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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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银行为促进贷款管理有序化、贷款等级管理科学化运用的分类标准,旨在更好地反映和衡量贷款风险,从而进一步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一、基本内容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制定的,涵盖了贷款的各种类型,包括消费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经营性贷款等,均需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的每个级别的定义如下:(1)正常:偿还正常,未发生逾期,仍在按时偿还本息,分期付款也未发生延迟。

(2)关注:按期偿付本息但出现某些不良信号,如上期贷款收回状况、抵押物抵押状况等,还需关注客户的行为及偿还能力。

(3)次级:客户已出现一些违约状态,如逾期、拖欠本金或利息,但尚有改善机会,如可实施贷后管理措施,或可作出部分再融资等,以改进抵押物状况。

(4)可疑: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存在问题,贷后管理措施可能无法有效改善客户的贷款偿还能力,因而需要更多的审核工作。

(5)损失:客户已经不能按期偿还本息,银行已经无法有效收回贷款本息,此类贷款已不可挽回,属于损失贷款范畴。

二、贷款五级分类的意义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的出台,不仅使银行对贷款的审批和管理更精细化,更有利于反映和衡量贷款风险,进而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1.贷款审批和管理更精细化由于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提供了明确的类别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贷款项目规模及客户信用背景,将贷款项目细分成等级分类,从而更有针对性地监控贷款状况。

2.力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由于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的制定,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风险管理部门具备必要的评价和控制技术,有助于对贷款状况进行全面审查,更好地应对和控制贷款风险。

三、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的运用1.贷款审查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亦可应用于贷款审查中,银行可以按照申请人和申请项目的资信程度,将申请评估至不同等级,从而制定出更为严格的审查程序,更有助于对资产质量进行细化的监控。

2.银行内部控制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也可以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可以更好地实施风险管理、资产质量控制,以及随时调整贷款策略,进而有效避免购买过多或过分增加贷款风险,从而更有利地推动贷款活动及上浮贷款价格。

银行风险五级分类

银行风险五级分类
2、 反担保人变更或反担保人因经营亏损、股权结构、企业制度发生变化,造成其担保能力减弱或降低;抵押/质押品现值过低、下降;抵押/质押物损失或变现有难度。
3、 被担保人经营管理有较严重问题,其产品市场前景不明朗,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在下降。
4、 国内外政策、金融、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被担保人未来的发展。
5、 被担保人还款意愿差,表现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未能准时还本付息两次以上,未能主动连续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或未能实现对银行的承诺(还款承诺、负债比率限制等),或财务报表严重失实,被担保人领导成员,组织机构,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如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1、 被担保企业已彻底停止经营活动。
2、 被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死亡、失踪,或虽未破产或吊销执照,但已名存实亡,债务主体已不存在;或是由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故事,损失巨大,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的,同时反担保人由于亏损,停产,破产,担保能力或是责任丧失;或是抵押/质押物现值过抵,损失等,经过第二还款来源的补偿仍未清偿的部分或是全部贷款,
5、 被担保人难以按市场条件获得新的资金。
6、 本金逾期或利息拖欠时间在91天至180天。
7、 借款虽已出现上述一种或几种情况,其担保和抵押/质押手续完善有效,反担保人经营状况正常,负债合理,有足够的代偿还能力及意愿;抵押品/质押品较为足值,且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可 疑 类
总体特征:被担保人已资不抵债,我公司肯定为其进行大额(21%-79%)的代偿,只是因为被担保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未定因素,代偿金额尚不能确定,具体特征包括:
(2)各项借款手续齐备,资料真实有效,借款人履约信誉好信用运行充足完备。
(3)本金或利息拖欠不超30天。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主要依据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和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财务实力、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来判断,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是指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变为,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两类银行将奉行,取消原来并行的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的、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如对外、签发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改制(如、、、、、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得,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
一、概述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是指银行将贷款放款的风险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可疑类、损失类和坏账类,这五类贷款的实质上是由银行为了规范贷款放款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二、正常类
正常类是指客户业务履行良好,贷款还款定期按时偿还,没有逾期的贷款,贷款拖欠的额度不超过正常拖欠额度。

三、关注类
关注类是指客户的贷款还款存在迟延现象,但是仍在保持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而且拖欠金额不超过正常的拖欠额度。

四、可疑类
可疑类是指客户有不良的还款行为,有一定的拖欠义务,但目前还没有丧失还款能力的贷款。

五、损失类
损失类是指客户已经丧失还款能力,无法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能会承担一定损失的贷款。

六、坏账类
坏账类是指客户的贷款还款已经超出商定期限且无法偿还本息的贷款,贷款已经完全丧失本金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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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 五级分类

银行资产 五级分类

银行资产五级分类
银行资产五级分类,又称为贷款风险分类或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划分为五个不同级别的制度。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银行评估和管理信贷风险,及时计提充足的风险准备金,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以下是五级分类的具体内容:
1.正常类(Normal):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
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这类贷款是银行最安全
的资产。

2.关注类(Watch):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
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行业状况变
化、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等。

3.次级类(Substandard):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
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
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类(Doubtful):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本息,且还款的
可能性极小,需要通过出售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方式才能收回
部分款项,预计贷款损失率较高。

5.损失类(Loss):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银行仍然无法
收回贷款,或者虽然存在抵押品,但由于市场环境或其他原
因,抵押品的价值低于贷款余额,预计贷款全部或大部分都
将无法收回。

按照规定,对于后三类不良贷款(即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银行必须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准备金。

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

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

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一、良好类良好类是指贷款资产质量优良、风险较低,未出现逾期情况或逾期未超过90天的贷款。

这类贷款具有规范的贷款金额、期限、贷款用途等,借款人及相关担保人信用状况较好,还款能力稳定。

此类贷款一般不产生重大风险,风险控制工作主要以保持良好类贷款的风险水平为主。

二、关注类关注类是指贷款资产存在一些风险因素,但目前未出现明显逾期情况,累计逾期不超过90天的贷款。

这类贷款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例如借款人经营状况不稳定、贷款担保状况较差、贷款资金运用等。

银行需要加强对这类贷款的风险监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三、次级类次级类是指贷款资产已出现明显逾期情况,累计逾期超过90天但未超过180天的贷款。

这类贷款出现了一定的损失或违约风险,贷款回收难度较大。

银行需要对次级类贷款进行催收、诉讼等手段,以减少风险损失。

四、可疑类可疑类是指贷款资产逾期超过180天但未超过360天的贷款,或者对贷款资产存在严重违约风险的情况。

这类贷款存在较大风险,银行需要对贷款进行更加积极有力的风险处理,如加大催收力度、采取诉讼行动等。

五、损失类损失类是指贷款资产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或者已经追诉诉讼,但无力偿还或无力实现抵押物价值的贷款。

这类贷款已经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存在较大的风险损失。

银行需要将这类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中清除,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1.透明度原则:贷款五级分类应该以客观和透明的标准进行,能够被各级监管机构、借款人和公众所理解和接受。

2.谨慎性原则:对于出现风险的贷款,银行应该进行及时而准确的评估和分类,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

3.全面性原则:银行应该根据贷款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保贷款分类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独立性原则:贷款分类应该独立于交易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评估和处理应该建立在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基础上。

5.可操作性原则:贷款分类应该能够给监管机构、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供其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贷款五级分类最新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最新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最新标准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的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资产的特性和风险程度,将贷款资产划分为五个分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不同分类的贷款资产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和计提准备金的政策。

首先,正常分类的贷款资产是指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没有逾期的贷款资产。

这类贷款资产的风险较低,银行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一定的准备金,对其进行风险管理。

其次,关注分类的贷款资产是指借款人存在一定的还款风险,但尚未出现不能全额清偿本息的情况。

这类贷款资产需要加强风险监测和控制,银行需要对其进行更加细致的管理和跟踪。

接下来是次级分类的贷款资产,这类资产风险较高,借款人存在严重的还款违约风险,但尚未到达不能全额清偿本息的程度。

银行需要对这类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足额的准备金。

可疑分类的贷款资产是指借款人存在严重的还款违约风险,已经出现不能全额清偿本息的情况,但尚未到达不能收回全部本金的程度。

这类贷款资产需要进行全面审慎的管理,并及时计提足额的准备金,同时加强追偿工作。

最后是损失分类的贷款资产,这类资产风险最高,借款人已经不能收回全部本金,需要进行核销或者计提全部准备金。

银行需要及时妥善处理这类资产,加强追偿工作,争取尽快收回损失。

总的来说,贷款五级分类是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的重要制度,有助于银行全面了解和有效管理自身的风险暴露。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对各类贷款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资产质量稳健。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一种风险评估方法,用于将贷款划分为五个不同的类别,以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

目的是更准确地评估银行贷款的质量和潜在风险。

五级分类的详细标准:
一、正常类:
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无逾期记录,信用良好,符合贷款合同要求,属于正常贷款。

二、关注类:
借款人存在一定的还款压力,但仍能按时还款,或者有逾期记录但已及时还清,信用状况一般,需要密切关注。

三、次级类:
借款人存在较大的还款压力,可能存在逾期或拖欠情况,信用状况较差,需要加强风险控制。

四、可疑类:
借款人存在严重的还款风险,可能存在逾期或拖欠情况,且无法通过催收等手段收回贷款,属于高风险贷款。

五、损失类:
指已经无法收回的贷款,已经成为银行的坏账,需要进行核销处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编辑]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 )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是指根据贷款的还款情况将贷款进行分组,以便清晰地表示贷款的风险性。

通常,其中有五个等级:正常、关注、可疑、损失和已损失。

一、正常:
正常还款的贷款被分类为正常状态,即贷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而且不存在延期还款或者其它违约行为。

这意味着贷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按时履行债务义务,风险较低。

二、关注:
“关注”状态的贷款指的是贷款人出现违约行为,但尚未超过可疑状态,例如少量拖欠本金或拖欠本金的利息。

此类情况下,贷款的风险水平较高,应加以关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可疑:
“可疑”状态的贷款指的是贷款人拖欠本金或本金利息较多,已超出合同约定,但仍有可能追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此类情况下,贷款的风险较高,应加以重视,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损失:
“损失”状态的贷款指的是贷款人拖欠本息较多,已超出合同约定,且已无可能追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贷款风险较高,银行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防风险扩大。

五、已损失:
“已损失”状态的贷款指的是贷款人已拖欠本息较多,超出合同约定,且无可能追回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此类贷款风险极高,银行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防风险扩大。

总之,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表示贷款的风险性,便于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最终达到维护客户权益的目的。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如下:
1、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或借款人未正常还款属偶然性因素造成的。

2、关注贷款: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3、次级贷款: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可疑贷款:贷款银行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5、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衍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是指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状况等因素,将银行贷款分为优质资产、良好资产、可疑资产、损失资产和特别关注资产五类。

1. 优质资产:借款人偿还能力极强,还款记录良好,清偿风险很小,不需要设置拨备等风险准备金。

2. 良好资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稍微弱一些,但是有足够的抵押物或担保人,风险可控。

需要设置少量的拨备等风险准备金。

3. 可疑资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但是尚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需要跟踪管理和催收,同时设置较高的拨备等风险准备金。

4. 损失资产:借款人已经严重违约或破产,对银行造成损失,需要全额核销贷款并设置足够的拨备等风险准备金。

5. 特别关注资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有可能违约或破产,需要进行特别关注和高强度的跟踪管理,同时设置足够的拨备等风险准备金。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是指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的五级分类,目的在于对不同风险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和管理。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级分类(正常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存在良好的信用记录,偿还能力乐观,预计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级分类(关注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目前还有还贷的能力,但存在一些风险因素,如收入不稳定、借款人经营面临的市场竞争较大等。

银行需对这类贷款进行更详细的跟踪和监管,以确保贷款正常偿还。

三级分类(次级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面临一定风险,需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这类贷款暂时没有违约风险,但存在偿还能力和还款意愿转弱等潜在风险因素,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四级分类(可疑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面临较高风险,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如借款人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已存在逾期状态,银行需要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级分类(损失类):表明商业银行认为借款人已经不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款已经造成损失。

对于这类贷款,银行需要考虑采取适当的风险处置措施,如催收和诉讼等。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银行通常根据贷款的偿还能力和风险程度对其进行五级分类,以便进行风险管理和计提坏账准备金。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
正常类(Performing):贷款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没有逾期。

关注类(Special Mention):贷款存在一些风险迹象,但尚未出现逾期。

例如,借款人经营状况有所下滑或收入不稳定,但仍能按时偿还。

不良类(Substandard):贷款出现了逾期,但仍有部分偿还能力。

贷款被认为存在较高的风险,但仍有希望进行部分回收。

可疑类(Doubtful):贷款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逾期,偿还能力较弱。

贷款被认为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可能无法完全回收。

损失类(Loss):贷款被认为无法收回或回收金额极少,银行已经确认无法获得偿还。

通常,这些贷款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这些分类可根据各个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具体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

此外,不同类型的贷款(如个人贷款、商业贷款、房屋贷款等)可能会有额外的分类或细分。

银行根据其内部风险管理需求和监管要求,会对贷款进行定期的分类和评估,以确保贷款风险的准确识别和适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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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信贷一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

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

(表格略)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

(略)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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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一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

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

(表格略)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

(略)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2部第二条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及其结果。

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二)及时反映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三)为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原则。

贷款风险分类把严格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风险贷款的实际,坚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类。

(一)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与贷款封闭管理相结合;(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相结合;(三)借款人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与贷款风险的历史成因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贷款分类包括各项各类贷款及贴现等。

第二章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第五条评估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

依据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第六条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主要依据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即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信贷管理等因素。

第七条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一)各类储备贷款(不包括储备挤占挪用贷款);(二)粮棉油正常商品库存占用贷款(包括粮食合同收购贷款和种用大豆收购贷款);(三)正常期限内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四)正常期限内简易建仓贷款。

第八条关注贷款。

借款人目前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一)商品粮油超期库存占用贷款;(二)粮棉油正常结算资金占用贷款;(三)商品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

第九条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一)商品粮棉油陈化(变质)库存占用贷款;(二)粮棉油销售超期结算资金占用贷款;(三)逾期180天(含)以内的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和简易建仓贷款;(四)未审核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挂账占用贷款;(五)经审计认定的粮油企业各类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

具体包括91粮食年度末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998年5月31日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贴息新增挂账和不合理贷款、地方政府消化本息新增挂账和不合理占用贷款等;(六)各类棉花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

具体包括1992年度末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棉花财务挂账占用贷款;1993—1998年度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棉花财务挂账占用贷款;新疆棉花计息挂账占用贷款;竞卖1998年度及以前商品棉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竞卖出疆棉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棉花及国家专项储备其他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等;(七)处理商品陈化粮亏损占用贷款;(八)老商品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

第十条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归属此类的贷款主要是无库存物资保证的贷款,具体包括:(一)经审计认定由企业消化的粮食新、老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二)中央核复的棉花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占用贷款;(三)未划转的粮棉附营业务占用贷款;(四)商品粮亏损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五)棉花未弥补亏损占用贷款;(六)商品棉亏损挂账占用贷款;(七)1998棉花年度以前发放的棉花初加工贷款;(八)粮棉企业挤占挪用占用贷款;(九)逾期180天以上的粮棉油收购、调销费用贷款和简易建仓贷款;(十)未划出的除粮棉企业和其他储备企业以外的贷款。

第十一条损失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归属此类的贷款包括:商品粮棉油呆账贷款和储备呆账贷款、粮棉附营业务呆账贷款、其他呆账贷款等。

第三章贷款风险分类的认定与监测第十二条贷款风险分类认定与监测要按照“适时认定、科目归类、按月监测、季度分析”的原则进行。

贷款五级分类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指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行,在当时的企业制度和财务制度下,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办法的弊端逐渐显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

比如未到期的贷款,无论是否事实上有问题,都视为正常,显然标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贷款即归为不良贷款似乎又太严格了。

另外这种方法是一种事后管理方式,只有超过贷款期限,才会在银行的帐上表现为不良贷款。

因此,它对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

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常常是无能为力的。

所以随着不良贷款问题的突出,这蛾类分类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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