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与各类法人、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效益原则:合理利用合同,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二)确定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三)拟定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合法。
第五条合同签订程序:(一)承办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签订申请;(二)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四)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立即报告合同管理部门:(一)合同履行出现重大分歧;(二)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行为;(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风险。
第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做好合同归档工作。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合同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进行监督。
医院所有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各类合同相对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签订过程中,各方应平等协商,公平交易。
(三)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条件。
第五条医院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合理。
第六条医院合同签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医院合同签订时,应参照相关示范文本或行业标准,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明确。
第八条医院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相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申请。
(二)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批准。
(三)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协商解决:合同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纠纷。
(二)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第三方调解。
(三)仲裁或诉讼: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立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提交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文本、合同对方资料、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合法。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约定的事项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变更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双方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办理解除手续。
五、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合同文本、附件、变更协议等归档保存。
六、合同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合同管理业务,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员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五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七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员工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依法安排员工休息休假,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四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三)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五)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合同的合法、合规、合理,维护医院利益和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合同签订1.医院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为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采用口头合同。
2.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核,以确保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和合理性。
3.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保留原始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加盖公章备案。
三、合同履行1.合同履行过程中,医院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合同的完整履行。
2.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情况,医院应及时通知合同方,并协商解决,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3.医院要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管理机制,及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
四、合同管理1.医院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负责人,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合同档案系统,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各类合同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和归档。
3.对于重大合同,医院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备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合同评估1.医院要定期开展合同评估工作,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效益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合同评估工作要立足于医院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规划,对于合同执行效果不佳的,要及时调整合同管理措施,确保医院利益最大化。
六、合同纠纷处理1.对于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医院要积极主动地与合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途径。
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保护医院合法权益。
七、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合同法以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医务部门监督,并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查。
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对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不同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制定。
医院编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编制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也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院编制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公平性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维护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三)规范性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遵循规范化的程序和标准;(四)风险防范原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风险防控。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四条合同订立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订立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合同草案: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草案;(二)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合同签订: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合同;(四)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合同要素;(二)合同文本应规范、清晰,避免歧义;(三)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加盖医院公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七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变更申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相关部门应提出变更申请;(二)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三)合同签订: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变更协议;(四)合同备案:合同变更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合同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医院_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确保医院合法权益。
(三)效益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四)保密原则:对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立项审批: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需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经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二)合同起草:合同起草部门根据立项审批结果,起草合同文本,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合同审核:合同起草部门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四)合同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五条医院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质量: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三)合同履行费用:合理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四)合同履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变更申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方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二)变更协商: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
第五章合同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医院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监督与检查工作。
(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及与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的患者。
第三条定义1.医疗服务合同:指医院与患者订立的为供应医疗服务而订立的合同。
2.医疗服务:指医院供应的包含诊断、治疗、病愈等医疗方面的专业服务。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前期准备1.患者在就诊前,可通过我院官方网站或前台咨询窗口获得医疗服务合同样本。
2.患者在了解并同意医疗服务合同样本后,可以提前下载并阅读合同内容。
第五条签订程序1.患者到达医院,前往医生工作站或挂号处就诊登记,并领取排队号码。
2.医生依据排队号码次序接诊患者,认真了解患者病情,并向患者供应相关诊疗建议。
3.患者确认接受诊疗建议后,医生将相关诊疗建议填写至医疗服务合同书。
4.医生和患者共同签署医疗服务合同,并将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归档医院。
第六条合同更改与解除1.患者如需更改合同内容,需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双方双方协商全都后可进行更改。
2.当存在不行抗力等无法更改合同内容的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合同内容及履行第七条合同内容1.医疗服务项目:包含具体的诊断、治疗方案、病愈计划等。
2.医疗费用:合同明确医院对患者供应的医疗服务及收费标准,患者应与医院协商并支出相应费用。
3.医患权益:明确患者的权益和义务,包含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医院应敬重患者的权益。
第八条合同履行1.医生应依照医疗服务合同的商定供应医疗服务,确保诊疗过程安全、规范。
2.患者应依照医疗服务合同的商定履行相关义务,如定时付费、供应真实病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四章违约和争议解决第九条违约责任1.当医生未依照医疗服务合同商定供应服务,造成患者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退费、赔偿责任。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工作,提高医院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医院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相关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合同是医院内部各部门或外部单位、个人等约定将来一定的客体用于某一目的时的一种法律行为,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第四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和评估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秉持谨慎、独立、公正、诚实的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公平原则。
第五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害合同当事人利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合同代表进行,合同代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医院合同基本内容应当明确,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履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八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得起诉讼和仲裁机构的审查,杜绝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法、诚实信用,按照合同的约定和适用法律来履行。
第十条医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超出预期的不可抗力因素,需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当注重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合同履行情况,做好合同履行记录。
第四章合同监督第十二条医院合同监督应当履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医院合同监督应当强调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监督和评估制度,及时查处合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合同的监督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五章合同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合同评估应当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获取合同履行所需的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合同评估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估,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科室及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平等互利原则: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协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合规性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应符合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合同承办人负责,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由合同承办人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科室及员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应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五章合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或依法解除后,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后,合同各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二)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管理;(三)组织合同审查和备案;(四)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制度流程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制度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定义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院与患者(或其代理人)、保险公司等第三方之间依法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合同管理的业务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合同签订第三条合同审批程序医院合同签订应严格遵循审批程序进行。
涉及重大金额或特殊事项的合同,须提交院务会讨论审议并作出决议。
第四条合同条款审查合同签订前,医院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完整、合法。
第五条合同格式使用医院应统一使用合同文本,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删条款。
第二节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履约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体系,明确合同履约期、履约标准、履约监督和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合同验收程序合同履行完成后,医院应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合同款项。
第三节合同争议处理第九条合同争议处理原则合同争议处理应遵循友好协商、公平公正、依法解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争议调解程序合同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合同流程第一节合同签订前第十一条合同需求调研医院在开展涉及合同业务活动前,应开展合同需求调研,明确合同内容和条款要求。
第十二条合同审查合同起草完成后,应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院领导审批。
第二节合同签订中第十三条合同谈判双方在合同条款上存在分歧时,应及时开展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四条合同签署双方协商一致后,应正式签署合同。
合同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节合同履行第十五条合同履约保障医院应制定措施,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履约监督医院应建立合同履约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约行为。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类型违约责任分为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等类型。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保护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合同相关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合同:指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书面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合同管理部门:指负责医院合同管理的特地机构或部门。
第二章合同审批第四条合同审批权限医院合同审批权限划分如下:—总值不超出10万元的合同,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审批。
—总值超出10万元的合同,须经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医院领导层批准。
第五条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审批程序如下: 1. 合同申请:合同申请人将合同申请表及相关料子提交至医院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审批: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料子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身份和权限。
3. 合同评估: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重要包含合同法律条款、价格合理性等。
4. 合同批准:经合同评估无异议后,医院合同管理部门依据合同金额划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并报医院领导层审批。
5. 合同通知: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引导申请人进行下一步合同签订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医院合同签订主体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具体操作人员由医院合同管理部门指定。
第七条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1. 双方确认:合同签订人员与对方单位或个人确认合同的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资料准备:签订人员完成合同文本的准备工作,包含填写合同要素、附加条款等。
3. 合同草案编制:签订人员依据双方确认的内容编制合同草案。
4. 合同批阅:签订人员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料子提交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批阅。
5. 合同签订:通过批阅后,签订人员将合同草案正式签署,并邀请对方单位或个人代表进行签署。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全过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保护医院和患者双方权益而建立的制度规定。
本文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签订1.合同的主体:医院与患者作为合同的主体,患者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2.合同的标的:合同的标的包括医疗服务费用、医疗服务内容、合同有效期等。
3.合同的形式: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书面合同或电子合同。
对于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应采取书面或电子合同形式。
4.合同的签订程序:医院应建立明确的合同签订程序,包括患者资料登记、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内容、双方签字确认等步骤。
5.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医院的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履行1.医院的服务承诺:医院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时间等,保证提供符合国家医疗质量标准的医疗服务。
2.患者权益保护:医院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
3.医疗费用合理收取: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明示医疗费用的组成,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合同的解除与变更:医院与患者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三、合同的管理1.合同存档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存档管理制度,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和归档,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存档安全。
2.合同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应建立合同管理的检查机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3.合同纠纷的解决: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4.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医院应建立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是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些规定,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六、科教处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
具体包括:(一)营业执照。
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医院及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内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药品采购、工程服务、设备采购、房屋租赁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做到信息公开、合同规范、过程透明、制度约束,从而建立起一个稳健、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医院合同签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双方的意愿,明确合同标的、数量、价格、质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必要的条款。
第六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应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院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后果,以确保合同有效性、履行期限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医院合同应依据合同约定,尽快组织履行,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安全、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合同履行过程的透明和可控性。
第十条医院合同在履行期限到期前,应及时与合同另一方联系确定是否需要延期或者终止合同。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一条当医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商议确定变更内容,并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变更后的医院合同应及时更新合同文件,同时及时向与合同有关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变更事项。
第五章合同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第十三条医院合同履行过程中,一下情况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一)合同双方商议一致解除合同;(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履行不合同约定,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造成为了较大的性质和后果。
第十四条医院合同解除、终止,应当通知与合同有关的各方,并根据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权利义务,对于违约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 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所有合同的签订、修改、履行等行为均需严格按照本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医院合同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合同管理组织,其职责是统一指导和监督医院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医院合同签订应当经过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前提是医院合同签订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七条签订合同需要依法授权的进行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第八条签订合同应当严格履行程序,对权利义务等条款要明确清晰。
第九条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比如高额、高标准合同,签订程序必须更加谨慎、严格。
第十条医院合同签订应当充分讨论,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
第三章合同履行及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医院合同履行中如果出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做好相应的沟通和协商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确保合同文件的保存完整。
第十四条对于合同中的信息、账目等内容,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进行合同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预测、控制和规避。
第十六条对于长期合作的合同,应该建立长期合作的业务伙伴关系管理系统,保持密切联系。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医院合同变更应当依法依规,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第十八条对于合同解除,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执行,要保障各方的权益。
第十九条对于违约的合同,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进行相应的追责。
第二十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风险评估系统,对违约行为及时进行风险识别。
第五章合同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医院合同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能协商解决的要及时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协商无果的合同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解除、终止各类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财务科长、审计科长、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研究制定医院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二)审批重大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三)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四)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其他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医院设立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与合作科,配备专职合同管理员。
第八条合同管理员的职责:(一)负责合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审查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出合同订立的修改意见;(三)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工作;(四)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五)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六)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七)定期向合同管理委员会报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医院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订立合同前,合同管理员应当对对方的法人资格、资信状况、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进行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内容。
医院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审核工作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可控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合同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合同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合同审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合同审核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务部门。
第六条合同审核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完善医院合同审核管理制度;2. 对各部门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核;3. 协调解决合同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5. 定期对合同审核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七条各部门合同签订前,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审核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三章合同审核流程第八条合同审核流程如下:1. 提交合同:各部门将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报送合同审核办公室;2. 初步审核:合同审核办公室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合法性、合同条款完整性等;3. 专家审核:合同审核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包括合同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等方面;4. 审核意见反馈:合同审核办公室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合同签订部门;5. 修改完善:合同签订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6. 审核通过:合同审核办公室对修改后的合同进行最终审核,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7. 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合同执行及监督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第十条合同审核办公室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合同审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审核管理体系,确保医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医院合同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医院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行为,维护医院和患者、医务人员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公平合理的原则,保证医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章和工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当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和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医院的长期发展和改革需求。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基本规范,包括合同签订的主体、程序、要件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医院应当将合同签订程序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中,明确合同签订的主体、权限范围和程序要求。
各类合同均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和授权,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规定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时限、要求等。
履行不力或违约情况需要进行追责。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履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履行不力或者违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相关的内审和外审机制,确保合同履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应当通过与患者、供货商、服务商等相关方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管理要求,明确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况和程序。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变更的管理制度,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要件和权限范围。
任何人员未经授权擅自变更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解除的管理制度,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程序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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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总经理或受权副总经理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文章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出自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范本。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之实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文章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范本。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市场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