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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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协会会费管理办法)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

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一)个人会员费10元/年;(二)团体会员费500元/年;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协会xx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xx年12月8日起施行。

xx协会xx年12月8日第二篇: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xx年4月10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协会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职责,加强会费的监督管理,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会议费管理,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 号),结合国家、XX部、XX院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各部门召开的行政、业务会议适用本办法。

行政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综合性政务会议。

业务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以及附属(挂靠)机构(国有控股企业、学会)、研究团队(课题组)、项目(含课题、子课题)召开的以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成果转移转化等科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门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第三条召开会议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内容相似的会议,应当联合或合并召开。

严禁召开无实质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不得邀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原则上应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综合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会议报请审批管理;(二)参与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三)审核会签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通知;(四)审核汇总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汇编(五)对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一)牵头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二)负责会议费预算管理,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三)对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核查核准各部门会议计划是否符合预算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年度会议计划,办理会议请示及会议通知手续,配合综合处编报有关会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章会议审批第八条会议计划编报与审批: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会议费管理办法(精选10篇)

会议费管理办法(精选10篇)

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它能够促进企业内部沟通、协作,促进员工相互交流、学习,同时也能够向外界宣传企业品牌、文化等。

然而,会议费用的管理一直是企业中的难点,因为它涉及到多种花费,费用明细繁多且难以统计,而且易被财务管理人员所忽视,如果没有一个严格规范的管理办法,就会导致会费溢出、乱花成本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规范、透明。

一、会议费用的类别及管理办法(一)交通费会议交通费主要包括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和接送机场车费用,企业应该根据参会人员所在地和会议举办地点,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参会人员可按合理的标准报销车程、机票和往返车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二)住宿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住宿,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标准的参会人员及时间要求,选择适当的住宿地点。

参会人员可按上述标准申请住宿,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票据。

(三)餐饮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要用餐,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标准的参会人员及会议安排,选择适当的餐饮方式。

参会人员可按上述标准申请用餐,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票据。

(四)会议场地费会议场地费主要包括会议场地租赁及设备租赁费用,企业应该选择符合会议需求的场地,并通过租赁合同或发票等方式核准费用。

(五)茶水点心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要加强能量补充,企业应该适当安排茶水点心费用。

可通过申请制度,确定茶水点心的数量、品种和预算,避免奢侈浪费。

(六)礼品费会议期间,企业需要送礼品展现企业形象并表示感谢,但礼品的内容、数量和标准应当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礼品也应经过审核及记录,避免跨越限度和奢侈浪费。

二、会议费用管理流程(一)会议组委会的成立企业应当在举办会议前成立会议组委会,统一负责会议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会议组委会由相关负责人和部门代表组成。

组委会应轮流主持,轮值管理。

(二)会议费用预算会议组委会应在会议筹备期间进行费用预算工作,制定严格的预算计划。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管理目的为了规范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会费产生与支付1. 会员入会后,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

2. 会费支付方式可包括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具体方式根据协会理事会决定。

3. 会费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缴纳,会员应当每年按时支付会费。

第三条会费使用与管理1. 协会会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运营、会员福利及活动经费等方面。

2. 协会会费使用需经过协会理事会讨论,并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协会财务部门应对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四条会费受托管理1. 为确保会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协会可以选择将会费委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2. 在选择受托机构时,应进行严格的评估和考察,确保其具备资质和信誉。

3. 受托机构应按照协会的要求进行会费管理,并及时向协会提供相关财务报告。

第五条会费使用报告1. 每年结束时,协会财务部门应编制年度会费使用报告。

2. 年度会费使用报告应包括会费收入、支出明细及用途、财务状况等内容。

3. 年度会费使用报告须经过协会理事会审议并予以批准。

第六条违约处理1. 会员若逾期未缴纳会费,协会有权停止其享受会员权益。

2. 若会员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协会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附则1. 本管理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明确协会会费的产生、支付、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协会财务的安全和透明。

协会会费的合理使用将有助于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和会员的福利待遇,促进协会的良性发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本会章程相关规定,为保障本协会工作、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结合我协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协会所有会员单位。

第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本协会会费使用必须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缴纳标准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具体缴纳标准如下:(1)会员单位标准为1000元/年;(2)理事单位费标准为3000元/年;(3)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六条会员单位如有特殊困难,可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缓缴或者减免年度会费,具体由秘书处审定。

第三章会费交纳办法第七条本协会会费按年度计,每年缴纳一次。

第八条本协会缴纳会费的期限:(一)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二)每年上半年被批准的新会员,自入会当月起缴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及以后批准入会的,当年按年会费标准50%缴纳。

第九条本协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开具财政部门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 XX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协会会费收支管理情况应向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报告,每五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并接受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本协会会费使用的主要范围:(一)会员大会、理事会及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会议费用;(二)编印会刊、资料印刷费、稿费、邮寄费等;(三)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差旅费等;(四)培训、调研及其他费用;(五)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本协会会费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会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合理支出,节约使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限期缴纳会费(二)予以通报(三)限制其行使《西安节能协会章程》的部分权利。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对象
1. 收费对象为本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二、收费标准
1. 会费的收费标准由本协会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并经会员大会批准后生效。

2. 会费标准应合理、公正,并适应协会的运作和发展需求。

三、收费方式
1. 会费的收取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 银行转账:会费收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发送给会员,会员需按时将会费转账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 线下支付:会费收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发送给会员,会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支付。

四、会费缴纳期限
1. 会费的缴纳期限为每年的指定日期起至3个月后。

2. 会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将会费缴纳至指定账户或地点,逾期未缴纳的会费将被视作逾期未交。

五、会费使用和管理
1. 协会理事会有权根据协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会费。

2. 协会应及时公布会费使用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3. 协会理事会应确保会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并避免滥用和浪费。

六、费用返还与退款
1. 若会员需要中途退会,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2. 若会员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还已缴纳的会费,需提前向协会理事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退还。

以上为本协会的会费收取规章及管理办法,如有任何变动或补充,将及时通知会员。

请会员按照以上规定履行会费缴纳义务,共同支持协会的运作和发展。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协会理事会联系。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协会会费是指协会会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共同推进协会事业目标所交纳的费用。

协会会费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收取、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协会会费管理应当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经收会费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和使用,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体现。

第四条协会的所有会员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交纳会费,未交纳会费的会员无权参加协会的活动以及享有其他权益。

第二章会费收缴第五条协会在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会费标准,并在协会官方网站公示。

会费标准按照会员类型、会员级别或者其他预会员相关的因素进行划分。

第六条协会在每年年初向会员发送会费通知。

会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缴纳方式包括现金、转账、支付宝等。

第七条会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纳会费的,应向协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协会批准后,可以缓缴或者分期缴纳。

第八条协会会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费收缴记录,对每一笔会费收入进行记录。

第三章会费管理第九条协会会计部门应当对会费收入进行分类和记录,建立完备的会费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费管理规范、透明、有效。

第十条协会会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会费收支进行核算,做好审计工作,编制年度会费管理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会计部门应当每一个季度向协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味员及时发布会费收支情况和余额,接受会员、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章会费使用第十二条协会会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透明、开放的原则,经过协会领导班子讨论和通过后,由会长签署决定。

第十三条协会会费可用于以下用途:(一)支付协会日常运行费用。

(二)用于协会业务活动和会员建设。

(三)用于协会大型活动和公共事业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会费使用应当按照会费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用途明确、权责分明。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协会领导班子所有。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会费管理工作,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遵照民政部、财政部以及中科协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总协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依法开展的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经费,制定中总协所属各类会员每年缴纳会费的标准如下:1、个人会员会费300元;2、单位会员会费3000元,其中:理事会费4000元,常务理事会费6000元,副会长会费2万元;3、团体会员会费5000元。

第三条中总协的团体会员,中总协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以及由中总协直接管理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直接向中总协缴纳会费。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是中总协的团体会员。

其管理的会员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由各地方协会自行制定。

第五条中总协所属各分会会员的会费标准参照本办法制定。

分会会费管理具体办法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

各类会员的会费请于每年五月底前及时汇寄至中总协秘书处;由中总协秘书处开具财政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七条会员缴纳会费后,除享有中总协章程规定的权利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1、优惠获得中总协组织评选的论文、科研成果等有关书刊资料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2、优惠获得中总协主办的《中国总会计师》杂志;3、优惠参加中总协组织的有关境内外培训考察、年度论坛等服务性收费活动;4、优惠参加中总协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5、凭《会员证》注册登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浏览会员专区的内部信息。

第八条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中总协秘书处应书面通知会员补交;会员不履行章程规定缴纳会费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

2024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精选)

2024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精选)

2024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知》及商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来源:本商商会经费包括会费、业务收入、接受捐赠、利息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章会费收缴第三条商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会员均应遵守《商会章程》,并自觉履行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四条会费标准(一)会长单位年度会费50000元/年;(二)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20000元/年(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另赞助10000元);(三)理事单位年度会费3000元/年;(四)会员单位年度会费1500元/年(个人会员,年度会费200元/年);第五条会费收缴1、会费每年缴纳一次或一届(5年)一次性缴纳,收缴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新入会单位从秘书处审核同意后缴纳当年会费;2、本会活动或发展需要,会员单位在缴纳会费的基础上,可以自愿以资金或实物的形式赞助本会,数额不限;第六条会员单位由于经营亏损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交纳会费确有困难,可书面申请提出缓交或减免当年会费,经研究同意可予缓交或减免。

第七条依据本商会章程规定,对无故连续二年拒交会费的会员,视作自动退会。

第三章会费使用第八条会费使用范围(一)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二)组织有关活动的费用;(三)编辑出版商会刊物,资料费用及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日常维护费用;(四)购置本会固定资产;(五)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及"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六)与本会有关的其他费用开支。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九条本会秘书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省社团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管理使用会费。

第十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财务账户,由专职或兼职会计和出纳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对会员缴纳的会费,秘书处必须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

第十二条收缴的会费及业务收入均应全额进入本会银行专用账户,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建立收支明细账,并自觉接受有关监督。

公司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提升职工福利、促进企业稳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费的收缴和使用1.会费的收缴(1)工会会费按照公司工会章程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收取,由工会委员会统一负责。

(2)会费的征收标准和缴费频率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公司工会会员人数、经济实力和工会活动开展情况等因素确定,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3)会费收缴应当及时、公示、公平,原则上不得收取超过个人工资的3%。

(4)职工享受带薪休假和特殊奖励的期间,暂停缴纳工会会费。

2.会费的使用(1)会费使用应当依据公司工会章程和工会委员会的决定,为广大职工提供福利和服务,提升职工生活水平和工作环境。

(2)会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职业发展指导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能力。

b.文体活动和娱乐项目:组织丰富多样的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等,增进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c.职工福利事项: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娱乐和文化设施,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d.困难职工帮扶:资助困难职工、贫困职工及其家庭,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3)会费使用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工会会员监督,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三、会费的管理1.会费财务管理(1)会费的收入和支出应当通过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和记录,建立健全会费财务管理制度。

(2)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对会费收入和使用进行审计,确保会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2.会费使用的决策机制(1)会费使用的决策应当经过工会委员会的商议和表决。

(2)重大会费使用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工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会费使用的监督机制(1)工会会员有权对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四、违规处理对于工会会费的违规收缴和使用行为,以及财务不透明、挪用会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会费收取规范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范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规范及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确保组织的财务运作透明化、规范化。

2. 收费对象
会费收取对象为所有组织成员,包括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特约会员。

3. 收费标准
3.1 正式会员:每年收取固定会费,具体数额由组织管理层决定。

3.2 荣誉会员:免收会费。

3.3 特约会员:根据特约合作协议约定的条款收费。

4. 会费收取方式
4.1 年度会费一次性收取:会费每年固定时间一次性收取,会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

4.2 分期缴纳:会费可以分为若干期进行缴纳,具体分期数和时间由组织管理层确定。

5. 支付方式
5.1 线上支付:会费可以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如银行转账、电子支付)进行缴纳。

5.2 线下支付:会费可以通过现金、支票、转账等线下支付方式进行缴纳。

6. 会费管理
6.1 会费收取记录:组织管理层应记录每位会员的会费收取情况,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信息。

6.2 财务报告:组织管理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将会费收入等项目列入报告,并及时公示。

6.3 财务审计:组织管理层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会费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规要求。

7. 违规处理
7.1 未按时支付会费的会员,将被暂停享有会员权益,直至款项缴清。

7.2 对于拒绝支付会费或违反管理办法的会员,组织管理层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规定应根据组织内部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审查和确认。

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

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

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费的收缴与使用,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益,保证会费的公正、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会费的收缴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会费是本单位会员为共同目标筹集的经费,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条会费是会员按照一定条件、一定金额自愿交纳的,不得作为必要的入会条件,不交纳会费的会员应当继续享有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会费专项账户,用于会费的专项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本单位在会费使用中应注重公开透明,加强会费使用的监督,保证会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会费收缴第七条会费的收缴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额度和收费方式收缴。

第八条会费的收缴方式可以采取现金收缴、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方式,确保交纳的会费及时到账。

第九条会费的收缴应当向会员提供会费交纳的证明,包括收费凭证等,确保会费交纳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条会费的收缴应当明确收费的时间、金额和周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会员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费的收缴逾期的,本单位应及时提醒会员缴纳会费,并依据会费收缴规定进行催缴。

第三章会费使用第十二条会费的使用应按照本单位的章程、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进行。

第十三条会费的使用应优先用于会员活动、会内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活动经费的支出。

第十四条会费的使用应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会员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会费的使用应按照会员的需求和意见进行,建议通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决策。

第十六条会费的使用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个人目的。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会费使用的监督机制,成立会费监督委员会,对会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十八条会费的使用应当有专人负责会费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会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外部监督第十九条本单位的会费收缴与使用应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遵守上级单位的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制度。

会费管理办法(1)

会费管理办法(1)

会费管理办法会费是XX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收取会费以协会章程的规定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政策为依据。

为加强会费的管理,有利于及时足额收取会费,保证会费的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协会的具体情况,并参照有关协会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取条件原则1.凡是协会的团体单位会员,都应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2.按照单位会员在协会中承担的责任和权利按级差分档收取;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的,由协会会员部负责催缴;仍未缴纳会费的,须在协会内部进行通告;拒不缴纳会费的,理事以上单位一年取消理事以上资格,单位会员两年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收取标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规定每年缴纳会费的标准如下:1.会长6000元/年;2.副会长3000元/年;3.秘书长5000元/年;4.副秘书长2000元/年;5.常务理事1500元/年;6.理事1200元/年;7.个人会费200元(学生及我会特邀入会人员采取自愿交纳的方式,自愿交纳会费)。

三、缴纳会费时间和办法1.单位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2.每年3月30日前为缴纳本年度会费时间;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缴纳会费。

下半年批准入会的,按年会费标准的一半缴纳。

3.由协会会员部按缴款数额开具由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

四、会费使用和管理1.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会费将全部用于协会开展公益活动和相应的管理支出;2.协会建立健全会费使用的规章制度,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使用开支范围,保证会费合理有效的使用;3.协会接受会员、单位会员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本办法经2018年3月24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条例规定如与本协会章程不符,以本协会章程为准。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工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

第三条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

工资收入按基本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计在内。

各基层分会、分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第四条工会会员一般每月交纳一次会费,以增强会员的组织观念。

第五条保留会籍人员不交纳会费。

第六条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第七条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工会会费由基层分会小组负责收取,并按季上交给基层分会,基层分会上交工会。

第九条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帐,并建立台帐。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为工会委员会。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制定公司“会议费报销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会议为本公司、公司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不能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的会议。

公司提倡优先使用内部会议室开会。

三、会议费列入公司预算管理,各部门应在预算内安排会议费用支出。

四、会议召集部门需事先填写《会议审批单》(见附件),报相关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召开会议,不得报销会议费。

第二章会议费内容包括一、会议支出分类:1、召开大型会议所必须的场地租金及布置会场费用2、会议用餐费用3、会议租用车辆费用。

4、人员住宿费等。

5、材料印刷费等其他费用。

二、各级别会议费标准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第三章会议费的报销流程会议结束后,会议召开部门应尽快报销该费用。

报销流程如下:一、公司级会议由综合部统一报销,综合部收集原始单据,填制费用结算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经由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财务部结算。

二、其他部门组织的会议,由各部门负责报销。

会议结束后由部门经办人整理单据,填制费用结算单,按费用报销流程报财务部及领导审批,由财务部结算。

第四章报销具体规定一、在发票费用项目上注明为“会议费”、“会务费”、“餐费”或“住宿费”等。

发票抬头必须为公司全称。

二、贴票时需要附加“会议费”的明细清单,会议期间的餐费需要附“餐费水单”(热敏打印小票需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其他费用均需要附加“明细单”或正规的“销售小票”(热敏打印小票需提供复印件)。

三、贴票时经办部门需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会议审批单》,需注明会议召开人、会议主题或内容、会议要达到的目的、会议起止时间、参会人数和人员、参会天数、各项费用的金额以及总计金额。

四、报销会议费时,需附会议通知和会议/培训签到表。

第五章附则会议召开部门对费用真实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审核票据及结算。

此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

《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行业协会履行职责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所有会员。

第三条本协会会员向协会缴纳会费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本协会会议缴纳会费的标准为一年度:1、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2、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3、理事单位:5000元/年4、普通会员单位:xx元/年第五条经费用途1、资料、报刊编制印刷费用2、行业调研、咨询费用3、(常务)理事会会议费用4、培训、考察、讲学费用5、表彰先进和成果奖励费用6、出版信息费用7、财政上缴费用8、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第六条会费标准根据协会职能的落实、业务量的调整、物价指数的变化等因素,按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末以前。

第八条本协会会费使用原则是。

严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并应合理核定,预算控制,审计监督。

第九条会员缴纳会费由本协会秘书处收取,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十条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限期缴纳会费(二)予以通报(三)限制其行使《xx协会章程》第十条的部分权利。

(四)一年不缴纳会费的,视同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本协会会费实行预算管理,每年会费开支预算由理事长提出,经常务理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会费的收支情况,应按时向理事会报告。

年度支出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本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加强费用使用管理、监督和控制。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xx协会。

第十五条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01-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会费标准及收取办法(修改稿)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的管理,规范本协会工作,保障本协会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协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会会费标准和收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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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
2、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2000元;
3、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会费按职工总人数乘以每人50元标准缴纳,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4、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50元。

二、会费收取
1、会费是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缴纳会费。

2、会员会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收取,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会费缴纳方式一般为支票、现金或电汇。

本会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名为:“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账号:286101040004237。

3、逾期不交纳会费,经书面催缴后3个月内仍不交纳的,可视为自动退会;在本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再继续担任所任的职务。

4、本会提倡一次性交清本届(5年)会费,并鼓励会员积极向社会和上级组织争取学会活动经费。

三、会费的使用
本会会费主要用于以学会名义召开的常务会议、学会活动、日常办公以及书刊编印等项支出。

不得挪作他用和在会员中分发,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会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

3、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4、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本办法经2011年3月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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