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流程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及管理流程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及管理流程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及管理流程,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度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医疗护理部负责人和科主任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护理部作为医疗质量控制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核病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把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订步伐,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义审议。
医疗质量管理-十二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 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工作流程一、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的生命线,是医疗工作的核心。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 医疗质量安全组织架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等,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负责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的标准和目标,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3. 医疗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体系,对医疗质量安全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4. 医疗质量安全改进措施: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措施,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5. 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质量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 医疗质量安全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7. 医疗质量安全考核与评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考核与评价制度,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促进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
三、工作流程1.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立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等组织,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运行。
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定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的标准和目标,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3. 医疗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流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监测与评估体系,通过收集、分析医疗质量安全数据,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质量安全问题,并根据监测与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旨在保障医疗过程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核心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诊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诊疗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诊断、治疗和手术等方面,确保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护理过程和护理手段,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纠正和预防医疗事故。
5. 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水平。
6. 客户投诉与满意度调查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通过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7.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质量控制、医疗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等,确
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8. 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及时识别和预防潜在风险,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概率。
这些核心制度共同构成了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和实施这些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提升患者满意度,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XXX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质量管理和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和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建立一套系统的管理措施,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必须建立的基本规章制度,以确保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医疗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质量监控与评估:通过对医疗过程、结果和满意度等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2.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事故报告与分析、预防控制等,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3.标准化管理:制定和推行各项医疗服务的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持续质量改进: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临床路径管理、学习型组织建设等,不断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患者参与:鼓励和引导患者参与医疗决策和管理过程,增强医患沟通与合作,提高医疗质量。
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必须建立的基础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确定医疗机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权限。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各职能岗位上的
责任职责,确保医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服务、护理操作、器械使用等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4.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制度,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5.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及时发现、追责和改进。
医疗质量管理和核心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果,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竞争力。
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和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相关流程1.首诊负责流程 (99)二、三级查房制度相关流程2.三级查房流程 (100)3.住院患者评估流程 (101)三、会诊流程4.普通会诊流程 (102)5.急诊会诊流程 (103)6.多科联合会诊流程 (104)7.外请专家会诊流程 (105)8.外出会诊流程 (106)9.远程会诊流程 (107)四、分级护理制度相关流程10.特级护理入院护理流程 (108)11.特级护理住院护理流程 (109)12.一级护理入院护理流程 (110)13.一级护理住院护理流程 (111)14.二级护理入院护理流程 (112)15.二级护理住院护理流程 (113)16.三级护理入院护理流程 (114)17.三级护理住院护理流程 (115)18.二三级护理出院护理流程 (116)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相关流程19.总值班流程 (117)20.医疗交接班流程 (118)21.护理交接班流程 (119)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流程22.疑难病例讨论流程 (120)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相关流程23.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121)24.抢救资源紧急调配流程 (122)八、术前讨论制度相关流程25.术前讨论制度流程 (123)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流程26.死亡病例讨论流程 (124)十、查对制度相关流程27.患者身份识别查对流程 (125)28.医嘱查对流程 (126)29.服药、注射、输液查对流程 (127)30.输血查对流程 (128)31.饮食查对流程 (129)32.口服药查对流程 (130)33.手术病人查对流程 (131)34.供应室工作查对流程 (132)35.标本采集查对流程 (133)36.处方查对流程 (134)37.设备科工作查对流程 (135)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相关流程38.手术安全核查流程 (136)39.产科分娩手术安全核查流程 (137)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相关流程40.医师手术分级授权流程 (138)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相关流程4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流程 (139)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相关流程42.危急值报告流程 (140)十五、病历管理制度相关流程43.病历管理流程 (141)44.病历书写流程 (142)45.门、急诊病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143)46.运行病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144)47.终末病历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145)48.病历归档流程 (146)49.病历回收管理流程 (147)50.病历复印流程 (148)51.病历借阅流程 (149)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相关流程5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150)53.抗菌药物遴选与采购流程 (151)54.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流程 (152)55.抗菌药物清退或更换流程 (153)56.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取得流程 (154)57.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取得流程 (155)58.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流程 (156)59.抗菌药物监测与评价流程 (157)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相关流程60.临床输血管理流程 (158)61.临床用血申请流程 (159)62.临床紧急用血流程 (160)63.输血标本采集流程 (161)64.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162)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流程65.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163)66.员工授权流程 (164)67.患者本人获取诊疗信息流程 (165)68.非患者本人(患者亲属或委托人)获取诊疗信息流程 (166)69.社会组织(公检法及患者单位)获取诊疗信息流程 (167)70.医护人员修改医嘱、诊断等敏感信息流程 (168)71.因报销需要修改患者基本信息流程 (169)1.首诊负责流程注意事项:当患者接受各种诊疗措施时,由每一个诊疗手段的实施者对这个诊疗阶段承担首诊职责,该实施者包括所有医务人员,不限于医师。
医院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医院医疗管理核心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坚持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将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质量意识,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参与质量管理活动。
(6)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定期组织活动。
科质量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一次医疗质量全面检查分析,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定期总结、报告、反馈。
(7)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评制度,做到逐级负责,责任落实,层层把关。
(8)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院、科两级评审。
2、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
如首诊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会诊。
(4)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患者。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需要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的目标和任务,确定质量管理的权责和流程。
流程: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组织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测,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要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医疗安全工作的监测、防控和处理。
流程:设立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对医疗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并及时处理;开展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医院要建立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的标准化水平。
流程:确定医疗质量管理的标准和指标;建立内部标准化考评机制,对医疗质量进行考核和评比,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参与医疗质量外部标准的评审,接受专业评审机构的评估和监督。
四、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院要建立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用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流程:制定医疗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医疗用品的采购流程;建立医疗用品质量检验和监测机制,对采购的医疗用品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测;建立医疗用品登记和使用管理机制,对医疗用品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建立医疗用品追溯机制,对重要医疗用品进行追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医院要建立医疗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行为监督。
流程:建立医疗人员招聘和考核机制,对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选拔;制定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建立医疗人员行为评价和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建立医疗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凡违反核心管理制度、未造成患者损害与医院损失者,酌情处以下单项或多项处罚:1、通报批评;2、转岗培训;3、绩效考核处罚。
凡违反核心管理制度、造成患者损害或医院损失者,酌情处以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罚:1、通报批评;2、诫勉;3、转岗培训;4、绩效考核处罚;5、根据医院管理制度承担赔偿责任;6、辞退。
第一章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
为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我国目前正在推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本文将依照医疗服务流程的实际要求,对这些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讨论。
一、医疗预约制度医疗预约制度是医疗服务流程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电话、在线平台等方式,患者可以提前预约就诊时间,有效避免了排队等候的时间浪费。
同时,医疗预约制度也方便医生进行时间管理,提高了就医效率。
二、患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健康档案是医疗服务流程中重要的信息载体,涵盖了患者的个人健康信息、病症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记录和保管患者的健康信息,为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依据,也方便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
三、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的目的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将医疗资源分级分配,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大型综合医院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机制,可以有效减轻大医院的就诊压力,缩短患者就医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医生团队管理医生是医疗服务流程中的核心环节,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直接影响着医疗服务的质量。
因此,建立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规范医生的工作时间、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可以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五、医疗费用公示与监管制度医疗费用公示与监管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防止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产生。
同时,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管理和监控,能够遏制医疗乱象,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六、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医疗服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建立和完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的制度,可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质量安全的药品,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医疗纠纷是医疗服务流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
十八项核心制度流程国卫医号文件
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诊疗流程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诊疗流程医疗行业是一个与人们健康密切相关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规范医疗诊疗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被制定出来,旨在规范医疗过程,保障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分析其对医疗诊疗流程的规范作用。
一、健康档案制度健康档案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每一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诊疗记录等内容。
这样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为患者提供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二、出入院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规定了患者入院和出院的流程,包括患者的接诊、病历建档、住院费用结算等事项。
医院要确保患者在出入院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循合理的医疗流程,确保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三、门诊医疗服务规范门诊医疗服务规范包括医生的诊疗行为、医学检查、处方开具等方面。
医生在门诊工作中应该尽到告知患者诊疗信息、保护患者隐私等职责,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急诊医疗服务规范急诊医疗服务规范要求医院对急诊患者进行迅速、准确的诊断与治疗。
医院应设立急诊科,配备专业的医生和设备,以便能够及时处理各种急诊情况,并为急救患者提供即时的治疗。
五、手术医疗服务规范手术医疗服务规范旨在确保医院能够提供安全、高效、质量可控的手术服务。
医院应设立手术中心,配备专业的手术团队,并遵循规定的手术操作流程,包括手术安全管理、手术风险评估等。
六、药物管理规范药物管理规范要求医院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用药过程安全可控。
医生在处方药品时应遵循规定,确保用药合理、减少药物滥用。
七、医疗设备管理规范医疗设备管理规范要求医院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医院要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确保医疗设备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可靠。
八、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要求医院加强感染源管理、手卫生、环境清洁等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流程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流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与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涵盖了医疗机构从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药品管理、病历管理、事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有效地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下面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流程: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确定医疗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制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3.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做好医疗风险管理工作。
4.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1.制订医务人员招聘、考核、奖惩和培训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2.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
3.定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医务人员的绩效。
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制定设施设备的验收、采购、安装和维护标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2.制定设备使用操作规范和检验标准,规范医务人员的设备使用行为。
3.建立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设施设备故障时的及时处理。
四、药品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采购的审核、验收和入库制度,确保药品的合规采购和存储。
2.规范药品使用和管理,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减少药品误用和滥用的风险。
3.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和药品报废处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病历管理制度:1.建立病历书写和归档的规范,确保病历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2.规范病历的审核和质控,提高病历质量和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
3.建立病案管理和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
六、事件管理制度: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监测和分析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
2.建立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医疗不良事件的及时处理和纠正。
3.建立不良事件通报和教训总结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及相关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及相关流程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1.一级查房:由住院医师进行,每日至少一次,对患者病情、治疗方案、药物使用等进行评估和调整。
2.二级查房:由主治医师进行,每周至少一次,对患者病情、治疗方案、药物使用等进行复查和指导。
3.三级查房:由主任医师进行,每月至少一次,对患者病情、治疗方案、药物使用等进行审查和决策。
三、危急值报告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是指对患者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危急值时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的制度。
1.医疗机构应制定危急值清单,明确危急值的定义和报告流程。
2.检查、检验科室应实时监控危急值,发现危急值时立即通知临床医师。
3.临床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紧急救治、会诊等。
四、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等相关人员对患者病情、手术方案、风险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1.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手术安全。
2.讨论内容应包括患者病情、手术方案、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
3.讨论结果应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手术分级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是指根据手术风险、复杂程度、患者状况等因素,将手术分为不同等级,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的制度。
1.医疗机构应制定手术分级标准,明确各级手术的定义和范围。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相关流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核心制度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以下是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的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其相关流程:1.卫生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包括建立医疗质量委员会,定期召开医疗质量评审会议,制定医院医疗质量目标,提出改进措施等。
2.医务人员管理制度:流程:明确医务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质要求,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和培训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和管理。
3.医疗项目规范管理制度:流程:建立医疗项目审核制度,严格控制医疗项目的上线,加强对医疗项目的监管和审查,确保医疗项目的质量和合法性。
4.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流程:建立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使用制度,定期组织器械的检查与维护,并建立相关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5.临床操作规范制度:流程:制定临床操作规范,包括各类手术、检查和治疗操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医务人员的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6.护理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流程:制定护理工作规范,明确护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医护协作,确保医疗过程中的护理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7.药品管理制度:流程: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存储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的标准和流程,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和监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8.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流程:建立患者信息的保护制度,包括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存储等方面的规定,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9.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流程: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包括接收投诉、调查核实、协商解决、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0.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流程: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包括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调查、处理和防范等环节,及时处理和纠正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感染控制制度:流程:建立感染控制小组,制定感染控制计划和操作规范,监测和分析感染情况,对感染病例进行控制和隔离,提高医院的感染控制水平。
12.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流程:建立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维修和报废制度,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工作流程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工作流程一、首诊负责制度1. 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2.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3. 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4. 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5.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6.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二、三级查房制度1. 初级查房:由初级医师进行,了解患者病情,执行医嘱,向上级医师报告患者情况。
2. 中级查房:由中级医师进行,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指导初级医师工作。
3. 高级查房:由高级医师进行,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中级医师工作。
4. 查房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时,需在病历中记录查房时间、内容、诊断、治疗方案及更改情况。
三、会诊制度1. 首诊医师认为需要会诊时,应向本科上级医师报告,并填写会诊申请。
2. 本科上级医师同意会诊后,首诊医师向被邀科室发出会诊邀请。
3. 被邀科室收到会诊邀请后,应派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4. 会诊时,首诊医师应向会诊医师详细介绍患者病情,双方共同商讨治疗方案。
5. 会诊医师根据会诊情况,提出会诊意见,填写会诊记录,交给首诊医师。
6. 首诊医师根据会诊意见,调整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四、术前讨论制度1. 手术前,由主刀医师组织术前讨论,参与人员包括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相关科室医师等。
2. 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病情、手术方案、术中注意事项、术后管理等。
3. 术前讨论结束后,主刀医师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手术风险、可能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一、内容概览《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是一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针,以及在临床实践中的核心制度的介绍和解析。
这十八项核心制度涵盖了医疗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诊断、治疗、护理、感染控制、安全监测等关键环节,是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本文旨在通过阐述这些核心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医疗机构提供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
1. 阐述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核心环节。
良好的医疗质量管理不仅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更是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现代医疗体系中,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医疗质量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
医疗服务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任何微小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患者接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其次, 医疗质量管理是提升医疗机构竞争力的关键。
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质量成为衡量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只有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进而实现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医疗质量管理有助于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在追求高质量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医疗机构会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从而推动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还能为医疗机构创造更多的价值。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是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2. 介绍十八项核心制度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市妇幼保健院18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1.组织架构: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确保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十、外部协作与交流
1.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通过与上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参与区域医疗协同:积极参与区域医疗协同发展,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拓展国际交流:与国际医疗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医疗质量管理模式,提升医疗质量国际化水平。
4.社会监督与评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价,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社会认可度。
十二、应急预案与灾难管理
1.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和可能出现的医疗紧急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迅速、有序地应对。
2.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3.灾难医疗救援:建立灾难医疗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提升灾难医疗救援能力。
4.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系统瘫痪,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3.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质量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三、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管理
1.门诊管理: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加强预约诊疗、分诊导诊、检查检验、用药指导等环节的管理,提高患者满意度。
十三、临床路径与标准化诊疗
1.制定临床路径:推广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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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试行)医疗核心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本制度,发挥着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协作、强调自律和维权的作用,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是降低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生或科室为首诊医生或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三)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当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当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生或有关科室医生会诊。
(四)对危急重症患者,首诊医生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当报告科主任及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
(五)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生应当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六)对需要转院患者,首诊医生应当请示科主任或医疗业务管理部门或院领导,获得同意后再安排各项转院事宜。
(七)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当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生,把患者的病情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首诊医生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危急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查房制度建立有效查房制度。
设有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经管医生查房制度、责任医生查房制度、组长医生查房制度。
(一)经管医生(住院医生)查房制度1•经管医生对所管患者查房每日不少于2次,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系统查房。
2•经管医生查房应当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急重症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随时巡视,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请上级医生检查患者。
3•经管医生应当每天核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睡眠及心理情况,并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经管医生每次查房后应当将患者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二)责任医生(主治医师或从医》10年的较高年资医生或科主任)查房制度1.责任医生查房每日不少于一次。
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特殊情况临时进行。
2.责任医生查房应当有经管医生、护士等有关人员参加。
3.责任医生应当对新入院、危急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4.责任医生查房前经管医生和护士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有关检查器材等。
5.责任医生查房时,经管医生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6.责任医生在查房中应当认真听取经管医生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并仔细检查病历,核查医嘱执行情况,评价治疗效果,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三)组长医生(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从医》15年的高年资医生或医疗业务院长)查房制度1.组长医生查房每周1 —2次,负责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的审查工作,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
2.组长医生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3.组长医生在查房中应当抽查医嘱、病历质量,听取相关医生、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4.组长医生决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转院等。
三、会诊制度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间(专科)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全院病历点评。
医疗会诊目的要明确,会诊意见应当包括明确的诊断、治疗、进一步检查和观察等内容。
(一)急会诊:急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当在15分钟内到位。
被邀科室医生必须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会诊医生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当注明时间,并具体到分钟。
(二)科间(专科)会诊:患者病情超出经管医生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业医生协助诊疗者,应当行科间(专科)会诊。
科间(专科)会诊由经管医生提出,填写会诊单,明确会诊目的和要求后送至被邀请医生。
被邀医生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会诊。
会诊时经管医生应当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被邀医生会诊后要有明确的诊治意见,并认真书写会诊记录单。
会诊记录单应当留存在病案中,并送本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存档。
(三)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当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责任医生申请,组长医生提出,会诊医生应当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的人员报本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由院长/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应当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经管医生应当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并经参与会诊医生签名确认。
(四)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院病例点评:选择性地对全院抢救、死亡、纠纷等典型病例进行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院长/分管院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本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人员。
四、急诊会诊制度如遇需要处理的危重急诊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当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同时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紧急情况下,急诊接诊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生须于1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并报知院领导,相关科室要尽早赶到配合抢救;针对危急重患者和疑难病患者,需要时应当请上级医院参与会诊,给予指导抢救工作。
会诊时,急诊接诊医生应当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被邀医生应当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确诊、病情不稳定、治疗效果不佳、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者;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讨论由科主任或医务科或院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参加。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经管医生应当系统收集讨论病例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讨论会成员。
(四)讨论时由经管医生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责任医生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参加讨论的人员应当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召集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疾病诊断,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五)经管医生应当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召集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的重点内容、讨论意见、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并经责任医生审核后交会议召集人签字确认。
经管医生须将确认后的讨论内容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六、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一)依据需要紧急救治的危急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急重症患者应当积极进行救治,由科主任或医务科或院领导组织;遇紧急情况由经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组织抢救,但应当及时通知院领导,院领导和组长医生应当到场或指定人员组织救治;必要时请求上级医院派遣人员支援。
(三)经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同时向科主任或组长医生或院领导汇报。
(四)在抢救危急重症患者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仅开展一级手术,有条件开展二级手术的,需经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非特殊情况下不得开展三级及其以上手术。
(一)手术医生分级管理:1.所有手术医生均应依法取得执业资格,且在合法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生应当按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受聘职务时间长短,担当相应级别手术的术者。
在较偏远或贫困地区,经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监管部门授权,报所属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适当降低手术术者的卫生技术资格水平和受聘时间长短。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结合2012年卫生部出台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定。
1.普通乡镇卫生院:只能开展一级手术。
不设床位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或小伤口处置及其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开展手术。
2•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开展一级手术。
设置有麻醉科,并拥有性能良好的急救抢救设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二级手术,必须具备开展二级手术的人员、设备、设施等必要条件,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
达到二级医院规模(含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医院创建单位)可以开展二级手术,并向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二)手术审批权限:1•一级手术:原则上经术前讨论,普通乡镇卫生院由副院长审批,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科主任审批;2.二级手术:经术前讨论,科主任签字,分管业务院长(或授权医务科长)审批;3.特殊手术,经术前讨论和科主任签字后,由院长(或授权业务副院长)审批;凡下属之一可视为特殊手术:(1 )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 )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 )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 )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员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4.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经管医生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积极向科主任或上级医生及分管院长(院长)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