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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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生活秩序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
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本小区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区域四至
建设面积
第四条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颁
发的建住房[1998]213文件及销售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
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户外墙面、屋顶面、公共平台;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
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力系统、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门锁、对讲系统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围墙、园区大门、消防通道门、业主会所(两处)、各类池井、照明设施、道路、绿地及绿化物、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小区配置的健身器材、安全监控系统、供电设备、电子门禁、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人工湖、阳光廊、喷泉设施、自行车棚等。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
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
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
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的规章制度;
2、以通知、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
用人和在园区内活动的人员违反本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本小区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提前交纳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
共同利益。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积极规劝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根据服务水平与服务收费相适应的原则,业主委员会有权评议物业服务费价格。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服务标准细则进行讨论和评议,并监督服务标准细则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共有部分不能单独占有和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房屋产权证书界定)以外的共
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本小区的专有物业时,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
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并补交所欠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
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设计
用途的,业主应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
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饰装修材料不得进入小区。
在园区从事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
会签订管理协议。规定如下
1、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00至1900)。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不得擅自延长时间,否
则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
不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2、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申
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1)拆除破坏房屋的墙、柱、梁、楼道
等主体结构部件,剔凿地面和屋顶的水泥层。2)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门窗。3)不适当增加楼面净荷载,包括在室内彻墙、吊顶、安装大型
灯具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4)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线、通风
道、防盗系统、对讲系统线路、排烟道、电话线及卫星电视接收线等,
或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5)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
均不得改变其原有外形与颜色。空调应安装在指定的特别设计之处。如有违反,须恢复原样。一楼带有私家花园的业主家,不得堆放有碍园区景观的杂物。
4、严禁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5、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卫生间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的封水试验无渗漏情况发生。否则如引起渗漏,由装修业主赔偿其他受损住户的全部损失。
6、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管理1)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小区外先用袋装好,否则门岗不予放行。2)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3)装修垃圾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对违章堆放、抛散装修垃圾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限期清理。4)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共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5)如建筑材料的运输确须使用电梯,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允许后使用指定的电梯,并由物业公司指定人员开动,不得私自使用。
7、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填写《放行条》经物业公司确认后,方可出行。
第二篇:《业主公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