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甘肃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实施细则
甘肃省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省学前教育资助管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甘政办〔2012〕4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二条免除(补助)保教费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第三章对象认定第三条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
第四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由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
第四章资助标准与方式第五条免除(补助)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在园幼儿每年再增加1000元。
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结余待次年核实清算;年收费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各幼儿园按照每年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落实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
第五章资助程序第六条各幼儿园应在每学期开学10个工作日内,将《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学期幼儿名单汇总表》(附件1)(后简称《幼儿名单汇总表》)报送县(区、市)教育部门审核。
第七条各县(区、市)教育部门在收到幼儿园报送的《名单汇总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送市(州)教育部门。
第八条各市(州)教育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汇总,将《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学期幼儿人数和资金汇总表》(附件2)(后简称《幼儿人数和资金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
第九条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州)教育部门报送的《幼儿人数和资金汇总表》,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完成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申请下达资金。
第十条省财政厅对省教育厅报送的下达资金申请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地财政部门及省级有关单位。
第十一条各地财政部门收到免除(补助)保教费资金后,会同教育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至各幼儿园。
第十二条各幼儿园对《幼儿名单汇总表》在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解读2012年3月,省教育厅起草并发布了《廿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刚要》共包括总则、教育原则、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教育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等五个部分,《指导意见》则在幼儿园的课程管理、教育活动管理、生活指导与卫生保健管理、安全管理、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管理与督导检查等七个方面(包括第一部分总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以下以《刚耍》为线索,结合《指导意见》思想作出解读。
一、关于对《刚要》和《指导意见》的认识(一)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原则细致规定了幼儿教育的6项原则,即尊重与关爱、保教并重、游戏为主、整体教育、环境创设、因地制宜。
着重强调要保障幼儿游戏的权利,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为幼儿提供游戏条件,引导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发展。
【解读】重视游戏活动——游戏是幼儿的主导活动。
(三)第三部分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具体划分了5个领域目标;噬了各年龄班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提出了详细的指导要点.即,在原则指导下,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并对幼儿园小班、屮班、大班各应该达到的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 “语言”领域中,大班的孩子不需要会写字,只需会讲故事,知道书写和阅读时的顺序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用正确的笔顺写自己的名字,初步练习使用铅笔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幼儿园毕业后,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不必会写多少字。
——小肌肉动作未发展;形状知觉发展的关键期。
【解读】为什么要做年龄班的划分?应掌握幼儿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求】在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中,应当始终看到并遵循这一规律。
《指导意见》能够为我们更加精确地提供具体操作要点。
《指导意见》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和具体操作要点。
需要我们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顺利实现发展目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甘教民管﹝2015﹞8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甘教民管﹝2015﹞8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省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民办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涌现出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民办幼儿园,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有效地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民办幼儿园(包括早教机构,下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影响幼儿园健康发展的问题,有的幼儿园举办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未经审批、不按规划擅自办园;有的聘用人员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审查资格;有的幼儿园设施设备比较简陋,保育教育不够规范;有的卫生保健状况较差,安全保卫存有隐患;有的幼儿园甚至发生了幼儿伤亡的恶性事故。
近期,平凉市崆峒区一幼儿园再次出现校车严重超载违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和履行对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的职责,确定本地区规范办园行为工作重点,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为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和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行为1.加强审批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满足需要、符合条件、合理布局、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审批各类幼儿园。
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一、引言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接受教育的第一个阶段,是孩子们身心健康、智力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我国,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关系到国家未来、民族希望的大事。
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关注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社会行为和道德品质。
(三)强化保教结合,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服务。
三、工作目标(一)完善幼儿园保教管理体系,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保教工作格局。
(二)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确保幼儿在园内安全、快乐、健康成长。
(三)培养幼儿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社会行为、道德品质和基本学习能力,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一)规范保教行为1. 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展保教工作,确保幼儿在园内的权益。
2. 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注重幼儿身心健康。
3. 倡导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鼓励幼儿自主参与、合作探究,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坚决禁止幼儿园开展任何形式的早期教育,避免对幼儿产生不良影响。
(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1. 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保教水平。
2.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保教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成果。
(三)加强幼儿园环境建设1. 创设安全、健康、温馨的育人环境,保障幼儿在园内的安全与舒适。
2. 丰富幼儿园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设施和玩具,满足幼儿的成长需求。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pdf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解读2012年3月,省教育厅起草并发布了《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刚要》共包括总则、教育原则、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教育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等五个部分,《指导意见》则在幼儿园的课程管理、教育活动管理、生活指导与卫生保健管理、安全管理、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管理与督导检查等七个方面(包括第一部分总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以下以《刚要》为线索,结合《指导意见》思想作出解读。
一、关于对《刚要》和《指导意见》的认识(一)第一部分总则(二)第二部分原则细致规定了幼儿教育的6项原则,即尊重与关爱、保教并重、游戏为主、整体教育、环境创设、因地制宜。
着重强调要保障幼儿游戏的权利,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为幼儿提供游戏条件,引导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发展。
【解读】重视游戏活动——游戏是幼儿的主导活动。
(三)第三部分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具体划分了5个领域目标;规定了各年龄班教育的内容与要求;提出了详细的指导要点.即,在原则指导下,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并对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各应该达到的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语言”领域中,大班的孩子不需要会写字,只需会讲故事,知道书写和阅读时的顺序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用正确的笔顺写自己的名字,初步练习使用铅笔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幼儿园毕业后,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不必会写多少字。
——小肌肉动作未发展;形状知觉发展的关键期。
【解读】为什么要做年龄班的划分?——应掌握幼儿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求】在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中,应当始终看到并遵循这一规律。
《指导意见》能够为我们更加精确地提供具体操作要点。
《指导意见》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和具体操作要点。
需要我们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顺利实现发展目标。
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
附件1
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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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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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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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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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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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评估标准》共五方面内容,二十六项具体指标。
2、《评估标准》共300分,280分以上可推荐申报省级一类幼儿园。
3、设奖励分50分。
(1)近三年来,改善办园条件投资累计达80万元以上。
(10分)
(2)近三年来,幼儿园集体获得市州以上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
(10分)
(3)近三年来,幼儿园获省级教育科研集体成果奖。
(10分)
(4)专任教师中有获得甘肃省“园丁奖”、“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幼儿园带班教师)奖励者。
(10分)(5)定期组织教师到贫困地区进行对口帮扶或送教下乡。
(10分)
4、设否决项:
(1)省二类幼儿园未满三年者,不予评估认定。
(2)近三年来,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予评估认定。
(3)近三年来,幼儿园办园不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评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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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为了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升保教工作质量与水平,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从幼儿园的课程管理、教学常规管理、保育保健管理、安全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课程管理第一条园长是幼儿园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园长要全面了解幼儿园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承担一定的保教和保教指导任务,定期了解和监控幼儿园课程计划的实施情况。
通过课程管理来规范和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从而提高保教质量。
第二条确保幼儿园课程开设的严肃性,幼儿园必须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规定的目标和内容设置相关课程。
未经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
不得开设超越幼儿发展阶段的学科课程,不宜进行写字教学,不得布置有书写要求的家庭作业,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第三条课程实施应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课程内容的安排要注意各领域的均衡,并考虑各领域的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有利于幼儿循序渐进地学习。
内容应来自于幼儿生活,适宜以主题(单元)活动的方式组织和实施教学。
原则上,每周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幼儿开展五大领域活动,小班幼儿的集体教育活动应控制在5——6次,中班幼儿的集体教育活动应控制在6——8次,大班幼儿的集体教育活动应控制在8——10次。
第四条树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
要综合利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来实施教育,达成课程目标。
关注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倡导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个别活动、区域活动、小组活动、集体活动等形式有机结合,把游戏、参观、实践、探索、操作等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克服教育形式和内容上的“小学化”倾向。
第五条幼儿园必须选用甘肃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幼儿园教学用书和辅导资料,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幼儿园开发的园本教材,区(县)开发的地方教材,未经甘肃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只能在本园或区(县)内试用。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试行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意见是甘肃省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课程编制与实施、质量监控与督导及保教用书选用的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园长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在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性差异的前提下,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坚持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通过科学的保育与教育,发展幼儿生活自理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富有个性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并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编制或配备标准设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炊事员应有一定的配餐技能,懂得儿童营养知识,具有三级以上的厨师职称,并有岗位资格证书、健康证。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3名保育员。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四条园长作为幼儿园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幼儿园课程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规划幼儿园课程,了解和监控幼儿园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教育目标,设置相关课程。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意见是甘肃省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课程编制与实施、质量监控与督导及保教用书选用的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园长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在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性差异的前提下,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坚持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通过科学的保育与教育,发展幼儿生活自理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富有个性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并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编制或配备标准设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炊事员应有一定的配餐技能,懂得儿童营养知识,具有三级以上的厨师职称,并有岗位资格证书、健康证。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3名保育员。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四条园长作为幼儿园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幼儿园课程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规划幼儿园课程,了解和监控幼儿园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教育目标,设置相关课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7•【字号】甘政办发[2004]64号•【施行日期】200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6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政府妇儿工委、省妇联关于《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努力实现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1、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充分认识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重视幼儿教育,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切实把《指导意见》中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完成好。
2、今后4年(2004-2007年)我省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根据城乡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指南
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指南一、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目标与原则1.目标: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保育环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兴趣、能力和良好的品德素养。
2.原则:a.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和关注每个幼儿的个体差异,注重满足他们的需求,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发展。
b.教育与保育结合:充分发挥游戏活动的教育价值,将教育和保育融为一体,通过游戏活动促进幼儿综合能力的提升。
c.个性化发展: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和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
d.倾听和尊重:尊重幼儿的意愿和想法,倾听他们的需求和感受,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e.合作与共建:与家长、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共同育人的工作模式,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的要点1.教育计划管理a.制定教育计划:根据国家的教育要求和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明确幼儿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教育内容。
b.实施教育计划:根据教育计划的要求,组织幼儿进行游戏活动,引导幼儿参与各类教学活动,培养幼儿的兴趣和能力。
c.教学评估与改进:定期对幼儿的学习进展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困难,对教育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2.人员管理a.招聘与培训:根据幼儿园的需求,进行招聘合适的保教人员,为新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b.工作分配与协作:合理安排保教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人手合理配备,促进团队的协作与配合,实现保教工作的高效运行。
c.绩效考核与激励: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保教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及时给予肯定和激励,促进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资源管理a.教育设施与器材: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设施和器材完备,满足幼儿的学习和游戏需求,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b.财务管理与预算: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制定预算计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保教工作的正常运行。
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细则
长城镇贝贝星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18修订)》、《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2018修订)》,增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幼儿园一日活动是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途径,是每日保教活动的总和,是幼儿和保教人员共同经历的、家长参与的活动过程。
三、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和实施应尊重幼儿人格与权利,尊重发展规律,关注生命需要,关注个别差异,保教并重,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持续的发展。
四、本《细则》是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各类人员遵循的基本的、具体的行为要求和规则,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保证幼儿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一日活动的基本要求与行为细则幼儿园一日活动贯穿于幼儿在园的所有活动,可以根据活动性质相对划分为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等四大活动。
各类活动在幼儿发展中都具有特殊的价值,要注意各类活动的有机联系,做到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学习,学习联系生活、利用生活,使一日生活成为真正的教育整体。
一、生活活动生活活动是幼儿在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幼儿生命基本需要的活动,具体包括:入园、盥洗、餐点、饮水、入厕、睡眠、离园等环节。
(一)基本要求1.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要,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常规,既有利于形成集体生活秩序,又能满足幼儿个别的合理需要,不强求一律、整齐划一;引导、支持和鼓励幼儿参与生活规则的建立。
2.组织和指导幼儿的生活活动时,要进行充分的预设和准备,减少不必要的等待现象,避免隐性和显性的时间浪费;要满足幼儿受保护的需要和独立的需要,避免包办代替。
3.确保幼儿生活活动安全;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行为细则1.入园环节(1)幼儿按要求带齐当日所需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着装整洁舒适,便于活动。
按时、愉快入园,有礼貌地向老师、同伴问好。
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单独或联合举办、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适龄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园或捐资助园,有效扩大普惠性、多样化的学前教育资源。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统筹公办与民办幼儿教育,应把民办幼- 1 -儿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申办第五条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民办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省和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布局,要制定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制定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等组织决策机构。
(二)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执行,具备基本的办学场所、设施和符合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四)民办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一)幼儿园(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二)规范的幼儿园名称和首届幼儿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 2 -单;(三)举办者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有效身份证明;(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五)拟办幼儿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六)拟办幼儿园的章程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可行性论证等);(七)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以及场所使用权证明;(八)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九)县级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十)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第一部分总则一、本《纲要》的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
省教育厅依据国家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二、本《纲要》的适用范畴本《纲要》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是全省幼儿园(学前班)、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评价及幼儿园教学参考资料编审的依据。
三、幼儿园教育原则(一)尊重与关爱的原则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理解满足他们的合理需要。
尊重幼儿个体差异,理解每个幼儿有不同的已有经验、发展水平及学习方式。
关爱幼儿,坚持鼓励、启发与诱导的正面教育,使他们在幼儿园生活中获得快乐和自信。
(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幼儿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应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
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规律,促进幼儿可持续发展。
(三)保教并重的原则将保育和教育融为一体,做到教中有保,保中有教。
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健康教育,强化安全教育。
(四)游戏为主的原则保障幼儿游戏的权利,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为幼儿提供游戏条件,引导幼儿在游戏过程中主动感知、操作、探索、发现,从中获得多方面的经验和发展。
(五)整体教育的原则幼儿园课程和幼儿的生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与教育环境相互呼应,不可分割,各个领域之间相互渗透,形成整体。
幼儿园班级中教师之间、教师与保育员之间形成教育的整体。
幼儿园、家庭、社区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六)环境创设的原则依据教育目标和幼儿的身心发展创设教育环境。
既要为幼儿创设一个丰富的、目标化的物质环境,更要为幼儿营造一个宽松、温馨的精神环境,使幼儿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身心和谐、愉快而主动地发展。
(七)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本土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类教育活动,形成地域特色。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意见是甘肃省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课程编制与实施、质量监控与督导及保教用书选用的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园长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在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性差异的前提下,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坚持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通过科学的保育与教育,发展幼儿生活自理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富有个性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并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编制或配备标准设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炊事员应有一定的配餐技能,懂得儿童营养知识,具有三级以上的厨师职称,并有岗位资格证书、健康证。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3名保育员。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四条园长作为幼儿园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幼儿园课程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规划幼儿园课程,了解和监控幼儿园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教育目标,设置相关课程。
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教育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监测和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及卫生保健,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防止意外伤害发生,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带量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晨检制度和全日健康观察,建立因病缺勤儿童登记制度,做好传染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评价和报告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幼儿园保教检查记录指导意见
幼儿园保教检查记录指导意见大家好啊,今天咱们来聊聊幼儿园保教检查这事儿。
说到保教检查嘛,不少人可能一听就有点儿心慌慌的,觉得这像是大人们在盯着小朋友们,结果自己也得受着一波“考核”。
但说实话,保教检查其实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儿,没什么可怕的。
它就像是给幼儿园一个“体检”,看看孩子们在这里待得如何,老师们的教学状况是不是到位,环境设施又是不是安全舒适。
这样一来,既能保障孩子们在幼儿园里安全快乐地成长,也能让家长们放心,把宝贵的孩子交给幼儿园。
你说,这事儿不重要么?检查的时候都有哪些要点呢?首先呀,咱们不能忽视孩子们的安全问题。
你想想看,幼儿园里一群小家伙,好奇心特别强,喜欢到处跑、到处摸,摔一跤撞一下是常有的事儿。
保教检查时,老师和园方都会仔细检查一下教室里的桌椅、地板、玩具是不是安全,墙角有没尖尖的,窗户的玻璃是不是有保护措施,洗手间的水池是不是容易滑倒。
再比如,玩具的质量也得过关,不能有锋利的边缘,避免小朋友在玩耍时受伤。
嗯,说白了,就是要确保孩子们在这里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玩得开心又不担心出事儿。
再来说说老师们的教学质量吧。
幼儿园的老师可不仅仅是教孩子们唱歌跳舞、画画做手工那么简单。
孩子们在这个阶段的学习,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他们未来的认知和心理发展。
想想看,幼儿园可是孩子们启蒙的第一站呀。
如果老师能用心去教学、引导孩子们积极互动,那效果肯定不一般。
所以,保教检查的时候,老师们的教学方式、与孩子的互动情况都是重点检查内容。
老师们是不是能够根据孩子的兴趣去设计课程?是不是能发现孩子们的小变化,及时给予鼓励和支持?这些,都是检查的关键。
不过呢,光有教学质量可不行,幼儿园的环境也是大有学问的。
大家可能都知道,孩子们天生就爱玩,玩耍是他们学习的一种方式。
如果教室里没有充足的玩具、丰富的活动空间,那孩子们的创造力、动手能力就很难得到发展。
所以,在保教检查中,幼儿园是否提供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学习环境,也是大大影响检查结果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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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意见是甘肃省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课程编制与实施、质量监控与督导及保教用书选用的依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园长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在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关注个性差异的前提下,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坚持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通过科学的保育与教育,发展幼儿生活自理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富有个性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并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编制或配备标准设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炊事员应有一定的配餐技能,懂得儿童营养知识,具有三级以上的厨师职称,并有岗位资格证书、健康证。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3名保育员。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四条园长作为幼儿园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幼儿园课程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规划幼儿园课程,了解和监控幼儿园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教育目标,设置相关课程。
课程内容应来自于幼儿生活,在安排上要注意各领域的内容均衡、有机联系、相互渗透,综合开展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活动,达成课程目标。
要关注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以游戏为主,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灵活开展集体、小组、个别活动,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保教活动机会和条件,保证幼儿有充分自主活动时间。
不得开设超越幼儿发展阶段的课程,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第六条幼儿园必须严格规范保教资源的使用行为,选用经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幼儿园保教用书。
提倡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开发特色化、个性化的园本课程。
第七条要根据幼儿教育科学理念,从本园环境构造的特点和幼儿活动的需要出发,对幼儿园室内外环境进行统筹安排,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保教活动,实现环境育人。
第八条家长要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引导幼儿适当参与社会生活,丰富生活经验,发展社会性。
特别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保教工作,搭建家长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定期进行家长开放日活动。
第三章教育活动管理第九条依据《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结合本园幼儿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指导要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班级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日活动计划。
第十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重视一日生活各环节的教育价值,重视幼儿园与家长的合作与共育,注重对幼儿的养成教育,身心并重,做到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结合。
第十一条教师必须按照《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所规定的各年龄段、各领域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要求,充分利用保教用书,结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确定本班幼儿的教育活动目标和要求,选择恰当的教育手段组织开展教育活动。
注重各领域的有机联系,体现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游戏之中。
第十二条教育活动的设计应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四个部分。
活动过程各环节设计要条理清楚,层次清晰,过渡自然,衔接延伸,问题设计要具有启发引导作用。
第十三条教师应根据活动目标与要求,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活动前熟悉活动内容,自制活动教具,为幼儿参与活动提供必要的操作材料,创设适宜的教育情境,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类教具及教辅设备,避免教学无准备、不充分。
第十四条建立民主的师幼关系,营造和谐的活动氛围。
积极倡导教师引导下的幼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通过师幼之间、幼儿与幼儿之间的互动,使幼儿在体验、探究中丰富经验,发展能力。
保教人员在教育过程中应成为幼儿保教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第十五条注意观察幼儿,及时关注幼儿在生活和学习活动中的表现,了解幼儿的需要并给予适时的支持和帮助。
善于发现和捕捉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注意生成课程,改进教育方法与策略。
第十六条引导教师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反思,养成自觉反思的习惯,善于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设想,及时批注活动设计注意事项,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提高。
第十七条教育活动评价要以“幼儿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评价重点应考查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活动的目标、内容、组织与实施方式以及环境材料能否促进幼儿主动学习,向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性差异,使每个幼儿都有进步和成功的体验;保教人员的指导能否有利于幼儿进一步探索与思考,能否有利于扩展、整理幼儿的经验。
幼儿园每学期对在园幼儿进行一次全面的发展评价,注重幼儿发展过程评价,通过评价指导保教人员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生成新的教育内容,改进保教方法,促使幼儿更好地发展。
第四章生活指导与卫生保健管理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幼儿生活指导与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明确各岗位人员相关职责和工作规范要求,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保证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九条重视幼儿生活和活动常规的建立。
结合幼儿园实际建立必要而合理的生活常规,包括来园与离园、如厕与盥洗、进餐与饮水、午睡与起床等生活环节都应制定相应的常规并严格执行,形成制度。
要加强幼儿日常活动的常规管理,做好早操、集体教育活动、游戏等日常活动的组织配合和安全保护工作,防止隐性时间浪费。
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满足幼儿多方面的心理需求。
贯彻保教结合原则,坚持正面教育,通过各种生动有趣的形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条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园一日作息制度。
要根据动静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游戏、活动以及各种生活环节的时间。
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 5小时;午睡时间,冬季—2小时,夏季2—小时;正常情况下,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或体能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室内室外的自由游戏和自主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执行作息制度要注意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有利于形成秩序,使幼儿有规律的生活,又要满足幼儿合理的需要,照顾到个别差异。
对体弱、能力较差幼儿应予以适当照顾,使之逐步达到一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安全要求。
严把卫生消毒关,保证幼儿学习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和整洁,室内空气畅通,厕所无异味,幼儿餐具、玩具、用具必须定期消毒;严把疾病预防关,坚持每天对幼儿进行晨检和日间巡查(寄宿制幼儿园要进行夜间巡查)。
对传染性疾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并按照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逐级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严把药品管理关,幼儿药品及消毒药品分类登记入柜存放,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避免误服、漏服。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要定期进行幼儿健康检查。
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对每个幼儿建立健康档案。
对幼儿身体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
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保健资料的信息记录、统计分析、汇总报告工作,动态掌握全园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
第二十三条为幼儿提供膳食服务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进行营养素摄入量分析,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努力改善和提高幼儿伙食质量,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按月公示伙食费支出情况。
幼儿园必须提供安全充足的饮用水,为幼儿随时自主饮水提供方便。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要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
户外活动形式应小型多样,有计划地为幼儿开展走、跑、跳、投、爬、钻、攀登等方面的体育活动,发展幼儿体能,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疾病能力。
活动中要精心组织,随时关注幼儿安全,带动和组织幼儿积极投入到体育锻炼中。
第二十五条组织专门的人员对日常的保教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记录。
通过对幼儿到园率、体检达标率、饮食情况、作息情况、卫生情况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等指标进行监控,确保各项保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六条 ??对幼儿园工作人员、家长及幼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护体系。
建立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幼儿园年度考核之中,作为对安全责任人的重要考核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八条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交通安全、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把安全教育融入幼儿园一日生活。
第二十九条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食品药监等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幼儿园门卫管理、校车管理、消防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传染病管理等工作,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第三十条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严禁带幼儿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开展活动。
在幼儿园重点防范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
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纪律。
幼儿园教职工的聘用应符合有关法规对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要加强与社区、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食品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园内外安全联动管理监控体系,做到分工负责,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