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2007年4月26日)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村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工作在农村第一线,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事迹层,加强基层,进一步关心村干部的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全局,至关重要。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着眼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干部队伍,为加强“三农”工作、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五年努力,村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
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全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
村干部后备力量按1:1的比例配备。
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中组发【2010】20号
(二)改进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要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表大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代表产生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代表大会比例。
要通过换届,进一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继续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认真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改善领导班子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既要选拔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等工作的干部,也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社会建设、做好群众工作等实际需要,充实熟悉经济、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的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尤其要注意选拔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干部。
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把那些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市县党委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乡镇党委班子,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市县乡党委书记。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注意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干部,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党和人民一条心,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作为选拔的首要条件。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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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持情操,保守秘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团结友爱,谦虚谨慎,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党的秘密。
四、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机构设置和设施配备
1、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为内设机构,一般应独立办公,也可与党政办合署办公。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一般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兼任,也可以由专职组织员担任。每个乡镇设专职组织员2名,兼职组织员1-2名。专职组织员享受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待遇,其选拔和调整,须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同意,确保做到专人专用。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意见
(试 行)
为切实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职责作用,促进乡镇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乡镇党委组织员要严格遵守以下守则:
1、政治坚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精通业务,与时俱进。自觉学习党建理论,精通业务,熟悉相关政策和规定,勤奋努力,胜任本职;善于抓主要矛盾、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4、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协助乡镇党委制定“三级联创”规划,健全创建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好“五好”农村党支部的初评和申报工作;做好农村后进班子转化工作,促其转化升级;创新党组织设置,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直属单位和“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
星级党组织管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实施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系统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程序,明确了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的职责、内容、目标、方法、考核激励等。
本标准适用于浙能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2012〕4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能党〔2008〕30号)3 总则3.1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要按照“抓落实、重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扩大参与、务求实效。
3.2 通过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党组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提升、党组织负责人素质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有新提升、党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新提升、基础保障水平有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大发挥等目标。
星级党组织评定从无星到五星,逐步增星晋级。
3.3 “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是根据中央对基层党支部的“五好”要求,旨在进一步深化党支部“堡垒工程”建设,打造浙能党建品牌,推动集团系统党支部达到“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
结合星级党支部评选工作,在五星级党支部基础上选树党建标杆,授予“五好”党支部称号。
4 职责4.1集团党委负责制订完善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工作的标准制度,组织对领导班子由集团管理的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支部建设工作检查,负责对五星级党支部的验收和命名,负责对四星级党支部的抽查、审核和命名,负责对“五好”党支部称号的考评与授予,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典型经验。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3.20•【文号】中办发[1999]11号•【施行日期】1999.03.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1999年3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现就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全国600多万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支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有战斗力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同时也要看到,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有的干部不能正确领会党的农村政策,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一些年轻干部不熟悉农村改革进程和政策;有的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缺少办法;有的思想作风不正,办事不公,作风简单粗暴,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把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需要,是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县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后稿)
浅谈县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县区一级党委和政府在国家的政权建设上具有举足轻重、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能否选准、用好、管好县区党政正职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近年来,在加强县区党政正职队伍的建设上省、市都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及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县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有待优化。
一是知识结构上,存在“整体偏”、“个体单”的倾向。
多数党政正职学过文史哲、党政管理,而学经济管理、外经外贸和金融专业的很少,导致熟悉社会科学的偏多,精通经济和自然科学的偏少。
二是年龄结构上,存在年龄偏大的现象。
部分县区党政正职年龄都在50岁左右,由于年龄偏大,从政干事的精力及热情和年青人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性别结构上,普遍存在男多女少的现象,虽然大力提倡选拔培养女干部,但现实中,女干部作为县区党政正职的微乎其微,少之又少。
二、干部任职期限尚需科学界定。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县区党政正职在一个地方的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二年半,过于频繁的调动难以保证地方发展的连续性,加上过去地方经济评价指标重量不重质、重快慢不重结构等,容易导致短期行为。
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县级党政正职任职期限必须做出科学的界定,以保证县级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没有特殊情况届内一般不进行调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科学执政能力有待提高。
加强科学执政能力建设,不断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基础。
尤其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干部科学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一些县区党政正职的科学执政能力与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能适应工作,影响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工作实绩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全面的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任用选拔标准是重要的制度保障。
目前,“上”的机制较为完备,而“下”的机制还很不健全。
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抓好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经验,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现就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要把握以下要求:1、坚持层层推进。
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
2、加强分类指导。
结合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领域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并抓好分类整改提高工作。
3、突出动态激励。
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4、扩大群众参与。
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重在取得实效。
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星级评定分领域开展,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
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
三、方法步骤五星级管理具体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
年底或次年初,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分别部署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
2、评定星级。
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申报星级,上级党组织就基层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对照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考评,综合自评、测评和考评结果,确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等次。
中组部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中央组织部组厅字〔2011〕1号)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0〕20号)、《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要求,现提出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供各地参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遵循,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准备部署。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的前期准备和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调查摸清底数。
全面了解现任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等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非法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等问题和隐患,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状况。
二是作出具体安排。
县委要综合考虑乡镇党委换届、纪委换届以及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事宜;乡镇党委要成立筹备工作机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需要调整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应提前到位;调整乡镇党委书记,要报市(州、地)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统筹做好工作。
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乡镇党委换届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以及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推选代表。
要按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一是明确代表条件,突出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等方面的要求。
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乔发[2010]4号中共乔官镇委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现就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农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农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担负着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镇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但与跨越式科学发展先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个别村党支部书记为民服务意识差,带领群众闯市场的能力比较弱,处理复杂局面的办法比较少;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党支部凝聚力、号召力不强;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处事不公正,办事不清廉,在群众中缺乏凝聚力、公信力等等。
这些问题,削弱了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阻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的落实。
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下大力气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
”因此,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不仅是增强农村党支部战斗力的需要,更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不仅是适应我镇跨越式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创先争优活动内容和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监督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镇乡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就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选优配强镇乡街道领导班子,保持镇乡街道干部队伍稳定。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始终突出面向基层、注重实绩,选优配强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切实把政治品行过硬、党员群众公认、能够驾驭全局、敢抓敢管敢担当的干部配备到镇乡街道"一把手"岗位上来。
为保持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镇乡街道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镇乡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
重视镇乡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中本地成长干部和交流干部的合理配比,每个镇乡街道领导班子保留适当数量在本地成长、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
新录用镇乡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镇乡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市机关部门单位一般不得借调镇乡街道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二、切实加强镇乡街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扎实推进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老乡镇"优良传统教育,推动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坚持镇乡街道干部值班驻夜制度,每位干部至少每周值班驻夜2晚,明确下午下班半小时后至21:30为值班时间,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或留在宿舍,如需到村(社区)夜访或开展工作的,应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在《值班记录》本中进行登记后方可到村里工作,工作结束后需及时返回值班驻夜。
要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详细信息公示制度,党政正职要带头参加值班驻夜,每个值班驻夜组安排至少5人以上。
坚持完善"户情档案"制度,定期走访更新,按照"户情档案五步工作法"及时汇总处理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若干的意见》
【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若干的意见》,欢迎加入安徽公务员交流QQ群:242808680。
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
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
《意见》强调,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
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
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
乡镇领导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意见》提出,要加强培养锻炼、提高乡镇干部能力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乡镇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锻炼,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
《意见》强调,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
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
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和择优录用部分优秀乡镇选聘干部的通知(1991年7月23日)为了继续坚持乡镇干部选任制和聘任制(以下简称选聘制),严格控制国家干部队伍数量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问题知如下:一、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制是从优秀农民中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各地区要继续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各地区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逐步解决当前选聘制干部在培养使用、管理以及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使这一制度不断完善。
选聘制干部的选拔管理、解聘等仍按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执行〈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劳人干(1987)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选聘对象主要是优秀村干部、乡镇企业领导骨干、复员退伍军人、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脱产人员、农村“五大”毕业生和经过两年以上实践锻炼的回乡知识青年中的优秀分子。
各地区要加强对农村干部和乡镇选聘制干部的培养,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乡镇和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及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各地区可在坚持乡镇干部选聘制的前提下,择优录用部分选聘制干部。
这项工作要加强宏观控制,从严控制数量,严格把好质量关,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每年录用的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作出计划,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写出专题报告,经综合平衡后批准执行,各地不得突破批准的录用数额。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乡镇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乡镇(含街道,下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民情地图”促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1.实行全员住村。
乡镇要进行住村干部“双向选择”,实行全员住村,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住村干部。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住中心村、后进村和重点项目推进村等重点村。
乡镇党政正职每年要走遍所在乡镇所有自然村,乡镇各类干部走访要求严格按照《中共松阳县委关于构建“民情地图”促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实施意见》(松委〔2011〕7号)第四点规定执行。
2.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县每周二“无会日”制度,提倡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确定乡镇干部下村每星期固定服务接待日,保证乡镇干部有时间下村。
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每名乡镇干部每星期住乡村不少于2夜,每星期进村入户夜访夜谈1次以上,每天要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
健全民情沟通分析制度,全方位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
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做法。
3.坚持“一线工作法”。
健全完善定期民情调研、组团服务、难题破解、社会维稳等工作机制,面对面了解民情,倾听群众所需所求,接纳群众建议意见,力争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能力在一线提高,发展在一线促成。
办好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制作发放乡镇干部联系服务卡,积极搭建服务群众平台,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
二、深入开展“双先双创”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执行力4.实行目标管理。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复制链接]花骨头电梯直达跳转到指定楼层楼主发表于7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14年09月26日01 版)本报北京9月25日电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
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
《意见》强调,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
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
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
乡镇领导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意见》提出,要加强培养锻炼、提高乡镇干部能力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乡镇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锻炼,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
《意见》强调,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
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
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一、问题分析乡镇干部是农村基层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各项计划和政策,推动农村发展。
然而,当前乡镇干部队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年龄结构不合理。
由于乡镇干部队伍多年来鲜有更新换代,导致干部队伍普遍年龄偏大,年青干部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2. 素质不高。
部分乡镇干部虽然取得学历证书,但缺乏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影响了基层治理能力。
3. 作风不正。
个别乡镇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待群众不够关心、负责,工作效率低下。
4. 队伍结构不平衡。
乡镇干部队伍的行政管理能力过强,而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5. 培训机制不健全。
乡镇干部的培训缺乏持续性和系统性,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无法提高干部的能力水平。
二、对策分析为了解决乡镇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年龄结构优化。
通过适当调整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乡镇干部,推动干部队伍的更新换代。
2. 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3. 正确作风建设。
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倡导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作风,加强乡镇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4. 队伍结构优化。
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5. 完善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的培训机制,将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供实用性强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建议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乡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机制,注重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评估,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和关注,为乡镇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关于强化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法关于强化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法(征求瞧法稿)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自治区第*次党代会和市第*次党代会要求,培育造就一支认识政治素养好、执行执行政策力量强、推动科学进度力量强、处理简单矛盾力量强、联系服务群众力量强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依据《**》和自治区《关于强化**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瞧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市关于强化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法》。
(以下简称《方法》)其次条乡镇党委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在农村一线的执政骨干。
强化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前提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其次章主要职责第三条推动科学进度。
坚持进度第一要务不动摇,把握主题和主线,带头调查争辩,理清进度思路,出台进度规划,明确进度措施,统筹城乡进度。
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强化“三农”工作上,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提升农牧业反抗自然灾难力量,着力兴产业、增后劲、巩固度。
第四条保证向好民生。
坚固引领以人为本认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热放在心上,体察民情,关注民生,掌握民意,统筹各方力气,争取各方支持,每年下全力气解决好一些群众最关怀、最挺直、最现实的矛盾,非凡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利益。
强化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功能。
第五条维护社会稳定。
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强化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抓好农村平安建设,重视信访工作,经常研究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准时查摆和化解冲突纠纷。
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依法妥当处理辖区范围内紧急突发大事和群体性大事。
第六条细化改革任务。
依据中心和各级党委的支配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强化服务型乡镇党委政府建设,细化干部服务责任制。
认真细化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1 37中共大青山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村党支部、乡直属党支部:为深化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改革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方式,为我乡深化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和实施基层党建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目标任务。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达到“三个着力”,实现“三大提升”:一是理顺农村基层各种组织的关系,着力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统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创新农村基层队伍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力;三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一)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4.理顺村级组织关系。
理顺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的关系。
农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决定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
探索完善村党总支部领导下的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职能。
要注重选准配强村民小组党成员,提倡村民小组党组与村民小组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民小组党的日常运作经费机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农村“两委”干部队伍的战斗力6.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科学配置村“两委”干部职数,提高村“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
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领导管理技能)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研究
(领导管理技能)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研究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研究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课题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注重选好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这些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组,紧紧围绕“解决乡镇干部机关化”等问题,召开了县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乡镇和机关中层干部、干部工作监督员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等五个层面9个座谈会,个别访谈69人次,召开调研情况分析会12个,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乡镇干部队伍现状分析乡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乡镇干部是推动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当前我县的乡镇干部队伍,总体来看是团结务实有战斗力的,他们工作在一线,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有的兢兢业业工作,有的默默无闻奉献,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从我们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当前乡镇干部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人“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安心基层工作,情绪低落,工作应付,山区的干部想到平原工作,办事处干部想到镇机关工作,小乡镇的干部想到大乡镇工作,或者,有的一心想调往县级机关,缺乏一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信念和奉献的精神。
有的人“这山望着那山高”,少部分乡镇中层干部认为自己工作认真负责,也没有什么差错,但同一批的很多干部都已提拔使用了,自己还是中层干部,产生心理不平衡,有的是提了副职没多久就想要提正职,一时得不到提拔就心理失衡,怨天尤人。
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事业心不强,满足于混日子,工作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得过且过,不能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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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10] 19 号
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
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现将《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10月24日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乡镇党委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
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十分重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强化工作职责。
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
(1)推动农村科学发展。
抓好乡村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
(3)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重视加强农村平安
建设,完善乡村矛盾排查机制,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注重防范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注重解决民生问题。
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城镇服务设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乡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带好乡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加强乡村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2.坚持任职条件。
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必须具备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岗位特点,突出以下6项:(1)思想素质好,大局意识强,能够领会把握、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工作,善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带头实干,注重实效,善于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
(4)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善于同农民打交道,具有较强的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敢抓敢管,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6)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严以律己,作风朴实,群众威信高。
3.着力选优配强。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选任方式,严格选拔程序,切实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
乡镇党委书记
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县委全委会或全县领导干部会议范围进行民主推荐,一般应经过县委常委会或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在县委常委会决定任命之前,要征求县委委员的意见。
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须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备案。
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
任期不到三年调整的,要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同意。
4.优化年龄结构。
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换届集中调整时,乡镇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50岁的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
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不断改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整体结构。
5.加强教育培训。
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由市(州、地)党委主要负责,省、市、县分级承担培训任务。
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新任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市(州、地)党委重点组织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县(市、区)党委负责日常培训。
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既要突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又要强化对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做好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选派乡镇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
6.培养后备力量。
要重视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党委书记后备队伍建设。
县(市、区)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储备一批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
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注重从选调生中培养乡镇领导干部。
注意把选派省市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和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结合起来,形成年轻干部到基层去、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导向。
7.完善考核办法。
制定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
针对不同乡镇的经济社会状况、资源环境、产业特点、工作基础等要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其权重,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增加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比重,注重考核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引导乡镇党委书记抓大事、干实事。
细化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项目,增强乡镇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
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双述双评”制度,由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就抓党建促发展情况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评议。
注重考核结果在乡镇党委书记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8.严格管理监督。
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职责的规范和约束,探索完善乡镇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分开的制度和办法。
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大额资金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须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
的日常监督,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解决部分乡镇党委书记思想浮躁、工作不实、急功近利、“走读”等问题。
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考察时要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意见。
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群众有意见的,要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工作不负责任、廉洁自律不严格、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注重关心爱护。
注重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乡镇党委书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书记每年至少分别与乡镇党委书记谈话1次,市委组织部部长也要注意与乡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
及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思想、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注重培育树立乡镇党委书记先进典型,开展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研究设立边远艰苦乡镇工作补贴,按乡镇艰苦边远程度、在乡镇工作时间和所任职务等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10.拓宽使用渠道。
把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作为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班子成员、省级机关处室副职人员的重要来源,从2011年起,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省直机关处室副职人员和省辖市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人员要有一定数量。
县(市、区)中心镇或人口规模较大、工作任务重、相对全县处于重要位置乡镇的党委书记,可在规定职数内由县委常委兼任。
11.落实管理责任。
省、市、县要高度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各省(区、市)要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
市(地、州)党委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研究重大事项,细化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县(市、区)党委要担负起抓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重点管理的各项职责。
12.重视支持乡镇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乡镇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大力支持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
加大乡镇党政机构和站所的整合力度,增强乡镇统筹协调和整体服务功能。
乡镇站所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和考核,要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
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按便民原则委托乡镇办理,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经费核拨等方面重点向乡镇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