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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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2010年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临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

一、临沭县2010年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概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全县小学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激励作用,促进全县各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丰富学校内涵,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县域内小学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标体系说明

临沭县小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A级)3项,二级指标(B级)14项,三级指标(C级)31项,合计分值1000分,另设附加指标。

(三)指标权重

本方案中各项指标的权重是依据其在指标体系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确定的。每项指标在学校办学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些关键性指标赋予的权重相对大些,而且各项指标权重随着每年全县教育的工作重心不同而适当调整。

(四)评估标准

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和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评估标准。

2、评估标准中,有定量类指标和定性类指标,定量类指标一般根据标准按比例折算计分,定性类指标一般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分档次记分。无论是定量类指标还是定性类指标,督导评估时都将按照评估工作流程和计分操作办法计分。

(五)实施办法

评估程序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分为三个阶段,即先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过程性督导,然后由学校组织自评,再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复评。

1、过程性督导程序

①检查督促。

②现场指导、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2、自评基本程序

①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自评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以本《方案》为依据,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自评,认真填写《自评表》,并详细撰写自评报告。

②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由校长作自评工作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自评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控和改进学校工作。

③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按规定时间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3、复评基本程序

复评在学校自评基础上进行,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

①组织成立评估团。

②评估团到达被评估学校后听取校长自评工作汇报,审阅学校的自评报告和自评材料。

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抽样测试、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整理信息材料,填写评估纪实。

④根据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和评估纪实,对照评估标准,对被评估学校作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结论,撰写评估报告。对评估做出的结论由评估人员签字后,连同评估报告按规定时间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⑤公示评估成绩,听取学校意见。

⑥向被评估学校反馈评估结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⑦被评估学校认真整改问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报告。

⑧建立《问题整改备忘录》,对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查结果纳入督导评估内容。

(六)结果运用

1、按从起点看变化原则,对评估成绩进步幅度大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2、评估成绩按规定比例(小学50%、初级中学20%、督政18%、幼教10%、成教2%)折算后,作为考核教委工作的依据之一。

3、评估等级。示范等级:总分在950分以上,且A1、A2、A3的隶属度≥0.95;优秀等级:成绩在850-949分,且A1、A2、A3的隶属度≥0.85;良好等级:成绩在750-849分;合格等级:成绩在600-749分;60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等级。无特殊情况,优秀等级以上的单位为当年度综合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但表彰总数不低于60%。

(七)方案解释

1、本方案中所说的“年内”或“本年度”均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本方案由临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临沭县2010年小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

三、临沭县2010年小学督导评估标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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