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完成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政策精准有效;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合法权益……日前,备受关注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得以面世。
在外界看来,这一酝酿数年、着眼新型城镇化的新政,至少在如上五方面有所突破。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跑之年,户籍新政如何落地收效,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亮点一: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所言,这一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正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之下,谋求力度空前的改革。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在“泛二元化”格局凸显的当下,此次改革着眼于创新人口管理,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备受关注。
官方文件对此的具体表述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在解决城乡二元壁垒的问题上,这确实是比较大的突破。
”中国社科院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主任钟君对中新网记者谈道。
在钟君看来,作为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取消城乡之间的户口界限,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消除农村歧视等实质意义。
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对此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也就是说,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之后,公共服务的差距要补齐,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现群体间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
”易鹏说。
亮点二: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此次户籍改革明确“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并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黄明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
户籍差异影响了社会公平。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
我市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较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
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统筹城乡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研究——从统筹城乡就业说开去
二 、 籍 制度 改革 对统 筹城 乡发展 的促 进作 用 户 党 的十 七大 报告指 出 :统筹 城 乡发展 , “ 推进 社会 主义 新农 村 建设 。解决 好农 业 、 村 、 民问题 , 农 农 事关 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 会大 局 , 必须始 终成 为全 党工作 的重 中之 重 。全 面 ” 建设 小康 社会 的 目标 能否如期 实 现 , 关键 就 在于 如何 解 决
・
14 ・ 3
果说体制是导致城乡差距 的原因之一, 那么, 户籍制度却 庆市开始实施“ 两翼” 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 计划通过农村承 是困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大难题 , 户籍后面捆绑着利益 包山地 、 林地等确权工作和实行“ 产加销一条龙 、 农工商一 的主体 , 民工“ 农 城乡候鸟” 的身份矛盾 日 益加剧的根源 即
入 就必 须实 现农 民 的充 分或 较 充 分就 业 。就 业 是 民生 之
本。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和我 国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
在农 村 , 0多万农 村劳 动力 进城 务工 , 乡居 民收入 比率 农 村 的实践 来 看 , 富 裕 农 民 , 须 减 少 农 民 , 减 少 农 8 0 城 要 必 要
21 年 第 1 01 5期 ( 总第 2 0期) 3
世 纪桥
N . 5, 0 1 o 1 2 1
S i i i JQa t f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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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筹城 乡与 重庆 户 籍 制 度 改 革研 究
从 统 筹 城 乡就 业说 开去
张李娟
推 动农业 产业 化 发展 , 进农 民增 收致 富 。加 快推 进 户籍 促 已成 为关 系我 国农 村 经 济社 会 发 展 的重 大 战 略 问题 。如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经 商 5 以上 ,或 购 买 商 品 房 , 或 年
投 资 兴办 实 业 3年 累计 纳 税 1 0万元
民合法 权益 等建 议 。墨
以上 或 1 纳 税 5万 元 以上 的 ,均 年
首 批 木 制 建 材 下 乡
可 自愿 申请 入 户 ;在 远 郊 区县 城 务 工 经 商 3年 以上 ,或购 买商 品住 房 , 或 投 资 兴 办 实 业 3年 累 计 纳 税 5万
户 问 题 、 搞 好 城 镇 规 划 、 加 强 土
要专 闻递
重庆 :户籍制度 改革全匿启动
8月 1 5日, 重 庆 市 统 筹 城 乡 户籍 制 度 改 革 全 面 启 动 。根 据 政 策 规 定 ,重 庆 籍 农 民凡 在 主 城 区务 工
紧 密 结 合行 业 特 点 ,综 合 考 虑 企业
农业部 、财政部 :第二批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资 金 下 达
试 点 启 动
8月 2 t 1 E,全 国首 批 木 制 建 材
元 以 上 或 1年 纳 税 2万 元 以 上 的 , 均 可 自愿 申请 人 户 。农 民进 城 后 可
近 日,农 业 部 、 财 政 部 联 合 印
下 乡试 点 在 京 启 动 ,首 批 试 点 期 将 持续到 21 年 1 3 01 月 1日, 由 1 家 4
整 国 民收 入 分 配 的 重 点 ,通 过 扩 大
组织 “ 托底 安 置 ” 等 各 类 促 进 城 镇
失业 人 员就业 的优 惠政 策。此外 ,
农村 劳 动力 转 移 就 业 等 增 加 农 民工 资 性 收 入 、 通 过 积 极 推 进 农 村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等 增 加 农 民 财 产 性 收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政策解
(一)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有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转户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参保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
1.办理时间、地点:每月1—20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所办理。户口不在本统筹区的,可到暂住证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所办理
2.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半年内有效);填写《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申请书》(一式两份);若请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代办委托书。
二是转户居民随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三是转户居民生活困难,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九、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转户居民可向当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所在区县社保局、医保中心咨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关事宜,也可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查询相关内容。
3.缴费标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两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档。
一档:按上年度本市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二档:按上年度本市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1%缴纳医疗保险费(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未继续缴费或继续缴费不足5年“4050”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相关规定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继续缴费5年及其以上的“4050”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发展的逻辑与统筹城乡改革
口杜受祜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釜底抽薪,从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破题。
要把影响城乡平等的城乡二元体制作为改革重点、率先突破。
改革城乡户籍制度,重在改革户籍制度后面的城乡不平等待遇;改革城乡二元投入体制,建立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的投入机制;改革城乡二元环境治理、保护体制,建立城乡统筹的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
进入21世纪,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在工业化加速升级、城镇化加快发展、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带动下,产业快速升级,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农民阶层快速分工、分化,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快速变迁,既面临着实现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协调、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工农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解决“三农”问题难度加大的严峻挑战。
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和机制要求紧迫。
不失时机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建立新型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为加快区域现代化进程提供新的动力,已成为各地必然的选择和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跳出就“三农”来解决“三农”问题的传统思路,把“三农”问题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全局上来统筹和解决,从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的内在联系上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促进工业化、城市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相结合。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
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决定了工业和城市必须对其补贴、支持。
但是,一方面农业和农村不只是单向的、被动的接受补贴,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与工农互促、城乡共荣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相互推移的过程。
20世纪80年代我国成功的农村改革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对”三大件”的消费需求扩大,带动了轻工业、重工业,乃至整个城市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农业支持工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非常生动的发展局面就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烟政办字〔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5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6号),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建设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人口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资源配套,提升城市发展活力,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妥有序。
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政策。
坚持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实施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实现“宜城则城,宜乡则乡”。
坚持统筹协调。
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推进户籍制度相关配套改革。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凡在城镇购房(或租房)居住、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按照自有房屋、近亲属房屋、租赁房屋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顺序进行落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完善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改革原则(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二)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四)坚持统筹配套、扩大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改革任务(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在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认真落实租赁房入户管理办法,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失地农民进城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进城落户问题。
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评价及制度完善
统 筹城 乡户籍 制度 改 革 的
户籍改革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 表
政策 评价 及 制度 完善
胡 静 重庆大学 贸易与行政学 院 重庆
【 文章摘要】 重庆市 以解决农民工城镇 户口为突 破 口,全 面启 动 了户籍制度 改革 。在户 籍 改革制度实施的基础上 ,文章构建 了 户籍 制 度 改革 实 施 效 果 的 指 标 评 价 体 系,并对统筹城 乡户籍制度 改革实施 以 来取得成效进行 了相应评价 ,对统 筹城 乡户籍制度 改革 中存在的诸 多问题做 了
一
二 、统筹城 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效果 的评价 指标 体系
对 统筹 城乡户 籍 改革实 施效 果 的评 估, 是户籍改革政策的一个反馈。 评价指标 体系的质量 ,将很大程度上 影响户籍改革 实施 的效率。 所以 , 有必要建立一套与户籍 制度改革 的实施效果相适应 的评价指标体 系。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价是根据 其改革 目标的要求 ,对户籍改革的实施效 果所进行 的综合评价,应结合户籍改革实 施的现状 ,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户籍改革工 作总体 目标进行分解 ,确定户籍改革工作 评价 项 目,还可依据专家咨询 的方法确定 各个评价 目标对总评价 目标作用的重要 性 建立权重系数分配表 ,最后运用综合评价 方法建立综合评估模型 。 评价体系 由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两部 分构成。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是户籍改革 实施效果评价的前提 , 客观 、 科学的评价是 做好评价工作的基础。在制定评价指标和 评价标准时 ,要始终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系统性原则。影响户籍改革实施效果 的 因 素很 多 , 因此 建 立 的 指标 应 该 是 一 个 完整 的、 全面的评价体系。同时, 评价指标 之间要保持相对独立 , 不能重复 出现 , 以免 数据 重复对评价效果造成影响。 客观性 原则。在指标体 系的设计 中, 户籍改革实施效果评价是对户籍改革制度 合理 性以及户籍改革工作的检验 ,这就要 求 指 标体 系 的 建 立 要 遵 循 客观 、 实事 求 是 的原则。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 在 制 定 各 评 价 指 标 中,要 充 分 考 虑 户 籍 改革 相 关 的各 方 面 内 容对 实施效果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 其 评 价指标尽可能定量化 , 这既易于操作 , 又便 于描述 户籍改革实施过程 的客观状态。通 过对数据的分析 , 即可得到更全 面、 更准确 的评价结果 。此外 ,指标体系结构 的科学 性 、指标 的概念的准确性以及 指标定义的 清晰 陛, 对数据 的收集同样有重要的作用。 文章主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户籍改革 实施效果的评价指标 :
论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弊端与统筹城乡发展
论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弊端与统筹城乡发展摘要: 中国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导致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导致的社会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并严重制约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步伐。
中国亟待转变这种发展模式,推行一系列制度改革,特别是采取措施推动三农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而其中户籍制度的改革首当其冲。
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格控制户口迁移,严重制约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大大减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而城市化是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持久动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户籍制度的改革,关键词: 户籍制度城市化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新中国户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在历史上曾支持了中国工业化的最初起步,但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社会成本。
国家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最大程度地掌握了社会资源,在“一穷二白”的小农经济基础上,迅速完成了工业化起步的特殊历史阶段;同时,这一制度也使人口流动长期处于凝固状态,抑制了社会有机的活力。
这一制度实行城乡人口的二元管理,控制了城市人口的膨胀,具有保护城市的功能,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化进程的迟滞,并造成农业生产率低下,农村人口贫困化,城乡差距拉大,以及“户籍崇拜”等一系列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开始全面显现出来,有悖于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已成为严重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项制度性障碍。
一:新中国户籍制度沿革与现状我国的户籍制度从允许自由迁移政策到到严格控制再到目前的松动,大致经历了一下发展阶段:一、国家工业化战略和新中国户籍制度安排《共同纲领》和1954年第一部宪法都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迁徙的自由权。
1958年以后,新中国最终将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的功能纳入户籍管理,则是国家实施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带来的制度效应,是在短缺经济下的被动选择。
新中国所处的相对封闭的国际环境,使国家工业化起动主要来自内部积累,农业哺育工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
统筹城乡发展与户籍制度改革
展战略 造就 了现 行 的户籍 制度 , 户籍制 度 固化 了城 乡二元 发展 的 用 和农 村对 城市 的促 进作用 , 现城 乡 经济 社会 一体 化发展 。 实
一
户 籍制 度
统 筹城 乡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909 (000 -1-2 10 -522 1)62 0 I 题 中之义 。户 籍 制度 改革 的 目 和 方 向就是 彻 底 消除城 乡 分割 标
、
统 筹城 乡 与户籍 制度 改 革的 关系
我国现 行的 户籍制 度是 在计划 经济年 代逐 步建立起 来 的, 是 的二元 结 构 。 因此 只有通 过户 籍 制度 改革 , 逐步 剥 离附 加在户 籍 以城 乡分 割作 为前 提 和 以 计划 经济 为基 础 的人 口管理 制 度 。可 制 度背 后 的利 益关 系 , 除二元 结构 , 消 才能缩 小城 乡差 距 , 真正 在
虑城 乡经济 社会 的 发展 ,从 根本 上 改变城 乡分 割 的二元 结构 体
( ) 一 加快 户籍 立法 进程 , 推动 城 乡居 民 自由流 动 、 迁居 至今 我 国户籍 制度 的法律 依据 仍 是 15 9 8年颁 布 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户 口登记 条例》 而这一 条例 在 很多方 面 与 当今市 场经 ,
宽 中小城市 落户 条件 , 使在城镇 稳 定就业 和居住 的农 民有序转 变 约 和 影响 了我 国 国民经 济 健康 发展 和社 会 的稳 定和 谐 。现 行户
制, 这才 是缩 小城 乡差距 , 实现城 乡共存 共荣 的根 本之策 。十 七
统筹城乡户籍条件下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研究——基于重庆户籍改革引发的思考
多社会利益剥离开来, 让户口回归到社会公共信息管理的
镇户口 和农村户口 两大户口类型, 并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 利待遇政策: 口 把户 划分为“ 农业” 非农业” 和“ 两大户口性
质, 并对“ 农转非” 实行严格控制。这在客观上把城乡人口 分为两个经济利益上下不平等的阶层, 形成了事实上的人
j 革重要 内容的户籍改革新政。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造成公民权利差异、 身份不等和迁移受阻。究 l 其缘 由, 政府“ 懒政思维” 便是重要的罪魁桶 首。然改革户籍能否成功不在于户籍的简单转移, 先 而首
要做的就是剥离捆绑与附着在户籍上面的各种“ 福利包”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在统筹城 乡户籍的条件下 , 建立与完善进城农民社会保障等相关一系列与之相关的配套机制。
薄上的变更可谓简单, 但是户籍改革后随之而来的转户进 城农民如何在城市里落下脚、 扎下根问题才是急需解决的 重要问题 , 也即如何做好转户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配 套才是户籍改革日 的基 前提。 蚜口
在总结之前户籍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后, 明确了户籍改 革的制度取向, 不是取消户籍登记管理 , 而是逐步剔除附
着在户籍上的不合理的制度 , 逐步剥离与户籍相联系的福
利, 让户口只具有标志居住地的意义, 让户籍回归其本来
具有的公民信息登记功能, 从而实现城市内人口的平等权
题 。 ”
拉开了它的序幕。统筹城乡, 先试先行, 如何让改革发展
的成 果惠及到最 广大的人民中去 , 实现共同富裕 成了重庆
户籍制度 从狭义上来讲, , 是一种按户登记人 口信
息、 实现社会和人 口治理 的一项 管理制度 , 这与其他 国家
户籍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然而户籍改革能否成 功不在于一纸户籍文字的简单变更, 要真正实现农进行人 口 “ 调查和执 行严密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 最 早的户籍制度走 古 ” 盱 代赋税制度和征兵制度。户籍制度虽历经古代、 近代一直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
第三条 本市籍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适用本办法,其他户口迁移、登记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二章 转户条件第四条 主城九区。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第五条 远郊31个区县城。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第六条 其他乡镇。
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第七条 其他规定。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农村籍五保对象。
(六)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
第三章 证明材料第八条 必备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其他证明材料。
(一)务工经商证明;(二)住房证明;(三)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员户口簿;(五)纳税额度证明;(六)就学证明;(七)优秀农民工证明;(八)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证明;(九)农村退役士兵证明;(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____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1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承包地的农村居民,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自愿退出其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承包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其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构(附)着物(以下简称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承包地的退出与利用,适用本办法。
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城中村农村居民按照国家和我市土地征收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土地的退出与利用,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原则。
总体设计,分类规划,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二)依法自愿原则。
农村土地退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三)合理补偿原则。
应当给予退出农村土地的农民合理补偿,充分保障农民的财产、居住等各项权利。
(四)统一管理原则。
退出的农村土地应当统一管理,分类合理利用。
(五)用途管制原则。
农村土地的退出与利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宅基地及建(构)筑物退出与利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承包地退出与利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公安、财政、民政、城乡建设、规划、房屋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土地、农业、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承包地退出与利用管理工作。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试行)中共嘉兴市委文件嘉委[2008]21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试行)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行动纲领>的通知》(嘉委[2008]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1、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转型。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2、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为总体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机制和发展新格局。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完善配套。
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将目前对城乡实行各种不同政策的划分依据,由原来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到以居民有、无承包土地来划分(以下简称有地居民、无地居民),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户籍制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此,国务院提出以下意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
一、加强居住证制度建设。
居住证是在户籍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有效整合城乡住户户口管理,实现人口统计、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管理的一体化。
要加快建设居住证数据库,健全政府部门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居住证办理的便捷化。
同时,要加强对居住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确保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效果。
二、优化城市落户政策。
要根据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推行灵活多样的城市落户政策。
适当放宽落户政策,鼓励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提高落户条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要加强对落户申请的审核和管理,严格遵循规定程序,杜绝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
此外,要加大对落户人口的服务保障力度,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确保城市落户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成效的重要指标。
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
同时,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此外,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
要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支持,推动户籍制度取得实效。
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补贴、住房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促进他们的融入和发展。
同时,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培训和岗位安置,促进其就业和创业。
此外,要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农业转移人口的情况和需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强对户籍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推动户籍制度政策的宣传报道,增强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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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工作简报
(第12期)
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
本期要目
◇江津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四字决”
◇南岸区扎实有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开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江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四字决”
为破解城乡“二元”难题,江津区围绕实施“千亿工业强区、‘一江两岸’区域性中心大城市、统筹城乡发展”三大战略,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着力念好“快、细、实、浓”四字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启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突出一个“快”字
在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召开后,江津区立即召开了各种会议专题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并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8月10日,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和8月12日区委10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的“1+3+X”政策文件;8月13日召开全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动员会;8月15日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面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政策集中宣传工作。
二、制定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突出一个“细”字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1+3+X”政策体系。
即1个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3个关于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农村居民转户、社会保障的实施细则和X个具体操作细则;对区、企业和学校、镇街和村(居)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培训,做到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细化各相关部门和工作机构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职能职责。
三、推进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突出一个“实”字
为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五大高校运行机制,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和执行政策的高度一致性。
一是建立领导决策机制。
区委区政府及其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村(居)、各企业和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指挥机构,确保上下政令畅通。
二是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区户改办下设综合协调组、户口迁移组、宅基地退出组等六个工作组,负责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运转,并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定期召开协调例会,对六个工作组每周工作情况相互通报;三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转户信息实行日报制度,参保、退地和转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各镇(街)实行周报制度。
区户改办将信息统计汇总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上报市户改办;四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为及时准确解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方面的难题,制定“发现问题—部门会商—提交领导小组解决—上报重庆—及时反馈—跟踪督办”的解读流程,保证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执行政策不走样。
五是建立考核督办机制。
区委、区政府明确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年终部门和镇街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四、营造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氛围突出一个“浓”字
结合本区自身工作需要,着力实施了“五个一”宣传工程。
即印发了50万份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单和5万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手册,保证每户农民
送一份宣传单,每户村社以上干部发一份宣传手册,各镇街、村(居)、企业、学校设立一个户改政策宣传栏,每月策划一次户籍制度改革集中宣传活动,区内各媒体设置一个专栏开展政策解读。
(江津区户改办供稿)
南岸区扎实有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南岸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户改工作推进实施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区户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
二是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纳入区委十届九次全委会内容,并在区委十届九次全委会上通过了《中共南岸区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南委发〔2010〕27号),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十大民生问题之一,纳入了全区近期推进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城乡统筹户籍制度改革调研、无地农民生产生活状况调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抽样调查以及城中村数据调查,摸清了全区各类人员的具体数量、文化程度、务工情况以及“农转非”意愿等。
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路径、政策、方式,形成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并将该《实施意见》通过区政府第137次常务会、区委第122次全委会审议,初步形成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框架。
四是8月15日在南坪步行街举行了现场的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板展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LED大屏幕滚动播放《重庆市户籍制度改
革100问》、发放“一袋清”服务袋、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内容包含了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户籍准入条件、宅基地处置、承包地处置、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救助等八个方面。
(南岸区户改办供稿)
开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开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自开展以来,进展顺利,呈现三大特点。
一、谋划早,行动快
开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前期调研工作,在全县40个乡镇街道中选择了3个有典型性的村社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明确提出了“富裕农民进城,贫困农民下山”的梯度转移思路;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开县在4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并按照总结出的四条基本原则(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务实创新)规范了梯度转移的办事流程,出台了《关于认真开展农村人口梯度转移“四个流动”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委办〔2010〕46号);按照78号文件精神,开县加强了农村人口梯度转移工作于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有效对接,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二、底细清,情况明
为保证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按照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准入条件,对全县范围内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人口进行了摸底调查。
通过调查统计,全县有搬迁意愿及条件的农村人口144214人,其中:在县城内有固定居住场所、房屋的43264人,在县内中心集镇有固定居住场所、房屋的57685人,在居民集中居住点有房屋的19462人,在县外城镇有房屋的7210人,在农村异地居
住的16593人。
经过摸底调查,大大提升了开展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信心,为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措施实,配套优
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班子。
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二是积极营造氛围。
采取召开会议、现场咨询、入户答疑、集中代办等多种形式,通过电台、电视、专栏等多渠道开展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人口梯度转移的政策宣传;三是完善配套政策。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群众自愿、权益不变、政策引导、服务方便”的原则,对迁出地和迁入地农户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合理的保护,促进了“土地、房屋、户籍、社保”四个要素的有序流动,变农村资源为发展资本;四是强化跟踪督促。
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人口梯度转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开县户改办供稿)
报:奇帆、小平、学普,和平、庆育并立军同志。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成员单位。
发:各区县(自治县)户改办。
签发人:徐强核稿:郭金严、陈继红拟稿:欧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