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建设的指导意见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2.1.16 稳静化措施 稳静化措施是道路设计中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的总称, 目的是降低机动车 车速、减少机动车流量,以改善道路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保障步行和自行 车交通使用者的安全。
4
3
基本规定
3.1.1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 1) 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安全性,在满 足安全性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连续性、方便性、舒适性等要求。 2) 应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通行空间,不得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 式拓宽机动车道,杜绝安全隐患。 3) 步行和自行车道应通过各种措施与机动车道隔离,不应将绿化带等物理 隔离设施改造为护栏或划线隔离,不得在人行道及自行车道上施划机动 车停车泊位。 4) 在过街设施、道路照明、市政管线、街道界面等的设计和维护中应考虑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的安全,降低交通事故或受犯罪侵害的风险。 3.1.2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连续性原则。 1) 应根据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布局与两侧用地功能,结合滨水、公园、绿 地空间,形成由城市道路两侧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专用路、自行车 专用路构成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保证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的连续、 通畅。 2) 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与铁路、河流、快速路等相交时,应通过工程 及管理措施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安全、连续通行。 3) 应研究探索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穿越公园、小区以及大院的可行措施,增 强网络密度,提高连通性。 4) 在设计道路交叉口和过街设施时,应特别注意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 性,避免出现断点。 3.1.3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方便性原则。 1) 在既有城区改造、新区建设、轨道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实施 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施布局,并可贯通周边公 园、大型居住区内部路网,作为城市路网补充,形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 系统的便捷路径,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 2) 鼓励结合城市水体、山体、绿地、大型商业购物区和文体活动区,建设 步行和自行车专用道路或禁车的步行街(区) 。在城市滨水空间和公园 绿地中应设置步行专用路和自行车专用路, 方便居民休闲、 健身和出行。 3) 步行和自行车网络布局应与城市公共空间节点、公共交通车站等吸引点 紧密衔接,步行网络应与目的地直接连通,自行车停车设施应尽可能靠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 湖南建设网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重要意义步行和自行车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比较普遍的方式,其特点是灵活方便、节能低碳、有益健康。
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各大中城市均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尾气污染、停车难、行车难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属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更符合我国能源战略实际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是重要的途径。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编制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加快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网系统,研究制定慢行交通的发展政策,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要将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作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并注重工作实效和进度。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以党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按照“以人为本”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的原则,突出抓好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编制、道路网设施建设、慢行交通系统标准建设、管理软件系统建设等工作,采取统筹发展,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策略,力争在三年时间内使我省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取得明显进步。
步行道建设更注重人步行的需求,道路环境优美、安全设施齐全、标志明显、道路连贯成网,符合安全舒适的标准。
到2015年底,29个城市要基本完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基本完善,自行出行比例有大幅提高。
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市区人口在50-100万的,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市区人口在50万以内,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5.19•【文号】建城[2010]74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公安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在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高度紧缺和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背景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收费,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重要性城市停车设施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切实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不仅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客观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引导汽车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与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实施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28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宁建发〔2009〕237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29
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的通知
宁建(房)字〔2010〕8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30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产业化基地 试行办法》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2〕2号
房屋征收与 补偿
现行有效
46
关于支持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9〕14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7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住宅全装修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9〕8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8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本的通知
宁建房发〔2020〕15号
宁建房发〔2020〕13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2
关于印发《宁夏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宁建(金管)发〔2020〕1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3
关于严防利用假合同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紧急通知
宁建(金管)字〔2008〕4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4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管理防止骗支骗贷 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宁建(城)发〔2010〕16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建发〔2011〕109号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5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发〔2012〕64号《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得到快速发展,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绩显著,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城市交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城市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为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树立优先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
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明确公共交通发展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二、把握科学发展原则一是方便群众。
把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推动网络化建设,增强供给能力,优化换乘条件,提高服务品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
二是综合衔接。
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提高一体化水平,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组织管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
三是绿色发展。
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
四是因地制宜。
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发展条件和交通需求等特点,科学确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
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导方式,选择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建立适宜的运行管理机制,配套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三、明确总体发展目标通过提高运输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石政办函〔2017〕9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石政办函〔2017〕93号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长安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灵活方便,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可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缓解交通拥堵、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石家庄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建〔2012〕1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总体思路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换乘接驳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引导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改善大气污染状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以方便市民出行为首要原则,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使用者依法使用、文明骑行,构建安全、便捷、舒适、规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服务系统。
坚持市场配置。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分时租赁的企业经营活动,是市场行为,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和经营管理主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部委发布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部委发布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佚名
【期刊名称】《人民公交》
【年(卷),期】2012(000)009
【总页数】1页(P28-28)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三部委: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J],
2.三部委发布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J], 城市交通
3.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J],
4.三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J], 童春华
5.三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谈国内外慢行交通系统发展及趋势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管理科学与工程, 2023, 12(4), 467-470 Published Online July 2023 in Hans. https:///journal/mse https:///10.12677/mse.2023.124054浅谈国内外慢行交通系统发展及趋势张 雷中咨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北京收稿日期:2023年6月4日;录用日期:2023年6月24日;发布日期:2023年7月7日摘要 慢行交通是相对于快速和高速交通而言的,有时亦可称为非机动化交通,一般情况下,慢行交通是出行速度不大于15 km/h 的交通方式。
慢行交通包括步行及非机动车交通,许多大城市的非机动车交通主要是自行车交通。
城市慢行系统就是把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引导居民采用步行 + 公交、自行车 + 公交的出行方式。
慢行交通系统是绿色出行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被广泛认作可持续交通发展的象征和核心,对落实“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国内外大量实践证明,推动慢行交通系统发展可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减碳、增强交通韧性,是美化社区环境、改善民众健康和促进经济繁荣的重要抓手。
关键词慢行交通系统,绿色出行,可持续交通,“双碳”目标,交通减碳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low Moving Transportation Systems at Home and AbroadLei ZhangCIECC Planning and Design Research Co., Ltd., BeijingReceived: Jun. 4th , 2023; accepted: Jun. 24th , 2023; published: Jul. 7th , 2023AbstractSlow traffic refers to a mode of transportation that contrasts with fast and high-speed traffic,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non-motorized transportation. Generally, slow traffic includes modes of transportation with speeds not exceeding 15 km/h. This includes walking and non-motorized ve-hicles, with bicycles being the primary non-motorized mode of transportation in many major ci-张雷ties. The urban slow traffic system focuses on prioritizing walking, cycling, and public transporta-tion as the main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in the city to effectively address conflicts between fast and slow traffic,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slow traffic and guide residents to use walking plus public transportation or cycling plus public transportation for their commutes. The slow traffic system isa crucial component of green transportation systems and is widely recognized internationally as asymbol and core element of sustainable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It plays a significant sup-porting role in achieving the “dual carbon” goals. Extensiv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have shown that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low traffic system can effectively alleviate traffic congestion, promote carbon reduction in transportation, enhance transportation resilience, and serve as an important tool for beautifying community environments, improving public health, and promoting economic prosperity.KeywordsSlow Traffic System, Green Travel, Sustainable Transport, The “Dual Carbon” Goal, Traffic Carbon Reduction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licenses/by/4.0/1. 引言近年来,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国内城市致力于打造宜居空间,积极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日渐兴起,公共自行车、绿色休闲廊道等慢行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成为热点。
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
步行友好对城市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
NEWS) 和 步 行 环 境 质 量 指 标 (Pedestrian
品质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对城市步行性的研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ex, PEQI)等[1];2)通
究起步较早,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步行友
过对路网、用地等一系列网络开放数据进行
好就已经成为欧美许多城市人性化、生态化
分析的网络评价方法,其中运用最广泛的是
城 市
的目标之一,如今步行友好也成为评价城市
美国的步行分数(Walk Score)。
步 行
友
宜居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国际上发展最成熟
近年来,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在
好
性姚
的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体系主要包括:1)通
中国越来越受到关注。自 2012 年住房城乡
文章编号:1672-532(8 2019)01-0085-04 中图分类号:U491.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813/11-5141/u.2019.0113
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
姚怡亭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美国)北京代表处,北京 100026)
摘要:为了提高政策制定者、规划人员及公众对步行友好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步行友好性原则在建 设实践中得到更多的体现,自 2013 年起,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对中国城市进行 了步行友好性评价的探索。截至目前已发布三期评价报告,从不同视角探讨及评价了城市步行友好 性。第一、二期报告采用相似的评价方法,构建了以步行的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以及政策与管 理 4 个维度 12 项具体指标组成的评价方法。前两期报告对总计 52 个城市进行了步行友好性评价, 结果显示香港排名第一。第三期报告参照国际上较成熟的步行分数(Walk Score)的评价方法对 287 个 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街道进行评价,在排名时采用了不同城市分组对比平均值和标准差等方法,从 不同角度对比城市的步行友好性。 关键词:城市交通;步行友好;评价体系;步行指数 Evaluation of Chinese Cities' Walkability Yao Yiting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Inc.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Beijing 100026, China) Abstract: To raise the awareness about importance of city's walkability to policy makers, planners, and public, the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RDC), an international nonprofit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 unfolds a series of attempts to evaluate the walkability of Chinese cities since 2013. Three versions of walkability report have been published to analyze and evaluate cities from different angles. The evaluated methodology in the first two reports used 12 indicators at 4 dimensions, i.e., comfort, convenience, safety, relative policies and management to assess walkability for 52 Chinese citi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Hong Kong is the most walkable city. In addition, the third report adopted a different methodology which is similar to the Walk Score to evaluate the streets in 287 cities' built-up areas. Due to a large size of dataset, this paper only analyzed and ranked the cities based on the average and standard deviation of all streets within each city. Keywords: urban transportation; walkability; evaluation; walk score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2
2.1.8 建筑贴线 为保证街道界面的完整性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性所划定的三维控制线, 要求部 分或全体建筑物外立面在一定高度内需紧贴该线建造。 2.1.9 路侧自行车停车场 道路沿线两侧结合绿化带、设施带、建筑退线空间等设置的自行车停车场。 2.1.10 自行车过街带 通过地面标志标线或铺装指示规范自行车过街的通行区域, 提高自行车过街 的安全性。 2.1.11 公共生活-公共空间调研方法 公共生活-公共空间调研方法(PLPS 方法) ,是一种专门针对步行、自行车 交通和设施空间环境的调研方法。包括公共生活(行人流量、行人停留)和公共 空间两方面的调研, 通过了解人在公共空间中行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评价现状 公共空间的质量,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2.1.12 导向标志 由图形标志、文字标志、距离信息与箭头符号组合形成,用于指示通往预期 目的地路线的公共信息标志。 2.1.13 安全标志 通过颜色与几何形状的组合表达通用的安全信息, 并且通过附加图形符号表 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2.1.14 位置标志 由图形标志和(或)文字标志形成,用于标明服务设施或服务功能所在位置 的公共信息标志。 2.1.15 无障碍标志 由专为轮椅利用者(老年人、肢体残疾人、伤病人等) 、视觉障碍者使用的 图形符号、文字(包括盲文)和有关设备设施等构成,用于提高导向、位置、综 合信息服务的标志。
5
近目的地设置,以提高效率和方便使用。 4) 应特别注意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的无障碍设计,以方便老人、儿童及残障 人士出行。 3.1.4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舒适性原则。 1) 在道路新建、改造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过程中,应保证步行和自行车通 行空间和环境品质,保障系统舒适性,增强吸引力。 2) 除满足基本通行需求外, 应结合不同城市分区特点, 结合周围建筑景观, 建设完善的林荫绿化、照明排水、街道家具、易于识别的标志及无障碍 等配套设施,尽量提供遮阳遮雨设施,提高舒适程度和服务水平。 3) 应与城市景观、绿地、旅游系统相结合,将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与城市景 观廊道、绿色生态廊道、休闲旅游热线合并设置,尽可能串联城市重要 景观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提升整体环境品质。 4) 在兼顾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应考虑地面铺装、植物配植、照明、标识及 城市家具的美观性,力求体现当地环境特色,彰显地方文化特质。 3.1.5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着重处理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优化换乘 环境,密切车站与目的地的联系,形成贯通一体的出行链,拓展公共交 通覆盖范围,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2) 市政设施、管线应结合绿化带、设施带布置,并考虑与周边环境的适应 和协调,不得影响行人和自行车通行。 3) 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沿线区域的需求进行设置,并考虑与周边建筑已有 服务设施整合,避免重复,不得影响行人通行的安全与顺畅。 4) 核心商业区、活动聚集区、广场等行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应适当提高步 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标准,满足行人通行和休憩要求。 3.1.6 城市绿道系统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并参照各地相关规范标准: 1) 城市绿道应结合城市水体、山体布置,并尽可能延伸到城市中心,与城 市公园、绿地、公共空间相互贯通,连线成网,丰富和补充自行车交通 系统,为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和休闲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 2) 城市绿道除休憩健身功能外,在中心城区应同时考虑交通功能,如设置 最短路径的自行车道,并与城市道路相连通,使城市绿道系统与城市步 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效衔接。 3) 城市绿道应在铺装、街道家具、绿化景观、指示标识等方面满足步行和
非机动车泊位施划的工作方案及技术导则
关于做好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施划的工作方案为规范我市非机动车停放行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市民出行,更好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施划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思路在确保行人路权、维持城市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出行,方便出行,优化城市公用设施,积极做好非机动车辆泊位施划工作,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城市公用系统,促进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泊位,是用于停放城市非机动车辆的专属泊位(包括市民自有的自行车、电动车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二、工作原则按照“属地为主、依法依规、确保路权、多方共治、分步推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充分挖潜、疏堵结合”的原则,同时兼顾城市市容市貌,分步推进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施划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新水平。
三、工作步骤1.全面摸底。
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施划导则(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深入一线、实地踏勘、细化排摸、认真调查,以需求为导向,真实全面掌握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详情,科学制定施划方案。
同时开展已施划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回头看”工作,对于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一律取消。
2.协同配合。
应及时会同交警等部门共同踏勘现场,对泊位设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共同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施划方案及泊位清单,确保泊位施划有序推进和规范实施。
3.有序推进。
施划中既要考虑泊位的实际需求,也要兼顾城市整体市容市貌,对步行街、部分敏感区域和特殊道路严控或严禁施划;对城市主要大型住宅区周边以及道路条件具备的开阔人行道,做到应划尽划。
4.注重创新。
交通部加强对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指导
交通部加强对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指导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交通拥堵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减少交通压力、改善环境质量,并鼓励健康的出行方式,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关注并投资城市自行车道建设。
交通部作为国家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指导,确保其合理布局、良好设计和高质量建设。
首先,交通部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这些政策和规范应该考虑到城市规划、交通流量、自行车出行需求以及安全因素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
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自行车道标准和指引,为城市自行车道的设计与建设提供准确而明确的指导。
其次,交通部应加强对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监督和检查。
自行车道建设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还需要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符合规范要求。
交通部可以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并定期组织检查,以确保自行车道建设符合规定,并且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自行车出行需求。
此外,交通部应与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
城市自行车道建设需要政府、交通、城乡规划和环保等多个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交通部可以建立专门的工作组或机制,促进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信息畅通,并在政策制定、资源投入和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协助。
此外,交通部还应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推动自行车道建设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通过引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可以提高自行车道的管理和维护效率,进一步提升自行车道的使用体验和安全性。
例如,可以借助智能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巡检设备等,实现对自行车道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最后,交通部应加强对城市自行车道建设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自行车出行和自行车道建设的认知和支持。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组织体验活动和开展社会教育,可以增加公众对自行车道建设的关注度,并鼓励更多市民选择自行车作为出行方式,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粤府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30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完善停车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停车难”问题,不断提升城市道路出行品质,促进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促进城市道路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机制(一)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人防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等作为成员单位,建立省级城市停车管理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参与单位及职责分工,统筹负责本市城市停车管理各方面工作,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的城市停车治理新格局。
慢行交通的概念及发展模式
慢行交通的概念及发展模式作者:来源:《汽车与安全》2018年第02期“慢行交通系统”指的是把步行和自行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而除其对于交通带来的影响之外,慢行这一理念对于城市公共生活、空间环境质量也有了更高程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正确深入地理解慢行交通,首先要理清一些相关概念。
相关概念慢行交通慢行交通作为一种新的交通策略,首见于2001年上海市政府制定并发布的《上海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在未来上海交通体系中,慢行交通仍不可或缺,应保护其合理的活动空间,创作人性化的慢行交通环境”。
所谓“慢行系统”就是慢行交通,就是把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来缓解交通拥堵现状,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从而营造舒适、安全、便捷、清洁、宁静的城市环境。
“慢行交通”是相对于快速和高速交通而言的,亦可称为非机动化交通(non-motorized transportation),一般情况下,慢行交通是出行速度不大于15km/h的交通方式。
慢行交通包括步行及非机动车交通。
由于许多大城市的非机动车交通主要是自行车交通,慢行交通的主体就成为步行及自行车交通。
传统意义上的非机动车交通一般是指自行车交通,但近年来,许多城市的电动车发展迅速,由于其发展存在许多漏洞,这也在考验着当下的城市交通设施。
慢行空间慢行空间是指城市中主要供行人和自行车等慢速交通方式使用的空间,可分为交通性和非交通性。
前者是指一般用于行人或自行车通过的设施,例如:人行道、地下通道、天桥和非机动车道等;后者包括除交通功能以外的休闲、游乐、交往等复合性的功能,例如:林间步道、滨海栈道及其商业步行街等。
慢行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按交通方式的不同分为步行系统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两大部分。
但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考虑,这个完整的系统不仅仅是交通意义上的通道功能,更应该是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城市交通的空间形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3.11.27•【文号】建城〔2023〕74号•【施行日期】2023.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交通委,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在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精细治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与新发展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整体谋划、协同实施,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系统健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
坚决守住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的底线要求,加快补齐设施短板。
持续扩大高品质设施供给,提高设施便捷性和包容性,提升设施运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精准施策。
充分考虑城市现状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各类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12.09•【文号】建城[2013]181号•【施行日期】2013.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18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精神,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进一步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扩大示范项目社会影响,我部将继续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
现就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为主线、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比例为目标、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成本、高效率、低环境影响的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方式,形成一批系统完善、环境友好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促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
到2015年,建成100个左右城市(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步提高,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10%,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二、示范项目建设原则和主要内容(一)建设原则示范项目建设应符合如下原则:1.安全: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使用者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安全性,确定合理路权,通过各种措施与机动车道隔离。
2.连续:加强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在与铁路、河道、快速路相交时,应通过灵活的工程及管理措施,保证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的连续、顺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建〔2013〕4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湖州市、嘉兴市, 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城管执法局,衢州市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推进我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现五年内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城市 交通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倡导绿色出行,现 就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四、加大政策扶持、宣传和监督力度
各地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公
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资金、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维修)经费统一纳入政府 年度预算,以保证资金投入。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提 倡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通过步行、自行车开展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让更多的 市民接受这种绿色出行方式。
结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加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 修。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 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具有良 好的通行条件。
应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有效宽度,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的方式 拓宽机动车道。加强对占用自行车道作为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审批,除老旧居住区、学校等附近集散 性较强停车需求较大的情况之外,严格限制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停车,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行车 的路权。如施工必需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应通过临时工程措施等解决步行和自行车出行问题。
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主要职责部门。各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城市落实有关政策,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 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到2015年底前,设区市城市要全部完成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 各地城市道路建设要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新建及改扩建城市道路,主干
道、次干道要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其他支路应当设置步行道,对不按规划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建 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 —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发展目标和实施策略,合 理选择建设方案。
— — —坚持节约集约。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用地安排、材料选择、景观环境建设等方面,兼顾 舒适性和经济性。
— — —坚持政府主导。由各市市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视情况需要,可适当引 进私营企业进行协助运作。
二、明确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的发展原则和目标
— — —坚持以人为本。把方便群众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导向,加强道路等 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 — —坚持科学规划。认真组织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加强与有关规划的协调,做到城 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良好衔接和匹配。
一、充分认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重要性
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是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途径,对促进 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灵活、准时性高,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接驳换乘的理想交 通方式,是城市综合交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城市交通节能、减少碳排放和细颗粒物(PM2.5)、改 善环境的重要措施。
要抓好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工程建设质量,合理选择符合标准的道路铺装材料,确 保路面平整。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城市道路沿线照明和沿路绿化,建设林荫路,提高舒适性,改善 出行环境。
要及时在城区道路、交叉口合理施划标线、设置安全岛、信 号灯以保障行人过街安全。要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应尽可能同步配置电梯、电动扶梯、盲道等, 以方便行人通行。在自行车道上,设置提示标识或警告信息。在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 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合理设置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设施,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及步行道隔离开, 防止串道造成的交通事故。
到2017年,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明显提高。
三、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
各地在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时要确定步行和自行车发展目标、原则和功能 定位。同时,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要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道路网规划以及城市规模、城 市人口、自然条件、交通需求等因素,分析和预测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发展趋势,以方便居民出行为前提, 科学确定道路资源分配原则,结合道路网系统规划确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布局和设施规划指 标。并与城市轨道交通、路面公共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专项规划接轨,落实、细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发展 政策,合理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设施布局,避免共板设置,并提出近期的建设方案。
应根据规划和城市的实际,加快大学校区、公园、大型社区、山水景区、沿江风 光带的休闲便民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局部自行车循环系统。对小城市及老城区,要结 合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建立和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
步行道与自行车道建设应把重点放在加强地铁站、公共汽车站通过支线与 居民区的衔接上。新建、扩建、改建公共交通站点、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项目时,应 配套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方便公共自行车通存通取。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和永久性 的停车场所,并以地面停车为主。老城区要加强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场所,以保证自行车有位可停。建筑 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名胜古迹、公园、广场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重点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公共交通 的接驳换乘;其它城市尤其是中小县城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重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2013年 全省要新增公共自行车59000辆,实现比2012年增量翻一番。今后四年,各地仍要根据实际需求,未雨绸 缪,适度超前地提出公共自行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