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农药登记的各类毒性试验要求(下)
化 学品或环境 因素造成遗传 毒性 的机 制主要有 :
D N A损伤 、D N A修 复与 突变 、整 倍体 和非 整倍体 的形 R e p a i r / U n s c h e d u l e d D N A S y n t h e s i s i n M a m m a l J a n
,
遗传信息改变
基 因 突 变 方 向
错义突变 无义突变 正 向 突 变 回 复 突 变
从而 出现染色体 结构异 常,成 为染色 体改变 。整数倍体改变可 以有二倍体 、三倍体或 体畸变或染色体 结构畸变 。 四倍体 。
0 I 衷化市埸I o@0农 化 行 业 资 深 媒 体 1 8 / 7 2 6
l 埸 I 农 化
木本刊特 稿 木
农药登记 的各 类毒性 试验要求 ( 下)
3 .遗传毒性试验 ( g e n o t o x i c i t y t e s t )
般 采 用组 合 材料 方 式,如 利用 病 毒、细 菌 、真菌 、
培 养 的哺 乳 动物 细胞 、植物 、 昆虫和 哺 乳动 物等 。
成等 。 C e l l s i n v i t r o ) , 小 鼠斑 点试 验 ( M o u s e S p o t
遗传 毒性造成 的后果有 多种 。体细胞 突变的后果 T e s t ), 小 鼠可 遗 传 易 位 试 验 ( M o u s e H e r i t a b l e
农药 的遗传 毒性 目的就是 阐明农 药对人及生物体遗传 乳动物 细 胞姐 妹染 色 单体 互换 体外 试 验 ( I n v i t r o 物质潜在 的危 害作用 , 建立预警机制 , 采取干预措施 ,
确保人类健康 和生物 安全及生态平衡 。
农药登记中的急性毒理学试验
固定剂量法是 1 9 9 2年首次被 采用 的取代传统方法 隔的时间要足 以预知前一个动物可能不会死亡 ,然后 4 0 1 的 。传统方法 采用动物死亡作为 急性毒 性测试终 才开始下一个 动物 的试验 。如果第二个动物死 亡 ,就
0 I 衷化 市埸I o国@农 化 行 业 资 深 媒 体 5 — 6 / 6  ̄ a
的畸形 , 死亡情 况及任何其他毒性作用) 之 间的关 系。 择从 3 0 0 mg / k g这一 剂量 开始 试验 。如一 个剂量 无 O E C D制定 的急性 毒性试验方法 主要有 4 0 1( 传 中毒表现 ,其上一个剂量 动物死亡 ,则需在其间插入
统 方法 )、4 2 0( 固 定 剂量 法 )、4 2 3( 分 级 法 )、 4 2 5( 上下法 )。为 了保 护动物 ,2 0 0 2 年 将传统方法
固定剂量法分 2 个阶段进行: 预试验和正式试验 。
般 是评价某种物质毒性特性 的初始步骤 。急性经 口毒 固定剂量 为 :5 、5 0 、3 0 0或 2 0 0 0 mg / k g 。
性试验 可以提供短期经 口接触可 能对健康和环境引起
1 . 1 . 1预试验 ( s i g h t i n g s t u d y ) பைடு நூலகம்的是为主试
定某 种物质毒性 作用方 式提供初始信息 。对急性毒性
根据供 试化合 物或结构相似化合物的 已有 资料 ,
试验数据 的评价 ,应该包括实验动物对供试化合物 的 如 活体 或 离体 试验 资 料 ,从 5 ,5 0 ,3 0 0 ,2 0 0 0 mg / 接 触与各 种畸形的发生和严 重程度 ( 包括行为和 临床 k g中选择 一种剂量 进行 。如 果没有这 些资料 ,就选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DOC43页)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第一章总那么为科学评价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标准农药登记申请资料,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方法?,制定本要求。
1.2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平安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
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1.3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
因平安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
本要求第三章至第七章明确了化学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卫生用农药的登记试验资料要求。
1.4农药原药〔母药〕、制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登记变更和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等登记资料要求见附件1~6。
药效试验区域选择应当符合附件7的有关规定。
残留试验的作物分类和试验点数应当符合附件8和附件9的有关规定。
1.5申请人应提供1份纸质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资料分类和工程排序,编排目录和页码,中文字号不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字号不小于11号,用A4纸以单册或分册装订。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1.6申请新农药登记,应提供有效成分标准品2克,主要代谢物和相关杂质标准品0.5克,原药〔母药〕样品100克〔毫升〕,制剂样品250克〔毫升〕。
1.7 申请相同农药登记应进行相同农药认定,相同农药认定标准见附件10。
1.8农药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简化通用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新农药登记应当提供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命名依据。
农药名称命名原那么见附件11。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方便质量检测和有效使用的原那么。
农药登记中的特种毒理学要求
欧盟对所有原药登记都要求长期毒性试验 ( 也可 以 胚胎 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发育完成的整个过程 。
称 为慢性毒性试验 )和致癌试验。这些试验 的 目的是 :
确定 长期接触原药造成的毒害作用 ; 确定毒作用器官 ( 有关的话 ); 确定剂量 一反应 关系 ; 确定 毒作用症状 的变化和可观察到的表现 ;
g n rt n s de )和发育毒性试验 。 e eai t is o u 多代试验 的 目的是提供充足的信息来说 明如 下问
题:
同样 ,致癌试验 的 目的是 : 确定 接触原药可能造成 的致癌作用 ; 确定导致肿瘤的动 物种和靶器官特异性 ;
确定剂量 ~反应关系 ;
Pa t r B。
经毒性的作用 。迟发性神经毒性的机理 尚不清楚。 发育神 经 毒性 (e eo metl n u oo ii ) dv lp na e rtxct y
发育毒性试验的 目的是 :
对 非遗 传 毒 性 的致 癌 物 ,确 定 不 引 发有 害 作 用
(d es f c)的 最大剂量 ( a v re e et f 阈剂量 )。
( )确定供试原药对生殖 的直接和 间接影响 ; 1 ( )确定对一般毒性 ( 2 在短期和慢性试验 中发现的 )
欧盟要求 的试验方法为 :D rc v 7 3 2 E C, 是否有加强作用 ; i t e 8/ 0/ E ei P r B,即慢性 毒性试验 、致癌试 验或者慢性 /致癌 at 联 合试验。 ( )确 定 剂 量 ~反 应 关 系 ,确 定 毒 害症 状 (o i 3 txc sn i )和表现 ( nfsain g ma i tt )的变化 ; e o
对 精子运动性 ( t i moit ly)、迁 移率 ( bly mo it ) i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两代繁殖毒性试验1 范围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繁殖毒性reproductive toxicity受试物引起的亲代雌性或雄性繁殖功能损伤或生殖能力下降。
3.2发育毒性developmental toxicity接触受试物的妊娠动物的子代在出生前、围产期和出生后所表现出的机体缺陷或功能障碍。
4 试验目的用于检测受试物对雌性和雄性动物繁殖功能的影响,如性腺功能、发情周期、交配行为、妊娠、分娩、哺乳和断乳以及子代的生长发育等。
并可提供有关受试物发育毒性的信息,如出生缺陷、死亡和畸形等。
5 试验概述将雌雄动物各分成几个剂量组,为评价受试物对精子生成的影响,染毒期限为亲代雄性动物(P)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精子形成周期(小鼠约56 d,大鼠约70 d)。
亲代雌性(P)动物至少为两个完整的发情周期。
此后,交配动物(P)均给予受试物,雌性亲代妊娠期持续给予受试物直至F1代断奶。
F1代断奶后持续给予受试物,从子代F1的青春期、成熟期、交配,子代F2的出生直至F2代断奶,以评价受试物的两代繁殖毒性效应。
6 试验方法6.1 受试物配制灌胃给予时,根据不同受试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溶剂或介质,通常首选溶剂为水。
不溶于水的受试物可使用食用油(如橄榄油、玉米油等),不溶于水或油的受试物可使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淀粉等配成混悬液。
掺入饲料给予时,要将受试物与饲料或水混匀并保证受试物配制的稳定性,应进行稳定性、含量和均一性的测定。
受试物掺入饲料或水时,应不影响饲料营养质量和水的平衡,一般在饲料中的掺入量不超过饲料浓度的5%。
毒物代谢动力学(毒代动力学)指导原则毒性研究中全身
S3A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毒物代谢动力学(毒代动力学)指导原则:毒性研究中全身暴露的评价现行ICH进程第四阶段1994年10月27日本指导原则由相应的ICH专家小组,根据ICH程序制定,并经各国管理部门协商,已进入第四阶段,被推荐给欧盟、日本和美国管理部门采用内容1前言2毒代动力学的目的和检测参数3一般原则3.1引言3.2对暴露水平的定量3.3采样时间点的确定3.4达到适当暴露浓度的给药剂量设置3.4.1低剂量3.4.2中剂量3.4.3高剂量3.5毒性研究中暴露评价的范围3.6对暴露水平解释中的复杂因素3.7给药途径3.8代谢产物的测定3.9数据的统计学处理3.10分析方法3.11报告4不同毒性试验中的毒代动力学4.1引言4.2单次给药毒性研究4.3重复给药毒性研究4.4遗传毒性研究4.5致癌性(致瘤性)研究4.5.1指标或剂量范围的研究4.5.2主研究4.6生殖毒性研究4.6.1引言4.6.2生育力研究4.6.3妊娠期和哺乳期研究5.附注6.参考文献(其他ICH指导原则)毒代动力学研究:毒性研究中全身暴露的评价1前言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毒物代谢动力学(毒代动力学)仅与拟开发作为人用的药品有关。
毒代动力学是药代动力学在全身暴露评价中的延伸,为非临床毒性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或为某一特殊设计的支持研究,以评估药物的系统暴露情况。
研究结果可用于阐明毒理学发现及其与临床安全性问题的相关性(文中其它术语的定义见注释1)1。
制定该指导原则是为了使人们理解毒代动力学的意义和应用,指导毒代动力学的试验设计。
本指导原则强调毒性试验需与毒代动力学相结合,这将有助于解释毒理学发现和制定合理的试验设计。
毒代动力学测定通常是结合于毒性研究中,故又被称为“伴随毒代动力学1”。
有时,模拟毒性试验的支持研究也可获得相应的毒代动力学数据。
毒代动力学试验的试验程序有助于获得受试动物多次重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数据。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技术评审按照本规则进行,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资料审查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现场检查由农业部统一组织。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范围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方面。
产品化学试验包括(全)组分分析试验、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和储存稳定性试验。
药效试验分为农林用农药试验和卫生用农药试验等。
毒理学试验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重复染毒毒性试验、特殊毒性试验、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微生物致病性试验和暴露量测试试验。
残留试验包括代谢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和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
环境影响试验包括生态毒理试验和环境归趋试验。
申请的试验范围包括多个方面的,应当分别提交资料。
农业部按照申请试验范围评审,分别给出评审结果。
第四条开展资料审查,应当填写《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资料审查意见表》。
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较大缺陷,或者人员及设施、设备与申请试验范围不匹配,或者试验报告和原始数据不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并说明具体原因。
第五条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申请试验范围,开展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应当由3名以上检查员组成的检查组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方面专家参加检查。
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检查员和专家应当回避相关检查。
农业部组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检查员库,并对检查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现场检查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开展现场检查的,检查组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首次会议。
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目的、依据、范围、试验项目,确定检查日程安排,明确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听取申请人情况介绍。
(二)检查评审。
根据申请的试验范围,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考核、查阅档案、演示及问询等方式,逐条进行单项评审,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现场、文件资料可以取证复制或拍照。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11、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14、微生物农药致病性试验
15、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16、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17、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
√
第
三
部
分
18、致畸试验
19、两代繁殖试验
20、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21、慢性毒性试验
22、致癌试验
23、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24、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25、人群接触毒性
√
附件2:
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项目一览表
试验项目
资质级别
A
B
C第一部源自分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4、皮肤刺激性试验
5、眼刺激性试验
6、皮肤致敏性试验
√
√
√
第
二
部
分
7、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8、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9、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Toxicological test methods ofPesticides for registration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方法、条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毒理学试验。
2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1 目的求出试验农药对试验动物的半数致死剂量(LD50);通过观察急性毒性效应的临床表现,初步估测毒作用的靶器官和可能的毒作用机理;为亚慢性、慢性和其他毒性试验的剂量水平设计提供参考;为急性毒性分级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2.2 试验农药原药和制剂。
2.3 试验动物2.3.1 主要选用品系、遗传背景明确的初年大鼠。
各剂量组内同性别动物体重差异应小于平均体重的10%,组间同性别动物体重均值差异应小于5%。
2.3.2 每一剂量组的大鼠8~10只(雌雄各半),试验前要对动物观察一周,确认健康后,方可使用。
2.4 剂量分组2.4.1 至少应设4~5个剂量组,各剂量组之间要有适当的剂量间距。
以便各组出现不同程度的毒性效应(死亡率),求得剂量效应曲线及LD50。
2.4.2 如剂量达5000mg/kg体重以上,动物仍不出现死亡,则不需要进行更高剂量的试验。
2.5 给药方法及观察时间2.5.1 动物给药前应隔夜禁食但不禁水,称重后,一次灌胃给药,给药后至少间隔2h进食。
2.5.2 灌胃量大鼠按100g体重给1mL,小鼠按20g体重给0.4mL计算,灌胃可用水溶液、油溶液或悬液。
2.5.3 给药后立即观察并记录动物的中毒表现,症状出现和消失的时间及死亡时间。
给药当日应连续观察,其后,每日至少观察2次,观察期为14d。
如在给药96h后出现迟发性新效应,则应延长观察期至3周或4周。
2.6 观察指标2.6.1 中毒症状全面观察中毒的发生、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中毒特点和毒作用的靶器官。
观察的系统包括:a.中枢神经系统和神经肌肉系统:体位异常、叫声异常、不安、呆滞、痉挛、抽搐麻痹、运动失调、对外反应过敏或迟钝;b.植物神经系统:瞳孔扩大或缩小、流涎或流泪;c.呼吸系统:鼻孔流液、鼻翼煽动、呼吸深缓、呼吸过速、蜂腰;d.泌尿生殖系统:会阴部污秽、有分泌物、阴道或乳房肿胀;e.皮肤和毛:皮肤充血、紫绀、被毛蓬松、污秽;f.眼:眼球突出、结膜充血、角膜混浊;g.消化系统:腹泄、厌食。
农药的登记
农药的登记为了加强农药的管理,我国从1982 年就建立了农药登记制度。
任何农药在投产以前都必须向农药管理部门—农业部农业检定所申请登记。
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临时登记,正式登记三个阶段。
正式登记之后,若改变剂型、含量、使用范围,还要申请补充登记。
根据我国农药登记有关法律规定,不同的农药在不同阶段需填写不同的申请表并附不同的资料。
农业部对新研制的农药、仿制农药、分装和加工的农药、混合制剂、卫生杀虫剂等登记时的资料要求作了不同的规定。
下面仅说明新研制的农药(有效成分在国内首次申请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要求:一. 临时登记1. 填写“农药临时登记申请表”,一式八份。
2. 生产企业简况,一式五份。
概述企业生产规模、主要设备、技术力量、年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3. 产品化学,一式五份。
(1)产品标准和编制说明。
要求有准确的分析检验方法(用仪器分析须附上有效成分定性谱图及杂质情况);编制说明中要有分析方法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2)产品质量分析检验报告。
(3)热稳定性试验报告。
54±2o C或50±1o C条件下贮存两周的相对分解率%。
(4)冷稳定性试验(液体农药必须做):0±1o C,贮存7天,析出液体或固体的体积。
4. 毒性学试验:要求详细的试验报告,试验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一式五份。
(1)急性毒性:原药(或纯品)和制剂,大鼠急性经口、经皮毒性(LD50),对眼和皮肤的刺激性。
(2)蓄积性(系数K值)和亚慢性(无作用剂量):原药(或纯品),大鼠。
(3)致突变试验:原药(或纯品)。
Ames试验:微核试验或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两项中任选一项(小鼠);显性致死或睾丸生殖细胞体畸变分析试验两项中任选一项(小鼠)。
(4)致畸试验和繁殖试验:原药(或纯品)(大鼠)。
5. 田间药效试验,由省农药检定所安排。
要求两年两地详细的试验报告,符合登记要求,一式五份。
6. 残留试验:要求详细的试验报告,一式五份。
农药登记中的急性毒理学实验
然 后记 录排 皮 肤反 应级 别 。如果 在 这三 个步 骤 中的任何 一 步
试验 目的:确定化学物对哺乳动物皮肤局部是否有刺激 发现有腐蚀作用,则立即停止试验。 作用或腐蚀作用及其程度,为制定防护化学物对皮肤的刺激
保 护措施 提供 依 据 。
在没有腐蚀性 而只有刺激性作用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需要进行单只动
液体药物一般需要稀释后使用。固体药物 ( 必要时可 以 立即进行刺激分级。如果皮肤受到损伤,而在 7 2 小时 内还
粉 碎 后使 用 )需 要 用最 小量 的 水 或其它 溶媒 湿 润后 使 用 , 以 无法断定是刺激还是腐蚀作用造成的,就需要继续观察到第 保 证 与动 物 皮肤 更好 接触 。使 用其 它溶 媒是 要 求溶 媒对 皮 肤 l 4 天 以确定 皮肤 是否 能够 恢 复 。除 了观察 红斑 和 水肿 之外 , 的刺 激性 必须 很 小 。
溶 剂洗 去 残 留药 物 。
试验药物用量一般是 0 . 5 ml 液体 ,或 0 . 5 g固体或膏 。
初步试验 ( i n i t i a l t e s t ) :一般要求首先采用一只动物进 料的 We i g h t — o f - e v i d e n c e 分析 ,包括顺序试验策略得到的 行初步试验 ,尤其是当供试药物可能具有腐蚀性时。如果根 结 果 。 据有 充分证据 ( we i g h t ~ o f — t h e — e v i d e n c e a n a l y s i s )证 明 2 . 试验材料 :材料来源、C A S编号、纯度、 已知 的杂
并没有受到伤害的动物皮肤 才能参 与试验。 试验动物应单 便 有 足够 时 间观 察 到被 处 理 动 物 皮 肤 的恢 复 性 和 不 可 恢 复 独饲养,饲养家兔 的室 内温保持为 2 0  ̄ C ( ±3 ℃)。相对湿 性 。如果在 l 4天以内发现动物 已经恢复,则可在恢复之时 度以5 0 — 6 0 %为宜,人工灯光 l 2 小 时明暗交替 。
毒理学基础讨论案例
实验教学案例张聪聪去年从某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回家乡创业,开办了一家小作坊,向本镇的村民售卖自己研发或兑制的杀虫药和除草药。
今年2月,该作坊自行研发生产了一种以高效氯氰菊酯为主要成分的新农药“杀必死”,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卖给某村村民灭蚊杀虫,以获取经济利益。
该村村民在使用该农药后,多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脑水肿、意识障碍、抽搐、昏迷、等症状,所幸因为就诊及时未发生人员死亡。
事件发生后该村村长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罚。
请从毒理学的角度分析上述案例,并就以下问题进行讨论:1.假设你是张聪聪,在研发新农药后,上市之前应该进行哪些准备工作?答:假如我是张聪聪,在研发农药后,上市前我会进行相关的市场以及营销准备方面的调查研究。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会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在农药研发后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进行规范的农药登记。
因为我研发的属于新农药,所以我还应当同时提交新农药原药和新农药制剂登记申请,具体的步骤如下:首先作为登记申请人我应十分了解该农药的研发过程、生产工艺、产品基本理化性质、基本的作用方式和作用谱及防治病虫草害的效果。
之后向有关机构申请新农药命名,获得命名证书及准确的中文通用名。
然后向登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后开展农药登记试验。
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开展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
登记试验会按照要求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这里我会向试验单位提供封样样品进行试验,同时提供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复印件,试验样品的农药名称、含量、剂型、生产日期、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等信息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与试验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验结束后,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出具规范的试验报告。
全部合规最后得到省级农业部门的相关审批之后我才会继续推进农药的上市。
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研究
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研究是药学领域的一大研究重点。
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主要关注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包括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全过程,而毒理学则关注药物对人体的毒性作用以及毒品的滥用和成瘾等问题,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本文将从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两方面探讨这个话题。
一、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掌握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率和代谢路径,从而为开发有效的药物提供科学依据。
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包括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PK)和药代动力学抗体(Pharmacokinetic antibodies,PKAbs)等多种方法。
药代动力学研究涉及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四个方面。
世界卫生组织将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简称为“ADME”。
药物的吸收一般指口服药物进入胃肠道后的吸收情况,一般分为肠道吸收和门静脉吸收。
药物的分布则指药物在血浆和组织中的分布情况,这个过程对药物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影响较大。
药物代谢则指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途径和代谢产物。
药物的代谢往往通过酶系统完成,体内酶类主要包括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转移酶和酸液酸酯酶等。
药物排泄则指药物经过肝和肾等器官的排泄情况。
二、毒理学研究毒理学研究主要关注药物的毒性作用,包括药物剂量对身体的影响、药物与细胞不良反应的相关性以及毒品的滥用和成瘾等问题。
毒理学研究主要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
急性毒性是指短期大剂量暴露下的不良反应,这种反应常常是致命的或是可以加重疾病症状的。
常见的急性毒性反应包括中毒、过敏反应和致命反应等。
慢性毒性则是指长期小剂量暴露下对身体产生的慢性损害,其中包括免疫反应、发育问题、癌症等。
毒理学研究的目的是防范药品的不良反应以及毒品的滥用。
目前,常用的毒理学研究方法包括细胞毒性测试、小鼠和大鼠模型、体内外药代动力学模拟等。
三、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的关系药物代谢动力学和毒理学是药学领域的两个重要研究领域,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关于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关于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6.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促进农药出口贸易,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现就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简称“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仅限出口农药登记的范围在境外取得农药登记或取得进口国(地区)进口许可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农药生产企业可以申请仅限出口农药登记。
(一)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原药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的原药登记的。
(二)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原药或单制剂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不同剂型单制剂登记的。
(三)本企业在境内已取得混配制剂登记,申请相同有效成分不同含量、不同配比、不同剂型的混配制剂登记的。
混配制剂有效成分数量超过《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的,超过的有效成分应在境内取得登记。
(四)新农药原药生产企业申请原药及其制剂登记的。
(五)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仅限出口非新农药登记的资料要求(一)农药登记申请表(仅限出口选项)。
(二)有效的境外登记或进口国(地区)同意进口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与申请企业名称不符的,应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经营合作关系资料)。
(三)企业不在境内销售使用等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产品概述、境外登记资料摘要、原药来源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五)产品化学资料(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原药还应提供全组分分析报告)和毒理学试验资料(急性经口、经皮、吸入毒性试验报告),及中毒症状、急救及治疗措施资料。
(六)与申请产品生产范围相符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本程序规定了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原则、项目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在我国申请登记及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价的各类农药。
一、总则1 在评价农药的安全性时,毒理学方面应考虑以下诸因素1.1 化学名称,化学结构1.2 产品组成(有效成份含量及其他成份含量)1.3 理化性质外观、比重、蒸气压、溶解度、乳化性、悬浮性、相混性、熔点、沸点等。
1.4 一般毒性试验和特殊毒性试验项目,依此划分为四个阶段,可根据申请登记的农药类别及有规定进行相应试验。
1.5 每人每日容许摄入量的规定根据动物试验中最大无作用计量,按下列公式计算每人每日容许摄入量(ADI)mg/kg体重=最大无作用剂量(mg/kg)/安全系数。
根据农药的性质及其他因素确定安全系数,一般为100。
每人每日容许从食品中摄入的农药量=ADI(mg/kg)x60(人体标准体重,kg)最大残留限量(MRL) = ADIx60/1.2(每人每日食品摄入总量)x某种食品所占比例。
如每月食品结构为:谷物12.5公斤,薯类3公斤,干豆1.25公斤,食油0.75公斤,糖类0.5公斤,肉禽类2公斤,鱼0.75公斤,蛋1.0公斤,奶0.75公斤,蔬菜10.0公斤,水果1.5公斤,总计34公斤,每人每日总摄入量则为1.13公斤。
各种食品所占比例为:谷物0.37(36.76%),薯类0.09(8.82%),干豆0.04(3.68%),食油0.02(2.21%),糖类0.01(1.47%),肉禽类0.06(5.88%),鱼0.02(2.21%),蛋0.03(2.94%),奶0.02(2.21%),蔬菜0.29(29.41%),水果0.04(4.41%)。
1.6 人群接触毒性和意外事故的毒性资料。
开发新品种农药时,对在实验、试产和大田试验阶段的密切接触人员,必须保留完整的健康记录,并定期随访。
申请登记时,递交上述资料。
在新品种农药正式投产和使用的最初阶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限),设置健康监测点,对包括最密切接触和高危人群在内的观察对象实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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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1 范围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毒物动力学toxicokinetics研究化学物质在体内量变规律的科学。
它从速度论的观点出发,研究化学物质在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泄过程中随时间发生的量变规律,用数学模式系统地分析和阐明化学物质在体内的位置、数量与时间的关系,探讨这种动力学过程与毒作用强度和时间的关系。
3.2速度rate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在单位时间内转运或消除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变化,用dx/dt表示。
对恒速过程,可用平均速度△x/△t表示。
单位是mg·h-1或μg·min-1。
3.3速率常数rate constant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该部位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比值,即(dx/dt)/X。
单位是时间的倒数h-1或min-1。
3.4零级速度过程zero order rate process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零次方成正比,即(dx/dt)=KX0。
因为X0=1,所以(dx/dt)=K,即零级速度过程就是恒速过程,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无关,可用速度来衡量。
3.5一级速度过程first order rate process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一次方成正比,即(dx/dt)=KX1,可用速率常数来衡量,单位为时间的倒数即h-1或min-1。
3.6混合速度过程mix order rate process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过程随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而变。
当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高时,运转或消除的机能被饱和,呈零级速度过程;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随时间降到一定水平后,呈一级速度过程。
混合速度过程可用(dx/dt)=Vmax C/(Km+C)表示。
3.7毒-时曲线和毒-时半对数曲线以时间为自变量,毒物的数量特征为应变量所作的算术坐标图为毒-时曲线,以毒物的数量特征的自然对数为应变量所作的图为毒-时半对数曲线。
它们除能反映毒物在体内的配置状态、毒物量的经时变化和速度特征外,毒-时曲线下面积还能反映进入体循环的毒物量。
毒-时半对数曲线可被用作按残数法求解毒物动力学参数的工具。
3.8房室和房室模型compartment and compartment model在毒物动力学研究中,为研究和数学推导的方便,将机体划分成若干“部分”,将动力学即速度特征相似的体液、脏器、组织划归同一“部分”,并称之为房室。
它只是毒物动力学中的抽象划分,不一定有直观的生理解剖学意义。
它描述了毒物在体内的配置状况。
把各房室借助各种流向速度串接起来,构成一种反映毒物配置的具有速度论特征的模型称为房室模型。
它是毒物动力学研究中的主要模型。
3.9吸收absorption化学物质由染毒部位或经染毒途径进入体循环的过程。
3.10分布distribution进入体循环的化学物质向机体各可分布的体液、组织、脏器转运的过程。
3.11代谢metabolism进入体内的化学物质在体液pH、酶系统或肠道菌丛等的作用下发生化学结构变化的过程。
代谢又称生物转化。
3.12排泄excretion已被吸收的化学物质和/或其代谢产物排出体外的过程。
3.13消除elimination化学物质原形从机体或机体某部位消失的过程,它是所有的代谢和排泄作用的总和。
3.14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化学物质由染毒部位进入体循环的速度(即吸收速度)和程度(吸收的相对量,吸收率)。
3.15表观分布容积apparent volume of distribution化学物质在体内的分布达动态平衡后,体内化学物质的量与血浆中该化学物质浓度的比值,即V=Xt/Ct,单位是L·kg-1或mL·kg-1。
它不是一个真实的生理或解剖学空间,只具有表观的意义,它反映化学物质在体内分布的广度。
3.16生物半减期biological half life化学物质在体内的量或浓度减少一半所需的时间,单位是h或min。
4 试验目的代谢和毒物动力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阐明、测定受试物(有时包括其代谢产物)的下述内容:——进入机体的途径,吸收的速度和程度(生物利用度);——在体内各脏器、组织和体液间的分布特征,与血浆蛋白的可逆性结合;——生物转化的速度和程度,鉴定主要代谢产物的化学结构,探索生物转化的通路;——消除或排泄的途径、速度和能力;——在体内蓄积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和持续时间;——比较不同剂量水平,单次和多次重复染毒时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消除或排泄的动力学特征;——比较不同种属、品系动物间毒物动力学的异同,为根据动物资料外推到人提供可能的依据;——寻找富集的脏器、组织,探索它们与作用靶器官之间的关系;——探索毒物动力学过程与毒效强度和时间的关系;——为其他毒性、毒理学试验选择动物、剂量提供有益的资料。
综合上述试验结果,将可能为阐明受试物在人体内的转归、毒作用的机理、安全性评价、卫生标准制定乃至改善中毒的防、诊、治提供科学依据。
5 试验概述受试物通过恰当的途径染毒。
根据研究的目的对一组或几组实验动物分别给予一次染毒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复多次染毒。
然后按研究的要求,测定体液、脏器、组织、排泄物中受试物和/或其代谢产物的量或浓度的经时变化。
进而选择或提出受试物在体内配置的合适的模型和数学表达式,进行毒-时曲线拟合,求出有关的毒物动力学参数,探讨其毒理学意义。
代谢和毒物动力学研究涉及多种不同类型、不同深度的研究领域,不能要求对每一个受试物都进行以下所有的各项试验。
具体的研究内容和项目将取决于研究的目的和受试物的种类、用途、预期人类可能接触的广度、理化性质、毒性和毒理学特征、以及建立适用的生物样品中受试物分离、测定方法的实际可能性等因素。
但无论怎样,研究的结果应对受试物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消除或排泄的特征有一个基本的阐明。
6 试验方法6.1 受试物6.2 受试物的纯度不应低于98%。
如果采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受试物,其放化纯度不应低于95%。
如杂质含量≥20%,应对杂质的种类和含量进行分析鉴定。
6.3 应将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在受试物分子的骨架上或具有重要功能的基团上。
在某种情况下,受试物的分子上有多个部位被同种或异种同位素标记,对探讨该受试物的生物转化是有益的。
6.4 如只观察生物样品中总放射活性的动态变化,由于不能确定所测的是什么化学物质,因此除了能获得一个总放射活性的表观消除半减期外,其他毒物动力学参数都可能是不可靠的。
当然,对由此而引出来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持慎重的态度。
6.5 为满足染毒剂量的需要,可将受试物溶解或均匀悬浮于适当的溶媒或介质中。
6.6 实验动物6.7 动物种类和品系的选择可用一种或数种实验动物进行代谢和毒物动力学研究。
尽可能选用与人类具有相似代谢途径的种系或选用与其他毒理学试验相同、并能出现受试物典型毒作用的动物。
选择受试动物还应考虑到最好能在同一动物身上取得完整的毒-时曲线。
一般首选大鼠,但根据试验的需要也可选用其他动物。
6.8 年龄和体重一般应选用初成年动物。
选用啮齿类动物时,试验开始时实验动物体重的个体差异不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
有特殊需要时,可设不同的年龄组。
6.9 性别和数量6.10 性别一般对实验动物的性别不作硬性规定,如毒性、毒理研究表明有明显的性别差异时,应设不同的性别组。
一般情况下,雌性动物应选用未经产和未妊娠的。
6.11 数量6.12 每一试验组不应少于4只动物,在用非啮齿类动物的试验中,动物数量可酌情减少。
6.13 在研究受试物组织分布等需要处死动物的试验中,开始时试验组的大小应考虑到采样的时间点数和每一时间点需处死的动物数。
6.14 当选用小动物时,为满足采样量,可将处理完全相同的3只~5只动物的生物样品混在一起,作为一个试验点来处理。
6.15 每个剂量组至少应重复4次。
6.16 饲养条件6.17 实验动物的饲养条件应符合GB 14925的有关规定。
6.18 进行代谢和排泄试验时,应将每只动物或作为一个试验点的处理完全相同的3只~5只小动物各自置于单独的代谢笼中,以便分别收集尿和粪。
有条件或需要时还可收集动物的呼出气体。
6.19 一般选用常规的实验室饲料,饮水不限。
但是,无论采用何种饲料,应给出饲料的配方,并应注意各组分对受试物毒物动力学影响的可能性。
6.20 试验前动物要在实验饲养条件下检疫和适应3 d~5 d。
6.21 生物样品中受试物的分离和测定方法6.22 生物样品中受试物和/或其代谢产物的分离和测定方法的建立是毒物动力学试验的前提。
6.23 对分析测定方法的要求是专一性强,灵敏度高[最低检出浓度应能达到(10-9~10-12)g ·mL-1或(10-9~10-12)g · g-1水平],线性范围宽,准确度高(回收率应高于75%),精密度好(批间变异系数应小于10%)。
6.24 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受试物时,应根据标记同位素射线的性质建立相应的测定放射活性的方法。
6.25 放射活性的测定应结合层析等分离技术进行,以了解代谢产物的图谱、生物转化程度和速度。
6.26 染毒6.27 染毒剂量6.28 单次染毒试验至少需要选用两个剂量水平。
低剂量应相当于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水平(NOAEL)。
高剂量应能出现毒性作用或引起毒物动力学参数的改变,但不会引起严重中毒,保证在取得完整的毒-时曲线之前动物不会死亡,或不会引起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过高死亡率,一般可选用0.5 LD50~0.75 LD50。
6.29 反复多次染毒试验时,通常低剂量水平就能满足要求,但在某些情况下,也还需要设置高剂量水平组。
6.30 当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受试物染毒时,应考虑到所用剂量中放射活性的强度,低剂量水平应能满足最低检出限,高剂量水平应防止放射性损伤所致的毒物动力学特征的改变。
6.31 染毒途径6.32 染毒途径要尽可能地与人类实际接触的情况相似。
最好选用与其他毒理学试验相同的染毒途径,可能时染毒方式也应相同。
6.33 根据试验的目的和要求可采用经口、经皮或吸入染毒。
为了解受试物的毒物动力学基本特征或为计算血管外途径染毒吸收程度提供参数,经静脉注射染毒是必要的。
6.34 吸入染毒时,染毒期尽可能使受试物的实际浓度保持恒定,应控制其日内、日间的变异系数小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