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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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与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与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与规定标题: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与规定的探讨摘要:本文将深入探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制度与规定。

联席会议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我们将从联席会议的成立背景和目标出发,分析其组织结构,评估其权力范围,以及解析其规定与程序。

此外,我们将分享对联席会议的观点和理解,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机构。

一、引言1.1 背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是在现代治理环境中建立的一个关键机构。

它的成立背后有着诸多因素和动机,我们将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

1.2 目标联席会议的设立旨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我们将探讨联席会议追求的具体目标以及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影响。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2.1 组成成员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是其正常运行的基础,我们将介绍联席会议的成员构成,包括具体的部门和机构。

2.2 职责与权限在深入理解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后,我们将探讨其职责和权限范围。

这将帮助读者了解联席会议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具体作用和责任。

三、规定与程序3.1 规章制度联席会议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其内部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

我们将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并评估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3.2 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和程序对于联席会议的工作至关重要。

我们将分析联席会议在审计程序方面的规定,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观点与理解我们将分享对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观点和理解。

这些观点包括对其优势和不足之处的评估,以及对其在未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预测。

结论本文对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与规定进行了深度探讨。

通过分析其背景、目标、组织结构、职责与权限、规定与程序,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视角。

此外,我们分享了对联席会议的观点和理解,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这一重要机构。

最后,我们要强调联席会议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实施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对现代治理的积极贡献。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0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上述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二召集人。

如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日常有关工作。

经召集人同意,联络员可列席联席会议。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取联合会议制度,由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共同参与,进行协商、讨论和决策。

其目的是加强对经济责任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济责任的履行和发挥经济责任的主体作用,提高经济责任的追究和监督效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1.会议的召开:由联席会议的主办单位负责召开,并发布召开通知,通知中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会议的召开应当保证主要参会人员的到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会议议程:会议的议程由联席会议的主办单位制定,并在会前向各参会单位和人员发放,以确保参会人员对会议的内容有所了解,并具备充分准备。

3.会议主持:会议主持人负责组织会议的进行,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主持人还负责维护会议的秩序,确保参会人员按照规定发言,并保证会议的高效进行。

4.会议内容:会议主要围绕经济责任的监督、审计和追责进行讨论和决策。

参会人员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专长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5.会议记录:会议的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记录包括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程、会议讨论和决策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等。

会议记录应当进行保存,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查阅和使用。

1.整合资源:不同部门和机构各自负责不同的经济责任领域,通过联席会议可以将各方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沟通:通过联席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各参会单位和人员可以直接交流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和矛盾,加强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高监督效果:联席会议对经济责任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在制度层面上加强对经济责任的监督和追责,形成压力,提高监督效果。

4.推动改进和规范:通过联席会议的讨论和建议,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推动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化发展。

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解读

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解读

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解读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医学院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与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建立起的一种跨部门联动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共同推动医学院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

首先,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参会成员。

一般而言,该制度将明确医学院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代表作为参会成员,并指定一位主持人来主持会议的进行。

参会成员应根据自身职能和责任,积极参与会议,并根据会议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其次,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的召开频率和主要议程。

通常,会议的召开频率应根据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来决定,以保证审计过程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主要议程涵盖了各项审计工作的安排、进展情况的通报、存在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制定等内容。

再次,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了会议的决策方式和沟通方式。

会议的决策方式应遵循“多数决”的原则,即通过与会成员的表决来决定相关事项。

会议的沟通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交流、会议纪要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畅通,方便及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

最后,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强调了会议的结果和效果的重要性。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编制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的安排、决策和后续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汇总和归档。

此外,还应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总之,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与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而建立的一种跨部门联动机制。

通过明确参会成员、召开频率和议程,规定决策和沟通方式,强调结果和效果的重要性,该制度有助于推动医学院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促进学院的经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CATALOGUE目录•会议制度概述•参会人员与职责•会议内容与讨论议题•会议决策与决议执行•会议资料与档案管理•会议效果评估与改进建议CHAPTER会议制度概述定义与目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审计机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对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制度。

目的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整合审计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组织领导会议组织与领导会议议程与时间安排议程时间安排CHAPTER参会人员与职责参会人员名单主要领导职责审计署署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其他参会人员职责CHAPTER会议内容与讨论议题审计计划与实施方案审计报告与工作总结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

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总结审计工作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1审计问题整改与经验分享23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分享审计工作经验和成果,促进相互学习和交流。

CHAPTER会议决策与决议执行表决与投票规则会议应由参与单位的代表组成,每个代表有一票表决权。

对于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经参与单位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表决结果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布。

决议公示与执行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与单位、议题、表决结果等。

决议应当由参与单位共同执行,对于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

会议做出的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监督与评估机制联席会议应当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小组应当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进行约谈和问责。

CHAPTER会议资料与档案管理资料收集与整理要求审计计划与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与结论03档案查阅和使用档案保管与使用规定01档案分类与归档02档案保管期限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CHAPTER会议效果评估与改进建议会议参与度会议效率会议成果会议反馈评估指标与方法效果评估结果运用030201针对评估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包括优化议程安排、提高会议效率、增强会议成果等。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一、制度概述
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国家和企业的财务安全,规范企业内
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成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财务管理部门主管及审
计人员组成。

三、会议职责
1. 责任落实: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财务工作得
到有效落实。

2. 风险控制:对企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

3. 经济效益分析: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内部管理规范: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化指导,并提出完善措施。

5. 审计报告评估:对审计报告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周期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五、会议程序
1. 会前准备:由主管部门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上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风险评估报告和内部管理情况等资料。

2. 会议召开:由企业领导主持会议,审计人员进行汇报,各部门主管
进行发言。

3. 会后总结: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
步工作计划。

六、会议记录
对每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内容进行记录,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七、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企业领导层负责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如有违反本制度
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篇一:20xx-20xx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此文来源于网络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审计厅川经审联20xx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责任审计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纪委、组织部、国资委、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为理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1-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四川省经济责任审计20xx-20xx年工作规划》,经20xx年第二次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审计厅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四川省经济责任审计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即将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创新,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中发20xx9号)、省委《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川委发20xx23号)和审计署《20xx至20xx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审办发20xx72号),结合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20xx至20xx年,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灵魂和指南,牢固树立经济责任审计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机制和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审计理念,按照“总结、规范、提高”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审计法》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在强化和规范干部监督管理,治理整顿财经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由学校分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组织、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和资产经营管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审计处合署办公)负责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日常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包括以下职责:(一)研究制定学校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二)指导、检查、协调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审定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四)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五)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六)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督促落实联系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七)其他相关职责。

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提出学校领干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有效地使用审计结果。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学校委的意见,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协商后,提出下一年度领干经济责任审计计划;(2)根据联席会议批准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向审计部门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3)向审计部门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干的有关情况,明确审计项目的审计目的、要求和重点内容;(4)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负责领干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干档案,作为干部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领干职务任命、升降和奖惩工作中,充分使用审计结果,并向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审计发现的领干违反纪、政纪等问题进行处理。

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可参与审计方案的制定。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根据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建议;(2)向审计部门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干的有关情况;(3)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审计实施工作;(4)对审计部门移交的因审计手段限制而难以查清的问题疑点依法进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问题立案查处,并向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5)将审计结果归入领干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重要内容。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03.02.27•【文号】经审办字[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审办字[2003]2号2003年2月27日)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由中纪委、审计署牵头。

如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组成部门。

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各部门一位部级和一位司局级领导同志。

因工作需要,审计署可派两位部级领导同志和一位司局级领导同志作为联席会议成员。

第三条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审计署参加联席会议的领导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审计署参加联席会议的领导担任。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审计署。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联络员和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司的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中央与地方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

第六条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同时根据各自职责有所侧重。

审计部门重点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审计发现的领导干部(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等问题进行处理,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正确有效地使用审计结果。

第七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以组织召开全国工作会议。

全国工作会议的会议代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要时省级以下的有关部门也可派人参加。

第八条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秘书长审核,报请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领导批准。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管理规定》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管理规定》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管理规定》校审计字〔xx〕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联动协作机制,根据《兰州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和资产公司等单位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其他部门。

第三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二)研究制订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和文件;(三)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重要问题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决定;(四)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五)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六)讨论决定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草拟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和文件;(二)根据组织部、资产公司提出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拟订计划草案并报主管校长批准;(三)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五)向成员单位征询议题,召集并承办联席会议。

第六条纪委(监察处)的具体工作职责(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体工作安排,及时查处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二)根据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以及信访、举报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对重点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并将与财经工作有关的线索、举报以及检查结果等材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处;(三)对审计处移交的因审计手段限制而难以查清的问题、疑点进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规案件线索立案查处;对审计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以及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四)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成员1.学校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成员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发展处、财务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列席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审计处,日常工作由审计处会同组织部负责处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牵头组织联席会议,督促并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1.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领导下,指导、协调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建议名单,拟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3.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4.审议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5.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落实处理等情况;6.其他相关职责。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组织部的主要职责1.提出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建议名单;2.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处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将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考核和任免的参考依据。

(二)纪委(监察处)的主要职责1.根据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建议名单;2.对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范围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有关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记录。

(三)审计处的主要职责1.草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提交联席会议审定;2.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按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4.向学校主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委托审计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5.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工作及后续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联动协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X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计财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审计工作机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要求;(二)根据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学校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拟订学校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四)审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五)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六)听取和审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督促检查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事项;(八)审议、通报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九)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二)根据组织部的委托,拟订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三)根据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四)牵头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审计结果通报会议;(五)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召集人同意,联络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六)向联席会议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七)监督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八)检查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并向联席会议通报;(九)完成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工作。

北京市经济责的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市经济责的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8〕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组成,如工作需要,可以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纪委牵头。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审计局负责召集。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市纪委领导担任。

第四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可增加例会。

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请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临时增加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二)指导和协调本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四)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五)审定重大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六)听取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七)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八)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九)指导各区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工作。

第七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审计局。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市审计局主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由各单位职能部门担任,并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承办有关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联络员和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的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平山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做好各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平山县审计局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局副局长张国华兼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县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副主任张建革、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王文军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时。

联席会议根据本规定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二)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四)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五)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落实与处理;(六)商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六条县纪委、县监察局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我县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总体安排;(二)根据信访、举报等所掌握的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对重点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三)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审计实施工作;(四)对审计查出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立案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五)对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依据。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一)根据需要和政府安排,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协商后,提出下一年度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计划建议;(二)对审计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以及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将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有关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档案;(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机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各项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篇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平山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做好各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平山县审计局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局副局长张国华兼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县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副主任张建革、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王文军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时。

联席会议根据本规定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二)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四)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五)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落实与处理;(六)商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六条县纪委、县监察局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我县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总体安排;(二)根据信访、举报等所掌握的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对重点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三)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审计实施工作;(四)对审计查出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立案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五)对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依据。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一)根据需要和政府安排,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协商后,提出下一年度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计划建议;(二)对审计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以及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将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有关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档案;(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机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各项整改、责任追究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定义与目的
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由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参 与的审计机制,旨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和合作, 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目的
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家治理体系中 的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廉洁从政,以及实现审计全覆盖。
审计范围与对象
审计部门成员
审计部门负责人
负责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和推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组织 和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人员
负责具体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收集和分析审计证据,提出审计意见和建 议。
纪检监察部门成员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参与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监督和指导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 行纪律审查和处理。
案例三
审计背景
对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进行经 济责任审计,以评估其任职期间 的经济责任和绩效。
审计过程
审计组通过收集相关数据、文件 和资料,对该企业领导的经营管 理行为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审计结果
审计发现该企业领导在经营管理 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投资决策 失误、成本控制不力等,同时提 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概述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成及职责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监督与保障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案例分析 •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01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概述
联席会议应当按照议 程逐项进行,除特殊 情况外不得临时增加 议程。
联席会议应当充分发 扬民主,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确保议事合法、合 规、高效。

北京市经济责的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市经济责的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市经济责的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进行,北京市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机构设置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机构。

2.联席会议设主任,由审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监察委员会和财政局负责。

主任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和组织工作。

3.联席会议设专职秘书,由审计局具体组织负责。

三、职责和功能1.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联席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2.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问题。

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审计范围界定、审计对象安排等。

3.审定审计报告。

联席会议负责审定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保证审计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组织评估审计工作。

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5.开展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

联席会议负责组织跟踪检查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6.建立审计工作的信息系统。

联席会议负责建立和维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息系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工作程序1.年度计划会商。

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年度计划会商,制定和修改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2.问题研究讨论。

联席会议根据审计情况,定期召开问题研究讨论会,共同研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审计结果意见反馈。

联席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经验总结交流。

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经验总结交流会,分享优秀的审计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保障1.人员配备。

相关部门根据需要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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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0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上述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二召集人。

如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日常有关工作。

经召集人同意,联络员可列席联席会议。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
办的工作任务。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县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

3、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的违纪案件线索,并及时将移送的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积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将经联席会议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并办理委托审计手续。

3、在实施审计前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根据审计结果,组织被审计人员谈话,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考评、使用、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

(三)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需经费。

2、协助提供有关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任期内的财政、财务主要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3、协助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

4、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并将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交办和组织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3、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汇总我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数据库。

4、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编
制,报送县财政局。

6、向县联席会议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7、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情况汇总。

第八条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九条联席会议的基本程序:
(一)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由召集人确定。

(二)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文件及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会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人员应认真讨论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签发。

第十条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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