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缴物业费名单可公示
物业费催缴措施与计划
物业费催缴措施与计划1. 建立沟通渠道: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可以更好地了解业主的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业主的疑虑,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同时也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的缴费情况。
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业主保持联系,定期提醒业主缴纳物业费。
2. 定期催缴:针对长期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可以采取定期催缴的方式,提醒业主尽快缴纳物业费。
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催缴,同时也可以与业主约定缴纳时间,避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
3. 采取法律手段:对于长期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缴。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4. 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可以增加业主的满意度,从而减少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如定期维护公共设施、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修、提供便民服务等。
5. 合理定价:在制定物业费收费标准时,可以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避免因为价格过高导致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发生。
6. 定期公示:定期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可以让业主更加了解物业费的用途和去向,增加业主的信任度,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物业费管理中的问题。
7. 激励计划:为了鼓励业主积极缴纳物业费,可以推出一些激励计划。
例如,对于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服务或者优惠,如免费维修、积分兑换、会员优惠等。
这样可以激励业主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
8. 建立信用机制:对于长期欠缴物业费的业主,除了采取法律手段外,还可以建立信用机制。
对于恶意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可以在其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使用公共设施等。
这样可以对业主的行为进行约束,减少恶意欠缴物业费的情况。
9. 推广电子支付:为了方便业主缴纳物业费,可以推广电子支付方式。
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线上缴纳物业费的渠道,让业主可以在线完成缴纳操作,提高缴纳的便捷性和效率。
催缴物业费的规章制度
催缴物业费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小区居民共同利益,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和租户,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物业,所有业主和租户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履行物业费的缴纳义务。
第三条物业费是指由业主或租户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的费用,用于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等管理运营费用。
第四条物业费的缴纳按照年度为单位,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公告通知。
第五条物业费的标准以小区物业管理协议或相关规定为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制定和调整,但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六条业主和租户应当定期缴纳物业费,不得拖欠。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
第七条业主和租户在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采取催缴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催告、电话通知、上门访问等方式。
第八条对于长期拖欠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或租户,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依法采取法律诉讼、停用相关服务等措施。
第二章缴费方式第九条业主或租户应当按照物业费的缴纳期限和标准,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进行缴纳,常见的缴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现金缴费:在指定的缴费地点交纳物业费,需记载缴费凭证并保存好;(二)银行转账:通过网银或银行柜台将物业费转账至指定账户,需保留转账凭证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三)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端平台完成物业费的在线支付,需保留支付凭证并定期核对缴费记录;(四)代扣代缴:与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设定自动扣款,确保按时缴纳物业费。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应当确保每位业主或租户所缴付的物业费均按时记录并核对,不得私自调整或篡改缴费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欠缴物业费名单公示
欠缴物业费名单公示
物业服务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
拒交物业服务费必将会给物业公司带来资金困难,并导致服务水平下降,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双方应本着真诚、相谅、相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业主一味拒交物业服务费,作为经营企业的物业公司通常都会选择降低开支,导致服务品质下降,必将直接影响业主的服务品质。
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将形成恶性循环,相信每一位业主都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品质越来越差,最终居住的物业贬值,损失的还是业主。
物业服务费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交费的业主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针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其他业主享有知情权。
2016年欠缴物业服务费业主名单见下表。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恶意拖欠物业费业主名单公示
欠缴物业费业主名单公示
物业服务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
拒缴物业服务费必将会给物业公司带来资金困难,并导致服务水平下降,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暇疵,双方也应本着真诚、相谅、相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业主一味地拒缴服务费,作为经营企业,物业公司通常都会选择降低开支,导致服务品质低下,必将直接影响业主的生活品质。
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形成恶性循环,会有更多的业主选择拒缴,最终物业服务企业只能撤出管理,相信每一位业主都不希望居住在一个没有物业服务的生活小区,最终居住的物业贬值,损失的还是业主。
物业服务费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不交费的业主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针对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其他业主享有知情权。
XXX物业管理处
201 年月日。
【解读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解读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下文是《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权威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权威解读一明确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先期成立业委会在无锡,一个大型社区分好多期开发,10多年间无法成立业委会的情况并不少见。
根据此前相关规定,在同一个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使得先期交付使用的部门区域的业主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条例》对分期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作出了重要调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如小区分四期开发,一期已经完成,如符合条件则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但此时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能代表一期,因此是有限权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对于具体权限及其运行等操作细则,将在即将推出的《无锡市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明确。
提出小区“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现实生活中,涉及发生在小区的事,业主第一反应是找物业公司。
条例首次强调了物业管理不只是物业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赋予街道、社居委更多的职责,是《条例》体现出的最大变化。
《条例》第一章总则中即明确了物业管理应该建立由“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综合管理”的行政管理体系。
行业管理即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属地管理是由街道为主、社居委为辅,主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协调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综合管理由其他诸如公安、城管、物价、质监、工商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分工负责。
这就有效避免了业主遇到问题后,不同的职能部门相互“踢皮球”,也让业主维权时找对“门路”。
比如,根据《条例》第47条,在小区内乱设摊点、损坏绿地、社会生活噪音超标、违法搭建等行为由城管负责监督管理。
养犬、车辆停放、消防、技防、室内居民噪音等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浅谈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结果
浅谈不交物业费的结果部分业主为何拒绝缴纳物业费呢?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有的业主之所以长期不缴纳物业费是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或对其服务不满意,比如维修不到位等;有的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存在开发商遗留问题;还有一些业主“吹毛求疵”,以一些不合理借口长期拒缴物业费,进而导致小区品质下降,“有时候为了催缴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楼上楼下来回奔波,好话说尽,有些业主还是拒不缴纳.长期不交物业费,享受已经交费业主享受的待遇-—--及蹭吃蹭喝的那种。
久而久之,一些交费的业主也加入到欠费队伍中,导致物业公司的服务日益下降,最终不停的减少人员、减少服务、直到停止服务,物业人员讲,不缴费我拿什么来服务,进而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
小区最终走向恶性循环,受损的还是业主自己,到那个时候,该小区到声誉就会一落千丈,自己住吧感觉到处脏乱差、味道难闻、电梯坏了、排污坏了、根本无法入住,卖掉吧,提到该小区再便宜根本就没有人要买到局面,就是说“如果因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解体,小区将变成脏乱差,陷入下一个恶性循环中。
”在回访中,多名已交物业费的业主表示,对于一些“老赖”业主,应该出台措施进行严厉整治.“如果允许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就会造成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最终损害的是其他正常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利益。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物业提供服务,业主就应该交费,动辄以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来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并不可取.而如果是物业服务企业违约,业主可以视情况是一般违约还是重大违约,通过合理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上门走访来看:有的则是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因楼上房屋裂痕而导致她家天花漏水,三番几次与物业沟通都无果,最后说了狠话:“啥时候让楼上修好楼板,我啥时候交费”。
作为“夹心层"的物业始终无法协调楼上邻居的维修工作。
其实物业为此事只能积极协调,不行可以去法院对楼上装修造成对漏水问题起诉楼上.现在好了,全推到物业头上了.这样的事情就是警察也无法直接搞定.何况物业也不是警察,没有强制执行权.现在好了,江苏物业法新《条例》针对拖欠、拒交物业费的现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出台了几条约束性规定,如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房产过户时如果有物业费尚未结清,业主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条规定彻底掐灭了房产过户时少数人趁机赖掉物业费的想法。
业主欠费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对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进行管理,为业主提供生活、工作便利。
然而,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欠费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将探讨业主欠费的法律后果,旨在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业主欠费的定义及类型1. 定义业主欠费,是指业主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行为。
2. 类型(1)物业管理费欠费: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的物业费、停车费等。
(2)维修基金欠费:业主未按时缴纳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3)其他欠费:如垃圾清运费、公共水电费等。
三、业主欠费的法律后果1.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1)催收权利: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向欠费业主催收欠款,包括电话催收、书面催收等方式。
(2)诉讼权利: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费业主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3)申请强制执行权利: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欠费业主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
2. 业主的权利(1)知情权: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使用情况。
(2)参与权: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事项的决策,如选举业主委员会、参与业主大会等。
(3)投诉权: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
3. 法律后果(1)欠费业主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2)欠费业主的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可能影响到其今后的贷款、消费等行为。
(3)欠费业主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法律制裁。
(4)在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严重欠缴的情况下,业主可能失去居住权、使用权等权益。
(5)欠费业主可能面临物业管理企业的诉讼,承担诉讼费用。
四、防范措施1. 业主应增强法律意识,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2.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宣传,提高业主的缴费意识。
3.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透明、公开。
物业费催费公示
物业费催费公示
尊敬的业主:
非常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才能完成物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品质。
物业服务费收入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公共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
2016年工作接近尾声,至今仍有小部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如果物业服务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
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次郑重的提示,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如逾期未缴纳的,从逾期之日期将产生逾期付款违约金。
同时,物业公司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的权利。
下月起,我物业公司即将对欠费的业主发放诉讼函,追回相关欠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
请仍欠费的住户于公示之日起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缴清欠费,否则物业公司将按程序报请主管部门发函至你所在单位催缴,并将当事人欠缴物业费行为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对于部分执意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物业公司将依法予以起诉,一旦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当事人会在央行征信记录留下法院强制执行的记录,并进入信用黑名单,届时乘车出行及
贷款等行为都将受到限制。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0日。
物业费催费方案
物业费催费方案第1篇物业费催费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成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费作为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经济来源,其按时足额收取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部分业主存在欠费现象,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压力增大,影响服务质量。
为此,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物业费催费方案,旨在规范催费流程,提高物业费收取率,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二、目标设定1. 提高物业费收取率,确保物业公司正常运营。
2. 合规合法地开展催费工作,维护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良好关系。
3. 建立健全的催费制度,降低欠费现象。
三、催费流程1. 发送催费通知物业公司应在物业费到期前15天,向业主发送催费通知。
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1)业主姓名、房号;(2)物业费缴纳金额、缴费期限;(3)缴费方式及缴费账号;(4)逾期未缴费的后果;(5)客服联系方式。
2. 逾期未缴费处理(1)逾期未缴费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措施:1.1 发送书面催费通知;1.2 限制其使用物业公共资源和服务;1.3 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对于欠费金额较大、恶意欠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依法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协商解决在催费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与业主沟通,了解欠费原因,协助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对于确有困难的业主,可适当延长缴费期限,或采取分期付款等方式解决。
4. 建立信用档案物业公司应建立业主信用档案,记录业主缴费情况。
对于长期按时缴费的业主,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恶意欠费的业主,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障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宣传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白按时缴纳物业费的重要性。
2. 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增强业主的满意度,降低欠费率。
3. 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对客服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沟通能力、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催费工作。
物业撤场后催缴物业费方案范文
物业撤场后催缴物业费方案范文一、催缴背景。
咱们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已经撤场啦,但在服务期间还有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费呢。
虽然物业撤场了,但这些费用也是之前服务所产生的正常费用,就像咱们去饭馆吃饭,饭吃完了,账还是得结的呀。
二、催缴方式。
# (一)电话催缴。
1. 准备工作。
整理出未缴费业主的名单,详细记录业主的房号、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同时,查看之前的物业服务记录,对业主可能存在的疑问或特殊情况(如维修反馈未处理、服务不满意等)进行标注,以便在电话沟通中能够准确回应。
安排专门的催缴人员,最好是之前与业主有过一定接触、熟悉小区情况的工作人员,这样在电话沟通时会更有亲和力和说服力。
2. 电话沟通话术示例。
“您好,请问是[房号]的[业主姓名]先生/女士吗?我是之前咱们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呀。
您现在说话方便吗?是这样的,虽然我们物业已经撤场了,但在之前为小区提供服务期间,还有一笔物业费没有收到您这边的费用呢。
我知道您可能忙或者有一些别的原因,您要是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跟我说,我们也想在最后的时候给您解决好。
您看这物业费您什么时候方便交一下呀?”如果业主提出服务不满意的问题:“先生/女士,您提到的[具体问题]我们确实很抱歉。
当时可能在处理上存在一些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也一直在改进。
不过在整个服务期间,我们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像小区的卫生清洁、安保巡逻等。
您看这些服务也是有成本的,这物业费您看能不能通融通融交一下呢?我们也希望能好聚好散嘛。
”# (二)短信催缴。
1. 短信内容设计。
在短信开头注明自己的身份,如“尊敬的[房号][业主姓名]:您好,我是原[小区名称]物业工作人员。
”简洁明了地说明催缴物业费的来意,“虽然物业已撤场,但之前服务期间您有物业费尚未缴纳。
”附上缴费金额、缴费方式(如可到原物业办公室补交、转账等,附上详细账号信息)和截止日期,“您需缴纳的物业费金额为[X]元,请您在[具体日期]前缴纳。
物业管理业主拖欠费用明细表
致广大业主: 物业费是维护小区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小区日常管理,卫生清洁,安保防护等大小事务都需要资金支 持,但是还有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物业费,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请欠费的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有 题请致电物业中心020-849xxxxxx。
期数 栋数 房号 2期 1栋 402
拖欠周期 202x年x月-202x年x月
共N个 月 3
每月金额 312
2期 1栋 1203 202x年x月-202x年x月
3
253
2期 1栋 201 202x年x月-202x年x月
6
253
2期 1栋 1304 202x年x月-202x年x月
1
312
2期 1栋 2004 202x年x月-202x年x月
2
312
某某物业中心 张贴日期:xxxx
细表
安保防护等大小事务都需要资金支 欠费的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如有问
总拖欠金额 金额单位
936
元
759
元
1518
元
312
元
624
元
某某物业中心 张贴日期:xxxxxxx
物业公示收支明细的案例
物业公示收支明细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物业管理中,公示物业的收支明细是非常重要的。
这份明细清楚地展示了物业的财务状况,让业主们了解物业管理的财务情况,有利于建立信任和透明度。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物业公示收支明细的案例。
假设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每月都会定期发布物业收支明细,以便业主们了解小区的财务状况。
以下是一份某小区2022年1月份的收支明细:1. 收入方面:(1)物业管理费收入:共计100万元。
常住业主缴纳了90万元,非常住业主缴纳了10万元。
(2)停车费收入:共计8万元。
停车费是按月收取,其中有些业主选择了包月停车,有些选择了临时停车,停车费收入也随之不同。
2. 支出方面:(1)工资支出:共计20万元。
小区保安、保洁、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支出是固定开销,是小区物业管理运营的基础。
(2)设备维护支出:共计10万元。
小区的电梯、水泵等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维修,确保生活设施正常运转。
(3)维修维护支出:共计15万元。
小区的道路、绿化、水电等设施都需要定期维修和保养,以保障小区环境整洁和居住舒适。
(4)物业管理费支出:共计5万元。
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也会向总部交纳管理费用。
从以上收支明细可以看出,该小区1月份的收入总额为108万元,支出总额为50万元,盈余额为58万元。
这也意味着小区财务状况稳定,资金充裕。
对于业主来说,了解物业的收支明细非常重要。
可以帮助他们了解物业的运营状况,判断管理公司是否高效、负责。
可以让业主们了解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避免费用被滥用或浪费。
可以帮助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
物业公示收支明细对于小区的良好运营和业主的权益保障都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未来更多的物业管理公司能够重视这一环节,做好公示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增加业主信任感和满意度。
【本文共计635字】第二篇示例:物业公示收支明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物业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公示的一种制度。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业主公示版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恭敬的业主: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市物业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2022 年 1 月1日至6 月30 日会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260575.25 平方米。
2.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填写):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采取酬金制。
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说明物业费收入合计312.18 万元,其中:本年度物业服务费收入215.40 万元,以前年度物业服务费欠费收入为96.78 万元物业费成本支出合计376.41 万元,其中: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总数量面积259714.38860.87260575.25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2.2011.00建造类型高层住宅商业物业总数户数240311费等99.92 万元,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107.91 万元,清洁卫生费36.55 万元,绿化养护费用9.17 万元,秩序维护费用44.35 万元,办公及其他费用18.26 万元,业主委员会经费支出14.19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34 万元,物业管理责任险5.78 万元,管理酬金21.40 万元,税金17.54 万元。
物业服务费收支余额为-64.23 万元。
(二)物业共用部份经营收入及物业共用部份经营成本支出情况说明物业共用部份经营收入合计383.52 万元,其中:物业共用部份车辆管理费收入368.91 万元,电梯广告收入9.16 万元,共用场地管理费收入5.45 万元。
物业共用部份经营成本支出合计327.11 万元、其中:人工费、保洁费、维修费、能源费及物料支出204.76 万元,管理酬金13.57 万元,税金21.48 万元,返还09 年U^益87.30 万元。
物业共用部份经营收支余额为56.41 万元。
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
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发布日期:2015-06-19文章来源:互联网核心提示:如果物业公司张榜公示欠交业主的姓名、欠款时间、欠款金额、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
具体内容由小编为您介绍。
物业公司张贴拖欠管理费业主名单和信息违法吗?如果业主由于种种原因而拖欠物管费,物业公司却通过在小区进出大门、过道等处,张榜公示欠交业主的姓名、欠款时间、欠款金额、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迫使业主因怕名声受损而付清欠款。
这种行为由可能侵犯被张榜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
家庭住址、电话等属个人隐私,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
《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公司可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欠费问题,但无权采取极端手段:明知会损害业主名誉,却为迫使业主就范而我行我素,客观上也已影响了该业主的社会评价和尊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的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关内容链接: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物业撤退通知欠费温馨提示
物业撤退通知欠费温馨提示尊敬的业主: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但是我们不得不向您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由于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导致我们的物业公司资金链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为了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些变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一直在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然而,由于部分业主未如期缴纳物业费,我们的运营资金出现了短缺,导致了一些服务的延误和不完善。
在此,我们深感抱歉,也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即暂时撤退物业服务。
我们确认过所有业主的欠费情况,并与欠费业主进行了沟通,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
我们深知这一决定会给您带来一些不便,但我们也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立场。
在物业服务暂时撤退期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障小区的基本运作和居民的基本生活,我们将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与保安,以确保小区的安全和整洁。
但是由于资金短缺,我们会取消一些日常的维护和清洁服务,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在此期间,我们将加强与欠费业主的沟通工作,尽最大努力催缴欠费,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的物业服务。
我们也希望能够得到全体业主的支持与配合,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难题。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也希望您能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听取并采纳您的意见,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以保障小区的整体利益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相信在所有业主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尽快解决这一困难,重新恢复正常的物业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此致敬礼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物业费
334
106
师文月
6#-东-301
158.615m2
1237.2
107
陈晓霞
6#-东-401
158.615m2
619
108
于立勇
6#-东-502
158.615m2
1237.2
109
成兰
6#-东-601
158.615m2
619
110
程森林
6#-东-901
158.615m2
714
111
126.33m2
493
156
孙卫
8#-西-601
126.33m2
985.5
157
藏雨亭
8#-西-1001
126.33m2
1137
158
李军民
8#-西-1002
126.33m2
1137
159
杨世宏
9#-东-101
126.33m2
455
160
汪智
9#-东-301
126.33m2
985.5
161
李贵海
9#-东-601
116m2
1044
59
王聪
3#-西-802
116m2
1044
60
刘万军
3#-西-901
116m2
1044
61
贾小雷
3#-西-902
116m2
522
62
姬淑棠
3#-西1001
116m2
1044
63
赵锋
3#-西1002
116m2
522
64
康瑞琴
3#-西-1101
物业服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与限制——兼评《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解释》第5、6条的论文
物业服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与限制——兼评《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解释》第5、6条的论文关键词: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的限制欠费催缴程序内容提要: 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动辄以物业服务不符合要求为由行使抗辩权,拒交物业费。
因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抗辩权的行使存在许多弊端,如妨害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妨害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小区环境等。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5、6条对业主抗辩权的行使与限制作了规定,对于平衡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利益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但仍有必要适当强化对业主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如对合同主体抗辩的限制、业主单个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应当规定只有达到一定数量的业主同意才能行使抗辩权;通过业主委员会来行使抗辩权,将业主行使抗辩权的行为作为业主团体共同决定的事项。
同时,物业公司对欠费业主行使抗辩权时,必须确保已交物业费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不得对欠费业主停水、断电或停止小区公共服务。
应当通过完善物业费收取公示制度、完善欠费催缴程序、发挥业主委员会的催缴作用、引入督促程序等,来进一步完善物业费收缴制度。
引言近年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的最主要因素。
这既与物业公司未能提供及时、有效地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有关,也与业主任意地、过于频繁地行使物业服务合同抗辩权有关。
部分业主动辄以服务质量差、业主不满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以下简称“物业费”),欠费现象较为普遍。
据(二)业主行使抗辩权的限制为了减少业主行使抗辩权的危害,笔者认为,除《解释》第6条规定的有关业主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外,有必要适当强化对业主行使抗辩权的限制。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关于合同主体的抗辩。
无论是由开发商依法与物业公司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业委员会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公司订立的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均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力,业主不得以其未参加合同订立或没有投票选择该物业公司为由,主张自己并非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而行使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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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欠缴物业费名单可公示
2011年11月23日02:42京华时报孙雪梅我要评论(0)昨天,市住建委就《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后,业主大会将作为实体组织,收缴小区公共部分收益、物业费,同时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缴纳物业费,发放业委会成员工资、津贴等。
为保证其透明,《暂行办法》要求业主大会必须建年度公示和审计制度。
另外,如果业主欠物业费,业主大会可按约定公示欠费业主姓名、收取滞纳金等。
■物业费收缴
业主大会负责收取
现状:市住建委表示,当前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与每户业主签订单独的物业服务合同。
造成物业服务合同主体的错误,为物业服务欠费纠纷的解决埋下隐患。
变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共有资金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资金。
主要包括物业服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业主依据管理规约约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分摊的费用、业主大会的其他合法收入。
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并登记后,可到银行开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分类存储业主共有资金。
据记者了解,此前,市住建委已允许业主大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刻制印章,在银行开立业主大会账户管理业主共有资金,使得业主大会有了“法人”资格(实体组织),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因此,以往交给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可以以物业服务资金的方式,首先交给业主大会,再划转给物业公司。
同时,过去业主们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今后也能直接划转到业主大会的账户中,使用起来更加方便。
公示欠缴业主名单
现状:据了解,因前期物业交接不到位、物业服务参差不齐,以及收缴停车费等问题,业主常以拒缴物业费与物业公司对峙,拒缴物业费屡见不鲜。
变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如果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资金和其他分摊费用,业主大会应当及时催缴。
业主拖欠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大会开户银行负责催缴。
全体业主应当在小区《管理规约》中确定业主欠费的追缴办法,包括公示欠费业主名单、限制欠费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收取滞纳金等惩戒措施和具体实施主体。
去年,市住建委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中曾规定,长期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可公示其欠缴费用及门牌号。
若仍不缴纳的,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委会可领取工资
建立年度预算制度
现状:业主大会不能向业委会成员发放工资等福利。
变化:业委会成员在不久的将来,将可以领工资和补贴,这是第一次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业主共有资金的账户中的资金,可用来支付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费用及人员工资、津贴、福利费用等;财务、审计、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费用。
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委会成员的福利标准则应当由全体业主来约定。
此外,如果共有部分收益不够合理支出的,不足部分由业主分摊,存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中。
■资金的监管
现状:多数业主大会财务制度相对薄弱,处于无人监管的或监管不够的状态。
变化:《资金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业主大会要依法建立业主共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财务档案,从制度和人员上保障资金安全。
此外,业主大会必须建立年度预决算制度、年度公示制度、资金查询制度和年度审计制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
业主大会还须设立专门机构,监督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
业主大会具有法律责任,业主大会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业主共有资金的,相关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管理
印章明确用途
《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业主大会印章使用范围(见下表)。
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经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监事会主任应当负责保管业主大会印章,印章使用后,监事会保管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形成的书面决议或对具体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监事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职责和监事会工作规程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不得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决定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改变或者撤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理规约约定应当使用业主大会印章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