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业作为全区的基础产业,在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促进其他各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农业生产的发展关键之一,就是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

对此,本人就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有效发挥科技人员作用,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其主要情况如下:一、我区农业科技队伍的现状我区的农业科技队伍在农业的发展、改革和创新,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为农服务体系上,以区农业科技、农技推广中心为龙头,形成了区、镇两级服务体系,涵盖了农业科技推广的各个方面。

在为农服务上,参与制定和组织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确定推广农业技术的试验和示范点。

分工、协调、有序深入基层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并精心指导。

在农业增收上,积极服务农业结构调整,逐步调整粮经比例,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为增加农民收入以及社会各项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区、镇两级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现状(见《附表一》、《附表二》)二、当前农业科技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前,我区农业科技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从数据上分析一是农村专业人员比例偏低,人员分布不协调。

区、镇两级农业部门实有人数566人,共有各类农业科技人员412人(其中,区一级农业科技人员占52%,镇一级农业科技人员占48%)。

在镇一级农业科技人员密度较低,各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实有人数255人(其中,在岗不在编的有26人,占10%;在编不在岗的有33人,占13%)。

区一级农业部门事业单位编制数372人,实有人数32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有213人。

具有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8%;中级职称的有66人,占20%;初级职称的有120人,占37%)。

二是第一线科技人员职称比例偏低,学历层次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

高级人才偏少,在镇一级农业科技人员中,大学本科的有17人,占6%;大专的有47人,占18%;中专以下的有191人,占75%;高级技术职称的有1人,中级技术职称的有40人,占15%。

随着种植业结构调整,目前科技人员结构不适应现有种植技术需要,原来从事粮、棉、油、麦栽培和植保,现种植结构调整为蔬、果、瓜,使原来从事粮棉油的科技人员闲置,而蔬果瓜的技术人员较缺乏。

三是年龄普遍偏大。

镇一级50岁以上接近退休人员的有133人,占52%;41岁至50岁的有78人,占31%;31岁至40岁的有41人,占16%;30岁以下只有3人,占1%。

四是农技人员使用不够充分。一方面,有许多大中专毕业生无法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就业;另一方面,大批的非专业人员拼命地涌向一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甚至还出现了农业科技中心在岗不在编、在编不在岗现象,致使学非所用、无学而用的现象同时存在,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隐性浪费。

(二)从原因上分析一是用人体制不够健全,机制不灵活。

存在这一原因,主要有两大因素,即机构设置和产业发展不适应。

没有按产业建设需要对口设置机构;还有管理体制不顺。

镇农技推广机构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没有选人用人的自主权。

一方面,大量非专业人员挤占专业编制和专业岗位,造成专业技术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人员定编都是1993年后确定的。

十几年来,机构和人员都发生了变化,年龄也随之老化,知识陈旧,但对机构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落实,致使一些农技中心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形成农技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虽然,区委、区政府大力提倡重视科技人才,但少数单位领导对农业科技人员仍重视不够,更谈不上采取激励措施,甚至出现对科技成果的评定中断时间长达五年,严重挫伤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在人才的使用上,采取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忽视了科研成果产生的时间性和科技工作的艰苦性。

同时,对系统内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上,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上近年由于放松了对科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造成少数科技人员无私奉献精神逐渐淡化。

二是科技经费严重不足,科研成果被闲置。

近年来,农技部门由于科技和人员经费不足,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科技创新。

期间,还出现有限的科研经费和事业费被不断增加的人头费所占用现象,农技队伍长期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致使农技人员大部分时间只能待在办公室,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镇、工业区由于财政压力较大,在对农技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上,事业单位的政策性规定部分难以落实,效益差的单位只能维持正常的工资,更谈不上其他工资性补贴,影响了科技人员工作条件的改善和生活待遇的提高,影响了科技人员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调查,10个镇(含工业区)只有山阳、枫泾科技人员的工资、奖金由镇财政列入预算全额拨款;3个镇工资全额拨款,奖金及其他福利需自筹;其余5个镇工资财政拨款20%-80%不等。

由此,使镇农技中心重创收、轻技术推广。

三是农业科技人员素质偏低。

大多数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跟不上,对农业高新技术不掌握,对延伸到二、三产业的相关技术更是不了解不熟悉,因而,在市场经济中,不敢搏击、不敢试、不敢闯、安于现状,普遍存在知识陈旧、观念老化,掌握不了新技术、新成果,不能很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

三、加强农技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一)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用好现有农业科技人员。

一是适应农业发展需要,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使科技人员能够在建设新农村的主战场中大显身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人才建设的多赢。

在实施中,关键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技人员领办、创办、参与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并制订一整套扶持、优惠、激励的政策。

二是进一步充实调整镇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进一步理顺编制人员,做到在编在岗、专业对口、学以致用。

要改善待遇,千方百计稳定农村各类农技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像西瓜专家蔡金龙、蟠桃专家马金林等这些不离乡、不离土的土专家作用,并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

三是对本区现有的农业科技人员逐个进行三定。

按照专业属性和职称高低,实行定岗、定责、定权益三定制度,要确保为农服务部门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推广和服务经费的到位。

鼓励农业技术和服务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真正让农业科技人员用其所长、尽其所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重新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定员、定编,并把农业科技机构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增加财政拨款,补贴农科人员,以稳定队伍。

(二)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大力引进区外农业科技人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