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门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根据门诊和急诊工作的特点,门诊和急诊病历评分标准共分为四类:门诊初诊病历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急诊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急诊观察记录质量评分标准。

(二)各门急诊病历评分权重值为100分,根据所得权重分值划分病历等级:≧90分为甲病历;≤89分≥75分为乙级病历;≤74分为丙级病历。

(三)本评分标准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对门(急)诊病历书写提单项否决的项目,单项否决的项目是病历书写中最基本和重点的要求,各级医师必须做到。(四)根据问题病历的严重程度,单项否决分为单项否决丙级和单项否决乙级两种。(五)病历中存在一项单项否决乙级者,应继续评定以最后评分定级;病历中存在两项

单项否决乙级者为丙级病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