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重要能源,其使用具有高效、清洁、安全等优势。
然而,由于其本身具有易燃、可爆炸的特性,安全使用和管理是天然气行业以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下面,就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展开论述。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是对天然气使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合理规定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人们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天然气设备的安全要求1. 天然气管道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且选用优质材料和先进设备进行建设和安装。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私自改动或接入非法设备。
2. 天然气管道和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内容包括漏气情况、防爆装置的有效性等。
3. 天然气设备和管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操作说明,以提醒使用者正确操作和紧急处理方法。
二、天然气使用操作规范1. 天然气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在进行天然气使用时,应仔细检查和处理气体泄漏、阀门关闭和安全装置等,确保安全操作。
3. 在使用天然气时,禁止使用明火或其他易燃物品靠近气体源或管道,以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三、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理1. 发现天然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气体流动,如关闭阀门、切断电源等,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在泄漏发生时,周围人员应远离泄漏现场,并迅速报警,确保人身安全。
3. 当发生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时,应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条件允许,尽量拉远距离进行灭火,以防爆炸扩大。
四、天然气安全教育和宣传1. 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定期开展天然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在天然气使用现场应设置宣传栏和标语,向用户宣传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3. 媒体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宣传和报道,提高公众对天然气安全的关注和认识。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天然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使用天然气,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天然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天然气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天然气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天然气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第八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管网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天然气管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网,不得私拉私接,不得进行乱堵乱修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十一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设备,不得随意改动设备结构,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第四章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监测装置,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安全使用天然气管理规定
安全使用天然气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内部天然气使用安全可靠,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员、员工、客户等在企业内部使用天然气的情况。
三、管理标准1.公司将建立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区域和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2.所有天然气使用设备安装、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且需要定期检测和维护。
3.天然气使用设备的设计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操作。
4.使用天然气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天然气使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
5.天然气使用设备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爆、防漏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6.不得私拉乱接天然气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天然气设备和管道。
7.每次使用天然气后必须关闭燃气阀门、切断天然气供应。
8.禁止在使用天然气的地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禁止在天然气管道和设备周围进行明火作业。
10.禁止使用不合格、过期或损坏的天然气设备。
11.禁止使用非法和偷盗天然气。
四、考核标准1.安全培训考核:所有接触天然气设备和使用天然气的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2.设备维护和检修考核:公司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天然气使用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对维护和检修工作进行考核。
3.设备操作考核:针对使用天然气设备的人员,定期组织操作考核,检查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
4.管理执行考核:定期检查各部门是否落实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整改,并进行考核评定。
五、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将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1. 违规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
2. 违规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 违规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可能包括停职、降级、辞退等处罚。
4. 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赔偿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天然气管理规定(3篇)
天然气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
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名仕娱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然气管理规定2一、燃气表间及管线管理1、定期对管线及表间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保持燃气表间通风良好,定期除尘清理。
3、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4、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二、餐饮单位燃气使用管理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4篇)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天然气的使用,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的使用应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可靠的原则,提倡合理使用、科技创新。
第四条国家鼓励推广天然气的使用,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二章天然气的使用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用气备案,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用气手续。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天然气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预防故障发生。
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天然气供应公司缴纳用气费用。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天然气计量工作,确保计量准确。
第三章天然气的管理第十一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确保天然气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天然气供应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营许可,提供可靠的天然气供应服务。
第十三条天然气供应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天然气供应公司应当及时发布天然气供应信息,向用户提供有关天然气的使用和安全知识。
第十五条天然气供应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天然气计量,并确保计量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天然气供应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四章天然气的监管第十七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监管,确保天然气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八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天然气质量标准,加强对天然气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天然气流入市场。
城市天然气管理规定(5篇)
城市天然气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三条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改动燃气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是一种常用的清洁能源,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商业等领域。
然而,天然气的使用也存在肯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订立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是特别必要的。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的责任1.使用单位对天然气的安全使用负有主体责任,必需确保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性、稳定性、正常性。
2.使用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订立完善的天然气安全规章制度。
3.天然气供应单位应加强对用户天然气利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天然气供应质量牢靠、安全。
4.天然气使用单位和天然气供应单位应建立常规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天然气使用的安全。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的要求1. 依据天然气的安全性质,使用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制度,从天然气的引进、储存、输送、使用各个环节订立认真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宣扬,提高安全意识。
2. 天然气的输送、使用设施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使用单位应在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天然气的储存和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在设施完善的前提下,降低储存和使用风险。
4. 天然气设施发生事故时,在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同时,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和天然气供应单位。
5. 具备天然气不安全作业资质的单位可开展相应业务,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天然气安全使用的措施1. 建立天然气安全工作机构,定时进行天然气设施的运行检查与维护,保证设施的安全。
2. 实施人员培训,提高安全学问和技能,让全部从业人员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天然气。
3. 定期组织模拟演习,加强应急预案的订立和演练,提升处理事件、抢修、应变本领。
4. 对于紧要的天然气设施进行多种手段的监测,如使用视频监控、气体监测仪等对煤气的用量、瓦斯浓度等进行随时监测。
5. 每天开展天然气设施的巡察,适时发觉和排查隐患,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6.建立健全报障系统,适时发觉故障并组织专人进行处理。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已经成为多数家庭和企业重要的燃气能源,它的安全使用至关紧要。
下面是一些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确保能够在使用天然气时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天然气的安全管理1.1 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管道是天然气运输的重要方式,管理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特别紧要。
对于天然气管道的运输和使用,必需建立梯级管理制度,并确保管道工程符合安全标准。
管道运营单位应建立管道维护和修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适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并在管道的紧要部位设置安全监测与检测装置。
1.2 天然气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天然气燃气器具是指用于燃气燃烧的设备,这些设备需要通过质量检测和标签标识,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在安装燃气器具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确保安全使用。
使用时,必需关闭燃气器具,以确保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燃气器具的维护保养,定期清洗和检测,并适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燃气器具。
1.3 燃气安全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教育是保障天然气使用安全的紧要措施。
针对使用燃气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授安全学问和应急措施,加强其防范安全事故和处理应对本领。
同时,还应开展燃气安全宣扬活动,让更多人把握燃气安全学问,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二、天然气使用安全的注意事项2.1 安全周检使用天然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燃气管道、燃气器具、排气装置等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应适时排出。
2.2 使用燃气器具在使用燃气器具时,必需关闭燃气器具,以确保安全。
同时,在使用前可以通过闻气味等方法检测是否有燃气泄漏,如有泄漏应适时处理。
2.3 管道破损假如发觉管道破损或气味异常等情况,应适时拨打燃气公司紧急电话,以便专业人士适时处理,确保显现安全事故的概率得到最小化。
2.4 消防安全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通风良好、距离易燃物不小于 1.5米的位置,并依据实际情况配置合适的消防设备。
企业和住户应依据不同的需求进行配置,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安全。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天然气是一种常用的清洁能源,广泛应用于居民用气、工业用气等领域。
为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用气责任1.天然气供应商负责天然气的供应、调度和安全监管工作;2.用户负责遵守天然气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天然气设备;3.监管部门负责对天然气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天然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用户在安装天然气设备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专业单位进行安装;2.安装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设备安装,确保安全;3.天然气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天然气设备的使用1.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2.不得私拉私接不符合规定的管道及连接设备;3.天然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修。
五、天然气安全检验1.天然气供应商应定期对供气管线、设备等进行安全检验,确保供气的安全性;2.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用户的天然气设备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用户进行处理;3.用户应配合天然气安全检验工作,提供所需的材料和协助。
六、预防事故措施1.天然气供应商应建立预防天然气事故的管理制度,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2.用户应定期对天然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在进行施工、维修、改造等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天然气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1.天然气供应商和用户应建立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措施;2.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3.天然气供应商和用户应配合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处罚措施1.对违反天然气安全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气等处罚措施;2.对因违反规定引发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九、宣传教育1.天然气供应商应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2.监管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的安全意识。
2023年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项目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第四条天然气供应项目应制定详细的设计文件,确保设备和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第五条天然气供应项目的建设过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要时进行安全评估,并由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第六条天然气供应设备和管道的制造、安装、维修及检验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
第七条天然气供应项目的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天然气管理制度,包括天然气供应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安装天然气检测报警装置,确保天然气泄漏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天然气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作业管理、设备维护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十四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天然气的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天然气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天然气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天然气从业人员应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八条天然气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然气使用行为,保障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天然气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天然气用户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定义天然气:指地下自然形成的,通常以甲烷为主要组成成分的燃气。
天然气用户:指经天然气供应商依法履行协议并获得供应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管理部门:指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天然气使用管理的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
第二章天然气使用权第四条天然气使用权天然气使用权属于天然气用户,天然气用户享有依法获得、使用、处置天然气的权利。
第五条购气合同天然气用户与天然气供应商签订购气合同后,方可享有天然气的使用权。
购气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气价格、供气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停供和限供天然气供应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暂停、限制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供应商应提前通知天然气用户,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补救措施。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第七条天然气设备安全天然气用户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检测,确保安全可靠使用。
第八条燃气泄漏处理天然气用户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关闭阀门、通风换气等,并及时报告天然气供应商。
第九条天然气回收利用天然气用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积极推广天然气回收利用技术,减少能源浪费。
第四章天然气价格管理第十条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由天然气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天然气计量天然气用户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测校验,确保计量准确。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对天然气用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天然气设备使用情况、天然气价格计算等。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天然气用户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示、罚款、暂停供气等处理措施,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紧急救援天然气供应商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一、前言天然气是一种能源,目前在中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民生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然而,天然气具有易燃、爆炸的危险性,需要合理规范使用,确保人民群众和社会财产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天然气的使用及管理,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二、天然气基本知识天然气是一种天然存在的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同时还含有少量的氮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成分,其主要的用途有供应家庭和工业用途的燃料、燃料的发电以及供给原料制作化学品等。
三、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在使用天然气时,应谨慎操作,遵守以下安全使用规定:1. 避免产生火源天然气是一种易燃的气体,应该避免在天然气附近点火。
切勿在未关闭天然气阀门之前使用明火或进行焊接、热处理等作业。
如果遇到泄漏,应立即停止一切可能导致火源的操作,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防止泄漏天然气泄漏是发生危险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使用天然气时,应做到管道密封;加固拐角、排气口等检查站;特别是过渡接口处的密封工作应该做得更好;检查气源管线。
3. 禁止燃气轻描淡写燃气是一种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物品。
禁止燃气轻描淡写,在接近燃气设施时,更要非常谨慎,注意安全。
4. 燃气轮机设施应配有告警装置对于燃气轮机设施,应该配有告警装置。
告警系统通过检测发电机的运行状态等参数来检测故障,并在检测到故障后及时发出告警信号,提醒操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四、管理规范1. 专人负责每个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和家庭应该有专人负责天然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负责人应该掌握天然气的基础知识,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2. 安全检查应当定期对天然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应该具有相关资质,并定期接受培训,以确保检查能够做到尽到最大的责任。
3. 应急处理对于发现问题或者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在天然气泄漏或者燃气轮机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该及时关闭天然气供应,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4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是一种常用的能源,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以下是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然气的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储存、利用等活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供气安全稳定。
第五条天然气营销企业应加强对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用户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购买合格的天然气设备和器具,确保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供应安全第七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建立天然气生产和供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并进行合理化设计和持续改进。
第八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天然气管网系统,确保管道和器材的安全运营和使用。
管道和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修复工作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规范进行。
第九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落实天然气供应保障责任,确保用户用气需求的可靠供应。
对供应压力、气量、气质和燃烧效果等指标应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合格。
第十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天然气储备体系,确保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非常用气需求。
第十一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天然气设备和器具。
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和清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使用合格的天然气设备和器具,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或维修,如有需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确保使用场所通风良好,防止天然气泄漏导致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确保天然气设备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修复工作。
天然气使用管理条例
天然气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旨在加强对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天然气使用管理的相关活动,包括天然气供应、储存、搬运、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天然气使用许可第三条许可要求天然气使用单位必须经过相应的许可,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和相关标准。
许可申请程序及要求由相关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条许可审批许可申请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流程由相关规定文件明确。
第五条许可证有效期天然气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具体期限},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许可。
第三章天然气安全使用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设施要求天然气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天然气使用单位发生天然气泄露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四章天然气环境保护第九条排放标准天然气使用单位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对天然气排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环境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环境监管和检查,确保天然气使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本条例的天然气使用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对于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相关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天然气使用管理条例》主要内容。
---Note: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天然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具有清洁、高效、便捷等优点。
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天然气也会带来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天然气的安全使用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要求1. 天然气安全运输要求•管线布置要合理,管道表面应无明显锈蚀和损坏。
•气体调压装置要完好,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
•关键设备和部件应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管线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运转安全。
2. 天然气安全使用要求•安装室内管道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检测。
•管道布置应合理,管道内部应清洁无杂物,接头处应牢固,防止漏气。
•燃气设备应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损坏或老化迹象。
•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做好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天然气安全紧急处理要求•紧急处理机构应完善,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
•紧急处理预案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做好防范措施。
•天然气泄漏时,先关闭总阀门,开启门窗通风,禁止使用明火和电器开关。
•发现火情时,及时报警,指定专人使用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并疏散人员。
三、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设置天然气安全使用的管理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四、结论天然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但是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本文提出了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一次深入规范和全面提高。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天然气供应系统和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
2. 天然气供应系统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天然气使用场所必须配备可靠的燃气报警器,以及消防设备和通风设备。
4.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5. 天然气使用场所必须严禁乱拉乱接天然气管道,禁止私拉乱接天然气设备。
6. 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天然气积聚和泄漏。
7. 天然气使用场所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气设备,包括检查管道连接和阀门开关的正常性。
8. 天然气使用场所必须禁止使用明火和可燃物品,严禁在管道附近进行焊接和其他热工作。
9. 在天然气使用场所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天然气供应阀门,并及时报警,避免火源和刺激物。
10. 天然气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对员工和居民的安全教育,提升其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认知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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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天然气使用运行安全,防范天然气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用气活动,包括天然气生产、供应、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安全规定,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设施检查、维护、更新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职责,进行预案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天然气事故,保障事故处理的公正、准确和及时性。
第二章天然气供应和配气安全管理第八条天然气经供应企业供应到用户时,供应企业应当确保天然气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质量监测机制,定期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确保供应的天然气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天然气配气管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配气参数应当符合用户需要。
第十一条天然气配气企业应当定期检查配气管道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天然气供应,禁止未经许可私接天然气。
第十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天然气容器、管道等设施的检查与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配置适当的防护设施,防止天然气泄漏引发事故。
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禁止超负荷使用天然气设备。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自动报警、监控和紧急停气系统,及时发现天然气泄漏和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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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天然气的使用和天然气设施保护以及天然气器具(家用天然气灶具除外)销售、安装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天然气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天然气安全工作。
安监、质监、规划、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业主负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气单位应当加强天然气管理法规及天然气安全使用、天然气设施保护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供气单位的安全职责第六条天然气供气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安全工作:(一)制定并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建立专职检修队伍,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三)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抢险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天然气安全事故。
第七条供气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安全、稳定、不间断供气,无正当理由不得停止供气。
设施例行检修需要中断供气的,供气单位应当提前1天(中断工业用户供气提前3天),在停气区域内公示中断供气和恢复供气时间;临时抢险需要中断供气且涉及面较广的,供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向市和当地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生产、检查、维修、维护和事故抢险等制度。
供气单位对用户提出咨询、报修等要求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对抢险要求应当立即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天然气建设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持已建成工程的竣工图及有关档案资料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第十条供气单位与天然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应当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公用、商业及工业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变更户主应当在变更后两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供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指导。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供用气安全的行为:(一)擅自改变天然气管道或计量器具原始安装状态,破坏计量器具及由供气单位制作的铅封;(二)不经计量直接使用天然气,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天然气;(三)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四)擅自转供天然气;(五)擅自改装、迁移天然气器具;(六)拒绝供气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和对有故障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天然气设施进行检修、更换;(七)将天然气设施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或在天然气管道水平净距0.1米内安装电器设施和线路;(八)将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改为客厅、卧室、库房、办公室、浴室、厕所等;(九)在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房间和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十)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软管长度超过2米;(十一)其他危及安全供用气的行为。
第四章天然气器具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天然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单位在销售地应有产品售后维修保证措施,对用户给予安全使用服务。
用户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从事天然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业务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用户提供的天然气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提出不符合国家规定安装要求的,安装者应当拒绝安装。
第十六条天然气器具安装完成后,安装者应当通知供气单位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不合格者,属于安装质量问题的,安装者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安装、维修单位对本单位安装、维修的天然气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义务。
安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
第五章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第十七条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
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
第十八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的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建(构)筑物与天然气储配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管道经过的区域新建、改(扩)建其他工程的,施工前应当与供气单位协商一致,并根据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按照有关规范对原有天然气管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讯线路不得跨越天然气储配站和加气站。
确因环境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避免的,必须采取供气单位认可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界内天然气设施的安全。
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应事先与供气单位协商并采取确保安全的防护措施。
在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得供气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施工或爆破作业时,供气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配合作业。
第二十二条新建或改建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在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穿(跨)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由管道所属单位与河道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
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砌筑水工构筑物、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作业。
第二十三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供气单位作好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度汛工作。
河道清淤、疏浚,不得造成穿越管线原有覆盖层减薄、悬空,不得损坏管道水工保护建筑物。
需要在天然气设施所在区域泄洪的,应当事先将泄洪时间和泄洪量通知供气单位。
供气单位维修河道中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防护工程,应征得河道管理部门的同意,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一)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的统一标志;(二)在天然气设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垃圾弃土和摆摊售货;(三)安装、改装、移动、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或其保护装置;(四)擅自将天然气室内主管道、计量器具或者其他天然气设施封闭;(五)修建建(构)筑物包围或占压天然气设施;(六)在天然气设施的维修抢险现场擅自动用明火;(七)在天然气地下设施两侧各0.5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恶性施工,危及天然气设施;(八)非紧急情况擅自启闭天然气公共阀门;(九)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本办法指明处罚主体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供用气合同内容未包括供、用天然气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对供气单位处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一)至(四)项的,责令改正;对民用性质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公用、商业用性质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工业用性质的,可以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违反第(五)项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造成设施损坏或天然气事故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违反第(六)至(十一)项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可以暂停供气;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城市燃气器具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无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安装、维修天然气器具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安装者不通知供气单位验收的,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压力容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二款规定,不事先通知供气单位协商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工程建设造成建(构)筑物占压天然气管线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天然气改线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违反第(一)至(九)项的,责令改正并恢复原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违反第(三)、(四)项,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可暂停供气。
违反第(七)项造成设施损坏或天然气事故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破坏、盗窃天然气设施的;(二)妨碍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天然气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扰乱天然气安全管理秩序的;(三)阻挠或干扰供气单位对天然气事故进行抢修的。
第三十七条供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天然气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或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