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ppt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一)有以下情况者,以一天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连续脱产学习6学时或同一学习内容连贯累计达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方可登记)。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2.参加学术研讨会者;3.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并有听课笔记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时在30学时以上系列讲座的主讲人(评聘教师系列人员除外,须附讲稿);2.取得福建省干部英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或厦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3.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4.经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2.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论奖、国家国际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说明:主要完成人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为: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足8人的,取前3名;获奖项目由8至10人完成的,取前4名;获奖项目由10人以上(不含10人)完成的,取前5名(以下类同)。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3.出版个人专著者;4.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以上学历者;5.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持人;(四)自学的学时计算。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经所在单位评定认可,每2000字折算6个学时。
(五)论文、著作、译文、考察报告的学时计算。
1.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学时依据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国外和国家级专业杂志及省级学报72学时/篇省级专业刊物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论文汇编72学时/2篇地市(厅)级学术刊物及全省专业学会、协会、年会论文汇编72学时/3篇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500汉字折算6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专[]号)等文件精神,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月之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学时(天)年月之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天)。
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以“学时”为计算单位,每45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学时为标准换算,其中社会实践换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标准另定(见下文第“十”点)。
可直接冲抵学时的学习项目如下:一、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均按学时。
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二、学历学位教育每学年学时可折算为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出国培训外语考试:学时。
四、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学时。
五、教育管理岗前培训:学时。
六、普通话培训测试:学时。
七、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学时计算。
(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八、著作、教材、译文、考察报告等.个人或合作出版专著、教材,按作者完成的内容,每字折算学时。
.译文,按发表译文每汉字折算学时。
.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每字折算学时。
九、成果、专利.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学时计算。
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发明专利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学时/项,外观设计专利学时/项。
.同时获得成果奖及专利的项目,或同一成果多层次获奖,按高的一方计算学时。
其他学习项目,可以按照每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学时为标准换算。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一)有以下情况者,以一天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连续脱产学习6学时或同一学习内容连贯累计达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方可登记)。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2.参加学术研讨会者;3.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并有听课笔记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时在30学时以上系列讲座的主讲人(评聘教师系列人员除外,须附讲稿);2.取得福建省干部英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或厦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3.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4.经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2.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论奖、国家国际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说明:主要完成人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为: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足8人的,取前3名;获奖项目由8至10人完成的,取前4名;获奖项目由10人以上(不含10人)完成的,取前5名(以下类同)。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3.出版个人专著者;4.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以上学历者;5.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持人;(四)自学的学时计算。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经所在单位评定认可,每2000字折算6个学时。
(五)论文、著作、译文、考察报告的学时计算。
1.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学时依据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国外和国家级专业杂志及省级学报72学时/篇省级专业刊物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论文汇编72学时/2篇地市(厅)级学术刊物及全省专业学会、协会、年会论文汇编72学时/3篇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500汉字折算6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认证办法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学时可参照以下办法认证: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学时数由基地同级管理部门按其批准学时数认证。
2.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证。
3.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证1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证12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6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证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4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6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证。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前5名,每年分别认证64学时、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证56学时、48学时、4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证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参加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证。
6.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2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48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4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24学时。
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证。
7.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56学时;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40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继续教育专业课课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专业课课时认定办法第一篇:继续教育专业课课时认定办法专业课认定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各种有效证件,是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复验的依据。
一、参加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或采取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可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2、到科研、生产等单位服务、实习进修、出国进修或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3、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和交流;4、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工程项目和课题研究;5、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论文、著作(译作)、以及论文被重要科技、社科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等;6、在科研、技术推广、教学、医疗等活动中获得各类重要奖项;7、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考试合格;8、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9、参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有计划、有考核的各种自学活动;10、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等。
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照标准1、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学习、培训、研修班等活动,学时按承办单位要求确定,或由选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确定;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合格者,每门课15学时认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3、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1999]68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XX]135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专[20XX]9号)等文件精神,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20XX年1月之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20XX年1月之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5天)。
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以“学时”为计算单位,每45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6学时为标准换算,其中社会实践换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标准另定(见下文第“十”点)。
可直接冲抵学时的学习项目如下:一、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均按72学时。
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二、学历学位教育每学年学时可折算为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出国培训外语考试:72学时。
四、青年教师岗前培训:90学时。
五、教育管理岗前培训:100学时。
六、普通话培训测试:60学时。
七、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6学时计算。
(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八、著作、教材、译文、考察报告等1.个人或合作出版专著、教材,按作者完成的内容,每1500字折算6学时。
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0000汉字折算72学时。
3.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每20XX字折算6学时。
九、成果、专利1.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72学时计算。
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2.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发明专利72学时/1项,实用新型专利72学时/2项,外观设计专利72学时/3项。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及登记管理办法(老师们学习)
六、审核材料要求
4、学时要求 职评教师需提供相应学年度已经审核的个人学时统计表。评
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职称应提供倒数连续五个学 年度学时,至少360规范性学时和250灵活性学时; 新教师转正应提供倒数前一个年度至少120规范学时和50灵 活学时; 研究生三年定级应提供倒数前三个年度至少264规范性学时 和150灵活性学时; 代课或民办教师初次评职应提供倒数前一个年度至少120规 范性学时和50灵活性学时或倒数前两个学年度至少144规范 性学时和100灵活性学时。
2016年继续教育校管理员培训会
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高平
2016\11\21
1
一、登记审核对象
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实施办法》:“继续教育登记对象是全体在 职、在岗教师。” 2、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取得教师资格
的教辅人员等。 3、民办学校教师以及代课教师。
二、教师合格学时登记时数
四、学时计算办法
1、规范性
2、灵活性
五、登记审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㈠学习时间1日。
五、登记审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㈡登记流程 1、规范性学时:各学校教师将学时证明原件交校管理员登记,如证明 为证书类的登记时要求出示原件并附复印件。管理员需进行原始依据的 查验,无误后方可登记在“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 2、灵活性学时:教师如实填写“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 时登记表”(附表2)并附证明材料后交至校管理员处审核。校管理员 审核后交分管校长审核并签字盖章。 3、教师按审核通过的登记表自行在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校管理员按 其所填登记表在网上核查,核查无误后点击通过,并将签字盖章的登记 表按年度存档备查。 4、各校在六月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规范及灵活性学时进行进行初审, 并将初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六月底收学时证明) 5、各校于每年6月20日前提交校本研修的计划、名册、活动记载内容, 总结(市级基地校一式两份、区县级基地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提 交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审核认定,确认区县级基地校校本研修25学 时。
继续教育学时数计算或折算标准和方法
继续教育学时数计算或折算标准和方法
附件3
继续教育学时数计算或折算标准和方法
一、学历教育
1、本科函授:全年50学时,半年25学时
2、本科自考:每及格一门15学时(含研究生)
3、大专自考:每及格一门10学时
二、非学历教育
1、市人事局举办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每门课程计25学时
2、全员培训26学时
3、市、县班主任培训合格25学时
4、通过普通话考核20学时
5、通过信息技术考试40学时
6、通过职称外语考试40学时
7、通过教学基本功考核20学时
8、论文发表或获奖按县级10学时,市级20学时,省级30学时,国家级40学时
9、优质课、说课、课件制作等业务竞赛获奖,县级10学时,市级20学时,省级30学时,
国家级40学时
10、外出听课、考察或业务学习、培训须凭主办单位通知或证明,每天计6学时,最多不超
过20学时
11、承担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须凭有关证明,每人每年计20学时
12、新教师培训全年48学时
13、校本培训每人每年不超过20学时
三、教师继续教育年度评价标准。
3、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由市人社部门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凭《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每门科目计24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2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100学时,分两年登记。
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每科计10学时。
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计6学时。
(七)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需递交参加讲座、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国际性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10学时;全国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8学时;省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6学时;市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4学时。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0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30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2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20学时;市级学术刊物每篇计10学时。
(九)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30学时;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20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
第十条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学习、培训、研修班等活动,学时按承办单位要求确定,或由选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确定;(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合格者,每门课15学时认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三)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四)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4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24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五)参加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18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0学时。
(六)公开发行出版著作(译作),以每万字为单位,主编确定为9学时,副主编确定为6学时,其他著作人确定为3学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经出版部门批准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3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2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增刊、副刊除外。
其论文被SCI、SSCI收录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被EI、ISTP、ISSHP收录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2学时,其他作者确定为18学时。
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
第四章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第十一条学时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一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二)每个周期内,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初级职称(包括未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4学时;(三)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四)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五)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的,近三年继续教育必须合格;(六)承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授课人员,所授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按合格对待。
第十二条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脱产学习的,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二)参加讲座、报告会,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小时计1学时;(三)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不含往返路程、报到日、会见参观、游览、休息天),每天计4学时;(四)参加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组织的研修班,凭结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五)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高等院校)或攻读学位的,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习满一年按72学时计算;(六)参加国内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考核考试的自学活动,1至6个月的计20学时;超过6个月的,计40学时;(七)在专业领域获国际或国家级成果奖,计216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216学时、第二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三完成人计72学时);获省(部)级成果奖,计144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2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获盟市(厅)级成果奖,计72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2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获旗县区(市局)级成果奖,计6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6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5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40学时);(八)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物发表的论文折算72学时。
0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XX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人员范围参加学习人员范围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可在自愿基础上参加学习。
二、学习学时及方式(一)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须完成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须完成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须完成2天或12学时。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习时间可以作为本科目学时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公需课可以按当年度主题在“广东学习网”学习并申报认定,或者到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学习并申报认定。
(三)专业课可以根据本人专业在“广东学习网”学习并申报认定;也可以通过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国内外考察、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远程教育、学历学位教育、- 1 -专业培训、社会实践等折算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
(四)选修课可以在“广东学习网”学习并申报认定;也可以通过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国内外考察、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远程教育、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培训、社会实践等折算学时。
三、专业及选修科目学时认定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一般为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相近的科目;选修科目学习内容一般为增加、扩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扩大视野的科目。
除公需科目外,专业科目及选修科目可按以下方式折算:(一)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第一作者或主编人员、主持人员,下同)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学时或选修课学时(即28学时):1.当年获得专利;2.当年出版专著;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或获得成果奖;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一)、县级及以上培训学时计算方法1、县级及以上组班培训,以主办单位所发证书的实际课时为准。
县级以上非组班培训(专题培训)及教科研按实际参加活动天数计算,每天8学时(以高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为准)。
2、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单科结业一门以上,中、高级职称教师至多按48学时计,初级至多按32学时计。
3、参加普通话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40学时计。
4、参加职称英语或职称计算机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5、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
6、研训员组织的二校以上的主题研训活动(含专题讲座),由研训员按活动具体情况折算学时(培训学时、教科研学时),每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
(二)、县级及以上教科研学时计算方法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视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国家级刊物24学时/篇;省级刊物18学时/篇;市级刊物12学时/篇、内部刊物6学时/篇;区(县)级刊物4学时/篇。
2、论文获奖按以下标准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国家级一等奖18学时/篇、二等奖16学时/篇、三等奖14学时/篇;省级一等奖14学时/篇、二等奖12学时/篇、三等奖10学时/篇;市级一等奖10学时/篇、二等奖8学时/篇、三等奖6学时/篇;区(县)级一等奖6学时/篇、二等奖4学时/篇、三等奖2学时/篇;3、参加学术交流,须交有关学术交流材料(材料中须注明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内容等),按实际会议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8学时计。
大会交流论文另加论文折算学时,国际会议16学时,全国会议12学时,行政区会议8学时,省市级6学时。
4、正式出版的专著每1000字折算3学时。
5、课题研究凭结题证书按以下标准折算学时:省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计16学时,参与人计12学时;市级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计12学时,参与人计8学时;县级课题主持人、撰稿人(限一人)计8学时,参与人计4学时。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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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第三小学 教导处 2008年3月
一、学时计算时间 2007年1月1 日——2007年12月31日 网上计时也是如此
二、学时数认定 高级 不小于72学时(小学高级及小中高) 初级 不小于48学时(小学高级以下) 三、学时内容 分为六大板块 1 网上学习 2 指导读书 3 校本培训
职称 任教学科 是否征订教材 电话
小学高级 小学高级 小学高级 小学高级 小学高级 小学二级 小学高级 小学一级 小学高级 小学一级 小学二级 小学二级 小学二级
语文 语文 数学 科学 语文 英语 语文 美术 科学 品社 品社 数学 英语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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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2008年4 月12—13日 地点 进修学校 班级 3班
姓名
性 别
王军
男
卢志林
男
徐日进
男
严春保
男
刘保红
女
陈大香
女
王桃英
女
尹晓旭
女
秦维顺
男
黄小明
男
陈香
女
芮雪
女
查凌青
女
宫红艳
女
出生 年月 59.04 61.1 62.09 62.11 65.12 66.02 67.03 67.09 67.7 71.07 71.09 80.11 81.05 84.12
4)未尽事宜随时与纪正兵联系。
附:两个通知
公共课培训通知
1)对象:凡08年要晋升职称的同志均要参加。(在任职 期内,已参加过培训公共课培训者除外。 )
2)费用:120元(培训费100元,教材费20元) 3)时间:4月10-13日,将培训费交纪正兵处,并填写个
人信息。
4)培训、考试时间等通知。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知
4 学历培训 5 专家引领 6 专题培训
六大模块的学时安排
关于第七模块(其他培训)的补充
1 论文发表
省级刊物 24-18学时/篇
市级刊物 18-12学时/篇
县级刊物 12-6学时/篇
2 教育科研 国家课题 市级课题
28学时 14学时
省级课题 20学时 县级课题 10学时
我要做什么
1)以年级组和村小为基本单位完成个人的《继续教育各 类培训学时登记表》,并在11日15:30上报教导处。
2)各类培训内容的填写,请参照《六大模块学时安排》 和《关于其他培训的补充说明》。
序号
培训项目
1
网上培训
2
指导读书
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校本培训
4
学历培训
5
专家引领
6
专题培训
7
其他培训
高级教师 30 10 20 自定 8 自定 自定
培训学时
15 10 10 自定 8 自定 自定
初级教师
3)我要提供的相关证件 网上培训 提供卡号10000**** 指导读书 《教育的智慧与真情》(学校准备) 校本培训 学校统一报送校本培训登记表 学历培训 准考证 毕业证 专家引领 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教导处统一报送) 专题培训 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 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件 其他培训 文章复印件 课题审报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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