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宅基地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宅基地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
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甚⾄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觑。
其实,发⽣宅基地纠纷何须动武呢?这⾥为⼤家解读⾛法律程序处理宅基地纠纷,切实维护⾃⼰的合法权益的途径。
什么是宅基地纠纷:1、宅基地纠纷,主要指宅基地权属争议或者⾮权属争议⽅⾯的争议。
2、宅基地权属争议主要是指宅基地权属确定之前的,有关宅基地占有、使⽤、收益过程中产⽣的各种争议或争执。
3、宅基地⾮权属争议纠纷主要指宅基地权属确定以后发⽣的宅基地侵权、宅基地违法及其他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原则:1、⾏政处理前置程序原则。
主要是指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在最终提起⾏政诉讼之前,必须经相关的⾏政机关依法作出⾏政处理决定,否则⼈民法院不予受理。
2、现有利益保护原则。
现有利益保护原则,主要内容是指在宅基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即在确权之前,任何⼀⽅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现有状况,不得破坏宅基地上的房屋、林⽊及其他附属物现存状态。
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对⾃⼰权利处理的⼀种⽅式,是私法⾃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在⾃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协商处理的内容不能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主体的合法利益,否则协商内容也⽆效;经过⾃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的,双⽅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后,对双⽅具有约束⼒。
2、调解⾸先,争议双⽅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形式,向相应的⼈民政府或⼟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县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作。
个⼈之间、个⼈与单位之间发⽣的争议案件,也可以根据当事⼈的申请,由乡级⼈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其次,⼈民政府或⼟地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以后,在7个⼯作⽇内进⾏书⾯审查。
最后,⼈民政府或者⼟地主管部门经审查,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审查双⽅当事⼈提供证据材料,经调查属实的,以⾃愿、合情、合法的形式进⾏调解。
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及调解的方法技巧
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及调解的方法技巧“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
这句在我国农村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客观地反映出长期以来农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最头疼的问题,它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影响农村邻里的和睦关系,冲淡亲情、友情。
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宅基地问题,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对于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下面,我就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者的角度,谈一下自己对农村居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处理的原则及解决方法于技巧的浅薄看法与建议。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及起因农村宅基地纠纷起因很多,情况复杂。
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有积怨斗气的、有胡搅蛮缠的……但是,其主要表现有侵犯权益、界址不清、遗产归属、私自买卖、乱搭乱建、不按批准位置建设、超面积建设、骗取批准、建新不拆旧、影响交通、滴水、排水等。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全民普法活动的积极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和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万顷良田、新农村改造、新市镇建设等相继实施,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超占面积、四址移位、无证建设、建新不拆旧等时有发生。
同时重大项目落户,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的明显上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纠纷表现更为突出。
以丹徒区上党镇为例,该镇位于镇江南郊,扬溧高速和沪宁高速纵横贯穿我镇,是镇江古邑南乡重镇之一,2006年底由原上党、上会二镇合并而来,辖有15个行政村,两个居委会。
面积约122平方公里(二调面积),总户数16931余户,总人口52270人(2010年底统计数据)。
上党镇是丹徒面积与人口大镇,也是丹徒四大经济板块之一。
宅基地纠纷,不仅直接影响了该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而且还牵扯了当地政府的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同时,又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创文明城镇带来不稳定隐患。
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
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家庭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婚姻中,宅基地纠纷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纠纷,需要采取一些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农村地区的婚姻宅基地问题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
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对预防和解决宅基地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完善宅基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目前,一些地区对宅基地的登记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登记手续繁琐、时间久、地点不方便等问题。
建立健全便捷的宅基地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登记效率,防止更多争议的发生。
第三,建立健全宅基地纠纷调解机制。
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调解协商解决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调解是一种灵活、迅速、廉价的解决方式,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合理规划和管理宅基地使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例如过度分割、乱建乱造等。
政府可以加强对宅基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统筹考虑农民家庭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宅基地资源,避免造成争议和冲突。
第五,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组织在解决宅基地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农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等。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这些组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增强他们在纠纷处理中的协调和调解能力。
第六,加强农民权益保护。
在农村婚姻宅基地纠纷解决中,应重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所有权,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保证他们能够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来解决。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机制、合理规划和管理宅基地使用、加强社会组织参与以及保护农民权益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婚姻中的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村家庭的和睦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确权颁发土地证的手续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宅基地可以抵押的吗?农民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的是使用权。
因此谈论房产和宅基地是否能抵押,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抵押。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流程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流程一、受理纠纷申请当农村宅基地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委员会在接受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如果符合调解条件,调解委员会将正式受理该纠纷申请。
二、调查核实情况受理纠纷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这包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界线、归属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
调查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组织双方调解在调查核实情况后,调解委员会将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同时,调解委员会还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四、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委员会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制定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界线、归属等内容。
调解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
五、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调解委员会将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调解委员会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督促和协调。
六、监督执行情况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调解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协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或情况,调解委员会将及时介入并进行调解。
同时,调解委员会还将定期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七、归档结案报告当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后,调解委员会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形成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将详细记录纠纷调解的全过程、调解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等信息。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矛盾与纠纷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事关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有效解决农村矛盾与纠纷,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一、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基础条件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首先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基础条件,为争议解决提供良好的环境。
这包括:1. 加强基层治理。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模式。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方面的改善,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
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加强农村冲突预防与化解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预防和化解冲突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有效的方法和经验:1. 加强信息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处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法规的了解和遵守,增强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意识。
2. 建立冲突预警机制。
建立农村冲突预警机制,通过收集信息、分析研判,早期发现矛盾纠纷,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化解,防止冲突的发生。
3. 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
通过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品质,减少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发生。
4. 加强调解与协商。
建立健全农村矛盾与纠纷调解机制,鼓励各方通过协商、对话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冲突的升级。
三、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农村法治建设是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重要保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些
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些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摘要: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步落实,农民对⼟地需求的扩⼤化与⼟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盾愈发突出,因⼟地问题不少邻⾥反⽬、兄弟阋墙。
⼟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1、农村⼟地纠纷的现状(1)征地补偿纠纷。
农户⼟地被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准、被征⽤⼟地的实有⾯积、⼟地上种植物的价值评估、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不⼀致,或兑现补偿不及时等引发的争议。
从已发⽣纠纷的情况来看,此类纠纷是当前⼟地纠纷中涉及农户多、政策性强、调解难度⼤的纠纷。
(2)⼟地承包纠纷。
主要是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问题,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过程中可能发⽣纠纷,对集体成员以外的⼈发包和关于承包的条件因⼈⽽异等问题也可能发⽣纠纷。
(3)⼟地边界纠纷。
当事双⽅因为所使⽤⼟地的边界发⽣的争议,多发⽣在直接相邻的两⽅或者多⽅⼟地之间,也可能是发⽣在不直接相邻的双⽅或者多⽅之间,或者由于边界模糊,使得双⽅难以分辨引发争议。
此类纠纷最多最普遍,多发⽣在收种季节。
除了⼀些多年⽆法确权的纠纷,⼀般处置难度不⼤。
(4)宅基地纠纷。
因农村宅基地管理⽐较混乱,违规建房、私搭乱建情况⽐较突出,容易引发⽭盾,再有相邻宅基地之间的边界问题也是宅基地纠纷的发⽣的重要原因。
(5)家庭⼟地纠纷。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家庭因死亡、搬迁、⼦⼥升学、嫁娶、⽣⼦等⼈⼝变动原因出现变化,或是由来已久的农村“分家”习惯,导致分地不公等情况,致使当前不少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产⽣纠纷。
2、农村⼟地纠纷多发的原因(1)基层⼲部法律观念淡薄。
⼀些村委会等基层⼲部法律意识差,对⼟地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有的擅⾃作主买卖集体所有的⼟地;有的未经多数农民同意就擅⾃组织⼟地流转,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在村民申请宅基地时,以⼝头的⽅式就将集体所有的⼟地许可给⼀些⼈使⽤,致使⼀些⼈本该合法拥有⼀份宅基地,却没有办理合法的使⽤⼿续,⼀直处于⾮法占⽤⼟地状态。
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和典型意义
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和典型意义摘要:一、引言二、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1.纠纷类型2.处理流程三、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1.法律依据2.调解与判决的平衡3.地域差异与政策调整四、典型意义1.维护农民权益2.促进农村社会稳定3.提升司法公信力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纠纷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负责处理此类纠纷。
了解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及典型意义,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1.纠纷类型宅基地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土地使用权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
这些纠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升级。
2.处理流程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流程:受理起诉、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处理方式。
三、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1.法律依据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为法院处理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调解与判决的平衡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注重调解与判决的平衡。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
若调解无果,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地域差异与政策调整由于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法规。
在政策调整方面,法院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司法实践中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
四、典型意义1.维护农民权益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有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使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秩序。
2.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宅基地纠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法院依法公正处理此类纠纷,有助于平息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例5篇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例5篇一、案例一:宅基地被非法占用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乙方是甲方的邻居,因为自己的土地不够建房子,就私自占用了甲方的宅基地。
事件经过:1. 乙方私自占用了甲方的宅基地,并开始在上面建房子;2. 甲方发现后多次找乙方协商,但乙方并不理会;3. 甲方报警处理,但警察称这是土地纠纷问题,需要到相关部门处理;4. 甲方找到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资料;5. 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最终乙方同意将宅基地归还给甲方,并赔偿相关损失。
教训:1. 村民要加强对自己土地权益的保护意识;2. 对于非法占用行为要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3. 在处理纠纷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
二、案例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800平方米。
由于甲方年龄较大,无法自己建房子,于是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方。
事件经过:1. 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签订了相关协议;2. 乙方开始在上面建房子,并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土地出售给了丙方;3. 甲方得知后提出异议,并要求乙、丙两方停止侵犯自己的权益;4. 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最终乙、丙两方同意归还土地并赔偿相关损失。
教训:1. 村民在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对象;2. 在签订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土地的使用范围和条件;3. 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提出异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案例三:宅基地承包合同纠纷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
乙方是甲方的亲戚,双方签订了宅基地承包合同。
事件经过: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而是将其出租给了丙方;2. 甲方得知后提出异议,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3.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方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4. 经过调解和协商,最终乙、丙两方同意归还土地并赔偿相关损失。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农村宅基地因利益分配不均、⼟地⾯积等等问题⽽出现纠纷的有很多,这个时候就需要进⾏处理,才能够维护各⽅的权益。
⾯对农村宅基地纠纷的时候,⼤部分让⼈都不知道该⽤什么⽅法,为此店铺⼩编做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最全总结。
⼀、⼟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因⼟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合法权益⽽引起的诉讼,⼈民法院应以⾏政案件⽴案审理。
法院主要审查⼟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续这⼀具体⾏政⾏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为。
因⽽,⼟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执照或责令⼟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承包地、⾃留地,侵犯第三⼈⼟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按《⼟地管理法》第四⼗四条规定办理农⽤地转⽤审批⼿续、有⽆考虑⼟地承包权三⼗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件的判决。
未经⼟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段骗取建房⼿续⽤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段骗取建房⼿续的⾮法⽤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合法权益,如影响邻⼈房屋通风、采光、通⾏等情况的,⼈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诉讼,建议⼟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地的处罚决定。
⼈民法院在审理⾮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的是为了多占地⽪、扩⼤墙院、堆放杂物等。
对这类纠纷,⼈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政案件受理。
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
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随着城乡发展差距的缩小和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型,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也逐步完善和改进。
2024年针对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的处理办法。
本文将对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进行总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述。
一、依法管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首要原则是依法管理。
针对农村宅基地纠纷,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不仅要严格遵守土地法律法规,还要注重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实之举。
二、加强政府监管为了更好地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政府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宅基地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宅基地领用、使用和流转中的违法行为,政府将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
对于非法占用、挂靠、转让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非法侵占宅基地的行为,政府将依法收回宅基地,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法律处罚。
四、加强农民权益保护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将加大农民权益保护力度。
政府将鼓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宅基地管理协会,通过协会等组织形式,加强农民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健全农民宅基地产权保障制度,确保农民的宅基地产权得到充分保护。
五、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政府将完善相关的纠纷解决机制。
政府将通过建立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机构,定期组织纠纷调解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农村宅基地纠纷当事人自行调解,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并加强对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度。
六、推进改革创新为了更好地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政府将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农村宅基地确权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确权发⽣纠纷该如何处理在农村地区要修建房⼦必须先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可是在现实情况中,很多的⼈会由于宅基地的问题产⽣纠纷,那么农村地区宅基地确权产⽣纠纷该怎么办?农村宅基地出现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发⽣纠纷该如何处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农村地区宅基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前《⼟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3种:1、协商处理。
《⼟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地所有权和使⽤权争议,由当事⼈协商处理。
”据此规定,公民之间产⽣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式加以解决。
2、⾏政复议。
《⼟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之间,个⼈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民政府处理。
”该法还规定,侵犯⼟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地管理部门责令停⽌侵犯、赔偿损失。
3、⾏政诉讼。
《⼟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对有关⼈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起三⼗⽇内,向⼈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地的使⽤权和所有权产⽣的纠纷,只与按照《⼟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民法院不予受理。
⼆、处理农村地区宅基地纠纷的原则有哪些?实践中,因宅基地使⽤权⽽产⽣的纠纷在民事诉讼中较为普遍。
对宅基地使⽤权纠纷应按以下原则依法处理:(⼀)、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依法保护公民、法⼈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权。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编就整理到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
如果有这⽅⾯的需求,可以到店铺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专业法律咨询。
宅基地边界纠纷 处理原则
宅基地边界纠纷处理原则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宅基地成为了农村居民的一种重要财产。
但是,由于基地界限不清、权属不明等原因,宅基地边界纠纷问题日
益突出,给乡村稳定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
法权益,加强乡村土地管理和治理,必须制定合理的处理原则。
首先,应该坚持依法处理。
对于宅基地边界纠纷,应当以法律法
规为准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处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要注重公正公平。
在处理宅基地边界纠纷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依据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偏袒、不偏私,才能使乡村土地管理工作更加健全、有序。
第三,要实行多元协商。
处理宅基地边界纠纷,要发挥农民自治
和平民协调的作用,采用民主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地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纠纷,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最后,还要注重宣传教育。
加强对基地管理和运行规则、知识漏
洞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农民切实了解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
识和维权意识,自觉遵守规定。
总之,宅基地边界纠纷是乡村土地管理中的一大难题,必须依法
依规、公正公平地处理,促进乡村土地管理与治理的健康发展。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及调解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及调解宅基地纠纷是指在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划定和界址、宅基地的处分等问题上引发的争议。
由于宅基地在农村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此处理宅基地纠纷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及调解的相关内容。
1.法律原则:宅基地纠纷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原则: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3.协商解决原则: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
4.事实真相原则:处理宅基地纠纷应根据事实真相,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合理判断。
5.保护农民权益原则: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应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利益。
1.调解机构: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机构,由政府、司法机构、农村社团组织等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
2.调解程序:纠纷调解应遵循程序公开、主动公告、当事人自愿等原则。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公正、客观、中立地履行调解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调解依据:调解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宅基地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调解员可以以正式的调解书为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调解效力: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应有法律效力,具备相应的执行力。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可以向法院起诉。
总的来说,处理宅基地纠纷要坚持法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原则、事实真相原则和保护农民权益原则。
同时,建立健全的调解机构和调解程序,促进多方参与,形成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处理宅基地纠纷,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常见纠纷解决100例
农村常见纠纷解决100例引言农村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石,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公等原因,农村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
这些纠纷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的生产生活。
因此,解决农村纠纷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介绍100个有关农村常见纠纷的解决方案,旨在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1. 土地纠纷1.1. 农民土地权益纠纷的调解和解决方法 - 建立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解决农民土地权益纠纷。
-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确认工作,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保护。
- 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1.2. 村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方法 - 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登记工作,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 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监管,防止恶意压价和不公平交易。
- 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流转纠纷。
1.3.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 - 完善宅基地制度,明确宅基地的权益和使用范围。
- 加强对宅基地规划管理的监管,防止滥用宅基地和侵占宅基地。
- 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宅基地纠纷。
2. 劳动纠纷2.1. 农民工拖欠工资纠纷的解决方法 -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 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 加强监督和惩治,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2. 农村劳动用工纠纷的解决方法 - 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 建立农村劳动用工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及时解决纠纷。
2.3. 雇佣农民工违法纠纷的解决方法 - 加强对雇佣农民工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关注农民工工资和待遇情况,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
- 健全农村劳动用工关系纠纷处理机制,加强调解和仲裁工作。
3. 经济纠纷3.1. 乡村产权纠纷的解决方法 - 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制度,明确产权界定和保护范围。
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
Hesitation can certainly avoid the possibility of doing something wrong, but it also loses the chance of succe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好方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
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总结在农村地区,宅基地纠纷一直是一项棘手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相关部门在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处理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办法进行总结,以期为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提供参考。
首先,根据2024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相关部门加强了宅基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工作。
对于已经分配的宅基地,要求所有农户进行宅基地的登记和确权,确保土地权益的明晰和登记在册。
同时,对于尚未分配的宅基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确保农户的宅基地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其次,相关部门明确了涉及宅基地纠纷的调解方式。
根据办法规定,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一般性的宅基地纠纷,相关部门将加强调解工作,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
对于复杂性较高的纠纷,可以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处理。
通过明确调解方式,可以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第三,2024年办法强化了宅基地使用的监管机制。
根据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机构,并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存在滥用宅基地、长期闲置或者违规转让等行为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通过强化监管机制,可以遏制宅基地纠纷的产生和扩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办法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
根据办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承包经营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对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要明确这两个权利的归属,避免权益的交叉和混淆,减少纠纷的发生。
最后,办法还强调了宅基地纠纷的预防工作。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宅基地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宅基地管理水平。
加强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范和科学化。
通过预防工作,可以减少宅基地纠纷的发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看过来!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看过来!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
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
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三、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
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四、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的,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
关于宅基地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宅基地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处理宅基地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就是《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该法明确规定,在农村,⼀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且,获得了宅基地以后,都是要办理集体⼟地使⽤证的证明,集体⼟地使⽤证是证明宅基地使⽤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关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六⼗⼆条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处,其宅基地的⾯积不得超过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均⼟地少、不能保障⼀户拥有⼀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永久基本农⽥,并尽量使⽤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地,由乡(镇)⼈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农⽤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改⾰和管理有关⼯作。
第六⼗三条⼟地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业、商业等经营性⽤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使⽤,并应当签订书⾯合同,载明⼟地界址、⾯积、动⼯期限、使⽤期限、⼟地⽤途、规划条件和双⽅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地使⽤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但法律、⾏政另有规定或者⼟地所有权⼈、⼈签订的书⾯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地的出租,集体建设⽤地使⽤权的出让及其最⾼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途的国有建设⽤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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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随着我国社会的繁荣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经济使用价值日益提高,再加上国家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致使近几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而诉至法院的宅基地案件自然不少。
那么,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呢?并且究竟该如何处理呢?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
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
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三、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
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四、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的,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
对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屋产权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判决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如主管部门不批准双方共同使用该宅基地的,可以明确对房屋各自的份额后,判决房屋产权给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
六、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政府申请处理。
当事人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
对经过统一规划和确权的宅基地因界址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否明确,长、宽、面积等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除四至确实被移动外,应以四至为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证的,人民法院应将该宅基地处理给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相符的一方使用。
来源:(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cq/466699.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单位集资房拆迁怎么赔偿/cq/663964.html•房子遭遇非法强拆的维权方式和技巧/cq/663963.html•司法强拆需要哪些文件/cq/663962.html•商铺拆迁时经营户有赔偿吗/cq/663961.html•山东村民被强拆致死真相如何/cq/663960.html•农村开荒地土地怎么确权/cq/663959.html•房屋土地使用证丟失怎么补办/cq/663958.html•征地拆迁中提高赔偿的方法/cq/663957.html•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cq/663956.html •荒山承包有哪些相关政策/cq/663955.html•非法拆迁起诉书范文 /cq/663954.html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cq/663953.html•国家征地赔偿一亩地是多少钱/cq/663952.html•拆迁赔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一样吗/cq/663951.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以及有哪些方式/cq/663950.html•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详细介绍/cq/663949.html•划拨土地转让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948.html•政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cq/663947.html•门面拆迁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cq/663946.html•叶祖新土地被强征看明星怎么面对强征/cq/663945.html•非法拆迁是什么行为 /cq/663944.html •中国的私人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cq/663943.html•土地转让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cq/663942.html•自留地转让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cq/663941.html•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 /cq/663940.html •已经被冻结的拆迁房还可以购买吗/cq/663939.html•买拆迁房如何签协议 /cq/663938.html •政府强行霸占土地怎么办/cq/663937.html•开荒地征收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36.html•关于拆迁相关规定(2018)是什么样子的/cq/663935.html•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cq/663934.html•土地使用权侵权争议的前提是什么/cq/663933.html•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处理原则是什么/cq/663932.html•户口已迁出可否分得拆迁安置房/cq/663931.html•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 /cq/663930.html •工厂拆迁机器设备怎么赔偿/cq/663929.html•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转让与抵押有哪些区别/cq/663928.html•邯郸开发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27.html•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来买卖吗/cq/663926.html•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哪些/cq/663925.html•青苗赔偿价格表 /cq/663924.html •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923.html•与拆迁方谈判时要注意些什么/cq/663922.html•国有土地使用分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cq/663921.html•政府违法征地的证据怎么收集/cq/663920.html•土地使用期限能否从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计算/cq/663919.html•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计算/cq/663918.html•可以委托别人签订拆迁协议吗/cq/663917.html•货币赔偿基准价 /cq/663916.html •农村土地入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书写格式2018 /cq/663915.html•盐亭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拆迁安置办法/cq/663914.html•国家修路征地迁坟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13.html•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2018年)/cq/663912.html•电线杆占地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cq/663911.html•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10.html•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中的其它税费具体指的是什么/cq/663909.html•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赔偿/cq/663908.html•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cq/663907.html•土地使用权的售让特点是什么/cq/663906.html•企业拆迁员工安置赔偿是什么样子的/cq/663905.html•土地互换后可以要回来吗/cq/663904.html•景点、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cq/663903.html•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cq/663902.html•农村机动地承包合同范文/cq/663901.html•房改房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cq/663900.html•拆迁分房政策的相关规定(2018)/cq/663899.html•农村土地互换合同书 /cq/663898.html •政府违法征地谁来管 /cq/663897.html •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范本/cq/663896.html•国家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cq/663895.html•商铺拆迁赔偿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呢/cq/663894.html•农民依法承包取得经营权的土地能否依法强制执行/cq/663893.html•江苏省征地赔偿新标准(2018年)/cq/663892.html•省级公路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91.html•房屋被强拆后还能要到赔偿吗/cq/663890.html•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cq/663889.html•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有什么不同/cq/663888.html•公租房拆迁如何赔偿 /cq/663887.html •承包开荒地种果树归谁/cq/663886.html•政府征地的程序 /cq/663885.html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赔偿/cq/663884.html•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cq/663883.html•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cq/663882.html•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营业税吗/cq/663881.html•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cq/663880.html•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cq/663879.html•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哪些/cq/663878.html•房子被偷拆后该怎么办/cq/663877.html•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6.html•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赔偿纠纷/cq/663875.html•云平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4.html•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有哪些依据/cq/663873.html•强拆就是违法 /cq/663872.html•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cq/663871.html•农村土地怎样流转 /cq/663870.html •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cq/663869.html•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8.html•现在拆迁可不可以强拆/cq/663867.html•遇到非法拆迁怎么办 /cq/663866.html •房屋征收程序 /cq/663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