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清单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加计扣除研发备案所需资料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加计扣除研发备案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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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加计扣除研发备案所需资料:
1、《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一份,另附客户端盘片
2.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费预算(财务部根据实际研发费用发生额编制提供);
3.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
6.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管理承诺书(样式可在受理窗口领取);
7.免评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非免评项目需要政府科技部门鉴定,提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上述资料均加盖公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加计扣除专审资料清单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资料清单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可包括以下项目组成:(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提供研发用材料和辅助材料(含样机用材料)需提供材料的领用手续及材料采购的发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包括社保单、个税完税证明);(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研发的仪器仪表及自制设备盘点表、购置发票、购置日期、折旧政策、租赁合同等;(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提供购置开发软件发票、合同等;(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4. 构成上述研发费用的明细账(建议导出明细账应含订单、成本中心、CO对象名称、成本要素描述、报表货币值、名称(摘要)、凭证日期、月份、物料、物料描述、全部数量、研发项目费用、研发费用、领料单、参考凭证号、研发项目费用等关键字段)及记账凭证5.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6.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7.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项目名称、性质、开发目的、进展、成果、起止时间等),立项表中须写明项目定单号8. 企业提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目录中所属研究开发活动页面的复印件并标注。
9. 备查类:(1)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本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5)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复印件(5)高新技术认定证书(或自主创新企业证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需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也无需再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享受优惠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享受即可。
同时注意整理保存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四月二十五日发布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二零一八年第二十三号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二零一七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这里要强调的是,虽然不需要事项备案了,但留存备查的资料同样重要,财务人员一定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留存备案材料如下: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四)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五)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六)“研发支出”辅助账;
(七)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及备案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备查所需资料
一、立项所需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固定格式)
3、项目立项计划书(自行制定格式)
4、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自行制定格式)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行制定格式)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7、鉴定申请表(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8、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自行制定格式)
9、立项登记客户端电子文档(自行制定格式)
10、商请函(固定格式)
1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管理承诺书(固定格式)
12、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自行制定格式)
二、税务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2021年加计扣除专审资料清单
2021年加计扣除专审资料清单2021年加计扣除专审资料清单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资料清单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可包括以下项目组成:(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提供研发用材料和辅助材料(含样机用材料)需提供材料的领用手续及材料采购的发票、房租水电分摊表;(2)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需提供包括工资单、社保单、个税完税证明;(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运行维护费,需提供研发的仪器仪表及自制设备盘点表、购置发票、购置日期、折旧政策、租赁合同、新增的研发设备购入的原始凭证等;(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需提供无形资产清单、新购置开发软件发票、合同及其相关的原始凭证等;(5)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6)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4. 导出构成上述研发费用的明细账(建议导出明细账应含订单、成本中心、CO对象名称、成本要素描述、报表货币值、名称(摘要)、凭证日期、月份、物料、物料描述、全部数量、研发项目费用、研发费用、领料单、参考凭证号、研发项目费用等关键字段)、企业科目余额表及记账凭证;5.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6.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7.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或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项目名称、性质、开发目的、进展、成果、起止时间等),立项表中须写明项目编号;8. 企业提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21年度)》目录中所属具体所属子目录明细;9、技术开发活动情况表、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研发人员明细表和研发设备明细表(我所提供表样);10. 备查类:(1)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3)本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4)高新技术认定证书(或自主创新企业证书)(5)上年加计扣除审计专审报告或申报表(6)业务约定书和管理当局声明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清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清单附件一: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所属年度:编号:《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事项逐项填写。
纳税人分支机构涉及的优惠项目,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预计)金额”栏的填写:季度备案企业填写预计金额,汇算清缴备案企业填写实际金额:备案项目为“免税收入”的,填写免税收入的金额。
备案项目为“加计扣除”的,填写加计扣除的金额。
如,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为100万元,按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额50万元,本栏填写50万元。
备案项目为“减计收入”的,填写减计部分的金额。
备案项目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填写实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备案项目为“税率式”优惠的,填写企业按25%税率与按优惠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备案项目为“抵免应纳税额”的,填写可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
备案项目为“所得减免”的,填写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四、报备项目情况说明:1、分优惠项目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2、分优惠项目说明会计核算水平,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
3、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4、上一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六、本表按照所得税优惠项目一事一表填列,一式三份,一份由办税服务厅盖章后由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窗口留存;一份报送上级税政部门。
附件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纳税人名称 (公章):纳税人识别号:附件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受托方企业:(盖章)年月日(单位:附件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编号:(盖章)年月日申请企业:附件五: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你单位报送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资料收悉。
加计扣除备案材料(全部-企业信息化系统)
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某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0日目录1关于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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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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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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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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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研发立项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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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6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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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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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关于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书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我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3日,是从事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钢铁炉料批发、零售及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开发、销售等的企业。
2011年起公司开发“某某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我公司于2013完成部分软件开发系统:《某某即时报价管理系统》、《某某网络传真即时打印系统》、《某某网银辅助查询系统》、《某某工作流管理系统》、《某某客户维护策略管理系统》,现正在申请软件著作权。
2013年该项目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元,符合加计扣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国税【2008】年11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公司特向贵局申请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请贵局核准!某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0日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自主开发类)项目名称某某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名称某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签名)项目负责人某某电话***********项目起止时间2011 年 1 月至2015 年12月目录一、立项依据 (8)1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8)1.1 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 (8)1.2市场发展趋势 (9)2项目研发的目的、意义 (10)2.1 目的 (10)2.2 重大意义 (13)3本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 (14)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资料(328)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一、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二份);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二、纳税人留存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
三、纳税人注意事项(一)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三)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四)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
(五)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提供下列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提供下列资料:1、减免税备案表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备案报告3、税管员调查报告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7、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8、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9、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10、年度财务报表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研发费用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复印件1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企业所得税应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3、本年度纳税申报表4、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及加计扣除报告复印件5、验资报告6、企业基本情况表、管理当局申明书7、本年度发生额及余额表(末级科目)8、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9、往来科目余额明细表10、固定资产的权证(房产证、土地证、车辆行驶证等)11、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明细表12、大额的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13、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14 、高新企业证书15、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凭证及附件高新企业备案所需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5、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书;6、营业执照复印件;7、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8、申请报告、调查报告;9、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纳税人(盖章):备案日期:2012年3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各存一份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所需材料清单
立项所需材料清单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
决议文件*2份
2、《xx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份
3、《项目立项计划书》*2份
4、《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2份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2份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3份,并送交电子文档
7、《鉴定申请表》
7、《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1份
8、立项登记客户端电子文档
9、《商请函》*2份
10、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帐管理承诺书*1份
11、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2份
注:上述《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鉴定申请表》、《商请函》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帐管理承诺书为固定格
式,其余由企业自行制定
税务装袋资料1、《项目立项计划书》2、《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3、《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6、《企业研究开
发费用专帐管理承诺书》7、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研发项目合同或协议科委装袋资料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和《鉴定申请表》(在科委网站下载)2、《项目立项计划书》3、《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4、《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5、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6、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研发项目合同或协议7、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8、商请函。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资料清单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资料清单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可包括以下项目组成: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4. 构成上述研发费用的明细账及记账凭证
5.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6.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8. 企业提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目录中所属研究开发活动页面的复印件并标注。
9. 备查类:
(1)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本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5)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前扣除项目复印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表单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复印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研发费用会计明细账(即研发台账,需要最末级级科目)电子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单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1 12 13 14
15
16 备注:
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当年度的会计报表 当年度的最末级科目余额表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编号 人员结构表(高新提供,按表单填写)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金额 研发费用台账(按项目企业自编)
研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固定资产清单(含原值变动,折旧变动) 电子档
复印凭证五份(有关研发费用) 所有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
数量/备注 1
如有则提供 如有则提供
1 1 高新提供 高新提供 高新提供 1 1 如有则提供 如有则提供 如有则提供 1
1
5
加计扣除备案资料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3月15日以前,3份)
2、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1份)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1份)
4、研究开发费预算,需说明资金来源;(1份)
5、如属于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应提供合同或协议书;(1份)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1份)
7、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2份)
8、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9、假如是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根据97号公告,企业应保留下列留存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备案的处理方法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企业发现后应当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同时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时的有关规定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规定,对201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附表的填报有了新的要求。
具体填报时,《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的第11行“当期实际加计扣除总额”将自动带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该表其余数据项无需填写),同时带入上级附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第22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备案资料目录(准备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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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XX研发项目委托合同-附件6.doc
6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附件模版20170821\研发项目工作记录及分配表201712.xls
11研发费用归集表按项目准备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10doc12承诺书承诺书及情况说明附件11doc13企业研发项目确认书科技部门出具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http
XX公司研发费资料目录
2017年度
附件编号
类别
资料名称
备注(模版面)
1
税务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优惠事项备案表(一式两份)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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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立项文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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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Hale Waihona Puke 留存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项目计划书(模版)-附件3.DOC
附件模版20170821\项目立项决议-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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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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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归集表(按项目准备)
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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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承诺书及情况说明-附件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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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项目确认书(科技部门出具)
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
成都华文信合税务师事务所编制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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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加计扣除备案材料(全部-企业信息化系统)
加计扣除备案材料(全部-企业信息化系统)一、背景介绍2018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意见》,提出要实行加计扣除政策,以激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促进经济发展。
其中,企业可以按照实际缴纳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当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
为了规范加计扣除的管理,减少企业资金流转的风险,国税总局于2019年8月发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本文主要介绍企业进行加计扣除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中的企业信息化系统。
二、企业信息化系统备案材料清单企业信息化系统是指企业建设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相关的各类信息系统和网络。
为便于纳税人将相关材料齐全提供给税务机关,以下为企业信息化系统备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加计扣除备案中也不例外。
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工商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3.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申请表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申请表。
表格可以在税务局官网上下载,填写完毕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是指包括规划、实施方案、投资预算、建设周期等信息。
方案需要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之后再加盖公司公章。
5. 企业信息化系统验收报告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信息化系统验收报告,并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以及公司公章的盖章。
6. 企业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手册企业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手册是指包括系统软硬件环境、网络配置、系统安装、调试等信息的手册。
手册需要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之后再加盖公司公章。
三、注意事项1.建设申请表、建设方案、验收报告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必须完整,否则申请过程中可能被税务机关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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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清单
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所属年度:编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事项逐项填写。
纳税人分支机构涉及的优惠项目,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预计)金额”栏的填写:
季度备案企业填写预计金额,汇算清缴备案企业填写实际金额:
备案项目为“免税收入”的,填写免税收入的金额。
备案项目为“加计扣除”的,填写加计扣除的金额。
如,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为100万元,按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额50万元,本栏填写50万元。
备案项目为“减计收入”的,填写减计部分的金额。
备案项目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填写实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备案项目为“税率式”优惠的,填写企业按25%税率与按优惠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
备案项目为“抵免应纳税额”的,填写可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
备案项目为“所得减免”的,填写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四、报备项目情况说明:
1、分优惠项目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分优惠项目说明会计核算水平,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
3、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4、上一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六、本表按照所得税优惠项目一事一表填列,一式三份,一份由办税服务厅盖章后由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窗口留存;一份报送上级税政部门。
附件二:
研发项目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 (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三: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
受托方企业:(盖章)年月日(单位:
附件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编号:
(盖章)年月日申请企业:
附件五: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
你单位报送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资料收悉。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经审核,附表所列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规定,并予登记。
其余___个项目不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
特此告知。
主管税务机关
年月日
附件六—1: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 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
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3、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经信委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
5. 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起1个月内报送。
6.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需说明资金来源。
附件六-2: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委托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 本表适用于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填报。
2. 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包括企业产品(服
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 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
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
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4. 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政府科技、经信委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
6. 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起1个月内报送。
7.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需说明资金来源。
附件六-3: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合作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 本表适用于非关联企业之间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填报本表。
2. 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 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
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4. 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政府科技、经信委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
6. 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起1个月内报送。
7. 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需说明资金来源。
附件六-4:
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集中开发类)
企业盖章: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 本表适用于集中进行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填报,其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地在受益的集团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2. 本表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项目,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 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
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
4. 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政府科技、经信委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
6. 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起1个月内报送。
7. 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需说明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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