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 1:
物资招标采购请示
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
我部承担
项目施工,需要采购下列物资,
请审定。
序号 物资名称
预算价 总金额 采购
规 格 单位 数量
(元) (元) 时间
备注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意见:
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意见:
集团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附件 2:
招标邀请书
: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充分发挥中国铁建品牌效应 和集团优势,以量换价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提高集团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 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股份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得质量合格的 产品和满意的服务,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 降低工程成本。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根据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和“建立股份 公司、集团公司两级集中采购管理体系”的要求: 1、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 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分) 公司、直属项目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组成,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 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子(分)公司、 直属项目部相应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集团公司设立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具体工作,物资 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中心日常工作。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物资设备及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我单位经常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耗材及药品等物资的总称。
第三条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的,均应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四条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第六条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
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第七条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的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第八条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
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第九条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
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索贿、受贿和吃回扣;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商家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第四条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定《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4. 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5。
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6。
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1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
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集中采购管理制度2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确保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及局集团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工程物资的项目工程物资采购申请、项目工程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拨付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分公司推行集中采购,阳光操作。
第四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是采购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明确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采购申请的编制与审核并上报,由分公司审批;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根据项目部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上报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物资管理人员应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章集中采购权限和范围第七条各项目部应积极参与并配合由分公司工程物资部协调组织的重点项目、跨项目部协作项目的大宗物资及通用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项目部负责在分公司工程物资部业务指导下执行项目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九条各项目部所需零星材料采购时,需向分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申请审批表》,分公司审批后,方可由项目部进行采购。
零星材料款支付及发票报销,需手续完善,严格执行单笔采购单笔支付,报销流程依照相关财务制度按时执行,以便于成本统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十条任何部门不得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标前综合遴选、单一来源,询价。
实施项目部应遵循阳光采购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招标、竞争性谈判应作为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和组织的利益,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范围物资集中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办公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3.机房设备和维护服务;4.实验室设备和耗材;5.医疗器械和耗材;6.通讯设备和维护服务;7.食品和饮料等生活用品;8.其它组织所需物资项目。
第三章采购方式物资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按照采购需要和合用法律法规选择采购方式。
第四章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招标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报价。
4.开标评标: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标评标。
5.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并进行合同签订。
6.验收及付款:验收物资并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付款。
第五章采购控制1.采购需求管理: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确保采购计划合理、准确。
2.招标文件管理: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3.报价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核投标文件和报价。
4.开标评标管理: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标评标。
5.合同管理:按照采购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管控。
第六章风险管理为减少采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应开展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1.采购主管部门应依法对集中采购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采购承办人员应按照采购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工作。
3.监督部门应严格执行职责,催促有关单位做好集中采购工作。
第八章附件清单1.采购计划表;2.招标公告模板;3.招标文件样本;4.中标通知书样本;5.采购合同范本。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政府采购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招标投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稳步推进“法人管项目”,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益,确保项目得到质优价廉的物资与优良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物资集采管理机构设置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分管物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物资部部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公司集采中心主任、工程部部长、安质环保部部长、经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公司物资部设立物资集采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2、负责各种招标文件范本的拟订,并指导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3、负责选定部分供应商作为公司大客户合作伙伴,并鼓励支持其参与项目物资投标,以达到降低物资采购价格的目的。
4、负责组建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物资招标、议标、评标工作。
5、负责对项目的物资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控,并参与或监督项目物资议标工作。
6、负责对集中采购审批工作流的监控与指导。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职责1、负责根据项目总设计量在使用前30天编制物资总需求计划,并通过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走审批流程;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并做好招标服务保障事宜。
3、负责对招标前期对市场与供应商的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不具备招标条件物资的议标工作,并接受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5、负责物资的计划、催料、验收、结算、储运、保管、限额发料、核算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权限和范围第六条物资采购权限的划分按照采购权限,物资可分为:甲供物资、集采物资(含甲控物资)、项目部供应调剂物资、工程队自购物资。
1、严格执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禁止越权采购,违规采购。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而制定的。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范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二章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为公司、下属项目两级操作,两级集中采购组共同为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服务。
公司、各项目分别建立相应的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两级集采组织使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总经济师组员:预算合同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负责人、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各项目总经济师和材设部负责人。
监督: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
第五条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职责(一)公司物设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职责1.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2. 推动公司各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3.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总体规划、部署和统计工作4. 负责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公司各区域进行集中采购;5.督导各项目开展集中采购工作;6. 负责公司与战略供应商洽谈合作事宜;7. 建设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8. 按照局要求,编制、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9. 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受局委托组织集中采购;10.配合局建设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1.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12.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情况。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3.审核完成后,应填制集中采购结算审核单,并注明意见。
4.审核无误时,集团采购中心应向分公司财务出具出款单。
第15条出款结算
1.分公司财务应按照集团采购中心的批示,对供应商实施结算,结算过程中以集团采购中心的出款单为依据。
第5章办理结算手续
第13条结算申请
1.分公司采购部接收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应向集团采购中心提出结算申请。
2.申请时应编制好结算申请单。
3.如果因物资质量、交期等问题需要扣款,则分公司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在结算申请单中申明扣款事项。
第14条结算审核
1.集团采购中心接收结算申请单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检查。
1.各分公司应根据合同签订情况直接对供应商下订单,要求供应商供货。
2.如果订单要求超出合同范围,则应将订单报至集团采购中心,由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第12条接货验收
1.供应商交货时,需直接交给分公司,以免造成运输浪费。
2.分公司负责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分公司应及时将交货情况反映至集团采购中心,并接受集团采购中心的监督。
第7条供应商评审
集团采购中心应对初筛信息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第8条供应商确定
签订完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即为集团集中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第4章集中采购执行
第9条合同谈判
1.建立合作后,集团采购中心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就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事项达成协议。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设备物资采购招标活动,构建集中采购招标平台,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集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购买方式获取设备和物资的行为。
所称的设备和物资包括: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工程材料和生产所需的大型模具等;其他统称物资的还有:设备的零配件、五金交电、劳保、工器具、轮胎、生产生活及办公设备(施)和信息化产品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询价招标方式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以下各单位:1、股份公司总部;2、股份公司各公司及其所辖的全资和控股公司。
第五条股份公司的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以实现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集约化为目的,以实现规模采购的效益和效应为出发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统一行为规范、技术与商务分离、决策与执行分离。
第六条股份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的集中采购招标按照股份公司关于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涉及到危险品的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不限于本办法:1、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2、因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险需要紧急采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紧急采购的;4、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殊要求的;5、政府(含国外政府)指定或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条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按照“统一领导、两级集中、两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股份公司统一领导,建立股份公司和各公司两级集中采购招标管理体系,加强战略管控,规范采购行为,实行科学管理。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7174aea4-7164-11ec-8b3a-7cb59b590d7d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以下简称采购)管理,规范设备物资采购程序,发挥整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及局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原则(一)采购管理是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目标是建立全公司完备的采购管理体系,内部规范采购行为,外部管好供应商,使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达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败的目的。
(二)建立全公司统一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按局、公司、项目三级实行分级、分散、责任制管理。
公司采购管理体系的建立包括八个要素: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统一的采购管理体系、统一的采购操作流程、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统一的供应商网络、,统一的设备材料编码和统一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三)设备物资采购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价格决策、合同签订等环节应避免一人操作。
公司主管部门、项目部要保存完整的采购记录,包括书面或电子资料。
(四)公司每年结合局下发的指标,向项目部下达年度目标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绩效考核指标,逐步提高采购集中度、采购主体和采购方式的比例。
第三条公司监督项目部对分散采购的设备、材料实行限价管理,逐步评估材料的价差和数量差异。
第四条集中采购是采购的组织方式之一,是采购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司选择对生产经营成本、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设备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对此参照局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集采目录),并建立相应的供应商网络。
第五条本办法是公司采购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的采购管理。
各项目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组织(一)采购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一级为局,二级为公司,三级为项目经理部。
(二)该局物资装备部负责该局的采购管理。
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各自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五、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编制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活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集中采购体系,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条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按集中采购、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司采购管理-区域总部/城市公司供应管理-项目公司现场管理的三级体系。
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是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机构,具体工作由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总部战略与运营管理部)负责;第三条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由公司总部和区域总部两级组织开展,公司总部、区域总部与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协议,项目公司负责实施。
第四条集中采购的设备物资范围由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公司已确定集中采购的设备物资,不允许区域总部/城市公司采用标准化配置以外产品,不允许区域总部/城市公司采用非集中采购供应商供货。
因特殊情况需采用非标准化产品或自行采购供应的,需按照流程上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集中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应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集采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实行公司集中采购和区域集中采购相结合,区域集中采购的范围由区域总部上报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集中采购程序一般步骤为:(一)战略与运营管理部根据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启动年度新增加的项目或原合同履约到期后重新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计划,组织公司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集中采购启动会,初步确定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标准;(二)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根据启动会确定入围集中采购供应商资格标准,通过工作联系单向战略与运营管理部推荐入围供应商,战略与运营管理部负责收集推荐入围供应商的资料及组织总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察并完成考察报告;(三)公司设计研发部负责根据公司各产品系标准化要求及品牌营销部需求建议,编制集中采购项目的产品选型配置标准;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商务管理部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项目报价清单、控制价、效能分析报告及集中采购协议标准模板;战略与运营管理部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项目内控程序文件,并整理汇总上述各项文件形成集中采购方案下发至下属各单位征求意见,收集下属各单位反馈意见后,组织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沟通答疑,根据专题会确定意见调整集中采购方案;(六)战略与运营管理部根据集中采购方案,组织内控程序和公开招标程序,招标结果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发挥集团采购优势,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实现设备采购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公务用车指各类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等.第四条境外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设备集中采购必须坚持内部产品优先采购原则。
集团公司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压路机、隧道衬砌台车、铺轨机、轨排组装生产线设备、双块式轨枕生产线设备、双块式无碴轨道施工设备、CA砂浆搅拌车等设备,在性价比满足的情况下优先选购。
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设备所需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议标洽谈,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根据股份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和要求,集团公司设立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各工程公司及上海后勤保障中心设立设备采购分中心,并建立完整的设备集中采购的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设备物资部、工程管理部、科技部、安质部、计测中心、财务部、成本管理部、资金中心、法律事务处、信息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设备集中采购的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的日常工作。
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和设备采购中分心,负责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办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批和申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协调、考核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的工作。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集中采购管理第四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五章考核指标化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七章监督与罚则第八章过渡阶段暂行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水平,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实现阳光采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直管项目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合作项目依据合作框架协议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集中采购的项目包括工程设备、测量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永久性材料、周转材料、小型机具、消耗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劳务等与工程业务相关的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是公司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议、批复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二)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三)负责审议、批复、管理本公司的专家库;(四)负责审议、批复、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合同;(五)负责推广和使用集团公司集采平台;(六)负责管理本公司的采购信息数据。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集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起草、修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并上报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二)负责汇总上报采购计划、选择采购方式、初审采购合同,组织并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三)负责建立、更新、考核、公布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四)负责组织协调评标专家;(五)负责采购流程规范化管理;(六)负责建立公司集中采购合同台帐及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对口部门集中采购信息上报、使用和推广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含公司直管项目和分(子)公司管理项目)是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二)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调查,调查内容不限于地方政策、人文环境、区域资源、建材市场行情等,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工程管理部;(三)负责按公司要求配合或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编制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四)负责物资、设备到场的验收、报验、保管和发放,并建立到场物资验收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五)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农民工信息台账,按照年度或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进行评价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
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1.3.2管理方针;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总体部署,过程把控: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1.4.1供方风险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构建项目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大宗物资、设备指:钢材、水泥、外加剂、沥青、支座、伸缩缝、土工材料、桥梁及隧道用防水材料、防水板、设备或设施(项目工程主体用)等。
第三条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标准:1、项目工程主体用钢材、水泥、沥青、粉煤灰、矿粉、土工布、土工膜、外加剂、灌浆料、纤维、燃油(柴油)、波纹管、锚具、锚杆、防水材料(含防水板、止水带)、通信用硅芯管、支座、伸缩缝、声测管、电线电缆、配电机柜等;2、其它品种物资采购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3、项目工程主体用、单台或单批次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或设施。
4、不足上述标准的物资采购,由各单位进行招标采购,但业主及管理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详见附件1第四条招标活动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招标活动由项目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物资、设备采购,必须报经批准后再予以实施。
任何单位不得将应招标的材料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约束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限制,任何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项目公司成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工作组。
(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是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领导全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2、对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细则进行审核、批准;3、确定中标人;4、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做出处理。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
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建立集中采购机制,发挥集团公司规模采购优势,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xx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xx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xx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物资采购两级集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和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
第四条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采购的范围、方式、需求计划与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结果确认及合同管理等。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物资集中采购是指由集团公司对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集中采购)。
二级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六条物资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27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组成: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各相关业务领域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总师(总助)、副总师,物资部、基建部、安生部、科环部、煤炭事业部、核电事业部、信息中心,以及企法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3.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4.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以下简称“采购工作组”)。
(一)采购工作组组成:物资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生部、科环部、基建部、物资部、核电事业部、煤炭事业部、煤化工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审计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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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 促进企业管理提升, 特制订《中国建筑股 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本 《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适用范围 本《办法》 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 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
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 在 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 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 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管理原则 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 管理方针;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总体部署,过程把控: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 做好服务、引领 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 现采购。
11.11.21.2.11.2.21.31.3.规范的流程”实1.3. 31.3. 41.3. 51.41.4. 11.4. 21.4. 31.4. 41.4.信息引领,高效协同: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诚信履约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主要对应的风险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供方风险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制度风险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计划风险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合同风险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管理风险由于管理控制不到位,造成物资(设备)采购核心环节缺少监控, 可能导致舞弊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术语定义 集中采购 是指股份公司内一定金额以上的单笔物资 (设备)采购业务, 按照 股份公司规定的采购模式, 采购权至少集中在三级法人专设采购机 构层面上的采购行为。
联合集中采购 是指各分子企业之间互相联合, 整合需求量,进行集中采购的行为, 按照联合度分为二级单位联合集中采购和三级单位联合集中采 购。
集中采购模式 在实施集中采购行为中各分子企业参与形式的总称, 主要包括股份 公司战略框架采购; 股份公司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 二级单位集 中采购(总部集中采购和区域联合集中采购) ;股份公司三级单位 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方式 在实施集中采购行为中运用方法的总称, 主要包括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
框架协议 是指股份公司内各分子企业整合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竞争, 择优选 择战略供方,双方就合作意向、 内容、方式等框架性内容达成一致 意向,并签订在一定时期内采购协议形式,俗称“一揽子协议” 。
供方 供方是指向股份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标的物的法人或组织。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 年)。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OHSMS18000;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51.5.1.5.21.5.31.5.41.5.61.61.6.11.6.职责分工 股份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负责全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战略部署以及其它领导工作 (集中 采购组织机构详见附件 1)。
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贯彻并落实集中采购管理理念和方针, 负责全集团范围内集中采购 管理工作的引领、服务与监督。
股份公司区域总部 负责组织该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区域各单 位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情况。
二级单位 负责组织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制订本规定实施细则, 指导三 级单位落实相关要求,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三级单位 负责组织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集中采购中心的 总体要求与部署,参与股份公司或二级单位区域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模式管理 本规定所阐述的四种采购模式具有广泛性适用性, 各分子企业根据 现行的集中采购模式依照下述四种采购模式要求进行调整和重组, 但至少应实行三级单位集中采购。
四种采购模式可以并存, 鼓励和 引导更高层级的采购模式。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按照要求设立集中 采购机构。
在实施采购时, 须由对应级别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对采 购过程进行监控。
(四种采购模式各层级执行模块示意图,详见附 件 2 ) 股份公司战略框架采购 是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的最高表现形式, 主要是在股份公司战略合作 层面上,以框架协议的形式与国内或国际上知名的大型、 高端供方 建立深层次、 广维度、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关系, 各分子企业自由选 择战略供方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模式。
机构设臵股份公司成立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22.12.22.32.42.533.13.1.1委员会主任由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主任兼任, 各二级单位集 中采购中心负责人为委员。
其办事处设在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 心。
工作职责 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 维护战略供方资源库、 签订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 制订战略供方管理办法、 指导各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 执行协议,并监督检查。
工作流程 战略谈判:股份公司战略采购管理委员会就具体战略合作事宜与 供应商谈判,达成战略合作共识。
签订战略协议: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过程:各分子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战略供应商签订执 行协议,落实协议内容。
监督检查: 股份公司对各分子企业战略合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与检查。
股份公司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 是指由股份公司组织区域内分子企业, 通过集中招标、 联合谈判的 方式,共同确定供方和采购价格(或定价机制) ,统一签订框架协 议或采购合同的采购模式。
按照组织主体不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即由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直接牵头、股份公司区域总部牵头和委托专业技术能力、 管理水平 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有优势的二级单位牵头。
该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区域内各分子企业自愿参与,集中采购, 统一洽谈,统一定价,各自管理,各自支付。
机构设臵设立股份公司区域总部的地区,由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中心主办, 其他二级单位参与、配合实施;未设立区域总部的地区,由股份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牵头或委托二级单位牵头,其他二级单位 参与、配合实施。
牵 头单位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组, 领导及组织该区域的 联合集中采购。
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或者指 定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该区域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和三3.1.23.1.33.23.2.1级法人单位负责人担任。
招标工作组组长由股份公司区域公司或牵 头单位采购中心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二级单位集中采购中心主任担 任,成员由该地区三级单位采购中心负责人担任。
牵头单位: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股份公司区域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委托牵头单位。
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区域内集中采购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招 标工作组职责: 负责区域集中采购的供方引进、 采购计划收集 整理、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招标、合同签订、数据统计等工作, 并负责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工作流程 计划管理:各单位按照本《办法》附件上的统一表格,填报《主 要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 9),由招标工作组汇总后, 报工作组组长审批。
确定采购方式: 工作组根据招标计划标的物的性能特点, 选择合 适的采购方式,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生成采购任务(详见附件 8), 报工作组组长审批。
招(议)标管理:招标工作组确定采购方式后,按照相应方式组 织集中采购行为,发放标书(详见附件 12、 13)实施上线交易。
定 标:工作组拟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 15、16、17、18、19) 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以中标通知书(详见附件 20)形式告之中 标单位。
签订协议或合同: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与中标供方签订框架协议, 区域内各分子企业参照框架协议自主签订执行协议或合同。
合 同执行:各分子企业按照执行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权利与义 务。
资 料管理:采购管理中心负责资料归档及保管工作, 具体流程参 照《中建股份合同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集中采购模式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集中采购按照集中度分为,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 部集中采购和股份公司二级单位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
3.2.23.2.33.3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3.3.1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是指由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中心牵头,整合下属分子企业需求量,进行集中采购,并与供方签订框架协议或执行合同,由二级单位或二级单位授权采购中心签订合同。
该采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集中采购,统一洽谈,统一定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
机构设臵股份公司二级单位总部集中采购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地区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和三级单位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集中采购中心职责: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的供方引进、采购计划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编制评审、招(议)标、合同签订、数据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其它工作职责参照二级单位现行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工作流程参照各单位的现有工作流程股份公司二级单位组织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模式股份公司二级单位选择在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方面有优势的三级单位,委托其牵3.3.2头组织区域内各分子企业的集中采购,并成立区域集中采购中心,通过集中招标或联合谈判的方式,确定供方和采购价格,签订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的模式。
该模式主要特点是区域内各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招标,统一洽谈,统一定价,各自或统一支付。
机构设臵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单位指定该区域牵头的三级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该区域其他单位负责人担任。
招标工作组:工作小组组长由该区域采购中心采购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区域内其它参与单位采购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