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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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当前社会中,商标异议与商标注册紧密相关,商标异议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起到了⾄关重要的作⽤。

那么,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现⾏《商标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如下: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也可以是个⼈;可以是法⼈也可以是⾃然⼈;可以是利害关系⼈,也可以是⽆利害关系的第三⼈;可以是中国⼈,也可以是外国⼈。

商标异议⼈与商标申请⼈的主要不同点是:⼀是国内没有从事经营的⾃然⼈不能办理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异议程序则允许⾃然⼈作为商标异议⼈;⼆是新申请商标⼈与商标有直接的关系,⽽商标异议⼈与被异议商标或引证商标不⼀定有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的企业或个⼈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但外国的企业或个⼈办理商标异议事宜根据《商标法》第⼗条的规定,必须经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未登载在《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公告上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捉出异议的范畴。

商标局正在进⾏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商标,经商标局形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经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的商标,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之内。

另外,在实际使⽤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也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

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法律规定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登载在《商标公告》之⽇起三个⽉内,提前或错后都不予受理。

如商标异议期的最后⼀天是国家法定休息⽇,则顺延⾄节假⽇后的第⼀个⼯作⽇。

⼆、商标异议的重要性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重要程序。

我国《商标法》确⽴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商标专⽤权需要经过注册取得。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可否反复申请异议登记
当涉及到商标注册时,异议程序是确保新商标被授予前避免商标权利的重要保障。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商标注册的威胁,可以针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申请人在必要时可以多次申请异议登记,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人首次申请异议之后,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商标局可能会拒绝示意,或者异议被判定为不成立。

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有权再次申请异议登记。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在上次申请异议决议作出后的30天内,再次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想要反复申请异议,他们需要确保每一次申请都足够有力。

商标局可能会拒绝申请人的异议,因为他们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该异议。

因此,申请人应该尽量收集证据,包括商标注册的相似商标、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证据等,并且要清楚地说明对商标权利的影响。

此外,申请人也可以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商标代理人。

他们可以协助申请人制定更有力的异议申请,以提高申请获得批准的几率。

商标异议程序可以是繁琐而复杂的,所以专业人士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帮助和指导。

总的来说,申请人有权发起多次异议申请。

他们应该尽可能收集证据和获得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每次申请都能够有效地维护其权益。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切记要耐心,持续不断地努力,直到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的情况。

当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时,商标注册人就需要进行答辩。

国际商标异议答辩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的知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标异议的定义及程序国际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人对某个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的情况。

异议主要包括商标与其它商标存在相似性、商标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等情况。

在国际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异议情况,因此商标注册人需要了解并准备应对。

国际商标异议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到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如果有人对其商标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异议通知书,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2. 答复异议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提交答复异议通知的书面材料,包括对异议内容的解释及理由。

3. 审查和裁决:商标注册局会对商标注册人提交的答复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异议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是否注册该商标。

三、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注意事项1. 理解异议内容:商标注册人需要认真阅读商标注册局发出的异议通知书,了解异议的内容和理由。

只有正确理解异议,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

2. 提供充分证据:商标注册人在答复异议通知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

证据可以包括商标使用情况、市场调查报告、商标设计理念等。

3. 专业团队支持:商标注册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的支持,协助进行异议答辩。

专业团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可以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四、国际商标异议答辩的常见策略1. 辩称不同性: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强调商标与异议商标的不同性来进行辩护,以证明自己的商标与异议商标不存在相似性。

2. 强调先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上具有先权,可以强调自己的商标在相关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证明其注册商标的合法性。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
欧盟商标异议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商标申请:申请人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 商标初步审查:EUIPO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申
请是否满足商标注册条件。

3. 商标公告期限:如果商标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商标将被公告在EUIPO网站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

4. 异议提出:在公告期限内,第三方有权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人应向EUIPO提交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理由和证据。

5. 异议审查:EUIPO对商标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异
议理由和相关证据的有效性。

6. 商标异议决定:EUIPO根据相关法规和案例法作出商标异
议决定,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注册条件。

7. 商标注册:如果商标异议未被接受或决定不予受理,商标将被登记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

如果商标异议被接受,商标申请将被拒绝注册。

8. 上诉:商标申请人或异议申请人对商标异议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BoA)提出上诉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流程可能因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此外,欧盟商标异议流程并不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内的国内商标异议,每个成员国可能有自己的商标异议程序。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人和异议申请人应确保遵守适用法规和程序。

商标异议书9篇

商标异议书9篇

商标异议书9篇第1篇示例: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是企业在市场中树立品牌形象,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

但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

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布期间,发生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由商标注册局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的一种程序。

商标异议通常由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理由可能包括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混淆,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与公序良俗相抵触等。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申请人需要进行申辩,提出相关证据或理由,以证明自己的商标符合注册条件,没有侵犯他人权益。

商标注册局将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理由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在于保护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和公正,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避免商标之间的混淆和侵权。

对于提出商标异议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详细说明异议的事实和依据,以便商标注册局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

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来说,需要及时回应异议,提供相关资料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异议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一、异议申请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商标注册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和证据材料。

二、商标注册局受理商标注册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通知申请人。

三、申辩程序四、审查决定商标注册局将对申请人的申辩意见和证据进行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同意商标注册的决定。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正当程序,如实提供证据和理由。

商标异议的结果将影响商标注册的成败,对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对商标异议程序充分重视,积极参与,并尊重最终的决定。

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道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全力以赴,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商标注册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只有在严格遵守规定、充分展示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才能最终获得公正的裁决。

希望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各企业能够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升品牌形象,取得更大的市场成功。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3篇)

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异议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公告期间,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

在我国,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公告的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异议的法律后果1. 异议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驳回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已注册的商标将被撤销。

2. 异议不成立的后果(1)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将对异议商标作出准予注册决定。

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复审。

(2)被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若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将注册成功,享有商标专用权。

3. 其他法律后果(1)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转让、许可使用。

(2)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在商标异议期间,被异议商标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得作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使用。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于2018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XXX”商标,用于化妆品类商品。

商标异议的流程

商标异议的流程

商标异议的流程商标异议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进行异议,即认为该商标与他人的已有商标权益存在冲突,请求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的一种权益保护手段。

商标异议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异议申请的准备商标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异议之前,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这些材料和证据包括自己的商标权益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相关商标权益的证明文件等。

同时,还需准备一份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商标基本信息、商标异议事实和理由等。

二、异议申请的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商标异议申请材料递交至商标局。

递交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具体要根据当地商标局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商标局的受理和初审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主要包括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和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如果初审通过,商标局将受理该商标异议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四、公告和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申请受理后,商标局会公告该商标异议的事项。

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公示该商标异议事项,以便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了解并提出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期一般为三个月,答辩人可以提交异议答辩书,对商标异议进行辩解。

五、异议审查和裁决商标局在公告期满后,会对商标异议进行审查和裁决。

审查的内容包括对商标异议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核实和评估,以及对异议答辩的内容进行审查。

商标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和答辩人提供补充材料和证据,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最终,商标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裁决方案,作出对商标异议的裁决。

六、异议裁决的复审商标异议裁决作出后,申请人或答辩人如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商标局提起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要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商标局将重新审查商标异议事项,并作出最终的复审裁决。

七、裁决结果的公告和执行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复审裁决作出后,将对裁决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裁决书。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

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引言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之一,能够有效地区分企业和产品,并建立品牌形象。

然而,由于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相对简便,可能会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

商标异议是指多个商标权利人之间在商标注册阶段发生冲突,其中一方可以对申请商标进行异议并提起诉讼。

本文档旨在为您提供一份商标异议诉讼方案报价,帮助您了解商标异议诉讼的流程、费用及所需时间,以便您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商标异议诉讼流程商标异议诉讼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商标权利争议的过程。

一般而言,商标异议诉讼包括以下主要环节:1.准备阶段:商标权利人应与律师协商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律师将帮助评估商标异议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2.起诉阶段:律师将代表商标权利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向被告通知起诉事项。

3.辩论阶段:双方将在法庭上就商标异议进行辩论,出示证据和辩护词。

4.判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会支持或驳回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诉讼费用商标异议诉讼过程中,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律师费:律师费根据具体案件复杂程度和律师经验而定,通常以小时计费。

在商标异议诉讼中,律师费的范围一般为每小时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法院费用:商标异议诉讼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起诉费、调查费、鉴定费等等。

具体费用根据法院规定而定,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

3.证据交换费用:商标异议诉讼中,双方需要交换证据,可能需要支付相关复印、邮寄和鉴定等费用。

总体而言,商标异议诉讼的费用因具体案件而异,最终费用将根据律师费、法院费用及证据交换费用等因素来确定。

商标异议诉讼所需时间商标异议诉讼的处理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量及具体审理进度而异。

一般而言,商标异议诉讼的处理时间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起诉准备阶段:商标权利人与律师商议并准备起诉文件,通常需要几周至数个月。

2.法院立案:商标异议诉讼案件提交法院立案后,法院将进行审查,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法律要素,此阶段通常需要几周至一个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

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才可以保留一定得时间,因此我们需要办理了解商标异议流程的有关事宜。

一、商标异议流程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二、商标异议注意事项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

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美国商标公示异议流程

美国商标公示异议流程

美国商标公示异议流程
一、异议申请提交
1..准备文件
(1)准备异议申请书、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
(1)将准备好的文件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二、异议审查
1..初步审查
(1)USPTO对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符合基本要求。

2..形式审查
(1)对异议申请的形式进行审查,包括文件格式、内容完整性等。

三、异议通知
1..通知申请人
(1)USPTO向异议申请人发送通知,告知异议申请是否受理。

2..通知商标持有人
(1)USPTO通知商标持有人收到异议申请,要求回复意见。

四、异议答辩
1..商标持有人回复
(1)商标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反驳异议。

2..申请人回复
(1)异议申请人可以对商标持有人的答辩进行回复,提供进一步证据支持异议。

五、审理阶段
1..审理程序
(1)USPTO可能安排审理员对异议进行审理,审理过程可能包括听证会等程序。

2..证据审查
(1)审理员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评估,并作出裁决。

六、裁决
1..裁决结果
(1)USPTO根据审理结果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决定商标是否受异议影响。

2..通知双方
(1)USPTO向双方当事人发送裁决通知书。

七、上诉
1..不服裁决
(1)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上诉。

2..上诉程序
(1)上诉程序将由专门的上诉委员会负责审理,最终裁决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由商标异议制度看企业商标管理

由商标异议制度看企业商标管理

office opertions办公室业务・理论探讨文/杜雅清由商标异议制度看企业商标管理【摘要】商标异议,是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不予注册。

商标异议制度,作为我国商标法在商标注册核准过程中所设立的制度,在保护商标权利人及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上的起着重要作用。

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商标意识,了解商标异议制度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制定相应的商标管理制度,才能够有效防范商标恶意竞争,从而对商标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本文将结合《商标法》及其第三次修改,简析商标异议制度,结合异议制度在异议主体、异议理由、费用承担、权利转移等方面的内容论述企业商标管理所应留意的风险,建立完善企业的商标管理制度。

【关键词】商标异议;异议理由;企业商标管理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品牌意识的逐步加强,企业因商标而维权的案例日益增多,商标异议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维权方式已越来越广泛地被企业采用。

然而近些年来,由于对商标异议制度的立法规定不够完善,导致商标异议成为商标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手段,使企业合法持有的商标长期处于待确权的不稳定状态,这给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从制度设计上看,完善商标异议制度固然是解决上诉矛盾的治本之策,但企业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则是防范此类风险的当务之急。

一、商标异议的制度现状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

通过商标异议,被异议商标进入二次审查程序,如果异议理由成立则被异议商标不予获准注册;相反,如异议理由不成立则被异议商标依法获准注册。

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具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保护在先私权的功能,其立法初衷在于将商标注册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与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提高商标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

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

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什么是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商标异议申请如何受理?店铺把整理好的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期。

这个通知书还表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符合要求,申请手续齐备,因而商标局决定受理其申请。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此可见,凡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将依法进行审查。

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商标局将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1.对于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有部分内容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在申请人按期补正后,商标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2.对于无法补正的或者申请人不按期补正的,商标局将退回申请书件。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并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能被核准,因此,《受理通知书》不能作为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

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

商标异议申请如何受理?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开具《受理通知书》。

异议人直接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直接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异议人;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如何处理一、购买了假冒商品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您不要着急,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你追回损失的货款。

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

(任刚)商标异议

(任刚)商标异议

y商标异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任刚第一节概述一、异议的概念二、设立异议制度的意义(一)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在先注册商标权;2、在先未注册商标权;3、其他合法的在先权利。

4、防止他人将属于公共领域的事物通过不当注册予以垄断(二)保护消费者权益1、区分作用2、制止夸大和欺骗作用(三)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公益(商标法第十条)(四)使商标切实发挥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作用1、商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地名(商标法第十条)三、异议在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作用(一)补充和完善作用(二)纠错和监督作用(三)化解纠纷作用四、商标异议审查和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的异同(一)启动的程序不同(二)审查标准不同1、申请商标是否产生了显著性;2、引证商标是否驰名;3、申请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

(三)审查范围不同(四)适用法律不同第二节商标异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一、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1、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2、有具体的异议请求、理由和事实——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处理。

3、在异议期内提出(1)异议期的起算日(2)快递问题(视为直接递交)4、属于商标局受理的异议范围异议程序不受理的——(1)影响商评委申请的(如驳回复审);(2)应提起行政复议的(属于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的)。

二、商标异议申请的形式审查1、商标异议申请的内容和填写要求2、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与补正3、商标异议申请的答辩4、异议及答辩证据材料的补充5、商标异议程序中的代理第三节商标异议案件的审理一、证据审查(一)证据的种类(二)证据的翻译(三)对证据的要求三、法律适用(一)商标违反禁用条款的审理案例一:关于国酒的争议案例二:关于地名注册问题(二)制止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注册(三)保护地理标志(四)保护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1、姓名权(1)完全相同还是基本相同?(2)是否完全相同就绝对保护?(3) 自然人死亡后是否仍享有权利?(4) 滑稽或嘲讽式发音的问题2、肖像权3、企业名称权(包括企业简称)4、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权5、著作权6、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权(五)制止恶意抢注行为1、不正当手段的界定2、在先使用和有一定影响的判定3、双方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六)保护驰名商标1、保护驰名商标的目的2、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求和异议请求的关系3、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适用(1)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适用(2)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适用第四节与异议程序有关的公告以及相关问题一、初审公告以及异议期的起算日二、注册公告及其在异议启动后的效力三、异议公告四、送达公告五、异议裁定公告以及评审期限的起算第五节关于异议制度的设立、完善和发展方向一、前置还是后置?二、由哪个部门审理?三、是否保留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的理由以及商标异议答辩一、商标异议审查原则与裁定的标准商标异议是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审查原则与商标申请的审查原则基本一样,但是,由于商标异议在整个注册过程中毕竟是个特殊程序,所以在审查结果上有一定的特殊性。

目前,在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中,对商标部分构成近似或商品部分构成类似的可以通过发意见书来进行修正,但是在商标异议审查裁定中,对商标和商品都不能进行修改,裁定异议成立的,则该商标不予注册;裁定异议不成立,则该商标予以注册。

二、商标异议的理由商标异议从程序上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作出的审查结束后,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的程序。

那么商标异议意见的陈述也应以《商标法》为依据,这是最基本的要点。

在此基础上,商标异议的理由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商标近似的比较。

商标异议中最常见的就是对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提出意见,按照商标审查标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无论是文字部分还是图形部分,只要其中一部分构成近似,就可判定为近似商标。

比较商标的近似主要看两商标的读音、形状、含义等方面。

读音构成近似的:如“黄冠”与“皇冠”、“美而美”与“美尔美”,黄与皇、而和尔都是音同字不同,说明的是同-事物,没有显著区别,构成近似商标;“义美”和“YIMEI”分别是汉字和拼音构成的商标,汉字商标“义美”在先注册,拼音商标“YIMEI”在后注册。

根据商标审查原则,如果汉字商标已注册或申请在先,那么在后申请的该汉字的拼音商标,与在先的汉字商标属于同音商标,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

据此,拼音商标“YIMEI”与汉字商标“义美”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

字型构成近似的:如“五彩”和“玉彩”、“战斗”和“战计”、“露飞”和“霞飞”、“娃哈哈”和“姓啥啥”。

这些商标虽然在读音上不相同,但字型十分相象,消费者从直观上很难将两商标分清,因此判为近似。

含义构成近似的:如“花”和“FLOWER”、“东湖”和“EAST LAKE”。

这些商标文字上虽然分别是英文和中文,但其含义完全相同,所表述的事物是相同的,属于近似商标。

商标流程管理考试题

商标流程管理考试题

商标注册的初步审查阶段,主要审查的内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A.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B. 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正确答案)
C. 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D. 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在商标流程管理中,哪个环节是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A. 形式审查
B. 实质审查(正确答案)
C. 初步审定公告
D. 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多少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A. 15天
B. 30天
C. 60天
D. 90天(正确答案)
商标异议程序是在哪个阶段启动的?
A. 初步审定公告后(正确答案)
B. 实质审查阶段
C. 注册公告后
D. 商标注册证颁发后
商标续展的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多少个月内提出?
A. 3个月
B. 6个月(正确答案)
C. 9个月
D. 12个月
在商标流程管理中,哪个机构负责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B. 知识产权局(正确答案,特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C. 版权局
D. 专利局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
A. 是否由商标权人主动申请
B. 是否涉及商标权的有效性(正确答案)
C. 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D. 是否需要公告
下列哪项不属于商标流程管理中的“商标使用管理”?
A. 监督商标使用情况
B. 维护商标权益
C. 更新商标注册信息(正确答案)
D. 防止商标侵权
在商标流程管理中,哪个环节是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其仍然符合注册条件?
A. 商标续展
B. 商标宽展
C. 商标监测
D. 商标复审(正确答案)。

商标复审有哪些流程

商标复审有哪些流程

商标复审*哪些流程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尖于《商标复审有哪些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现如今商标的复审需要的流程怎么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进行复审流程?我把整理好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商标异议复审流程(一)商标异议复审的大致流程1…现如今商标的复审需要的流程怎么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进行复审流程?我把整理好的分亨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商标异议复审流程(一)商标异议复审的大致流程1、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理由书2、异议复审申请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3、对方当事人答辩。

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答辩。

对方当事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评委的裁定4、异议复审裁定。

(二)商标异议复审所需文件材料1、《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3、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4、复审申请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基于不同的理由而准备不同的证据材料)哪些人可以申请商标异议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尖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矣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商标异议裁定是什么?所谓〃异议裁定〃,是指他人对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其注册的异议,并向国家商标局陈述反对其注册的理由和提出证据后,国家商标局在听取双方答辩的基础上,依法居中作出裁定的法律程序一一即〃异议裁定〃。

商标异议人的异议请求是异议受理发生的前提条件,因为商标异议釆取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

异议人有异议权,被异议人有答辩权,被异议人可以自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答辩。

商标异议与撤销考核试卷

商标异议与撤销考核试卷
A.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
B.商标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
C.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D.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撤销
5.商标注册后多少年内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A. 3年
B. 5年
C. 10年
D.任何时候
6.关于商标异议,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任何人均可提出商标异议
B.只有在先权利人才能提出商标异议
12.商标撤销的决定由以下哪个机关作出?()
A.商标局
B.商标评审委员会
C.人民法院
D.工商局
13.以下哪个不是商标显著性的表现?()
A.字母组合
B.数字组合
C.图形设计
D.仅仅表示商品的质量
14.商标异议审理期间,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注册程序暂停
B.商标注册程序继续进行
C.商标异议人需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
2.商标撤销制度在保护商标权方面有何作用?请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商标撤销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
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C
3. A
4. D
5. A
6. D
7. C
8. D
9. A
10. D
11. A
12. A
13. D
14. A
15. A
16. A
17. D
18. D
19. D
20. B
C.商标注册人需修改商标
D.商标注册程序继续进行
12.以下哪些机构可能参与商标异议或撤销的审理?()
A.商标局
B.商标评审委员会
C.人民法院
D.工商局
13.商标异议的理由可能涉及到以下哪些方面?()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
1
主体资格
2
答辩理由
3
答辩时限
4
其他材料
5
注意事项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 事人。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 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商标异议答辩
法律领域术语
01 简介
目录
02 答辩与裁定
03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
04 要点
05 法律依据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简介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 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 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 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要点
抓住重点 突出优势
针对性强 按期答辩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 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 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 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 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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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程序
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
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大收发。

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详见“八、商标异议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臵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开具《受理通知书》。

异议人直接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直接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异议人;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六、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非必经程序)(一)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限期补正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
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

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

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七、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八、商标异议规费每件商标异议申请应缴纳规费1000元。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异议申请,商标局收取的异议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异议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的异议申请,必须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具体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3.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4.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5.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异议人名义相同。

九、注意事项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封装该异议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的,视为直接递交。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必须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

如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异议人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5.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6.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
原因,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每月27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7.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8.异议人及答辩人向商标局邮寄各项文件,应选择国家邮政机构,采用函件方式邮寄。

采用包裹方式邮寄的,可能会因邮局未能投递而被退回,导致异议期限延误。

十、特别声明(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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