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相关规定的说明
2023年湖南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评审新政策
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评审的新政策
2023年湖南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评审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申报评审条件:申报参评人员须符合学历和资历要求,包括相应的专业学历、资历和聘用情况。
同时,申报者须通过专业理论考试,并满足专业理论考试成绩要求。
2. 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评价,并结合用人单位评价和专业理论考试等情况,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答辩)、用人单位评价和专业理论考试(免考人员除外)各环节缺一不可。
3. 专业理论考试要求:申报参评人员须通过专业理论考试,且达到当年申报合格分数线才能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申报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根据当年评审要求划定。
4.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参评人员须按照《2023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业绩成果、论文等。
同时,申报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其它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总的来说,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评审新政策注重对申报者实际能力和业绩成果的评价,同时也对申报材料和资格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湘职改字[1999]25号
湘职改字[199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及学历要求的通知各市、州、省直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入经常化以来,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论文要求,已多次作了明确规定,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奠定了基础。
随着职称改革的不断深化,为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确保评审质量的不断提高,现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及学历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论文要求(一)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3号、湘人发[1997]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其中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
“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
“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
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三)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四)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
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可作为参评论文,但需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鉴证,加盖公章。
学会年会每年获奖论文一、二等奖比例应控制在入选论文的30%以内。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
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第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相关规定的说明
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相关规定的说明一、关于申报材料送审(一)申报人员应提供哪些材料作为送审材料: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2)学历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4)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5)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书)(6)外语(医古文)成绩单原件或免试材料(7)《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或《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8)破格申报的有关材料(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材料(10)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11)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12)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13)处分结论材料(14)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15)所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四份)(3)奖励证书复印件(每项印一份)(4)论文原件(正高至少三篇、副高至少二篇)(5)指定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二份(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7)临床专业提供原始病历五份;非临床专业提供实例报告五份。
(8)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二) 提供论文要求所提供的论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申报者必须指定一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期刊封面标明)。
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论文代表作封面”,复印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
(三)提供实例报告的相关要求根据湘卫职改办[2010]6号文件”第三条申报材料要求”的规定: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人员报送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原始病历5份(仅5年的,每年1份);申报非临床专须报送反映本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的实例报告5份(任现职期以来的)。
非临床专业是指预防医学、劳动卫生或职业病、营养学、西药学、中药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眼科技术以及超声医学(含技术)、放射医学(含技术)、麻醉学、遗传学、康复医学、病理学、核医学、心电学、脑电学、全科医学等专业。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湘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6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和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湖南实际,现就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立足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重点任务。
完善职称管理制度。
健全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等,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职称评价机制创新,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2023年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湖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贴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2. 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专业论文等材料。
3. 申报人员应满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如高级职称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需具备大专学历等。
4. 申报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5. 申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并符合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6.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会因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此外,以上条件只是基本要求,申报人员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评审要求进行准备和申请。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职称评审机构或专业人士。
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湘卫职改办〔2010〕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厅直有关单位: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规定,凡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按要求提供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国内正式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
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国内正式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可的《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从2010年度起,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论文若发表在国外刊物上,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专家组鉴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流程及整理说明1
需下基层服务的对象在申报高级(副高)任职资格时须提供证明下 基层服务情况的《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 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 记表》。对口服务单位和下基层服务管理部门须在考核手册或服务登 记表上对下基层服务情况签署意见。凡未达到下基层服务时间或未完 成服务任务的均不能申报。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学历证书(复印件)
须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复印件(与医学专业相关)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学历证书(复印件)
凡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医学学历(即 相对初始学历而言称为后续学历,包括全日制、在 职教育学历等)均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学历条件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有申报人员主要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 专业、取得资格时间等)
02 单位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 查,并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
03 单位公示合格后的申报对象的材料按 隶属关系逐级报送
04 各市州职改部门、省直和厅直属单位 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职改办
05 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或个人根据 通知领回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原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考试合格证、 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 。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内容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两份 .
论文原件.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湖南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标准
湖南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标准一、综述中医学,作为中华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理论体系完备,临床经验丰富,在我国医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湖南省作为中医学的发源地之一,一直致力于中医学的发展和推广。
为了提高中医学专业的水平,培养高级人才,湖南省制定了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标准,以保证高级中医学专业人才的选拔及晋升规范和公平。
二、申报资格1. 申报者须为我国公民,且毕业于中医类专业。
2. 申报者须在中级职称(主治医师)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 申报者必须为中医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符合条件的单位工作满3年。
4. 申报者在提交申请时,须符合国家有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
三、申报材料1. 个人《高级职称申报表》1式。
2. 参加工作期间出国(境)学习、进修情况的证明文件。
3. 个人推荐信1份。
4. 本专业领域内重要科研成果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5. 受到表彰和奖励情况的证明材料。
6.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意见。
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意见表》。
8. 带有申请人本人照片和个人签名的申请书。
四、评审标准1. 专业知识(1)具有较扎实的中医学理论和专业知识;(2)在中医学临床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能够熟练掌握各类中医临床技术和常用治疗手段。
2. 专业技能(1)掌握一定的中医临床技能和治疗技术;(2)具备一定的临床诊断能力和治疗能力。
3. 专业学术成果(1)在中医界的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等;(2)在中医学领域内发挥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 培养能力(1)具备一定的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2)在中医学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指导学生的成果。
五、评审流程1. 填写《高级职称申报表》和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 由所在单位聘请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聘任会议,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要求
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要求一、述职报告请用A4纸纵向打印1份,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二、工作功效及业绩情形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奖项立项、科研功效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等,请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三、参评论文规定篇数的论文(或宣读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复印一份,要求复印论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
论文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市州职改部门对照论文原文逐级审核并别离加盖公章(骑缝章),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论文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检索查重,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查重,将检索查重报告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四、材料填写、整理及装订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二)任职评审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三)《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此表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均须提供原件,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五)《申报材料信息表》: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前须登岸“湖南卫生计生人材网”点击“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信息录入入口”,按要求录入本人科研功效奖项信息、行政性综合奖项信息、报送论文情形信息(论文题目、发表期刊等),录入完成保留后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后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中。
(六)《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符合科研功效奖项加分和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登岸湖南卫生计生人材网对照《科研功效奖项加分细则》和《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细则》填写《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附后),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五、材料装袋注意事项《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大体信息要填写准确,查对无误。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湘卫人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5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6月27日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湖南建设的中坚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湖南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职称评审说明书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一、申报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方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并由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前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六公开〞监督卡?〔附后〕。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评审高级的一式3份,评审中级的一式2 份(原件)。
3.?一览表?一式25 份(A3 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 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系列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 份〕。
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
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上简称《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章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第二条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任职期内,按招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第四条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条例》规定。
晋升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第五条在任职期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
第六条符合宁政发[1997]71号、宁人劳(教)字[1998]044号和宁人劳(教)字16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第七条外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须提供实例),达到国内水平或填补区内空白。
(二)在我区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技术高超,是同行认可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三)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指导急、危、疑、难病例抢救或解决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具有组织和知道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须有本单位提供的具体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5个人以上)。
(四)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科研)。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须发表在国内核心卫生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均为第一作者);1篇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卫生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和著1部(本人须单独撰写5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成过奖(不同)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均为前两名完成者)。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9.09.16•【字号】湘人发[2009]119号•【施行日期】2009.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9]119号)各市州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审机制,促进各行各业中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干事业、创业绩,营造人人争做贡献,全民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审目的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知识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评价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造就一批作风优良、专业技术过硬的拔尖人才。
二、申报对象重点面向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农业和社会事业管理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特别优秀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身份、学历、资历、外语、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
凡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者皆可申报:(一)能力超群。
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的建树,学术、技术水平很高。
能把握本专业领域的新走势,创新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二)业绩卓著。
在科研、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能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教书育人、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社会事业管理等领域成绩显著,在本行业内影响很大。
湖南卫生厅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
湖南卫生厅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湖南卫生厅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政策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今年有空写上一些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希望对大家有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二、个人申报经验。
三、湖南省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一、考试复习要点: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
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
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
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
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 1 -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
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
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发文字号】湘人发[2009]120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事厅【发布日期】2009.10.12【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120号)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加强我省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稳定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我省开展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的对象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为: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县(市、区)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工作机构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级别暂设立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规定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
三、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管理,省卫生厅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州)、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按分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四、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办法(一)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计划申报评审。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要求,每年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专项下达申报计划。
计划数量以市州为单位下达。
县(市、区)人事、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按计划择优推荐,经市州人事、卫生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查。
(二)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审制度。
湖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者:————————————————————————————————日期:ﻩ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湘卫职改〔2007〕14号关于2007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200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现就做好200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按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2)申报者已获得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职务的不须提供此证);(4)其他申报条件与本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规定相同。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子版
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子版一、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1.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出站。
2.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中级职称7年以上,且现第一注册执业地点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市州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除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6.申报全科医学(含中医类)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具备全科医学(含中医类)专业中级职称或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
(三)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学位),且与申报学科专业相符的相应医药卫生类专业。
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学类、护理类专业的,应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医学类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选择相应专业申报。
三、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市)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个月以上,并经服务单位及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湖南省医学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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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相关规定的说明一、关于申报材料送审(一)申报人员应提供哪些材料作为送审材料: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2)学历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4)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5)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书)(6)外语(医古文)成绩单原件或免试材料(7)《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或《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8)破格申报的有关材料(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材料(10)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11)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12)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13)处分结论材料(14)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15)所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四份)(3)奖励证书复印件(每项印一份)(4)论文原件(正高至少三篇、副高至少二篇)(5)指定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二份(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7)临床专业提供原始病历五份;非临床专业提供实例报告五份。
(8)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二) 提供论文要求所提供的论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申报者必须指定一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期刊封面标明)。
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论文代表作封面”,复印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
(三)提供实例报告的相关要求根据湘卫职改办[2010]6号文件”第三条申报材料要求”的规定: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人员报送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原始病历5份(仅5年的,每年1份);申报非临床专须报送反映本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的实例报告5份(任现职期以来的)。
非临床专业是指预防医学、劳动卫生或职业病、营养学、西药学、中药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眼科技术以及超声医学(含技术)、放射医学(含技术)、麻醉学、遗传学、康复医学、病理学、核医学、心电学、脑电学、全科医学等专业。
实例报告是指申报人员将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所解决的复杂疑难问题的基本情况、处理过程及结论等写成的文字材料。
实例报告中记录的内容要求真实、完整,是申报人员亲自参与、主持或独立完成的。
为体现实例报告的真实性,要求每份报告附上原始材料(调查记录、病历材料、诊断报告书、分析报告等)佐以证明。
(四)申报材料送审有哪些要求?1、申报人员须按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仔细、真实报送申报材料。
2、提供的材料须为原件的应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无效;须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应经单位审核后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3、材料须按规定的时间送达接收材料的部门,过时一律不收;4、凡没按规定要求报送材料,因材料漏报、缺报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如需交原件的交了复印件),影响评审结果的,由材料报送者自负。
(五)关于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的评价从2010年起,对所有正、副高各专业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都要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综合评审的一个项目。
二、关于论文的要求(一)什么叫合法期刊?合法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有国内统一刊号(CN),并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的期刊。
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申报者在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合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合法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定的国内医药卫生类合法期刊目录共1147种(目录编辑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具体目录详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的通知》。
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国内期刊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二)晋升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要求?在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晋升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要求?申报副高级职务,在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根据单位级别不同提供1-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1、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要求提供2篇论文,其中必须有1篇是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四)什么是“宣读的论文”和“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1、宣读的论文应是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宣读的,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申报者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和学术会议宣读包含论文原文的论文集以证实其论文宣读情况。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撰写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不是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字数在3000字以上。
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须在单位宣读并提供《未公开发表论文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湘卫职改[2009]9号文件附件,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人对宣读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有单位盖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字。
(五)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送审论文有哪些?1、公开发行杂志的增刊、或为增刊类的特刊、专刊论文,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3、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6、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7、论文全文篇幅少于1500字。
三、关于外语的要求(一)申报高级职称外语考试有什么要求?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和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相关规定,申报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申报正高者一般应通过国家统考的职称外语A级考试,申报副高者一般应通过国家统考的职称外语B级或A级考试。
(二)从事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人员外语考试有什么要求?现从事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人员可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也可以参加省内统一组织相应级别的医古文考试。
在中医药机构工作,但从事非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技术人员(包括护理专业人员),不能提供医古文成绩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
(三)哪些情况可以免考外语(医古文)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含“湖南省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湘西地区特聘专家;2、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4、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5、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7、在援藏、援疆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哪些情况可以在合格标准上降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在我省划定的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上降10分(符合多项降分者不重复降分)。
1、截止申报的当年12月31日前满50周岁;2、企业及县(含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路桥、铁路施工、公路施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哪些情况可以放宽外语成绩要求?下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只作为评审条件之一。
1、现在国家级贫困县和纳入湘西地区重点开发的32个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2、矿山企业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地质、勘探、采矿、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关于计算机的要求(一)晋升高级职称计算机有什么要求?1、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是: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2、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认可一个科目(模块)。
(二)哪些情况可以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5、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6、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五、关于医疗机构级别的认定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所属的职工医院分别按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的行政级别对待,但所设的医务室级别一律按县级对待;凡冠以市州级医院名称但行政隶属于县(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单位级别按县级对待;凡冠以县级医院名称的,但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的,按乡镇级医疗机构对待。
申报人员工作单位为县级医疗机构,但申报时填写为市州级医院的,须提供以县级医院为第一名称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申报人员工作单位为乡镇医疗机构,但申报时填写县级医疗机构名称的,须提供以乡镇卫生院为第一名称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六、关于执业资格准入的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
从事医技(放射、超声、检验、心电、脑电、病理、康复、核医学等)专业的,如果申报的是医师类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