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倡导建筑企业诚信经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浙江省建设市场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金华市区从事建筑施工、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诚信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建立、实施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信用标准、信用评价办法、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建筑业企业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及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在金经营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在金的经营业绩及奖惩情况。
《诚信管理手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建筑市场管理、资质升级或增项等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金华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市区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通过对《诚信管理手册》的发放、登记、使用、年度检查等活动实施对在金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
第六条本市建筑业企业持以下资料到金华市建设局申领《诚信管理手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2、企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申领《诚信管理手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二)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近二年内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拖欠民工工资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三)有派驻金华市的相应管理技术人员的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驻金负责人的委托书,进金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职称证书、三类人员合格证书、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1、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中级职称。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1、申领登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221.136.80.149/)的用户名、密码及IC卡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
其中IC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为有偿使用。
市建管处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9号联系电话:873069592、在市建管处办理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提保额度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企业150万元人民币,二级企业120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万及以下的企业2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
(联系电话:87316925)3、将企业住处和人员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确认提交,同时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到市建管处在指纹考勤系统中录入指纹。
4、企业向宁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联系电话:871855185、建委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市建管处对企业和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且《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建委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6、企业持《信用证》可在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企业到宁波其他县、市、区承接业务可持《信用证》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甬施工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1、备案申请表(附件2);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甬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3、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甬施工及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4、建筑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自有在甬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领登记表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领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登记时间告知事项欢迎您参加____省***市的工程建设,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____省及***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按照“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
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按照要求或承诺配备与所承揽的工程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4、规范建筑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办理工程备案。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办事指南等管理信息可在*****网上查询,请及时浏览。
企业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们已经知晓告知事项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____省及***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年月日申领《____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须提供以下材料:本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外地企业,1、企业法人委托书复印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中标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中标工程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中标工程五大员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基本情况注:跨区域经营企业填写此页。
诚信档案办理流程说明(建筑业)
诚信档案办理流程说明(新企业必看)发布时间:2014-03-05 11:46:41(一)诚信档案信息入库流程:第一步:从业单位登录“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点击“新企业申报”,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从业单位进入企业后台自主填写信息并保存、提交;第三步:从业单位携带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至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四步: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档案管理科核验信息;第五步:对入库信息校核通过后发布从业单位信息至诚信平台前台。
(二)首次入库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录入方法:*注:1. 设备与材料供应企业填写方法:注册时企业类别应选择“设备及材料供应”类,需要填写的内容为基本信息页面、组织机构代码证页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人员、诚信承诺书页面。
其中企业资质页面里“资质类别与等级”应选择“设备、材料供应”,上传并填写设备、材料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或其他可证明本企业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的证件资料。
可添加多个设备、材料供应资质,分别上传不同的证件资料;若证件有效期为长期、或未标注期限,“有效期始”填写证书上的成立日期,“有效期至”填写当年年底,如“2014年12月31日”,若证件上明确标示有效期限,则依据证件填写;企业人员栏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人员“基本信息”页面填写完成后,请务必退回上一页面,点击“编辑”重新进入人员信息,左侧选择“资质证书”,进入人员资质证书编辑页面。
“资质名称”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商”,并且填写营业执照内容以及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副本原件),其中“证书编号”填写栏目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填写方法参照营业执照证件填写,若证件有效期为长期、或未标注期限,“有效期始”填写证书上的成立日期,“有效期至”填写当年年底,如“2014年12月31日”,若证件上明确标示有效期限,则依据证件填写。
2. 扫描件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格式统一为不超过1MB的jpg文件,文件名称需为扫描内容名称,如“营业执照.jpg”。
金华市区外地进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十三、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金华市建设局撤销其备案,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接受其备案申请: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1、基桩低应变测试仪;2、百分表(或计电百分表)、油压表(荷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反力平台、反力钢梁、千斤顶;3、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4、侧斜仪、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5、锚杆拉拔仪;6、基桩高应变测试仪。
1、幕墙三性检测设备一套(风速仪、流量计、位移传感器、压力变送器等);2、门窗三性检测设备一套。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岩土等专业技术人员;
十、分支机构承接每一项工程检测业务均实行一项目一登记,携带备案表、《诚信管理手册》和检测合同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检测业务项目登记手续,填写《检测机构进金承接业务项目登记表》(见附件3)。
金华市建设局的工程检测业务项目登记部门为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支机构及其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分支机构应接受、配合。未按本规定办理项目登记的,其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工程项目库企业版操作手册
目录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模块、诚信模块流程及注意事项说明 (2)企业端: (2)一、系统登录 (2)二、工程项目流程介绍 (2)管理端: (9)一、系统登录 (9)二、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介绍 (9)三、诚信信息操作说明 (12)第二部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模块、诚信模块流程图 (14)一、历史信息补录流程图 (14)二、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模块操作流程图 (15)二、诚信模块操作流程图 (15)第三部分企业版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模块、诚信模块操作手册 (16)一、系统登录 (16)1、系统登录 (16)二、工程项目各环节操作流程介绍 (16)1、合同备案 (17)2、施工许可申请 (24)3、竣工验收备案 (30)4、历史数据补录 (36)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模块、诚信模块流程及注意事项说明企业端:一、系统登录打开“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软件,用现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
二、工程项目流程介绍工程项目是本次介绍的重点,共包含4个模块,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历史信息补录。
历史信息补录:即将主管部门导入的从2009年至2015年3月所发放的施工许可信息,先下载,然后进行项目详细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信息、施工许可部分信息及竣工验收信息、附件材料信息进行补充并上报。
上述四个模块的流程介绍如下:1、合同备案第一步:打开合同备案窗口。
左侧导航点击“工程项目—合同备案”,右侧显示“合同备案”窗口。
第二步:添加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分为三个页签,分别为:合同备案信息、招投标信息、附件材料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值。
保存成功后,跳转到合同备案主窗体且下方列表增加一条合同备案记录,备案状态显示“未上报”。
注意:1、添加合同备案时,如果项目信息在项目库中已存在且审核通过,可从服务器上选择项目信息下载到本地,如果项目信息在服务器上不存在,就可手工录入。
从服务器上下载下来的项目信息,不允许修改。
2023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2023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信用评价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并在规定的考核时段内,以信用信息标准量化为基础,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和建设工程管理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
第三条在我市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专业作业企业除外)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组织建筑业信用评价考核,指导各县(市)、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和进入辖区内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进行,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到公开、公正,保障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信用信息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
(一)基本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自然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资质类别等级、专项许可、从业人员及承揽工程、完成产值情况等。
(二)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受到各级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促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勘察设计工程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已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境外、国外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按照建设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2004]78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浙江省建设厅负责外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的登记备案及市场行为的监管工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进省后的外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省后承接业务的登记备案及市场监管工作.第五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承接业务登记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企业独立法人工商注册营业执照;(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或《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第六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承接业务申请备案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申请表》、《外省在浙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可在浙江省建设厅建设信息网(http://www。
zjjs。
)上自行下载);(二)外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业务介绍信或企业无不良市场行为证明;(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或《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在浙法人委托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七条外省进入浙江勘察设计企业参加公开招投标的,除持招投标所需材料外须出具《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说明
文件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换发《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工作的通知《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填表(网上登记)说明--------------------------------------------------------------------------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填表(网上登记)说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进行网上登记时,应详细阅读本说明。
进入“入青建筑企业信用登记”或“队伍管理”中的“外地入青”,即可进入入青登记程序。
进入“携带有关资料和证件办理核实手续”可浏览办理入青应提交的资料。
在“一、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上传信息要求”,点击“4、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上传登记信息”,可录入、上传登记信息。
录入登记信息前,请先“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并在“我没有加密软件狗”内注册。
所有应录入的信息应全部、真实录入,录入的资料信息应对应一致,确认无误后上传。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1.职称:管理人员本人所持有的最高级别的职称,主要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等。
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等;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
工程技术人员指持有职称证书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不包括会计、经济、统计类的持证人员。
2.职务:管理人员本人在本公司的最高级别职务或在驻青机构的职务。
3.岗位(持证情况):经过考试考核合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关键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预算员、财会员、统计员等。
注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属于关键岗位证。
4.岗位证书编号:上述相应岗位证书的编号。
5.入鲁备案:法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山东省建筑市场应办理的入鲁备案手续。
外地进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外地进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2009年度延期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
手册注册登记号:
企业申领经办人手机
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制
年月日
\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驻无锡的基本情况
三、驻无锡市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受法人委托的驻锡负责人必须系本单位人员(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四、驻无锡市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注: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并与单位有合法劳动
(社
保)关系,不能由驻锡负责人或建造师兼任。
五、驻无锡市安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注:驻锡安全负责人必须与单位有合法劳动(社保)关系,并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六、诚信证明
七、进澄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承诺书
八、进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九、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承诺书
十、2008年度在澄工程业绩汇总表
填表人:填表时间:
十一、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执业状态情况说明;
5、提供企业驻锡委托法人、驻锡技术负责人和驻锡安全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社保凭证)。
驻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注:
1、联系电话:
2、所有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装订成册。
外地建筑企业来长施工备案登记表
共人,其中工程师人,助工,技术员
驻长负责人
驻长技术负责人
驻长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企业施工简历(包括近二年施工工程质量情况)
企业负责人印章(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企业所在县建委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企业所在地(市)建委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1)本表只供外地来长建筑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之用.
(2)本表一式五份,企业主管单位、所在县、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开户银行各存一份,企业自存一份。
(3)本表至年月日内有效.
外地建筑企业来长施工备案登记表
()长建登第号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盖章)
企业所在地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所有制性质
企业编制人数
技术资质等级
资审发证部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营业执照证号
管理手册编号
承接工程建筑面积
(万元)
承接工程造价
(万元)
来长情况
申请来长人数
共人,其中技术工人人,平均等级
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
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第一条总则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是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的最高奖项,该奖项的设立和活动的持续开展,是认真贯彻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强市、强企、强品牌”的强市战略,积极鼓励我市企业走出去跨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成果和结晶,同时,通过“茶花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的开展,积极鼓励我市建筑装饰企业(会员企业)“创优、创杯、创品牌”的积极性,鼓励企业通过扎实做强做实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同时•,以优质的装饰工程回馈客户、回馈社会。
第二条活动组织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是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金华市装饰装修协会共同举办,所评选出的奖项代表了我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典范。
第三条申报工程申报工程包括室内装饰工程、景观装饰工程、幕墙装饰工程、古建筑装饰工程等。
第四条申报对象(一)申报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必须在金华市行政区范围内,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分包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总分包有关规定;(二)工程规模:建筑装饰工程合同(分包合同)造价2OO万元及以上;(三)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工程必须由申报单位独立承建;2,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事故;3.工程已在上年度九月底以前竣工,并在申报前已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第五条申报企业条件(一)在金华市内注册或外地进金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同时具备诚信手册、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二)申报企业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申报表(一)申报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必须填好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茶花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申报前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后,报金华市装饰装修协会。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一、适用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含建筑业企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杭开展建设市场活动,应先办理进杭备案。
二、受理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前15个工作日统一受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申请。
三、初次进杭备案流程1、企业应首先将企业的有关基础资料输入“杭州建设信用网”()数据库,网上发起审核并携带下列资料至我站办理进杭备案手续:(1)《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表》一份(填写内容须打印)。
(2)附件材料:(书面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写目录;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提供)出具的当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年未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及以上纪检或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证明;③企业总公司驻杭分支机构的设立文件;④在杭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⑤驻杭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财务、专职质量、安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职称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其中驻杭负责人还需提供本单位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⑥拟派杭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资料(详见“杭州建管网”()办事指南“外地施工企业注册(临时)建造师进杭备案须知”);⑦已签署盖章的《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
2、进杭备案申请统一受理期结束后,市建管站组织人员对企业驻杭的机构设置、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符合申报情况和备案要求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证》。
外进一级建筑企业办理诚信手册登记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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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建工集团 房建总承 绍兴县 有限公司 包特级
金市建外企 [200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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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滨建设 房建总承 上虞市 集团有限公司 包特级
金华市 广厦时 代花园 B6-601
陈福祥 13606500551 39960
金市建外企 [2009]22号
浙江中一建设 房建总承 29 兰溪市 有限公司 包一级
金市建外企 [2009]23号
市政公用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 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饰装修、 地基与基础、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幕墙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等资质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设计甲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 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婺城区 工贸区
郑建民 13806635100
建施交【2005】1号 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建施交【2005】1号各省驻津建管处、各进津建筑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促进依法经营,完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机制,有效遏制借照、挂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的有关事项补充规定通知如下:一、进津企业备案方式2005年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方式分为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两类。
(一)初次进津企业实行项目备案。
由建设单位出具招标邀请函(含公开招标项目)或总承包企业出具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意向书,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项目备案通知书》参加投标或签订分包合同。
按项目备案的企业不得承揽备案项目之外的工程。
(二)经2004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可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工程合同。
(三)200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一律实行项目备案。
2004年度按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备案,且考核为合格的企业,但全年承揽工程均为劳务分包工程或无工程业绩,一律实行项目备案。
(四)200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
二、进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根据建设部关于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兼有劳务资质的有关规定,进津企业应严格按施工资质承包范围承揽工程。
(一)自2005年起,进津企业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劳务分包作业,否则签订的劳务合同不予备案。
(二)进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其劳务作业只能分包给已办理《分包交易服务卡》的劳务企业,不得分包给其他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进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无劳务分包的(自行施工),在进津备案时必须提供所有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农业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开户证明和工资卡流水单。
(三)进津企业应进行施工资质备案,并在备案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
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暂行).doc
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行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建筑市场信用主体”),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是指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筑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各建筑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能力、行为按一定规则进行量化评价。
第四条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归集其他部门有关信用信息;县(区)级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信用评价内容和程序第六条信用主体的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基础信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第七条基础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办公场所、纳税、生产基地、机械设备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各建筑业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所涉及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市场、质量、安全、履约等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第九条其他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领导机构对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以及从监察、司法、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
第十条信用信息分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其中良好信用信息为加分信息,由信用主体自行申报;不良信用信息为扣分信息,由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采集录入;由其他部门产生的不良信息,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每季最后2个工作日)向有关部门对接采集。
第十一条由信用主体自行申报的良好信用信息,申报时间以企业自行确定,注册地在金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其他企业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金华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金华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金华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90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会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且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等建筑业企业。
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市域统筹制度和信用浮动制度,即“一地交纳、全市通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
各县(市、区)在办理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已在本行政区域内缴纳过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企业,再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第四条缴纳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额度为120万元,施工专业承包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为6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30万元。
如企业仅在注册地(县级或区)承接业务的,缴纳标准和减免浮动政策,由县(市、区)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鼓励企业采用银行保函缴纳。
第五条缴纳方式1.企业仅在注册地(县级或区)承接业务的或省外企业,保证金缴纳至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指定的专户。
县(市、区)主管部门按季度将缴纳情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省内市外企业及本市跨县(市、区)承接业务的企业,保证金缴纳至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户。
同时,缴纳企业应将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款确认凭证报送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场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
金华市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表
备注
1、获奖工程和综合性先进企业奖励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2、所得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3、获奖称号计分有效期分别为国家级3年、省级2年、市级2年,县(市、区)1年。
1
(四)
科
技
进
步
奖
︵
工
法
QC
小
组
成
果
1.获国家级工法
8
2.获国家级QC成果
5
3.获省部级工法
5
4.获省部级QC成果
3
5.金华市级QC成果一等奖
2
6.金华市级QC成果二等奖
1.5
7.金华市级QC成果三等奖
1
8.金华市级QC成果表扬奖
0.75
9.金华市级QC成果发表奖
0.5
10.金华市级QC成果组织奖
2
5、未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扣5分;
6、上年度未获得市级以上QC成果奖的扣3分
(四)
以人
为本善待员工
1、有企务公开制度,有关员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
2、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3、按时缴纳员工社保基金;
4、及时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伤害险。
15
1、无企务公开制度的扣5分;
2、未与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不得参评;
5
4.获金华市双龙杯优质工程奖
3
5.获金华市优质结构奖
2
6.获县(市、区)优质工程奖
1
(二)
企
业
进
步
奖
励
1.获国家级先进企业奖
5
2.获省级先进企业奖
3
3.获市级先进企业奖
2
4.获县(市、区)先进企业奖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办法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我市建筑市场对外开放政策,规范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管理,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办理进津备案手续,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具有建设部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施管站)负责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津从事建筑活动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津从事建筑活动应该进行备案,凭资质证书和进津备案通知书承揽工程。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实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两种方式。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创建优良业绩且近三年在津完成工程结算收入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年度备案;其他外地建筑业企业均实行项目备案。
第五条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应办理项目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三)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招标邀请函,或总承包单位出具的分包工程合同意向书;(四)在津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五)企业进津管理人员的人事或劳动合同、任命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其中进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还应提供本单位办理的社保凭证;(六)设立天津分公司的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申请年度备案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下列资料:(一)近三年在津完成工程结算收入证明;(二)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证明;(三)在本市获得海河杯优秀工程、市级文明工地或劳务管理标准化工地等称号的证书。
第六条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备案资料和备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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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总承包企业争创标化工地承诺书。
*本表一式三份,登记后一份由பைடு நூலகம்业保存,一份交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金华市建
设局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A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2、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近二年内有无违法违规、拖欠民工工资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记录情况);
3、拟派驻金华市的管理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驻金负责人的委托书,进金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金华市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主、增项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驻金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驻金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提电话
驻金联系人
身份证号
手提电话
企业申请进金承包业务范围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