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ndustrial enterprises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12348-90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发布发布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局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 45Ⅱ60 50Ⅲ65 55Ⅳ70 55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声级计的标准以及选择方法
声级计的标准以及选择方法声级计的标准以及选择方法作为声学(噪声)测量的基本仪器—声级计,是一种按照一定的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测量声音的声压级或声级的仪器,是声学(噪声)测量中的最基本而又最常用的仪器。
它用于环境、机器、车辆以及其他各种噪声的测量,也可以用于电声学、建筑声学等测量。
随着我国噪声普查与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对相关行业产品的噪声指标控制等,声级计的需求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使世界各国生产的声级计的测量结果互相可以比较,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了声级计的有关标准,并推荐各国采用,1979年5月在斯德哥尔摩通过了IEC 651《声级计》标准,我国有关声级计的国家标准是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1984年IEC又通过了IEC804《积分平均声级计》国际标准,我国1997年颁布了GB/T17181-1997《积分平均声级计》。
它们与IEC标准的主要要求是一致的。
2002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了IEC61672-2002《声级计》新的国际标准。
该标准代替原IEC651-1979《声级计》和IEC804-1983《积分平均声级计》。
我国根据该标准又制定了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有效地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国家环保局先后制订发布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GB12525-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以及“机动车辆定置”“铁路机车”“电动工具”“家用电器”等各种噪声控制的《国家标准》。
《噪声测量方法》原则上对应于各类噪声排放标准,我国现已颂布实施的有:•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679-2002《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GB3222-94《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建筑施工埸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9661-88《机埸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1496-79《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GB/T19118-2003《农用运输车噪声测量方法》•GB4964-85《内河航道及港口船舶辐射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差值
3
4~6 -2
7~9 -1
修正值 -3
附录 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工厂名称 适用标准类型 测量仪器 测量时间 测量人
测点编号Βιβλιοθήκη 主要声源 昼间测 量 值 夜间
测点示意图
备
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平、徐恩霖、陈光华、郭静男、郭秀兰。
1 名词术语 1.1 A 声级 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表示,单位 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eq 表示,单位为 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1 T Leq=10Lg ∫ 10 0.1L A dt ―――――――――――――――――――― (1) T 0
1.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 GB 3875《声级计电 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 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 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2.5 测量值 2.5.1 稳态噪声测量 1min 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 1m,高度 1.2m 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 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 相应标准值低 10dB(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12348-90,1991-01-01实施)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55?45??60?50??65?55??70?55?12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12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12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124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Ⅰ
55
45
Ⅱ
60
50
Ⅲ
65
55
Ⅳ
70
55
1.2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2引用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可编辑修改word版)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 B12349-90M e t h od o f m e a s u r i n g n o i s e a t bo un d a r y o f i n d u s t r i a le n t e r p r i s e s本标准为执行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名词术语1.1A 声级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表示,单位 dB(A)。
1.2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eq 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 A 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第 i 次采样测得的 A 声级;in-采样总数。
1.3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 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测量条件2.1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 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采样方式2.4.1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 5s。
2.4.2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标准名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349-90标准编号:GB 12349-90标准正文:国家环境保护局1990-05-01批准1991-01-01实施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1 TLed=10Ig(─∫10^(0.1LA)dt) (1)T0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1nLeq=10Ig(──Σ10^(0.1Li))n i=1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 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 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348—2008代替 GB 12348-90,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8-08-19发布 2008-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 .. (II)1. 适用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 (1)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5. 测量方法 .................................................................. (4)6. 测量结果评价 .................................................................. .. (6)7. 标准实施监督 .................................................................. ..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 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 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 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Leq=10Lg()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A声级。
T- 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 可表示为:Leq=10Lg()式中:L- 第i 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in- 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2.1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387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2.4.3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 的等效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GB12348-90 1990-11-09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 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60,50 ;工业区 65,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55 。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 45Ⅱ60 50Ⅲ65 55Ⅳ70 55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声级计的测量标准
声级计的测量标准为了统一起见,国际上及国内都制定了一些噪声测量的标准,这些标准中不仅规定了噪声测量的方法,也规定了需要使用声级计的技术要求,我们可根据这些标准以便更好的来选择合适的声级计。
1.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3222-94《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要求测量值有LA、LAeq、LN(L5,L10,L50,L90,L95)、Ld、Ln,对仪器精度要求为2型以上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2.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要求测量值有LA、LAeq、LN(L10,L50,L90)、Ld、Ln,对仪器精度要求为2型以上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3.工业企业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要求测量值有LA、LAeq,对仪器精度要求为2型以上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4.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12524-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要求测量值有LAeq,对仪器精度要求为2型以上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动态范围不小于50dB),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5.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T14365-93《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要求测量值有A计权快特性声压级Lp,对仪器精度要求1型或2型声级计,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6.铁路机车车辆辐射噪声测量测量方法可按照GB/T5111-95《声学铁路机车车辆辐射噪声测量》要求测量值有LPAF、还可进行频谱分析测量,对仪器精度要求为2型以上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性能符合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规定。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测量方法
1 名词术语
1.1 A 声级
用 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 LA 表示,单位 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 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 A 声级,用 Leq 表示,单位为 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差 值 3
4~6
7~9
修正值 -3
-2
-1
附录 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工厂名称
测点编号
附加说明:
适用标准类型
测量仪器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 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 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 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 5.5m/s 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 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 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1s。 2.5 测量值 2.5.1 稳态噪声测量 1min 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 1m,高度 1.2m 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厂界有围墙, 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 10dB(A)。 3 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3.1 测量记录 围绕厂界布点。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 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3.2 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 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 10dB(A),按下表 进行修正。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Ⅰ
55
45
Ⅱ
60
50
Ⅲ
65
55
Ⅳ
70
55
1.2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2007-8-16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12348-90,1991-01-01实施)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Fra bibliotek5dB(A)。
1.4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
GB 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阅读:83时间:2003-11-1122:44:38编辑:admin_LR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50;工业区65,55;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0,55。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45Ⅱ6050Ⅲ6555Ⅳ70551.2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引用标准GB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监测方法按GB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工厂及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的噪声限值,如下: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各类别在昼间和夜间的标准值分别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55,45;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50 ;工业区65,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0,55 。
标准同时配有监测方法。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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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90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
-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i
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
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
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10dB(A)。
3 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3.1 测量记录围绕厂界布点。
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3.2 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10dB(A),按下表进行修正。
附录A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补充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平、徐恩霖、陈光华、郭静男、郭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