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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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试行办法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试行办法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试行办法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用人机制,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现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决定建立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市场遵循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用工、用人双向选择原则;坚持为工程项目和员工服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第三条机构设置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依据党章规定成立党组织。

第四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责1、按程序办理进出人力资源市场的各类人员的相关手续;2、负责市场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核定;3、负责收集和发布人力需求信息;4、推荐或组织市场内人员竞聘上岗或根据双向选择结果,安排人员上岗;5、监督参与劳务竞标;6、提出市场内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7、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网络,掌握人力资源存量和余缺状况。

第三章人力资源市场进入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进入条件下列人员或成建制的专业劳务队有重新上岗要求的经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审定可进入人力资源市场:1、机关的分流转岗人员;2、项目部的富余人员;3、工程队(公司或工班)未被选用或息工的人员或单位;4、新进员工及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5、因其他原因长期不能上岗或不在岗的人员。

第六条进入程序1、零星人员进入①.先由个人申请或原所在单位直接填报《员工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审批表》;②.由所在项目部(或原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原单位应详细填写反映其工作业绩、表现、素质、品质的鉴定栏,以便建立人力信息库和推荐上岗时参考;③. 由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经公司领导审批或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批准;④.审批后的一周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以正式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本人,转入工资和相应关系;2、集体进入(公司、工程队、工班)①.单位领导填制《集体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审批表》,并报人员花名册;②.原所在项目部(或原所属单位)签署意见;③.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④.提请公司领导审批或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批准;⑤.审批后的一周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以正式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单位,批准进入市场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与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或书面委托他人)联系报到同时转入工资及相应关系。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篇: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意见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两调整、两提高”战略举措,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充分发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效配置资源作用及“蓄电池”作用,加快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当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

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有序分流富余人员、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是集团公司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稳运行、保增长、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管理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的必然趋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涉及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关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大局。

各级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握工作时机和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畅通富余人员退出渠道,做好转岗培训,有条不紊地推进人员调剂与分流,保障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做好正向引导,要切实让广大员工明白: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员工利益的根本保障,是“以人为本、人企合一”的真正内涵。

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共识,赢得支持,形成“同舟共济战危机”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协同推进进一步健全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机制,成立集团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领导机构合并管理。

各成员企业及其所属区域公司、矿(厂)等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四、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日常管理(一)明确市场定位。

各单位建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不能单纯以“减人”为目的,要立足于“分流与安置并重”、“提高员工素质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并重”,着力抓好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转岗培训和调剂工作,努力实现“进来一批、培训一批、安置一批、退出一批”,达到平衡优化。

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蓄电池”作用,通过加强对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在岗人员的工作动力和待岗人员的竞争力,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与潜力。

(二)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情况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一是对精简富余人员、待分配人员等实行集中管理,积极参与内部及各单位间的人力资源调剂。

二是对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等,要按转岗或入职要求进行针对性技能培训,做好转岗或入职工作。

三是对伤病人员要按规定提供相应服务、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并按规定做好返岗、转岗培训及退休、退职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

四是对其他不在岗人员,要以加强劳动合同梳理与管理为主,逐步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五是积极鼓励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面向社会,拓宽就业渠道,实现自主择业就业。

(三)做好培训工作。

要将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培训纳入各单位整体培训计划,特别是对富余分流人员可分批选拔安排到各培训中心或技校分专业进行集中培训,做好转岗再就业准备。

各级培训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满足技能提升及转岗需要。

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应当与人员需求或招聘单位签订订单式委托培养协议,培训费由委培单位负担,培训期满考核合格,按原培训计划要求转岗。

培训结束后不按协议要求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健全管理制度。

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培训、考勤、考核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纪律,加强考核,要以管理考核作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工资核算或生活费发放的依据。

建工集团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引进人才,整合社会人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整体优势,适应市场和公司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由在册员工、临时用工和劳务公司(成建制劳务队伍)组成。

第二章人力资源的引进、配置第四条遵循“因事设岗,因岗定员,灵活用工,效益优先”的原则,引进、配置公司所需的各类工程技术、经济、劳务人才。

人力资源部通过向社会招聘、自行培训、联络劳务分包队伍等方式,建立人力资源库。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每年汇总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公司各部门、单位用人计划,确定人员编制。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可从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关企业招聘临时工和引进合格劳务分承包方,项目部招聘的临时工和引进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招聘员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条件择优录用,不得徇私舞弊。

招聘员工人事关系一般采用人事代理制,合同期内其证书由招聘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存。

第八条员工聘用程序①用人单位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人员申请。

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机构编制和实际岗位人员空缺情况,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筛选聘用候选人。

聘用候选人需填写《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原件,并留下复印件。

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履行谈话程序,对拟聘用人进行考察,并将谈话记录和相关资料整理成册,签署考察意见后呈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副总裁。

④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副总裁签批后,人力资源部呈公司总裁、董事长批准。

公司部门或分公司副职以上领导的聘用,需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总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促进员工的稳定发展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招聘与录用1. 招聘程序: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内部推荐、招聘网站发布等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择优录用原则。

2. 录用程序:经过招聘程序筛选出的候选人,应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录用程序应透明、公正,遵循能力和潜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员工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内容,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培训方式:公司将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以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

3. 培训评估:公司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绩效考核与激励1. 绩效考核标准:公司将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绩效考核应公正、客观,并与员工的薪酬、晋升等相关。

2. 绩效激励措施:公司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培训发展机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员工关系管理1. 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将积极营造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企业文化氛围,提倡员工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团队合作。

2. 内部沟通与反馈: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给予反馈。

3. 员工福利保障:公司将提供合理的员工福利保障,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以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员工离职管理1. 离职程序: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与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2. 离职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福利等。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1. 引言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运作。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建立积极的工作环境。

2. 人力资源规划2.1 公司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岗位需求分析、人员编制规划等。

2.2 人力资源规划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确保企业在人员配置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招聘与录用3.1 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吸引有能力和合适的人才加入企业。

3.2 录用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录用的员工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4. 岗位培训与发展4.1 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

4.2 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职业发展培训,提供晋升和岗位轮岗机会,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

5. 岗位评价和薪酬管理5.1 公司应建立岗位评价体系,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合理的薪酬档次和激励机制。

5.2 薪酬管理应公平合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放相应的薪酬,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绩效。

6. 劳动关系管理6.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6.2 公司应积极发展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加强与员工沟通和协商,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和冲突。

7. 员工福利和保障7.1 公司应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福利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节假日休假等。

7.2 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问题,提供健康体检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平衡。

8.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8.1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评估绩效并给予相应激励。

8.2 激励机制应包括多种形式,如奖金、晋升、荣誉表彰等,鼓励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个人业绩。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公司劳动力管理制度,科学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广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满足公司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理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经公司批准从事各项专职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行政业务管理、专业技术、党务群团等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资源配置,二是资源开发。

资源配置的目标是合理配置使用现有人力资源,人适其才,人尽其才,双向选择、共同发展。

资源开发的目标是立足于市场扩张和内部生产的需要,致力于紧缺稀有人才的培养,同时丰富其他各类人力资源,加快公司人才储备,促进人才资本自身的增值增效。

第四条人力资源是公司生存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主要任务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二)搞好公司人事制度和干部队伍的改革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级管理干部的选拔、录用、任免、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提高广大管理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

第五条公司逐步确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为公司各类人才提供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发挥人力资源整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第六条在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本着精干高效和在定岗定责的前提下进行,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聘用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三级管理体制,分级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二、招聘与选拔1、公司招聘与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人才素质为核心,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择优录用。

2、招聘与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候选人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察。

3、公司可采取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内部推荐等多种渠道进行人才选拔,确保招聘与选拔工作的有效性。

三、培训与发展1、公司应定期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培训活动,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

2、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

3、公司应设立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径,满足员工个人发展需求。

四、薪酬与福利1、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岗位、能力、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水平,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性和竞争力。

2、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旅游等福利项目,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五、绩效管理1、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公司应将绩效与薪酬、晋升等方面挂钩,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公司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员工进行反馈和指导,帮助员工改进和提高。

六、员工关系与企业文化1、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公司应积极培育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3、公司应组织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合作意识。

七、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简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其重要性愈发凸显。

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的内容包括招聘入职管理、员工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与激励、薪酬福利、劳动纪律与安全保障、离职管理等。

第二章招聘入职管理第五条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和时机,通过内部推荐、招聘网站等途径招聘员工。

第六条招聘岗位需求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要求和职责,并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

第七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和背景调查等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确保选拔出适合岗位的人才。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泄露。

第九条入职时员工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并签署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入职前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岗位介绍和培训,并与新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业内的职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并提供相应的资助和奖励。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技能比赛,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提高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员工绩效评估和晋升制度,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能力,制定个别的晋升计划。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绩效奖金制度,根据员工的绩效评级,发放相应的奖金。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提出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表现,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九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等,并根据员工的情况提供个人定制的福利选择。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范本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范本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范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提升员工绩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与录用、员工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与奖惩、人事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与各部门密切配合。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本单位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招聘岗位需求应充分调研,确定职位需求和岗位要求,并公示招聘信息。

第八条招聘需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确保录用人员具备相关岗位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录用程序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员工入职手续等,并及时建立人事档案。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和职业发展机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本单位注重员工培训与发展,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和体系。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规划和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培训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业培训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员工发展包括晋升、岗位轮岗、调动等方式,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员工培训与发展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应配合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的晋升、薪资调整、奖惩等产生影响,应及时通知员工。

第十九条员工绩效优良的,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表现不佳的,应给予相应的纠正和处罚。

第五章人事信息管理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健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员工信息的准确、完整、保密。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办法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制度安排。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性,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合法权益。

第四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加强自身的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第五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政策,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保持组织运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任职资格、培训等情况,做到信息全面准确。

第八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第九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政策,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要想退出市场,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注销前,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备其经营情况,并进行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注销后,应当做好相关数据和文件的备份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经营行为规范第十三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不得进行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合同订立相关的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担保金或其他未经法律规定的费用。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下简称“内部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市场是指在公司范围内, 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集约提效为目标,通过构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运用组织行为或模拟市场机制开展员工流动,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供需平衡的内部机构、场所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第三条内部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规定,坚持“集约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统筹规范、流动有序;优化配置、双效提升”等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解决内部市场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建设、维护、完善公司内部市场信息平台。

(四)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管理、技术和技能岗位人才帮扶;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跨单位调入省公司、省公司所属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省公司的审批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公司系统单位内部市场的建设运营。

(六)负责公司安排的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等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事董事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岗位竞聘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挂职、挂岗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挂职、挂岗锻炼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跨单位人才帮扶工作。

(四)负责总(分)部及直属单位人员借用的审批,以及公司系统员工借用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审批。

(五)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所属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的审批。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应干部的退出管理工作。

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1. 前言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的人力资源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在实施本管理办法过程中,公司应该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2. 招聘与录用2.1 人才招聘公司应该建立有关人才储备的机制,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招聘应当在平等、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

2.2 岗位要求公司应当在岗位要求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职位能力要求、任职条件等内容。

2.3 录用程序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手续进行人员录用程序,将录用对象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信息核查清楚,并填写好录用人员的档案资料。

2.4 聘用形式招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个人劳动合同签订的“三方原则”,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岗位分析和设置3.1 岗位分析岗位分析是指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职位能力要求,便于各部门合理安排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及培训等。

3.2 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应当符合企业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4. 员工培训与发展4.1 培训计划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素质和技能,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4.2 培训模式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培训模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上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4.3 培训效果评估公司应当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5. 劳动关系管理5.1 劳动合同公司应当采用劳动合同来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2 员工福利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团队精神。

5.3 工资制度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工资制度,确保员工工资安全和合法。

6. 人员考核与奖惩6.1 考核制度公司应当执行科学、公正、公开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职业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调整薪资、晋升等。

XX投资发展公司(政府平台类国企)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XX投资发展公司(政府平台类国企)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XX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合理进行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非由上级监管部门进行管理或考核的员工第三条职能分工综合管理部承担员工的录用、升职、降职、调职、辞职、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等职责。

各部门、机构(下称各单位)配合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并负责本单位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章员工聘用管理规定第四条公司引进员工坚持“五湖四海、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上均需实行公开招聘,统一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员工聘用原则、招聘工作流程、新员工入职管理等工作内容按照《XX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凡与公司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员工均纳入公司正式员工管理。

正式员工是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

第七条短期聘用员工是指有明确聘用期的劳务派遣员工、退休返聘人员、特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顾问等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的非劳动关系服务人员,其工资标准、待遇在聘用合同书中规定。

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八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九条公司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建立、存档,并定期向专业人才中心移交托管。

第三章人事变动管理规定第十条公司员工晋升公司中层以上岗位,原则上需获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或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同时,还需符合上级监管部门干部人事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凡升职、调任、降职员工,均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充分征求单位分管领导和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后提报方案,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或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对于升职、调任、降职的员工,需尽快交接好工作,按相关制度要求填制员工表单,审签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员工离职规定第十三条员工正式离职前,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天,转正后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其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第三条: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所有人事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员工档案应包括员工在本公司所有人事经历事项。

员工档案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本公司全部从业人员均采用聘用制。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聘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聘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办法范本

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办法范本

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司用工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作用,拓宽用工渠道,盘活内部人力资源,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化用工,是指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保证生产经营用工需要,严格按照岗位标准和要求,在用工总量控制计划内,通过市场配置并与所属各企业建立用工关系,且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报酬的人员。

第四条市场化用工管理遵循依法用工、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市场导向、竞争择优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市场化用工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地区和上级主管单位市场化用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确定市场化用工总量需求,制定年度用工需求计划。

(三)实行用工总量和定岗定编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子企业对外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审批制。

(四)负责对下属子企业市场化用工管理及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负责督查与指导各企业市场化用工日常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企业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制度,各企业应制定与完善本单位市场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编制本企业年度市场化用工计划,做好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市场化用工管理,包括人员配置、使用、考核、培训、技能鉴定、合同(协议)管理、薪酬福利、岗位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七条市场化用工使用范围涵盖管理岗位、职能类岗位、技术研发岗位、技能类岗位、一线生产(服务)类岗位等。

上级单位委派或由选举产生的岗位不属于市场化用工配置范围。

第八条市场化用工主要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制用工,其他形式包括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外包、退休返聘、实习用工、劳务借用等。

第九条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各企业可依法依规结合企业实际自主选择用工形式。

义煤公司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义煤公司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义煤公司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两调整、两提高”战略举措,充分发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效配置资源及“蓄电池”作用,加快机关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人力资源效率,推进机关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义煤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义煤发…2014‟642号文精神,成立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制定本办法:(一)机构设置及职能一、机构设置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与职业技能鉴定站合署办公,负责机关部室及社保中心、安保中心、新闻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等二级机构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管理,同时建立党、团组织,负责党、团员的管理。

二、工作职责1.接受办理进出机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相关手续。

2.建立机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员信息库。

3.对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

4.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报送符合条件的参培人员。

5.及时发布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应聘。

6.对竞聘上岗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7.对应当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8.建立并妥善保管机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员进出、培训、出勤、竞聘通知、上岗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送达通知、各种手续转移等各环节记录(需要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完善内部管理档案。

(二)进入条件及程序一、进入条件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前必须进行劳动组织整顿和优化,对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依法按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不得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

劳动组织整顿和优化后,下列人员经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审定后可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1. 机关、二级机构按定员、定编规定剥离的富余人员和分流转岗人员。

2.因单位或机构合并、人员结构调整等从工作岗位上退出的人员。

3.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性安置但内部暂时没有空缺岗位,需要进入机关人力资源市场的待安排人员。

4.按“岗位规范”要求,经考试和考核暂时达不到上岗标准的人员;个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需要进行岗位适应性再培训的人员。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目的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司拥有和发展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招聘与录用2.1 招聘计划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组织结构调整,在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并向公司内部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2.2 招聘渠道公司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聘,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猎头推荐等。

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职位需求和候选人的背景进行综合考虑。

2.3 录用程序录用程序分为面试前准备、面试、录用决策和录用通知四个阶段。

面试前准备包括对候选人简历的筛选,面试官的安排等。

面试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电话或视频面试等形式,面试官应通过面试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

录用决策应经过多个决策层面的确认,并尽可能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录用通知应在确认录用决策后及时发出。

三、员工关系管理3.1 职业道德公司鼓励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保守商业秘密、诚实守信、公平互利等。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员工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3.2 薪酬管理公司将按照市场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应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晰了解自己的薪酬结构和绩效评价标准。

3.3 培训与发展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发展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员工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知识更新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培养。

四、绩效管理4.1 绩效评估公司将制定绩效评估体系,以量化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

绩效评估应公平、公正,并与薪酬、职业发展等挂钩。

4.2 绩效反馈公司将定期进行绩效反馈,及时告知员工在工作表现上的优势和改进之处。

绩效反馈应准确、具体,以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能动性。

五、离职管理5.1 离职程序员工决定离职后,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履行相应的离职手续。

5.2 离职面谈公司将安排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和建议,以提供改进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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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意见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两调整、两提高”战略举措,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充分发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效配置资源作用及“蓄电池”作用,加快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当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

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有序分流富余人员、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是集团公司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稳运行、保增长、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管理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的必然趋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涉及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关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大局。

各级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握工作时机和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畅通富余人员退出渠道,做好转岗培训,有条不紊地推进人员调剂与分流,保障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做好正向引导,要切实让广大员工明白: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员工利益的根本保障,是“以人为本、人企合一”的真正内涵。

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共识,赢得支持,形成“同舟共济战危机”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协同推进进一步健全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机制,成立集团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领导机构合并管理。

各成员企业及其所属区域公司、矿(厂)等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要配备配齐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及各项业务的专兼职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落实成员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加快建立成员企业、区域公司、矿(厂)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分级管理体系及相应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分级负责,逐级落实。

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人力资源工作分管领导、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主任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为主要管理责任人,其他相关专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专业责任。

制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按照矿(厂)、区域公司、成员企业、集团公司的顺序,逐级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实现人力资源余缺互补和优势共享。

各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深入分析责任区域内不安定因素,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三、明确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条件与范围各单位在安排人员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前,必须进行劳动组织整顿和优化,对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

劳动组织优化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纳入各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一)因机构改革、技术革新、生产布局和系统优化、劳动效率提高、劳动定员与劳动组织优化等原因引起的相对富余人员。

(二)按“岗位规范”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经考试、绩效考核或评价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违反劳动纪律或有关法规、企业制度规定,达不到集团公司员工奖惩条例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员。

(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医疗期满、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需要转岗培训的人员。

(五)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性安置但内部暂时没有空缺岗位,需要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待安排人员。

(六)其他需移交各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

四、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日常管理(一)明确市场定位。

各单位建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不能单纯以“减人”为目的,要立足于“分流与安置并重”、“提高员工素质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并重”,着力抓好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转岗培训和调剂工作,努力实现“进来一批、培训一批、安置一批、退出一批”,达到平衡优化。

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蓄电池”作用,通过加强对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在岗人员的工作动力和待岗人员的竞争力,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与潜力。

(二)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情况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一是对精简富余人员、待分配人员等实行集中管理,积极参与内部及各单位间的人力资源调剂。

二是对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等,要按转岗或入职要求进行针对性技能培训,做好转岗或入职工作。

三是对伤病人员要按规定提供相应服务、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并按规定做好返岗、转岗培训及退休、退职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工作。

四是对其他不在岗人员,要以加强劳动合同梳理与管理为主,逐步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五是积极鼓励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面向社会,拓宽就业渠道,实现自主择业就业。

(三)做好培训工作。

要将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培训纳入各单位整体培训计划,特别是对富余分流人员可分批选拔安排到各培训中心或技校分专业进行集中培训,做好转岗再就业准备。

各级培训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满足技能提升及转岗需要。

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应当与人员需求或招聘单位签订订单式委托培养协议,培训费由委培单位负担,培训期满考核合格,按原培训计划要求转岗。

培训结束后不按协议要求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健全管理制度。

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培训、考勤、考核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纪律,加强考核,要以管理考核作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工资核算或生活费发放的依据。

对违反日常管理、纪律及考核规定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

(六)加强就业指导。

一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基本情况(如年龄、工种、实际技能水平、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工作经历、求职方向等),并对其基本素质和工作技能进行考评。

二是结合员工专业特长和各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与针对性培训,指导员工重新上岗就业。

三是加强与外部单位的信息联络和沟通,关注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新项目建设,提前掌握外部劳动力供求信息,及时输出合格的人员。

(七)搭建信息平台。

以信息化为抓手,构建集团公司各级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单位人力资源市场进入量(供给量)、输出量(安置量)、需求量(招聘量)及详细专业、岗位工种、上岗条件等信息,实时组织推荐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参加各类竞聘或选聘,调剂余缺,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八)强化考核。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标考核,将各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进入率和输出率、集体上访率,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水平、管理效率提升等作为重要指标,统一纳入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工作考核,定期对标排序,奖优罚劣,切实提高各单位的积极性。

鼓励各单位组织有劳动能力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在本单位或到外部单位开展劳务输出,并按所创效益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成,提高收入水平,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快富余人员流转。

五、畅通安置和分流渠道,促进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有序退出各单位要转变观念,大胆创新,深入研究国家和我省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安置政策,充分发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多渠道安置和分流富余人员。

(一)内部推荐就业。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集团公司内外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积极组织推荐符合需要的人员进行应聘就业。

对专业相近、需求量大的岗位和工种,或专业相差较远但适应能力强、接受能力较快且愿意转岗的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合格后向需要的单位推荐。

(二)自主择业。

鼓励员工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向社会其他企业应聘,实现自主择业。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提供适当支持,帮助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自谋职业。

(三)内部退养。

对已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已满30年、重新上岗有困难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解除劳动合同。

对自愿离开企业辞职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各级组织两次安排工作岗位、拒绝上岗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地制宜制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待遇标准(一)因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分流的富余人员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的,从进入市场之日起一年内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年及以后可按最低工资或生活费标准执行。

具体由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二)接受单位组织和推荐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培训期间按培训工资执行。

培训考核合格、竞聘上岗且胜任工作的,可按上岗岗位工资标准补发培训期间的工资差额。

(三)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可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内部退养工资,具体由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四)其他人员1.原停薪留职人员有协议的继续履行,无协议的与“两不找”人员一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企业妥善处理。

2.本指导意见印发后,新增的自主择业人员可给予1-2年的过渡期,与原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暂时保留劳动关系、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协议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

3.其他原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或劳务市场的人员,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五)对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七、其他规定及要求(一)对因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优化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原核定单位工效挂钩工资基数不调减,在考核人力资源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指标及人均利润、人均营业收入(产值)等效率指标时,计入“调减人数”并纳入相应效率计提工资核算。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实施细则,报上级公司备案后实施。

(三)各单位要关心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人员的身心健康,关注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和排忧解难。

要关心弱势群体,对家庭无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以及低保和困难家庭人员应优先安置,应保证其生活收入。

(四)本指导意见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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