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夺权事件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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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分析(3篇)

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作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内部股权争夺战——“国美案件”曾引发广泛关注。

该案件涉及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法律诉讼等多个方面,其法律后果对国美乃至整个家电零售行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国美案件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案件背景国美案件起源于2008年,当时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因涉嫌非法经营、内幕交易等罪名被调查。

随后,国美内部股权争夺战爆发,以黄光裕家族为代表的国美控制权争夺方与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展开激烈角逐。

这场股权争夺战最终演变成一场法律诉讼。

三、案件主要法律问题1. 股权结构问题:国美案件的核心问题是股权结构问题。

在黄光裕家族掌握绝对控股权的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决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内部矛盾。

2. 公司治理问题:在股权争夺过程中,国美公司治理出现混乱,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职能未能有效发挥,导致公司决策失误,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法律诉讼问题:国美案件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包括股权转让纠纷、侵权纠纷等。

这些诉讼不仅耗费了国美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案件法律后果分析1. 股权结构优化:国美案件促使国美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比例,增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公司治理规范: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国美加强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职能,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 法律风险防范:国美案件提醒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行业影响:国美案件对家电零售行业产生了警示作用,促使其他企业加强内部治理,完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具体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纠纷:在国美案件中,黄光裕家族与陈晓等管理层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纠纷。

最终,法院判决黄光裕家族胜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 侵权纠纷:国美案件中,部分股东因涉嫌侵权行为被起诉。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分析国美的公司治理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分析国美的公司治理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分析国美的公司治理班级:会计1104班姓名:肖沛奇学号:201142070428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国美电器是中国的一家连锁型家电销售企业,2009年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借壳“京华自动”上市,公司注册地为百慕大。

香港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受英国公司法律体系影响,根据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要求,国美的公司治理结构采用英美模式的单层委员制,即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其管理公司财产、选聘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各种日常经营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国美股权之争始末:2006年7月,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

家电业的“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

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

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

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

但方案未被采纳。

2009年6月,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害了黄光裕。

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有公开化。

引入贝恩,是黄光裕与陈晓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2009年7月,包括陈晓在内的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

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未被采纳。

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为人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遭到董事会否决。

矛盾至此公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过没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黄光裕独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等人的职务。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

2010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事件分析一、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始末2010年国美电器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和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的控制权之争甚嚣尘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美电器是由黄光裕在1987年白手起家创办起来的家电连锁销售企业,1992年在香港上市,一直雄霸国内家电销售的头把交椅,黄光裕在国美也是说一不二。

然而,2008年11月,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随后,陈晓接替黄光裕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为国美控制权之争埋下伏笔。

为应对债务危机,陈晓主导了美国贝恩资本进入国美接受了贝恩的苛刻条款,黄光裕在狱中对此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局,陈晓却率董事会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委任贝恩资本的三名董事加入国美电器董事局。

至此,陈晓完全控制董事局,黄陈二人的矛盾也公开并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表公开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公司执行董事职位。

次日,国美董事局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在媒体推动下国美的控制权之争迅速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

黄陈战略分歧、贝恩债转股、董事局的股份增发权、大股东为防止股权稀释而增持……国美之争,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月。

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表决,黄光裕的提案除取消董事局增发授权获得支持外,罢免陈晓职务等四项提案均被否决,但是由于国美商标和三百多家未上市门店由黄光裕持有,国美的未来仍然扑朔迷离。

12月17日刚刚举行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委任两名由国美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和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的决议案,任命邹晓春为执行董事,黄燕虹为非执行董事。

至此,黄光裕终于在董事会内拥有了自己信任的两名代表,这次特别股东大会也似乎被贴上了“和解”的标签,但也有人指,国美控制权之争今后将转为董事会内斗。

国美控制权之争,必将成为中国管理学上的经典案例。

它不仅涉及忠诚与背叛的商业道德评价,更反映了资本文明的游戏规则,将企业经营战略的连续和协同、民营企业的公司化治理中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与控制、创业大股东的地位与利益保护等问题鲜明而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8.国美股权争夺战报告

8.国美股权争夺战报告

案例讨论之国美股权争夺战目录国美股权争夺战 (2)一、关于国美 (3)(一)、国美概况 (3)(二)、国美的发展历程 (3)(三)、国美的公司治理结构 (6)二、国美股权争夺战的斗争过程 (11)(一)、背景:黄光裕涉案被拘,陈晓临危受命 (11)(二)、公开交锋:从幕后到台前,陈黄争锋相对 (14)附一Shinning Crown 声明全文 (21)附二黄光裕致全体员工的公开信 (22)附三《国美大股东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全文》 (23)国美股权争夺战一、关于国美(一)、国美概况国美电器(GOME),1987年1月1日成立,2004年6月在香港上市。

其创始人为黄光裕,现任董事局主席是原大中电器创始人张大中。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国美电器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地区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目前在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成都、重庆、西安、广州、深圳等国内160多个城市以及香港、澳门地区拥有560余家直营店,10多万名员工。

本着“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发展理念,国美电器与全球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保持紧密、友好、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的最大的经销商。

2011年9月,《福布斯》公布2011年亚洲上市企业50强榜单,国美电器位列第14位,成为亚洲唯一入选的家电零售品牌。

(二)、国美的发展历程1、国美电器创立1985年,当时只有17岁的黄光裕,和哥哥一道,身揣4000元钱从家乡广州潮汕北上,到内蒙古一带做贸易。

一年后,两兄弟一起来到北京,用3万元的贷款在北京前门珠市口一家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电器店开始经销家用电器,并在1987年1月1日正式打出“国美电器”的招牌。

在当时那个卖方市场下,很多商家正在采用“抬高售价、以图厚利”的经营方式。

尽管是有货不愁卖,但黄氏兄弟却决定走“坚持零售,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结果,国美电器迅速在北京站稳了脚跟。

2、国美电器连锁经营模式成型1991年黄光裕第一个利用《北京晚报》中缝打起“买电器,到国美”的标语,以每次800元的低价刊登电器的价格。

国美之争实训总结报告范文

国美之争实训总结报告范文

一、引言国美之争,作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经典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关于国美之争的实训,通过学习相关资料、案例分析以及小组讨论,我对国美之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总结报告。

二、实训背景国美之争起源于2008年底,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国美电器进入危机时刻。

在此背景下,陈晓作为国美电器总裁,开始掌握实权。

然而,随着黄光裕案件的明朗化,陈晓与黄光裕家族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最终爆发了国美之争。

三、实训过程1. 学习相关资料实训过程中,我首先查阅了大量关于国美之争的资料,包括新闻报道、案例分析、学术论文等,对事件的发展脉络、人物关系、主要争议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

2. 案例分析在分析国美之争的过程中,我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关键点:(1)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创始人,对陈晓的管理风格和决策产生了质疑;陈晓则认为黄光裕的家族势力过大,影响公司治理。

(2)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国美电器的股权分散,黄光裕家族、陈晓等管理层以及贝恩资本等外部投资者都持有股份,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加剧了矛盾。

(3)外部环境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对家电零售行业造成了冲击,国美电器面临生存压力,内外部矛盾进一步激化。

3. 小组讨论在小组讨论环节,我们针对国美之争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

以下是我们讨论的几个关键点:(1)国美之争的原因: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股权结构的复杂性、外部环境的影响等。

(2)国美之争的影响:损害了国美电器的品牌形象、削弱了企业竞争力、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3)解决措施:加强企业内部治理、优化股权结构、寻求外部合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

四、实训总结1. 国美之争的原因分析(1)个人因素: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矛盾,源于他们不同的管理风格和价值观。

(2)企业因素: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复杂,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

(3)外部环境:金融危机对家电零售行业造成了冲击,加剧了企业内部矛盾。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竞争激烈,控制权之争案例也层出不穷。

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例。

本文将从国美电器的发展历程、控制权争夺的背景、相关主要角色以及案例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国美电器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家电零售商之一,其成立于1990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国美电器逐渐崭露头角。

在公司创始人黄光裕的领导下,国美电器成为中国家电零售业的领导者,并成功上市。

然而,黄光裕于2008年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涉嫌操纵股价等经济犯罪。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爆发。

首先,控制权之争的背景非常复杂。

黄光裕涉及的经济犯罪事件导致了他的权威受到质疑,公司高层在黄光裕被捕后开始争夺控制权。

同时,来自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China Capital Investment Group)等机构的投资者也加入了控制权之争的行列。

由于国美电器在中国家电零售市场上占据着强大地位和巨大影响力,掌握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不仅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还具有战略意义。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相关主要角色。

在黄光裕被捕后,国美电器的高层管理层陷入了剧烈的内部斗争。

国美电器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成员等都参与了控制权之争。

此外,国美电器管理层还与投资者代表进行了多次会面,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中国合伙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也积极介入,试图劝说各方达成协议。

然后,我们需要了解此次控制权之争的影响。

首先,国美电器的股价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控制权之争的剧烈变化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导致了股价的波动。

其次,这一事件对国美电器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黄光裕的经济犯罪事件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此外,这场争夺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也带来了困扰。

高层内讧导致了公司的决策困难,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战略。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国美电器的控制权最终由投资者代表所牵头的联合财团掌握,黄光裕被剥夺了控制权。

国美纷争案例分析报告

国美纷争案例分析报告

国美纷争案例分析报告背景资料:黄光裕十六七岁开始创业,1987年创立第一家国美电器店,正式走上家电零售行业。

紧接着他创办了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本运作。

2004年,黄光裕用市值只有2亿元的上市公司鹏润集团,通过发行可换股票据,收购当时国美94家门店资产65%的股权,实现国美的借壳上市, 2006年7月,国美收购了永乐电器。

永乐创始人兼任董事长陈晓被国美电器的董事会任命为总裁。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宣布通过第三方机构收购大中电器。

他成为国内最大的家电企业的掌舵人。

随着2008年黄光裕因操纵股价罪锒铛入狱,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黄光裕正式辞职,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兼任总裁。

2008年,国美的现金流出现了严重问题。

陈晓最终与贝恩资本达成协议。

贝恩同意认购国美发行的18亿港元可转股债券,并获得了国美董事会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

国美还向老股东进行了配股,两项共筹得32亿港元,初步化解了现金流危机。

至此国美旧部对陈晓印象大为改观,但是黄光裕以及部分市场人士对陈晓的行为却并不买账。

引入了贝恩资本后,7月份陈晓又用股权激励笼络国美旧部。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通过高管奖励计划,部分董事及上百名高级雇员可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亿股新股,行权价格为港元。

其中陈晓2200万股。

黄光裕则坚决反对此项计划,因为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的股东大会上,按照协议贝恩投资3人应该进入国美董事会,这无疑将改变董事会投票权的分布。

因此黄光裕坚决反对,利用自己的大股东地位否决了该议案。

而根据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失去董事席位,国美电器将违约并须赔偿人民币24亿元。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

黄光裕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要求国美董事会撤销多位高管职位,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陈晓及执行董事孙一丁,提名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中关村副董事长邹晓春出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其他议案支持率均低于反对率约3个百分点。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案例分析

股权之争爆发前夕
一.黄光裕入狱,陈晓担任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2008年12月27日,黄光裕因为涉嫌经济刑事案件被调查,于是国美 电器为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为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黄光裕 辞去董事职务同时作为国美董事主席的身份自动终止,于是陈晓出任国 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同时担任行政总裁。
5.关注最终结果
首先, 在所有的投票中最让人关注的依然是关于取消董事局增发 20%一般授权的动议。目前增发新股作为推进上市公司股票融资 方式的创新,在管理层的政策支持下,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积极响应。 但现在市场对蜂拥而至的、大批量地、高市盈率增发,并不认同, 以至感到恐惧。“增发地雷” 甚至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冲击。增 发新股有利于新股东,不利于老股东 ,并造成股东财富从老股东向 新股东的价值转移。因此,在此次国美案例中,大部分股东支持 撤销增发的一般授权。虽然投票结果出乎事前的大多数预料,但 看得出来,大多数股东基于各自的利益作出了一种相对折中的选 择: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 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

三.实施股权激励,陈晓控制董事
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公告首次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3.83亿股股 份,约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通过引入贝恩资本以及实施期权激励计 划,陈晓活得了董事会11名成员中半数的支持,对公司的控制及日常管 理有其为首的董事会负责。而在黄光裕看来,陈晓推出齐全激励的主要 目的并不是为了激励团队,而是收买人心。 此时的大股东黄光裕已经不能控制董事会。
7.陈晓模式

陈晓方面 ,一是在国美电器业绩因金融危机和黄光 裕事件出现下滑,国美电器现金流不充裕,运作环境 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引进了贝恩资本,摊薄了黄的股 权,引导国美电器战略转型并在2010年恢复正增长过 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并用股权激励的“金手铐”牢 牢锁住了黄的旧部 。陈晓有两大优势,一是其谦逊的 态度让此前对他有偏见的国美电器高管逐步接受了他; 二是其提出的改善与供应商关系,以及推进国美转型 的策略也深得人心。 此外为了防止负面消息引发供货 商急于追款,有32亿港元为资本后盾,国美对供货商 实行了“先款后货”的还款政策。供货商可在取得款 额后,再向国美供货,而之前,霸气的黄光裕一直因 “先货后款”模式为供货商所气恼。

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

国美之争一、事件始末:1.国美之争的两个主要当事人:黄光裕、陈晓2006年,黄光裕所带领的国美收购了陈晓所在的永乐,家电行业内“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了一起。

随后,陈晓担任“新国美”的总裁,成为国美管理团队中职务上的二号人物。

在之后的两年里,两人一直合作愉快。

直到2008年,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面对此局面,同年11月,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

2009年1月16日,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并兼任总裁,直到此时,陈晓在国美才开始有了实权。

当时的陈晓其实是一个“救火队员”的角色,因为黄光裕身陷囹圄,对经营层面的事务无暇顾及,只要不出自己掌握,就可以任由其发展。

2.黄、陈两人决裂的直接诱因:引入贝恩2009年春节刚过,面对净利润的下降,较少的现金流,陈晓做出了引资的决定,于同年6月引入了贝恩的资本,也正是这次的融资,挽救了危难中的国美,也巩固了陈晓在国美中的地位,不过,却让黄光裕感觉到了控制权的潜在威胁。

之后陈晓主导了期权激励制度更是为其赢得了众多支持者。

3.矛盾的公开化2010年5月,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投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正是由于两人的出发点不同,黄光裕目的在于维护支配权,不惜代价,才在此次矛盾的计划后使得两人决裂。

二、分析1.国美之争的性质国美之争中,国美无疑是整个事件的主体,它是由黄光裕创办的企业,属于家族式的民营企业,黄光裕作为它的创始人,在自己出事之前一直以凌厉的手法掌控国美的大权,之后陈晓主张国美时又以其谦和的风格赢得了不少人心。

一个是民营企业家,一个是职业经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十分微妙的,同掌一个公司,理应相互扶持,以共同的目标前进,但在黄光裕出事以后,企业不得不做出改变,引资和期权激励都是在这种形势下的产物。

此时,作为企业创始人的黄光裕忍不了了,自己创造的企业,理应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对自身的控制权没有威胁,那么还可以选择性的忽略,但是如果对自身的控制权造成威胁,那么就是不可容忍的了。

国美案件法律(3篇)

国美案件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国美案件是中国商业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一起股权争夺案。

该案件始于2008年,涉及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及其家族与国美电器董事会之间的股权争夺。

案件经过数年的审理,最终以国美电器董事会胜诉告终。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国美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商业实践的影响。

二、案件背景1. 国美电器简介国美电器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主要从事家电零售的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美电器已成为中国家电零售行业的领军企业,市场份额位居全国前列。

2. 股权结构在国美电器的发展过程中,黄光裕及其家族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2008年,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逮捕,其家族的股权控制地位受到威胁。

3. 股权争夺黄光裕被捕后,国美电器董事会与黄光裕家族就股权控制权展开争夺。

双方在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公司陷入困境。

三、案件焦点1. 股权结构是否合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关注的是股权结构的合法性。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股权结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

2. 公司治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治理是国美案件的关键问题。

董事会与黄光裕家族在董事提名、公司决策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公司治理陷入混乱。

3. 股东权益保护在股权争夺过程中,股东权益保护成为案件焦点。

法院需确保各方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四、法律分析1. 股权结构合法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国美电器股权结构合法。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文件。

国美电器章程规定了公司股权结构,且符合法律规定。

2. 公司治理合法性法院认为,国美电器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决策,符合法律规定。

在黄光裕被捕后,董事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利益。

3. 股东权益保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各方股东权益。

对于黄光裕家族提出的股东权益受损问题,法院要求国美电器董事会采取措施,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9.28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博弈分析

9.28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博弈分析

9.28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博弈分析一、背景身陷牢狱的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与陈晓为代表的国美董事会之间的分歧,由2010年8月初开始升级,双方争论多月。

而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两个多月沸沸扬扬的黄陈之争,终于迎来了最后的决战,结果看似出乎意料但却在情理之中:陈晓胜出,继续掌控国美电器;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中,有4项被否决。

结果一出,媒体上的相关评论亦纷沓而至,评论者们大多将票决中机构投资者基本上一边倒地支持现有董事会,视为投资的理性战胜伦理的感性。

国美控制权之争说到底犹如一场博弈游戏。

游戏的参与者是:大股东、董事长陈晓、管理层以及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游戏规则则是:在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前提下,各方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

规则是无法修改的,决定博弈结果的就只能是参与者的策略。

我们该如何理性地看待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博弈结果呢?由于国美事件饱受关注,且游戏的主要参与者都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来收集和分析与最终投票相关的事件发展的动态信息。

因此,我们可以将之视为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

下面我们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理论来分析9.28国美控制权之争,并运用逆向归纳法求得了博弈的子博弈精炼Nash均衡。

二、假设条件1)假设一博弈论研究者常常会援引“海盗分金”的问题,来阐释完全信息中的动态博弈如何达到均衡。

然而,不同于“海盗分金”或是“囚徒困境”,由于国美之争中游戏参与者所拥有的资源禀赋各不相同,这加大了博弈的复杂性。

黄光裕,国美大股东,持有国美32.47%的股权,加上透过不同渠道在二级市场大幅增持国美股票的欧阳雪初以及郑建明,持股占比分别为0.6%、2.69%,占比为35.7%;再加上部分小股东的支持,那么黄光裕一方的支持者将达到40%左右。

陈晓,国美董事长,已明确的支持票为贝恩资本9.98%、国美现任管理层2%、陈晓及其女儿为1.247%和0.42%、永乐旧部50名员工 3.45%等,占比大约为16.73%。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

国美电器,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在2010年上演了一场争夺企业控制权的商业大战,对手一方是身陷囹圄的控股股东黄光裕,另一方是当时深得管理层信任的总裁陈晓。

国美的危机起始于2008年11月,也就是创始人黄光裕因涉嫌“操纵市场”被中国司法机关逮捕,一时间公司声誉下降、群龙无首,此时陈晓临危受托掌舵国美,极力去除黄的不利影响,以求平稳过渡保持资金链顺畅。

然而,对于职业经理人陈晓的高管股权激励方案、引入贝恩资本及贝恩资本3名代表入驻董事会等一系列“救火”行为,狱中的黄光裕表示极大不满,“陈黄之争”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达到白热状态,黄光裕提出撤销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罢免陈晓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裁撤孙一丁执行董事、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共5项提议,陈晓提出重选贝恩3名代表为国美非执行董事三项提议。

结果陈晓的3项提议全部通过,黄光裕除第1项提议通过外,其他全被否决,“9·28之战“陈晓暂胜。

然而就在公众关注陈晓将带领国美走向何方之时,国美控制权之争又现新局,国美内部再一次的人事变动宣告了这场争夺大战的最后结局。

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宣布任命张大中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陈晓以家庭理由辞去董事局主席以及授权代表等职务,陈晓的离开,使得国美控制权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尝试走职业经理人道路的国美终究回归了家族企业式的控制模式,国美这次控制权之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上市家族企业不同的道路选择,也为我们研究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范例。

一、国美——内涵丰富的家族企业内涵丰富的家族企业内涵丰富的家族企业内涵丰富的家族企业国美电器,在百慕大注册、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离岸公司,创始人为黄光裕。

1987年,在北京一个不足100平米的家电商店,国美诞生了。

黄光裕凭着开拓进取的个人领袖主义气质和积极敏锐的商业头脑,团结亲友、领导旧部,实施了连锁经营、店铺扩张等策略,使得国美在2004年借壳港交上市,向公众公司迈进。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评析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评析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评析
2010年发生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中,黄光裕和陈晓作为两大阵营的代表对控制权的争夺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双方因章程中对董事会的赋权而威胁到大股东的控制地位,从而引发了双方对权力控制的角逐。

在本案中,从股权设置模式方面来看,由于国美家族企业色彩浓厚,使得大股东控制问题凸显,而构建股权相对集中的股权模式则能有效的避免大股东控制产生的弊端。

在这种模式下,强化股东的诚信义务,引入“类别股东”制度,同时根据我国企业转型的特点,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在董事会制约机制问题上,国美案例中章程赋权使董事会的权限过于强大,权力失衡最终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由此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

在章程权力分配设置问题上,国美案例的争议来源于章程条款的赋权,这也充分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中章程的重要性。

而章程的权力配置关键还在于公司法的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应作出相应调整,以法律的形式将董事会权力适度扩大。

同时,为维持权力之间的平衡,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置相应的权力保留条款。

由此可见,通过对国美一案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可探讨出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以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这些问题和制度研究,一方面为我国企业发展模式提供了参考价值和可行路径;另一方面也填补了我国法律制度在控制权领域内的空白和漏洞,使我国法律制度渐趋完善,从而为我国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制度构建提供法律基础,推动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发展。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

国美股权之争案例你知道国美电器不?曾经啊,在国美这儿上演了一场超级精彩又特别狗血的股权之争,就像一场大戏一样。

故事的主角之一是黄光裕。

这哥们儿可不得了,他可以说是国美电器的大功臣,一手把国美打造成了电器零售的巨头。

但是呢,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因为触犯法律进监狱了。

这一进去,国美的大权就有点悬在半空了。

这时候另一个主角陈晓就登场了。

陈晓在国美也算是个重要人物,黄光裕在监狱里的时候,把国美交给他打理。

可谁能想到呢,这陈晓啊,慢慢地就有了自己的小算盘。

他想在国美的控制权上做做文章。

陈晓开始和一些外部的资本势力眉来眼去的。

他推出了一系列的策略,比如说引进贝恩资本。

这贝恩资本可不是来当雷锋的,人家也是冲着利益来的。

陈晓这么做呢,在他看来,一方面能增强自己在公司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许能把国美朝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

但是黄光裕家族可就不干了啊。

这就好比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被别人想要拐跑了一样。

虽然黄光裕在监狱里,但他的家族势力可还在呢。

他们就开始反击,说陈晓这是在损害国美的利益,背叛黄光裕的创业理念。

两边就这么开始了一场激烈的股权大战。

两边互相出招,你方唱罢我登场。

黄光裕家族在外面拉拢各种势力,在股东大会上不断地提出自己的诉求,想要把陈晓赶下台,重新夺回国美的控制权。

而陈晓呢,也不甘示弱,仗着自己现在在公司内部掌握一定的权力,还有贝恩资本在背后撑腰,就想稳住自己的地位。

这场大战在当时可热闹了,整个商业界都在看着呢。

媒体也跟打了鸡血似的,天天报道这个事儿。

大家都在猜测,到底是黄光裕家族能夺回大权呢,还是陈晓会成功地改变国美的格局。

最后呢,经过各种你来我往的博弈,黄光裕家族还是占了上风。

毕竟这国美的根基还是黄光裕打下的,很多人还是念着他的好,而且他的家族也确实在努力争取各种股东的支持。

陈晓呢,就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国美。

这场国美股权之争啊,就告诉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就像一块超级诱人的蛋糕,大家都想咬一口。

但是在商业世界里,忠诚、信誉还有最初的创业精神,这些东西还是很重要的。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评析

“国美控制权之争”案例评析

2、控制权之争的原因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根源可以追溯到黄光裕入狱后, 公司控制权逐渐转移到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手中。黄光裕认为自己作为国美电器 的创始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控制权,而陈晓则认为自己在公司经营和管理方面更 具专业能力,应该拥有更多的决策权。此外,双方在经营策略、利益分配等方面 也存在分歧。
2、加强公司治理
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国美电器加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首先,他们扩大 了董事会席位,并建立了更加合理的董事会议事机制。其次,公司加强了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规范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此外,国美电器 还积极引入外部投资者,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寻求战略转型
3、公司治理的问题
这场控制权之争也暴露了国美电器在治理结构上的问题。作为一家上市公司, 国美电器的治理结构应该更加规范和透明。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家族影响,国 美电器的治理结构存在一些缺陷,例如董事会席位分配不合理、股东权益得不到 保障等。
三、解决方案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为了解决控制权之争,黄光裕和陈晓最终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他们同 意扩大董事会席位,并引入更多的外部投资者。此外,黄光裕家族还同意将其股 份的投票权委托给陈晓等董事会成员,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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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方诉求及实现可能性在控制权之争中,黄光裕和陈晓均提出了各自的 诉求。黄光裕希望通过增持股票获得更多的控制权,进而推行有利于自己的经营 策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陈晓则希望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经营规模 等措施,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的影响
3、提高员工参与度员工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柱,提高员工的参与度有利于 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国美电器应该建立员工参与机制,如员工代表制度、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美 股权之争报告

国美 股权之争报告

国美股权之争公司发展历程简述企业简介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0493)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

公司在百慕大注册,创始人为黄光裕。

现任董事会主席为张大中。

国美电器一直居于国内领先电器行业。

来自中怡康的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国美集团空调销售达600万套,据中国电子商会2006年以来对空调市场份额监测显示,国美集团空调复合增长一直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并持续稳居空调市场销售份额第一,是中国空调渠道的第一渠道。

基本概述国美电器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地通过收购等手段来快速扩张店面网络规模,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在2006年成功收购上海永乐生活家电,2007年12月成功并购北京大中电器之后,其门店数量达到空前的规模,成为国内家电连锁企业中门店数量最多的一家。

但是受2008年的黄光裕事件及金融危机的影响,其2009年发展战略以调整优化门店网络为主,谨慎开店,关闭经营情况较差的门店,目前国美已关闭其经营情况较差的门店150余家,而且这种情况还在继续。

截止2009年11月底,国美电器本年度共关闭门店169家,新开门店47家,实际净减少店面122家。

截止2009年11月底,国美,永乐,大中三品牌在国内共拥有1114家门店,仍然是门店数量最多的家电连锁企业。

1987年元旦,国美电器在北京宣布成立。

1999年,开始全国连锁构建京津沪架构。

2001年,国美电器进驻陕西省西安市,成立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03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立子公司,截止目前拥有约4家门店。

2003年,国美电器店面数量过百。

2004年,国美电器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5年4月,收购哈尔滨黑天鹅电器共10家门店。

2005年8月,收购深圳易好家共15家店面。

2005年11月,收购武汉中商共10家门面。

2005年12月,收购江苏金太阳电器共8家门面。

2006年,国美电器在澳门开设门店。

2006年7月,国美电器与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永乐电器合并,将永乐180家门面纳入旗下,使得其在江浙一带的网络布局更加完善。

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的启示

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的启示

“国美电器”企业控制权争夺战启示一、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由来一切都要从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在2008年11月份入狱后说起。

作为此次争夺战双方之一的陈晓在黄光裕入狱后即刻出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同时兼任总裁,而贝恩集团则是在国美陷入了现金流危机后“雪中送炭”以可转债的方式有于2009年有条件进入国美,该条件就是贝恩投资在入股后提名三位非执行董事进入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如果贝恩的股权减少,其委任的董事人数也相应减少,但是如果发生特定事件(包括其提名的董事未获得通过)或违约事件后,贝恩有权提前赎回2014可转股债并要求国美支巨额罚金。

按照双方协议,贝恩资本可相应获得董事会三个非执行董事席位。

但是在2010年5月的国美年度股东大会上,黄光裕夫妇凭借其31.6%的股权,在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份比例为62.5%的情况下(据国美电器内部人士透露由于在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上,审批的都是一些常规议案,所以到场投票的股东比例只有62.5%,这让占公司31.6%的大股东有了机会),连投5项否决票。

根据国美电器2010年5月12日发布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告,这次国美提交的12项提案有5项未获通过,还有两项出现了超过20%的反对票,其中包括贝恩资本提交的3名非执行董事的任命也未能获得通过。

这个结果将直接导致国美所要承担的相关赔偿额高达24亿元,这对于目前手头现金只有62亿元的国美电器来说,无疑是重大打击,所以以董事会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重新委任贝恩的3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虽然国美董事会的此项举动使国美避过了危机,但是也意味黄光裕和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会的直接决裂。

以上这些难免不使人存在一些疑问,既然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又是大股东,那为什么他会完全置24亿元赔款与不顾,来反对贝恩资本的三名前任非执行董事呢?而陈晓只不过是个职业经理人,拥有的股权也不过1.47%,但是却能直接否决股东大会投票结果,重新委任贝恩的3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这是为什么呢?黄光裕身为国美创始人,同时也是大股东,他理应为国美避过所有损失,但是他在股东大会上的突然发难着实让人感觉意外,据了解,黄光裕事件后,陈晓在接任董事局主席后就开始寻求解决国美电器危机的办法,从2009年1月开始,陈晓先后与包括贝恩投资在内的多家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接触,并在2009年5月最终敲定了贝恩投资。

国美之争案例研究

国美之争案例研究
培育核心竞争力
公司战略发展应注重培育核心竞争力,通过 创新、品牌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公司 的竞争优势。
05
国美之争的未来展望
国美公司的未来发展
国美公司将继续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以应 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国美将寻求与更多品牌和厂商的战略合作,以丰富产品 线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国美将加大技术投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升用户体 验和客户满意度。
股东权利保护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需要保护股东权利,确保股东能够参与公司决 策,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
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 息,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控制权争夺的危害
损害公司利益
控制权争夺往往导致公司内部混 乱,管理层精力分散,无法专注 于公司经营和发展,从而损害公 司利益。
股东支持
在国美之争中,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对陈晓的支持成为 关键因素,陈晓通过争取股东支持来对抗黄光裕家族的挑 战。
事件结果
陈晓离任
2011年,陈晓从国美电器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职位上离任,由张 大中接任。
黄光裕家族重掌大权
黄光裕家族在国美之争中最终取得了胜利,重新掌握了国美的控制 权。
公司治理改革
03
国美之争的深层原因分 析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董事会决策效率低下
国美董事会成员构成复杂,各方利益 诉求不同,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
股东权利与利益冲突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大股东可能利用控制权谋取私利,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制权争夺问题
家族企业传承问题
国美作为家族企业,在创始人家族成员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存在控制权争夺,双方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方向和管理模式存在分歧。

国美操纵权之争国美谈判

国美操纵权之争国美谈判

国美操纵权之争——国美谈判一、陈黄两边谈判的大体信息我把事件概述一下:国美电器8月5日宣布将对公司间接吃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余2020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分中被指称的违背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补偿,而黄光裕方面那么呼吁投资者重组董事局,国操纵权之争可称之为经典公司治理与控股争夺的商业大战,两人的公司操纵权之争虽惨烈但仍循香港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为越雷池半步,在今世商战中实为罕有。

8月5日,国美电器公告,公司已向香港专门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称黄光裕在2020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分时违背了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背约托责任。

同日,黄光裕通过独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样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

就国美董事会状告并索赔的情形,黄光裕操纵公司、国美大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发布声明称,“8月5日上午,国美董事局就我司提议召开了紧急会议,当日下午,才到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黄先生;在8月5日晚上国美董事局公告中,宣称是因为要起诉黄先生,我司才发函要求重组董事局一事,是严峻与事实不符、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事实上是,“我司于7月19日就派出代表与陈晓商谈重组董事局事宜,两边一直持续商谈到8月4日晚上仍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后,我司才向董事局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这也说明两边对国美操纵权的争夺已经谈判半个月的时刻,这次两边的起诉和还击实际上是谈判未果的情形下直接“兵刃相见”。

香港联交所网站昨日黄昏刊登公告显示,控股发布,经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局决议,对公司的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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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夺权事件大调查
“国美”事件,吸引了很多人关注的目光,对于“国美”的问题,似乎已经不单纯的是一个企业的内部问题,而是商业社会环境中,企业性质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可以说是对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战。

黄陈二人日益白热化的争权战,真正受损的还是上市公司本身以及广大股东。

自两人反目以来,国美电器的股价一路下跌至2.18港元,自本月初高位2.82元已跌去了25%。

对于国美“内战”大家怎么看?黄、陈家乡的人们对各自的“亲人”持什么样的态度?
中国经营报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面对广大网民进行了调查,共回收有效样本2125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十几个城市和地区。

男女比例为56.90%——43.10%。

职业群体分别为:职业经理人、创业老板、及其他社会人士。

支持群体中,黄光裕略占优势
在整个国美事件中,市场最在乎的不是两个人的权利之争,而最关注的却是企业的前景,这也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

在此次调查中,“在国美问题上,如果你是公众投资人的话,你会支持?”一项中,50.40%的人选择支持黄光裕,49.60%的人选择支持陈晓,46-50岁的人支持陈晓的力度更高。

不同年龄的人在国美电器问题上的支持度:
更多人指责陈晓“对老板不够忠诚,并落井下石”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支持陈晓的比率不低,但是,大众的看法颇有却有明显差别:76%的人认为陈晓此举是“对老板不够忠诚,“踢黄”出局有数典忘祖、落井下石之嫌”;创业老板一方面有此看法,另一方面也没完全否定陈晓的职业理念。

大多数社会上的人士,都处在冷言旁观的心态,因为在他们眼中,这也就属于常见的“权利之争”罢了。

对于黄、陈的争斗,最受伤的是“国美”
常规情况下,两虎相争,下场未必都会好,但是,在黄、陈二人的权利争夺中,最受伤的不是黄陈二人,而是整个国美。

这是调查中超过半数人的看法。

大家认为,目前黄、陈二人的争斗,对于国美最为不利,这次不知还要持续多久的争斗,存在一天就对企业构成一天的危害;其次才是对黄光裕本人不利,无论结果如何,在这件事情上,黄都已经大受打击。

男性持这种态度的尤为明显。

进四成人赞成陈晓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取代“家族制”, 家乡人则持反对意见。

对于“踢黄”出局,陈晓有一句名言,即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取代“家族制”,这个观点得到了近四成人的赞成;近三成的人则认为“没道理”;另外近四成的人表示“各有利弊”。

而有意思的是,在陈晓的家乡——上海人眼中,有37.1%的人明确表示“没道理”。

或许,这与上海人的做事风格以及人格特点相关。

陈晓的做法,最能体现现代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理念
对于陈晓的做法,众说纷纭,但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大家的倾向似乎都很职业,有45.30%的人认为陈晓的做法“体现了现代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理念”。

33.80%的人认为是“权利之争”;更有22.70%的人认为陈晓此举是“对老板不够忠诚,‘踢黄’出局有数典忘祖、落井下石之嫌”。

而对于“目前国美总裁王俊洲在其中的角色”,更多人则表示“观望,不做
评价”。

这说明,大家的焦点只关注在当前斗争最激烈的角色上。

国美事件,将会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积极影响
“养虎遗患”,虽然人们眼中的国美事件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对于民营企业的老板们来说,威胁还是存在的。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37.80%对此次事件持“会有消极影响,民营老板在选择职业经理人时将更加谨慎”。

但是,41.60%的人在本次调查中表示出来的态度是“国美事件,对现代商业社会有积极影响,并将有助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的传播”;另外20.50%的人则表示“影响不大,出现这种事件很正常”。

对于国美事件,无论是职业经理人要踢老板出局的狂妄行为,还是民企老板为了保住自己打拼下来的江山而采取的挣扎维护手段,这对于企业界来说,都不构成本质的差别。

但是,由此而引发的在企业发展进程中,逐渐发展壮大的家族企业一定要在不同文化背景冲击下而被迫会面临的融合和痛苦的变革。

而陈晓的做法,虽然原因很值得企业们深思,但对现在企业治理理念的传播确实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意义。

看来,如何处理职业经理人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将是广大民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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