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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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方案一、目的。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展示优秀员工的积极进取风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平客观的评价每个员工的工作绩效,特制定季度“岗位服务标兵”评选办法,开展评选“服务标兵”的活动。

二、评选对象。

所有正式员工。

三、评选名额。

“服务标兵”一名。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监。

成员:各小组主管。

五、评选周期。

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评选上一季度服务标兵。

六、评选办法。

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默认季度绩效排名前三员工参与评选,由主管综合员工日常各方面表现进行审核,填写服务标兵推荐表提交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期限: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

2、基本素养:普通话标准,着装得体。

3、工作能力:熟练处理本职工作,季度绩效排名前三。

4、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安排,不讨价还价,按质按量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部门各项活动/培训,在部门内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评选期间,无迟到、早退、脱岗超半小时现象。

5、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同事相处融洽,团结互助。

6、特别贡献:对新增业务知识点积极响应,及时上报,完善不足;对顾客反馈的优化建议或页面异常,及时上报,有助于后台技术部门优化完善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参加评选。

1、旷工。

2、按月统计,累计事假超3天(包含3天),病假超7天(包含7天)。

3、顾客投诉且投诉成立。

4、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被人事专员处罚。

5、由于业务知识不熟练,导致出错,未被顾客投诉,但造成公司损失。

八、奖励措施。

(一)展现形式。

获奖员工公司将发放印制“****客服部*年*季度服务标兵”展示牌,发放500元奖励金,并予以通报表扬。

(季度内分月到账,以小额激励形式提报)(二)其他。

为树立标兵形象,培养员工全面发展,增加培训员与话务员的互动,在服务标兵评定后,部门将以服务标兵为主导,培训员配合的形式,利用休息时间/热线空闲时间准备下一季度员工培训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实现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提质、提速、提效”,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

星级设置及评定细则第三条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定为八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六星级、七星级、八星级。

第四条星级参评细则一、热爱学习星坚持不断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业务学习或开会半年迟到2次、无故缺席1次,未经批准不参加统一安排的活动。

2、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半年少于6千字。

二、优质服务星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耐心细致、尽职尽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对咨询、受理事项没有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

2、对服务对象不理不睬,故意拖延、与客户争辩、刁难客户,引起客户投诉。

3、因责任心不强导致中心的声誉、利益受损。

4、在临下班时或非工作时间有客户来办事,不受理或不接待。

5、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程序不规范、态度生硬,致使服务对象反感。

6、出现办件延期情况。

三、廉洁自律星廉洁行政、按章收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有搭车收费现象。

2、有索、拿、卡、要现象。

3、有个人行为的交易现象。

四、办证规范星办事程序规范,做到集中便捷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审批事项没按规定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

2、涉及办证收费事项没在窗口受理和办理。

3、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摆放不整齐,未在窗口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等内容。

4、没有正确执行告知承诺制,收、退件管理等制度。

5、不能实时、准确将管理事项进行电脑登录。

五、工作业绩星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在窗口服务工作质量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进厅办理事项半年未达到50件。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方案_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方案_

审计局关于“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为开展好“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特设立活动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员为:组长:徐勇副组长:王怀卫,成员:蔡超华彭桂群杨阳黄丽二、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的活动主题,以“创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内部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为手段,不断优化审计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审计工作人员服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审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审计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内容在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中,全体人员要立足岗位,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精心设计载体,以“三亮三比三评”为抓手,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审计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审计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宣传、阳光审计和服务社会的文明示范窗口,展现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以“三亮”激发内在动力。

一亮身份,即所有窗口岗位的党员都佩戴党徽上岗,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主动性;二亮承诺,要结合服务工作性质、特点、岗位,制定承诺书和个人承诺卡,向群众公开内容,亮出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工作自觉性;三亮标准,即通过向群众发放明白卡、被审计人权利义务公告,对外公开办税程序、流程和工作人员信息,亮出服务标准,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推进工作质效。

(二)以“三比”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比技能。

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比作风。

坚持以服务为本,以“满足被审计人合理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形成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三是比业绩。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成为办事进行规范、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群众满意的文明提示框,本着“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窗口与窗口工作人员分别考核,实行百分制。

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每季度评出文明每半年窗口和产品服务标兵。

考评及评分标准如下:(一)服务态度(20分)工作人员做到规范相关服务得20分。

扣分如下:1、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胸牌或佩戴胸牌不规范、不摆放桌牌或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1分;2、接待提供服务对象不热情,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生硬的,每人次扣2分;3、拒绝答复提供服务对象咨询的,每人次扣2分;4、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每人次扣3分;5、引起服务对象投诉,查实确有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6、为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或节假日加班服务的,为企业或群众提供特事特办的,每次加1-3分。

(二)工作纪律(25分)工作人员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按规定到岗服务,得25分。

扣分如下:1、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维日尼察区的每人次扣1分,旷工(按半天计)一次扣2分;2、AB角职责不清,不能及时补岗损害工作或出现一个窗口(单位)岗位全部空缺所有现象的每次扣2分;3、工作时间允许非管理员进入窗口每次工作区域的每次扣1分;4、除确因审批手续业务需外出、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考试、正常休假等原因外,每月请假超过2天(不含2天),每增加1天扣1分;5、“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的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活动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6、擅自安装游戏软件或在工作时间打游戏的一人次扣5分,其他工作期间上网影响办件的,一次扣3分;7、上班期间抽烟、吃零食、打瞌睡,每人次(项)扣2分;8、在工作日内中午喝酒的,每人次扣3分;9、利用工作之便为申请人指定中介代理服务的,每人次扣5分;10、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诚信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的评比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比对象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是指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业务的窗口。

各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红旗(文明)窗口,并参与评比。

第三条:评比标准评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举止: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工作规范,仪表端庄,注意言谈举止,不携带手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办理各类业务,确保办事群众的办理时间得到最大限度的缩短。

4. 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回答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

第四条:评比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应每季度评比一次红旗(文明)窗口。

评比方式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比事项包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举止和服务效率的考核,以及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巡查。

第五条:评比结果根据评比标准,对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进行排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比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公示,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第六条:奖励措施对评比结果靠前的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称号、个人奖励等。

第七条:监督和整改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服务态度差、举止不文明、效率低下等窗口,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任何对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均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并经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九条:评比结果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结果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晋升产生重要影响。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随着政务服务的不断优化和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行政服务的主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良性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普遍开展了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

一、评比办法的意义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旨在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态度、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巩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在评比中,不仅考察服务效率,还重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全面因素,从而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二、评选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标准主要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1. 服务效率:即办事效率和排队等候时间。

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时间管理是否优秀。

2. 服务质量:包括办事过程中是否注重细节,是否有严格的办事规程,是否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等。

3. 服务态度: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与群众接触中的语言、态度和仪容仪表等方面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

4. 服务环境: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符合安全、舒适的要求,是否有足够的服务场所,以及是否有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设施等。

三、评选程序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通常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初评通常由主管部门进行,评选行政服务中心符不符合评比要求。

符合要求者则进入终评环节。

终评环节通常由专家组委员会结合评选标准进行集中评审,最终选出红旗文明窗口获奖单位。

评选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布。

四、评比效果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是对政府机关服务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是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推广优质服务品牌的表现。

通过评比,政务服务中心得以专业和全面地检视和改进自己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方式。

获得评比奖项的单位也是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信任的示范单位,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大众口碑的肯定。

五、结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对于营造优良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信任度,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相关推荐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1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形象建设,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细节做起,用微笑感染患者,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及和谐氛围,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医院窗口部门新形象。

医院决定20xx 年在导医台、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等窗口科室开展“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强化“三好一满意”的服务宗旨,建立窗口科室监督、激励机制。

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有效与病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的意义提倡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加强医院的形象建设,树立窗口人员的个人形象及窗口形象品牌,以窗口科室职工美好的个人形象、强烈的形象意识和礼仪意识以及优秀的礼仪品质为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使医院的整体形象真正为社会所认同,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

三、评选标准(以礼仪、服务规范为主)(一)礼仪服务:淡妆上岗,长发挽起,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坐姿得体,站姿端庄,恰当称谓病人,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执行微笑服务规范,微笑时露出8颗牙齿。

(二)服务态度:接待病人热情、主动、温和、有礼貌,有问必答,解释工作耐心细致。

1、导医人员准时到岗,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主动为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病人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并陪同诊疗全过程,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2、挂号室、收费人员准时到岗,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标准:
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礼貌、耐心、热情、周到地为来访者提供服务,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表现出特别的关爱和关注。

2.工作效率: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处理前来咨询、办事的业务,缩短来访者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场所卫生:窗口区域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物品、零散废弃物等。

4.形象仪容: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得体。

5.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来访者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对政策法规的解释清晰明了,对业务流程的指引得当。

6.服务便民: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如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方便市民线上申报、查询各种业务。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服务质量优异。

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工作成绩显着。

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

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文明表率突出。

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杜绝“脏乱差”现象;科学放置岗位牌、功能座牌,做到警容
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6.组织纪律严明。

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

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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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群众服务窗口 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

创建群众服务窗口  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

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方案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建群众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主题活动的通知》(X组通201*37号)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安监工作人员特别是共产党员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敬业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现就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亮四创四比四评”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坚持从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力争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一)围绕把握中心任务创先争优。

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任务、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落实局支部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在工作中树先进形象、创一流业绩。

(二)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创先争优。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做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创先争优。

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以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服务技能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党员队伍,带动全体干部党员及职工素质的全面提升。

评选“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工作方案

评选“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工作方案

赣县王母渡中心卫生院关于开展评选“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工作方案为全面总结每月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根据赣县卫生局总支委员会《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赣县卫总字…2012‟1号和《关于印发<赣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县卫总字…2011‟14号文件要求,制定开展评选“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工作方案,评选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评为依据,对本院各科室、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突出贡献、突出表现、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在此基础上,按照“三亮三比三争三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相关要求,评选出“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活动氛围,增强本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参评范围科室成立半年以上的窗口及在本院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新平成员:李陈林、罗洪斌、刘黎明四、考评方法1、每月设优秀服务窗口1个、优秀服务标兵2至3名。

2、院办会每月的月初评选出上月的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3评出的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及时在院内“三亮三比三评”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标准优秀服务窗口,科室每人奖励100元;优秀服务标兵,每人奖励300元。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每月评选出的优秀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作为年终评先奖优的依据。

赣县王母渡中心卫生院2012年4月1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考评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考评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考评细则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考评细则为了进一步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并推动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考评细则如下:一、考评对象1. 考评对象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人员、办公室人员、领导及后勤、安保人员等。

二、考评指标1. 工作态度与承诺- 面对用户时态度友好、亲切,并尽量提供满意的答复。

-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能够给予确切的答复或解决方案,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

- 出现问题时,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2. 服务效能与责任心- 对用户的办事需求能够耐心听取,熟悉业务流程并能快速准确的办理。

-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负责具体的服务安排和时间管理,确保办事流程的迅速高效。

- 对所管辖的业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知识,只做熟悉的业务,不办理不了解的业务。

3. 服务质量与拓展创新- 运用多种方法和渠道,主动向用户提供政务公开的信息,解答各类问题,并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

- 在能力范围内为用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如代开证明、办理相关业务的咨询等。

- 积极参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改进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4. 服务态度与形象- 注意仪表、形象和言行举止,维持良好的服务形象。

- 对遇到的各类用户,尊重、礼貌,积极帮助解决问题。

- 实施“一人一事”服务原则,对待用户需求同等对待,不因身份地位不同而差别对待。

三、考评方式1. 通过用户评价: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对用户进行匿名评价,并将结果纳入考评参考范围,结果占总考评分的50%。

2. 通过工作表现: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率、处理问题能力、工作态度等。

并将工作人员绩效结果纳入考评参考范围,结果占总考评分的40%。

3. 通过自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自评,包括自身的工作优势和不足,对自己诚实客观的进行评估,并提交给领导进行审核,结果占总考评分的10%。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1

关于服务标兵评选的实施办法为了体现“口碑第一,信誉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进一步深化“专业、专注、专精”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整体形象,行政部组织并实施每月“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主要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1.工作期限: 在公司工作转正员工。

2.工作态度: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无抱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公司内起到较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3.工作能力: 精通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工作流程。

4.服务形象: 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有较强亲和力。

5.团队协作: 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发扬“传、帮、带”作用。

6.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三、评选名额共1名.四、评选时间每月10日截止。

五、考核方案1.每月评选出1名服务标兵,每月1号行政部把选票发到各部门。

2.每月5日各部门员工选票投放意见箱内。

(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和真实性,投票时请各员工注意不商议、不成群结队,需独立完成投票)。

3.每月8日前统计出选票结果,报道评选小组考查。

4.“服务标兵”评选小组审核,(评选小组组成:公司总经办、各部门部长)。

5.审核通过后每月10日公告。

6.评选内容及标准:总分100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能力25分、服务态度25分、团队协作20分、工作纪律15分)7.奖励措施(1)颁发“服务标兵”胸牌。

(2)奖励现金100元。

(3)进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

(4)优先获得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等重点培养机会。

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标兵”1.按月统计,请事假1天(含1天)以上,有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

2.被顾客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3.因工作失误导致顾客抱怨不满,与顾客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4.公司因运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5.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被通报批评、处罚、公告处理的;6.因本岗位专业知识不熟练,导致工作停滞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7.工装不整洁、工牌未佩戴、未着彩妆及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评选相关规定说明1.各部门必须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真正体现员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形成树立服务楷模、激励员工共同奋发向上的氛围。

“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为构建我局现代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工作环境,特开展“月度服务之星”和“年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以办税服务厅为单位,每月产生一位“月度服务之星”;在“月度服务之星”的基础上,每年评选两位“年度服务之星”。

除大厅主任外,大厅所有人员均参加“服务之星”评比。

二、评选条件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2、业务技能:精通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严格遵守有关办税程序,熟练处理各类涉税事项。

3、服务态度: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

4、办事效率:对各类事项均能在承诺期内提前办结或按时办结。

5、反馈评议:纳税人评议反馈表“满意率”高于90%。

三、评选程序(一)月度服务之星评选程序分三个环节填写下表:1、纳税人满意度。

申报期随机在大厅发放《纳税人满意度测评表》100份,由纳税人对窗口人员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分数合计后平均得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2、工作人员互评。

由窗口人员互评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分数合计后平均得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3、服务中心和大厅主任评议。

由服务中心和大厅主任对窗口人员进行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分数合计后平均得分按20%比例计入总分。

4、各项投票分数之和,根据高低按比例取一名月度“服务之星”。

(二)年度服务之星评选程序获得月度服务之星三次以上者自动成为年度服务之星候选人。

1、全体人员评议。

以服务厅为单位由全体窗口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分数合计后平均得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2、大厅主任评议。

以服务厅为单位由大厅主任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分数合计后平均得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

3、中心主任评议。

由中心正副主任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打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优秀服务窗口(科室)考核评分标准

优秀服务窗口(科室)考核评分标准
优秀服务窗口(科室)考核评分标准
窗口(科室)名称
考核
自评 考核
考 核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


1、政务公开。公开窗口(科室)所有办理事项的
有关内容,编印《办事服务指南》或上墙和触摸屏
方式公示,得 10 分,缺一项扣 1 分,未公示不得 15 一、
分;在窗口(科室)显著位置公示申请书示范文本 依
的,得 5 分,未公示不得分。 法 行 2、执法规范。依法行使本窗口的职能,规范文明执 政 法,全年无错案得 10-15 分。有投诉的酌情扣分,
经有关部门查实 1 件的,扣 6 分,2 件以上的该项 15
不得分;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撤销、确认
违法 1 件的,扣 8 分,2 件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3、AB 岗工作制。设置 AB 岗,窗口(科室)人 二、
员按规定到岗 到位的得 5 分。应设未设 AB 岗扣 5 服
3-5 分,顶岗缺位遭反映投诉的每次扣 1 分。 务 质 4、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按规定 量 执行,得 5 分。无制度扣 3-5 分,执行不力落实不 5
10 质 健全,得 8-10 分,监管不到位,考核激励机制不 量 健全的酌情扣分。
8、人员仪表。窗口(科室)工作人员服务做到着
装得体、仪表端正,热情主动、文明礼貌的,得 4 4
三、 分,检查发现不佳一次扣 1 分。 环 9、亮牌上岗。亮出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工作牌,
固定放在工作柜台上或戴在身上的,得 3 分,检查 3 境
好造成群众反映投诉的,每次扣 1 分。
5、服务承诺制。窗口(科室)及时受理申请人按
规定方式提出的各项申请,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
做到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要准备

单位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单位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单位服务标兵评选方案1. 引言单位服务标兵评选旨在表彰和鼓励优秀的服务员工,激发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单位内部服务质量。

本文档旨在规范单位服务标兵评选的流程、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评选流程2.1 评选条件确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质量:优秀的服务标兵应具备出色的服务态度、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工作业绩:优秀的服务标兵应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达到或超过预定的工作目标。

•客户满意度:优秀的服务标兵应能有效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

•自我提升:优秀的服务标兵应具备积极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2.2 候选人提名在评选开始前,单位应向全体员工公布评选流程和条件,并鼓励员工积极提名具备优秀服务能力的同事。

候选人的提名可以由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

2.3 筛选与初审单位应组成评选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评选委员会将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并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估和打分。

2.4 面试与展示评选委员会将选取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展示环节。

面试和展示应充分考察候选人的服务技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面试和展示的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

2.5 公示与投票评选委员会将公布入围候选人名单,并向全体员工发出投票通知。

员工可以根据候选人的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2.6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初审、面试、展示和员工投票结果,确定最终的单位服务标兵。

2.7 奖励与表彰单位应对获得单位服务标兵称号的员工进行奖励与表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宣传和展示,激励更多的员工向他们学习。

3. 评选标准3.1 服务质量评选标兵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具备主动服务的意识。

•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月“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5月“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海安新港“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安全、快捷、舒适”的客户服务理念,提高我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公司员工的服务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营造优质港口环境,特制定季度“服务之星、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1、服务之星:2、服务标兵:二、评选条件(一)必须符合的条件1、工作期限: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

2、工作态度:敬业爱岗,服从安排,开拓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在本部门内起到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3、工作能力:精通业务知识,熟练处理本职工作,对受理的业务和工作,按规范的流程和服务承诺,高效率办理,不推诿扯皮,不刁难客户。

4、服务形象: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形象整洁,面对客户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动作标准,语言文明,吐字清晰,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有较强的亲和力。

5、合作能力:与公司员工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为创造一个和谐、有凝聚力的团队尽心尽职。

6、廉洁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索要钱物,贪污票款或私放人情客、车、接受招待等。

树立和维护自身及公司良好形象,不参加黄、毒、赌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评为“服务之星、服务标兵”1、按月统计,请私(事)假6天(含6天)以上的,病假10天以上的;2、未履行请假手续造成缺岗,请假不实弄虚作假的;3、按月统计,无故不考勤,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脱岗2个小时或旷工的;4、被客户电话、书面、当面投诉,经查实确认的;5、因工作失误导致客户不满,与客户发生争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6、在工作中被举报有不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7、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时,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情节轻微的;8、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被通报批评以上的;9、因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不熟练,导致操作出错,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的;10、着装不整、证件佩戴不齐或穿拖鞋上班,工作怠慢的。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第一篇:服务标兵评选标准服务标兵评选标准方案为充分展示我院医务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患者健康服务的良好医德医风,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医务人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尽心为患者健康服务,经院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每月在全院组织开展“榜样就在我身边”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榜样就在我身边”服务标兵评选,以“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题,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维护患者根本利益为重点,以弘扬医德医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目的,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服务队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医院医疗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院委会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三、评选范围全院医护人员四、评选标准1.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不以医谋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无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无受到任何院内处罚。

2.业务能力: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了解与岗位有关的政策法规;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熟练规范,按时参加院内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各种会议,工作效率高,工作期间无差错事故。

3.服务态度: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医患沟通技能良好,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在工作范围之外,能积极帮助他人,得到患者和同事及领导的满意与好评,无责任纠纷、投诉等不良现象。

4.服务形象:精神面貌健康、向上,注意仪表,行为规范,工作期间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无任何不文明或不礼貌行为。

5.月内无迟到、早退、空岗、事假现象。

6.思想积极向上,执行力高,觉悟性强,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所有事项。

五、评选方法与步骤1.自主申报、科室推荐。

各科室参照“服务标兵”评选条件,认为达到评选条件,以科室为单位逐级申报,申报者需交个人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于XX号之前交院办公室。

窗口工作评选方案

窗口工作评选方案

窗口工作评选方案背景为了激发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以及展示公司的窗口工作成果,我们决定开展窗口工作评选活动。

目的此次活动旨在:•激励和表彰窗口工作出色的员工;•推广先进经验,借鉴优秀阅历,促进窗口工作水平提升;•加强员工交流,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活动内容1.奖项设置本次评选设置以下奖项:–窗口工作先进个人奖(1名)–窗口工作优秀个人奖(3名)–窗口工作优秀团队奖(1个团队)2.获奖条件–全年度服务态度出众,工作成绩突出;–突出完成实际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的工作成果;–无违规违纪记录;–注重团队合作,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3.评选流程–投票环节:公司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推荐候选人(个人或团队);–评委评选:评委团队在候选人中初选,最终评选出优秀个人、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公示环节:公示评选结果,公开表扬获奖人员和团队;4.颁奖环节–颁奖时间:在公司年终晚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颁奖仪式;–奖励措施:对获得窗口工作先进个人奖的人员,奖励2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窗口工作优秀个人奖的人员,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窗口工作优秀团队奖的团队,奖励5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意事项1.评选过程严格保密,凡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评选资格;2.凡在评选中获得上述奖项的人员,在以下一个评选周期内不再参加窗口工作评选活动;3.评选结果不得上诉。

总结本次窗口工作评选活动是公司对窗口工作重视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绩效窗口工作成果的肯定。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团队合作精神,不断挖掘出更多的人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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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服务质量优异。

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工作成绩显着。

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

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文明表率突出。

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杜绝“脏乱差”现象;科学放置岗位牌、功能座牌,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6.组织纪律严明。

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

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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