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问答—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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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病变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劳动者受伤、疾病或者死亡进行的认定。

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救助,并由此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7个条件:
1. 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被认定为工伤的事件必须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即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

2. 发生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工伤认定需要发生明确的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如事故、损伤或疾病突发等。

3. 劳动者受到伤害或疾病:工伤认定要求劳动者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或患上疾病,这些伤害或疾病是与工作相关的。

4. 与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工伤认定要求伤害或疾病与劳动者的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即工作是导致伤害或疾病发生的原因。

5. 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工伤认定要求伤害或疾病是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所导致的,即工作本身存在危险因素。

6. 工伤与工种、行业相关:工伤认定需考虑工伤与工种、行业的相关性,即某些工种或行业更容易出现某种类型的工伤。

7. 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工伤认定需要有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包括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劳动者的证言,以证明工伤发生的事实和程度。

总之,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劳动者受到伤害或疾病、与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工伤与工种、行业相关以及有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

这些条件的满足可以帮助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障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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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1.目前工伤保险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哪些? 2.每名职工都有工伤保险吗? 3.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4.职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吗? 6.认定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有什么意义? 7.如何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8.工伤保险中,用人单位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9.工伤保险中,职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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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伤认定范围
50.哪些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 51.什么时间是“工作时间”? 52.哪些场所属于“工作场所”? 53.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是否属于工作场所? 54.哪些属于“工作原因”? 55.如何认定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56.如何认定职工患职业病? 57.职工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有哪些权利? 58.职工患病不属于职业病目录范围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介绍
同名作者介绍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司法部。
目录分析
第二章工伤认定申 请程序
第一章工伤保险基 本规定
第三章工伤保险适 用范围
1
第四章工伤认 定范围
2
第五章劳动能 力鉴定

工伤认定必备6个知识点,与你息息相关

工伤认定必备6个知识点,与你息息相关

工伤认定必备6个知识点,与你息息相关
1. 工伤的定义: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受到的身体损害,包括工伤和职业病两种情况。

2. 工伤认定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二是发生了意外事故或罹患了职业病;三是出现了身体损害。

3. 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需要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经过医疗机构鉴定,然后进行认定处理。

如果认定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

4. 工伤认定的效力:工伤认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认定结果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诉讼和仲裁等程序。

5.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丧葬补助金等。

6. 工伤预防和治理:为了避免工伤的发生,企业可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关键控制等措施。

对于已经发生的工伤,还需要进行治理和康复,帮助受伤者恢复健康。

浅析工伤认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浅析工伤认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浅析工伤认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工伤认定是指用来界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疾病、职业病是否为工伤的程序。

在工伤认定中,涉及到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浅析讨论。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范围、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赔偿的标准等,对工伤认定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1.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包括工作日和休息日。

2.工伤必须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即与工作有直接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地点以外从事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的活动,也应认定为工伤。

3.工伤必须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即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对于一些慢性病或职业病,需要评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因素。

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工伤事故的立案,即对工伤事故进行登记。

2.工伤鉴定,即通过医学鉴定来确定工伤的性质和原因。

3.工伤认定,即综合考虑工伤事故的立案和工伤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四、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治疗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

根据规定,工伤保险在赔偿时要全额赔付,不得减免。

五、工伤纠纷处理对于因工伤而引发的纠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不服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总之,在工伤认定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

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2023年,新的工伤保险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对工伤认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工伤保险法2023工伤认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工伤认定的依据根据新工伤保险法,工伤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工伤造成的直接后果;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以及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工伤认定中,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将成为评定工伤的重要依据。

受害人身体损伤程度的评估也将对工伤认定产生重要影响。

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将成为工伤认定的重要考量。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新工伤保险法对工伤认定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工伤发生后,受害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对受害人进行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伤认定的效率和公正性。

在新的工伤保险法下,工伤认定程序将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利于实现公平公正的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的标准新工伤保险法对工伤认定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工伤事后处理程序的规定等。

在工伤认定的标准方面,伤残程度的鉴定标准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伤情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工伤与工作活动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将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评估,从而确定工伤的认定结果。

工伤事后处理程序的规定将对受害人的治疗和赔偿产生重要影响,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伤认定的意义与影响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对工伤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与影响。

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对工伤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赔偿。

新工伤保险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从而降低工伤发生率和事故处理成本。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
工伤案件常见问题与操作实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伤认定:企业如何举证?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企业需要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对员工提出的工伤认定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存在异议。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那么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2. 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4.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由于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5. 异地施工受伤的工伤认定:
对于异地施工受伤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地点和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来确定工伤认定和处理的程序。

6. 如何处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或因工外出,因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原因受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7. 其他问题:
例如腰椎间盘突出能否认定为工伤,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认定标准和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老板不认可工伤,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知识点总结

工伤知识点总结

工伤知识点总结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职业病患病或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去世,需要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发生的事故或疾病,导致劳动者身体受到损害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

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和治疗,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

工伤知识点可以分为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预防几个方面。

以下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工伤知识进行总结。

一、工伤认定1.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身亡。

工伤认定需要结合事实和相关证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认定。

2.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工伤认定程序包括投保单位申报、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报单位复审等步骤。

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工伤定义、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及是否符合职业病的诊断标准等。

3. 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据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医疗记录、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投保单位也需要提供工作台账、工作场所照片等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雇主或被保险人等应当配合做好工伤认定的相关工作。

二、工伤待遇1. 工伤医疗保障工伤医疗保障是指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劳动者因工伤需要医疗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对于需要就医的劳动者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障。

2. 工伤医疗期限工伤医疗期限是指从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或者安排在家治疗之日起,到劳动者妥善治愈或者被确认为劳动能力丧失的日子止。

工伤医疗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经需要,可以延长至最长24个月。

3.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在工伤医疗期限内,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治疗或者休养时,在停工留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月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提醒:1、请注意申请时效,以免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2、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统筹地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

二、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部门市属及其以上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认定申请报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区属及其以下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认定申请报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

三、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提供材料(一)职工个人或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书;(抬头写“莱芜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体写明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岗位,受伤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受伤部位;治疗医院及诊断)(二)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三)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人签名,单位申报的需单位加盖公章(四)工伤认定申请表;(五)劳动合同文本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六)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七)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八)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等有效病历复印件,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九)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十)工伤事故发生月该职工的考勤表;(十一)个人写事故详细经过(可口述,别人代笔,本人摁手印)。

(十二)单位工作人员申报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注意:以上二、十二条红色部分均是公司医保科提供,第三条中二级单位只需要在申报材料清单上填写材料份数,打“√”即可,签名及盖章由公司医保科完成。

工伤鉴定考试题目及答案

工伤鉴定考试题目及答案

工伤鉴定考试题目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多久内?A. 15天B. 30天C. 60天D. 90天答案:C2.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以下哪项?A. 仅覆盖企业职工B. 仅覆盖公务员C. 覆盖所有职工D. 仅覆盖事业单位职工答案:C3.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主体是?A. 职工个人B. 用人单位C.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D. 政府答案:B4.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哪项?A. 职工个人申请B. 用人单位申请C. 职工个人或用人单位申请D. 政府直接认定答案:C5.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哪项?A. 医疗费用B. 伤残津贴C. 丧葬费D. 所有以上答案:D6. 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哪个部门负责?A. 劳动保障部门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 工会组织D. 用人单位答案:B7. 工伤认定的依据是什么?A. 职工个人陈述B. 用人单位陈述C. 事故调查报告D. 法律文书答案:C8. 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是?A. 一次性支付B. 按月支付C. 按年支付D. 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支付答案:D9.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包括以下哪项?A. 工资照发B. 工资减半C. 无工资待遇D. 工资加倍答案:A10. 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分为几级?A. 6级B. 8级C. 10级D. 12级答案:C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对)2. 工伤认定结果一旦确定,职工不能申请复议。

(错)3. 工伤保险费由职工个人全额承担。

(错)4.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

(对)5. 工伤事故调查应由用人单位独立完成。

(错)6.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减少其工资。

(错)7. 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

(对)8. 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是固定的,不能调整。

(错)9. 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不能同时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29种情形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29种情形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29种情形工伤认定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

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认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如果某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某种疾病,但不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环境周围有生产有毒物品的单位引起的,那么,该人的这种疾病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及赔偿标准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及赔偿标准一、工伤认定标准1. 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而发生的、经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

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伤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

- 伤病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地点。

- 伤病是因工作所致。

2. 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具体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意外伤害: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的意外事件导致的伤害,如摔倒、被物体砸伤等。

- 职业病: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场所或者工作内容导致的疾病,如尘肺、噪音聋等。

- 加重、复发、恶化:原有非工伤疾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条件等因素导致病情加重、复发或者恶化。

二、工伤认定流程1. 伤病报告与申请:伤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及时将伤病情况报告所在单位,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应指导劳动者按照流程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医院诊断与鉴定:劳动者应前往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同时医院会出具《医疗证明》,注明伤病的诊断结果。

若伤病需要进一步鉴定,劳动者须携带相关材料向工伤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3.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与认定: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调查,以确定伤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若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将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4. 申诉与复审:劳动者若不满意工伤认定结果,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复审工作,作出最终的认定结果。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工伤医疗费用:根据伤病情况,由劳动者所在单位或者其支付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工伤期暂停工资:在劳动者接受治疗期间,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伤期暂停工资,发放标准为劳动者平时的薪资。

3. 工伤伤残赔偿金:对因工伤伤残导致劳动能力减退的劳动者,按照工伤伤残等级、所在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工伤伤残赔偿金的金额。

工伤认定条件与处理流程

工伤认定条件与处理流程

工伤认定条件与处理流程一、工伤认定条件。

1.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儿。

这个工作时间呢,就是你正常上班打卡开始到下班打卡结束的这段时间。

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哦。

比如说,你领导临时安排你加班,这加班的时间也算是工作时间呢。

还有啊,如果你是在上班途中,但是是为了工作的事儿,比如你去给公司取个重要文件啥的,这期间要是出了意外,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这就像是,你为了公司的事儿在奔波,公司肯定得对你负责呀。

2. 在工作场所里发生的意外。

工作场所可不光是你自己的工位哦。

像公司的会议室、走廊、甚至是公司的停车场,只要是公司所属的范围,在这些地方出了事儿,都有可能算工伤的。

比如说,你在公司走廊里被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箱子绊倒了,这可不能就自认倒霉,这很可能就是工伤呢。

3.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

这一点可太重要啦。

你要是因为干自己的私事儿受伤,那肯定不能算工伤对吧。

但要是你在操作机器的时候,因为机器故障被夹到手了,或者你是做销售的,出去跑业务的时候被车撞了,这些都是因为工作才发生的伤害,就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就好比你是为了给公司赚钱、干活才遭遇这些倒霉事儿的,公司得管你呀。

二、工伤处理流程。

1. 及时报告。

一旦出了事,可别闷声不响的。

要赶紧跟你的上级或者公司的相关部门报告。

就像你受了委屈得找家人倾诉一样,这时候公司就是你的依靠。

你得把受伤的情况、发生的地点、怎么受伤的都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们。

要是你拖着不说,后面处理起来可能就会有麻烦啦。

2. 就医诊断。

受伤了肯定得去医院呀。

去医院的时候呢,要保存好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这些东西。

这些可都是重要的证据呢。

你想啊,要是没有这些东西,你怎么证明你伤得多严重,怎么让公司和相关部门相信你的伤是工伤呢。

而且啊,最好去那些正规的大医院,小诊所的话可能在证明力上就会差一些。

3. 准备材料申请认定。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啦。

一般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要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话,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其他证据也行,像工资条、工作证之类的)、病历资料、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如果有的话)。

工伤保险题库

工伤保险题库

工伤保险题库一、填空题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4、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5、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得到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积极应配合治疗和康复..二、单项选择题..1、什么是工伤保险A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A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B、职工缴费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BA、统一费率B、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C、协商费率5、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AA、用人单位负责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C、安监部门负责D、职工个人负责6、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AA、是B、否C、无所谓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BA、与用人单位私了B、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直接到法院起诉8、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A补正材料A、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B、可以口头告知C、可多次电话告知9、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AA、用人单位负责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C、安监部门负责D、职工个人负责10、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BA、由经办机构负担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D、由个人负担C、用人单位1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AA、60日内B、30日内C、20日内12、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主要宗旨是什么AA、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B、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病康复C、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1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BA、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B、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C、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14、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B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15、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A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16、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7、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A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B、职工缴费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18、工伤职工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AA、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B、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C、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19、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BA、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B、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C、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20、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AA、15日B、20日C、30日21、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什么时期的工资收入DA、本企业平均工资B、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C、本人当月工资D、本人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2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BA、半年B、一年C、两年2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AA、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B、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2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CA、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B、社保经办部门C、用人单位25、新发生的工伤;虽办理了工伤备案相关手续;但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其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AA、由所在单位承担B、由经办机构承担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D、由职工个人承担26、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CA、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B、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C、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7、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C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支付A、所在单位B、工会组织C、工伤保险基金2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CA、10个月B、12个月C、24个月29、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CA、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B、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C、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30、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A、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B、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C、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31、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AA、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3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CA、原用人单位B、社会C、承继单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几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DA、一至四级B、五至六级C、七至十级D、五至十级34、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BA、60日内;B、30日内C、20日内D、40日内35、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轮椅的;轮椅的使用年限为几年DA、使用年限为3年B、使用年限为5年C、使用年限为7年D、使用年限为10年36、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BA、由经办机构负担;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D、由个人负担;3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在什么地方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AA、异地B、本地C、属地D、总部所在地3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CA、缴费水平高低B、参保时间长短C、伤残鉴定等级D、工作贡献大小3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依法应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AA、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B、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C、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40、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什么部门的证明 BA、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B、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C、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4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 DA、三种情形B、四种情形C、五种情形D、七种情形42、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A、先申请行政复议B、直接提起行政诉讼C、直接到法院起诉4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目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BA、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B、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C、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4、伤残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在规定保修期内由定点配置机构免费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由谁负担 DA、由定点配置机构负担B、由经办机构承担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D、由职工本人自理45、因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发生争议的;由哪个主管部门确认 BA、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认B、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C、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D、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46、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B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4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是多少 CA、100%—85%本人工资B、95%—80%本人工资C、90%—75%本人工资D、85%—70%本人工资4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抚恤金;其配偶和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标准是多少DA、70%或60%B、60%或50%C、50%或40%D、40%或30%49、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样规定的 CA、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B、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C、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D、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主管行政部门作出;50、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是哪个国家C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三、判断题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其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2、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5、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6、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关系的伤害..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7、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8、8、新发生的工伤备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出具工伤证明;其就诊治疗费用暂由定点医院垫付..工伤认定后;其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 ×9、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视同工伤.. √10、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1、工伤保险注重对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及时的救治和康复;给予一次性和长期待遇来实现.. √12、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3、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14、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15、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16、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7、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18、任何企业和行业均不得异地参加工伤保险.. ×19、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20、职工治疗工伤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21、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均可按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22、工伤职工被判刑并正在收监执行的;只要是未判处死刑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3、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均可申领抚恤金.. ×24、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运营.. ×25、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颁布.. ×26、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7、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28、职工发生工伤时;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9、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职工所在单位;有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 √30、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3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32、某职工2003年12月发生工伤;2004年5月经工伤认定且被鉴定为工伤致残十级;可以享受一次伤残补助金.. √33、职工发生工伤;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4、省公司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6、省公司社保局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37、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直系家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8、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9、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40、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四、简答题1、工伤保险有哪些基本特点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立法规定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支付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范围之内;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实行再分配;相互调剂使用..2、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范围是什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除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之外;还应附哪些相关证据材料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10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守哪些程序职工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经过申请→受理→鉴定→结论→告知五个环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是申请:1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履行申报手续..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伤职工个人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有关医疗资料;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二是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三是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1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处理;2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3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4通过临床检查诊断;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的诊断;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四是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依据..五是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须加盖专用印章;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通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分别享受什么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除享受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等工伤基本待遇外;分别享受以下待遇:1一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六级伤残: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本人工资..3十级伤残:。

关于工伤的20个问答

关于工伤的20个问答

关于工伤的20个问答1、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职工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伤情有变化,能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需要自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转让,工伤应该找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8、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15问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15问

伤保险常见问题15问什么是工伤保险,如何界定工伤保险?申请中有哪些问题呢?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 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孚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尖情况在本单位内公不°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尖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从事与工作有尖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职工发生工伤应如何救治?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将职工送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6、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B 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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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问答—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伤害后,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工商登记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相应的证明)。

2、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住院病案等)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事故情况说明(当事人自述、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属于下列受伤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3)因工外出期间,除提交《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外,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
a、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有效证明。

b、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

c、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有效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的旧伤复发的诊断意见,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7、派遣和借调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

8、代理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代理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过程中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完整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收到工伤认定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什么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答:下列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1、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
2、到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
3、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4、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
5、受伤害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6、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报时效。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认定的决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六、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七、哪些情形可以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八、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1、需要以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十、什么情形可以终止工伤认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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