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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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8.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查到资质转出企业对应资质的,不得申请转移相应资质。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企业合并、重组分立
省级资质
部级资质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9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0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22


8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序号
申请材料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9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即办件
办理时限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
购项目成交公告
TOP7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长沙宏轩家具有限 批服务局关于纸杯的网上超市采 公司
1.6
购项目成交公告
TOP8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湖南洪澔科技发展 批服务局关于挂锁的网上超市采 有限公司
1.2
购项目成交公告
TOP9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长沙兴育商贸有限 批服务局关于中性笔的网上超市 公司
\
上超市采购项目
TOP8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批服务局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网
\
上超市采购项目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6-19 2023-06-03 2023-06-14 2023-06-05 2023-03-03 2023-06-19
(3)办公设备(5)
0.9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TOP1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 批服务局关于抽纸的网上超市采 河镇 968 商店
0.3
购项目成交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4-24 2023-06-05 2023-04-18 2023-05-16 2023-07-19 2023-03-17 2023-03-20 2023-06-13 2023-03-31
1.4.1 重点项目
(1)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 湖南金安麒麟信息 批服务局关于粉盒的网上超市采 技术有限公司
6.8
购项目成交公告

湘江新区撤销人员网上押证申请流程

湘江新区撤销人员网上押证申请流程

湘江新区撤销人员网上押证申请流程
1、从湘江新区政务平台官网上下载申请表,打印一份,下载地址如下:
/uploadfiles/2017/09/1709061630370018.doc
2、根据表格说明填写好,一定要看清楚说明内容,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表
格签字盖公章后,附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车到湘江新区管委会,从入口进去开到底,右边倒数第二栋房子即8#栋为
住建环保局的办公楼,上2楼左手边进去左边大办公室,进门正对面桌子先找右手边领导签字同意,再给他对面的曹工签字,签完后再给旁边的徐工签字,签完出办公室对直走进左手边202办公室,进门左边找黄工盖章并登记一下;
4、盖章后下楼到旁边9#栋一楼任意窗口办理资料进窗,办理前要把所有纸质资
料全部进行原件彩色扫描,存放在U盘内一并交给窗口办理人员,办理完成后登记办理编号等信息。

5、进窗办理完成后会领一个文件袋,把资料装入文件袋后交到8#栋三楼308
建设工程管理处,把文件袋交给进门右手边第一个办公桌。

湖南湘江新区预售许可审批有关事项和办理流程

湖南湘江新区预售许可审批有关事项和办理流程

湖南湘江新区预售许可审批有关事项和办理流程
(调控期间)
一、建设单位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提出询价
申请(经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建设工程管理处盖章确认);详见《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询价流程及所需资料说明》。

二、建设单位向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建设工程管理处提
交申报项目预售方案(含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盖章确认的基准价);
三、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组织预售方案联席会议工作小
组进行预售方案集体审定,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
四、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建设工程管理处通知建设单位
进窗申办并进行预售许可审批;
五、建设单位将联席会议最终确认的每户基准价报长沙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录入系统后进行网签。

关于湘江新区补贴和“湘五条”的政策解读

关于湘江新区补贴和“湘五条”的政策解读

用地范围。用地面积总计416平方公里,岳麓区(
139.07平方公里)、雷锋镇(62.2平方公里)、含 浦镇(87.82平方公里)、坪塘镇(112平方公里 )、高新区华龙金南村(15.11平方公里)。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212平方公里。 起步区:起步区范围包括绕城线以西、黄桥大 道以东、靳江河以北,北边以高新区拓展区为界( 华龙村、金南村北界)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为 12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72平方公里。
17
政策解读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Wish you a good day!
18
数据麓谷
按照16万就业人口,我们计算 麓谷片区可产生
6000-8000
人的置业需求
9
政策解读
数据麓谷
湘江新区与高新区此次通过人才引进给予区域楼市一定补贴,主要目的 在于提振市场信心,但也不乏产生一定置业需求,所以,各相关项目可 做针对性的拓客。
1
确定是否在 补助区域
确定楼盘自身是否被纳入麓谷科技新城、梅溪湖国际新城、滨江 商务新城、洋湖生态新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五大补助区域
200元/㎡的购房补贴对三类补贴人群中的前两类吸引力甚微,最主要的 吸引人群来自于第三类——企业认定的骨干及实用人才。
纳税金额(万元) 100万元及以下 100万元-1000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上
指标占从业人员比例 20% 25% 30%
注:工商管理和税务征集关系在岳麓区和高新区
7
Hale Waihona Puke 政策解读补贴流程人才型(一、二、三类):由各相关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不受是否与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购房补助指标限制; 高管/创业者(四类):由企业出具证明材料,不受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 同或购房补助指标限制; 骨干/员工(五类):由企业提供购房合同、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个人 提供购房合同与契税单加盖公章,由企业申报。

李某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某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某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3【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7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向黎丽黄山宁曾昊锋【审理法官】向黎丽黄山宁曾昊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玉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当事人】李玉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玉佳【当事人-公司】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卓见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卓见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卓见【代理律所】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玉佳【被告】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湖南省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生效,2019年5月15日失效)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生效,2019年5月15日失效)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湘政办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31日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关于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系列决策部署和我省“八大行动”总体安排,以“数惠三湘”为引领,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坚持数据管理开拓创新与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数字湖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务建设,着力健全基础制度、释放要素潜能、强化科技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转型赋能、强化安全保障,推动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力争达到“非常高”水平,努力开创数据和政务服务新局面,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1.推进数据立法。

加快推动出台《湖南省数据条例》,为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省数据局、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2.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

落实国家关于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创新安排,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湖南统一数据要素登记存证等系列制度,破解数据产权界定难题。

(省数据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数据流通标准。

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最新

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最新

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最新湘江新区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是全省重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

为了更好地推动湘江新区的发展,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就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最新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体要求。

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符合湘江新区实际的体制机制,推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要求包括,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要完善法治体系,健全法治机制,保障各项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三是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要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

二、重点任务。

1.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在湘江新区,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透明。

2. 完善投资和财税体制。

要建立健全促进投资的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湘江新区,同时优化财税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推进市场化改革。

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要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区。

5.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湘江新区体制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湘江新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 完善政策法规。

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为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举措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对各项改革任务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推进工作不打折扣。

湘江新区产业基金发展管理办法

湘江新区产业基金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湘江新区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湘江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湘江新区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指由湘江新区政府引导,通过市场化运作,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支持湘江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基金。

第三条产业基金遵循市场导向、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致力于推动湘江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章基金设立与运作第四条产业基金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分为以下五类:1. 人才支持基金:规模20亿元,用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

2. 科创引导基金:规模30亿元,重点投资早期、小型科技企业。

3. 产业引导基金:规模50亿元,推动主导或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产业链招商作用。

4. 上市企业投资并购基金:规模50亿元,与上市企业合作设立CVC基金,发挥上市企业龙头效应。

5. 重大项目专项基金:规模5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第五条产业基金由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员会”)归口管理,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作为唯一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运作。

第六条基金运作方式:1. 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通过子基金投向具体项目,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

2. 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3. 基金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夹层投资等。

第三章基金管理第七条基金委员会负责产业基金的总体决策,包括基金的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

第八条国投公司作为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包括:1. 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工作。

2. 负责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遴选和监督。

3. 定期向基金委员会报告基金运作情况。

第九条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和业绩。

2. 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3. 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

刘峥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峥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峥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0【案件字号】(2020)湘01行终12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林华董强强刘青【审理法官】杨林华董强强刘青【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峥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刘峥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刘峥嵘【当事人-公司】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黄远丽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远丽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远丽【代理律所】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峥嵘【被告】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刘峥嵘上诉人理由与客观事实不符,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刘峥嵘上诉人理由与客观事实不符,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本案中,湘江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刘峥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向刘峥嵘提供了其申请的信息,符合法定程序。

湘江新区管委会向刘峥嵘提供的送达签收凭证,已经涵盖了长政发【2008】50号文件决定回收的全部123宗土地,且相关送达签收凭证上业已载明了每宗地块涉及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故该送达签收凭证本身足以证明湘江新区管委会提供政府信息的完整性,故湘江新区向刘峥嵘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公章问题。

鉴于湘江新区管委会并未刻制刘峥嵘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要求的“与原件核对一致"公章,其在向刘峥嵘提供的案涉信息上加盖“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档案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影响本院对其作出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的认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湘江新区应急预案公示

湘江新区应急预案公示

为确保湘江新区在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现将预案内容公示如下:一、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 《长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湘江新区实际情况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湘江新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 成立湘江新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新区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成立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工程抢险队伍、交通保障队伍等。

四、应急响应1. 预警:根据突发事件监测和预报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采取预防措施,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和影响。

2. 初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 综合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调整应急响应等级,采取综合措施,全力应对突发事件。

4. 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恢复社会秩序。

五、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4.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为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方案。

3. 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机制,确保演练效果。

七、预案管理1. 本预案由湘江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遇特殊情况,经湘江新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可对预案进行调整。

长沙市湘江新区旧房改造报建流程

长沙市湘江新区旧房改造报建流程

长沙市湘江新区旧房改造报建流程
1、前期拆改。

老房改造的第一步,就是对之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墙体进行拆改。

主体承重墙保留,其它墙体都可进行拆除,空间布局后期重新规划。

除去墙体拆改,地面铺设的瓷砖、天花板吊顶、厨卫电器、客厅卧室隔断,这些都需要进行拆除。

2、工程检测。

水电线路属于隐蔽工程,在进行这些工程改造时,需要对前期已经铺设的进行密闭测试。

包括供水管道、空调线路、通风设备,其连接是否合法、牢固,所用材料是否易燃,产品是否存在老化,对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需要进行统--更换。

部分业主也会考虑到合格产品的使用年限,出于安全考虑,合格产品也全部更换。

3、水电路改造。

水电线路改造是老房改造的一个重要环节。

将之前的老化、生锈的水路管道先拆除,后安装。

安装之后最好进行闭水测试,检测是否存在漏水现象,水管可以采用现在使用寿命较长的PPR管道。

电路改造是遵循“不交叉不浪费”的原则,旧房中多采用铝线,铝线安全性能低,业主可以更换安全系数更高的2.5毫米铜线,表面包裹PVC绝缘管。

4、墙面、地面、门窗改造。

改造时,需要对墙面、地面、门窗进行检测。

检测主要内容包括墙面、地面、门窗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脱粉的现象发生。

如果有,就需要对其表面进行铲除,再用水泥砂浆重新处理。

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

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

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1. 公司简介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是湖南省湘江新区管委会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XX年。

公司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湘江新区的城市运营管理工作,致力于通过高效的运营管理,推动湘江新区的可持续发展。

2. 业务范围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 城市规划管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湘江新区的城市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等。

通过合理规划,优化城市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区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布局。

2.2 城市建设管理公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确保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生活条件。

2.3 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市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2.4 城市交通管理公司负责城市交通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公共交通、道路交通、停车管理等。

通过科学合理的交通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流动,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2.5 社区管理公司负责社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等。

致力于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

3. 组织架构湘江新区城市运营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分为以下几个部门:3.1 行政部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行政办公、会议管理等。

3.2 规划与建设部规划与建设部负责公司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包括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管理等。

3.3 环境与交通部环境与交通部负责城市环境和交通管理工作,包括环境保护、交通规划与管理等。

3.4 社区管理部社区管理部负责社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等。

3.5 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运营、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湘大三方合作协议书

湘大三方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湖南大学丙方:某知名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湘江新区与湖南大学、某知名企业之间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 甲乙丙三方共同致力于推动湘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湖南大学科研教学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通过三方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合作内容1. 科技创新合作:- 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湖南大学科研团队和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研发。

- 湖南大学提供科技创新平台,为企业和园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

- 企业与湖南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2. 人才培养合作:- 湖南大学为湘江新区企业提供定制化人才培养服务,为企业输送高素质人才。

- 企业为湖南大学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 甲乙丙三方共同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3. 产业合作:-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积极引导企业入驻,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 企业充分利用湖南大学科研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

- 甲乙丙三方共同打造湘江新区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后,如三方无异议,可协商续签。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

- 配合乙丙双方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监督协议执行情况。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 积极参与合作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 保证合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丙方权利与义务:- 积极参与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

- 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确保项目效益。

五、争议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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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办事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制定如下办事制度:
1、一次性告知
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一次告知、微笑服务、高效办理。

2、统一进窗、接审分离、限时办结
所有审批事项均由湘江新区政务窗口统一进窗,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公布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均须在审批时限办结。

3、容缺审查
申报资料分为核心资料和非核心资料。

核心资料齐全、其他资料有所欠缺的,政务窗口应先予受理,但申请人必须在各阶段审批结果出窗前将材料补齐或修改。

可以当场整改的,窗口工作人员应要求当场整改。

申报材料中一般的文字、数字错误,可在经办人员指导下于受理时由申请人当场补正。

4、规划咨询服务
在建设项目正式报建前,建设单位可在窗口申请规划咨询服务。

国土规划部应按要素审查制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在限定的时间内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的意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不应在下一阶段要求建设单位修改。

5、规范联合审批
牵头部门在需要进行联合审批时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联审会议,各部门参加人员应代表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牵头部门不再在联审会议之后征求各部门意见。

因故不能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应在联审会议后两天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牵头部门。

各部门书面意见应包括修改要求和修改建议,将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意见列入修改要求并载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文,其他内容列入修改建议。

未载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文的修改要求,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可以不采纳,相应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修改建议可由建设单位选择性采纳,不作为批准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6、规范中介服务
除法律规定有保密要求以外,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项目业主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

中介机构要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7、申报资料递减制度
同一建设项目拥有唯一的项目号,相同的申报材料在其有效期内原则上只需提供一
次、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并扫描入库,后续审批事项及环节不再重复提供。

对于变更类审批事项,同一项目相同审批事项进窗时已经提供的资料,在办理变更时不再重复提供。

8、效能监察
严格责任追究。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工委、监察室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1.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审批的;
2.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或环节的;
3.对符合条件,不实行合并审批或联合审批的;
4.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拒绝办理或者超时限办理的;
5.未一次性告知的;
6.擅自要求建设单位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
7.不按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要求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

9、“收你100,奖你1000”廉政公开承诺制度
对于相对人提供真实可靠证据举报并经管委会优化效能办核实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礼券等行为,管委会将按照收受钱物金额10倍比例(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违规当事人,除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外,还将按照违规事项所支奖励同等金额扣减其年度考核奖金。

二、受理事项
根据市政府授权文件,目前受理立项、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环保、消防、人防等行政许可及相关政务事项。

(一)经济协作处
1、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
2、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4.1节能评估报告书
4.2节能评估报告表
4.3节能备案
(二)规划编制处
5、规划设计条件及定点(或选址)蓝线(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规划审批处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建类)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介审查(房建类)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园林景观类)
9、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房建类)
1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市政类、园林景观类)
1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咨询(房建类)
1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咨询(市政类、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类)
14、建设工程色彩材质及夜景亮化方案审查
15、园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
(四)建设工程管理处
1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17、招标方案审查
18、招标申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备案
19、招标答疑及补充公告备案
20、中标通知书备案(含邀请招标及直接委托)
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2、建设工程项目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定
23、建设工程项目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解控
24、湖南湘江新区结合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查
25、湖南湘江新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备案
26、湖南湘江新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变更设计审查
27、湖南湘江新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变更设计施工图备案
28、湖南湘江新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29、物业管理用房确认
30、商品房预售许可(含变更)
31、关键岗位人员变更
(五)审批服务科
3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33、初步设计审查备案
34、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3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6、工程量清单上限值备案
37、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备案
38、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39、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换正本
(六)两型社会建设处
4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和超5年期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批)
41、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42、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
4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45、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46、征用蔬菜基地审核
(七)工程技术管理处
47、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8、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备案
49、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50、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八)土地管理处
5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5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5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5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55、国有土地使用权修改出让合同
56、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57、土地权属确定
58、土地初始登记
59、分割发证
60、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户登记
61、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62、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换登记
63、国有土地抵押登记
64、国有土地抵押注销登记
(九)征地拆迁处
65、农用地转用、征收
66、农用地转用、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67、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十)预算国库处
68、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算
(十一)市消防支队驻湘江新区办公室经办项目
6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7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7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7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7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二)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分站经办项目
74、质量监督申报注册
(十三)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湘江新区分站经办项目
75、安全监督申报注册
(十四)市气象局驻湘江新区办公室经办项目
7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三、审批流程
改革后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17个工作日)
改革后市政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25个工作日)
(含财政投资房建类项目)
四、分项指南
(1)当场更正的修改部分由申请人(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印章或捺按手
印;
(2)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清单、收件和出窗日期一式两份经接件人、申请人(代理
人)签字确认;
(4)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按要求制成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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