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法规
欧盟食品法规
通过制定统一的进口要求,确保所有进口食品都 符合欧盟内部市场的要求,避免不同成员国之间 的监管差异。
防止欺诈和假冒
规定要求进口商提供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防 止欺诈和假冒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食品进口的程序和流程
预注册和许可
01
进口商需要向欧盟海关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种类、
数量、原产地等,并获得欧盟海关的预注册或许可。
03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食品标签法规的目的和要求
01
确保食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食品标签必须准确、清晰地标明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和生产信息,以
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02
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实施严格的食品标签法规,欧盟确保消费者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评
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消费选择。
详细描述
欧盟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同时,欧盟还设立了专 门的执法机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此外,欧盟还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 国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总结词
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需要国际社会 的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是关键。
欧盟食品法规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 •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 欧盟食品进口规定 • 欧盟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打击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促进食品贸易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 盟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是安全的, 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制定过程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食品添加 剂:着色 剂;甜味 剂;调味 剂;其它指 令
食品接触 材料;包装 材料;塑料 与塑料材 料;再生纤 维素;塑料 材料试验 方法
化学品污 染;禁止某 些化学品 使用;限制 某些化学 品使用;食 品生产环 境要求;其 他指令
特殊营养 物:婴儿食பைடு நூலகம்品配方;婴 儿用谷物 类食品; 特殊医疗 保健食品; 其他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框架)
食品安全绿皮书(建议)
基本法(178/2002 法规) 食品技术法规(基础性规定)
食
动物源性食品
供人类消费
确保符合饲料和
品
具体卫生规定
的动物源性
食品法、动物健
卫
食品的官方
康和动物福利规
生
控制
定的官方控制
食品技术法规(具体规定)
食品卫生: 食品官方 控制;食品 卫生标准; 食品抽样 和检验方 法标准
食品标签: 食品广告; 食品批号; 食品营养 成分。
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及相关法规
欧盟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全球最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其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垂范的标准。
简而言之,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由“一份白皮书、官方主管机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法规法令、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5个部分构成,其中:“一份白皮书”是指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的《欧洲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这是欧洲现行食品安全体系构建的路线图式章程,该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例如建立统一的安全机构,动物福利,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等都是后续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方机构”即欧洲主管食物安全的相应机构,这里包含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以及食品安全局(EFSA),EFSA依据欧洲法令178/2002(Ec)建立,独立于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官方的食品安全机构。
FVO为欧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率属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
“统一的技术标准”是指欧盟遵循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其中,欧盟标准已经和CAC的食品标准基本统一化。
这些标准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运行的技术基础。
“统一的法规法令”是指欧盟基于食品安全主题所发布的一系列法规、指令、建议,诸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78/2002(Ec)号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52/2004/EC号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3/2004/Ec号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具体卫生规定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4/2004/EC号关于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细则的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82/2004/EC号关于确保符合食品饲料法、动物健康及动物福利规定实行官方控制的法规。
”“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指欧盟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制度化措施,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制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CCP)”、“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可追溯制度”、“食品或饲料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以“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为例:该制度欧盟食品安全局的一项职责,即对欧盟食品环境出现的未被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所规定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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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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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及职能
01Βιβλιοθήκη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体系特点
03
02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 体系概况
04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 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欧盟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统一性和高效性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 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 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农业生产 和工业加工的各个环节)。由于 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欧盟和欧盟诸 国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欧 盟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错综 复杂。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以 欧盟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食品 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
要法规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特 点
1.种类多、涉及面广 2.系统性强 3.科学性强 4.可操作性强 5.时效性强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1)通用原则:实施食品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保护动 物卫生和福利、植物卫生及环境应有的尊重;欧盟范围内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自由流通 ;重视已有或计划中的国际标准
(2)在食品贸易中应遵守的一般义务:进口并投放到市场或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及饲料必 须遵守欧盟食品法的相关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必须为食品、饲料以及动物卫生和植物保 护国际技术标准的发展作出贡献
eu10-2011的欧盟食品接触法规
eu10-2011的欧盟食品接触法规
EU10-2011是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是对之前的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进行的修订和更新。
该法规于2011年11月30日生效,并于2016年10月31日全面实施。
这个法规旨在确保食品接触材料与人体健康无害,并且不会影响食品的安全性。
EU10-2011法规中包含了一系列的要求和限制,涉及到食品接触材料的材料组成、生产过程、标签和包装等方面。
根据该法规,所有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符合特定的成分要求,并且不能释放出有害物质。
此外,生产食品接触材料的过程也必须符合特定的卫生和质量标准。
EU10-2011法规还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且应该对部分材料进行特定的风险评估。
这些评估必须由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并且结果必须充分记录和披露。
此外,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商还需要提供明确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签,以确保正确使用和避免潜在危险。
总的来说,EU10-2011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和质量。
这些法规对食品行业的生产商和供应商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责任,以保证他们所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符合法规的要求。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是指欧洲联盟对食品及农业产品的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市场的良好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其对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背景与目的食品安全一直是欧盟及其成员国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加强欧洲市场内和境外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
1.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因食品引起的疾病和危害;3.促进公平竞争:确保食品经营者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维护食品市场的诚信和公正。
二、法规内容1.食品安全标准: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包括对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的使用进行规范等。
2.食品检验与监管:欧盟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包括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施食品检验和抽检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合规性。
4.食品紧急反应与召回:建立了食品紧急反应机制,要求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如召回产品、停止销售等,以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5.进口食品监管:对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进行严格的监管,要求进口食品符合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对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1.食品行业的标准统一: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统一了欧盟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促进了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3.促进公平竞争: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经营者提出了统一的要求,确保了市场内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维护了食品市场的秩序和诚信。
4.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提高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欧盟法规178-2002
欧盟法规178/2002(EC 28 January 2002)摘要此法规又称“一般食品法律”(GENERAL FOOD LA W)-自2005年1月1日起此法规成为适用于食品法律所有领域的一般性要求而全面实施,并且适用于各成员国。
-对等此法规,我国的同等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局2002年第20号令)《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总局令2002年第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年7月26日)此法规主要描述:- 制定食品法律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包括建立欧盟共同的原则和责任,建立提供强大科学支撑的手段、建立有效的组织安排和程序来控制食品和饲料安全- 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 制定处理直接或间接影响食品和饲料安全事件的的程序本法规文章构架:本法规以章节(CHAPTER),章节下为:单元节(SECTION) 来规划。
而条款(ARTICLE): 则穿插在各个章节和单元节里,按顺序往下排列。
总计包括五大章节和此法规制定基本原则(66个要点,位于法规的前面);这五章包括:第一章:法规的范围和定义、第二章:基本食品法、第三章:建立食品安全局:第四章:建立欧盟内的快速预警系统,应急管理、第五章:程序和最后条款涉及我们需要了解的主要如下:第一章:法规的范围和定义相应的定义如:食品(其界定了食品和非食品);食品经营者;风险;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危害;可追溯性;初级生产等对我们理解欧盟法规的要求很重要。
第二章:基本食品法包括四个部分:制定法规的总原则(第一部分);法律的透明度原则(第二部分);食品贸易的基本义务(第三部分) ;食品法律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需要我们了解的包括:第三部分:食品贸易基本义务第11条规定:输入共同体的食品和饲料输入并投放到共同体市场的食品和饲料应符合食品法相关要求或者经共同体认可的至少与其等同的条件,或对于共同体和出口国之间存在特殊协议的,要至少与所包含这些要求等同的条件。
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
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政策。
欧洲联盟(欧盟)作为一个经济和政治联盟,也致力于确保食品在市场上的安全性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政策及其重要性。
二、欧盟食品法规欧盟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方面拥有一套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机制。
其中最著名的是欧洲联盟食品法典(European Union Food Code),通常称为“食品法典”。
这个法典列出了所有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以保证食品在欧盟市场的安全和合规。
1. 食品安全标准欧盟要求食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包括食品的成分、添加剂使用、食品加工、生产工艺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食品才能够获得欧盟市场的准入许可。
2. 食品检验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欧盟设立了专门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对所有进口和生产的食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
只有通过检验的食品才能够上市销售。
3. 标签规定欧盟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也有详细的规定。
食品标签必须清楚地列示食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三、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统计数据,食品污染和不合格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疾病和生命危险。
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机制,欧盟能够有效地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维护公平竞争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还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只有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才能够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这样可以避免低质量或不合格食品通过低价竞争的方式占领市场份额,损害合规企业的利益。
3. 提高消费者信心食品安全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时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欧盟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提高了欧洲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信心。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
蔬菜及水果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谷类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Council Directive 86/362/EEC:关于确定
Council Directive 86/363/EEC: 关于确定
动物性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Council Directive 90/642/EEC :关于确定
Spain
Sweden United Kingdom
25 Member States 3.98 Mio km2 454 Mio inhabit.
欧盟食品和饲料安全法规
法规 (Regulation) 直接用于欧盟所有的成员国 由欧盟法规中最有影响或最权威的部分组成
指令(Directives) 适用范围:根据各成员国的国家法规要求实施
为了满足确认分析所要求的鉴定点: 至少需要一组离子比例,而且 所有测量到的离子比例必须满足要求,而且 最多三种单独的技术组合在一起获得最少的鉴定点
鉴定数据点系统
质谱技术
低分辨率质谱 (LR-MS)
IP / ion
1.0
低分辨率质谱LR-MSn –母离子
低分辨率质谱(LR-MSn )Transition products 高分辨率质谱(HR-MS) 高分辨率质谱(HR-MSn )母离子 高分辨率质谱(HR-MSn) Transition products
尽管红外光谱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这些仪器 的灵敏度太低,无法满足检测限量的要求
2002/657/EC决议
质谱图解析
选择离子扫描
如果质谱数据不是用全扫描采集的,鉴定点数被用来解 释数据结果。对于96/23/EC指令中的附件一中的A组化 合物的确认分析,至少需要四个鉴定点。对于96/23/EC 指令中的附件一中的B组化合物的确认分析,至少需要 四个鉴定点。
《欧盟食品法规》课件
提高产业竞争力
严格的法规要求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如何应对欧盟食品法规的变化
01
02
03
及时了解法规动态
企业应关注欧盟食品法规 的最新变化,以便及时调 整生产和经营策略。
协调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签规范、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协调。
协调进展
欧盟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活 动,推动各国食品法规的协调和统一。
欧盟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的影响
01
影响范围
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具有重要
影响。
02
影响方式
欧盟食品法规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规范,影响其他国家
《欧盟食品法规》PPT课件
目录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规定 • 欧盟食品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 欧盟食品法规的未来发展 • 结论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盟境内 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 健康权益。
食品标签的要求
欧盟对食品标签有明确的规定, 要求标签必须清晰、易读,并包 含必要的信息,如成分、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
广告宣传的限制
欧盟禁止在广告中使用虚假或误导 性的信息,要求广告必须真实、合 法,并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营养标签的要求
欧盟鼓励食品企业提供营养标签,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 和卡路里含量。
售,都必须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
北欧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北欧国家,包括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以其高质量的生活水平和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而闻名。
北欧食品安全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同时保护环境和动物福利。
以下是对北欧食品安全规定的详细阐述。
二、立法框架1. 欧盟法规北欧国家是欧盟成员国,因此必须遵守欧盟的食品安全法规。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2002/72/EC号法规:《关于食品和饲料中化学物质的限量》(2)2006/88/EC号法规:《关于食品中微生物限量》(3)1169/2011号法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4)2011/65/EU号法规:《关于限制在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2. 国家法规北欧国家根据欧盟法规制定本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以适应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
以下列举几个北欧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1)丹麦:《食品安全法》(Fødevareloven)(2)挪威:《食品法》(Fødevaresikkerhetsloven)(3)瑞典:《食品安全法》(Livsmedelslagen)(4)芬兰:《食品安全法》(Elintarvikkeiden turvallisuuslaki)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 欧盟层面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是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提供科学依据,以支持欧盟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 北欧国家层面北欧国家设有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执行本国的食品安全法规。
以下列举几个北欧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丹麦:丹麦食品安全局(Fødevarestyrelsen)(2)挪威:挪威食品安全局(Fødevaresikkerhetsmyndigheten)(3)瑞典:瑞典食品安全局(Livsmedelsverket)(4)芬兰:芬兰食品安全局(Elintarviketurvallisuusvirasto)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食品生产者责任北欧食品安全规定强调食品生产者的责任,要求其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欧盟食品法规
• 由饲料经营者实行的收回、召回和通告:如果经 营者对其进口、生产、加工制造或营销的饲料感 到或有理由认为不符合饲料安全要求时,应以及 着手从市场上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并通知其主管 机构。在这些情况下生产批或销售批不能满足饲 料安全要求时,该饲料应被销毁,除非主管当局 认为符合其他方面的要求。经营者应有效准确地 通知消费者收回的原因,若有必要,当其他措施 已不能达到高标准的健康保护时,应从消费者手 中召回有关产品。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 欧盟设立了安全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统一性和高效性。 •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又欧盟各国成员构成包括代表共同 体的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委员会、代表成员国理事会、代表欧盟公民的议 会、负责财政心审核的欧盟审计院、负责法律仲裁的欧洲 法院。其中欧盟层面上的主要的机构是欧盟委员会健康和 消费者保护总署、欧盟食品与兽药办公室及欧盟食品安全 局。 • 欧盟委员会主要负责欧盟法律议案的提议、法律法规的执 行、条约的保护及欧盟保护措施的管理。 • 欧盟食品与兽药办公室主要的职责就是监督以及评估,负 责监督和评估各个国家执行欧盟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兽 药和植物健康等方面法律的情况,负责对于欧盟食品安全 监督和对其工作的评估。
• 食品和饲料的进口(第12条):从共同体 出口或在出口投放第三国市场的食品和饲 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法要求,除非进口国 当局的要求会起建立的法律、法规、标准、 法典、政令等另有规定。 • 除非食品对健康有害或饲料不安全,其他 情形只有获得目的地国家主管当局的专门 认可,充分告知有关食品或私聊不能在共 同体市场销售的原因后,才能从共同体出 口或再出口
将其中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几个 关键问题简述如下:
• 1.责任:食品饲料生产加工、分配各环节的经营 者,在其运营控制范围内应保证他们的产品符合 相应的食品法对其活动相关的要求并认证有关要 求得到满足。 • 各成员国应强化食品法,并监控认证食品与饲料经营 者在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都执行了有关要求。为 此目的,应维持一个正式的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活动以 适应形势,包括对食品与饲料安全及危害大众交流, 食品与饲料安全监督及涵盖生产加工与分销各环节的 监控活动。
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与标准
3.千亩大户在宁乡不过12户,承包面积100亩以上的农户, 只占全县的万分之4.6。
4.没有烘干机,只能靠天帮忙。 ——晚稻收了90多万斤,目前就晒了4万斤,心里急啊!
种粮大户肖建军
5.资金周转、用工成本、种粮风险,都是让大户 们发愁的老大难。
——一年下来,购置3台用于加工图钉、4台加工回形针的机器,头一年 产值3万多元。
——接下来几年里,起早贪黑,收入可观。
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2/3)
代加工+自产自销:不满足仅赚取加工费,把目光投向
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1/3)
何国平:木匠,武义人,1985年,带 Nhomakorabea个徒弟到贵州等地 干活,到1990年,意识到没多大奔头。
——一个偶然机会,亲戚告诉他文具加工收入可观。
创业之初——代加工
——贷款1万元,买了一台机器,聘请专业师傅1人,工人2人,在40M2 的厂房里办起了加工小作坊
——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只能帮县里文教用品厂和义乌市场加工图钉 等文教用品,赚点小钱
(一)概述 欧洲各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在欧盟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下由各成员国针对实际情况而制定 ➢ 1997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绿皮书》,初步形成欧盟食品安全管理
思想 ➢ 2000年1月欧盟正式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了欧盟食品安全的重要
改革计划 ➢ 2002年欧盟制定(EC)No 178 /2002法规《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
地位
——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专业市场发展、孵化中小企业、 集聚特色产业
家庭作坊——租房经营——中小企业
欧盟法规178-2002
欧盟法规178/2002(EC 28 January 2002)摘要此法规又称“一般食品法律”(GENERAL FOOD LA W)-自2005年1月1日起此法规成为适用于食品法律所有领域的一般性要求而全面实施,并且适用于各成员国。
-对等此法规,我国的同等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总局2002年第20号令)《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总局令2002年第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年7月26日)此法规主要描述:- 制定食品法律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包括建立欧盟共同的原则和责任,建立提供强大科学支撑的手段、建立有效的组织安排和程序来控制食品和饲料安全- 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 制定处理直接或间接影响食品和饲料安全事件的的程序本法规文章构架:本法规以章节(CHAPTER),章节下为:单元节(SECTION) 来规划。
而条款(ARTICLE): 则穿插在各个章节和单元节里,按顺序往下排列。
总计包括五大章节和此法规制定基本原则(66个要点,位于法规的前面);这五章包括:第一章:法规的范围和定义、第二章:基本食品法、第三章:建立食品安全局:第四章:建立欧盟内的快速预警系统,应急管理、第五章:程序和最后条款涉及我们需要了解的主要如下:第一章:法规的范围和定义相应的定义如:食品(其界定了食品和非食品);食品经营者;风险;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危害;可追溯性;初级生产等对我们理解欧盟法规的要求很重要。
第二章:基本食品法包括四个部分:制定法规的总原则(第一部分);法律的透明度原则(第二部分);食品贸易的基本义务(第三部分) ;食品法律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需要我们了解的包括:第三部分:食品贸易基本义务第11条规定:输入共同体的食品和饲料输入并投放到共同体市场的食品和饲料应符合食品法相关要求或者经共同体认可的至少与其等同的条件,或对于共同体和出口国之间存在特殊协议的,要至少与所包含这些要求等同的条件。
欧盟新型食品法规
欧盟新型食品法规欧盟新型食品法规概述欧盟新型食品法规主要涉及饲料,动物健康,动物副产品,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转基因与新型食品,食品标签,农药残留等内容。
欧盟新的食品法规即将在本月生效,届时,将影响每一个食品行业,2006年1月1日起,17个旧法规将被5条涉及面更广的新法规所取代,无法符合新法规的企业将面临倒闭。
新型食品的定义欧盟新食品原料的定义为:在1997年5月15日之前,在欧盟范围内没有大量用于人类消费的食品;可以是新开发的创新食品,使用新技术和生产工艺生产的食品,以及欧盟以外的传统食品。
来自欧盟以外的传统食品,指的是由种植、养殖等初级加工方式生产,食用安全性已得到确认,且至少在一个第三国绝大多数人群中有25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
新型食品的审批流程食品生产经营者想要将一种新食品原料合规地投放欧盟市场,需要首先经过新食品原料的授权审批。
如果不确定一种食品是不是属于新食品原料,申请人可以在提出新食品原料授权申请前咨询食品计划上市的目标国。
申请人需要根据规定的格式和文件要求,向欧盟委员会提出新食品原料的授权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新食品原料的详细成分、生产过程和安全性科学证据等。
在核实其有效性后,欧洲委员会将该申请提供给成员国,并授权欧洲食品安全局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评估结果及其他因素做出是否授权的决定。
最新动态2022年上半年,欧盟共批准了9个新型食品,并对以往审批的3个新型食品做了规格或使用范围的修订。
2023年1月6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3/65号执行法规修订了以下执行法规:建立欧盟新型食品清单的(EU)第2017/2470号执行法规、授权将低聚木糖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的(EU)第2018/1648号执行法规、授权将牛乳碱性乳清蛋白分离物作为新型食品扩大。
总的来说,欧盟新型食品法规对食品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关乎食品的安全性,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业务策略,确保合规运营。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第一篇: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
“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
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
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
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
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
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
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
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
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
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EC)178/2002号条例英文版(EC)178/2002号条例中文版3.食品卫生条例(EC)852/2004号条例该法规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1、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2、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3、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4、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5、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欧盟食品卫生要求
05
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措施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系统
确保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 施。
报告内容要求
要求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产品、危害程度 等信息,以便对事件进行全面了解。
报告时限规定
要求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以 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法规的主要内容
01
02
03
生产要求
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 生条件,包括设备、人员、 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检验检测
要求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 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以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追溯和召回
建立食品追溯机制,以便 在必要时对问题食品进行 召回和追溯。
法规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和监督
执行机构
欧盟各成员国设立相应的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 执行欧盟食品卫生法规。
食品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 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 作,确保各项卫生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
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场所、设 备、器具等进行清洗和消毒,保
持其清洁卫生。
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制。
对食品企业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
欧盟各成员国应定期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卫生要 求。
对于转基因食品、有机食品等特定种类的食品,欧盟也制定了相应的生产和处理规 定。
对食品生产和处理的监督检查
欧盟对食品生产和处理实施严 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 卫生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和处理 场所的卫生状况、人员卫生情 况、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等。
欧盟食品卫生及具体要求
对食品原料的要求
原料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01
欧盟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有严格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的标准。
实施溯源制度
02
欧盟要求食品原料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从源头保证食品的安全
和质量。、禁止使用超过一定残留限量的农
药和兽药等。
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添加剂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欧盟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案例一:疯牛病事件
事件概述
疯牛病事件是20世纪90年代初在欧洲发生的,由于给牛喂食了含有牛骨粉的饲料,导致牛感染了疯牛病。这种病会 导致牛出现神经症状并最终死亡。
影响
疯牛病事件对欧洲的牛肉产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许多国家禁止从感染国家进口牛肉。此外,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公共 卫生的信心也受到了严重打击。
欧盟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良好生产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HACCP是一种预防性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害进行分析 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审计和检查计划
欧盟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审计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欧盟委员会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
与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等国际组织合作,共同制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
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通过欧洲食品安全网络等机制,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应对,共同维护欧盟 范围内的食品安全。
CHAPTER 06
2000年
欧盟通过《食品安全法规》,为食品安全管 理提供法律基础。
2002年
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和信息交流。
欧盟食品级法规及pfas有害物质管控
欧盟食品级法规及pfas有害物质管控1. 欧盟食品级法规是欧洲联盟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这些法规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环节,确保食品在各个环节都符合严格的卫生和质量要求。
2. PFAS(全称:全氟烷磺酸类物质)是一类化学物质,由于其独特的防水、防油和防污性能,广泛应用于许多工业和消费品中,包括食品包装、防油纸、防水涂层等。
然而,研究表明,某些PFAS化合物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3. 欧盟对PFAS进行了严格的管控,以保护消费者免受其潜在危害。
首先,欧盟委员会已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建议基础上,设定了针对PFAS的限量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食品和饮用水中允许的PFAS含量的最大值,以确保消费者不会摄入过量的这些化合物。
4. 此外,欧盟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来管理PFAS。
例如,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将一些PFAS化合物列为特别关注物质,并对其进行了监管。
这意味着这些化合物在欧盟境内的生产、进口和使用将受到严格限制和监控。
5. 此外,欧盟还要求食品包装和容器制造商逐步减少或完全禁止使用含有PFAS 的材料。
这旨在减少PFAS从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品中的风险。
6. 在监管方面,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的食品安全机构监测市场上的食品样品,检测其中的PFAS含量。
如果发现超出限量标准的产品,相关的措施将被采取,包括从市场上撤回产品、罚款和法律追究等。
7. 总的来说,欧盟食品级法规对PFAS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的管控,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这些法规包括设定限量标准、监管化学品的使用以及规范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欧盟致力于减少PFAS对人类和环境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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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还介绍了食品安全法 规、食品安全控制、消费者信息、国际范 围等几个方面。 白皮书特点: 白皮书中各项建议所提的标准较高。各层 次都具有较高透明性,便于对所有执行者 实施,并向消费者提供对欧盟食品安全政 策的最基本保证,是欧盟食品安全法律的 核心。
(2)EC 178/2002号法令
质量092班
第二组
第四节
欧盟食品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 出现,食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焦点, 各国都在下大力气加强食品监督工作,欧 盟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被认为是最完善的 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在欧盟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是以法 律的形式体现,作为法律,这些规定必须 得到所有相关人员,法人的遵守,而若有 违反,违法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 第20条与第19条内容非常相似,所不同的 尤其是,除非主管当局同意,被认为不符 合饲料安全要求的饲料或饲料批应进行销 毁。对于饲料,有关回收的信息与饲料的 使用者(农民)有关,而不是消费者。
• 食品和饲料的进口(第11条):输入并投 放到共同体市场的食品和饲料应符合食品 法相关要求或者经共同体认可的至少与其 等同的条件,或对于共同体和出口国之间 纯在特殊协议的,要至少与所包含这些要 求等同的条件。
• C、白皮书重要内容: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 欧洲食品安全局主要负责: ①食品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议题交流; ②设立食品安全程序,规定了一个综合的 涵盖整个食品链的安全保护措施; ③并建立一个对所有饲料和食品在紧急情 况下的综合快速预警机制。 • 欧洲食品局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 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 成。
1.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史
2000年,欧盟公布了《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2002年1月2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成立 2006年1月1日,欧盟实施新的《欧盟食品及 饲料安全管理法规》 目前,欧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 个食物链
2、欧盟主要的食品安全法律简介
• 在适合于共同体或其成员国与第三国之间 达成的双边协议的情况时,从共同体或该 成员国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与饲料应符合 上述条款规定,
通用食品法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1).通用原则: 实施食品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命 健康、保护消费正的利益、对保护动物卫 生和福利、植物卫生及环境应有的尊重; 欧盟范围内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自由流 通;重视已有或计划中的国际标准。
• 由饲料经营者实行的收回、召回和通告:如果经 营者对其进口、生产、加工制造或营销的饲料感 到或有理由认为不符合饲料安全要求时,应以及 着手从市场上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并通知其主管 机构。在这些情况下生产批或销售批不能满足饲 料安全要求时,该饲料应被销毁,除非主管当局 认为符合其他方面的要求。经营者应有效准确地 通知消费者收回的原因,若有必要,当其他措施 已不能达到高标准的健康保护时,应从消费者手 中召回有关产品。
将其中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几个 关键问题简述如下:
• 1.责任:食品饲料生产加工、分配各环节的经营 者,在其运营控制范围内应保证他们的产品符合 相应的食品法对其活动相关的要求并认证有关要 求得到满足。 • 各成员国应强化食品法,并监控认证食品与饲料经营 者在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都执行了有关要求。为 此目的,应维持一个正式的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活动以 适应形势,包括对食品与饲料安全及危害大众交流, 食品与饲料安全监督及涵盖生产加工与分销各环节的 监控活动。
• 第17条提出了食品经营者的强制性义务,他们必 需积极参与食品法律的实施,验证是否达到了法 律要求。这项基本要求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强制 性要求密切相关。 • 另外它还意味着生产者对其控制的行为所负的责 任与传统责任是一致的,任何人应当对其控制的 事物和行为负责。它将食品法规领域中采用的委 员会法定制度的要求统一起来,也不允许各成员 国维持或采用各自国家相关的法规,避免免除食 品经营者的义务。
(2)在食品贸易中应遵守的一般义务:进口 并投放到市场或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及饲料 必须遵守欧盟食品法的相关要求。欧盟及其 成员国必须为食品、饲料以及动物卫生和植 物保护国际技术标准的发展做出贡献
(3)食品法的一般要求:确定食品是否安全, 要考虑其食用的正常状态、给消费者提供的 信息、对健康有可能产生的急性或慢性效果, 适当的地方还应考虑特殊类型的消费者的特 殊健康敏感性;一旦不安全的食品形成一个 生产批次、贸易批次或整个货物的一部分, 就可以推定整个货物是不安全的。
(1)食品安全白皮书
• A、食品安全白皮书描述: 该书长达52页,共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 详细的阐述。 • B、根本改革:从农田到餐桌的新改革 该过程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 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 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 施等。 改革意义:制定从农田到餐桌的新改革使法规制度清 晰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所有执行者实施。同时更加要求各成 员国权威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可靠、合适的执行。
• 从事零售、营销活动的经营者应配合生产、 加工、制造者以及主管机构所采取的措施 为食品安全作贡献。 • 尽量避免减轻所提供或以经提供的食品造 成的危害。
• 自2005年1月起,食品经营者必须收回不符合安全 ·卫生要求的上市产品,并及时通报主管机构。 如产品已销售至消费者手中,经营者应告知消费 者,必要时从消费者手中召回。为确保召回已上 市的不安全食品,食品链中的各企业应相互协作。 当食品企业经营着推测或认为某上市食品可能对 健康造成危害时,经营者应及时通报主管机构。 在采取措施避免或降低不安全食品风险时,食品 企业经营者必须配合主管机构。
•从事零售、营销活动的经营者,由于对包装、 标识、饲料成分的安全性的影响,应在其相应 的行为范围内从市场上收回不符合饲料安全要 求的产品,并应通过提供饲料追溯有关的信息, 配合生产者、加工者、制造者和主管机构所采 取的措施而为饲料安全做贡献。如果认为或有 理由相信投入市场的某饲料不能够满足饲料安 全要求,饲料经营者应立即通知主管机构。经 营者应通知主管机构采取措施防止由于使用该 饲料而引起的危害,并且不应阻挠或妨碍他人 根据国家法律和合法行为与主管机构一起采取 的防止、减轻或消除饲料所引起的危害的合作。
谢 谢Βιβλιοθήκη • 食品和饲料的进口(第12条):从共同体 出口或在出口投放第三国市场的食品和饲 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法要求,除非进口国 当局的要求会起建立的法律、法规、标准、 法典、政令等另有规定。 • 除非食品对健康有害或饲料不安全,其他 情形只有获得目的地国家主管当局的专门 认可,充分告知有关食品或私聊不能在共 同体市场销售的原因后,才能从共同体出 口或再出口
• 178/2002号法令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 主要拟定了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建立EFSA和拟定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 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178/2002号法令 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 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 律等20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 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 品贸易的一般原则等。
• 但是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应当实际上是由违 反特定的食品法规要求所导致的结果,根 据国家法规以及针对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提起责任诉讼,而不是根据第17条的内容。
• 2.可追溯性(第18条):食品、饲料、食 用动物及其他打算或预计要混合到食品或 饲料的成分应建立良好的追溯性。经营者 应提供原料及其提供者的人士。 • 3.由食品经营者实行的回收、召回和通知 (第19条):如果经营者对进口、生产、 加工制造或营销的食品感到或有理由认为 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时,应立即着手从市 场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并通知主管部门。
• 在食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业主必须确保食品或 是饲料符合食品法的要求,确保这些要求得到不 折不扣的执行;成员国执行该法,确保业主遵守 该法,并对违反行为制定适合的管理及处罚措施。
如果业主认为进口、生产、加工或销售的食 品或饲料产品对人或动物的健康有害,那么必 须迅速采取措施从市场收回并随即通知主管当 局。在产品已到消费者手中的情况下,业主必 须通知消费者并召回其已提供的产品。
• 欧盟食品安全局主要由管理董事会、咨询论坛、科学委员 会和专门科学小组等4个部门构成。
• 1.管理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并负责 组织实施;任命执行主任和科学委员会及9个科学小组的 成员;根据目标宗旨确定优先发展领域;符合法律要求, 按时提出科学建议。 • 2、咨询论坛主要职责是对潜在风险进行信息交流;针对 科学问题、优先领域和工作计划等提供咨询;开展风险评 估及食品和饲料安全问题讨论;解决科学意见分歧。 • 3、科学委员会及其常设的各科学小组,负责为管理机构 提供科学建议。 • 4、各科学小组具体职责分别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加 工助剂以及与食品接触物质;负责用于动物饲料的添加剂、 产品或其他物质;负责植物健康、植物保护产品及其残留; 负责转基因生物;负责营养品、营养和过敏反应;负责生 命危险;负责食品链中食品受污染;负责动物健康和福利。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 欧盟设立了安全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统一性和高效性。 •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又欧盟各国成员构成包括代表共同 体的欧盟委员会、代表成员国理事会、代表欧盟公民的议 会、负责财政心审核的欧盟审计院、负责法律仲裁的欧洲 法院。其中欧盟层面上的主要的机构是欧盟委员会健康和 消费者保护总署、欧盟食品与兽药办公室及欧盟食品安全 局。 • 欧盟委员会主要负责欧盟法律议案的提议、法律法规的执 行、条约的保护及欧盟保护措施的管理。 • 欧盟食品与兽药办公室主要的职责就是监督以及评估,负 责监督和评估各个国家执行欧盟对于食品质量与安全、兽 药和植物健康等方面法律的情况,负责对于欧盟食品安全 监督和对其工作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