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为保证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必须遵守一定的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设计图纸、质量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基础及各种土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方案施工;现场验收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总监、质量检查员、技术人员等,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时需要遵循如下规范标准:1.地下防水工程应该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国家建筑标准、工程验收标准、技术规范等。
2.防水材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且应该配备合格的检测设备。
3.防水施工应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底部、侧墙和顶部的处理、防水层的厚度、材料之间的连接等方面,施工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且必须经过专业人员验收。
4.验收时需要对防水层进行测试,可以利用防水层厚度测试仪、防水层电子引线测试仪、有色金属屋面漏水测试仪等测试仪器进行防水层的质量检测,验收时所有测试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5.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不应只限于表面检查,还应进行钻孔、洞穴、渗透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并对防水层的完整性、密实性和连接性等进行检测。
6.验收后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制定合格的整改措施,确保竣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验收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后方可竣工交付。
总之,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关键,因此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而且应引入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化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在验收时也应加强自身的质量检查和管理,防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保证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由此提升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国家地下室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家地下室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国家地下室防水施工及验收工作,以确保地下室在防水方面的质量和可靠性。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地下室建设项目。
2. 施工要求2.1 建筑材料选择- 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水材料进行施工。
- 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和耐久性,以满足地下室防水的需求。
- 材料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质量合格。
2.2 施工工艺- 施工前应清理地下室基础,并确保基础平整、干燥、无油污。
- 对地下室墙面、地面、天花板进行防水处理。
-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材料说明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系统检测,确保地下室防水效果良好。
2.3 施工验收- 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防水工程验收。
- 验收应由专业验收人员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 验收应针对防水层的质量、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3. 监督管理3.1 施工监督- 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规范进行。
-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3.2 质量管理- 地下室防水施工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
-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质量。
4. 防水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地下室防水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施工单位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5. 结论本文档规范了国家地下室防水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对保障地下室防水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能够遵守本规范,确保地下室防水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以上为国家地下室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地下部分的防水效果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规范验收过程并提升工程质量。
2. 施工前验收2.1 材料验收•对地下防水材料进行验收,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
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检查防水材料的外观质量,包括表面平整度、颜色一致性等。
•检查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包括抗拉强度、抗穿刺性能、耐化学品腐蚀性能等。
2.2 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施工方案要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查和签字确认。
•技术交底要详细说明工程要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并与相关参与人员进行交流确认。
2.3 施工设备与人员验收•对施工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操作正常。
•验收施工人员的相关资质和证书,并核对其工作经历和培训情况。
3. 施工过程验收3.1 基础处理•检查地下基础处理情况,包括清理基底表面杂物、处理孔洞等。
•检查基础处理材料的使用情况,如砂浆、修补剂等。
3.2 防水材料施工•检查防水卷材的铺贴情况,确保平整、紧密贴合,并注意卷材之间的重叠覆盖。
•检查防水涂料的施工情况,包括涂布层厚度、涂布均匀性等。
•对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3.3 排水系统施工•检查排水系统的布置、连接和密封情况。
•对排水系统进行水压测试,以验证其排水性能和耐压能力。
4. 竣工验收4.1 竣工文件验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文件进行验收,包括施工记录、质量验收报告等。
•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技术要求进行了施工,并参与竣工验收。
4.2 现场验收•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外观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表面平整度、颜色一致性等。
•对防水层的抗渗性能进行测试,以验证其防水效果。
4.3 结论及质量评定•根据施工记录、质量验收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评定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等级。
•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5. 验收结果及评定标准5.1 验收结果•合格:地下防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无质量问题。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具体应用于基坑工程、隧道工程等地下工程防水施工。
1.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客观性。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2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符合要求。
2.3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验收方案,明确施工过程、验收方法及验收指标。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验收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3.2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地下防水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
3.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竣工验收4.1 施工单位完成地下防水工程后,应向设计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4.2 设计单位应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地下防水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 设计单位应组织验收组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验收结果处理5.1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情况,做出验收结论,如符合规范要求,则签发验收证书;如不符合要求,则提出整改要求。
5.2 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修补和改正,待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
5.3 验收结论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验收结果应在工程资料中予以记录和归档。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客观性。
6.2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
6.3 监理单位应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总那么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治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建筑工程、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中所采纳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地下防水工程underground waterproofensineenng指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隧道及地下铁道等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爱护治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
2.0.2 防水等级grade Of waterProof依照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所确定结构承诺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
2.0.3 刚性防水层rigid waterproof laygr采纳较高强度和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如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
2.0.4 柔性防水层flexible waterproof layer采纳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率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
2.0.5 初期支护Primary linning用矿山法进行暗挖法施工后,在岩体上喷射或浇筑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第一次衬砌。
2.0.6 盾构法隧道shield tunnelling method采纳盾构掘进机进行开挖,钢筋混凝土管片作为衬砌支护的隧道暗挖施工法。
2.0.7 土工合成材料geosynthetics指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土工特种材料的总称。
3 差不多规定3.0.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QB/CJJ-05-20031.编制依据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1.3《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108-200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1.7《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京建科[1999]230)1.8《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1.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2.底板混凝土垫层2.1基底要求2.1.1验槽:基槽经过设计、勘察、建设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基底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2.1.2放线、抄平:根据测量定位控制线,放出垫层边线、后浇带位置线。
2.1.3做标高控制点:根据设计标高,用水泥砂浆在中部做若干个标高控制点。
2.2材料要求垫层混凝土采用C15预拌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软弱土层厚度不小于150mm。
2.3施工要点2.3.1工艺流程:基底处理→混凝土浇筑→压实→养护→砌保护墙2.3.2施工工艺:1、浇筑混凝土:将预拌的混凝土,按做好的厚度控制点摊在基层上,用木抹子初次收平压实。
2、表面压光:待混凝土初凝前(人踩了有脚印,但不陷入时为宜),用木抹子搓压后,用铁抹子压光;压光时用力均匀,将表面压实、压光,清除表面气泡、砂眼等缺陷;电梯井、集水坑等结构阴阳角处抹成半径为20~50mm圆弧。
3、养护:待混凝土凝固后要及时洒水、覆盖养护;强度达到1.2Mpa 前严禁上人。
4、底板保护墙砌筑:用页岩砖砌筑240厚保护墙,保护墙高度:卷材防水高出底板400mm,且高出部分采用白灰砂浆砌筑;涂膜防水与底板砌平。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久性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 在地下防水工程中,凡需交叉进行其他工程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对本规范为作规定的事项,尚应按现行的其他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 地下防水工程的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 各种原材料、制品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规定。
使用前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作好记录。
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安全防火的专门规定。
二、地下防水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1. 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混凝土结构、各种防水层及渗排水和盲沟排水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
2.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3.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节防水混凝土结构施工1.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108的要求。
2.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3.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均匀,搅拌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防水混凝土的浇筑应采用连续浇筑,浇筑过程中应防止出现冷缝。
5. 防水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
第三节防水层施工1. 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合格的防水材料。
2. 防水层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伤防水材料。
3. 防水层的施工应采取防止水渗透的措施,确保防水层的施工质量。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施工工序,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适用的验收规范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文档内容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方法、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规范。
通过对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提高工程运行效能和安全性。
2. 验收范围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1.承插件的安装和连接2.防水材料的选用和施工3.渗漏测试和质量检测4.排污和排水系统的安装和调试5.监测系统的设置和运行6.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等3. 验收方法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外观检查通过对地下防水工程的外观进行检查,可以观察到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瑕疵。
外观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水层的厚度和均匀性•承插件的安装是否牢固•排水系统的连接是否密封完好3.2 测量和检测通过使用相关的测量和检测设备,对地下防水工程进行测量和检测,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测量和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使用渗漏测试仪进行渗漏测试•使用超声波设备检测防水层的质量•使用压力计检测排水系统的工作状态3.3 文件审核通过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文件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符合性•防水材料的选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监测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 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防水材料的选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防水层的厚度和均匀性符合要求•渗漏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排水系统的工作状态良好•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等5. 验收程序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验收申请2.进行外观检查3.进行测量和检测4.进行文件审核5.制定验收报告6.验收结论和验收结果的确认7.完成验收手续和档案整理6. 验收记录与报告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是对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正式记录,也是对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证明。
(建筑工程管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管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壹九八三年五月五日第壹章总则1.0.1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2于地下防水工程中,凡需交叉进行其它工程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对本规范为作规定的事项,尚应按现行的其它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1.0.3地下防水工程的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各种原材料,制品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应于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作好记录。
各种拌和物的配合成分和调制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参照本规范附录和有关技术标准通过试验确定。
1.0.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安全防火的专门规定。
第二章地下防水工程第壹节壹般规定2.1.1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混凝土结构、各种防水层及渗排水和盲沟排水均应于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施工。
2.1.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且符合下列规定:壹、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低至防水工程底部最底标高以下,不小于300毫米,直至防水工程全部完成为止;二、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三、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四、排水时应避免基土流失。
2.1.3采用水泵从基坑内排水降低地下水位时,集水井宜设置于防水工程底平面边线以外,且根据土质量情况选择适当距离,且不得破坏基坑及基坑附近的土层结构。
如防水工程的底面面积较大,为了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必须将集水井设置于防水工程底平面以内时,应采用可和防水层紧密连接的集水井筒,且于排水工作结束时,用混凝土将井筒填实,再用螺栓或焊接等方法将井口封严。
2.1.4地下防水层需有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穿过时,应于穿过处做好防水处理.地下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避免再于其上凿眼打洞。
地下室防水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地下室防水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一、地下室防水施工工艺1、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是采用外防内贴法。
在底板垫层上先将永久性保护墙全部砌完,再将卷材(防水层)全部铺贴在永久性保护墙和底板垫层上,待地下室防水层全部做完,最后浇筑围护结构混凝土的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法。
2、地下室防水施工工艺流程基层清理→涂刷基层处理剂→铺贴SBS防水卷材(基层与卷材相接涂胶粘剂)→粘贴复合铜胎基→复合铜胎基上涂刷基层与卷材粘结剂→卷材与基层粘结→粘结部位作隐蔽检查标识(在大面卷材防水层隐蔽之前,用塑料膜或纯棉布等材料,将卷材(防水层)全部掩盖进行妥善保护)→防水层隐蔽验收→浇注混凝土保护层。
二、地下室防水验收标准1、地下室外墙采用防水涂料时,符合下列要求:防水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涂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不应有漏涂、分层脱落等现象。
涂膜表面平整,均匀一致,不得有流淌、堆积或鼓泡等缺陷。
涂料与基层结合牢固,无分层、无龟裂,无渗漏。
涂料干透后,在表面均匀喷涂一层封闭胶液。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
涂料防水层不应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涂料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涂料防水层应做成符合设计要求的整体无缝防水层。
涂料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应在大面卷材防水层隐蔽之前,用塑料膜或纯棉布等材料,将卷材(防水层)全部掩盖进行妥善保护。
待大面卷材防水层隐蔽且已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护层的施工。
2、地下室外墙采用防水卷材时,符合下列要求:防水卷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卷材与基层之间应粘贴牢固,表面平整、不皱折、不收边、不漏水。
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搭接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收头处应用压条固定并嵌填密封材料,其压边宽度应为80~100mm,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
卷材的搭接缝处的两侧对齐,无错开现象。
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应在大面卷材防水层隐蔽之前,用塑料膜或纯棉布等材料,将卷材(防水层)全部掩盖进行妥善保护。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引言地下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为了保证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将介绍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
2. 验收范围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下防水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防水层施工的合格性和工艺要求的符合度•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完整性•防水工程的排水系统和检测设施3. 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防水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标准要求,且应经过质量检测•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无破损、漏水等情况•防水工程的检测设施应正常运行,且符合验收要求•防水工程的排水系统应畅通无阻,符合设计要求4. 验收流程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验收申请:施工方应在工程完成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2.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单位应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
3.开展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前往工程现场进行验收,检查防水材料、施工质量和设施使用情况。
4.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质量情况和验收结论。
5. 验收记录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验收单位名称和人员名单•验收时间和地点•防水工程的验收结果和结论•验收人员的签字和意见6. 后续处理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地下防水工程,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7. 结语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严格的验收工作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本文所述的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能对相关人员提供参考,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规范
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规范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是确保建筑物地下室防水效果的关键步骤。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依据一定规范来评估工程的合格性。
本文将介绍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的规范,以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和效果。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标准:根据地下室防水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确定验收的标准和指标,包括抗渗性能、耐压能力、防渗透性等。
2. 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为了准确评估地下室防水工程的质量,需要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探伤仪器、水压试验设备等。
3. 制定验收方案: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二、验收内容和要求1. 检查防水材料和施工工艺:首先要检查所使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查看施工工艺是否规范。
防水材料应具备一定的抗渗、耐压和防渗透性能。
2. 检查施工质量:对地下室防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基层处理、防水层的施工情况、防水层接缝的处理等。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没有漏工漏项。
3. 抗渗性能测试:进行水压试验,通过增压方法使地下室防水层承受一定的水压,观察一定时间后是否有渗漏现象。
4. 检查其他辅助设施:检查地下室防水工程的排水系统、渗水控制设备、防水层保护层等,确保其正常安装和运行。
三、验收结果与记录1. 验收结果判断: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对地下室防水工程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合格。
如果有不合格的地方,需标明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 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以及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档案。
记录中应包括实地照片、水压试验记录和相关检测报告等。
3. 验收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地下室防水工程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验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四、验收后的处理1. 合格工程:如果地下室防水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确保工程正常投入使用。
2. 不合格工程:对于有不合格问题的地下室防水工程,应立即联系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前言地下防水工程是保证建筑物地下部分不受水分侵蚀的重要工程。
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将介绍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二、验收前准备工作1.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地下防水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材料合格证明等。
2. 监理单位应组织验收人员,包括地下防水工程专业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3. 验收前,验收人员应熟悉地下防水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
三、验收内容1. 施工质量(1)验收人员应检查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
(2)验收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施工工艺不合理、施工材料使用不当等。
(3)验收人员应对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防水层(1)验收人员应检查地下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包括防水材料的厚度、粘结强度等。
(2)验收人员应对地下防水层进行抽检,检测其抗渗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人员应对地下防水层进行观察,检查是否存在渗漏、开裂等问题。
3. 排水系统(1)验收人员应检查地下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包括排水管道的材料选择、布置方式等。
(2)验收人员应对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验收人员应对地下排水系统进行观察,检查是否存在堵塞、渗漏等问题。
4. 施工记录(1)验收人员应查看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等。
(2)验收人员应核实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验收结果1. 合格(1)如果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则验收结果为合格。
(2)合格的地下防水工程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
2. 不合格(1)如果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则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样本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原则QB/CJJ-05-1.编制根据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1.3《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108-)1.4《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1.7《防止混凝土碱集料反映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京建科[1999]230)1.8《建筑构造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原则》(DBJ/T01-69-)1.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底板混凝土垫层2.1基底规定2.1.1验槽: 基槽通过设计、勘察、建设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 基底解决符合设计规定, 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2.1.2放线、抄平:依照测量定位控制线, 放出垫层边线、后浇带位置线。
2.1.3做标高控制点:依照设计标高, 用水泥砂浆在中部做若干个标高控制点。
2.2材料规定垫层混凝土采用C15预拌混凝土, 厚度不不大于100mm, 软弱土层厚度不不大于150mm。
2.3施工要点2.3.1工艺流程:基底解决→混凝土浇筑→压实→养护→砌保护墙2.3.2施工工艺:1.浇筑混凝土:将预拌混凝土, 按做好厚度控制点摊在基层上, 用木抹子初次收平压实。
2.表面压光:待混凝土初凝前(人踩了有脚印, 但不陷入时为宜), 用木抹子搓压后, 用铁抹子压光;压光时用力均匀, 将表面压实、压光, 清除表面气泡、砂眼等缺陷;电梯井、集水坑等构造阴阳角处抹成半径为20~50mm圆弧。
3.养护: 待混凝土凝固后要及时洒水、覆盖养护;强度达到1.2Mpa前禁止上人。
4、底板保护墙砌筑:用页岩砖砌筑240厚保护墙, 保护墙高度:卷材防水高出底板400mm, 且高出某些采用白灰砂浆砌筑;涂膜防水与底板砌平。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地下防水工程质量,保障建筑物安全、可靠、持久使用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建筑工程、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2.0.1 地下防水工程指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隧道及地下铁道等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工作的工程实体。
2.0.2 防水等级根据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所确定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
2.0.3 刚性防水层采用较高强度和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如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
2.0.4 柔性防水层采用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率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
2.0.5 初期支护用矿山法进行暗挖法施工后,在岩体上喷射或安装锚杆、钢筋网、钢支撑等支护结构。
三、验收要求3.1 材料验收3.1.1 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3.1.2 防水材料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材质检验报告等。
3.2 施工过程验收3.2.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2.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防水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水层的保护工作,防止受到损害。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工程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行日期:1983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3)城科字第282号原建筑工程部主编、批准并报原国家建委备案的国家标准《屋面和防水隔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6[修订本]),交由山西省建委主管、建工局主编,会同各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和教学单位进行了修订,改名并分为《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这两本规范已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规范的管理和解释工作,由山西省建工局“屋面、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管理组”负责。
希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告诉他们,以供再次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五月五日修订说明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和原国家建工总局(80)建工科字第385号文件精神,《屋面和防水隔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6(修订本),以山西省建工局为主编单位,安徽、黑龙江、甘肃、广西、陕西、河南、天津等省、市建工局和铁道部、冶金部等九个单位参加共同修订。
这次修订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要适应当前的施工技术水平,又要考虑今后发展的可能。
凡多年来行之有效,且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和施工水平的条文予以保留;凡内容已经陈旧;或被新材料、新工艺所代替的条文予以删除;对规定不明确,技术数据不确切,或者工艺已有所改进的条文予以修改;对经过长期实践考验和国家正式鉴定,确为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有发展前途的新技术在规范中予以增加。
一九八○年五月,召开了有关省市二十七个单位参加的技术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对原规范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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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第一章总则1.0.1 本规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2 在地下防水工程中,凡需交叉进行其它工程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规定外,对本规为作规定的事项,尚应按现行的其它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执行。
1.0.3 地下防水工程的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的规定。
1.0.4 各种原材料,制品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作好记录。
各种拌和物的配合成分和调制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参照本规附录和有关技术标准通过试验确定。
1.0.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以及其它有关安全防火的专门规定。
第二章地下防水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2.1.1 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混凝土结构、各种防水层及渗排水和盲沟排水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施工。
2.1.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一、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低至防水工程底部最底标高以下,不小于300毫米,直至防水工程全部完成为止;二、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三、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四、排水时应避免基土流失。
2.1.3 采用水泵从基坑排水降低地下水位时,集水井宜设置在防水工程底平面边线以外,并根据土质量情况选择适当距离,并不得破坏基坑及基坑附近的土层结构。
如防水工程的底面面积较大,为了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必须将集水井设置在防水工程底平面以时,应采用可与防水层紧密连接的集水井筒,并在排水工作结束时,用混凝土将井筒填实,再用螺栓或焊接等方法将井口封严。
2.1.4 地下防水层需有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做好防水处理.地下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避免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2.1.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当下一个工序或相临工程施工时,应对地下防水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第二节防水混凝土结构2.2.1 防水混凝土结构是指本身具有一定防水能力的整体式或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适用于地下室、水池、地下水泵房、设备基础等防水建筑。
2.2.2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采用普通防水混凝土或掺外加剂的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在侵蚀性介质中使用时,其耐蚀系数不应小于0.8。
注:混凝土的耐蚀系数是混凝土试块分别在请蚀性介质中与在饮用水中养护六个月的抗折强度之比。
2.2.3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
在不受侵蚀性介质和冻融作用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如掺用外加剂,亦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如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
在受冻融作用时,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二、砂、石:混凝土所用的砂、石技术指标除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和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子最大颗粒径不宜大于40毫米,所含泥土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吸水率不大于1.5。
三、水: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四、外加剂: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减水剂、加气悸、防水剂及膨胀剂等。
2.2.4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选定配合比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抗渗标号提高2千克力/平方厘米,其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平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包括粉细料在)不小于320kg;二、含砂率以35%~40%为宜,灰砂比应为1:2~1:2.5;三、水灰比不大于0.6;四、坍落度不大于5厘米,如掺入外加剂或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受此限;五、掺用引气型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其含气量应控制在3%~5%。
2.2.5防水混凝土结构施工时,固定摸板用的铁丝和螺栓不宜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
结构部的各种钢筋以及绑扎铁丝,均不得接触摸板。
如固定摸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时,应采取止水措施,一般采用下列方法:一、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环。
止水环必须满焊,环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二、螺栓加堵头。
2.2.6 防水混凝土应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小于2分钟。
掺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选用搅拌时间。
防水混凝土应用机械振捣密实。
2.2.7 底板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留施工缝。
墙体一般只允许留设水平施工缝,其位置不应留在剪刀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壁交接处,一般宜留在高出底板上表面不小于200毫米的墙身上。
墙体设有孔洞时,施工缝矩孔洞边缘不宜小于300毫米。
如必须留设垂直施工缝时,应留在结构的变形缝处。
在施工缝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处的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粒和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再铺上一层20~25毫米厚的水泥沙浆,水泥沙浆所用的材料和灰砂比应与混凝土的材料和灰砂比相同。
2.2.8 在防水混凝土结构中有密集管群穿过处、预埋件或钢筋稠密处、浇筑混凝土有困难时,应采用相同抗渗标号的细石混凝土浇筑;预埋大管径的套管或面积较大的金属板时,应在其底部开设浇筑振捣孔,以利排气、浇筑和振捣。
2.2.9 固定设备用的锚栓等预埋件,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埋入。
如必须在混凝土中预留孔底部须保留至少150毫米厚的混凝土。
当预留孔底部的厚度小于150毫米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措施。
2.2.10 防水混凝土凝结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并充分保持湿润。
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昼夜。
拆模时,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温度与周围气温的温差不得超过15°C。
2.2.11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抗渗性能,应以标准条件下养护的防水混凝土抗渗试块的试验结果评定。
抗渗试块的留置组数可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但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试块养护期不少于28天,不超过90天。
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制试块。
强度试块必须按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4-83)第四章的规定留制。
2.2.12 防水混凝土冬期施工,宜采用暖棚法,并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4-83)第七章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
防水混凝土不宜采用电热法养护。
采用蒸汽养护时,不宜直接向混凝土喷射蒸汽,但应保持混凝土结构有一定的湿度,防止混凝土早期脱水,并应采取措施排除冷凝水和防止结冰。
蒸汽养护应按下列规定控制升温和降温速度:升温速度: 对表面系数小于6的结构,不宜超过6°C/小时;对表面系数为6和大于6的结构,不宜超过8°C/小时;恒温温度不得高于50°C;降温速度:不宜超过5°C/小时。
第三节水泥砂浆防水层2.3.1 水泥砂浆防水层分为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刚性多层作法防水层两种,适用于地下砖石结构的防水层及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加强层。
2.3.2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泥:宜采用标号不低于3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膨胀水泥,亦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水泥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二、外加剂:宜采用氯化物金属盐类防水剂\膨胀剂或减水剂;三、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的规定;四、水: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3.3 水泥砂浆和水泥浆的配合比应根据防水要求、原材料性能和施工方法确定,施工时必须严格掌握,可按表2.3.3选用。
掺外加剂或使用膨胀水泥的水泥砂浆,其配合比应按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2.3.4 铺抹水泥砂浆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并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二、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不论迎水面或背水面均须分两层铺抹,表面应压光,总厚度不应小于20毫米;三、刚性多层作防水层,在迎水面宜用五层交叉抹面做法,在背水面宜用四层交叉抹面做法;四、水泥砂浆的稠度宜控制在7~8厘米。
五、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
2.3.5 各种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阴阳角均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
圆弧半径一般为:阳角10毫米,阴角50毫米。
2.3.6 刚性多层作法防水层每层宜连续施工,各层紧密贴和不留施工缝。
如必须留施工缝时,则应留成阶梯坡形槎,接槎要依照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接槎位置一般宜在地面上,宜可留在墙面上,但均需离开阴阳角处200毫米。
2.3.7 水泥砂浆防水层无论迎水面或背水面,其高度均应超出室外地坪不小于150毫米。
2.3.8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5°C,且基层表面应保持正温度。
如在低于此温度时施工,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掺用氯化物金属盐类防水剂及膨胀剂的防水砂浆,不应在35°C以上或烈日照射下施工。
2.3.9 手工铺抹或机械喷涂施工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在凝结后应立即进行养护。
养护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C,并应保持防水层湿润。
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昼夜;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昼夜,在此期间不得受静水压作用。
使用其它品种的水泥,应按专门技术规定养护。
第四节卷材防水层2.4.1 卷材防水层应铺贴在下列基层上:一、整体的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二、整体的水泥砂浆找平层;三、整体的沥青砂浆或沥青混凝土找平层。
2.4.2 铺贴卷材的基层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层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二、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平整度为:用2米长直尺检查,基层与直尺间的最大空隙不应超过5毫米,且每米长度不得多于一处,空隙仅允许平缓变化;三、基层表面应清洁干净;四、基层表面的阴阳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五、基层尚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7-83)第二章第二节表的规定。
2.4.3 铺贴卷材前,宜使基层表面干燥。
平面铺贴卷材,基层表面干燥有困难时,第一层卷材可用沥青胶结材料铺贴在潮湿的基层上,但应使卷材与基层贴紧。
必要使卷材层数应比设计增加一层。
立面铺贴卷材,基层表面应满涂冷底子油,待冷底子油干燥后,即可铺贴。
2.4.4 沥青胶结材料的配合比、调制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7-83)附录一的有关规定。
铺贴石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石油沥青胶结材料,铺贴焦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焦油沥青胶结材料。
防水层所用的沥青,其软化点应较基层及防水层周围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高出20~25°C,且不低于4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