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由总务处指导和监督的院级学生组织,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本委员会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校园文化活动,致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以建设特色校园和公寓文化、维护良好公寓秩序和环境、维护公寓同学正当权益为主要目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经院相关部门批准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成员全部由本院学生组成。
本会由总务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宗旨:致力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代表广大学生与院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氛围。
第三条基本任务:(1)围绕学院的工作要求,按照总务部的工作安排,以服务和教育为中心,以公寓为基地,切实代表学生利益,服务学生,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二)维护学院的校纪、校规,倡导优秀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学院做好日常公寓管理工作。
(三)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公寓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汇总检查数据并予以公布,并对不合格宿舍进行上报。
(四)定期进行宿舍走访,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动态,收集学生建议及意见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总务处进行反馈。
(五)负责推进学生公寓“6S”管理,开展文明公寓的评选以及健康有益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对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损坏公寓消防设施、私换寝室及床位、在公寓内的进行非法传销、经商、饲养动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总务处。
(七)以本院学生管理工作为基础,加强与其他高校及相关组织的沟通和交流。
(八)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管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骨干。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入会条件:凡我院在册、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自管会规章制度惩戒条例
自管会规章制度惩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管会的管理,保证社区秩序,促进社区文明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是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管理社区事务的组织,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自管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居民,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自管会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居民进行惩戒。
第五条自管会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卫生、社区秩序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六条居民可以自愿加入自管会,但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第七条自管会设主席团,并由主席团成员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分工负责。
第八条自管会成员有义务参加会议,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自管会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听取居民意见。
第十条自管会有权对社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规的居民,自管会可以采取停权、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自管会主席团有权对自管会成员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表现差的成员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自管会应当依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警。
第三章惩戒措施第十四条自管会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社区环境卫生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劝导、清洁员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社区秩序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警告、约谈、限制出入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公共设施管理问题,自管会可以采取维修、更换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居民,自管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自管会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废止,应当经由自管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自管会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自管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管会成员应当遵守,违反者自处理。
自管会管理制度
自管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管会管理,保障自管会成员合法权益,提高自管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管理制度适用于自管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旨在规范自管会内部管理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自管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部长、干事等,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秘书、接待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四条自管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有权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并由自管会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职责第六条自管会会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自管会的各项工作,代表自管会签署文件,向自管会全体成员负责。
第七条自管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当会长无法履行职责时,代理会长职责。
第八条自管会部长负责自管会特定部门的工作,包括财务、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
第九条自管会干事负责执行部长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条自管会办公室秘书负责会务管理、文件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十一条自管会接待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安排会议场地,并协助组织活动。
第十二条自管会财务人员负责自管会财务管理,包括资金收支、账目清算等。
第三章自管会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自管会管理会议制度,会议由会长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自管会决策原则为协商一致,对重大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当遵守会员守则,积极参与自管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自管会成员有权利观察自管会的各项决策,对不合理的决策可以提出质疑和建议。
第十七条自管会成员不得利用自管会的权力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自管会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自管会成员应当保守自管会的机密,不得泄露自管会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自管会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自管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条自管会成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严格按照程序,不得滥用职权。
大学生自管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自管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生自管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促进学生自治和自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生自管会是大学生的组织形式,是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大学生自管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维护学生的权益、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领导力。
第四条大学生自管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团体的声誉。
第五条大学生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互助、公开透明、民主健康、开拓创新。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生自管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生自管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大学生自管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重要决策。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是大学生自管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
第十条基层组织是大学生自管会的基础,是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大学生自管会的全体会议,制定大学生自管会的工作规划和决策,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常务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主席团的决策,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组织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组织建设和人员管理,包括会员招募、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宣传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校园活动、宣传团体形象、宣传政策法规等。
第十五条文体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文艺和体育活动,包括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文艺培训等。
第十六条生活部负责大学生自管会的生活服务工作,包括学生权益维护、生活服务保障等。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七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有参与自管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八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应当遵守自管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活动。
第十九条大学生自管会会员有维护自身权益的义务,保护自管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大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自管会的工作纪律,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学生服务。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是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全体学生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全校学生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
第二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以“一切从同学的切身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指导方针。
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使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在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这个群众组织中得到充分发挥,第三条自管会成员必须牢记“有困难,找自管会!”的口号,以“勤奋地学,踏实地做,严谨地想,稳健地走”为自身座右铭,坚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诚恳朴实、兢兢业业”的作风。
第四条自管会组织的基本任务(1)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求,按照团委的部署,以育人为中心,切实的代表同学的利益,为同学服务,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做出贡献;(2)维护学校的校纪、校规,倡导优秀的校风、学风;(3)协调学校、团委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使之共同为学校现时的建设和未来的发展做出贡献;(4)立足本校的学生工作,加强与其他学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流;(5)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管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骨干。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全体自管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下设主席、副主席和宣教处、纪律仲裁处、爱心助学处、广播站、记者团五个部门,处长或部长各一人。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主席:(1)全面负责自管会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主持定期召开的自管会会议。
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制订自管会工作计划。
(3)经常与学校各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学校各阶段工作重点,结合自管会特点,对各部工作作出正确指示,落实好各部工作计划,保证各项活动开展质量和效率。
学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为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发扬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发展的模式,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优化学生行为规范、树立我校学生形象,特制定学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旨在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各年级各班级的日常行为规范及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个班级自行创设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积极在校内宣传和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通过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方式,更好地增进师生感情,保证学校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要求1.要有责任心。
要本着对班级年级负责,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帮助全班、全年级树立良好的班风、级风和浓厚的学风。
2.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有恒心和毅力,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三、工作形式1.机构设置⑴本委员会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统一领导,每个年级均设立年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归属年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辖,对年级组长和全年级同学负责。
⑵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若干名学生干部组成,下设学习部、文体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劳动卫生部五个部门,设有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干事等。
所有学生干部均由竞聘产生。
2.各职能部门职责⑴主任职责:制定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例会,进行工作交流,了解分析学生动态,听取各学生意见,做好学生协调工作,学期末总结一学期工作情况。
⑵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当主任暂时未在学校时,替代主任主持工作。
⑶学习促进部:①组织各类学科竞赛;②邀请校内学习出色的学生进行经验交流;③邀请校外专家学者举行各种专题讲座;④大考前进行考试诚信教育;⑤定期进行作业评比;⑥定期举行各种有意义的读书活动;⑦指导各班学习委员、课代表开展工作。
⑷纪律检查部:①组织值周班工作,认真完成每周的值周班辅导;②监督值周班工作,对各班进行考核;③不定期检查学生的仪表;④指导各班纪律委员开展工作。
自管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一月制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0第三章自管会管理制度 (1)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1)第二篇会议管理制度 (2)第三篇考核评优制度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管会是水环学生骨干的集合,委员必须在自管会的各项活动中遵照规章制度,严格自律.第二条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水环学院唯一一个直接由学工办领导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以“创建文明寝室,共建和谐苑区”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精神和文明生活意识”为重点,以“创建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为目标. 第四条自管会以“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为定位,力争做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自管会在学院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安全稳定、督查寝室卫生、建设苑区文化、共创优良学风.第六条自管会活动分为日常工作(35%)、品牌活动 (45%)及自管会“家文化”建设(20%)三部分,各部分均会以不同形式考核委员的出勤率、纪律及综合表现,并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定.第七条自管会下设秘书处、外宣部、苑管部。
为确保自管会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各部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在自管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理事会主任、各部部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委员均为自管会正式成员,需严格遵守自管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自管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自管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自管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自管会的重要事务,参加自管会的活动;(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成为主任及部长等学生干部;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自管会章程,执行自管会决议,积极参加自管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自管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 自管会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考核后产生;2. 自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主任职责:1. 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2.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4. 代表自管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等工作;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3.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4. 纪检部:负责监督学校纪律,维护学生权益;5.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6.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
中学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XXXX中学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中学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是协助学校完成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机构成立目的:1高一新生作为高中阶段的初始年级,应注重对自身文明修养、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2.通过对校园新生力量的教育,达到以“新生”带动“老生”,以“新生”感动“老生”,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十八中整体的校园人文素养的目的。
3.通过全新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辅助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4.配合年段的五项评比,提高班级组织纪律性。
第三条本会的工作目标: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净化校园风气为己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自主管委会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由理事长、秘书长及卫生督导部、文明督导部等组成,其中设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环保督导部部长一名、文明督导部部长一名,干事十二名。
第二早人贝选第七条理事长、秘书长选拔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团结和引导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使之成为国家需要的合格人才。
3.有耐心、责任心,热心学校公益事业。
4.曾担任班长或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对于学生管理与学生活动的组织有独到的见解。
5,学习成绩良好,在班级中能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第八条部长及部门干事选拔条件1原则上全体XXXX中学高一年段学生,除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者外,都具有被选举资格。
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在班级中能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对学生管理工作有深刻理解。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为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进学校自主德育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让学生由被动管理走向主动参与,积极探索以“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管理班级、参与管理学校”为特征的自主德育模式,逐步建立新溪初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以提高全校学生的文明素养,促进优良校风建设。
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第一章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职责一、主席团职责1、负责自管会的全面工作,制定自管会的重大方案,策划主要活动,协调各部工作。
2、讨论制定自管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3、指导各部认真开展工作,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4、组织每周五下午的部际联席会议,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工作。
5、每周一负责在全体学生会上总结上周工作,安排布置本周工作。
6、每周五下午汇总各部扣分情况,进行文明班级的评比。
二、文体部职责1、负责发动、引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组织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2、配合团委、音乐、体育组搞好全校性的大型文体活动,抓好课间操、眼保健操及文体集会纪律检查,对纪律松懈、无故不上操者予以通报批评,将名单上报3、对各班的文艺、体育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指挥不利、行为不规范的文艺、体育委员给予个别训练和指导。
4、负责应急疏散、安全隐患报告工作。
在举行活动、会议、集会时,文体部积极配合校治安工作,及时安排人员到位,维护正常的秩序。
三、宣传部职责1、及时宣传时事新闻、校内新闻,年级新闻,报道校园文化生活,配合好校园广播工作;2、检查各班黑板报等工作;3、协助文体部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定期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汇演、联欢晚会等,丰富活跃校园的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情操。
4、组织好每周的升降旗仪式。
四、生活部职责1、定期召开各班清洁委员会议,布置劳动、卫生任务,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教室、公区卫生;2、协助后勤处、团委分配好校园劳动、志愿者公益劳动等任务并监督检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学校自管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自管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处和学工办共同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管理学生事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自管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及成员若干名。
第四条主席负责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主持主席团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代表自管会。
第五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具体部门,负责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秘书长负责自管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协助主席团工作,处理自管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协调部门成员。
三、工作职责第九条学校自管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
(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三)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宿舍环境。
(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六)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学生处和学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第十条学校自管会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学校自管会各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十二条学校自管会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自管会各部门应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学校自管会各部门应加强对成员的培训,提高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自管会各部门应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学校自管会对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学校自管会守则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自管会的组织建设,规范自管会成员的行为,提高自管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守则制度。
第二条本守则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学校自管会的成员。
第三条自管会成员应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自管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主席负责全面领导自管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成员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自管会工作。
第六条自管会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的宣传工作,提高自管会的知名度。
3. 纪检部:负责自管会的纪律检查,维护自管会的形象。
4. 文艺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 体育部:负责组织、策划各类体育活动,增强师生体质。
6. 生活部:负责关心师生生活,解决生活困难。
第三章成员职责第七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积极参与学校自管会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自管会成员职责: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2. 积极参加自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 关心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4. 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师生意见和需求。
5. 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工作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研究自管会工作。
第十条自管会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成员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自管会工作实行考核评价制度,每学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成员和晋升的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
师范大学自管会章程
师范大学自管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原则师范大学自管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师范大学全体学生的自主组织,依法独立运行。
本章程是自管会的基本宪法,旨在规范自管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二条定位自管会依据学校提供的条件和工作任务,负责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务的民主决策与合理监督。
第三条任务自管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2.宣传学校政策,加强学生对学校事务的了解和参与;3.收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推动解决相关问题;4.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教育、学术、生活条件的改善;5.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提高学生领导能力;6.组织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自管会的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独立自主,行使自身权力;2.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民主决策,广泛参与;4.服务学生,维护学生权益;5.团结合作,积极履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主席团1.自管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2.主席由自管会全体成员中选举产生,任职一学年。
3.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互选产生,任职一学期。
4.主席团成员具体职责由主席团内部协商决定。
第六条部门与委员会1.自管会设立学术部、宣传部、活动部、生活部等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2.自管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委员会。
3.部门和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和人员安排由主席团根据需要组织调整。
第七条代表大会1.自管会设代表大会,由全体自管会成员组成。
2.代表大会职责包括:制定章程和工作规则,选举主席团,审议重要决策,解决重大问题。
3.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具体安排。
第八条平台建设1.自管会建立在线平台,如论坛、社交媒体等,提供信息发布、意见征集、投票表决等功能。
2.平台建设和维护由自管会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第九条主席选举1.主席选举由代表大会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维护宿舍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四条自管会的宗旨是:维护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卫生,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部长四人,副部长八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自管会设秘书处、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自管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自管会主席|+------+------+| | |+------+------+| | |纪律部生活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自管会主席的职责:(一)全面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传达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三)定期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自管会工作;(四)代表自管会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自管会副主席的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主席交办的具体事项;(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三)受主席委托主持召开自管会工作会议;(四)协助主席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条自管会各部门的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二)纪律部:负责宿舍的纪律管理,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宿舍秩序。
(三)生活部: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组织宿舍大扫除,宣传健康生活知识。
(四)学习部:负责组织宿舍的学习活动,提高宿舍的学习氛围。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宿舍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宿舍的精神文化生活。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自管会工作,规范学校自管会成员的行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自管会是由学校学生代表自主组织的协商讨论机构,负责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学生事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自管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服务全体学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自管会成员应遵守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积极为学校服务,维护学校荣誉。
第五条学校自管会主席为学生会主席,学校自管会成员包括学校学生会干部和各学生社团代表。
第二章学校自管会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和各学生社团代表组成,负责学校自管会的工作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工作,协调各学生社团的活动,负责学校自管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学校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和各学生社团代表组成,负责学校自管会的具体职能部门工作。
第九条学校自管会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形成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学校自管会成员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学校的学生事务工作共同努力。
第三章学校自管会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学校自管会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自管会要积极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学生工作,推动学生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学校自管会要建立健全自我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到廉洁自律。
第十四条学校自管会要密切联系学生,听取学生意见,反映学生要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自管会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四章学校自管会成员职责第十六条学校自管会主席团成员要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工作任务,保持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学校自管会成员要团结互助,礼貌待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自治管理,维护学校校风教风和谐稳定,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自管会是由学生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学生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共同建设和谐、文明、民主、法治的校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学生自管会的任务是:(一)凝聚学生共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二)宣传普及学校方针政策,倡导校园文明礼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参与学校管理,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五条学生自管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以及学生大会通过的相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服务全体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自管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部委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自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持全体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学生自管会的一切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委会主任组成,定期开会研究学生自管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紧急事务。
第九条各部委会按照学生自管会工作需要设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第十条学生自管会设立办公室,由学生干部轮流值班,负责学生自管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十一条学生自管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各部委会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学生大会表决通过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大会是学生自管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审议学生自管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十四条学生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主席团成员主持会议,全体学生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选拔和评优工作,由学生自管会负责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干部。
自管会工作制度模板
自管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管会自身建设,规范自管会工作,充分发挥自管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管会工作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自管会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由学生选举产生,对全体自管会成员负责。
第四条自管会应在学校指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管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自管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第六条自管会设以下职能部门:(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日常工作,如会议记录、文件整理、活动策划等。
(二)学习部:负责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学习兴趣和成绩。
(三)卫生部:负责检查和督促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卫生情况。
(四)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活动,提高会员的体质。
(五)文艺部:负责组织文艺活动,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
(六)宣传部:负责自管会的对外宣传工作,如海报设计、微信公众号管理等。
(七)权益部:负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会长职责:(一)主持自管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代表自管会与学校及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定期向学校汇报自管会工作,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四)提名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副会长职责:(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自管会内部的联系和协调。
(二)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职务。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一)秘书处:负责自管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会议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小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文小学自管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校园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小学自管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自管会的组织第二条学校设立自管会,由各班级推举学生代表组成。
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学生代表参与自管会工作。
第三条自管会设立主席团。
主席团由学校校长、自管会指导教师和自管会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指导自管会的工作。
第四条自管会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包括宣传小组、卫生小组、秩序小组、文娱小组等。
各工作小组的成员由自管会成员自愿报名,并由主席团指定。
第三章自管会的职责第五条自管会的主要职责有:(一)协助学校管理体系,推动学校的和谐发展;(二)维护学校的学习环境,主动劝阻其他同学在课堂上进行嘈杂行为;(三)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四)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四章自管会的工作制度第六条自管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巡查、值日等制度。
第七条自管会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自管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专项工作的准备和组织工作的 coordination。
如卫生小组要定期组织卫生检查,文娱小组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等。
第九条自管会成员要具有团队意识,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并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
第五章自管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自管会成员有权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问题,并与学校一起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有权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有义务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自管会成员有义务组织好各类实践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
第六章自管会的评选和奖励第十四条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自管会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自管会、优秀自由工作人员等。
第十五条自管会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表现突出的,将获得校方的表彰和奖励。
忙糯中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本(3篇)
忙糯中学自管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管会是忙糯中学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学生会议决议和本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第二条自管会的宗旨是:发挥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创造力,积极推动学校的发展,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自管会以服务同学、增强同学代表意识、培养同学领导能力为宗旨,组织并参与各类活动,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立学生会长和各个部门负责人,并设立秘书处。
第五条学生会长为自管会的主要领导,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自管会的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其所负责部门的工作,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定期向学生会长汇报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负责管理自管会档案,协调学生会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协助学生会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选举产生第八条自管会的会长和各个部门负责人由全校同学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九条选举过程采取全校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以无记名表决形式公布。
第十条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学生会长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职权范围第十一条学生会长具有以下职权:1. 组织和协调自管会的工作;2. 主持自管会会议;3. 代表自管会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4. 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具有以下职权:1. 负责组织并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2.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成员的工作;3. 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处具有以下职权:1. 负责管理自管会的档案和文件;2. 协调学生会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3. 协助学生会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工作任务第十四条自管会的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参与各类校园活动、学术讲座和社会实践等;2. 组织和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和体育赛事;3. 组织和进行各类社团活动和学术竞赛;4. 搜集和整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和提出;5. 提供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服务,协助解决同学们的困难和问题。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自管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在业主大会授权下,自愿组成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平等互助、自愿参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业主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任提名,业主自管会批准。
第七条业主自管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业主自管会的职责:(一)组织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四)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公益活动;(五)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六)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九条业主自管会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日常工作;(二)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三)负责业主自管会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四)负责业主自管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五)其他由主任委托的工作。
第十条专业委员会的职责:(一)负责小区的专业管理工作;(二)协助业主自管会处理小区内的专业问题;(三)组织业主参与专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四)其他与专业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的决策程序:(一)重大事项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二)一般事项由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并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三)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处理的,业主自管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先行决定,并在事后向业主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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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一月制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0第三章自管会管理制度 (1)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1)第二篇会议管理制度 (2)第三篇考核评优制度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管会是水环学生骨干的集合,委员必须在自管会的各项活动中遵照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第二条水利与环境学院学生苑区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水环学院唯一一个直接由学工办领导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自管会以“创建文明寝室,共建和谐苑区”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精神和文明生活意识”为重点,以“创建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为目标。
第四条自管会以“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为定位,力争做距离学生生活最近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自管会在学院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安全稳定、督查寝室卫生、建设苑区文化、共创优良学风。
第六条自管会活动分为日常工作(35%)、品牌活动 (45%)及自管会“家文化”建设(20%)三部分,各部分均会以不同形式考核委员的出勤率、纪律及综合表现,并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定。
第七条自管会下设秘书处、外宣部、苑管部。
为确保自管会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自管会成员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各部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在自管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理事会主任、各部部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委员均为自管会正式成员,需严格遵守自管会章程及各项制度。
第二章自管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自管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自管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自管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自管会的重要事务,参加自管会的活动;(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成为主任及部长等学生干部;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自管会章程,执行自管会决议,积极参加自管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自管会管理制度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推进自管会文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 保障文档的安全保管及合理利用 ,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秘书处负责自管会文档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工作,其他部门须安排委员负责本部门文档的收集和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秘书处存档。
第三条自管会文档是自管会工作重要的史料和凭证,具体包括开展各项工作所积累的文本、图片和声像资料等。
第四条下列文档、材料的管理、保存适用本制度:(一)文件类:包括上级所发的自管会活动文件,自管会举办活动的通知等;(二)申请类:包括自管会各部门活动申请;(三)文本类:自管会章程,管理制度,简介等;(四)总结类:包括自管会年度工作总结,自管会各部门年度及各项活动工作总结;(五)学生干部档案类:包括自管会全体成员档案;(六)会议记录类:包括自管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全体大会会议记录,部长例会会议记录,各部门每周例会会议记录等;(七)图片类:包括自管会各项活动照片、图片等;(八)其他类:包括自管会资产管理资料,外联资料等。
第五条自管会文档管理工作须坚决维护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统一管理,规范保存。
第六条所有的文档资料必须是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最终资料。
自管会各部门在总结过程中, 应注意上述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一周内送到秘书处,以便尽快存档,不得拖延。
第七条档案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文档应当文字清晰,内容明了,以A4型纸为统一规格。
第八条如归档材料不符合要求,秘书处有权返回,并交原部门重新整理。
第九条秘书处应定期(每两周一次)进行清理和检查, 如有遗失或残缺应立即汇报理事会分管主任并进行补救,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第二篇会议管理制度例会监督及请假制度一、部门例会监督制度1、在招新工作完成之后,各部门每周均需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时间与地点各部门自定(各部门例会时间需固定)。
各部门确定好例会时间后,需将例会时间告知秘书处。
2、各部门在例会前一天需将例会地点、时间通知秘书处,秘书处将安排秘书处委员进行参会,对例会情况进行记录。
3、秘书处参会委员可选择全程参与其他部门例会,也可选择在例会中途离开。
4、秘书处委员须认真负责严谨的对待例会监督工作,不得马虎,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部门例会请假制度1、部长与委员们若要在部门会议或者自管会全体大会时请假,需填写请假表,并由相应管理人员(直接管理的主任、部长)签字批假。
2、各部门请假表需在次周例会时由秘书处参会委员收集并上交秘书处档案组。
三、会议类型及其注意事项(一)全体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秘书处组织。
每学期始、末召开。
)第一条与会人员学工处指导老师、理事会主任、各部门部长(秘书长)、全体委员等。
第二条会议程序(一)执行例会监督制度,秘书处委员完成签到。
(二)全体大会设主持人一名。
(三)会议流程由秘书处安排。
第三条会议纪律(一)召开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提前向分管主任(或部长)请假并上交请假条到秘书处;(二)召开会议时,应进入会场,并在会议秘书处签到,未到者视为缺席;(三)与会委员需佩戴工作证。
(四)不得在会场上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五)会议秘书应做好记录。
(二)理事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秘书处负责通知,每两周召开一次(及以上),如遇到特殊情况由主任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
)第一条与会人员自管会理事会成员(主任)及各部门部长(秘书长);第二条会议程序(一)由会议主持人来把握会议时间和进程;(二)主任应简短汇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提出下段时间的工作计划;(三)主任布置安排下一阶段总体工作;会议秘书下达会议决议。
(三)部长例会:(部长会议由部长召集。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大型活动之前会召开。
)第一条与会人员自管会各部门部长或秘书长。
第二条会议程序(一)各部长就该段进行的活动做总结。
(二)对即将开始的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进行交流。
(三)部长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各种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会议内容及会议决定应及时下达至各部门委员。
(四)部门例会:(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长及秘书长分别召集,原则上每周于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
)第一条与会人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等。
第二条会议程序(一)执行例会监督制度,秘书处列席委员完成签到。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安排。
(三)部门会议由委员整理会议记录。
第三条会议纪律(一)召开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二)到场后在会议秘书处签到,未到者视为缺席;(三)不得在会场上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四)会议秘书应做好记录。
第三篇考核评优制度考核与评优制度一、出勤考核1、会议出勤情况考核(1)迟到在会议开始后(会议的预定时间,若有特殊情况以当时会议开始时间为准)五分钟内未到会议现场者视为迟到。
全体大会中每人每次扣2分,其他会议中每人每次扣1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该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2)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
全体大会中每人每次扣2分,其他会议中每人每次扣1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该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3)未到缺席会议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会议现场者视为未到。
全体大会中每人每次扣2分,其他会议中每人每次扣1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次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无特殊情况连续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
2、活动考核(1)迟到在规定时间未到者。
每人每次扣2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本次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2)早退在规定时间前离开视为早退。
每人每次扣2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该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3)未到缺席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会议现场者视为未到。
每人每次扣3分。
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经同意后本次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4)工作人员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或没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者每人每次扣2分。
若工作态度不好并有他人向自管会反映,每人每次扣5分。
3、值班考核(1)迟到晚到15分钟视为迟到。
每人每次扣2分。
(2)早退值班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每人每次扣2分。
(3)未到下午值班结束前30分钟未到者视为不到。
每人每次扣3分。
若有特殊情况须在自管会内部找他人替班并提前告知负责人。
二、投票评优1、每月之星评选在每个工作月末,以各部门为单位对其部门内委员工作情况评定优秀2人、良好5人、及格若干、不及格若干。
评选对象:自管会各部门委员。
评选人:自管会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委员。
2、优秀工作者评选在每个活动结束后,在总结反思及反馈的阶段,根据活动规模,评选出工作人员数目的20%作为优秀工作者。
评选对象:自管会各部门委员。
评选人:自管会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委员。
3、优秀学生干部(主任及部长)评选在每学期末,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理事会及部长副部级学生干部进行评优。
各单位优秀一人,良好两人。
评选对象:自管会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秘书长)。
评选人:自管会各部门委员。
4、年终考核等级评选在一年的任期结束后,对自管会全体成员进行年终考核等级评定。
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达到哪些条件将被清退1、在定期考核或日常考核两次被确定为不合格者2、无故缺席一学期累计超过三次,请假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3、学期末考试三门及三门以上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