复核试题答案:B10、下列关于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 轻罪重刑B. 事皆决于法C. 法令由一统D. 明德慎罚试题答案:D11、清末“新政”之初,联名上奏《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地方官员是(单选题)A. 张之洞与刘坤一B. 张之洞与袁世凯C. 刘坤一与左宗棠D. 左宗棠与袁世凯试题答案:A12、宋朝在案例汇编及法医学等方面均有突出成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多选题)A. 《洗冤集录》B. 《法律答闯》C. 《疑狱集》D. 《名公书判清明集》E. 《龙筋风髓判》试题答案:A,D13、《宋刑统》的篇目数量是(单选题)A. 6篇B. 7篇C. 12篇D. 18篇试题答案:C14、被誉为“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法典是(单选题)A. 《北魏律》B. 《北齐律》C. 《大律》D. 《麟趾格》试题答案:B15、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法律的有(多选题)A. 《禹刑》B. 《汤刑》C. 《九刑》D. 《吕刑》E. 《竹刑》试题答案:C,D16、近代史上被称为“贿选宪法”的是(单选题)A. 《天坛宪草》B. 《五五宪草》C. 《中华民国宪法》(1923)D. 《中华民国约法》试题答案:C17、宋朝在案例汇编及法医学等方面均有突出成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多选题)A. 《洗冤集录》B. 《法律答闯》C. 《疑狱集》D. 《名公书判清明集》E. 《龙筋风髓判》试题答案:A,D18、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多选题)A. 礼法结合B. 首创“疏议"C. 律条简要D. 立法技术完善E. 严刑峻法试题答案:A,B,C,D19、“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西汉法律中的主要体现是(单选题)A. 上请B. 亲亲得相首匿C. 矜老恤幼D. 死刑复核试题答案:B20、辽朝根据契丹族习惯法汇编而成的最早的基本法律是(单选题)A. 《重熙条制》B. 《决狱法》C. 《成雍重修条制》D.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试题答案:B21、《大清律例》颁行于(单选题)A. 乾隆年间B. 嘉庆年间C. 道光年间D. 同治年问试题答案:A22、《大清律例》颁行于(单选题)A. 乾隆年间B. 嘉庆年间C. 道光年间D. 同治年问试题答案:A23、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中规定的“不孝”的有(多选题)A. 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B. 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C. 诅詈祖父母、父母D. 诈称祖父母、父母死E. 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试题答案:A,C,D,E24、清朝实行的会审制度中,由朝廷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的制度称为(单选题)A. 热审B. 圆审C. 朝审D. 秋审试题答案:D25、首次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的法典是(单选题)A. 《大清律例》B. 《大清现行刑律》C. 《大清新刑律》D. 《暂行新刑律》试题答案:C26、商朝法律的总称是(单选题)A. 《禹刑》B. 《九刑》C. 《甘誓》D. 《汤刑》试题答案:D27、《元史•刑法志》载:“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诉,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

中国法制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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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禹刑:以禹命名的夏奴隶刑法的总称,据古书记载,夏朝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刑法和军法。

刑法又包括刑名、罪名和一些刑事政策原则。

2、汤刑:以汤命名的商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3、官刑:商代惩治国家官吏犯罪、违纪与失职行为的专门法律,带有行政法律规范的性质,但却采取刑事制裁的方式处理。

4、九刑:一是指西周的九篇刑书;《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5、《吕刑》:西周时吕侯受周穆王之命而作的有关赎刑的刑书。

6、天罚与神判:在商代神权政治法律思想的影响下,商代宗教意识与审判处罚紧密相连而形成。

7、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实际上就是强调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8、亲亲:要求在亲族范围内,人人都应该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身份行事,亲疏远近、尊卑长幼都有明确的次序。

同时承认并维护父家长的地位和权威,以父家长为家庭和家族的核心。

核心是孝。

9、尊尊: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要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有明确的等级秩序。

核心是忠。

10、嘉石之制:是限制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从事短期劳役的一种轻刑,中国劳役刑的开端。

11、赎刑:即按规定或经允许缴纳一定钱财折抵原定刑罚。

保障少数贵族和官僚特权。

12、流刑: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13、西周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决定刑罚的宽与严、轻与重。

14、法律答问: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15、亲亲得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而且减免刑罚16、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

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17、官当是指官吏犯罪可以官品抵挡刑罪。

按以官当徒原则,公罪比私罪抵当为多,官品高的比官品低的抵当为多。

中国法制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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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重点中国法制史一、刑、法、律的演变及意义1、演变:夏、商、西周叫刑,春秋和战国时期叫法,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改法为律,以后将法律称为律。

刑、法、律有时也泛指该历史时期的所有法律。

2、意义:刑,着重惩罚;法,不仅要求惩罚,还具有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意思;而律则又进一步强调标准的统一。

至此,法律的含义才变得全面。

二、《禹刑》《汤刑》《甘誓》奴隶制五刑1、《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2、《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3、《甘誓》《甘誓》的发布及其主要内容。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4 奴隶制五刑:“奴隶制五刑” 指长期存在于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常用刑。

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

三、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1、“天罚、神判”思想在周初的动摇2、“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3、“德”的要求:敬天,敬祖,保民。

4、“明德慎罚” :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德” 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

四、礼的内容与性质、礼与刑的关系、周礼、九刑、吕刑1、礼的内容与性质(1)礼的概念:指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等级名分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2)礼的起源: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3)礼的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2、“礼”与“刑”的关系(1)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2)地位上:礼主刑辅。

(3)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周礼:即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整理、补充,厘定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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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法结合
公法发达
家庭本位
近代转型,艰难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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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一.关于法律起源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起源于黄帝时代说
2、起源于尧舜时代说
3、起源于夏代说:《竹书纪年》、《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尚书大传》有
“夏刑三千条”。《汉书·刑法志》说:“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
三.
中国法律发展重点内容
1. 宗法制
2. 礼与刑的关系
3. 奴隶制五刑
4. 西周婚姻制度:原则、前提、六礼、七出、三不去、特点、影响
5. 西周家庭制度:三党、九族、特点
6. 西周公布成文法的活动:表现,意义
7. 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
8. 《法经》:体例,历史地位
9. 商鞅变法
10. 汉文帝时期的刑制改革,景帝时的笞刑改革及意义
20. 秦、汉、唐三朝自首原则之比较
21. 唐律特点
22. 唐律为中华法系典范的原因
23. 宋代鞫谳分司制、翻异别勘制度、理雪、驳议与法官的责任制度
一, 传说中的法律 禹刑:《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有禹刑”。《禹刑》可能是传说中夏代法律,法令的总称。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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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刑》,是为了表示对先人的尊重。《禹刑》具体内容已不可考。 汤刑:《左传》记载:“殷有乱政,而有汤刑”。《汤刑》可能是传说中商代法律,法令的总称。取名 《汤刑》,是为表达对先人的尊重。《汤刑》具体内容亦不可考。 九刑:《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九刑是西周初期制定的一部刑法,由九篇组成,故 得名,早已失传。也有人认为是指墨,劓,刖,宫,大辟,赎,鞭,扑,流等九种刑罚。 吕刑:周穆王时,为缓和社会矛盾,稳定周王统治地位,接受大臣吕候建议,废止严酷旧法,并命 吕候以“明德慎罚”为指导思想,制定了西周一部重要法典《吕刑》。《吕刑》的制定是西周的一次重 大立法活动。 二:成文化时期的法律 铸刑书:公元前 536 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国家权力的金鼎之上,向全社会 公布,史称“铸刑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这一行动曾遭到晋国大臣叔向等 反对。 铸刑鼎:公元前 513 年,晋国的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象征国家权力的金鼎之上, 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竹刑:郑国的邓析所编的刑书。竹刑原是邓析私人所著,后来被郑国采用而具有法律效力。 战国时期的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成文法运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 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 法经篇目:分为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 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于与篇首,以示重点打击对象。总体上看,《法经》 是一部诸法合体,以刑法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 《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 《囚法》,是有关囚禁,审判,断狱的法律; 《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 《杂法》,是规定《盗》、《贼》以外其他犯罪与刑罚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 城禁,嬉禁,徙禁,金禁。 《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到“具其加减”的作用。 六篇中,《具法》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其他五篇相当于分则;《囚法》,《捕法》主要是程序方面 的规定。 二, 儒家化时期的法典 1,《九章律》:是汉法典的主要组成部分。相国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吸收秦律有用部分, 增加户,兴,厩三篇,合为九篇,故称《九章律》。《九章律》构成汉律核心和骨干,一般所称汉律 即《九章律》。 2,《曹魏律》:是魏明帝时期制定的重要法典,共 18 篇。在体例上,它把《法经》中的《具律》改 为《刑名》,放于全律之首,以统率诸篇,使体例趋于合理。在内容上,进一步调整各篇内容,使之 更为简练严密。同时,首次将“八议”规定在律文中,并相应调整和增加许多新法规,使之较秦法更 丰富全面。 3,《晋律》:是西晋武帝时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因完成与晋武帝泰始年间,故又名《泰始律》。 又因张斐、杜预曾对律作注,经武帝批准颁布天下,律、注有同等效力,故又称张杜律。它是南北 朝时期唯一颁行全国的法律。它在汉、魏法律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体例上,把《魏律》的“刑名”分 为“刑名”,“法例”两篇,仍置于律首,并调整《魏律》的篇章结构,使之更合理。内容上,进一步纳 礼入律,尤其是确立了“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 4,《北魏律》:是南北朝时期北魏的法典。它集汉、魏、晋律之大成,共 20 篇。主要特点有:纳礼 入律,规定存留养亲制度,使礼法进一步结合;规定封建制五刑雏形。

2021年中国法制史部分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新版

2021年中国法制史部分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新版

名词解释:1.五听:五听是西周时期创立审讯方式。

就是采用察言观色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询者供述与否属实一种办法:“辞听”,通过观测,发现其言辞供述虚假或矛盾;“色听”,观测其面部表情变化;“气听”,观测其呼吸及心跳反常体现;“耳听”,观测其听觉失常之处;“目听”,观测其眼神或目光反映。

2.五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五刑是五种刑罚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剕、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文景时期改革刑制,标志着奴隶制五刑开始向封建制五刑过渡,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3.三赦三宥:三赦三宥是西周时期刑罚合用制度。

三赦指:对年幼无知未成年人、年迈体衰耄耋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痴呆者等三种人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宥指:对不能对的辨认犯罪客体误伤、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过错等三种违法行为,可以予以减轻刑事责任宽宥解决。

4.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断狱”。

是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出一种断狱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引思想,规定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用儒家典型,特别是《春秋》一书“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依照,并按经义精神解释和使用法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重要过渡形式。

5.秋冬行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将死刑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制度。

这一制度源于先秦,受德刑时令学说影响,该学说为汉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依照,以为人们任何行为都要符合天意,刑杀若不在秋冬进行会触怒天神而遭惩罚。

同步,秋冬行刑制度也考虑了不误农时因素。

6.亲亲得相首匿:创立于汉朝刑法原则。

指亲属之间可以互相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或作证。

至唐代时发展为同居相隐原则,扩大了相隐范畴。

7.八议:创立于曹魏时期《新律》。

所谓“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德行修养高圣贤),议能(才干卓越者),议功(功勋卓著者),议贵(高档权贵),议勤(勤谨辛苦者),议宾(前代国宾)。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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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完整版笔记(内容较简)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主要证据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立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氏族组织的区别1、按地域划分国民2、公共权利的设立二、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2、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方面:敬天、敬宗、保民。

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向背。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周公制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3、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轻与重。

刑新国用轻典(以安定人心),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文字,主要靠代代口传而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文法,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

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一)2、汤刑(商有乱政而汤作刑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很大比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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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专题整理刑罚夏商五刑:墨、劓、膑、宫、大辟周初《九刑》: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西周中后期赎刑是《吕刑》的核心内容秦“具五刑”:秦朝最残酷的死刑“赀别”:秦朝经济刑之一,经济制裁惩罚官吏一般失职和百姓一般违法行为汉“亲亲得相守匿”原则废除肉刑魏晋《北齐律》标志着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分为:死、流、徒、杖、笞唐以五刑为主:死、流、徒、杖、笞《贞观律》中出现“加役流”五代“刺配”(杖刑、流刑、刺面三刑合一);凌迟宋宋真宗时期刺配刑上升为法定刑罚之一;南宋时以国家大法肯定凌迟明《大诰》规定许多律外适用的酷刑;充军有终身(本人)和永远(子孙)定罪量刑“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清“发遣为奴”即将犯罪者发往边疆某地为八旗官兵或贵族私家之奴隶五礼与六礼五礼周礼名目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吉礼:祭祀;凶礼:悼念;宾礼:天子诸侯;军礼:征伐;嘉礼:节庆六礼西周婚姻仪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求婚;问名:姓氏出生;纳吉:祭祀;纳征:聘礼;请期:婚期;亲迎:迎亲八议魏晋八议制度《曹魏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隋《开皇律》进一步完善八议制度唐确定八议制度: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十恶南北朝《北齐律》确定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隋《开皇律》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唐《名例律》规定“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谋反:图谋、参加推翻封建政权;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宗庙、陵墓和宫殿;谋叛:图谋、背叛国家;恶逆: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杀人、邪术诅咒;大不敬: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和尊严;不睦:亲族互相侵害;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内乱:亲族之间犯奸五听与六赃五听西周审问方式: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六赃唐朝定罪量刑原则,指六种以非法手段获得钱财的犯罪: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坐赃《九刑》与《吕刑》《九刑》周初刑书(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吕刑》西周中后期重要刑书,规定刑法种类及适用刑法的原则。

《中国法制史》重点,难点与易错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难点与易错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难点与易错点一、《中国法制史》重点由于中国法制史研究包括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在内的上下几千年的法制发展历史,涉及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难度很大。

在复习时要理清历史脉络,把握各个时期的重点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事件,形成自己的法制史学习框架,根据法制史的框架体系清点自己的重点学习成果,再补充和完善次要的知识内容。

中国法制史以历史发展为纵线,分为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前期法律制度、封建制中期法律制度、封建制后期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等六个大的时期;以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为横线,包括法制指导思想、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等五个方面。

考试主要考查法律思想的内容、立法的时间和特点、具体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的内容和特征。

应试准备要重点掌握以下内容:一、应对选择题和判断题,重点掌握基本概念和常识:(1)禹刑和汤刑;(2)周公制礼;(3)以德配天;(4)殷彝;(5)铸刑书、竹刑、铸刑鼎;(6)五刑;(7)法经;(8)五听;(9)七出三不去;(10)读鞠与乞鞠;(11)三刺;(12)公罪与私罪;(13)十恶;(14)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15)重罪十条;(16)录囚;(17)永徽律疏;(18)唐六典;(19)宋刑统;(20)至元新格;(21)大明律;(22)明大诰;(23)大清律例;(24)大清会典;(25)贪墨罪;(26)都察院;(27)厂卫;(28)十九信条;(29)临时约法;(30)六法全书。

二、应对分析题,重点掌握法制指导思想和有特色的司法制度:(1)春秋决狱;(2)唐律的自首和类推原则;(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原则;(4)明代会审制度;(5)清代会审制度;(6)清末修律的意义;(7)领事裁判权的内容和后果;(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特点及意义;(9)人民调解的原则、内容和意义;(10)中国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的发展。

(2021年整理)法制史单项选择题

(2021年整理)法制史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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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项选择题1.将“法”改为“律”,是在(C).A夏朝B西周C战国时期的秦D汉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 D )条。

A五百B一千C二千D三千3.“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 B )。

A习惯B战争动员令C祭祀D礼仪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D )。

A昏B墨C贼D杀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杀人不忌为( C )”.A昏B墨C贼D杀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 )。

A夏朝B商朝C西周D秦朝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 D )”。

A囹圄B夏台C均台D圜土8.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 A )".A昏B墨C贼D杀9.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贪以败官为( B )”。

A昏B墨C贼D杀10.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 A )”。

A夏台B均台C囹圄D圜土1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 )。

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12.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 B ),它也是夏朝的法律。

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13.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D )。

A舜B禹C有扈氏D启14.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 A )。

A禅让制B世袭制C占卜制D天命制15.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用来命名的是( A )。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司法考试完整版)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司法考试完整版)

中国法制史绪论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三)隋唐法制的完善(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三、关于中华法系【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四)鲜明的专制特性?(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

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

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

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司考考点: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原始人的法·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二)战争产生了刑罚----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一、周公制礼★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2021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中国历代司法制度

2021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中国历代司法制度

2021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中国历代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一)奴隶制社会传说的成分较重。

西周的内容较必定,西周的大司寇,小司寇,士师。

(二)封建制社会战国时期:秦的廷尉;齐的大理;楚国的廷理。

秦朝至南北朝的北齐前:基本上是廷尉。

北齐改为大理寺。

在隋、唐、宋时期,主要是三法司,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

元朝较特殊。

在明清时期,大理寺负责复核,刑部负责审判,都察院负责监察。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主要类型:清末,中央刑部改为法部,负责司法行政;大理寺改为大理院,负责审判。

地方省设高等审判厅,府设地方审判厅,县设初级审判厅。

审级制度为四级三审。

与此相对应,设立了四级检察机关,别离是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初级检察厅。

北洋政府普通法院的设置与清末相同,北洋政府实行审检合一制,在各级审判厅设立各级检察厅。

在中华民国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审判机关中央设最高法院,省设高等法院,县市设地方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

人民民主政权时期设置较复杂。

注意隋唐和明清三法司的区别;廷尉到大理寺的变化;清末,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变化。

二、诉讼制度(一)奴隶制社会(二)封建制社会重点掌握:秦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汉朝的秋冬行刑,春秋决狱。

登闻鼓制度确立于西晋。

北魏开始实行死刑奏报制度。

明清时期的三司会审,九卿圆审,热审,秋审,朝审及厂卫制度。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重点掌握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

此外掌握马锡五审判方式。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01)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1.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统称为()。

A.刑B.法C.律D.法律2.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

A.凌迟B.斩C.戮D.大辟3.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4.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

A.晋国B.郑国C.楚国D.齐国5.秦朝对官吏考课的内容是()。

A.三重选官法B.五善五失C.盗徙封D.公室告6.汉朝律典的代表是()。

A.傍章律B.左官律C.九章律D.沉命法7.在唐朝遇到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A.三司使B.三司推事C.小三法司会审D.大三法司会审8.中国古代社会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叫做()。

A.会审公廨B.领事裁判权。

C.田里不鬻D.禁榷制度9.清末进行大规模的修律,成立了()。

A.礼学馆B.修订法律馆C.刑部D.大三法司10.“刘巧儿”婚姻上诉案是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审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审判人员是()。

A.董必武B.雷经天C.谢觉哉D.马锡五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1.后人记述的夏朝的法律制度有()。

A.夏有乱政,而作禹刑B.威侮五行,怠弃三正C.昏、墨、贼,杀D.吕命穆王,训夏赎刑12.“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含义是指()。

A.刑新国用轻典B.刑平国用中典C.刑乱国用重典D.刑久国用轻典13.商鞅在秦国第一次变法的内容主要包括()。

A.整顿户籍,设立连作法,防止隐匿坏人B.奖励告奸C.奖励农业生产D.奖励军功14.汉初的“约法三章”内容包括()。

中国法制史专题归纳总结

中国法制史专题归纳总结

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立法一、我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情况与儒家思想法律化1.内涵:“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一)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2.历史地位:汉中期以后,被发挥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为“礼法结合”的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①上请②恤刑③亲亲得相首匿1.引经立法 ④《曹魏律》八议⑤《北魏律》与《南陈律》的官当(二)儒家思想法律化的过程与表现 ⑥《晋律》“准五服以制罪”⑦北魏死刑复奏制度⑧《北齐律》“重罪十条”2.引经注律3.引经决狱(春秋决狱)二、我国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情况(二)行政法典:《唐六典》、《大明会典》、康雍乾嘉光五朝《大清会典》三、历代的主要法典编撰的演变情况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1.由秘密——公布成文法 ②郑国邓析“作竹刑”:私人公布成文法 ③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一)法律形式2.法典名称的演变:刑(夏商周春秋)——法(战国的《法经》)——律(商鞅变法)3.法典篇章结构的变化(1)“总则”部分名称与位置的变化“具律”(《法经》的末尾)——“刑名”(《曹魏律》律首)——“刑名”、“法例”(《晋律》首)——“名例”(《北齐律》首)(2)篇章数目的变化《北齐律》、《唐律疏议》、《宋刑统》为12篇——《大明律》、《大清律例》为7篇(3)编撰形式的变化A.《唐律疏议》B.《宋刑统》(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大中刑律统类》和五代《大周刑统》C.《大明律》、《大清律例》:名例+六律4.几部重要法典的特点与历史地位①维护封建专制,保护地主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1)特点②体现法家“轻罪重刑”思想A.《法经》①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2)历史地位②体例、内容为后世立法奠定了基础①礼法合一(1)特点②科条简要、宽简适中③立法技术完善B.《唐律疏议》①中国传统法典的最高成就(2)历史地位②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C.《大清律例》: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第二部分中国古代刑法一、刑罚适用原则①区分公罪(从轻)与私罪(有完全私事和假公济私:从重)1.唐代②自首免罪1、自新减轻③类推(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④对化外人相犯①从新2.明代②“重其所重”(贼盗及钱粮);“轻其所轻”(违反礼教)1自首的条件:(1)犯罪未发”(2)必须完整、实事求是,不能“不尽不实”(3)不属于“越度关’、通奸或者强奸罪以及私习天文罪(4)没有谋反和“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的情形(5)如数归还赃物二、各朝特色罪名①西周的 “五过”: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a.“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②隋唐 b.六杀: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c.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③明朝的“奸党”罪,明太祖设立三、刑罚制度演变1.奴隶制五刑2.秦朝的“具五刑”3.汉朝文(重)景(轻)时期的肉刑改革运动①彻底废除宫刑(西魏与北齐)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改革 ②改良族刑(凡从坐之女子免除死刑,而没为官奴婢)③北周首创流刑五等入律4.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封建制五刑①太祖创立折杖法作为重刑(除死刑及反逆、强盗罪外)的代用刑;5.宋朝 ②刺配刑③凌迟刑(南宋时,《庆元条法事类》正式将凌迟刑作为法定刑。

2021法硕思维导图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2021法硕思维导图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1.元朝法律制度
2.明朝法律制度
3.清朝法律制度 六、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1.清末法律制度 2.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3.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七、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1.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2.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法律硕士中国法制史思维导图完整版--辛苦整理出来
一、绪论
二、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1.夏商法律制度
2.
2.西周法律制度
3.春秋法律律制度 2.汉朝法律制度 3.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四、隋唐宋法律制度
1.隋朝法律制度 3.宋朝法律制度 五、元明清法律制度

2021年中国法制史2021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1年中国法制史2021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1年中国法制史2021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试卷号码:100120XX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1001;课程代码:02025;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课程考核: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

A.夏朝B.商朝C.西周D.秦朝2.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C)。

A.韩非B.赵鞅C.商鞅D.屈原 3.“云梦秦简”发现于(C)年。

A.1973B.1974C.1975D.1976 4.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D)。

A.《北齐律》B.《北周律》C.《大业律》D.《开皇律》 5.《唐律》在涉外案的处理原则中规定,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相互侵犯时,则按(C)的法律处理。

A.其中一国B.两国C.唐朝D.第三国 6.充军创世于(A)朝。

A.宋B.元C.明D.清 7.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B)。

A.清朝初期B.鸦片战争后清朝C.中华民国D.天平天国 8.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是(B)。

A.《天朝田亩制度》B.《资政新篇》C.《十款天条》D.《太平刑律》 9.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是(B)。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0.解放战争时期创设的刑种是(A)。

A.管制B.拘役C.褫夺公权D.罚金二、多项选择题11.“昏、墨、贼、杀”中的罪名是(ABC)。

A.昏B.墨C.贼D.杀12.商鞅在秦国第二次变法的内容包括(ABCD)。

A.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B.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C.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D.统一度量衡13.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包括(ACD)。

A.法令由一统B.礼法互补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14.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是(AB)。

真题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3)

真题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3)

真题考试:2021 中国法制史真题及答案(3)1、在商法演变的历史上,一直适用共同商业习惯,没有编纂商法典的国家是(单选题)A. 英国B. 德国C. 意大利D. 西班牙试题答案:D2、秦朝建立了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形成三公九卿的中央行政体制。

下列选项中,属于秦朝“九卿”的有(多选题)A. 御史大夫B. 宗正C. 廷尉D. 刺史E. 奉常试题答案:B,C,E3、关于国债发行的表述正确的是(多选题)A. 在国债债券利率高出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一般采取溢价发行的方式B. 在国债债券利率高出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一般采取折价发行的方式C. 国债的发行是以政府的信用为依托,政府信用良好,国债利率可相应降低D. 国债的发行数额具有相对固定性E. 国债的发行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试题答案:A,C,D4、注册会计师在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多选题)A. 盘点时间安排B. 存货收发截止的控制及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控制C. 存货监盘替代程序D. 存货盘点结果的汇总及盘盘盘亏的分析、调查与处理E. 存货的计量工具与方法试题答案:A,B,D,E5、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程序发现被审计单位存货周转率波动,可能存在的原因有(多选题)A. 存货成本项目发生变动B. 存货盘存制度发生变动C. 销售额发生大幅度变动D. 存货核算方法发生变动E. 存货管理或控制程序发生变动试题答案:A,C,D,E6、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票据抗辩事由是(单选题)A. 持票人取得票据有过失B. 违反票据金额记载规则C. 票据的原因关系违法D. 持票人取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试题答案:B7、周礼中的“凶礼”是指(单选题)A. 祭祀之礼B. 冠婚之礼C. 丧葬之礼D. 宾客之礼试题答案:C8、道氏理论的观点中不包括(单选题)A. 市场价格指数可以理解和反映市场的大部分行为B. 市场有主要趋势、波段趋势和微小趋势三种趋势C. 成交量必须确认趋势D. 开盘价是最重要的价格试题答案:D9、属于无效票据的情况是(单选题)A. 甲出票时在票据上注明不担保承兑和付款B. 甲签发支票时笔误导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C. 甲的银行账户中只有250元存款,却签发了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D. 甲出票时注明票据不得转让试题答案:B10、日耳曼法强调契约形式主义,其表现最为明显的交易标的物是(单选题)A. 武器B. 牲畜C. 奴隶D. 土地试题答案:D11、相对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下列属于列报相关的认定中最需要考虑的内容是(单选题)A. 发生及权利和义务C. 分类和可理解性D. 准确性和计价试题答案:C12、五代的统治者为了制止监狱管理中的黑暗与腐败现象,改善监狱环境与条件,设立了专门机构,称为(单选题)A. 病因院B. 审刑院C. 慈济院D. 囹圈试题答案:A13、属于票据法上票据丧失的是(单选题)A. 抛弃票据B. 转让票据C. 票据被盗D. 票据过期试题答案:C14、清末设立的属于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是(单选题)A. 资政院B. 谘议局C. 修订法律馆D. 宪政编查馆试题答案:B15、秦朝关于法律的官方解释称为(单选题)B. 封诊式C. 廷行事D. 工人程试题答案:A16、近代史上被称为“贿选宪法”的是(单选题)A. 《天坛宪草》B. 《五五宪草》C. 《中华民国宪法》(1923)D. 《中华民国约法》试题答案:C17、空白票据可以空白的事项包括(多选题)A. 票据文句B. 出票人签章C. 票据金额D. 票据用途E. 收款人试题答案:C,E18、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一般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多选题)A. 审计风险B.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C. 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经验D. 审计过程中是含发现错误或舞弊E. 审计证据质量试题答案:A,B,C,D,E19、2004年6月20日签发的一份出票后6个月到期的汇票,持票人因管理不善未及时提示付款,直至2006年3月10日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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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第一,中国法律产生于中国古代特殊的历史环境下,它的法律起源具有独自的特点,即礼法相结合。

第二,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早熟性。

第三,中国法律在形成是具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

第四,由于自然经济的稳固,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及过早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及礼法规范的发展,使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的特点。

第五,由于西周提前进入阶级社会,奴隶制发育不完全,所以,它的法律在形成时带有氏族社会的浓厚色彩,及宗法统治的显著特点。

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所谓“礼”,是古代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及言行规范。

在先秦史籍中,礼与刑是经常并列出现的两个范畴。

在先秦时代,刑有三个层次上的含义:第一,专指砍头的刑法,这是刑的最原始含义。

第二,各种刑罚的通称。

第三,泛指与刑罚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

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

其中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裁。

礼重在教化,刑重在制裁。

由于礼在西周时期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礼也构成了当时不成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所以说,在西周时期,礼与刑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婚姻继承制度在西周,婚姻继承继承制度往往带有婚姻继承制度以外的政治含义。

(一)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一夫一妻多妾制。

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从天子到平民,一个男子只可有一个妻子,即正妻。

除正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的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

2、同姓不婚。

即禁止同姓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

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男女同姓,会生下不强建的一代。

其二,同姓不婚,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姻成立的基本前提就是父母之命,另外,还需要经过媒氏中介。

4、婚姻六礼。

主要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二)解除婚姻条件的限制在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大权掌握在男方家长方面。

并具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处三不去”。

其中七处又称七去,是西周时期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

主要包括:不顺舅姑、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按照西周时期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理由之一,夫家即不可修妻。

“三不去”具体指:有所娶而无所去、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三)继承制度在西周时期,由于宗法制度的要求,占主导地位的继承制度是宗祧继承,即身份地位的继承,财产的继承附属于宗祧继承。

据史籍记载,在周成王以后,嫡长子继承制度就已经确立,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

也就是说,政治身份以及在家族中大家长的身份地位,都只能由正妻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正妻无子,则在诸妾所生男子中选择最贵者作为继承人。

作为法定继承人,嫡长子继承的是对整个家族的统治,即对家族成员的领导、财产的支配。

因此,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宗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支柱。

五听西周时期形成了整理案件的“五听”制度。

所谓“五听”是指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是否真实的五种方式。

主要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一)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春秋中叶,各诸侯国颁布以保护私有财产为核心的成文法。

1、郑国:主要有两次立法。

分别为:郑简公三十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郑献公十三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2、晋国:共有四次。

第一次,晋文公称霸后作“被庐之法”。

第二次,晋国执政赵盾作“常法”。

第三次,范宣子制定刑书。

但在但是没有公布。

第四次,把范宣子所指定的未“宣示下民”的刑书公布于世。

3、楚国:共有两次。

第一次,楚文王时的“仆区之法”。

楚庄王时作“茆门法”。

(二)公布成文法时引起的争论郑国子产著刑书时受到旧贵族势力的阻挠。

晋国铸刑鼎时受到孔丘的反对。

李悝的法经(一)背景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

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它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

(二)内容与本质主要包括六章:《盗》《贼》《网》《捕》《杂律》《惧律》本质主要为: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

(三)历史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汉代刑法原则的进一步发展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亲率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汉律则直接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并且确定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和最高刑事责任年龄。

2、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之间或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亲属间犯罪可以相互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3、先自告除其罪汉律中自首称“自告”或“自出”。

犯罪者在其罪行未被发现前,自己到官府报告其犯罪事实,可以免除其罪,故叫“先自告除其罪”。

(1)数罪并发。

即一人犯两个以上的罪,只免除其自首的罪,而而其未自首得罪,仍予以追究。

(2)对犯罪集团中出谋划策者,自首也不免其罪。

4、贵族官员有罪先请两汉时期,多次颁布贵族官员有罪先请的诏令,以便保护他们在法律上的特权。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又可以称引经决狱,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没有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其主旨:要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

重罪十条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大犯罪,即反逆、大逆、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服制定罪依服制定罪是《晋律》首创,目的在于“峻礼教之防”。

它是指亲属间的犯罪依据五等丧服制度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

留养留养亦称存留养亲,指犯人直系亲属年老应侍而家无成丁,死罪非十恶,允许上请,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缓期,将人犯留下遗照了老人,老人去世后在实际执行。

《永徽律疏》的修订唐高宗徽元年初,敕令太尉长孙无忌等共同编制律、令、格、式,次年九月,长孙无忌等编成《永徽律》,共十二篇,绝大部分沿袭《贞观律》。

永徽年间最大的贡献,就是对律文本身作出详尽的注疏。

并且《永徽律疏》是我国迄今未保存下来最完整、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封建法典。

《永徽律疏》的疏议部分同律文本身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央三省六部制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主要有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为立法机构,门下省为审议机构,尚书省为执行机构。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尚书省是国家行政的最高执行机构,行使行政管理大权。

《唐律疏议-名例律》的主要内容1、五刑唐律五刑,具体指笞、杖、徒、流、死五种法定的刑法。

2、十恶唐律十恶是危及封建皇权和封建国家的十种重罪。

十恶主要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睦、不义、内乱。

3、八议、请、减、赎、官当、免官主要以八议为主。

唐代沿袭曹魏以来的八议之制,对八类特权人物犯罪作了减免处罚的规定。

主要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4、刑法适用的主要原则(1)累犯加重的原则。

(2)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3)自首原则(4)共犯的原则(5)赎罪并罚的原则(6)类推的原则(7)“化外人”犯罪的原则宋代司法制度的变化1、司法体制与诉讼程序宋代司法体制初沿唐制,中央审判机构为大理寺,复核机构为刑部。

宋太宗时设审刑部于宫中,大理寺权贵审刑院,到神宗时恢复大理寺职权。

地方审判机构有点刑狱司、州、县三级。

2、刑事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采取被害人自述、一般人告发、官司纠举等形式;民事诉讼则由当事人及其家属提起,禁止无利害关系人“讼不干己事”,故诉讼原则上是自诉。

3、证据制度宋承唐法,刑事证据制度仍以口供、证言、物证为证据形式,基本证据仍是口供。

物证是作为口供的补充出现的。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方面,契约之书的证明作用受到极大重视,“交易有争,官司定夺,止凭契约”。

4、翻异别勘制度翻异别勘制度是被告推翻原口供而另行安排勘问、推鞫的重审制度。

分为原审机构改派同级他司重审的“移司别推”与上级机构差官重申的“差官别推”两种。

5、理雪、驳议与法官责任制度理雪即定案后由囚犯或其家人申诉另审从而理冤雪诬。

对理雪有时规定时效制度。

《明大诰》《明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撰的第一部特别刑法,包括:《大搞一编》《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朱元璋称帝后,主张以“猛”治国,屡兴大狱,广诛吏民,法外用刑,残酷至极。

实际上,《明大诰》的颁行反映出其残酷至极:其一,巧立名目和酷刑。

其二,以严刑惩吏为主。

《明大诰》重点治吏,主要包括:贪赃和科敛害民;乱政坏法和渎职;妄报水灾、欺隐田粮和征收税粮不时;违背《大诰》禁令等。

严法整饬吏治与重典惩治贪官明代为了巩固统治,首先在吏治体制上进行改革,废中书省和宰相制度,使吏、户、礼、工、刑、兵直接对皇上负责;设五军督府,皇上直接掌管军权;司法机关也进行了改革。

同时,在地方也进行行政管理机构改革。

但由于加强皇权需要及吏治腐败,明代采取严惩吏治的做法,主要有:1、严惩官吏失职、渎职行为。

2、创设“奸党”罪,严禁臣下朋党3、重点惩治贪官污吏各类会审制度1、秋审:秋审在清代号称国家大典,每年一度,是对在押死刑犯进行特别复核的制度。

依大清律例,死刑有立决、监侯两种;凡判为斩监候或绞监侯者,即监押等候复核。

因复核例于每年秋八月中下旬,故曰秋审,其结果有情实、缓决、可矜、留养四类。

2、九卿会审:凡遇特别重大案件,皇帝常命六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长官、通政司通政使等高官会同审理,称为九卿会审。

3、其他会审:除秋审外还有所谓朝审、热审和小三司会审等。

中国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民族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一.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有:1、确定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2、规定了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3、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机构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

4、确定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义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

5、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6、确定了《临时约法》的最高效力和修改程序。

其主要特点都围绕一个主题即限袁:1、列有人民专章。

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原则。

2、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3、进一步扩大参议院权利4、对《临时约法》规定严格的修改程序其局限性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先天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使约法具有局限性1、没有正面反帝的明确而规定2、没有彻底的反封建的规定。

其结果辛亥革命的果实被袁世凯盗取,没有完成彻底的反帝反封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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