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1. 简介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社区自治模式,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沟通与协作,提高社区治理效率,确保社区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社区理事会制度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流程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内容。
2. 组织结构社区理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和专家顾问组成。
理事会成员通过公开选举、邀请等方式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2.1 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反映居民意愿、诉求和需求,参与社区决策,监督社区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社区居住满一年,熟悉社区情况;- 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热心社区事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
2.2 利益相关方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包括社区企业、商家、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负责代表各自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发展。
利益相关方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代表合法注册并在社区内有影响力的组织;-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道德品质;-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够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治理工作。
2.3 专家顾问专家顾问由社区内外专业人士担任,为理事会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专家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能够无偿或低偿为社区提供专业服务;- 愿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发展。
3. 职责分工社区理事会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以下工作:3.1 社区居民代表- 收集和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代表居民参与社区决策;- 监督社区工作,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和反馈;- 参与社区规划和建设项目,推动社区发展;-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3.2 利益相关方代表- 代表利益相关方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发展;- 协助社区居民代表收集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资源和支持;- 监督社区工作,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和反馈。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1. 简介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社区事务而设立的一种组织机构。
该制度旨在通过选举社区居民作为理事会成员,使其代表社区利益,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管理社区资源。
2. 理事会成立理事会的成立应遵循以下步骤:- 召开居民大会,宣布成立理事会的意图和目的;- 选举理事会成员,确保代表的公正性和多样性;- 设立理事会章程,明确成员职责和权力。
3. 理事会职责理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协调解决居民间纠纷和冲突;- 管理社区资源,如公共设施和资金;- 组织社区活动和事件,增进居民互动和社交;- 监督社区规章制度的执行;- 代表社区居民与外部机构沟通和协调。
4. 理事会成员选拔与任期理事会成员的选拔应遵循下列原则:- 每位社区居民有权参与理事会成员的选举;- 选举应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可视需要进行延长或替换。
5. 理事会运作方式理事会的运作方式应确保高效和透明:- 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讨论并决策重要事项;- 对社区居民开放会议,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尽可能采用在线平台或其他技术手段,方便居民参与和了解理事会事务;- 定期向社区居民通报理事会的工作和决策。
6. 理事会与社区居民的互动理事会应积极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和沟通:- 定期开展调查和问卷调查,了解居民需求和意见;- 组织居民座谈会和社区活动,加强理事会与居民之间的联系;- 设立投诉和建议箱,鼓励居民提供反馈和建议;- 及时回应居民关注的问题和需求。
以上为社区理事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建议,旨在提高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度,确保社区的和谐发展和良好居住环境。
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职能和权力瞭望中国(新闻)网理事中国(新闻)网理事会。
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是社区联合驻地单位党组织、居民区党组织而成立的区域性社会团体,是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加强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间的有机联系,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而特成立的。
从“楼长”中推选8名代表和3名辖区单位代表组成“常任理事会”,“常任理事会”设置1名会长、1名副会长,另再配置1名理事会秘书。会长、副会长在“社区居民理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的产生:以楼栋为单位通过居民自荐或推荐,每一楼栋产生一名楼长,并结合辖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居民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条xx社区居民理事会由社区内居民代表及辖区单位代表自愿结成,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原则开展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以福田区xx社区工作站为活动场所。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理事会构成:以楼栋为单位通过居民自荐或推荐,每一楼栋选举产生一名楼长(约96名),并结合辖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理事会”。
第八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由秘书长向理事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每季通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第九条各理事单位应经常性地关心社区建设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对社区建设管理和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随时直接向社区书记、主任反映,社区书记、主任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社区一约四会制度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基层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一约四会”是指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
第三条“一约四会”制度是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机制,旨在实现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落地生根。
第二章居民公约第四条居民公约是社区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由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社区居委会备案。
第五条居民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维护社区公共秩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二)倡导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三)加强邻里互助,促进社区和谐;(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五)其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居民公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确保公约内容合理、可行。
第三章红白理事会第七条红白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区居民的红白喜事,倡导文明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红白喜事的相关政策法规;(二)制定红白喜事的标准和流程;(三)监督红白喜事活动的实施;(四)协助处理红白喜事中的纠纷;(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道德评议会第十条道德评议会负责社区道德建设和文明风尚的培育。
第十一条道德评议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十二条道德评议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道德规范,倡导文明行为;(二)评选社区道德模范,树立榜样;(三)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提高居民道德素质;(四)处理社区道德问题,促进社区和谐;(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章居民议事会第十三条居民议事会负责社区事务的决策、监督和实施。
第十四条居民议事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社区居民理事会规章制度
社区居民理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理事会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社区居民利益,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居民身份,热爱社区和谐发展,积极为社区服务的品质。
第四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宗旨是团结居民,服务居民,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理事会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理事,会长由全体理事会成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副会长和理事由会长推荐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通过投票确认产生。
第六条会长负责领导理事会全体成员开展各项工作,协调理事会内部事务,代表理事会向社区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代替会长主持理事会会议和活动,协调并组织理事会内部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为管理层和执行层,共同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的规划、安排和执行。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应当服从会长的指挥,听取会长和副会长的指导,团结互助,共同完成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第十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加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加强对社区治安的管理,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协助社区管理部门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加强对社区信息的宣传和传播,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和活动,并促进社区的发展和团结。
1.2 理事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的组织结构由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组成。
2.2 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管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并代表理事会向社区居民和相关机构沟通和协调。
2.3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自愿报名并经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2.4 会员是指对理事会宗旨表示赞同并进行会费缴纳的个人或组织。
会员享有参与理事会活动和决策的权利。
三、会议与决策3.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
3.2 全体会议是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议程由执行委员会提前公布,并接受会员提案。
3.3 决策采用多数票通过,若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执行委员会负责进行决策。
3.4 理事会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和提案,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
四、财务管理4.1 理事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理财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委员会成员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
4.2 理事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区捐赠和赞助等。
4.3 理事会应当建立财务制度,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表,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五、活动和服务5.1 理事会应定期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文化节、运动会、志愿者服务等,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5.2 理事会应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如社区安全巡逻、环境保护等。
5.3 理事会应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和改善。
六、章程修改6.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赞成通过。
6.2 对于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会员公布,并接受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民议事会规章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织参与的议事机构,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会必须遵循以法律、法规和社区相关规定为准绳,服务广大居民,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宗旨。
第四条社区居民议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协调居民之间的关系,筹划和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社区居民议事会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通过选举、推荐、自荐等方式产生理事会等议事机构。
第六条社区居民议事会的理事会由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等组成,人数不得多于15人。
第七条社区居民议事会设主席、副主席等职务,主席负责召集、组织和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第八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成立后,应当向社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有权制定议事会章程、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保障议事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有权组织和推动社区居民活动、文化艺术交流、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有权代表居民提出合理建议和诉求,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事务。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有权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监督社区工作执行情况,维护居民利益。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三条社区居民议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社区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议事会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分管不同工作领域,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议事会设立业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运作,配合理事会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议事会会议决议需经过过半数成员同意通过,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评议和奖惩第十七条社区居民议事会对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考核,奖励表现突出的成员。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议事会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社区利益的成员进行惩处,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等。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议事会可向社区主管部门反映涉及社区利益的问题,要求处理。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社区理事会是为了维护社区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区健康、和谐、有序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社区理事会是为了维护社区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区健康、和谐、有序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第二条社区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社区章程;决策社区重大问题;对社区事务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计;以及其他社区成员授权的职责。
社区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社区章程;决策社区重大问题;对社区事务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计;以及其他社区成员授权的职责。
第三条社区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区成员的权益,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社区章程和决议。
社区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区成员的权益,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社区章程和决议。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社区理事会由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若干名组成。
社区理事会由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若干名组成。
第五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可以。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可以。
第六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与权利第七条理事会负责审议和决定社区的基本方针、计划和预算。
理事会负责审议和决定社区的基本方针、计划和预算。
第八条理事会有权召开社区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区的重大问题。
理事会有权召开社区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区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理事会有权对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组织社区的自我评估和审计。
理事会有权对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组织社区的自我评估和审计。
四、会议制度第十条理事会定期举行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需理事半数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理事会定期举行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需理事半数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一条对社区重大事项,理事会应当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简介社区理事会是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决策。
该制度建立了一个由社区居民组成的理事会,他们负责就社区事务进行讨论、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
社区理事会的目标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发展。
理事会成员社区理事会的成员应由社区居民自愿报名并选举产生。
成员应代表社区的不同利益群体和居民意见,以确保多元化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应设定明确,并可选择连任或更替。
理事会职责1. 讨论和制定社区事务的政策和规划。
2. 监督社区事务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3. 代表社区居民与相关机构和组织进行对话和协商。
4. 接受社区居民的反馈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5. 举办社区活动和会议,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6. 管理社区资源和预算,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理事会运作1. 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各项事务得以及时讨论和决策。
2. 会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的观察和参与。
3. 理事会成员应以多数决定的方式进行投票,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4. 会议记录和决策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社区理事会的活动和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1. 参加理事会召开的公开会议,提出问题和建议。
2. 加入社区志愿者团队,参与社区活动和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3. 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或信函与理事会进行沟通。
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理事会的公正和透明运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1. 社区居民可以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理事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理事会应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工作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
3. 社区居民可以提出质疑和申诉,并要求理事会作出解释和回应。
结语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可以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决策。
通过建立一个开放、透明和多元化的平台,社区居民可以共同管理和发展自己的社区,实现社区的共荣和繁荣。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2018年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经年月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为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打造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社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经本社区“两委”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请社区各居民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事会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教育引导群众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以建设文明社风、构建和谐新社区、服务群众为宗旨。
第二条本理事会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或备案。
第三条理事会接受社区“两委”管理和指导,实行“五统一”。
即: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规格要求,统一调配人员,在本社区辖区内统一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办公场所为菱泊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差额选举产生若干名理事会成员。
优先吸纳“红媒”和“都管”、有威望又热心公益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在职社区干部、居民小组(片区)组长(片区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经社区“两委”从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交全体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兼)。
理事会成员统一挂胸牌、佩戴“移风易俗劝导员”袖章。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必须学习新风新俗,熟悉婚丧流程,能做好革弊立新结合文章,能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第八条理事会每三年选举一次,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九条协助社区“两委”积极宣传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新事新办、厚养薄葬的典型,做好事主的思想工作,及时制止办事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婚姻,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举报和制止未婚生育,婚内抢生、超生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成员6人。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第四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新农村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红事制度第九条彩礼及礼金标准。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
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包括购买三金和“订婚”彩礼金、购置婚后生活所需家具家电等和基本生活用品费用等)。
本村乡亲随礼一般控制在100元以内;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第十条用餐标准。
正席不超过八菜一汤,酒水每瓶最高不超过50元,不上整瓶酒;烟每盒最高不超过10元,不发整盒烟。
宴请仅限于男女双方亲戚及本组村民,最多不超过40桌;党员干部置办酒席数量严格按照纪委有关文件执行;饭菜价格方面,每桌不超过230元。
第十一条待客时间。
喜事一律不得提前设宴待客,当天待客一天;对一些提前庆贺的宾朋一律茶水、糖果、瓜子和家常便饭招待。
第十二条车辆控制。
车辆总数控制在8辆以内,不租赁豪华车辆,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一、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定义为由指定社区居民组成的省级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管理社区居民事务。
二、宗旨
本理事会致力于:行使权利,提高社区居民的福利,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关怀、关系和信任,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配合,促进社区居民常规性的组织和管理,推进社区居民事务的有效实施,以实现社区和谐、和谐发展。
三、组成
1、由指定社区居民组成,经省政府审批设立,成员由省政府按照社区居民建议提名的方式任命,并由省政府任命理事会主席。
2、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一定人数的委员组成,成员须由社区居民代表构成。
3、理事会建立职权和职责分工体系,实行分工制,设立各种分支机构,把重点和重要事务指派给专门的分支机构进行处理,定期对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职责
1、推动社区居民事务的有效实施。
2、积极推动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激励社区居民的社会参与,促进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动力。
3、为社区居民提供福利和服务,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机制。
居民理事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理事会的组织与活动,保障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理事会是居民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居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代表居民委员会对外开展工作。
第三条居民理事会的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居民理事会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居民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1名,负责居民理事会的全面工作;2. 副主任:1-2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3. 委员: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居民理事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居民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按照居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居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3. 协调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居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活动;5. 负责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6. 负责居民委员会的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7. 完成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居民理事会主任的职责:1. 主持居民理事会的全面工作;2. 组织召开居民理事会会议;3. 审批居民理事会的重要事项;4. 代表居民理事会对外开展工作。
第十条居民理事会副主任的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工作;3.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居民理事会委员的职责:1. 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2. 负责具体工作;3. 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居民理事会会议制度:1. 定期召开居民理事会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2. 会议内容应包括:讨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研究居民自治活动,审议居民理事会的重要事项等;3. 会议决议需经与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模板
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市社区居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居民实际情况,制定本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
第二条居民理事会的性质和任务居民理事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一)宣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活动,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三)及时了解居民意见和建议,反映居民需求,协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四)参与社区治理,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五)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居民自治。
第三条居民理事会的组织结构居民理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
居民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居民理事会的产生和任期居民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管理能力和群众基础。
第五条居民理事会的会议制度居民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可以邀请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民警、社区共建单位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居民理事会的决策程序居民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
理事会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时,可以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加讨论,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第七条居民理事会的职责居民理事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二)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监督;(三)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来信来访,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四)组织社区居民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共建和谐社区;(五)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村(居)民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服务广大村(居)民,搞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村(社区)“两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村(居)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接受镇政府、村(社区)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4年×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第六条理事会人员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4—6名。
符合条件的还要成立党组织。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村(居)民理事会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任期3年,重点应从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楼栋长、单元长、“五老”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产生,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工作职责第九条理事会职责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
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
二、第倡导文明新风。
引导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管理公共事务。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兴办本地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协助村(社区)“两委”搞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
社区理事会的制度设计
社区理事会的制度设计1. 引言社区理事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负责管理社区内的事务并代表居民的利益。
本文将讨论社区理事会的制度设计,旨在提供一些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
2. 理事会的组成社区理事会的组成应当具有代表性,以确保各种利益和声音得到平衡。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组成要素:- 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居民的利益和需求。
- 专业人士:可以邀请一些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为理事会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
- 社区组织代表:可以邀请一些社区组织的代表,以便与社区内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和协调。
3. 理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社区理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应当明确,并与居民的需求相一致。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社区规章制度:理事会应制定适用于社区内的规章制度,以维护社区的秩序和安全。
- 资金管理:理事会应对社区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 社区活动组织:理事会可以组织各种社区活动,以促进居民之间的互动和社区凝聚力的增强。
- 代表居民利益:理事会应当积极代表居民的利益,与政府和其他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
4. 理事会的运作机制为了确保理事会的高效运作,应设计相应的运作机制。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运作机制:- 定期会议: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区事务并作出决策。
- 决策方式:决策可以通过多数票或共识原则进行,以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 信息公开:理事会应向社区居民息,包括会议记录、决策结果等,以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
- 居民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理事会的工作,可以通过居民意见收集、专题讨论等方式实现。
5. 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理事会的权力不被滥用,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监督机制:- 审计和监督:定期对理事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使用。
- 居民投诉渠道:设立居民投诉渠道,接收和处理居民对理事会的投诉和意见。
- 透明度和问责制:理事会应向社区居民公开其工作报告和决策过程,以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评价。
社区理事会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社区理事会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简介社区理事会是一种管理社区事务的组织形式,旨在促进社区的发展和提升居民的福利。
本文将讨论社区理事会制度的实施与管理,重点介绍其组成、职责和运作方式。
组成社区理事会由一群居民组成,他们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和意见。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通常通过民主投票进行,确保代表性和公正性。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到两年,可以连任或轮换。
职责社区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社区事务:理事会负责监督社区内的各项事务,确保社区的正常运作和居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2. 制定政策和规定:理事会制定适用于社区的政策和规定,例如社区规章制度、公共设施使用规定等,以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
3. 协调居民关系:理事会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维护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4. 资源管理: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区的资源,包括财务、物资和人力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运作方式社区理事会的运作方式应简单高效,避免法律纠纷和复杂管理。
1. 会议制度: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区事务并作出决策。
会议应遵循一定的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 决策机制:理事会的决策应采取多数原则,即通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或投票来决定事项。
对于重大决策,可以考虑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或举行公开听证会。
3. 信息公开:理事会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会议记录、决策结果和财务报告等,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4. 居民参与:理事会应鼓励居民的参与和反馈,例如设立意见箱、举办居民议事会等,以增加居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管理为了有效管理社区理事会,以下措施可以采取:1. 建立管理机构:可以设立社区事务管理办公室或委员会来协助理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安排和居民服务等。
2. 培训与培养:理事会成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应对挑战。
3. 评估和改进:定期对理事会的运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和工作方式。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引言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组织架构,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合作,共同管理社区事务。
本文旨在探讨社区理事会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制度。
重要性社区理事会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社区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方式来管理和解决问题。
以下是一些社区理事会制度的重要特点:1. 代表性:理事会成员应该代表社区的不同利益群体,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多样性。
代表性:理事会成员应该代表社区的不同利益群体,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多样性。
2. 合作与沟通:理事会成员应该积极合作,并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就社区事务达成共识。
合作与沟通:理事会成员应该积极合作,并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就社区事务达成共识。
3. 决策制定:理事会应该制定决策程序,并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决策制定:理事会应该制定决策程序,并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4. 资源管理:理事会应该负责管理社区资源,确保其有效和公平地分配给社区成员。
资源管理:理事会应该负责管理社区资源,确保其有效和公平地分配给社区成员。
5. 问题解决:理事会应该协助解决社区内发生的争议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问题解决:理事会应该协助解决社区内发生的争议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建立一个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制度要建立一个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社区理事会制度,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明确职责:确定每个理事会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明确他们的权力范围。
明确职责:确定每个理事会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明确他们的权力范围。
2. 选举制度:设立选举程序,让社区成员能够自主选择理事会成员,并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选举制度:设立选举程序,让社区成员能够自主选择理事会成员,并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社区事务并作出决策。
确保会议记录的保存和公开。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社区事务并作出决策。
确保会议记录的保存和公开。
4. 文件管理:建立文件管理系统,记录理事会的决策和相关文件,并确保其易于查阅和访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事务理事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居民事务理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理事会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
理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
要把服务居民、增进居合法权益作为理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
理事会要吸纳民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作为理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
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居民事务理事会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利益相关人员),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
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
原则上,社区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居委会一致。
非常任理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
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可由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常设成员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补选。
第三章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七条理事会应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等载体,经常联系村(居)民,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社区邻里矛盾纠纷;
(二)居民、业委会与物业之间所涉相关事务;
(三)社区内公共文体娱乐活动所涉相关事务;
(四)社区内公共环境所涉公众集体利益的有关事务;
(五)社区公共安全防范所涉相关事务;
(六)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保障、卫生服务、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
(七)社区内事务引发的公共矛盾。
第八条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带动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九条负责组织居民自治范围内关系居民合法权益的议题的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形成决议,并监督决议的执行。
第四章理事会议事规程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组织,理事会主导,居民、驻社区社会团体平等参与。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采取不定期召开的方式,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五分之一以上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
之一以上户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才能召开。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会议。
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社区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利益人。
第十三条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常任居民事务理事会成员在群众中收集意见和建议,提出议题,交社区“两委”会议审议,确定议题。
第十四条理事会组织召开会议,讨论议题。
会议作出决议,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五条对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由居委会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予以实施,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受益方对协商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需要经过党员大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协商结果,按照“两重两轮”票决程序进行票决,使之成为全社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社区议事协商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