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对土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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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 条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接近负荷中心;
二、进出线方便;
三、接近电源侧;
四、设备运输方便;
五、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六、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七、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
八、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九、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第2.0.2 条装有可燃性油浸电力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第2.0.3 条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变电所应设置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第2.0.4 条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电所和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时,应设在底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第2.0.5 条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一、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二、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三、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第一节防火
第6.1.1 条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第6.1.2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一、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二、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三、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五、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3 条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6.1.4 条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采用可燃油油浸变压器时,其变压器外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m 。当小于5m 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或通风孔:一、油量大于1000kg 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 及外廓两侧各加3m ;
二、油量在1000kg 及以下时,变压器总高度加3m 及外廓两侧各加1.5m 。
第6.1.5 条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 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第6.1.6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 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容量为20% 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一、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二、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场所;
三、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第6.1.7 条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 油量的挡油设施。
第6.1.8 条在多层和高层主体建筑物的底层布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时,其底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 的防火挑檐。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9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9.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
室、电压为10(6)kV 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
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9.2 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 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
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 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 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4. 9.3 配变电所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9.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m ,高度宜
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5m 。
4.9.5 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应设有运输通道。当其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时,其吊装孔和平台的尺寸应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9.6 当配变电所与上、下或贴邻的居住、办公房间仅有一层楼板或墙体相隔时,配变电所内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
4.9 .7 电压为10(6)kV 的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
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 8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
4.9.8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室之间设门时,门应向低电压配电室开启。
4.9.9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4.9.10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屋内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