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办法。
一、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和科主任指定的医师组成本科室专家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二、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三、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四、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同时还应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五、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1.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2.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例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学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六、对激素类药物在临床的使用进行专项点评,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抽调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历,对其使用合理性进行点评,点评结果依据我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对相关科室和个人实施奖惩。
妇幼保健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目录。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绥阳县人民医院THE PEOPLE 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一、引言激素类药物是一类重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各种疾病。
然而,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制定了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二、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1. 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原则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副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优先选择疗效确切、副作用较小的激素类药物。
2. 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疗程的原则,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
3. 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选择。
常用的给药方式有口服、注射、局部外用等。
4. 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5. 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糖、血压、电解质等指标,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1. 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应根据医生的资质、经验和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考虑。
应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才能开具激素类药物的处方,并规定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要求医生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病历,以便于对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
3. 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应根据医院的规模、患者的需求和药物的特性进行综合考虑。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①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医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临床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临床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历资料等综合评估,确定激素类药物的使用适应证和剂量,避免滥用和荒唐使用。
2.指征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应明确证据支持和临床适应范围,避免非指征使用。
3.个体化治疗:针对每位患者的特殊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激素类药物治疗方案,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个案定制。
4.治疗监测:对激素类药物治疗患者应定期进行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调整治疗方案。
5.风险提示: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向患者及其家属提醒激素类药物的潜在风险,包括副作用、依赖性、戒断症状等。
三、临床使用管理1.医疗团队合作: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团队,由主治医师、药师、护士等组成,共同制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2.临床路径管理:医院应制定激素类药物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适应证、剂量、疗程和治疗方案,以提高临床治疗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不良反应监测: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对使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药物储存管理:医院应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制定专门的存放规则和使用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混乱等问题。
5.医疗文书管理:医院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包括记录患者病史、体征、用药情况等,以便随时跟踪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
四、患者知情权保护1.患者知情权:医院应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激素类药物的性状、适应范围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全面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2.风险告知书:医院可以与患者签订激素类药物使用风险告知书,明确激素类药物的作用、风险和责任。
五、不合理使用处理1.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具有重要生理和药理作用的药物,广泛用于治疗炎症、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多种疾病。
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患者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健全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激素类药物的定义激素类药物是指具有激素作用的药物,包括激素类激素和非激素类激素两大类。
激素类激素包括皮质类固醇激素、甲状腺激素、胰岛素等;非激素类激素包括雄激素、孕激素、雌激素等。
这些激素类药物具有多种生理和药理作用,有着广泛的临床应用。
二、激素类药物的作用机制激素类药物的作用机制非常复杂,不同类型的激素类药物有着不同的作用机制。
以皮质类激素为例,其主要通过与细胞膜表面的细胞膜受体结合,形成复合物,然后通过转录调控因子的活化或抑制来调节一系列基因的表达,最终实现其生理和药理作用。
三、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激素类药物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在治疗炎症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2)抗过敏和抗变态反应作用:在治疗过敏性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皮炎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3)调节内分泌功能:在治疗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4)抗肿瘤作用:在治疗肿瘤和恶性肿瘤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四、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尽管激素类药物具有着广泛的临床应用,但其不良反应也是不可忽视的。
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免疫抑制作用:激素类药物具有显著的免疫抑制作用,易导致感染。
(2)内分泌功能紊乱: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内分泌功能紊乱,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情况。
(3)代谢紊乱: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等代谢紊乱。
(4)消化系统损伤: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易导致消化系统损伤,出现消化性溃疡、胃肠出血等症状。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 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证、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2. 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①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②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证、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④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⑤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下设“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安全与合理使用列入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二、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供应,采购目录向xxx省卫生厅备案。
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四、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五、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六、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xxx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使用。
七、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随访和剂量调整需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内一科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1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1、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
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
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
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
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生长激素释放激素(GHRH)及类似药、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2、对于所有激素类药物的初次使用,应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审核决定。
3、对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糖皮质激素,因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二、血液制剂1、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本办法仅指血浆源医药产品,即血液制剂。
2、为保证我院使用的血液制剂的质量,凡在我院使用的血液制剂,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
3、购进血液制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进行,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医药公司购进。
4、从医药公司购进的血液制剂其运输设备、记录必须符合血液制剂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5、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血液制剂检验报告书,《药品注册证》及血液批签发文件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剂除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索取相关证照外,还应提供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
6、严格执行生物制剂的入库验收制度。
入库时应对血液制剂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批准文号、配送公司及入库数量进行登记、核对,并对药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7、入库血液制剂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总则一、为了加强我院激素类药物的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避免或减小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激素是指糖皮质类激素。
管理组织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四、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五、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1:引言1.1 目的1.2 背景1.3 适用范围1.4 术语定义2: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分类2.1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概念2.2 常用的糖皮质激素药物及其作用机制2.3 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剂型和给药途径3:糖皮质激素相关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原则3.1 糖皮质激素适应症3.2 糖皮质激素不适应症3.3 糖皮质激素的治疗原则3.4 糖皮质激素的联合应用原则4: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管理和监测4.1 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和疗程调整4.2 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监测指标4.3 糖皮质激素治疗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4.4 糖皮质激素的突然停用和减量方法5:糖皮质激素的特殊应用场景5.1 儿童和孕妇的糖皮质激素应用5.2 高血糖和糖尿病患者的糖皮质激素应用5.3 糖皮质激素在特殊患者群体中的应用注意事项6: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贮存和处置6.1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贮存条件6.2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过期处理6.3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废弃处理7:附件[请在此处列出相关附件,例如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用药指南、疾病诊断治疗指南等]8:法律名词及注释8.1 法律名词1:对应的解释和说明8.2 法律名词2:对应的解释和说明[继续列出其他相关的法律名词及注释]【附件】1、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用药指南2、糖尿病的诊断和治疗指南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简称,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用于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文件。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级原则激素类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激素类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激素类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患者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激素类药物;新上市的激素类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三条临床用药选择原则临床选用激素类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因、病程及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安全性、患者耐药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2. 参照相关临床指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合理选择药物的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优先选择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仅在非限制使用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
第四条医师培训与考核1. 医师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激素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分级管理要求等。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师进行激素类药物知识考核,确保医师合理、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第五条处方权限1. 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可根据临床需求处方。
2. 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
3. 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同时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
第六条用药监测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分析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异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2)

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科定期组织各临床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三、使用管理
(一)药品调配:调配糖皮质激素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
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的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审核处方医师的资质,符合要求后方可调配。
(二)用药复核: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三)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每季度对临床科室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处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症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症尤其是相对适应症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症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Ⅱ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定,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症,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用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这些药物在临床上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其滥用、乱用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会带来较大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用药,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应症激素类药物通常用于治疗炎症、过敏等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适应症:•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风湿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皮肤病,如湿疹、丘疹性荨麻疹等;•心血管疾病,如心力衰竭、肾病综合征等;•神经系统疾病,如脑水肿、颅内压增高等。
三、管理制度1. 开药时需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医师应该按照患者的病情和病史,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
对于用药前需要进行详细评估,包括患者的病史、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2. 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疗程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应该控制药物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出现滥用、乱用现象。
特别是针对剂量的控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过量用药,造成患者的身体健康风险。
3. 监测患者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患者使用激素类药物时,医师应该密切监测其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
特别是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应该定期进行复查,掌握用药的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
4. 安排专人负责管控建议医疗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激素类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负责人应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合理控制药物剂量和疗程。
5. 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建议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对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用的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科学合理地运用。
建立严格的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避免发生滥用、乱用等不良现象,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
(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
(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
(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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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院激素类药物的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使用,避免或减小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激素是指糖皮质类激素。
管理组织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四、医务部定期组织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
五、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
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②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
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
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③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
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
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④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
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
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⑤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⑥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3、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4、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5、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①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②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
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
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监督管理
六、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七、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八、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九、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十、医院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医务部每年对临床科室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1-2次专项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十二、药学部调剂人员应认真执行处方审核调剂制度,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开具使用激素类药物者,有权拒绝调配,并有责任记录和通知医师改正。
其他相关规定
十三、国家机关有其它相关规定的遵照有关规定施行,违反法律法规的,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