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论对于教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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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主义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

由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把学习看成行为方式或频率的改变,因此,行为教学的目标是让学生对刺激作出正确的反应,并评估学习者的行为,以确定什么时候开始教学。在教学中,教师要安排环境中的刺激,要设立引起学习者反应的各种提示,把学习材料分解成能按顺序掌握的小步子,以利于学习者作出恰当的反应并对其进行强化,通过对反应的强化或塑造,使学习者频繁地作出反应,进而不断取得进步。因此,行为主义取向的教学理论主要表现为为行为结果而教学的教师中心取向。

1.创设有助于传递信息、训练技能的教学环境

按照行为主义的学习观,要使学生积累大量的有组织的知识和技能,就必须提供相应的环境来支持教师或其他信息源向学生有效地传递信息,并且让学生有机会反复操练技能,直至熟练化。为达到这一目的,教师要做的工作就是选择供学生使用的学习材料,安排好练习的时间进程,并对学生的学习进程和学习结果提供反馈,对学习全程进行控制。由于正确的反应只有在无关刺激很少的情境中才更有可能出现,所以,教学情境应该是有所控制的、简化的情境,而不是真实的情境,因为后者很容易诱发错误,一旦产生错误,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来矫正错误,这势必要降低教学的有效性。除了控制、简化教学情境外,还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或教学措施,提供与学生的已有经验水平相适应的个别化教学。

2.提供层级化的、循序渐进的教学内容

根据加涅提出的学习等级或累积学习的观点,在掌握复杂的行为单元之前,应该先掌握简单的、更小的行为单元。这一观点为教学内容的编排提供了依据,为了促进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形成,必须将复杂的教学任务分解,即进行任务分析,把教学任务分成各个成分,并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由部分到整体、由简化情境到复杂情境的顺序加以排列,进行训练。学生的学习是小步子、程序化的,受到教师及教学程序的控制。因此,这样的教学方式很容易导致机械的学习。

3.对知识和技能进行个别化的定量评估

既然学生所获得的某一学科领域的经验是个别的知识和技能的集合与累积,因此,在测验时,应该对局部、个别的成分进行准确的、量化的考查,以评估学生在某一学科中究竟掌握了多少内容。这就需要从学科领域中抽取代表性的内容,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测验。在学校的学业成就测验中,最常用的就是标准化的成就测验,其中最典型的测验方式是多项选择。以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的教师中心取向的教学理论认为,教学过程只涉及教学操纵和结果操作两个因素;结果操作由教学操纵直接决定,学习的结果(或行为的持久变化)是

由强化的历程所控制的。该理论的主要教学形式有程序教学和掌握学习。

(二)认知派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

认知学习理论使教学摆脱了行为主义的消极影响,从重视教材知识结构和学习结果转变到重视认知结构、学习的内部认知加工过程、学习策略和思维策略的培养上来,提出了过程中心(认知过程中心)、结构中心(认知结构中心)、学生中心(主动生成学习)的教学思想。因此,认知取向的教学理论主要表现为为认知建构而教学的学生中介取向。这种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创设有助于概念理解和问题解决的开放式环境

研究者认为,简化的、有控制的教学环境在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方面虽然有效,但学生形成的认识可能是割裂、分离、与实际脱节的,其理解水平以及熟练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效的教学环境应该给学生提供各种机会去建构深层次的理解,比如利用各种直观、可操作的具体材料或教具,使某些抽象的概念具体化,进而帮助学生理解概念。之后,还要结合实际,让学生应用所学概念来解决问题。还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给学生提供具有交互功能的、开放式的物理环境或模拟情境,使学生能够通过人机互动来进行实际操作、观察等,对各种现象以及其中所体现的原理、规律等有更为准确、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2.提供与认知发展水平相符的、有利于能力形成的、有组织的课程内容

研究者认为,学生能否理解所学内容,与他们的认知发展水平以及已有经验有关。学生不可能通过死记硬背或简单地拷贝等方式来掌握某一学科的专业知识。相反,必须通过自己的实际活动与体验来建构,否则课程也只能是专家编写的课程,而不是学生用的课程。研究者反对直接教授课程,认为个体必须通过主动的观察、探索来建构理解。这就要求所提供的课程内容既不能过难,拔苗助长,也不能过易,一味迁就原有水平,而是要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采用先行组织者等教学策略,使课程内容与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相适应,具有可接受性。为此,研究者提出了“少而精”的原则,即透彻地学习适量的重要知识,远比浅水平、表面化地学习大量的东西更有价值,更有效率。因此,教育者需要识别、精选并合理编排具有生成性、迁移性的知识点,将它们整合为有组织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既要包括概念、原理等知识,也要包括自我管理、元认知、问题解决、推理、阅读理解等学习策略与思维技能等成分。

3.对学生的认知能力及发展水平等进行扩展性的、表现性的评估

学生的真实能力及认知发展水平往往是在解决比较复杂、综合的问题中体现出来的,仅用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的方式进行评价,有时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水平。因此,

有必要在时间、空间上加以扩展,让学生从事需要几天、几周或者一学期才能完成的比较大的任务或活动等,而此类活动绝非是在课堂内就能完成的,需要扩展到课外、校外,有时还需要与他人合作。通过学生在完成此类活动时的各种实际表现,对学生的理解水平、问题解决能力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即进行表现性的、真实性的评价。为了提高评估的准确性,研究者还建议利用录像、录音或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或者利用成长记录袋等方式,以全面、客观地记录纸笔测验中不易展现和考察的能力与活动,如学生的口头报告、与其他同学的互动、实际的操作活动等,进而对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各个方面的发展、进步的状况有准确的了解与评价。

(三)人本主义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十分强调对学习者的尊重和信任,教育就是要激发和满足学生的自我实现和自我拥有,要符合学生人性发展的实际需求。

1.教师对学生的知觉是有效教学的前提

人本主义认为,知觉(perception)是决定个人行为取向的基础。这里的知觉与认知心理学不同,是指一种感受,是个人对其所知觉者产生的感受,属于感情范畴。他们认为,知觉是构成信念的基础,不同的知觉产生不同的信念。因此,要理解人的行为,必须理解行为者知觉的世界,从行为者的观点去看事物,必须考虑该事物对你和对他而言可能产生的意义;要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也不能仅从行为表现上加以矫正,而必须设法改变他的知觉或信念。因为,事实纵然客观存在,但每个人对其产生的知觉可能截然不同。因此,教师要想了解学生在某种情境下表现的某种行为,必须先了解学生如何知觉该情境。例如,破坏学校财物是违规行为,可是仍有学生为之。对此等学生而言,很可能是他自知不能以优异的成绩取悦于老师,宁愿以反常的行为获得朋友的“赞赏”。

2.教学的目标是促进学生认知素质和情意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和自我实现,即全人教育理念

罗杰斯(C.R.Rogers)认为:“多少年来,我们所受的教育只是强调认知,摒弃与学习活动相联系的任何情感。我们否认了自身最重要的部分。”而情感和认知是人类精神世界中两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彼此是融为一体的。人本主义主张,教育的目的绝不只限于教学生知识或谋生技能,更重要的是针对学生的情意需求(affective need),使他们能在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均衡发展,从而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如罗杰斯的教育理想是要培养“躯体、心智、情感、心力融会一体”的人,也就是既用情感的方式也用认知的方式行事的情知合一的“完人”(whole person)或“功能完善者”(fully functioning person)。其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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